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19 歲少女在「戒網癮學校」被虐至死?

河南19歲少女戒網癮學校內死亡 遍體鱗傷(圖)(全文)
你們憑什麼以戒「網癮」之名奪走她的生命

  4月6日,學校專程派車,從河南新鄉的家中把玲玲接走。42天後,玲玲的母親在鄭州一家醫院的太平間里,見到了不再頑皮、安安靜靜的孩子。
  滿身淤血和青腫的玲玲,死在裝著安全防護網的學校宿舍里。
  這所坐落在鄭州南四環外的學校,在宣傳材料中號稱善於運用和諧賞識教育、心靈溝通式教育,來改善孩子的思維和行為習慣,「已成功轉化3826名問題少年」。
  「在這裡,孩子沒有單獨行動的機會,哪怕上廁所也得打報告,在教官的陪同下才能前往。」學校的一位招生負責人告訴一名記者喬裝的「家長」,語氣裡帶著自信和炫耀。
  如他所言,學校里的50多個學生,如同被囚禁在牢籠中的困獸,「跑沒有機會,翻牆都沒有機會」。他們被教官、老師、保安,連同從內到外的三道門所編織的一張「大網」嚴嚴實實地囚在學校內。
  玲玲就是因為試圖衝破這張「網」,遭到學校老師的虐待和體罰——校方用的詞是「加訓」。5月19日晚上,她被強行要求訓練「前倒(地)」和「後倒(地)」,到後面,幾名教官拉著玲玲的胳膊和腿將她高高抬起,背部朝下,猛地摔在水泥地上。
  一同「訓練」的另一名女孩欣欣,清晰地聽見了自己脖子扭斷的聲音——寰樞關節半脫位、頸髓損傷、頭部外傷。
  兩個孩子向老師跪地求饒,卻換回「摔不死接著摔」的回應。3個小時後,玲玲開始吐血,凄厲的哭喊聲也漸漸消失。「他們說她裝死,使勁跺她,還往她嘴裡灌水。」欣欣回憶道。看玲玲怎麼踢打也不醒來,她才被拖回宿舍。而欣欣,靠割破自己的手腕,才換來被送往醫院救治的機會。
  兩個花季少女一死一傷,在搏強,並未掀起一絲漣漪。「咱們學校現在教學啥的都還正常著呢,影響不太大。」一位段姓副校長平靜地說,「因為咱們學校是個特殊學校,這都很正常。」此事在所謂的「同學」眼裡,不過也就一句話:都過去了,沒事了。
  而他們,也遭受著同樣的「待遇」。玲玲去世後,她的母親曾去過搏強學校,許多學生從窗戶防護網中扔出求救紙條,上面寫著:「救救我」、「我想回家」、「我害怕」、「別給老師說」、「出去後報答」……後面還附著電話號碼。有的孩子寫上自己名字,之後又重重地塗掉。


