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部小說的開頭堪稱神來之筆?
NO.1
《洛麗塔》
作者: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
這是一部描寫兩性倫理與情感關係的小說,講述了一個中年男子與未成年少女洛麗塔(Lolita)的戀愛故事。
它的開頭極為痴迷繚繞,蘊含著迷惘的深情和執念,非常感染人。
中文譯版:
「 洛麗塔,我生命之光,我慾念之火。我的罪惡,我的靈魂。
洛一麗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從上顎往下輕輕落在牙齒上。洛.麗.塔。
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隻襪子,身高四尺十寸。穿上寬鬆褲時,她是洛拉。在學校里她是多麗。
正式簽名時她是多洛雷斯。可在我的懷裡,她永遠是洛麗塔。」
英文版:
Lolita,light of my life,fire of my loins。My sin,my soul。
Lo-lee-ta: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on the teeth。 Lo. Lee. Ta.
She was Lo, plain Lo, in the morning, standing four feet ten in one sock. She was Lola in slacks.
She was Dolly at school. She was Dolores on the dotted line. But in my arms she was always Lolita.
NO.2
《雙城記》
作者:查爾斯·狄更斯
中文版:
那是最美好的時代,那是最糟糕的時代;那是智慧的年頭,那是愚昧的年頭;那是信仰的時期,那是懷疑的時期;那是光明的季節,那是黑暗的季節;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絕望的冬天;我們擁有面前的一切,我們面前一無所有。
英文原版:
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it was the season of darkness, it was the spring of hope, it was the winter of despair, we had everything before us, we had nothing before us.
NO.3
《百年孤獨》
作者:加西亞·馬爾克斯
中文譯版:
許多年之後,面對行刑隊,奧雷良諾·布恩地亞上校將會回想起,他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
西語版:
Muchos a?os después, frente al pelotón de fusilamiento, el coronel Aureliano Buendía había de recordar aquella tarde remota en que su padre lo llevó a conocer el hielo.(提供者:@樂安)
NO.4
《邊城》
作者:沈從文
邊城的開頭我比較喜歡,運用了繪畫中的白描手法,語言樸實簡淡,寥寥幾筆就把一副怡然隔世的風土人情描繪了出來。
開頭如下:
「由四川過湖南去,靠東有一條官路。這官路將近湘西邊境到了一個地方名為「茶峒」的小山城時,有一小溪,溪邊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戶單獨的人家。這人家只一個老人,一個女孩子,一隻黃狗。」
後面還有一段單獨描寫翠翠的句子也很精彩,一段話寫活一個人,不僅是外表,還賦予小說人物的靈魂:
「翠翠在風日里長養著,把皮膚變得黑黑的,觸目為青山綠水,一對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長養她且教育她,為人天真活潑,處處儼然如一隻小獸物。人又那麼乖,如山頭黃麂一樣,從不想到殘忍事情,從不發愁,從不動氣。平時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對她有所注意時,便把光光的眼睛瞅著那陌生人,作成隨時皆可舉步逃入深山的神氣,但明白了人無機心後,就又從從容容的在水邊玩耍了。」
NO.5
《活著》
作者:余華
我比現在年輕十歲的時候,獲得了一個遊手好閒的職業,去鄉間收集民間歌謠。那一年的整個夏天,我如同一隻亂飛的麻雀,遊盪在知了和陽光充斥的村舍田野。
NO.6
《變形記》
作者:卡夫卡
作為一開頭就能引人入勝的小說,《變形記》無疑是其中代表。沒有廢話,直入主題。
如下:
「一天早晨,格里高爾·薩姆沙從不安的睡夢中醒來,發現自己躺在床上變成了一隻巨大的甲蟲。他仰卧著,那堅硬的像鐵甲一般的背貼著床,他稍稍抬了抬頭,便看見自己那穹頂似的棕色肚子分成了好多塊弧形的硬片,被子幾乎蓋不住肚子尖,都快滑下來了。比起偌大的身驅來,他那許多隻腿真是細得可憐,都在他眼前無可奈何地舞動著。」
NO.7
《白鹿原》
作者:陳忠實
開頭的一句話耐人尋味,如下:
「白嘉軒後來引以為豪的是一生里娶過七房女人。」
接下來的描寫很精彩,讓人不忍釋卷:
「娶頭房媳婦時他剛剛過十六歲生日。那是西原上鞏家村大戶鞏增榮的頭生女,比他大兩歲。他在完全無知慌亂中度過了新婚之夜,留下了永遠羞於向人道及的可笑的傻樣,而自己卻永生難以忘記。一年後,這個女人死於難產。
第二房娶的是南原龐家村殷實人家龐修瑞的奶乾女兒。這女子又正好比他小兩歲,模樣俊秀眼睛忽靈兒。她完全不知道嫁人是怎麼回事,而他此時已諳熟男女之間所有的隱秘。他看著她的羞怯慌亂而想到自己第一次的傻樣反倒覺得更富刺激。當他哄唆著把躲躲閃閃而又不敢違坳他的小媳婦裹入身下的時候,他聽到了她的不是歡樂而是痛苦的一聲哭叫。當他疲憊地歇息下來,才發覺肩膀內側疼痛鑽心,她把他咬爛了。他撫傷惜痛的時候,心裡就潮起了對這個嬌慣得有點任性的奶乾女兒的惱火。正欲發作,她卻扳過他的肩膀暗示他再來一次。一當經過男女間的第一次交歡,她就變得沒有節制的任性。這個女人從下轎頂著紅綢蓋巾進入白家門樓到躺進一具薄板棺材抬出這個門樓,時間尚不足一年,是害癆病死的。
