如何看待微博網友「未消逝的青春2015」披露楊永信正在派人企圖抓捕他進戒網癮中心?

廣東衛視《社會縱橫》:
嗶哩嗶哩: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6197509
ACFUN:http://www.acfun.tv/v/ac3088154
鳳凰衛視《冷暖人生》專訪:
嗶哩嗶哩: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6186792
ACFUN:http://www.acfun.tv/v/ac3085534

微辣視頻專訪「未消逝的青春2015」:
嗶哩嗶哩: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6075974
ACFUN:http://www.acfun.tv/v/ac3061683
第二集:
嗶哩嗶哩: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6095743
ACFUN:http://www.acfun.tv/v/ac3064400

楊永信官網 http://www.yangyongxin.com 被黑,現在已經打不開了。

共青團 最高檢察院 山東多個法院的官博已經發聲


本人已出國讀研,各位不必擔心,我們會繼續反楊,革命尚未成功。

取匿,為保護受害者刪除答案。


轉自簡木生的微博http://weibo.com/u/1965628823


報告一下。已經和未消逝的青春2015取得聯繫。不過安全起見,我不會做任何消息發布,請諒解,一切以他消息發布為準。然後,我相信惡勢力一定會遺臭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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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願意來北京,我可以提供工作機會及起始資助。以及媒體採訪和自媒體傳播,視頻採訪直播。有和他保持聯繫的朋友可以轉告他,可通過這裡私信聯繫我。


此段寫於2016年10月13日13:15:49

前幾天臨沂市信訪局給我電話了,跟我說受理了之前我寫給他們的信件了,過幾天會把答覆以書面形式郵寄給我,然後今天收到臨沂衛計發來的信函了,就一頁,說已經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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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段寫於2016年10月4日03:24:25

求大家幫個忙!《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該草案中的第四章19和20條例有很明顯的漏洞,我剛剛發了信給該部門的郵箱,現在我很需要你們的幫助,你們能不能提出你們的寶貴意見和意見來給該部門!

投信方式在這裡: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內大街225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政策法規局,郵編:100010,並在信封上註明「徵求意見」。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law@cac.gov.cn。

截至日期是10.31,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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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段寫於2016年10月3日11:04:01

就在剛剛我看到了這樣一個新聞:

在9月3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據悉,公開徵集意見截止時間是2016年10月31日。

相關條例細節內容我現在正在看,我還不知道這份《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是好,是壞。

在法律條例專業知識這塊我是一個學識不精的笨蛋,所以我希望知乎上的朋友能不能幫幫我,跟我一起看看,這則意見稿究竟說了什麼。

如果要修改,要提意見,提什麼意見,該怎麼提,謝謝大家。

附上具體條例內容鏈接: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關於《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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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段寫於2016年10月3日 1;00

謹以此寫下這段時間我對這件事所有的想法和關於那個答案的回答

這小一個月中幾乎每天我都在痛苦與煎熬的等待中度過。


其實事情發展至今有好有壞,就我所知道的消息來看,首先是那邊已經暫時停止收人也暫時停止電擊治療,一些家長已經陸陸續續把孩子接走,現在裡面還有大概70多個人,還有所謂的軍訓還在,但藥物治療仍然存在。


在各家媒體做了相關報道後,現在全國人民都知道山東有一個臨沂,臨沂有一個楊永信,楊永信有一個以折磨人為主要業務的網戒中心。

現在基本上是個有人性的人都在罵他,有一個網友曾私信告訴我,自己把這事告訴了一個剛剛從牢里出來前黑社會的親戚,就連他都看不下去:「我們再不是東西都不會對小孩子動手!」


看起來形勢一片大好不是嗎?


然後?


然後就沒有了


直到現在除了8.18號那天臨沂發布的那條為臨沂四院說話的長微博外一點回應都沒有。


在這期間我們成功了舉辦了g20,開通了鄭滬高鐵,把天宮2號搞上了天,撤了一半的遼寧人大代表,在里約殘奧會金牌榜拿了個第一,過了一個中秋節,一個國慶節。


依然沒有動靜。


濟南出了網戒所弒母案後便教育部緊急組了一個調查組,據說現在正在調查,而同在一個省的楊永信卻沒有一家政府機關去查他。

要證據,當年央視為他們做宣傳的拍的《戰網癮》《戰網魔》的書和電視劇就是證據,要人證,也有一大堆。

一大堆問題到現在都沒有人解答:

1,臨沂四中院下設科室網路成癮戒治中心是否收治過先天性智力殘障孩童,同性戀,自閉症患者?如果收治這些人群是否違規?


2, 「臨沂網戒中心」是否對患者家長存在嚴重的強迫罰款行徑,請問那些罰款去哪了?罰款的依據是什麼?這年頭公立醫院是否有資格罰款來收取費用?這些錢去到了哪裡?


