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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終究要死,為什麼還要活著呢?

額,沒想到有那麼多人關注這個問題。其實我一點都不悲觀,還有好多想做的事,還有好多要回報的人。只是對死亡這陌生的事物有些恐懼吧,有時不禁會想想生命的意義,僅此而已………


來都來了。


最近一周都在腹稿一篇相關主題的專欄文章《體驗如何劇透》,劇透一下作為回答:

  1. 「人終究要死」是一個知識,「因為某種意義要活著」是一個體驗。體驗不能還原為知識,知識可以幫助個體找到體驗的路徑,但找到路徑與走完這個路徑獲得的體驗是兩碼事。
  2. 人生意義的體驗不能通過這個體驗本身的知識劇透,但可能通過另外一種體驗劇透,學名隱喻:一餐美食就是這樣一種最簡單的劇透。美食足以教你什麼是感動,足以讓你相信某種未知的人生感動中,讓你體會終究要死的人生可以有怎樣的意義——My momma always said, "Life wa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
  3. 「人(類)終究要死」、「物理世界未知但確定」(決定論)、「所有我可能經歷的心理世界都是我這顆小小顱腔里的神經信號」(唯我論),這些問題第一眼都是細思恐極,學識漸漸展開之後就見山不再是山,但最終仍有很大機會經歷特定的積極體驗與這些問題的完備知識兼容。比如決定論與人生積極態度的兼容:無任何隨機性的概率與決定論的使命感 - 曉煦老師教學筆記 - 知乎專欄

對著樹撒尿的狗。
被風拂動的蘆葦。
皺啦吧唧的土地。
晒乾臘肉和內褲的太陽。
……
凡你所見,凡你所聞,凡你所想。都沒有永恆。

包括「活著」。


那為什麼還活著?
意義!——肯定有人這麼說。

不好意思。意義只是人類意淫出來的馬賽克——將文明展現得更加和諧的小道具。

別不高興。我們都不是宇宙,甚至不是世界重要的一環。
你在吉林的古城樓上喊著要自殺並不會打亂一隻非洲母獅明天的狩獵計劃。

你不服,拽爛了上帝的衣服。麻痹的上帝給我打電話時,我還在度假。


你說是因為死得太輕賤了,你決定活著。有價值的活著。

寫幾本影響深刻的書。令當世甚至可能是後N世的人嘆服不已。於是你得了獎,成了名人。你發條微博說自己今天洗內褲不小心折了指甲,都會引來無數的唏噓

你決定去找那隻目中無你的獅子。

我本想提醒你別亂來。

卻發現,畜生就TMD是畜生。你花錢買來幾噸牛肉,就把它給搞定了。它確實不用再去狩獵了。

你說,「你錯了」。

我拿出時光6s。問「敢不敢跟我去六百萬年看看」

你瞬間顫抖了。你發現了一群怪物,找遍所有沒有你熟知的東西。

這就是六百萬年後統治地球的生物。它們沒有文字,用腦電波交流。所以我也不知道它們叫做什麼。

所以,你就直接認輸吧。他們沒文字自然不知道你寫的書。

「你怎麼知道我一定會輸的」你倒是明白了些。

哈哈,因為兩億年前,有隻恐龍抱著和你一樣的想法跟我打賭。
它拉了坨形狀震驚恐龍界屎。

我當時還用的是時光1C,帶它來人類時代找屎。
哎,1C配置太低了,過來它就成化石了。
太可憐了,來時都沒吃個飽的

你十分沮喪,說,我所做的一切都不是永恆的,也沒意義可言。那我活著幹嘛了?