第三個女人是北原上樊家寨的一戶同樣殷實人家的頭生女兒,十六歲的身體發育得像二十歲的女人一樣豐滿成熟,豐腴的肩膀和渾圓的臀部,又有一對大奶子。她要麼是早熟,要麼是婚前有過男女間的知識,一鑽進被窩就把他緊緊摟住,雙臂上顯示著急迫與貪婪,把豐滿鼓脹的奶子毫不羞怯地貼緊他的胸脯。
當他進入她的身體時,她嗷嗷直叫,卻不是痛苦而是沉迷。這個像一團絨球的女人在他懷裡纏磨過一年就瘦成了一根乾枯的包穀稈子,最後吐血而死了,死了也沒搞清是什麼病症。」
NO.8
《白銀時代》
作者:王小波
王小波最為文藝青年熟知的名句是《黃金時代》里的:「今天我21歲,在我一生的黃金時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吃,想愛,還想在一瞬間變成天上忽明忽暗的雲。」
然而不是開頭的句子,不然可列入這個答案。
《白銀時代》里的開頭如下:
「大學二年級時有一節熱力學課,老師在講台上說道:「將來的世界是銀子的。」我坐在第一排,左手支在桌面上托著下巴,眼睛看著窗外。那一天天色灰暗,空氣裡布滿了水汽。窗外的山坡上,有一棵很粗的白皮松,樹下鋪滿了枯黃的松針,在乾裂的松塔之間,有兩隻松鼠在嬉戲、做愛。松鼠背上有金色的條紋。教室里很黑,山坡則籠罩在青白色的光里。松鼠跳跳蹦蹦,忽然又凝神不動。天好像是要下雨,但始終沒有下來。教室里點著三盞熒光燈,有一盞總是一明一滅。透過這一明一暗的快門,看到的是過去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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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更
歡迎關注
PS:關於英文版甚至一些中文翻譯可能存在錯誤,希望高手雅正。
1. 小仲馬的《茶花女》
我生平讀的第一本小說是《茶花女》——沒錯,從愛情故事起步,是有一點點早熟。
比我更早熟的小仲馬開篇就說:
我認為只有在深入地研究了人以後,才能創造人物,就像要講一種語言就得先認真學習這種語言一樣。 既然我還沒到能夠創造的年齡,那就只好滿足於平鋪直敘了。 因此,我請讀者相信這個故事的真實性,故事中所有的人物,除了女主人公以外,至今尚在人世。
作為史上最強大「講故事基因」的攜帶者,小仲馬用這樣一個謙虛的開頭,撇清了自己杜撰人物的可能性。
事實上,他也並沒有說謊——真的有一個阿爾芒,也真的有一個瑪格麗特。只不過,他不是偶然闖入拍賣、結識阿爾芒的旁觀者,他就是阿爾芒本人。在巴黎蒙馬特公墓,距離小仲馬墓不遠的地方,就安葬著作家年輕時的情人、瑪格麗特的原型阿爾豐西娜·普萊西。
從小仲馬精心設計的這個入口進入故事,我平生第一次體驗到了心痛欲裂的感受。這種感受是基於他開篇就告知讀者的一個事實:瑪格麗特已死,一切悲劇已不可挽回。
好些年後,我有機會欣賞了歌劇版的《茶花女》。威爾第的音樂蕩氣迴腸,優美的詠嘆調貫穿始終,可是,再也不復當初的心痛感受。我猜,這大約是因為歌劇用了順敘的結構,使悲劇感大為削弱。
一個好的故事,的確不可以隨意更換入口。
2. 張愛玲的《茉莉香片》《沉香屑 第一爐香》
我遇到的另一位擅長開頭的小說家,是張愛玲。在說故事之前,她會首先捧出心愛之物招待讀者——讓聽故事的人在淼淼茶香里、裊裊煙霧裡,同她一起進入那個餘韻不絕的故事。
她的《茉莉香片》是這樣開頭:
我給您沏的這一壺茉莉香片,也許是太苦了一點。我將要說給您聽的一段香港傳奇,恐怕也是一樣的苦——香港是一個華美的但是悲哀的城。
她的《沉香屑 第一爐香》是這樣開頭:
請您尋出家傳的霉綠斑斕的銅香爐,點上一爐沉香屑,聽我說一支戰前香港的故事。您這一爐沉香屑點完了,我的故事也該完了。
張愛玲是個物質的作家。所謂「物質」——別誤會,沒有絲毫的貶義——只是說,她與別的作家很是不同。
別的作家一落筆,就讓人感到:Ta沒有模樣、沒有身體,Ta是個純粹的靈魂,在空間里、時間裡巡遊,俯瞰著芸芸眾生。
而張愛玲不同,她有鼻子有眼,有胳膊有腿,最愛當衣服架子,伸手可及之處儘是袍子、毯子、玉瓷碗、琉璃盞、銅香爐……
她在充塞了物質的人間活著,就和她故事裡的人物一樣,一刻也沒逃脫過地心引力的束縛。所以,她喜歡從一件物什開頭,物什和人,物什和故事,永遠有說不清道不明的聯繫。
當她晚年的時候,她終於超脫了肉身、擺脫了物質,可是,她的靈魂卻也跟著飄遠了。
3. 沈從文的《邊城》
更不落痕迹的開頭,要看沈從文。他魂牽夢縈的邊城,入口在此處:
由四川過湖南去,靠東有一條官路。這官路將近湘西邊境到了一個地方名為「茶峒」的小山城時,有一條小溪,溪邊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戶單獨的人家。這人家只一個老人,一個女孩子,一隻黃狗。
一條官路,一個小山城,一條小溪,一座白色小塔,一戶單獨人家,一個老人,一個女孩子,一隻黃狗。這開頭的節奏,像不像你兒時聽的那個循環往複的故事?從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廟,廟裡有個老和尚……
又像不像好多年前劉歡唱的那首歌?李海鷹的歌詞說:
遙遠的夜空,有一個彎彎的月亮 彎彎的月亮下面,是那彎彎的小橋 小橋的旁邊,有一條彎彎的小船 彎彎的小船悠悠,是那童年的阿嬌 ……
你是用念的,還是用唱的?用唱,那可就暴露年齡了。
沈從文的開頭,就像是一次不經意的提及。單純,自然,沒有斧鑿痕,沒有雕琢氣。
而他說的故事,就像是一首古老、質樸的歌謠,一年一年、一代一代地傳唱下去,給人一個朦朧的錯覺:好似他筆下的邊城,將在世界上某個閉塞的角落裡,長長久久地存在著。
在那裡,永遠有一條官路,一個小山城,一條小溪,一座白色小塔,一戶單獨人家,有一個叫「翠翠」的女孩子,與爺爺、黃狗為伴……