3,臨沂四中院下設科室網路成癮戒治中心是否強迫扣押限制患者人身自由?阻礙,限制,強迫,影響他們輟學,工作?

4.臨沂四中院下設科室網路成癮戒治中心主任醫生楊永信在2004年到2008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了三種藥物專利,名稱分別為」治療網癮的藥物「、「治療網路成癮所致精神障礙的藥物」與「治療抑鬱症的中藥藥物」,另有一種醫療器械專利,名稱為「精神病患者關節固定防護帶」。

但是楊永信並不具備職業藥師資格,在「職業藥師資格人員名單」中也未曾顯示與楊永信相關的信息 。

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的查詢結果並未顯示楊永信的專利藥品 。


截止到2014年,以上專利全部因未繳年費專利權終止。

而楊永信申請的這些藥物沂衛計委和利益葯監局是否經過審批?


5,坊間流傳臨沂四中院下設科室網路成癮戒治中心於2011年開始有這樣一則規矩,該患者如果要出院,則必須帶回一個患者供醫院來進行治療,該機構是否存在這一行為?


6,在臨沂發布公告宣稱臨沂四中院下設科室網路成癮戒治中心使用手段不再是之前的電休克療法而是低頻脈衝治療1(原句為:「這種低頻脈衝治療儀是廣泛應用於大中小型醫院和家庭康復理療的產品,符合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


在詢問一些醫療這塊的專家後,所謂低頻脈衝電流的生理和治療作用是這樣三個作用,一,興奮神經肌肉組織,二,促進局部血液循環 三,鎮痛 


這種治療刺激肌肉,促進血液循環,鎮痛用的,連治療精神疾病的邊都擦不上。

一款治療康復理療產品究竟是如何被運用到治療精神疾病之中來?


臨沂四中院下設科室網路成癮戒治中心這些儀器是否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儀器編號生產日期使用期間是否符合正規?


臨沂四中院下設科室網路成癮戒治中心是否違規使用這批儀器?


7.臨沂四中院下設科室網路成癮戒治中心並沒有任何的辦學資質,該機構是隸屬於臨沂四中院,但從現有情況來看該機構每天都給有所謂點評師給裡面患者進行「上課」,這一行為是否嚴重違規?這些所謂點評師是醫院的醫生還是職工?如果是醫生他們是否有醫療資質?如果是職工為何可以給人集中授課?


該機構有沒有扣押未成年人強迫放棄他們本該享有的九年義務教育權而來上他們的課程?


8.坊間傳言所謂「家委會」組織」是否隸屬於臨沂四中院下設科室網路成癮戒治中心?臨沂四中院為何會有這樣的組織?


9.坊間傳言有多個部門的領導人涉嫌其中,為該機構站台是否屬實?這其中是否有腐敗瀆職?


太多疑問沒有被解答,太多事情應該要去查,我不知道為什麼不去查。

2006年到2016年,一些人又老了十歲,這幫不要臉的人依然開著吃人骨頭的煉獄騙著愚昧無知的父母賺著數不完的人民幣。

非但不去查相反現在還有一些媒體在看到國家要嚴整這些非法機構還在為這些機構站台說話,不惜用一孩子因高墜樓的悲劇再度渲染「網癮致人死」這一話題。

這無恥到了極點,說句不雅的話,這種捕魚不行卻怪鵜鶘,腳大不合適怪鞋子,拉屎不行掛馬桶,自己不行怪偉哥的行為簡直滑天下之大稽!

這些人的目的無疑是想把水攪渾,然後想辦法保全自己或者是那些機構。

就像當年楊永信所做的一樣,拿出一則兒子砍父的「新聞」來證明其自己行為是合理,可我們都知道當年這則新聞,根本是無中生有之事。

這個片子第29分鐘出場的家委會主任的王童海,就是那個污衊自己的兒子用刀砍自己的父親

網癮的背後_紀錄片

當年這位父親每當媒體過來採訪都會高高舉起自己手臂展示刀疤,可這刀疤是他自己多年前當混混是跟人打架時候留下的,而本片的26-27分鐘這段甚至比網癮之戒拍的還漏骨,那個小孩子第二次被拖去治療室的時候對他爸喊了一句"你要對的起你的良心"。

而他之所以把自己孩子送進這個地獄只是因為他出軌被他妻子發現妻子想離婚遭遇他家暴後他怕孩子跟了他妻子才這樣做。

還有某位記者在08年的時候因揭穿三聚氰胺事件而成為了該行的英雄,但有多少人知道當年這位記者為了採訪楊永信他以採訪為名誘騙裡面已經出來的盟友重新又送了回去?