這世界該是如何便如何就完了,就你他媽愛尥蹶子。
這宇宙萬物和諧,莫不是
餓了吃,困了睡,疼了叫,寂了約。
太陽曬了干,風吹了倒。

活著自然是想活著,捨不得些世上好吃的,好玩的。捨不得滾床單那般刺激的感覺。捨不得與你媽與你弟與你狗之間陽光般溫暖的感情。
若是真的活膩了,倦了。那就不活罷了,也是自然。

我把我的人畜對講機給你,你去看看狗為什麼要撒不能永恆的尿。

你很禮貌,知道等狗尿完了才過去問,「狗先生,你為什麼要在樹上撒尿,你知道,那尿……」

「媽了個汪的,你尿急了憋著?煞筆人類,汪汪。」


人想活著跟狗想撒尿是一樣的。


視頻封面地震般的震撼,生命的吶喊視頻

(這是我07年拍的視頻,有興趣的人可以從視頻里了解一下我的生活。至於裡面的詩詞。。不要去看。。不要去看。。不要去看。。)

我是一個疑似患有進行性肌營養不良(最終也沒確診,還有說重症肌無力的)的殘疾人。從出生到現在二十年間去過大醫院,看過老中醫,吃過五毒蟲,喝過符紙灰。然而儘管大夫想出最惡毒的招數還是沒能把我和疾病拆散。病姑娘依然痴情的深愛著我,無論何時都對我不離不棄。

我從幾個月時發病,從來不曾自己站立,也沒自己抬起過胳膊,吃喝拉撒睡都要家人照顧。
6歲時不能獨自坐立。
10歲時頭底下自己抬不起來。
肌肉一天天萎縮,四肢一點點畸形。
這兩年似乎又在發展。
前年因為手腕褪化不能再玩QQ飛車。
去年手指按不動鍵盤,只能用滑鼠打字。
現在的我6年沒下過床,胸部和脊椎嚴重畸形,壓迫肺部時常嚴重咳嗽。
我是獨生子,當爸媽一天天老去,家人都知道未來對我們意味著什麼。

生活如此,似乎活著沒有意義。但我從未想過去死,不是因為我堅強,而是這世界有太多我眷戀的東西。我眷戀每本書中動人的思想、我眷戀賽場上每個精彩的進球、我眷戀打針時護士認真的表情、我眷戀哭泣時媽媽臉上安慰的微笑。世間有如此多美好的事物,讓我身體得到舒適,讓我心靈得到充實。與此相比,死亡不過是放在衣櫥里的一件舊衣服,又何須在意呢?

可有些人覺得自己生活在痛苦之中,世間沒有值得眷戀的東西。覺得痛苦的人可以這樣想,既然每個人的起點與終點都毫無二致,那過程怎樣又何須在意呢?就像史鐵生說的那樣:

一個人,出生了,這就不再是一個可以辯論的問題,而只是上帝交給他的一個事實;上帝在交給我們這件事實的時候,已經順便保證了它的結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於求成的事,死是一個必然會降臨的節日。這樣想過之後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麼可怕。比如你起早熬夜準備考試的時候,忽然想起有一個長長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會不會覺得輕鬆一點?並且慶幸並且感激這樣的安排?

死是必然到來的假期,那為什麼不活著看看呢?更何況世間總要有人承擔痛苦的角色,因為只有痛苦才能襯托出幸福,只有漆夜後的黎明,風雨後的彩虹才會給人最美的感受。所以史鐵生才會說:

我常以為是醜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為是愚氓舉出了智者。我常以為是懦夫襯照了英雄。我常以為是眾生度化了佛祖。

想一想人生實際就像《老人與海》中船尾的那條大馬林魚,時間和命運是一波波來襲的鯊魚,而我們的心靈就是那年紀雖老但雄心猶在的聖地亞哥老人。時間一輪輪的撕咬,命運一回回的攻擊,將原本壯碩的人生蠶食殆盡。然而我們的心靈儘管蒼老而疲憊,卻仍要奮起最後一絲餘力,揮舞著木棒與命運決一死戰!就算最後當船駛進永恆的港灣時我們保留住的只有一具白骨,但那並不能證明我們是失敗的,因為不管成功失敗在時間的汪洋都並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這一生,我無愧於心!

就像李宗盛唱的那樣:「面對情愛的挑逗,命運的左右,不自量力的還手,直至死方休。」

李小龍的遺作《死亡遊戲》中說「人生是一段等待死亡的過程」,對此我不敢苟同。人生並不應該被看作一趟單程的列車,它其實是一乘往返的航班。我們從起點出發,用幾十年有意識的時間欣賞世界的風景,等飛過了一圈,再回到地球渾沌的懷抱。不要覺得生命短促是種悲哀,因為重要的是「給時間以生命,而不是給生命以時間。

每個活在這世界上的人都擁有億億分之一的幸運,讓我們珍惜這份可以中無數次彩票一等獎的幸運,過出讓自己無悔的每一天!