時隔兩年更新:又想到一個事,忘記那個教官叫什麼了,他是徐州本地人,他很喜歡用到他被窩裡聽音樂誘惑男生實施猥褻(在一個極度枯燥乏味的環境呆久了能聽到流行音樂或者廣播對人的誘惑力還是蠻大的),還特別喜歡小個子,堂而皇之的當著大家的面問:誰願意來,個子太大的不要,要個子小一點的。——————很遺憾現在才看到這個問題,我想,作為一個親歷者我有發言權和義務為大家講述有關這類學校的事情。不好意思我要匿了,因為對我來說這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在裡面除身體上的折磨,失去自由的痛苦難以忍受外,最另人害怕的是那種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出去沒有希望沒有盼頭的無助感(坐牢還知道刑期阿),在裡面整整一年的日子裡我每天最開心的時光就是在打掃衛生時偷懶坐在布滿鐵欄杆的窗前吹吹風,看著高牆後面隨風搖曳的金色麥穗,看著田間別的自由的孩子奔來跑去,嚮往著自由的日子,並羨慕著。2006年5月因為家庭變故,我媽和我姑父把我騙到了徐州,然後被送進了徐州陽光教育培訓中心(此類學校都愛打著培訓中心,心理輔導,行走學校等旗號)所幸,我去的這所"學校"沒有太過隨意殘忍的暴力事件發生,也沒有普遍性的極度侮辱人格的事情發生。我印象中發生的"教官就位"(所有教官一起毆打學生,其他學生在旁邊觀看以儆效尤)2次。"學生會就位"(學生會成員毆打學生)1次,自殺事件1次,逃跑事件3次以上,讓出去的同學打電話通知朋友來營救的事件1次,但教官單獨毆打學生的事情還是屢見不鮮的,其他的懲罰手段多如牛毛,教官猥褻侵犯學生的事情也時有發生(基本都是男教官猥褻男學生)。我們每天的訓練流程是早上6點起床整理內務,打掃衛生,吃早飯,讀弟子規,八榮八恥,珠算,穿珠子等,下午負重兩公里熱身,蛙跳,折返跑,匍匐前進,站1-2小時軍姿,正步,擒敵拳,深蹲,俯卧撐等,每兩天一趟5公里,每半個月一次小整頓,一個月一次50公里的負重行走訓練一般都是徐州走到溝庄,10小時內走完。兩個月一次大整頓。還走過一次遠行軍,徐州走到南京共500公里為期10天。為什麼要走到溝庄呢,因為校長的父親在溝庄有個酒廠,我們去就是做些洗酒瓶,運酒瓶,灌酒等事當免費的勞工。所謂小整頓呢,半夜12點-2點吹緊急集合哨,在睡夢中驚醒,在3分鐘以內打完背包,穿衣穿鞋,紮好武裝帶,從3樓跑到1樓,第一名回去睡覺,最後一名被一腳踹倒,然後集體懲罰俯卧撐,深蹲,跑圈等,一次又一次反覆循環。大整頓呢:有人要倒霉了。。。每次大整頓都會提心弔膽生怕輪到自己被樹典型,你們明白這種這麼多人站在一起,嚇得雙腳顫抖卻沒有人會幫助你的感受嗎?有一天兩個女生,以經痛為借口收集了許多止痛藥,一次吞下並割腕自殺被緊急送往醫院,出了這麼大的事情結果還不了了之,兩名女生最終還是被送了回來。還有一次另兩名女生試圖逃跑,但計劃敗露,之後我聽說其中一個女孩問另一個女孩說:沒有錢怎麼跑?另一個女生說:我可以去賣!你們能體會到她們當時的心境和決心嗎?為了能跑,可以去賣。。。還有一個男生翻過圍牆跑出去,結果在麥田裡被抓住,回來後一頓打當然是難免的。我也和同學計划過逃跑,想順著溝庄酒廠的電線往外爬,看過「越獄」嗎?就是那樣,結果也是害怕被抓到而作罷。其他的就不贅述了。在一次篝火晚會,有一名銅山縣的男同學沒有參加,事後知道他被一個教官帶去寢室。。。還有一次我臨鋪的非常要好的寧波同學和我說他也被那個教官猥褻了:"他插我,還讓我插他"再有一次,在溝庄酒廠,這個教官以藉手機給一個徐州同學打個電話為條件,讓他幫他打了次飛機。我記得那個教官他叫張猛,是個汽車兵。明知同學們的無助和無知,以提供某些生活上的便利相要挾行男男不軌之事,滿足私慾。下賤,齷齪!