人性之惡至如此,毛骨悚然。

現在這些人再度想玩幾年前的把戲,花點錢買點人替他們罵罵人,然後再花用關係讓一些媒體炒作一下類似事件找回一點現象,然後再把水攪渾從而脫身。

十多年都是這套路,極為骯髒的套路。

現在應該有人點破他。

說句實在話,依旁人來看此事應該沒我啥事了。
你又不求財,又不圖名,在你能力範圍里在你能力範圍里該做都做了,不在你能力範圍里
也都做了。

你還想要啥?自行車?

其實最早的時候就有一個朋友便勸我趁早抽身,它告訴我這註定是一場不平等的較量


這個朋友的名字叫現實。


我聽後點了點頭深表同意

我不是一個悲觀主義者,但我知道我現在對抗的東西實在是太沉重。


我所對抗的不僅僅是一個打著「網癮專家」到處騙人的醫學騙子,也絕不是那群甘當他打手唯他命是從家委會成員,更不是那些拿了他錢替他說話哪怕被人罵成豬頭三的刀筆吏者或者是因為腐敗瀆職罔顧他人健康生命的官僚。


我所對抗更是長達五千年來父母對孩子命運支配的權力,是幾千年來依舊還存在的封建殘餘思想


我所對抗的人有的是官員,有的是記者,有的是醫生,有的是不配為人父為人母的父母。


他們有很多東西,他們有權力,有棍棒,有關係,有人脈,這些人三五為一群整天盯著那些可能會砸了他們飯碗的人時不時露出獠牙。


砸人飯碗如殺人父母,自古以來皆是如此。


而我除了勇氣與決心外一無所有。


所以理智的看法就應該及早抽身,就應該放棄,就應該幹嘛幹嘛去,就應該早點洗洗睡了。


因為你這樣子是砸了人飯碗,是拉仇恨,是找死,是找棺材睡。


不管怎麼看,都該抽身了。

然而有另一個朋友告訴我,你不能這樣做。


這個朋友的名字叫原則。


說起來也好笑,在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自以為看透了這個世界的人,,們不相信高尚、忠誠、剛強、堅持、善良、正義這些品質。


所以他們對這些大加嘲諷,表示不屑,曲解抹黑,來掩蓋他們自己的弱小、卑劣與怯懦。

但我依然相信那些被他們嗤之以鼻甚至唾棄的東西,。


小的時候,原則告訴我,見人要問好,不能隨便拿人東西,不能隨便問候別人爹媽,不能隨地吐痰,不能亂扔垃圾,不能亂闖紅綠燈,不能因為自己而不顧他人,更不能因為別人欺負了你然後你就去欺負別人,考試不能作弊哪怕考個鴨蛋也沒關係。


長大後,原則告訴我,面對困境你要勇敢,如果有的事沒人干你就要去干,你可以喜歡錢但不能因為喜歡錢去拿了不該拿的錢。


更重要的是它告訴我,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應該有活下去的權力,都應該被平等的對待。


面對那些你一輩子可能都素不相識的人,你也要挺身而出幫助他們,即使你是一個小人物,即使沒有義務,也沒有幫手,最後粉身碎骨,你也不該放棄。


所以我,即便我沒有被抓進行過電療,即便被人譏笑,即便在那段艱苦的黑夜裡一直看不見希望,我都沒有放棄。

現它又出現了並告訴我了另外一個選項:


絕不放棄。


現在我們再來問一遍那個問題。


你要的到底是什麼?

公義。

這就是你的回答嗎?

是的,這就是我的回答。


報國救人,絕不放棄。


謝邀。

我有一個角度可能比較怪的想法:
結合這兩天的互聯網輿論,我覺得,楊永信要倒霉了。


首先,楊永信這老混蛋,活該完蛋。都不提道德上,他違法都違得一塌糊塗了:

楊永信正在派人企圖抓捕他進戒網癮中心

楊永信和他的機構是什麼玩意?
有什麼資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之上,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自由權利?
還抓捕?誰給他們的權力?

別說這個狗屁網癮中心,根本不算精神病醫院,無權執行任何行動;倒退一萬步,就算你是精神病醫院,就算你還獲得了尚方寶劍鐵口直斷是御封的國師,有權隔空驗斷評定他人的癥狀,也沒權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2號)
第五條 全社會應當尊重、理解、關愛精神障礙患者。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歧視、侮辱、虐待精神障礙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礙患者的人身自由。

更何況,什麼狗屁網癮?現有的醫學鑒定,唯一可能認為網癮構成精神障礙的,也不過是當年所謂《網路成癮臨床診斷標準》,那還是軍區總醫院自己弄的。這玩意真構成法定標準么?
還抓捕,他們敢進門就是私闖民宅。

以及,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國1998年已經加入了。第七條規定:
對任何人均不得未經其自由同意而施以醫藥或科學試驗。