最後貼一首我寫的歌詞,既送給自己也送個所有的殘疾人,更送個世界上一切為了生活而奮鬥不息的人們。

《做自己的守護神》
作詞:雲之飄逸

那一天,上天對我關上了門。
可上天關不住我的心。
不去想,世界到底公不公平。
為了心中的夢,去追尋。

誰說我的身體不能起程?
勇敢的心,帶我一路狂奔。
誰說我的生命無法前行?
打破規定,我能改變乾坤。

站起來,把絕望掃地出門。
世界昏沉,我畫出五彩繽紛。
只要相信,就有無限可能。
征服命運,做自己的守護神。

————

那一天,所有人都說你不行。
質疑的話我從不去聽。
不去想,未來的傷痛有多深。
為了心中的夢,去攀登。

誰說我的身體不能登頂,
一覽群山,我是最高的峰。
誰說我的生命只有傷痛,
微笑面對,任它驟雨狂風。

站起來,把絕望掃地出門。
世界昏沉,我畫出五彩繽紛。
只要相信,就有無限可能。
征服命運,做自己的守護神。
相信自己,每個人都是英雄。


我小時候想的一個道理 這麼多年也沒推翻它 不知道會不會顯得幼稚 還是說出來和大家分享
--人活著,是為了永遠不死。精神永遠不死。

活著的時候,我的影響力也不過就那麼點,認識我的不過是爸爸媽媽親戚朋友。世界這麼大,對於外人來說,我不過就是死的啊,誰會在乎我是否存在?那我活著和死了,其實沒有區別。

而如果我死了,就好像爺爺過世,認識他的人都很悲痛,家人也會常常談起他。我遠在美國,電話里奶奶說昨天好像又夢見爺爺了,他在小花園裡面除雜草。我恍惚起來,因為以前在新加坡念書,打電話回家爺爺沒有接,他當時也在除雜草。那麼從這個角度看,爺爺是否去世,從來沒有耽誤他在我心中的感覺啊。所以如果我死了,認識我的人大概也會常常叨念我,說我做過這個做過那個,就好像我出了遠門一樣。則我死了,和我活著,也沒有區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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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小範圍內的感悟。則推而廣之,如果世界範圍內,有很多很多人記住我呢?跨越幾百上千年,也有一代又一代的人緬懷我呢?更特別的是,如果我能給世界帶來精神烙印,在我離去的時候讓大家都感受到失去家人親友般的痛苦,那我就在世界永存了啊。
比如我是著名的作家,我寫了暢銷書。我活著大家在讀,可是他們並沒見過我。我死了,他們可能依然會買我的書讀,而他們也未見過我。則其實書就是我的靈魂載體,人們讀書的時候就會想起我,我在無數人的閱讀中活著。
比如我是科學家,居里夫人。我一生中有一些基石性的研究成果。每一個後人都會引用我的成果,還會說這是居里夫人的,不是居外夫人。理論就永遠是我的,我活在一代又一代人的科研中。
最後比如我是思想家,我是韓非子。千百年前我開創了一個法家學派,現在人們還在提及我,那我是不是在影響各位的生活?我是不是以一種十分重要的方式活著呢?

有人說,我們可以和活著的人交流。非也。就算現在的人物,比如習大大,我們有幾個機會交流?有人說,活著的人可以繼續創造價值,非也。人們窮其一生,能在廣闊的世界上刻下一個淺淺的烙印已經十分不容易了,不能人人都像牛頓一樣開掛,很多大師活著的時候也許都未再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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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想開點。我們與其渾渾噩噩地活著,滿足於口腹之慾而毫無精神建樹,則真的和死去差不多。而我們如果能為人類的進步發展創造精神貢獻,則社會也會以永遠銘記我們的方式讓我們永生。「We all die. The goal is not to live forever. The goal is to create something that will.」
不要讓活著像死了一樣,而是讓死去依然如活著一般。這才是我們存在的意義。


你有旅遊過嗎?
會不會問「反正都要回家,還為啥要出門」?