在裡面我們每天都穿著迷彩服,身上沒有一分錢,不能打電話,不能外出,這裡來往書信要被拆開檢查,不受信任的學生上廁所需要教官跟隨,晚上3個教官和學生睡在同一個房間,每層樓都有1扇鐵門反鎖,所以夜晚想逃跑的幾率幾乎為0,就算跑出去報警,父母還是會把你送回這裡。表現好的允許上文化課,其實就是自學,根本沒有專業老師進行指導,他們宣傳的所謂心理輔導治療也只是矇騙家長的手段而已,根本沒有專業的心理諮詢師,學校的大門口竟然還能掛上"陶行知教育實驗基地"的銅牌,相關教育主管部門我想問問你們,你們頒發這塊銅匾的時候感到羞恥嗎?我是屬於受信任的其中之一,有一次幫助過接收一名半夜到來的同學,他當晚的哭喊吵鬧就像我剛到的第一天一樣,而我當時好像忘記了我第一天的感受,並沒有同情,也沒有抗拒教官的要求,"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在那裡是極其普遍的現象,每個人離開時無一例外的痛哭流涕,依依不捨的樣子。。。還有他們掛在官網上的一些學生寫的文章里的懊悔,反省等確實是當時真實的內心寫照,但是沒有人控訴過任何一點這個學校內發生的那些不堪的事情,這也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一種表現,竟然會認為他們體罰你,毆打你都是為了你好。。。更甚如果你表現的有一點政治不正確連你的同學都會排擠你攻擊你向教官打小報告,我記得有一次我寫的日記(內容都是抱怨,不滿)放在了被子里被教官發現了,差點被"教官就位",幸好校長說算了,他才來沒多久,逃過一劫。我去的那個學校不接收18周歲的成年人,1來成年人不好控制2來成年人可以行使法律來保衛自己的權利。但是我想問一句:未成年人的權利就該被忽視和踐踏嗎?難道不該被加倍呵護嗎?毆打體罰威脅侮辱猥褻,你們眼中「未成年人保護法」還有作為法律該有尊嚴嗎?難道未成年人命運就可以被隨意支配,身體和精神就能被隨意的傷害嗎?這就是仗著未成年人的無知,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欺軟怕硬!這就是你們宣揚的教育?指望著一群高中都沒畢業就去當兵的自己本身都沒有高尚的道德觀念不明是非三觀不正的人來"管教"孩子這也敢妄稱是教育?你們是以什麼標準來衡量哪些孩子該接受教育?漠視法律,侵犯人權,道德感低下,泯滅良知!到底是誰該接受"教育"?在這裡我還要對相關政府部門提出嚴厲的批判:你們不接地氣,你們不維護法律的尊嚴,你們做睜眼瞎,你們不作為,你們為虎作倀!你們就是同謀,你們就是幫凶!還有那些讓孩子承擔自己無能的惡果的父母!你們如果沒有這個能力,如果自己心智都不夠成熟,如果壓根沒有為了培養孩子學習過任何教育技巧,如果你們壓根不懂什麼是為人父母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你們生孩子是為了什麼?為了生個孩子讓你們的人生變得完整?為了生個孩子讓你們的父母開心?因為到了這個年紀就該生孩子?因為那一晚上不小心?還是因為就是想傳宗接代?你們把孩子當什麼了?滿足你們私慾?還是幫你們實現理想的工具?任你們隨意塑造成自己喜歡的樣子的橡皮泥?這不是愛!你們根本不懂什麼叫做尊重,你們連尊重是什麼都不懂是誰給你們勇氣和自信能夠去哺育一個獨立的生命?!
最後送給看完這些的父母准父母們一段話:我們後退是我們的父母,前進即是我們的子女。並且通過他們的子女抵達一個未來,這個未來我們雖然無緣看到,卻需要我們去關心。———卡爾·古斯塔夫·榮格。
你們要學習,你們該進步,你們要關心,你們需萬般呵護他們柔弱的心靈,要千般保護他們的稚嫩的肉體!
並用正確的方式!
推薦相關電影兩部<<逃離改造營>><<放牛班的春天>>