所以楊永信這種無法可依,居然還囂張跋扈的玩意,本來就是一系列違法行為的合體。
若非一群不配當監護人的法盲家長,焉能容他們猖狂?
《中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以及聚賭、吸毒、賣淫。

沒規定監護人可以制止未成年人上網,更沒有授予監護人送他們去任何狗屁網癮中心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未成年人被監護人管教,也得是他們已經犯罪的前提。上網又不犯罪。

所以:未成年人有權拒絕父母送自己去網癮中心。父母強行送的可視為違法。所以家長們都是法盲。
別說孩子愛上網,哪怕孩子一天24小時蹲在電腦前,家長都無權送他們去任何地方。
恕我直言:送孩子去楊永信那兒的家長,無一例外,都是法盲;其中相當部分,根本不具備監護人的資格。
但他們只是蠢。誰賦予楊永信那個破機構這麼多權力的?居然到現在還沒倒?


2007年9月29日,楊永信因「在治療青少年網癮上的傑出成就」,當選山東省「首屆未成年人保護十大傑出公民」。
2008年2月,楊永信獲山東省衛生廳授予的首屆「感動山東健康衛士」稱號並記二等功。
2008年3月,楊兼任臨沂市精神衛生中網路成癮戒治中心主任,並開始對網癮患者進行治療。
2009年2月,楊永信成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
2009年5月5日,楊永信入選山東省道德模範候選人。
但是:
2009年7月13日,對於楊永信對其患者使用的電刺激治療,因安全性、有效性尚不確切,且國內外尚無相應的循證醫學依據,而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叫停。

也就是說,2009年,他就該倒霉了。但楊永信所以還沒倒,結合上面這些所謂成就,原因想必不言而喻。
過去五六年,他還沉寂著,也沒被收拾掉。
為什麼近來,他的破事忽然被翻出來了?

王林倒台前,也是一系列事被翻出來。
李一倒台前,也是一系列事被翻出來。
在本朝互聯網上,每當一個人或一個話題忽然出現,被炒熱得沸反盈天時,許多時候意味著:他要出問題了。有人要對付他了。

我覺得:
楊永信違法違紀地猖狂了那麼幾年,之後沉寂了幾年,居然還逍遙法外,都是因為他背後的什麼,支持了他,保護了他。
現在,他忽然惡名昭彰地被翻出來,那是他背後的那些,沒把握保護他了。

我們要做的,是把他這些破事,包括本問題,包括本問題下面許多回答,宣揚到天涯海角去。然後等著吧:這個時間點出來,說明他是要麻煩了。


楊永信的水軍哇塞俠放出了博主在網癮中心寫的日記,抹黑博主。從側面證明了該博主不是騙子,確確實實是受害者。所以我修改了答案。

楊永信團隊的公關一直做得不太行,除了一直用數字ID的賬號生硬地洗白之外,楊永信自己在微博上的不少言論更是說明了不少問題。

比如雖然我在之前的採訪中就聽說有很多被送進來的人早已年滿18歲,也聽說有的人不是因為網癮,只是因為早戀,甚至性格孤僻就被送入網癮中心治療。

一直找不到證據所以不敢亂說。沒想到楊院長自己卻在微博里承認了第一點。

再比如我們一直不知道楊院長對家長的真實態度如何,對外界的批評如何看待,結果他在2011年發了一條微博說這件事。

一個事實是,看看楊院長在2011年左右發的微博,會發現他和很多人一樣,也愛上網,也愛在網上發表憂國憂民的言論,有時仇富有時仇窮,多的時候一天就有好幾條。

還有一件事就是,因為楊永信關注了我,所以導致我現在可能是不多的可以在他微博下面評論的人。真是哭笑不得。。。


我不造有沒有人提這個國務院APP??也不造這個辦法有沒有用??

互動大廳是可以留言的??
微博上已經有人準備就這個事給總理寫公開信了,各界小夥伴也都在想辦法援助受害者們
先在微博和知乎上這個話題都還有人關注,傳統媒體卻鮮少提及。
那麼,我們直接去反映一下?既不學醫也不學法的朋友們,繼續在輿論上擴大這件事吧?
一個人提這件事可能會被數量龐多的留言淹沒,但是一百個人呢,一千個人呢,如果做到了一打開留言就必然會看到有人反映這件事呢?
關於留言:不發泄情緒,冷靜地簡單描述事情脈絡並附上相關新聞或者受害者文章鏈接就好。


我很奇怪這怎麼沒人管?
隨隨便便就敢限制成年人的人身自由。
上次聽說跨省抓捕還是警察做的呢。
現在私營企業也敢這麼做了?
下一步呢?他是不是要有私人軍隊了?