一樣的。
就當成是一個旅行,好好地經歷這個人生。若能留下點什麼給後人,固然好;就算什麼都沒有留下,來過,看過,經歷過,就已值得。


活著,是為了摸清楚自己混沌世界的邊界呀。

不知道其他人有沒有類似感覺,我很小的時候,大概三四歲,總是被同一個問題讓大腦短路:

我,為什麼是我呢?為什麼我不是黑貓警長?不是小紅帽?不是爸爸媽媽?不是爺爺奶奶?我為什麼叫這個名字,為什麼在這兒呢?

有時候吃著飯,有時候是洗著手,忍不住想得魂魄飛天,寞然彷徨自己為何存在於這個空間,扮演著這個陌生的角色。

隨著年紀漸長,這個問題出現的頻率少了——我開始有了更多的身份:XX小學X班學生,名字是這樣寫,好朋友是某某,我家住在XXX...對自己的身體也有了熟悉感:冬天的時候左手小指特別涼,跑太快愛崴腳,某處有胎記和別人不一樣…

而現在,當初想到那個問題的寂寞心情,我也只能勉力描述。確認我身份的東西太多了,對自己的了解太深了。回顧這歷程,也是一個生命從虛到實的微妙感受。

對於未來餘下的生命時光,其實,真是怕得很。從三四歲到如今,只是輕鬆地從弱小到強大;而剩下,又不得不面對從頂峰到衰弱的生命歷程。

昨天看到一張七十年夫妻的照片,大概很多人都看到了愛情的堅貞,我卻也看到了時光的可怕:鬆弛的下巴,滿臉的斑,暗淡的目光…

人生殘忍嗎?非常。把生命這麼可貴的東西給予我們,又要從我們手中奪走,甚至如凌遲般一片一片割走。

但為什麼要活著?為什麼還要期盼新年?甚至發新年誓願?

因為,「無論如何,我不能死。」

總有踢到鐵板的時候。失戀了,怎麼咬牙折騰自己,總是說這句話,「無論如何不能去死」,那接下來怎麼辦?還要繼續把用這個身份活下去。不可能變成黑貓警長(他真的是童年偶像),也不可能變成爸爸媽媽。

因為不能死,見到了更大的世界:黑貓警長只有六集,而我的故事還在繼續。有喜悅的片段:養了一隻萌貓咪,完成了以前的奮鬥目標,認識的新朋友,看到了不起的風景;還有悲傷的時刻,憤怒的瞬間,隨著年齡增長還多了一份畏懼,怕自己來不及,怕自己不夠好,怕自己走錯路…

但是我活著,活在自己的人生里。

我覺得還不錯,想對三歲的自己說:

我好像摸清楚了一點這片混沌的邊沿,也有更多的光亮和陷阱藏在這迷霧之中。

我知道結局會是什麼樣子,但我想繼續體驗下在「我」這個身份中會發生的一切。

因為這個「我」,只會發生一次。


我現在過的每天,都是我餘生最年輕的一天。

我當然要好好的活著,才能對得起這美好的時刻。


這個問題讓我心生慚愧。

我在大學之前只知道讀書,為了面子考個好大學。
不知道哪一根筋抽抽了,大一的時候,有一天上課的時候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宇宙這麼大,人這麼渺小,活著有什麼意思?」

然後就抑鬱了,過了一個最痛苦的年。

自了的心都有。

慢慢過了幾年,淡了。研究生一年級的時候讀到周國平的《尼采:在世紀的轉折點上》一書,有一種豁然開朗的趕腳:
既然人生是出悲劇,那麼就讓它發出絢爛的光芒吧。

就是要活出精彩。

可是,什麼是精彩?

