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2017年9月1日上海松江警察執法過程中,與疑似違法女性衝突導致該女性懷中小孩摔倒在地的事件?

騰訊新聞

時間發生後,上海松江警方微博:


上海民警執法完整視頻,看完再評價誰對誰錯。

看完視頻和文章再來說。

如果這件事沒涉及到孩子,我鼓掌,惡人活該被制。

有孩子的情況下,民警處理欠妥。

可憐了孩子,先是被當抗法的擋箭牌,然後被摔受傷。

執法中遇到這事吧,沒有萬全之策,民警遇到就是倒霉。

遇到抱著孩子的就不能動手?

那你抱著孩子就能去搶銀行了是不。

先搶過孩子再制服女子?

可行嗎?

跟那種看到JC擊斃歹徒就說為什麼不打胳膊打腿的聖母有什麼區別?

遇到這種兩邊都有過錯的情況下,我一般是看源頭是誰的問題。

女子違停,被處罰了就撒潑,拉警車門,推搡民警,這樣的低素質人真是中國夢民族夢的毒瘤。

違法最大,再談計量。

聖母也要先尊法守法。

這段視頻,一個民警抱著小孩在對講機說話,一個民警繼續在制服女子。

民警還是知道照顧小孩的,小孩子也沒事。


1、警察做法有問題。就算違法,有多大錯和多緊急需要立馬撂倒一個抱孩子的中年婦女?而且不顧及孩子安全?

2、中年婦女缺乏法制教育和常識,如果真的違法,罰款和接受處罰就好了。如果警察執法真的有問題,可以申訴。沒必要和警察身體對抗。吃虧還是自己。小孩差點沒命。


惡人自有惡人磨

想起石家莊事件,拍手稱快的時候也是不寒而慄。


我隨便搜了下,發現在美國有一起跟這個類似的案件,鏈接如下:

Woman with baby arrested after violent confrontation caught on camera

一樣的,視頻里婦女抱著孩子打罵警察,時間不短,但是警察等到同伴過來後才展開行動,他們先做的是把孩子從婦女手上奪走。當警察把孩子放進車裡後,婦女抓著孩子的胳膊不肯鬆手,在警察勸說無效後,其中一個警察用警棍擊打了婦女(因為有孩子所以放棄使用泰瑟槍和辣椒水)。婦女放手後,警察將她反手銬上。這個婦女的罪名有:拒捕、襲警,以及,虐待兒童。

這是另一個路人拍的視頻:

從錄視頻開始到同事到達一共40多秒,這個警察一直沒有動手。截圖了可以看到他在用對講機聯絡。

美國的警察被打罵後考慮的是對方手上有孩子,所以不能動手,等「增援」。而松江的警察呢?他被婦女推搡,直接就動手了,等孩子頭磕地後,另一位警察才從車裡出來。

試問,那個警察在執法的時候,有想過其他平民(就是那個孩子)的安全嗎,有想過一些基本的職業準則嗎?我看就是為了「引刀成一快」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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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搜了一下,這種事情有一些的:

Police Fatally Shoot Woman Holding 5-Year-Old Boy In Her Lap

也是美國的,婦女坐著,兒子坐在她的腿上。婦女拿霰彈槍指著警察,說你們不走就殺了你們,對峙了一個小時,她開了一槍,警察開槍反擊,她又開了一槍,就被打死了,孩子腿上中彈,沒生命危險。


本人警察,一級警司銜,不在一線執法,不甚了解相關規章也不談相關規章。我只說兩句:

1、這事兒其實沒什麼可以辯的:該警察在自身生命沒有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在執法過程中動用暴力並危及與違法行為無涉的兒童的生命。
這點就一票否決警察行為的合理性了,至於中年婦女有錯沒錯根本不重要。

2、老嫗真是可惡。


相信經過這邊事情之後,大部分警察更加堅定了信念,執法的時候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那麼較真幹嘛,比如違章停車而已,管他媽影響到了誰的,交通堵塞,干我屁事。比如碰上了小偷,做做樣子都行了,那麼認真幹嘛,要是把小偷弄殘了,那些道德婊又要拿暴力執法說事了。醫生已經開始選擇性保護性醫療了,那些疑難雜症,那些刁蠻病人,能推就推,愛治不治,不信你去醫院就明白,醫生說話都模稜兩可,都尼瑪被逼得。教師也開始保護自己了,碰到腦殘的學生,你愛學不學,管嚴格了又有聖母跳出來說不準體罰,不準……。