4. 白先勇的《永遠的尹雪艷》
最節省筆墨的開頭,要數白先勇的小說《永遠的尹雪艷》:
尹雪艷總也不老。
七個字,把這一個男人眼裡的女神、女人眼裡的妖精,描出了大略輪廓。
白先勇接著說:
十幾年前那一班在上海百樂門舞廳替她捧場的五陵年少,有些頭上開了頂,有些兩鬢添了霜;有些來台灣降成了鐵廠、水泥廠、人造纖維廠的閑顧問,但也有少數卻升成了銀行的董事長、機關里的大主管。不管人事怎麼變遷,尹雪艷永遠是尹雪艷,在台北仍舊穿著她那一身蟬翼紗的素白旗袍,一徑那麼淺淺地笑著,連眼角兒也不肯皺一下。
從上海到台北,見過了多少人,經過了多少事,滄桑巨變,世事浮沉,唯一不變的就是尹雪艷。她是舊時代的紀念品,是新時代的安慰劑,一個人就是活生生一座上海百樂門。
她的顧盼生姿、八面玲瓏、熨帖從容,不但勾去了一眾男人的心魂,而且引得一眾女人又是愛又是恨。她待人永遠是體貼多情,卻又片葉不沾身——暖得恰到好處,冷得不失時機,道是有情卻無情。
尹雪艷總也不老。再也找不到比這更精簡的話,比這更妥帖的文字,更能描摹出這樣一個女人,更能在片刻之間就抓住讀者的心。
5. 納博科夫的《洛麗塔》
能把文字的吸引力和人的吸引力結合得天衣無縫的作者,還有納博科夫。
《洛麗塔》的開頭,展現了單憑文字所能達到的攝人心魄的力量和強度:
洛麗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慾念之火。我的罪惡,我的靈魂。洛一麗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從上顎往下輕輕落在牙齒上。洛一麗一塔。
第一段沒有一句完整的話,全是一個中年男人喋喋不休的絮語。反覆念出的名字——洛麗塔,在讀者的頭腦里自然還原成亨伯特的低沉男聲,顯現出他神經質般的敏感和不可自拔的痴迷。
讀一讀這個開頭的英文原文,你更會讚歎於納博科夫高超的技巧。一個以俄語為母語的寫作者,竟然把英語寫成了這般樣子:
Lolita, light of my life, fire of my loins. My sin, my soul. Lo-lee-ta: 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 down the palate to tap, at three, on the teeth. Lo. Lee. Ta.
他整段地運用了押頭韻(兩個或兩個以上單詞的首字母相同)的修辭法:押頭韻[l],押頭韻[s],押頭韻[t]。韻律整齊,長短錯落,聲情交融,充滿了音樂般的美感。
他在段落末尾特意強調「Lo. Lee. Ta.」——引誘讀者反覆去讀這個名字,去讀出聲,去感受這個名字里所蘊含的慾望。
納博科夫的這個開頭,使每一個讀過這本小說的人,一聽到這三個音節,立刻就聯想到了朱唇,聯想到了皓齒。
所謂電光火石,所謂登峰造極,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6. 杜拉斯的《情人》
尹雪艷是不會老的。洛麗塔也不會老。
但對其他人來說,老就是個歸宿,在確知的某個遠處,靜靜等待著捕獲你的時機。又或者,老就像個門檻,待你跨過去,再回頭一看,面容已在霎時間改變。
王國維的《蝶戀花》里有最無奈的句子:
最是人間留不住,朱顏辭鏡花辭樹。
對這避無可避的結局,女人們心裡最是在意。杜拉斯寫少女時代的情人,下筆之際掛心的卻是自己衰老的容顏:
我已經老了,有一天,在一處公共場所的大廳里,有一個男人向我走來。他主動介紹自己,他對我說:「我認識你,永遠記得你。那時候,你還很年輕,人人都說你美。現在,我是特為來告訴你,對我來說,我覺得現在你比年輕的時候更美,那時你是年輕女人,與你那時的面貌相比,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面容。」
那個男人並沒有走來,但卻在杜拉斯的想像里走來了無數次。
即使經過了半個世紀的人生起落,她仍然需要他的肯定:時間奪走了許多東西,歲月留下了殘酷的印記,但我仍然愛你,益發愛你。我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面容,更勝於青枝翠葉般的往昔。
寫下這個開頭的杜拉斯,是不是讀過了葉芝呢?不知道。但讀者很難不聯想到那幾句詩:
多少人曾愛慕你青春歡暢的時辰,
愛慕你的美麗,假意或者真心,
只有一個人,還愛你虔誠的靈魂,
愛你蒼老的臉上,痛苦的皺紋。
7. 奧爾罕·帕慕克的《純真博物館》
杜拉斯的記憶瞬間拉回到湄公河的渡船上。那個在十五歲的她看來晦暗不明的時刻,在多年以後卻愈來愈清晰,成為整個故事的起點。
生命是由無數個時刻組成的。絕大多數都不值得打撈,可以任其浸透沉沒在水裡。但也有極少數的例外,會被你手忙腳亂地搶救出來,晾乾,壓平,裝裱,掛在天天面對的牆上,用餘生去咂摸、回味、惦記。
杜拉斯打撈出了她的那一刻。奧爾罕·帕慕克也打撈出了他的那一刻。推開純真博物館的大門,他第一句話就說:
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刻,而我卻不知道。
不自知的幸福,該是有多麼幸福呢。然而,他在感到留戀的同時,也感到絲絲懊悔——為什麼竟不知道呢:
如果知道,我能夠守護這份幸福嗎?一切也會變得完全不同嗎?是的,如果知道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刻,我是決不會錯失那份幸福的。
痛失的愛人,永遠以最美好的面貌,停留在最幸福的時刻。痛失愛人的人,卻在記憶里一次又一次回放那一刻,一年比一年更深刻地領悟到:那一刻再也無法重來。
就像納蘭成德會在某個「西風獨自涼」的黃昏,回想起酒酣春睡的安穩和賭書潑茶的歡欣,發出那一聲沉重的嘆息:
當時只道是尋常。
8. 卡勒德·胡塞尼的《追風箏的人》
也有些難以忘懷的時刻,一遍一遍回到眼前,不是因為留戀,而是因為追悔。
卡勒德·胡塞尼就花了二十六年的時間,去追悔生命中的一個時刻。他的現象級暢銷小說《追風箏的人》是這樣開頭的:
我成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個陰雲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歲。我清楚地記得當時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牆後面,窺視著那條小巷,旁邊是結冰的小溪。許多年過去了,人們說陳年舊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終於明白這是錯的,因為往事會自行爬上來。回首前塵,我意識到在過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終在窺視著那荒蕪的小徑。
在那一刻,阿米爾背叛了哈桑,那個和他喝同一個胸脯的乳汁長大的哈桑,和他在同一個院子里的同一片草坪上邁出第一步的哈桑,和他在同一個屋頂下說出第一個詞的哈桑。別忘了,哈桑說出的是「阿米爾」,是他的名字。哈桑願為他做任何事。可他看著哈桑受辱,卻轉頭離去。
他背叛哈桑的那一刻是有決定性意義的。從此,他變成了一個自己也不想面對的人。他知道,唯有回到那一刻去贖罪,他才能獲得再次成為一個好人的機會。
普通人的生活里雖然沒有阿富汗的戰火,沒有哈桑那樣可怕的創傷,沒有阿米爾那樣慘痛的回憶,但是,仍有一些特別的時間節點,在形塑我們,使我們成為一個人,而不是另一個人。就像石康在《晃晃悠悠》的開頭所說的:
1995年4月8日夜晚11點48分,我和阿萊在國貿職工宿舍前分手,結束了長達8年之久的感情生活,從此老死不相往來。
這件事說起來輕鬆,實際上,它對我觸動頗大。從那天起,我開始思考諸如生活的意義之類老生常談的問題,思考自己的生活,從自己想到周圍的人,想到過去,想到我們這個時代。
9. 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
讀《追風箏的人》和《晃晃悠悠》,我開始回想既往人生中的重大節點。然而,不知道是該感到幸運還是不幸,別說時間了,我竟然連一個明確的日子都想不起來。那些塑造我這個人的時間節點,竟然就這樣晃晃悠悠地過去了。
也許我不該因此而懊惱。有些時間,有些事件,它們的意義要在許多年以後才會顯現,尤其是在一個人臨近死亡的時候。這個道理被那些上了年紀的作家們一說再說,而尤以馬爾克斯說得最為精鍊透徹。
他的《百年孤獨》開篇就講了這個道理,而且給無數小說示範了一個偉大的開場白:
多年以後,面對行刑隊,奧里雷亞諾·布恩迪亞上校將會回想起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
馬爾克斯自己說,這是一個他想了十幾年的開頭。
妙在他開始講述的時間不是「多年以後」,也不是「那個遙遠的下午」,而是這兩點中間的某個「過去現在時」。作家從中間點插入,連接起過去、現在和未來,使第一個句子就顯得氣勢不凡。
這個開頭也給了讀者雙重的吸引力。他為什麼會在多年以後面對行刑隊?這個結局令人好奇。他又為什麼會在臨死的時候想起「那個遙遠的下午」?那個下午有什麼特別之處?這個開始也令人好奇。
面對死亡,人的內心裡有恐懼,也有對生命的流連。人的頭腦里開始快速倒帶回放,輕而易舉地,你就來到了平常已被荒草掩埋的記憶深處。那些不值一提的小事,此時卻顯得異常清晰,熠熠生輝。你會突然間明白,哦,這些小事才是荒誕人生的底色,是魔幻旅行的啟程。
馬爾克斯接著講述過去:
那時的馬孔多是一個二十戶人家的村落,籬笆和蘆葦蓋成的屋子沿河岸排開,湍急的河水清澈見底,河床里卵石潔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許多事物還沒有名字,提到的時候尚需用手指指點點。
對兒時的奧里雷亞諾來說,那就是一個新生的世界,許多事物還等待著他去認識和命名。就像作為一個出生在熱帶的孩子,在那個遙遠的下午,他第一次認識了冰。哦,這就是「冰」——他恍然大悟。
據說,莫言當年花了1塊6毛錢,在王府井新華書店買了一本《百年孤獨》。回到解放軍藝術學院,他翻開書,剛讀了一個開頭,就拍案而起——我知道怎麼寫小說了!
深受影響的中國作家又何止莫言呢?多年以後,寫下自己小說的開頭,中國作家們將會回想起第一次翻開《百年孤獨》的那個遙遠的下午。
10. 奧爾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紅》
死亡令記憶鮮明。一個將死之人的記憶,因其將死,立刻平添了某種重要性和神秘性。馬爾克斯擅長利用這一點。他也深諳人們對死亡既恐懼又好奇的矛盾心理,不動聲色地加以利用。在《一樁事先張揚的兇殺案》里,他是這麼開頭的:
聖地亞哥·納賽爾被殺的那一天,清晨五點半就起了床,去迎候主教乘坐的船。
這個透露了兇殺的開頭,讓人無法抗拒。讀完第一句,讀者就立時關心起主人公的命運,無論他在那一天做任何事,讀者都在心裡大喊:天,他還不知道他要死了!
莫言的《檀香刑》也有個非常相似的開頭:
那天早晨,俺公爹趙甲做夢也想不到再過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裡;死得勝過一條忠於職守的老狗。俺也想不到,一個女流之輩俺竟然能夠手持利刃殺了自己的公爹。
而更令人拍案叫絕的開頭,來自奧爾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紅》。
因為,現身講述兇殺案的,不是作者,不是兇手,也不是目擊者,而是死者本人。這本小說開篇就點出:我是一個死人。
如今我已是一個死人,成了一具躺在井底的死屍。儘管我已經死了很久,心臟也早已停止了跳動,但除了那個卑鄙的兇手之外沒人知道我發生了什麼事。而他,那個混蛋,則聽了聽我是否還有呼吸,摸了摸我的脈搏以確信他是否已把我幹掉,之後又朝我的肚子踹了一腳,把我扛到井邊,搬起我的身子扔了下去。往下落時,我先前被他用石頭砸爛了的腦袋摔裂開來;我的臉、我的額頭和臉頰全都擠爛沒了;我全身的骨頭都散架了,滿嘴都是鮮血。
這個殘忍而鮮血淋漓的開頭,帶來滿滿的驚嚇。死人開口講話了。他死得那麼慘。他會講個什麼故事呢?他是被誰殺死的?動機是什麼?