我原本以為我知道。
我開始了一段異地戀,開始了一份自己認為很與眾不同的職業。

幾年以後,初始精彩的衝動早已悄然無蹤影,戀情尷尬地結束,職業似乎也已淡如水。

去年結婚,跑到國外。
很多傳教士特別喜歡中國人,可能有一種「反洗腦」的成就感吧。
有一段時間一位傳教士,叫Tom,每周四晚都要來和我聊聊。

說實話,我很感興趣。空的時候也看了看一些基督教的資料。

看的時候突然想,佛教是怎麼回事,跟基督教有什麼區別?
於是也看了一些佛教的資料。

看來看去,不過是為了回答當初那個問題罷了。

前幾天兒子剛出生,看著他小胳膊小手,心裡想:
我死了其實也不打緊,就是捨不得你們啊。

以前我認為的精彩更多的是別人眼中的精彩,或者是我眼中的別人眼中的精彩。
其實錯了。
精彩是由自己的感受定義的。

轟轟烈烈固然可以精彩,平凡的平靜又何嘗不可?

人生,也許本來便沒有什麼意義,只是有一點點不舍。
這一點點的不舍,可能就是我們存在全部的意義。

我的不舍可能是:
捨不得讓心愛的人委屈和傷心吧

那,你的不舍又是什麼呢?


我看高票答案都在訴諸情緒和抖機靈,缺乏一點深度。這個問題我也思考了很多年,最近看了一些相關的資料有了新的感悟,於是就來說說我的理解吧。

我覺得想要思考這個問題,很關鍵的一點在於:人的同一性怎麼確定?換句話說,在什麼情況下大家都會認為這兩個「東西」實際上是同一個人的不同側面?

什麼是人?唯物主義說人就是一堆原子組合起來的有機體,人的複雜機能源於神經系統的複雜連接。唯心主義說人是靈魂,而肉體只是一個「交通工具」。還有更奇特的二元論,認為人同時有肉體和靈魂。

那麼在這三種不同的觀點下,死亡就有了不同的含義。在唯物世界觀下,身體機能的停止就是一切的終止。在唯心世界觀下,身體機能的終止只是靈魂離開了交通工具而已,那麼問題就變成了:「肉體死亡之後,靈魂會怎麼活著?它會再死一次嗎?」而對於二元論,問題在於「肉體死亡了之後,單純的靈魂可以被稱作人嗎?」

有個著名的悖論討論了同一性的問題:假設一艘航行多年的船上所有的零件都已經被換了一輪,那這還是不是原來那艘船呢?這說明,在任何一個瞬間想要定義一艘船是不可能的,你必須要一直追溯它從頭到尾的變化過程。

這樣的悖論每天都在人身上上演。除了身體的新陳代謝,大腦也在每天變化著:新的感官輸入,久的記憶遺忘。有些記憶歷久彌新,有些記憶慢慢混淆,那麼在你記憶中的那些自己還是自己嗎?現在的自己會存在於將來的世界嗎?現在思考著死亡的你和將來面臨死亡的你是同一個人嗎?如果不是同一個人,那你在替誰感傷呢?

人之所以恐懼死亡,就是覺得活著的時候我有xxx,而死了之後就失去了,但是其實能在生活中抓住的事情少之又少。人就是一個肉體和精神新陳代謝的的過程,每天都會有一個新的自己代替舊的自己。這個過程開始於生出,結束於死,永不停歇。在這個過程中,人在劇烈的變化,劇烈到每一個零件和記憶都完全被翻新一遍。


甚至可以說,真正應該恐懼的東西跟死亡都沒有直接關係,該恐懼的是在這種新陳代謝里沉浮,慢慢變成一另一個人。而這就是世界的規律,是命裡帶的,只能選擇去理解,去適應。


人為什麼活著 (王小波)