按照你乎這幫跟A站文章區一個操性的輿論氛圍,建議以後警察的執法規程做以下修改:

凡事執法過程中對警察的處置表達不滿情緒並有爭吵行為的,直接當場擊斃
帶孩子的直接連孩子一同當場擊斃,並由被執行人承擔孩子死亡的法律責任

順帶以後凡是所有劫持人質的犯罪,連同人質一起擊斃。

恐怕這樣你們才能滿意。


除了暴力擒拿,這個輔警還有一萬種方法,既能懲罰這個女的,也能保證孩子的安全。這個輔警就是濫用權利,況且輔警還沒有執法權,只能算是當街鬥毆?
正式回答:
1,在中國就沒有襲警的說法,只有妨礙公務罪。
2,使用擒拿技的是個輔警,沒有執法權,只能協助警察取證。他的執法權跟交警隊門衛大爺差不多。
3,遇到阻礙執法的,除了擒拿技摔她孩子,還可以請她進警車,回派出所。
4,小孩如果因此受到重傷或者死亡,輔警大概率會被判刑。
5,中國禁槍,執法對象對警察的威脅實際很有限,國外的案例就不要拿出來顯擺了。
6,錯的就是錯的,輔警的動作不必要,也不恰當,明顯能預判到小孩會重摔還使用擒拿技,就是錯了,沒必要洗地。
7,輔警之前都是街頭混混居多,街頭鬥毆的動作還是很嫻熟的。
8,個人建議,警輔和警察的著裝應該明顯區分,警輔不應該著制式警服,或者應該穿警輔專用馬褂。
9,這一點應該放在第一條。
「我宣誓:我志願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獻身於崇高的人民公安事業,堅決做到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矢志不渝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捍衛者,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而努力奮鬥!」


很多人沒明白

警察的鍋,

不在制止該婦女的行為,而在沒有顧及到幼兒的前提下制止該婦女的行為。

這意味著,警察並不是 出於理性的執法行為,而是 出於憤怒的報復行為。

作為一個人,當然會有憤怒、會有報復行為。

但是,這不應該是 「警察」這個身份,應該做的事情。

我們常說 把權力關在籠子里。並不是讓有權力的人不使用權力,

而是要讓有權力的人 合理合法的行使權力。

是為了讓有權力的人 僅僅在應該行使權力。

因為私慾而行使權力,理所當然的會帶來其他人的不安全感。

——這才是這個事件中的警察的鍋。


真希望JC以後跪著執法時,看看這個社會亂成什麼樣子!

不評論此事,後續自有結果,該怎麼處理怎麼處理。

我就是個屁民,我就是來懟一下某些傻X!很看不慣知乎有些所謂的公知,大V拿嘴執法,能接點地氣不,沒體驗過生活的,建議看看《如果沒有城管的一天》

至於那些所謂的被欺壓的別有用心評論,現在自媒體時代,你要真有證據,互聯網po出來!又不是天涯,丫複製粘貼N遍,麻煩換個句式OK?


貌似這個事情有2個不同的關注點,一個是暴力執法一個是婦女拿小孩做擋箭牌;不同的關注點得到的結論是完全不一樣的。所以感覺這個話題討論會比較激烈!也會容易引戰!

一般家裡有娃的關注點可能大部分在暴力執法對小孩的威脅,還沒小孩的可能關注點在於婦女拿小孩做擋箭牌這個事情上吧??

我本人非常反感現在人總是喜歡拿小孩做擋箭牌,但是作為為人父母,我看到警察這樣無視小孩生命,暴力執法,我表示無法接受!如果這樣對我小孩,我會死磕到底!

另外感覺這個女的也不是故意把小孩拿來做擋箭牌吧?一個人抱著小孩出去,遇到糾紛不可能把這麼小的小孩扔到邊上啊,抱在懷裡是最安全的。錯就錯在不該推警察。

另外,我覺得想要打抱小孩的大人,應該學學至尊寶!