讀者被一樁兇殺案吸引,進入這個故事。可沒想到的是,作者卻在兇殺案背後埋伏了一個關於伊斯蘭細密畫藝術的傳奇。他就像一位技藝高明的細密畫師,一點一點描繪出十六世紀的伊斯坦布爾和風雨飄搖中的土耳其宗教、文化、傳統。
11. 伍綺詩的《無聲告白》
最近看到的一部以死亡作為開場白的小說,是美籍華裔作家伍綺詩的《無聲告白》:
莉迪亞死了,可他們還不知道。
這句話簡練,卻抓人。彷彿莉迪亞在對他們無聲地大喊:我已經死了!又彷彿是讀者在幫莉迪亞大喊:她已經死了!你們知不知道?!
伍綺詩把鏡頭聚焦在那個時間、那個空間,莉迪亞已經死了,可家人還不知道,一切還在如常進行著——
1977年5月3日早晨6點30分的時候,沒有人知道莉迪亞已經死了,他們只知道一個無傷大雅的事實:莉迪亞來不及吃早餐了。這個時候,與平常一樣,母親在莉迪亞的粥碗旁邊放了一支削好的鉛筆,還有莉迪亞的物理作業,作業中六個有問題的地方已經用對勾標了出來。莉迪亞的父親正在開車上班的路上,他把收音機的旋鈕轉到WXKP頻道,WXKP是「俄亥俄州西北地區最佳新聞頻道」的縮寫,喇叭里傳出的靜默讓他心煩意亂。莉迪亞的哥哥邊從樓梯上下來邊打著哈欠,一副沒睡醒的樣子。莉迪亞的妹妹坐在廚房角落的一把椅子上,盯著碗里的玉米片,一片一片地吸到嘴裡抿碎,等待著莉迪亞的出現。最後,她不耐煩地說:「莉迪亞今天真能磨蹭。」
死亡將要打破一個家庭表面的寧靜和內里的沉悶。在死亡尚未被知曉的時候,這個家庭像往常一樣平淡忙碌地運轉著,日日重複的那些場景突然顯得莫名的荒謬。
伍綺詩給了所有讀者一個上帝的視角,去看透「正常」掩蓋下的「反常」,去體會莉迪亞和朝夕相處的家人之間,心靈上的隔膜和疏遠。
12. 加繆的《局外人》
說到表現現實的荒謬感,加繆才是當之無愧的大師。他在《局外人》里冷漠、荒誕的開頭,會讓初讀者汗毛直立:
今天,媽媽死了。也許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養老院發來的電報:「母死。明日葬。專此通知。」這說明不了什麼。可能是昨天死的。
母親離世,對每個人來說都是沉重的打擊。而默爾索卻表現得像個局外人,一個冷眼旁觀者,一個置身事外者。他輕描淡寫地說出這個事實,甚至連準確的時間也不關心,彷彿是在說一個不相干的人的不相干的事。
這個開篇可謂驚世駭俗。然而,這種荒誕,在那個特殊的時代卻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本小說創作於二戰時期。在那個荒誕的世界裡,人是恐慌的、迷惘的,命運是未知的、不可把握的。個體被時代的巨浪所裹挾,孤苦無依,無能為力,身不由己。
默爾索沒有能力對抗荒謬的現實,於是轉而用冷漠、輕蔑和無動於衷去挑戰荒謬,反抗荒謬。在他眼裡,這個世界是荒誕離奇的;而在世界眼裡,他卻是離經叛道的。對親人,對情人,對朋友,對工作,對牢獄之災,甚至對自己的死亡,他始終無動於衷。
他以荒謬對抗荒謬的努力註定會失敗,註定會引他走向悲劇命運,但卻使他避免了順從和沉淪,使他成為自我的英雄。
加繆在小說開頭,用蘊含內在力量的平靜語調,為我們塑造了一個荒謬的人,引我們進入一個荒謬的世界。他將要講述的故事,是一個只有哲學家才能講出的深刻故事。
13. 張愛玲的《紅玫瑰與白玫瑰》
作家的深刻,常常出人意料。有些作家會在故事一開篇,就道出自己對世界、對生命的深刻洞見,使人乍讀一驚。
最典型的,就比如張愛玲的《紅玫瑰與白玫瑰》:
振保的生命里有兩個女人,他說一個是他的白玫瑰,一個是他的紅玫瑰……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
張愛玲隨手寫下的這段話,真可謂是膾炙人口。它被引用了無數次,以至於漢語世界裡的人即使沒讀過這篇小說,也一定聽過「蚊子血」和「硃砂痣」,聽過「飯粘子」和「床前明月光」。
這段話常常被用來說明男人的「不知足」和女人的「被低估」,被用來強調「珍惜眼前人」的重要性,被用來批評男人不該喜新厭舊、見異思遷。
女人們往往會反覆讀這幾句話,陶醉在「床前明月光」與「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所營造的唯美意境中,彷彿自己就是那個意境中人。
然而,我要說,這個開頭真的被大大低估了。它的深刻和精妙,全不在後半句的唯美,而恰恰在前半句的直白。
它最犀利之處在於:不留情面地告訴我們,無論我們如何努力,如何費盡心思地選擇,我們註定只能得到「飯粘子」和「蚊子血」。任誰再是美、再是聰明,也逃不過一個「久而久之」,普天之下,概莫能外。這是我們每個人的宿命。
也許,這才是張愛玲要說的話吧。然而,讀到這一層,未免有些慘烈和凄厲。好在她用唯美的語言加以修飾,使每個人讀起來都好受多了。
14. 史鐵生的《病隙碎筆》
關於對命運的認識,對世事的理解,很多作家都曾在小說開頭給出自己的看法。比如列夫·托爾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再比如菲茨傑拉德的《了不起的蓋茨比》:
我年紀還輕、閱歷不深的時候,父親教導過我一句話,我至今還念念不忘。
「每逢你想要對別人評頭品足的時候,」他對我說,「要記住,世上並非所有的人,都有你那樣的優越條件。」
而我最佩服的,其實是史鐵生的《病隙碎筆》。這不是一部小說,而是一本散文集,但它仍然算是一個故事,一個關於作家自己的故事。它的開頭,真的是參透了「命運」二字:
所謂命運,就是說,這一出「人間戲劇」需要各種各樣的角色,你只能是其中之一,不可以隨意調換。
史鐵生是個明白人。他一句話,就讓我對命運這回事有了形象的認知。
這就好比拍電視劇:有人衰一點,別人都等著殺青後的慶功宴,他卻早早就領了盒飯回家去。還有招搖過度的演員,一個不留神得罪了編劇,非要你踏進鐵定下墜的電梯(參見美劇《Friends》里的Joey)。