我打算辦一所敬老院,讓這些孩子把家長送進來……


最近才看到這個事,集中地查了一下家長和學校經營者的情況,有這麼幾個特點:

  1. 家長多為六七十年代生人,孩子多為九零後,少部分89和88。
  2. 院方同家長一樣,多為六七十年代生人,主要成分是退役軍人。
  3. 對於成癮,院方毫無標準,家長則是以「我覺得不太好」、「看著不舒服」、「怎麼天天在這上頭」等主觀評價為標準。
  4. 家長多為工薪階層,夫妻二人皆有工作,沒有保姆,極端案例是父母離異,父親兩三個月回一趟家。
  5. 院方扎堆我國中南部,集中點有川、湘、粵。

根據以上資料,可知:

  1. 此類訓練營多為對網路和新興事物抱有高度戒心和不信任感的人開設,開設人雖有相關執教許可,但所請教官多為退伍軍人,以學校所述一個學生配備三個所謂老師的狀態,答主個人對這些老師的執教資格抱以高度懷疑,而任何一個修習過教育學和心理學的人,對這種環境的耐受度都應該極其有限,某種程度上,答主不認為這裡有正經的老師。
  2. 會將孩子送入此類訓練營的人,首先由於工作等客觀原因與孩子交流不夠,其次由於不屑於或不樂於了解等主觀原因不懂孩子為什麼會喜歡上網/看動畫/看電視/其它,第三他們認為自己沒有能力/沒有時間/沒有方法去解決孩子的這些問題,所以求助於看似很靠譜並且有教育局證書的培訓學校。
  3. 諷刺的是,這些學校都有學校官網,並且支持網上報名。

答主其實很能理解家長和學校。

覺得自己被社會拋棄,覺得自己和孩子代溝巨大,覺得自己與親子無法理解,被巨大的恐懼淹沒,從而認為自己的孩子有問題。

但是在解決問題的方法上,這些人和正常的,有責任心的,合格的父母有巨大的區別。

答主當年想要成為一隻藝術狗的時候,答主爹切換了整整一個月的暴躁模式,每天都在家裡踱步子,再加上千八百里之外好幾年沒見從來不熟長啥樣都不記得的親戚煽風點火「把她申請表改了!」「別讓她讀!」的看熱鬧不嫌事大嘰嘰喳喳,答主爹已經要崩潰了——他每天還得去上班,那時候公司效益還不好,家裡房貸尚在,壓力可想而知。

答主爹接下來乾的事情是什麼呢?

他蹲在電腦前一個周末,查找一切關於藝術這一行能幹嘛前途如何的信息,各大門戶的藝術板塊被他翻遍了,又打電話詢問他故友中和藝術沾邊的人(雖然人家是建築師)詳細情況,再和我的老師和班主任溝通,答主本人也著急,在學校電腦課的時候破解教學系統學生端,上網上QQ請答主的初中班主任——好人,三觀正口才佳——為親爹做思想工作,最後答主爹終於還是尊重了答主的選擇,此後唯一憂心的就是他和答主娘對本行業毫不了解並且也沒有熟人,所以沒法幫到答主,為此念叨到如今答主快要畢業……

有些父母,在和孩子有分歧的時候,會去接近孩子的世界,另一些,把孩子扯進自己的世界。

如果我們不是處於這個操蛋的日新月異的社會環境中,這兩者只是態度問題,答主本人無從置喙。

但是,可怕的就是但是,2015年和1995年的差距是天翻地覆的,和1985年根本就不是同一個世界,父母的世界觀定格於從前,而孩子接觸的世界是現在,將要面對的是未來,在這種情況下,一切讓孩子與社會做切割,並且致力於將其拖離新時代設備——網路、電腦、手機、電子設備等,並且其原因和根據,只是因為父母「覺得不好,讓人不舒服」而不是專業科學的評測結果——的行為,都無異於毀人不倦。

在答主看來,有些家長的確是應對工作都精疲力竭了,無力於對孩子細膩心思的關心,答主理解這種心態下出於某種懶惰將孩子送進培訓學校或訓練營的家長,雖然他們事實上也是有錯的,答主最不能理解的,就是那些只是因為覺得「不舒服」,認為「不正常」,在這之後甚至不諮詢專業的心理師,反而聽從「熟人」、「親戚」、「網路上的老師」的所謂「指點」將孩子送進自己都沒進去看過的一個所謂「勵志訓練營」,這得是多不負責任的人?