銀河,你好!
  我在家裡給你寫信。你問我人為什麼活著,我哪能知道啊?我又不是牧師。釋加摩尼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出了家,結果得到的結論是人活著為了涅磐,就是死。這簡直近乎開玩笑了。
  不過活著總得死,這一點是不錯的,我有時對這一點也很不滿意呢。還有人活著有時候有點悶,這也是很不愉快的。過去我想,人活著都得為別人,為別人才能使自己得到超生。那時大家都這麼想吧?結果大家都不近人情的殘酷,都走上宗教的道路了呢。我們經過了那個時代了吧,把生活都變成一個連綿不斷的宗教儀式了呢。後來我見過活著全然為自己的人,他們是真正的唯物主義者,把自己當成物質,需要的東西也是物質,所以就分不出有什麼區別。比方說,物質生活就是生活本身嗎?有人分不出來。
  總之,我認為人不應當忽視自己,生活就是自己啊。總要無愧於自己才好。比方說我要無愧於自己就要好好地愛你才對。也不能讓人家來造自己,誰要來造我我都不幹。有人要我們這樣要我們那樣,我們就不知道什麼是生活本身了。過去我們在頂禮膜拜中度過光陰的時候,我們知道什麼是生活嗎?現在我們在一片拜物聲中過的是什麼日子啊。我自己過去和現在都很不好。不過我現要愛你,我覺得我很對,你也覺得我很對,別人與此有何相干。
  我這麼說你恐怕要怕我了。我一點也不可怕。不管你是誰,是神仙也好,是偉人也好,請你來共享我們的愛情。這不屈辱誰,不屈辱你。
  我不喜歡稀里糊塗的過日子。我媽媽有時說:真奇怪啊,我們稀里糊塗的就過來了。他們真的是這樣。我們的生活就是我們本身。我們本身不傻,也不斤斤計較大衣櫃一頭沉。幹嗎要求我們有什麼外在的樣子,比方說,規規矩矩,和某些人一樣等等。有時候我真想叉著腰罵:滾你的,什麼樣子!真的,我們的生活是一些給人看的儀式嗎?或者叫人安份守己。不知什麼叫「份」,假如人活到世上之前「份」都叫人安排好了,不如再死回去的好。
  我有時對自己挺沒信心的,尤其是你來問我。我生怕你發現我是個白痴呢。不過你也該知道,我也肯為別人犧牲,也接受一切人們的共同行動,也盡義務,只要是為大家好;卻不肯為了儀式去犧牲、共同行動、盡義務,頂多敷衍一下。別人也許就為這個說我壞吧?我很愛開發智力,我怪嗎?不怪吧。我還愛一個美的世界,美是為人的幸福才存在的。不也不肯因為什麼儀式性的東西去寫什麼,唱什麼,畫什麼,頂多敷衍它一下。
  總之,我是這樣。為了大家好,還為了我自己好,才能正經做事。為了什麼儀式,為了看起來挺對路,我就混它。我決不為了儀式愛你,我是正經愛你呢。我一正經起來,就覺得自己不壞,生活也真不壞。真的,也許不壞?我覺得信心就在這裡。
  我對自己有點信心。我愛你呢,愛你!
  小波 10月29日夜


正是因為活著不是永久的,才會努力地去活著。倘若活著是永久的,誰會為活著拚命。


人來到這個世界上,再回到該回的地方去。
生於草野,歸於草野。
人為什麼活著?因為未知,所以未止。
之前看過一個關於人為什麼要努力的漫畫,大概也可以給你一些啟發吧。
因為還有太多的地方沒有去過,還有太多的好吃的沒有吃過,還有太多的人沒有遇見,還有另一半沒有找到,還有很多很多事沒有做過。
人是有思想的生物,不是機器,當然這也是人會胡思亂想的原因。
今天的我甚至不知道一個月後的我在做什麼,不知道一年之後的我什麼樣,不知道十年之後的我有一個什麼樣的家庭,不知道二十年之後我在哪裡,不知道三十年後用著什麼樣的設備,不知道六十年後還是不是活著。
因為這麼多未知的事情,也想去看看那時候的我到底是什麼樣兒的。
就是我活著的意義吧。


活著就是為了快樂,因為每個選擇都是自己做的,沒有逼不得已這件事,只要還活著,請做自己想做的事。
把每一天都過成自己想過的樣子,讓每件事都有意義,讓每一刻都成為可以決定將來的你的時刻,讓每一天的你都不一樣,不要虛度時光,不要浪費生命,不要蹉跎歲月。
就是活著最大的意義。


當年孔子的一個弟子也這麼問來著,孔子say:

未知生,焉知死?

~~~~~~ ~~~~~~


當我們難以回答一個問題的時候,就該想想是不是問題本身就錯了。

獻給@夏明浩@何處惹塵埃的同學 和我。

致敬@程浩。

有人,包括我自己,問我生命的意義是什麼?我不知道。

有人在放置著各種致癌物的實驗室里終日忙碌,想解救更多的生命,他們有目標,但目標是意義嗎?我不知道。

有人環遊世界,去看落日去看朝陽,去世界上每一個好玩的角落,他們有動力,但動力是意義嗎?我不知道。

「意義」這個詞本身就很模糊,動物不會討論意義,只有人討論意義。「意義」只是人所創造了的,方便日常溝通之用的,擁有輪廓模糊的一個概念而已。

我也覺得人生沒有意義,那麼,科學,文明,社會的公正,歷史的演進,前人的榮譽,後世的幸福有沒有意義呢?

如果答案是沒有,那你缺乏的是生命的動力。

這種動力,我是在高二的時候得到的,尼采所說的重估一切事物的價值的能力。(如果沒什麼是有意義的,那也沒什麼是沒有意義的。)

不得不承認,生活在沒有神明的年代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原來只要相信就能解決的事情,成為了理智的沉重負擔。

在知乎,我最愛的是朱炫大師兄的答案。http://www.zhihu.com/question/22921426/answer/23330366

大師兄的答案里總有一種力量,讓人幸福的流淚,我覺得那就是生命的動力。

你想去愛,想去戰鬥,可是生命短暫,短暫的讓人失望,這是第二階段,你缺少了生命的目標。

這個世界是的確有命運的。命中注定你會愛上一個人,愛上誰我不管,但註定會愛。愛是其中之一的永恆的東西,當你愛了,你就永恆了。

如果生命短暫,成為永恆就好了,你不必認為自己的生命是有意義的,但只要在這個世界有哪怕一件事是有意義的,你與她結合就可以了。

去戰鬥,跟命運說我來過。

本就是無所謂生無所謂死的,可想想程浩,他走了那麼遠,我只是不想輸。


為了快樂。

錢鍾書在文章中寫到:

快樂在人生里,好比引誘小孩子吃藥的方糖,更像跑狗場里引誘狗賽跑的電兔子。

幾分鐘或者幾天的快樂賺我們活了一世,忍受著許多痛苦。

我們希望它來,希望它留,希望它再來--這三句話概括了整個人類努力的歷史。

在我們追求和等候的時候,生命又不知不覺的偷度過去。

也許我們只是時間消費的籌碼,活了一世不過是為那一世的歲月充當殉葬品,根本不會想到快樂。

但是我們到死也不明白是上了當,我們還理想死後有個天堂,在那裡--謝上帝,也有這一天!我們終於享受到永遠的快樂。

你看,快樂的引誘,不僅像電兔子和方糖,使我們忍受了人生,而且彷佛釣鉤上的魚餌,竟使我們甘心去死。

這樣說來,人生雖痛苦,卻不悲觀,因為它終抱著快樂的希望;現在的賬,我們預支了將來去付。為了快活,我們甚至於願意慢死。


你聽說過沼澤火燒蘭嗎?

這是蘭花的一種.這種蘭花為了繁衍,進化出了非常巧妙的陷阱.它有一片大大的分成兩部分的唇瓣,靠近花基部的部分像個裝滿花蜜的大杯子,吸引著昆蟲,外沿的唇瓣則像跑道.當昆蟲落在『跑道』上的時候, 『跑道』壓下去,裡面的花蜜就露了出來,而當昆蟲順著外沿的唇瓣爬到裡面,進入『杯』中時, 『跑道』彈起來,套中了進入花蜜『杯』中的昆蟲.昆蟲要想退出去,必須經過唯一的出口,這樣它身上必定粘上許多花粉.」

還有另一種更奇妙的生物