同樣是領銜主演,有人在戲裡錦衣玉食,有人在戲裡滿嘴啃泥。沒辦法,誰讓你進錯了故事。想通了,都不過是「人間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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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末年的一日,一個十歲小孩站在北京王府井百貨大樓前,嘴裡叼著冰棍,手裡拿著煙,邊吃邊抽。他叫張招考,他爸爸叫張金貴,他爺爺叫張天霸。
在2000年,得了老年獃痴症的爺爺非常肯定地說:「是我殺了宋教仁。」全家人極度恐慌,查了歷史書,發現那時爺爺應該還在賣蘋果或梨。過了一個月,爺爺異常堅定地說:「聞一多是我殺的,你們查了歷史書我也這麼說。」父親只好隨聲附合,但建議把「聞一多」三字改成「汪精衛」。
爺爺在口頭上殺了他知道的所有歷史名人後,便死去了。死前一閃念,悟到了自己原來是荊柯。
——徐皓峰《流氓家史》
我年紀還輕,閱歷不深的時候,我父親教導過我一句話,我至今還念念不忘。
「每逢你想要批評任何人的時候,」他對我說,「你就記住,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並不是個個都有過你那些優越的條件。」
—————《了不起的蓋茨比》
提筆想起的事是杜拉斯的《情人》
「我已經老了。有一天,在一處公共場所的大廳里,有一個男人向我走來,他主動介紹自己,他對我說:我認識你,我永遠記得你。那時候,你還很年輕,人人都說你很美,現在,我是特地來告訴你,對我來說,我覺得你比年輕時還要美,那時你是年輕女人,與你年輕時相比,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容貌。」
諾,還有這個
http://www.zhihu.com/question/35645891/answer/64173853
金宇澄的《繁花》,開頭是這樣的:
阿寶10歲,鄰居蓓蒂6歲,兩個人從假三層爬上屋頂,瓦片溫熱,眼裡是半個盧灣區,前面香山路,東面復興公園,東面偏北,看見祖父獨幢洋房一角,西面後方,皋蘭路尼古拉斯東正教堂,三十年代俄僑建立,據說是紀念蘇維埃處決的沙皇,尼古拉二世,打雷閃電階段,陰森可懼,太陽底下,比較養眼。蓓蒂拉緊阿寶,小身體靠緊,頭髮飛舞。東南風一勁,聽見黃浦江船鳴,圓號寬廣的嗡嗡聲,撫慰少年人胸懷。阿寶對蓓蒂說,乖囡,下去吧,紹興阿婆講了,不許爬屋頂。蓓蒂拉緊阿寶說,讓我再看看呀,紹興阿婆最壞。阿寶說,嗯。蓓蒂說,我乖吧。阿寶摸摸蓓蒂的頭說,下去吧,去彈琴。蓓蒂說,曉得了。這一段對話,是阿寶永遠的記憶。
《繁花》里的故事,是很悠長瑣碎的,有組不完的飯局,說不完的談資,男男女女,逢場作戲,力爭上遊,密集又熱鬧。只有這個開頭,是很安靜,很開闊的,蓓蒂那句懇求般的『讓我再看看呀』,像是寓言,她沒能看仔細的那個上海,我們後來也沒看到,只能用文字來複原。
小說里的蓓蒂,應當是落水了,但作者不直寫她自盡,只說她變成了一尾金魚,被黑貓銜著,連跑幾條街放生在了蘇州河裡。你看小說里其他人的結局都是言之鑿鑿的,要麼寒愴,要麼荒唐,只有蓓蒂的故事結尾,像童話一樣金光閃閃,在七十年代的深沉夜裡。
阿寶一直沒結婚,周轉在很多的飯局和女人之間,通過其他人的嘴,我們知道他一直有個很挂念的小小女孩。
我對『青梅竹馬真愛論』這一套很無感,但反覆看繁花的這個開頭,不僅有身臨其境感,好像也在房頂吹那股寂寥的無拘無束的風,還有一點『心臨其境』感,後來那麼多女人的吳語溫存,再軟,也有表演的成分,可當時拉緊他的那個小小人,對他全心託付過。
《繁花》裡布滿了遺憾,畢竟上帝不響,凡人就以為一切皆有我定。但摩挲著這個溫柔又開闊,寂靜且天真的開頭,我還是忍不住想,有些人到底是碰見得太遲了。
最後,附上杜鵑用國語朗誦的這一節視頻:
iPad雜誌ELLEplus杜鵑用上海話給你讀《繁花》視頻今天,媽媽死了。也許是昨天,我不知道。我收到養老院的一封電報,說:「母死。明日葬。專此通知。」這說明不了什麼。可能是昨天死的。
——加繆《局外人》
極度平淡且簡短的句子,正像是局外人。
吾輩是貓,名字么,還木有。
《香水》開頭第二段~
在我們所說的那個時代,各個城市裡始終瀰漫著我們現代人難以想像的臭氣。街道散發出糞便的臭氣,屋子後院散發著尿臭,樓梯間散發出腐朽的木材和老鼠的臭氣,廚房瀰漫著爛菜和羊油的臭味;不通風的房間散發著霉臭的塵土氣味,卧室發出沾滿油脂的床單、潮濕的羽絨被的臭味和夜壺的刺鼻的甜滋滋的似香非臭的氣味。壁爐里散發出硫磺的臭氣,製革廠里散發出苛性鹼的氣味,屠宰場里飄出血腥臭味。人散發出汗酸臭氣和未洗的衣服的臭味,他們的嘴裡呵出腐臭的牙齒的氣味,他們的胃裡嗝出洋蔥汁的臭味;倘若這些人已不年輕,那麼他們的身上就散發出陳年乾酪、酸牛奶和腫瘤病的臭味。河水、廣場和教堂臭氣熏天,橋下和宮殿里臭不可聞。農民臭味像教土,手工作坊夥計臭味像師傅的老婆,整個貴族階級都臭,甚至國王也散發出臭氣,他臭得像猛獸,而王后臭得像一隻老母山羊,夏天和冬天都是如此。因為在十八世紀,細菌的破壞性活動尚未受到限制,人的任何活動,無論是破壞性的還是建設性的,生命的萌生和衰亡的表現,沒有哪一樣是不同臭味聯繫在一起的。洛麗塔,我生命之光,我慾念之火。我的罪惡,我的靈魂。
洛一麗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從上顎往下輕輕落在牙齒上。洛。麗。塔。
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隻襪子,身高四尺十寸。穿上寬鬆褲時,她是洛拉。在學校里她是多麗。
正式簽名時她是多洛雷斯。可在我的懷裡,她永遠是洛麗塔。
附上原文:
。。。。。。。。。人生中第一個過一百贊- - 原著自然是好啦 我看的是黃皮子那個版本貌似就是上面這段 並不是說語言有多美 確實這幾段話就是此書的主旨吧,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曖昧與心酸?。。嗯感謝此書在年幼時普及我lolita這個詞的來歷
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家庭的不幸戶戶不同。——《安娜卡列寧娜》
凡是有錢的單身漢,總想娶位太太,這已經成了一條舉世公認的真理。