------------------------------------------以下原文------------------------------------------------

很多人拿著國外案例說在國外這樣的情況直接可以爆頭了,實際上就算在美國,警察如果這樣對付婦女和兒童,首先警察會被起訴危害生命,其次下到警察局長,甚至上到州長都要辭職了。可惜只是國內,最多這警察被辭退而已。

婦女是有錯,但是警察不能無視兒童而直接放倒。保護婦女兒童不是說說。執法是需要掌握尺度的,這種毫無威脅的婦女兒童用暴力執法是過分了,如果這女的抱著小孩拿著AK啥的,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不同情這個女的,但我心疼這個孩子。我覺得這次執法沒有人性。


我就問問最後這違章停車罰款罰了嗎?分扣了嗎?要是沒罰款才是真正的悲哀,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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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好有意思,居然被人舉報摺疊了,呵呵,不符合問題條件限制。

如果這問題想得到答案是誰對誰錯?

這個違章停車襲警的錯了,這個執法不當的交警錯了,小孩子是無辜的

如果這個問題想得到,誰錯的更多一點?

那麼一個抱著小孩襲警違章停車的婦女和無視小孩子安全強制執法的交警誰錯的更多還真不好比較。

那麼舉報我的人想得到什麼答案?

警察就是沒有人性,革職,大家快噴死這個警察。

還是拿兒童當擋箭牌的才是沒人性的,以後怎麼執法?

雙方都有錯,你噴哪一個只是你的屁股坐在哪裡罷了。

我回答這個問題,是想說,大多數這些案件,在雙方過多關注事件本身卻忘記了事件的起因是如何,起因解決了沒有?

這事情最後隨著輿論的發酵,如果違章停車的事情么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罰,你執法不當背上無視兒童,被全社會唾棄的罪名,作為交警你為的又是什麼?一時的泄憤嗎?

這個時候松江公安不該告知大眾這件事情最終的處置結果嗎?這個交警如何被處罰,這個婦女如何被處罰,她之前的違章有沒有被罰款有沒有被扣分。你告訴大家這個法,你執法的依據和過程,那麼以後像這種事情才會少,交警在執法時會注意自己的形象和分寸,像這次事件中這位婦女一樣的老賴才會知道,無論如何她是逃不過這個罰單的,老老實實交了錢下次不再犯了,即使鬧得全社會沸沸揚揚,這個罰單還是要罰,這才是對法的公正,無論是執法者還是公民。

我不知道為什麼在這樣的一個問題下,非要找一個立場站隊,然後噴對方,否則就會被說是不符合問題的限制條件。我只能說現在的知乎和以前完全是兩個社區。


視頻要看完整,反對朋友圈那些只截摔人的那一段視頻。
雙方都有問題。不過執法人員有很多種方式去處理,卻選擇了最壞的一種,且沒有顧及眼前的小孩。


警察雖說執法過度,但是真的比那幫和稀泥的強了百倍!
PS:樓上有的人總在說一群人給警察洗地,知道我們為什麼會給警察「洗地」嗎?就是因為這種事永遠輪不到我們身上!對於我們這些遵紀守法的人來說,寧可過度執法也不要看著一群只會和稀泥的無能者在那幫著這些抱孩子的鬧事者說話!憑什麼我違停了就認罰,她抱個孩子就能不用罰款?憑什麼我看見警察就得老老實實,她抱個孩子就能連打帶罵?對違法者的縱容就是對守法者最大的不公!!!


我就想問一下:沒有人注意到疑似這個詞嗎?首先,這個女的有沒有違法不知道,如果違法,你放心警察早就把證據拿出來了,交警出門胸口掛著攝像頭呢,要是真違法怎麼可能不拿出來呢!其次什麼襲警,這個警察一直仗著自己人高馬大,不停的向女的逼迫試壓,陌生人之間是有安全距離的,她推開交警不過是處於對自己安全距離被侵犯的本能反應。
松江交警,我領教過的啊,去年在新飛路閔申路我的左側後視鏡被弄壞了,排煙管被踢壞了,車被踢變形了,至今也沒有給我答覆解決方案。當時我和那個協警說車上有孩子,有話好好說,沒用!我去政府網站留言投訴,結果排除松江新橋派出所(就那個最堵的橋下面的)的某個頭頭來恐嚇我,牛的一塌糊塗。去年我就說過,我的事情你們不處理不引起重視,遲早是要出問題的。我的排煙管、後視鏡、車門變形能給我修了嗎,松江交警?!還有當時嚇唬我,我讓他好好說話,他就對著我孩子坐的安全座椅的門猛踹,意思是「我嚇死你孩子,看你還敢和我理論嗎」。不是我們拿孩子當武器,是松江警察覺得:你孩子在手,就有短處,就可以隨意妄為。那些不懂松江操作的自我標榜正義守法的人們,請好好了解了再說,好嗎?