謝邀了,
我之前一直想不通,這些家長真腦殘嗎?現在楊已經在主流媒體上都臭了,為什麼還把孩子往那裡送?
結合題主的這道題目,再加上今天在另一個回答上看到的微博@林熊貓截圖,我才終於想通一點東西:
楊永信走的是教會模式,發展家長入教。

這張是楊團隊對家長網路上洗白的行動指南:

下面兩張是一般教會發展入會模式:
1.說出你的痛點
2.表達自己和你一樣的悲傷
3.幫你找到一個不是你的錯的理由,將這個理由抽象到一個符號上面
4.和你站在同一陣營對抗給你帶來痛苦的符號
5.天天正能量,在正能量中傳遞方法
有幸拜讀過轉法輪,李先生第一步是羅列生活,裡面有疾病,有不合,有糟糕的運氣,然後告訴你,這些都是你的業,我們要一起對抗這些,如何對抗,練功唄。
楊的發展模式類似:理解家長的痛苦,將痛苦的源頭直指遊戲使得孩子沉迷,現在,我們幫你一起對抗。

教會骨幹發展群眾進行「運動」:


我關注楊永信事件的這些天,我大致理出了這個心理發展線:
1.父母忙於自己的工作,非常焦慮,處於內心極度匱乏狀態,並且一定的心理缺陷,導致其較容易產生焦慮,這些焦慮難以通過個體力量擺脫

2.無法擺脫焦慮的父母開始將焦慮往外投遞,較好的對象是自己的孩子,對待自己的孩子沒有耐心,對待家庭沒有耐心,一方面對家人投遞負面情緒,一方面又逃避家庭

3.家庭籠罩著焦慮的氛圍,孩子想要逃離家庭,現在有兩個選擇:一是找朋友,二是逃避現實。
有些孩子有能力找到朋友,有些孩子用其他的方式交換朋友,當這些方式都沒有,孩子開始選擇逃避現實,沉迷網路,沉迷小說... ...
我認為,遊戲是心理疾病的蓄水池,他能暫時壓制住心理疾病的爆發。

4.當父母看到孩子在沉迷網路更焦慮了,第一個時期是指責孩子,第二個時期是想要細心勸說,第三個時期是非常內疚,但是內疚不到點上,他認為,只要孩子不再沉迷網路,自己就沒錯了。父母開始與孩子敵對,他們曾經往外釋放的攻擊性開始迴流,父母開始痛苦。

5.楊的團隊本質上是處理父母的心理問題的,我猜,楊的團隊培訓主要內容一定是如何勸說父母,而不是思考網癮治療的發展方向。
給父母安撫,告訴父母不是他們的錯,父母的自責感開始消退,這感覺就類似還有兩天開學,作業還有一半,這時候老師通知你是他布置錯了,可以不寫了。
這種安撫使得父母更加信任,這時候再引導父母的情緒指向網路,終於找到背鍋的了,大家似乎都沒責任了,皆大歡喜。
然後統一目標,我們幫助你的孩子克服網癮,交給我們吧,父母一下子輕鬆了。
這種事情的本質類似懷裡抱著一個孩子,非常勞累了,這時候有人和你講,我幫你抱吧,立刻把孩子遞了過去,無論他是天使還是惡魔,你更願意相信他是天使,因為你已經把孩子給他了,他是天使你就無罪。所以,父母們聽不進別人的話,聽不進新聞,因為他們沒勇氣承認,他們輕信了惡魔。

我尊重每個加入邪教的人,即使他們去自焚,因為他們有思想武裝,他們在尋求解脫,但是楊的教會,解脫的是父母,犧牲的是孩子,這就惡毒了。


家長團必須支持楊永信,必須相信楊永信,必須維護楊永信。
否則,他們就無法推卸掉,他們自己對孩子教育的失職與推脫。人們只願意相信自己想相信的。他們已經上了船。就不那麼好下了。
誰願意承認自己是不負責任的家長。誰願意承認自己是傻子。
等著看吧,等到事情一旦真相大白,那些哭著喊著受騙的也肯定是這幫人。因為要把自己的責任推脫出去。


都結束了。

我只是個普通人,我承受不起,謝謝你們的關心。


換個角度答題,假如「未消逝的青春2015」是個講道理的未成年人,他希望通過法律和公權部門,為自己求助。他會得到什麼樣的結果呢?