說實話,有需求才有市場,有這種不負責任的家長,才會有迎合他們的「學校」,有這些怠惰的「藥到病除」的期待,才有那麼多可憐的,無辜喪命的,被毀掉的年輕人生。

希望這種悲劇再不要上演。

諸君共勉。

——————————評論交流分割線——————————————

評論中 @王二小 同志身為組織的好同志,提供了更加仔細的推導,現引用如下:

家長固步自封→會固步自封的家長通常教育溝通上和社會資源上可能會有問題→孩子疏於教育(但可能有嚴厲的看管)→孩子缺乏外部認同感,進而對網路表現出更高的興趣,並從其中獲得一定的虛假的認同→家長缺乏對孩子的了解,並將由於自己疏於教導,而產生的問題,歸結為自己不熟悉的網路之上,逃避自己應有的責任→無論孩子怎麼想,由於之前溝通渠道已經名存實亡,所以孩子和家長之間的誤會越來越大→家長對孩子和自己都失去信心,並心理上逃避自己的責任和迴避過錯,進而選擇將孩子送到各種學校進行改造,以期盼出來就聽話。【孩子不好是因為他不聽話】
過快的發展甩開了教育程度較低的一代家長,並連累了他們的孩子。
所以等我們這代人成為家長就這種悲劇就真正的變少了。【也許產生新的悲劇品種】

答主這個磚引來了二小同志的一大車玉啊,地址如下:如何看待 19 歲少女在「戒網癮學校」被虐至死? - 王二小的回答

感謝 @王二小同志的發言,鼓掌。


能在21世紀開集中營賺錢,也算是中國社會的一大亮點


這條不刪但是不再做回復並且關閉留言。謝謝。
———————————————————————我曾經參加過兩次這種學校,第一次是被騙過去的,回家後父母說是為讓我戒網癮。那一次受虐待算輕的,就不提了。第二次在我有限的人生中是不願想起卻抹不去的噩夢。第二次去是家人和我商量我自願去的。並不是我網癮多重,只是在高考前夕想讓父母安心一些才同意去。去了以後前三天沒有飯吃,趁著有限的上廁所的機會偷偷喝了幾口自來水。第二天開始要求做強度極大的體能訓練。別問我什麼叫強度極大,我以前練過體育我只想說到這。空腹,沒有一點營養的情況下造成了我有時會低血糖。8年過去了現在一直沒好。每天生活狀態其實還好,只是在飲食上跟不上,一個月吃一次雞蛋,沒有肉,強度極大的訓練。我當時在那年齡最大,還有許多發育中的孩子,這樣真的屬於虐待。待了三個月,最後一個月是我真正的噩夢。我因為急性腸胃炎脫水嚴重,他們把我送去村診所打生理鹽水,那期間我趁他們不注意拔了針和另一個學員爬牆跑了,一路走到了西安市區,結果還是被他們抓到了。抓回去以後就是無盡的折磨。木拖把棍子抽斷了五根,脫光了衣服用冰水沖,然後用柳條抽的全身密密麻麻的傷痕。我面對三個練家子無能為力,只能儘力保護好自己的肋骨還有脊椎,因為我認為他們怕打頭打死,幸運的是我押對了。只是眉骨裂了,剩下的全是軟組織挫傷還有兩個耳膜穿孔。我學音樂的,這對我後來到現在影響的都很大。但是四肢就沒那麼幸運了。骨折沒有,但是骨裂好幾處。膝蓋現在到冬天還是會犯病。我屬於幸運的,會保護自己。還有個小孩姓田,西安人,去的第一天被打的尿血。第五天偷偷摔碎了一個杯子準備割腕。我給他攔下了。讓他再堅持堅持,因為已經到十一月底了,我估計家人快來接我準備讓我去參加藝考。果然我又押對了。2007年12月7日我終於出來了,三個月。回家拿到手機第一件事是給田的媽媽打電話求她救田出來。後續他也是出來了。我認為我做的是正確的。十幾歲的孩子沒有那麼多知識如何在受虐待的情況下如何保護自己,我們那裡有一個手骨折,無數個耳穿孔,有打到腎衰竭,有打傷了面部神經的。還有一個小夥子體質不好去的第一天被一拳打暈後送醫院再沒回來,不知道是怎麼樣了,沒打聽。理論上我們成年人是有人身自由的,在那裡卻不是。那裡儼然另一個國度。對了,隔壁就是部隊,沒事會領過去和部隊一起訓練,沒事也有部隊的老兵喝醉了過來打學員,教官陪著一起打。
我本來一輩子不想提及這個話題,但是應該有更多的受害者站出來,抵制這種學校的存在。我們是人,不是牲口,虐狗都有一片片的網友聲討,何況是人。面對此種已經觸犯刑法的行為,難道沒有人去管管嗎?難道真的是要再死幾個年輕的生命才能引起重視嗎?家長以為送過去是為孩子好,但是出來後引起的只有心理病態化,酗酒是我當時的發泄方式。我很慶幸自己調節的好,還有個能管得住我的女朋友,現在是老婆了。管住了我酗酒。但是別人呢。因為這種陰影影響了一輩子的孩子們呢?希望有人能關注。不要再讓年輕的生命因為這種地方逝去了。