——————簡奧斯汀《傲慢與偏見》
婊子無情,
戲子無義。
婊子合該在床上有情,戲子,只能在台上有義。
每一個人,有其依附之物。娃娃依附臍帶,孩子依附娘親,女人依附男人。有些人的魅力只在床上,離開了床即又死去。有些人的魅力只在台上,一下台即又死去。一般的,面目模糊的個體,雖則生命相騙太多,含恨地不如意,胡塗一點,也就過去了。生命也是一齣戲吧。
折子戲又比演整整的一齣戲要好多了。總是不耐煩等它唱完,中間有太多的煩悶轉折。茫茫的威脅。要唱完它,不外因為既已開幕,無法逃躲。如果人人都是折子戲,只把最精華的,仔細唱一遍,該多美滿啊。帝王將相、才子佳人的故事,諸位聽得不少。那些情情義義,恩恩愛愛,卿卿我我,都瑰麗莫名。根本不是人間顏色。
人間,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臉。
前排唐缺大大 @唐缺 提到了《百年孤獨》,所以粗略地說一下《百年孤獨》的開頭為什麼被稱為神來之筆,為何受到後世如此的推崇。
這段文學史上的經典開篇對極多數人來說恐怕並不會陌生,但真說一說哪裡好,可能很多人說不出個子午卯酉來。
「多年以後,面對行刑隊,奧雷里亞諾·布恩迪亞上校將會回想起,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那時的馬孔多是一個二十戶人家的村落,籬笆和蘆葦蓋成的房子,沿河岸排開……」
從敘述方式上講,這段開頭使用的寫作手法叫做預敘,即:在情節發展中對將來發生的事預先描述出來的敘述方法。
通俗說,就是把故事後面發生的事件提到小說情節的前面。
而《百年孤獨》的偉大之處正在於他創造了這種近乎前所未有的敘述方式——站在未來的角度回憶過去。
在小說情節里,奧雷里亞諾在自由黨戰敗後被捕,然後判了死刑,這件事是在小說故事時間線開始很多年後發生的一件事。
馬爾克斯把很多年後發生的這個事件提了出來,放到了小說的開頭,奧雷里亞諾面對行刑的時候,想起了他父親帶他看冰塊的那個下午,緊接著就開始寫他父親布恩迪亞的故事,也就是第一代布恩迪亞家族的故事,小說時間線正式開始。
等寫到小說的第七章(老版),才終於講到了這個預敘事件,也就是時間線終於進行到了奧雷里亞諾面對行刑隊時的場景,與開篇第一段話完美接上。
所以在小說里,這個情節一共寫了兩次,一次用在開篇預敘,一次用在故事講述的中途。
並且這個預敘的事件是在書的一開篇就已經將奧雷里亞諾上校從布恩迪亞的第四代人中推舉為該小說的核心人物了。
這是一種敘事姿態的美,但這段開篇如此具有魅力的原因並非全因為我們讀到了後面才明白作者的用意,而是在《百年孤獨》以前,敘述手法多見於寫很多年以前怎麼怎麼了,當人們突然發現,原來小說還能這麼寫,先寫很多年以後發生什麼什麼了,再回過頭來告訴你從現在到很多年以後的這段時間發生什麼什麼了。
所以《百年孤獨》的開篇是真的當的起神來之筆一詞的,雖然在別的書中也看過許多經典的、不錯的開頭,開宗明義的也好,蘊含哲理的也罷,在「多年以後」這四個字面前,於我而言,彷彿都變得有些黯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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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九年古歷八月初九,我父親這個土匪種十四歲多一點。他跟著後來名滿天下的傳奇英雄余占鰲司令的隊伍去膠平公路伏擊日本人的汽車隊。奶奶披著夾襖,送他們到村頭。」莫言《紅高粱》
「那天早晨,俺公爹趙甲做夢也想不到再過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裡;……」莫言《檀香刑》
「白嘉軒後來引以為豪壯的是一生里娶過七房女人。」陳忠實《白鹿原》
「李光頭坐在他遠近聞名的鍍金馬桶上,閉上眼睛開始想像自己在太空軌道上的漂泊生涯,四周的冷清深不可測,李光頭俯瞰壯麗的地球如何徐徐展開,不由心酸落淚,這時候他才意識到自己在地球上已經是舉目無親了。」余華《兄弟》
「直到很久以後,沙子依然能夠清晰地回憶起那天上午東山敲開他房門時的情景。」余華《難逃劫數》
可以說,都是《百年孤獨》開頭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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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獨》的偉大更多的還是要從整本小說來下手分析的,比如它到底是怎樣「再現拉丁美洲歷史社會圖景」的,你讓我分析的話,我也只能啊啊啊顧左右而言他了,畢竟我自己也是個二把刀。
請給我一張捂臉的表情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飯黏子,紅的卻是心口上一顆硃砂痣。
張愛玲《紅玫瑰與白玫瑰》話說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1. 「曾經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樣沒有分量,也就永遠消失不復回歸了。無論它是否恐怖,是否美麗,是否崇高,它的 恐怖、崇高以及美麗都預先已經死去,沒有任何意義。」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by 米蘭 昆德拉
這段話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是原文第二段的第一句。
第一次接觸它時是看的電影,清晰的記得那年13歲,在北京學習時老師第一次給看了這部電影,當時覺得甚是無趣。因為對於一個孩子來說,無論是愛情還是人類最原始的慾望彼時還理解不了。
後來過了兩年又看了這部電影,又買了書,驀然發現,米蘭昆德拉寫下的每一句話都讓人回味無窮。愛情是什麼?人類隱藏起來的慾望又是什麼?生命才是唯一真實的價值?