首先,他應該會打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發現只有第62條還有點用:

第六十二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但是,父母單位、居委會、村委會有什麼法律依據來管這事呢?好心人可能口頭上說「 你還是要尊重下子女意願」;不關心的人直接就說「你還是聽爸爸媽媽的話」吧。

報警呢,則要達到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程度,公安機關才會受理。可是楊永信也好,父母也好,都沒有動用暴力把你打傷,跟治安管理處罰法沒關係。

然後,他打開民事訴訟法,希望去法庭起訴楊永信,控告他侵害自己的人身權,打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七條 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由他的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

其中,未成年人是無訴訟行為能力人的其中一種,但是監護人作為親手送他去楊永信那裡的人,又怎麼會幫助他呢。

所以,「未消逝的青春2015」是求告無門的,在法律上無從尋求救濟。中國法律不管這些孩子死活。

分析這個事件的法律關係,可以發現,楊永信和這些未成年人之間,其實是沒有直接相關的關係的。 這裡的法律關係只有兩個:家長和未成年人之間,是監護和被監護的關係;家長和楊永信的關係,是合同關係。說白一點,就說家長委託楊永信去侵害子女的人身權。


所以焦點,首先是行政機關的鍋(衛生主管部門和負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定責任的機構),容許侵害未成年人權利的公立機構存在,是行政違法和不作為;其次是監護人,非但不履行對未成年人的法定義務,還支持和容許他人侵權,應被追究責任。

能完成上述兩點,解決楊永信的問題就是題中之義。不然,那些家長還會繼續把孩子送給牛永信、豬永信等等地方……

在文明地區,國家會充當未成年人權利保護的後盾,假如家長侵犯未成年人的權利,比如打孩子,都有可能引來相關機構的介入,要求與孩子隔離,甚至被剝奪撫養權。

大洋彼岸的事情不說,說個近的,曝吳綺莉涉虐兒疑因酗酒引發 暫失女兒監護權。吳卓林向學校老師及社工反映母親酗酒,遭母親拍打肚部(後改稱肩膀),校方擔心卓林安全,於是決定報警處理,社工介入。

而在中國,除非家長把孩子打死餓死,構成刑事犯罪,否則國家機構完全不會介入。未成年人保護法說了一大堆「應該如何」,其實鳥用沒有,因為你找不到人得到法律依據的支持出手相助。唯一有用的62條,更多是國家甩鍋,甩過所謂父母單位和居委會村委會。

不要說網友,假如「未消逝的青春2015」有個長輩親戚或者老師想出手幫助他,也會發現於法無據。

所以我認為,楊永信失勢只會是因為政治權力鬥爭,拿他來開刀,拿網路民意當籌碼和說辭。不然他有再多的過錯,都可以遮掩於「家長同意和授權」的傘下。

除非有家長起訴或者投訴楊永信,才能打破他們之間的不受法律制約的事實同盟關係。


如果這個傳言屬實的話,那麼臨沂官方的曖昧態度就說得通了,那個網癮治療中心可能只是一個幌子而已吧……(圖片來源於煎蛋網無聊圖)


兩個星期過去,這座中國特色的「青春版」古拉格沒有受到調查,人身禁錮、肉體摧殘、精神奴役、非法行醫、詐騙謀利還在繼續上演。這讓我開始懷疑,不同於民間輿論,有新聞採訪權,本可以有所作為的共產黨掌管的媒體,是不是收到了宣傳部的新聞提(jin)示(ling)?

臨沂網戒中心對一個國家的文明滑坡示範效果,遠甚數年前被媒體披露的山西奴工黑煤窯。這不僅是信息時代下的畸形造物,還串起了很多不算久遠的回憶:將一個人扣上「網癮」或其它滑稽的帽子,就可以理直氣壯地禁錮、傷害、奴役。

如果這個逃出來的92年生的成年人「消逝」是跟我們莫日根軍學習的話,敢把人捆起來搞電擊的「楊叔」「蘭姐」之流,肋骨、小關節甚至脖子早就斷了,而且有不少有利於正當防衛的證據。

暴力的副作用很大,但當楊永信之流用更惡劣的精神奴役+肉體暴力「矯正」青少年行為,法律和其它有效監督又莫名其妙缺位的時候,只有暴力才能救自己。

愚蠢到極致,自我洗腦成狂信徒的家長,和唯利是圖,依靠網戒中心流水牟利不下億元人民幣的楊永信,已經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體系,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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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要放韓國,韓國電影人可能要拍出一部類似《熔爐》的電影出來。文藝與社會意識息息相關,你用「功能性需求」去解讀也沒什麼「變味」的,印度影人阿米爾·汗不也是這個路數么。

可憐我國,除了分分鐘可以被處理掉的網路BBS,其它渠道包括新聞媒體、電影文學、基層人大、工會……竟然一個出口都沒有,文化的內外競爭力比不上韓國比不上印度,這種「復興」是後清復興,不是中華民族的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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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到張公子說楊永信要倒霉,因為每個人垮台前都會曝很多負面。