這個視頻看了,當事民警的確有處置失當的問題。不過請問一點,這個女人抱著孩子襲警是不是事實?在這個過程中,她有沒有考慮過孩子的安危?她是不是以孩子來做擋箭牌,以此對抗警察的執法?

其實現在的警察執法真的很難。有關部門號稱轉型服務,有沒有搞錯?把暴力機關變成服務機構,讓警察都變成親善大使?你都親善大使了誰還會怕你?沒有敬畏之心的人,你還怎麼執法?

一方面把幹警變成愛心寶寶,大肆作秀,上電視上報紙,宣傳警民魚水情的虛假和諧,另一方面,面對日益複雜的社會問題和時代變革下的人性聚變,不採取有效的管控措施和提升警隊自身素養的辦法來適應社會變遷的需要,只會犧牲基礎幹警的權益甚至生命安危來換取所謂和諧安定穩定的局面。

讓民警協警帶著鐐銬去執法去工作,去面對什麼樣的人都存在的社會局面,號稱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那就只有天天被侮辱被罵被拳腳。這些年看了那麼多的警察露路面勤務糾紛的視頻,那一個不是違法者無理取鬧,想出各種奇招怪招爛招來企圖躲避處罰?面對這種困難的局面,警察協警稍有差池就遭成失控場景,然後,有關部門就出來道歉,處理相關民警協警,息事寧人。那麼我就要問一下,警察有錯處理警察,那麼違法者的行為事後就不處罰了嗎?一碼歸一碼嘛,各人背各人的鍋。這樣只約束警察單方面的行政行為會助長什麼樣的社會風氣?每一個都會秒懂去利用警察不敢行作為的軟肋肆意妄為,那麼這個社會還沒有安全感?會不會亂套?還有沒有正常次序,還談什麼法制?

多少年了,多少年了,只會宣傳警察工作多辛勞多艱苦,都是為國忘家的好男兒,犧牲了,披上國旗,歌功頌德一番也就煙消雲散。一線幹警協警的血淚誰和苦衷真正體諒真正了解?這種自縛手腳刀槍入庫猛虎無牙的局面其實一直沒有得到真正的改變。這種情況下真正受傷害的是誰?除了基層的幹警和協警,其實更是那些普通的老百姓,那些善良的人們,難道你們希望靠一群綿羊來保護你們嗎?昆明火車站的血案想必還歷歷在目吧。


壞警察不上網,還是好警察不出警?


上海警方官方都回應承認該粗暴執法是錯誤的,還需要知乎這些鍵盤公安來洗地?


看到知乎上很多人給警察洗地。。。真是悲哀,或許你們沒有孩子,體會不到,你們看到視頻沒有,孩子從抱著的高度,直接頭著地摔倒了地上,並且彈了起來。這個高度,這麼大的孩子,腦震蕩都是輕的吧?弄不好會有後遺症。那兩個警察非常「帥」的一摔,可能導致那個小孩一輩子的殘疾,居然還有很多人洗地,這不是悲哀什麼是悲哀?

不要套用什麼美國襲警,也不要說什麼中國襲警,這是正兒八經的襲警嗎?誰敢說一個抱著孩子的婦女推搡了幾下他,就是有恐怖性質的輔警?

警察該不該制服婦女,應該,但是卻對孩子不管不顧,這不管是從法律角度來說,還是從道德角度來說,哪個國家你也洗不了地,哪怕是所謂的美國警察,要是敢這麼干,一樣被噴死,也會被處理。

事情已經發生,更加可能已經對孩子造成了損傷,說的再多都無法挽回。所以該處理的處理,該停職的停職,該賠償的賠償。唯一不能容忍的,就是有人給JC洗地,人性和道德觀念出現的偏差,才是最可悲的。

誰能告訴我:哪怕是在現在的阿富汗和伊拉克,有一個婦女抱著孩子跟美國士兵衝突,美國士兵在高度懷疑婦女為恐怖分子的話,能否一併把孩子也摔倒甚至打死?這叫人權?他們不會被全世界噴?前邊那個回答的,誰給你的道德觀念來給JC洗地?你所謂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你根本就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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