愛情是很玄妙的,愛無疑是偉大的,不可褻瀆的。但是一旦將其注入了意識,就開始變得詭譎。雖然我一直這麼認為,但是米蘭昆德拉提到愛情是需要理性的思考的,你需要去思考你需要一個什麼樣子的人共度一生,滿足了你的需求的同時也要去包容對方其他的缺點。愛情也是需要履行責任的。
米蘭昆德拉「負擔越重,我們的生命越貼近大地,它就越真實存在。」
2. 「我在這裡要講的事,別人本來可以寫成一本書,然而,這段經歷使我心力交瘁,使我的品德耗損殆盡。我只能將往事簡簡單單地寫下來,它有時可能顯得支離破碎,但我不打算虛構任何情節來彌補和撮合,我盼望這番敘述能帶給我最後的樂趣,而矯揉造作只能破壞它。」
-《窄門》 by〔法〕安德烈·紀德
窄門出自《聖經》:耶穌對眾人說:「你們要努力進窄門。我告訴你們: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 ————《聖經:新約路加福音》第13章24節。
強烈推薦你們去看這本書,看完它我覺得我心都要碎了。用了一個下午的時間看完的,期間無數次停下來休息,因為看的太專註,作者彼時的心態彷彿發上在我自己的身上。那種絕望,而另人心生敬畏的愛情。
在此強行附上本書中摘抄下來的幾句話。
「我常常感到愛情是我身上最美好的東西,我的一切美德都由此而來。是愛情使我超過我自己。要是沒有你,我會重新落到我那平庸天性的可憐的水平上。正由於我抱著與你相見的希望,我才永遠認為最崎嶇的路是最好的路「
「凡真正渴求真正永恆的榮耀者,則必放棄世俗的榮耀;凡不能於內心鄙視世俗的榮耀者,則必不會愛上天的榮耀。」
「我終於感到,我們之間的全部通信只是一個大大的幻影,我們每個人只是在給自己寫信,我深刻地愛著你,但卻絕望地承認,當你遠離我時,我愛你更深。」
3. 「我今年三十七歲。現在,我正坐在波音七四七的機艙里。這架碩大無比的飛機正穿過厚厚的烏雲層往下俯衝,準備降落在漢堡機場。十一月冷冽的雨湮得大地一片霧蒙蒙的。穿著雨衣的整修工、整齊劃一的機場大廈上豎著的旗、BMW的大型廣告牌,這一切的一切看來都像是法蘭德斯派畫里陰鬱的背景。」
-《挪威的森林》 by 村上春樹
(覺得還不錯請給我個贊,別光收藏嘛,愛你們。 )
那是最美好的時代,那是最糟糕的時代;那是智慧的年頭,那是愚昧的年頭;那是信仰的時期,那是懷疑的時期;那是光明的季節,那是黑暗的季節;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我們全都在直奔天堂,我們全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簡而言之,那時跟現在非常相象,某些最喧囂的權威堅持要用形容詞的最高級來形容它。說它好,是最高級的;說它不好,也是最高級的。
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 it was the season of Darkness, it was the spring of hope, it was the winter of despair, we had everything before us, we had nothing before us, we were all going direct to Heaven, we were all going direct the other way--in short, the period was so far like the present period, that some of its noisiest authorities insisted on its being received, for good or for evil, in the superlative degree of comparison only.
——《雙城記》王小波《黃金時代》:
我二十一歲時,正在雲南插隊。陳清揚當時二十六歲,就在我插隊的地方當醫生。我在山下十四隊,她在山上十五隊。有一天她從山上下來,和我討論她不是破鞋的問題。伊塔洛·卡爾維諾《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 :
「你即將開始閱讀伊塔洛·卡爾維諾的新小說《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了。」
陳忠實《白鹿原》:
「白嘉軒後來引以豪壯的是一生里娶過七房女人。」
塞林格《麥田裡的守望者》:
「你要是真想聽我講,你想要知道的第一件事可能是我在什麼地方出生,我倒楣的童年是怎樣度過,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幹些什麼,以及諸如此類的大衛科波菲爾式廢話,可我老實告訴你,我無意告訴你這一切。」
卡夫卡《變形記》:
「一天早晨,格里高爾.薩姆沙從不安的睡夢中醒來,發現自己躺在床上變成了一隻巨大的甲蟲。」
加西亞·馬爾克斯《一樁事先張揚的兇殺案》:
「聖地亞哥.納賽爾在被殺的那天,清晨五點半就起床了,因為主教將乘船到來,他要前去迎候。」
「1517年,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薩斯神父十分憐憫那些在安的列斯群島金礦里過著非人生活、勞累至死的印第安人,他向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五世建議,運黑人去頂替,讓黑人在安的列斯群島金礦里過非人生活,勞累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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