我認為沒這麼簡單,消息看似鋪天蓋地,官媒的調查報道一直缺位。「消逝」的行為更可能是個人偶發事件,「家委會」對其家庭進行騷擾、還以人肉其女友作威脅,以致把他送進網戒中心的父母,現在自食其果,面對家委會的圍攻不得不選擇報警。

掃帚不到,灰塵不會自己跑掉。臨沂網戒中心2009年就被衛生部叫停,當時都以為事情告一段落了,不曾想皇帝不遠山卻挺高。

上頭不管,儘管高調,上頭髮話,那就低調些,但休想斷我財路——網戒中心能持續輸送利益,那麼「掃帚」不強有力或喚起足夠多的關注,還掃不動,像2009年那樣再應付一遍就好。

簡單的曝光他們大抵是不怕的,反正在中國智商低又不用報稅,站在以「為子女操碎心」的道德高點,將子女視同私產,自身素質堪憂,一與子女溝通有問題就只會歸罪子女從不反思自己的60後、70後,在臨沂網戒中心門口會繼續絡繹不絕。


時間永是流駛,街市依舊太平,有限的幾個生命,在中國是不算什麼的,至多,不過供無惡意的閑人以飯後的談資,或者給有惡意的閑人作「流言」的種子。
——《記念劉和珍君》


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狂人日記》


山東官場是個大缸,缸里是厚重的大醬,然後醬中有一塊大石頭。

那大石頭就是楊叫獸,這大石頭裹藏在最粘稠的那部分醬里,這部分醬叫做臨沂及周邊。

這裡,有被莫羅托夫燒死的釘子戶,有因為一個瞎子大戰蝙蝠俠的熊貓俠,有被泄露信息活活氣死的學子,有牛逼的不要不要的楊叫獸。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在打這石頭的主意。而這石頭太大了,你已經沒法把它從缸口那取出來了。

所以,當越來越多的人要把石頭拿出來的時候,你說,缸害不害怕?

祝壯士平安,因為你現在做的事情是扛著這缸跑越野。醬足夠稠,石頭還撞不破缸。但是石頭如果夠大…那麼,多稠的醬也不能阻止石頭砸碎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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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擼黑話:

「為大而強,富而美的社會主義新山東做出貢獻。」


現在保證他人身安全並解決掉楊永信的最好辦法,就是躲入美國或加拿大大使館尋求庇護,並把這件事詳細地捅給外媒。

沒錯,外媒如果來了,也是來批判你的人權問題的;大使館接下你,也是別有用心,並不是真想為你天朝明日的花朵搭建溫室……之所以這麼做,是要把這件事變成國際醜聞(說真的,這件事我覺得已經是國際醜聞級別的了,只不過國際還不知道)。這麼一來,面對掙扎在楊氏集中營里多年的年輕的生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官方,就不得不作為;即使不端掉楊永信,他的元氣也得傷個七八分,想繼續出來害人也是好幾年後的事兒了,這還是最差的情況。

西方媒體最喜歡這樣涉及中國人權相關的新聞,也最喜歡拿這種事做文章。一旦爆出,勢必影響極大,官方不可能再繼續打馬虎眼。我雖然有時並不喜歡外媒這樣的特性,也清楚他們別有用心,但這件事要想解決,實在不得不出此下策。

王毅先生前些日子的白眼,翻得還是早了些的。期待我們的下一代,不必再用這樣的無奈之舉,來苟得一絲安寧吧。我對這個國家,還是抱有些許期待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大新聞呀~

那啥你們想跟進就去微博吧。。。最近比較忙不能繼續為大家轉述了,對不住。

~~~~~~~搞了個大新聞呢!~~~~~~~~~~~
安全的一天呢′_&>`,就是蹦噠出來了幾個洗地賬號,想要了解一下的可以去看看,我就是個轉述的,如果可以大家還是去贊如汗青老師和缺大之類的各位,他們的姿勢水平比我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

話說部分傳統媒體也關注這件事情了哦
也有律師參與進來了呢(。?`ω′?)感覺希望越來越大了

~~~~~~~海面平靜,無需賽艇~~~~~~~~~
(那啥好多人問我能不能轉 我說吼啊!你們想要滋磁一番那就把這個內容擴散,大家一起來搞一個大新聞!)

好多人給po主打錢啊。。。。。。。。其實並不需要這樣呀要打錢的時候還沒到呢。

雖然說已經脫離險境但是個人信息掌握在他人之手的po主還是很危險啊。。。雖然說博主很硬氣!