有一種微生物叫黏性桿菌,一般情況下,它們是以單細胞的形式獨立存在的,很像是變形蟲.可是生存條件變得惡劣的時候,它們就爬著集中到一個中心地帶,看起來幾乎和鼻涕蟲一模一樣.當然,這種鼻涕蟲爬不了多遠,通常只是從一堆樹葉的底部爬到頂上,處於比較暴露的位置.這場細菌變蟲子的把戲還沒結束,當黏性桿菌覺得自己爬到了一個比較有利的位置後,再一次改換面目變成植物.通過某些奇妙的過程,那些細胞外形完全變了,像植物一樣伸出一根『埂子』,頂上形成一個『花蕾』.在『花蕾』里有幾百萬個孢子.這些孢子隨風而去,成為單細胞微生物,從而開始重複這一過程.


我只是在進行鋪墊.講沼澤火燒蘭,是為了讓你知道,自然界里的生物,可以進化出多麼精巧負責的結構,來利用另一些生物讓自己繁衍下去. 如果沒有粘著花粉的昆蟲,許多蘭花會迅速滅絕.有的生物甚至演變成依賴另一種單一生物才能薪火相傳,比如模里西斯島上的渡渡鳥被人類滅絕之後,島上的大頭樹因為沒了擁有強悍砂囊的渡渡鳥來吃他們的果實,厚核里的種子無法破殼發芽,正處於滅絕邊緣.而講黏性桿菌,是為了讓你知道,即便是這麼微小、結構極簡單的生物,也有著讓人驚嘆的生存智慧,能對自己進行天翻地覆的改造.現在,讓我們回到基因的問題.」

就要說到重點了.

基因是具有遺傳效應的DNA分子片段.生物是什麼樣的、有什麼能力,完全取決於基因組裡百千萬的鹼基對如何排列.有的排列讓長出尖利的牙齒,有的排列讓生物不吃肉,還有的排列讓生物白天睡覺晚上活動. 所謂的基因突變,說到底就是突然出現了新的排列順序.達爾文進化論最重要的一點是什麼?


適者生存,優勝劣汰.


沒錯.必然有一些基因能讓承載它們的生物更好的適應環境,生存繁衍;也必然有另一些不太好的基因,有了這些基因的動物,將不適應環境,迅速死亡.所以,優良的基因是生物生存發展的關鍵.但是,這個觀點也可以反過來看.

有那麼一批學者,比如寫過《自私的基因》的道金斯等,他們認為,每一個基因都在追求更多地複製自己,身體只不過是基因一時的聚集地,是受基因控制的生存機器,一旦基因在身體的下一代中完成了複製,傳遞了儘可能多的拷貝,身體就可以死亡腐爛了.生物表現出的種種行為,只是基因為了永遠存在下去的手段


「我們是生存機器,是被盲目編程的自動機械,為的是保護叫做基因的自私分子.基因就存在於你我之間,他們創造了我們的靈與肉;保護基因是我們得以存在的最終理由.』這就是道金斯寫在《自私的基因》一書里的話.就是說『適者生存』的『適者』,不是物種,不是種群,也不是單個生物個體,而是遺傳的基本單位-----基因.

不僅是沼澤火燒蘭,粘性桿菌,乃至所有人類所有的生靈,不都是承載這基因的皮囊嗎?

生存對於我們來說,到底意味著什麼?

只有真正找到了生存的意義,才能夠堅定地活下去吧.想通這一點後,遭遇再大的困難,都不能讓人遲疑退縮!

與其什麼都不知道地活過一生,倒不如現在就開始思考.

人,為什麼生存?

人,為什麼生存!


——————摘自那多《返祖》

究其根本,活著是為了把你的基因傳遞下去,你做的一切的努力,無非是給自己的基因提供更好的生活環境。
找優秀的另一半是為了讓自己的基因能夠與優秀的基因結合成生存力更強的後代。
花心是為了讓基因儘可能多的傳遞。
壽命長是潛在更多的交配機會。
植物需要動物來傳播種子,不惜自己被吃掉。
而你繁殖後代的任務完成了,機體自然該凋亡了。

提供一個視角,不接受質疑。
學過行為學的一定會來給我點贊的。



Valar Morghulis
Valar Dohaeris


你信不信,人活著的意義就是用一生去回答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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