可以看出po主已經打算淦正面了,希望這次能成功吧。

(怎麼有一種被大量反對的感覺(??へ ?? ╮ ))
~~~~~~~~~~~賽艇分割線~~~~~~~~~~

po主已經受到現實中的援助了!大家可以去他微博看看!長圖還沒有取得原作者的同意還沒轉來,但真的很詳細的說了來龍去脈!(長圖已經收到授權辣~)還是希望大家能擴散開這件事讓更多人知道!

現在po主所需要的是媒體和律師的幫助,知乎的大大挺多希望能關注和跟進這個事情!如果可能希望能向po主提供現實上的援助!如果可能,希望楊永信之流從此銷聲匿跡!(雖然可能我有點想當然但希望各位有能力的能先了解下這件事情再決定是否幫助!)

~~~~~心中越發賽艇的分割線~~~~~~~~~~

唉呀po主現在已經越來越安全了!!看出來已經離開臨沂(或許是我感覺錯了)

現在po主已經暫時脫離了原來的危險境地了,鬆了一口氣。。。。。。

28號的這條微博可以看出po主已經離開了臨沂了,脫離了最危險的境地,雖然又吐又暈車但是我還是有點鬆口氣啊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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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慮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原po暫時還是沒有被帶回四院,但是前景還是不容樂觀啊
,雖說現在還安全,但已經被楊永信手下的家委(家委就是家長委員會,在四院裡面受到所謂「治療」的人的父母所組成的楊永信手下的一個組織)給人獲取了個人信息,原po個人就是山東臨沂人,很危險!希望大家能擴散關注!

更多的還是希望山東的律師們能向原po提供法律幫助!希望各位大v能轉開!

大家還是不要給我點贊了,如果可以希望能把原po轉發到更多的地方,越多人知道這件事原po就會越安全,不是嗎?如果有媒體介入相信這就是給楊永信的沉重一擊啊hhhhh。


~~~~~~~~~~~賽艇的分割線~~~~~~~~~~

貴枝堂堂高知社區,我覺得這是最應該關注的發生在我們眼前的暴行。

我現在對博主的處境十分堪憂,感謝網路,讓我可以如此近距離感受這般的恐懼,作為從小接觸電子產品可以一天泡在互聯網上的我,如果命運稍微偏離,可能我也會進到四院吧。

以下是博主微博鏈接:

http://weibo.com/u/5872795520


@vczh@唐缺@李嫑嫑@謝熊貓君@梁興揚@馬伯庸 一點不成熟的小小建議,希望各位大v能關注這件事情。

以下是我一點不成熟的小分析,希望不準。

這是昨天(27號)下午2點43博主發的文章,請注意其中 不會回去這句話

這是昨天(27號)晚11點54發的消息博主說自己正在回去。

這兩個合在一起我心裡莫名的發慌啊。。。

最新的這幾條微博,我和朋友看到的時候莫名發慌,語氣上的改變有點劇烈,大家可以去看博主微博......可能是我疑神疑鬼但我真的覺得不太對勁啊。。。。。。。

希望各位能持續關注這個事情,知乎眾的力量有目共睹,即使楊永信難以撼動也希望眼前的這位朋友能不再遭受痛苦煎熬

只希望我的想法真的不成熟還是需要繼續學習一個,如果天亮被博主打臉我心甘情願。。 。


更新:紫光閣小編公開說自己有網癮並轉發了正義網文章。另外已確認《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中並沒有收錄網癮作為臨床標準,而在「待研究」的第三部分,正義網的文章存在一些錯誤。

最高檢察院的直屬網站的微博發聲了!

不過有個問題,文章里提到《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里收錄了《網路成癮臨床診斷標準》,但評論里有人說並沒有收錄,不知知乎上有沒有專業人士可以回答一下這個問題?@陳諾Whatever@丁若水@外星菜鳥@Zoe Isis更新:
我才發現這件事情比想像得可怕!剛才翻閱了一下法律,再結合現實,精神病院的權力都大的驚人!比如身體自由權作為一種人格權,是組成民事權利體系之一的人身權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享有完整民事權利),如果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你起訴非法拘禁就很成問題,比如嬰兒和嚴重精神病。可你是不是嚴重精神病誰說了算?醫院說了算啊!就算你現在不是了,醫院可以說你當時是,怎麼辦?可怕至極。


又是一次「網路曝光」比司法體系更有用的事例。對此我感到很難過。
以前討論電信詐騙什麼的,總有人說損失太小、出警成本太高、不可能事事都查,云云。但是這一次,楊永信這樣舉世無雙的典型,數量龐大的受害者,連續多年的違法行為,這麼一件事情,值得出警 了嗎?如果就因為和地方上的勾結,法律就動不了他,那無疑是一件令人心寒的事情。

我真的很想看到知乎上的諸位警察同志對這事是怎麼看的。刷了好幾天,都沒看到。有的話請一定告訴我。

遙想以前有什麼事,受害人要千里迢迢的告御狀、進京上訪。現在,網路曝光一下,事情就能得到應有的重視。也算是科技改變生活吧。
有渠道,總比沒有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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