曾經在類似學校待過,往事如煙。
淺談幾句,先說背景。

父母認為我有網癮,事實上本人其實更喜歡單機。在半逼迫半誘惑的前提下(強勢的父母意願,以當時的我來說無從反抗,另外父母同意在那待中考假期50天滿就給我配一台新電腦,很諷刺不是嘛)。事後得知如果當時不同意去是準備安眠藥強行帶上火車。

在說說在『學校』的生活。比起肉體上的痛苦,精神上的痛苦更勝一籌。在這裡我才知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真實存在的。剛來的學員大多反抗,折磨,反抗。待了一年多的老學員,更多的是積極表現討好教官,內心有一些小憧憬小希望。而待了3年多的,眼神內心已然空洞無物,形如行屍走肉。

到現在父母認為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與親戚交談間溢於言表的自豪。年長的親戚表示理解此事。而年輕的同輩對於此事更多的是詫異。勸我理解父母。

此時,我內心一直有個聲音振耳發潰:「對不起,我一個都不原諒!」


在把孩子送到網癮學校前,這些家長99%對孩子不管不問。
在把孩子送到網癮學校後,這些家長99%對孩子不管不問。
在孩子在網癮學校『數年』的生活中,這些家長99%對孩子不管不問。

為什麼這些學校,不是個例,是這麼多學校敢這樣做?因為這些家長99%對孩子不管不問,而且,這些學校也知道這些家長對孩子不管不問。


試想:任何一所普通中學,老師敢這樣殘忍的對待學生么?以普通家長對孩子的關心程度,這種事情早捅到教育局去了。
為什麼網癮學校生存的這麼好?因為他們的目標客戶很明確:『對孩子不管不問的家長』。他們只要把孩子關牢了就好,這些家長不會主動去關心孩子的現狀的,沒聽到,就會不管不問。

這些家長有病,需要治。
以上


可以忍受幾個月不見孩子的父母,就是妄想用最少的愛來獲得最優秀的孩紙。這父母怎麼想的啊

我不能改變法律,但是我會對身邊任何一個我認識的家長說,不要相信那些不能每周見一次孩紙的學校。孩紙的感受必須從孩紙口中說出來,必須面對面溝通。這麼基本的關懷都給不了的話,我贊成孩子恨你一輩子。


看到好多同學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感覺心酸啊。
我提供了一個瑣碎的視角,我很感興趣的是為什麼要冠以「網癮」的名字。

我們知道,任何新的娛樂事物都會被父母視為洪水猛獸,「網路」之前有電腦房,再之前有遊戲機廳。當孩子們湧向網吧之後,遊戲機廳被洗白了,反倒成了一種正常的娛樂設施。最近幾年,網吧好像也被洗白了。

我其實沒有玩過任何一款網路遊戲,但是小時候我爸爸一直覺得我沉迷於網路,因為我花太多時間在電腦前。其實我並沒有在「上網」,我喜歡玩單機遊戲,和看電影,但是我的爸爸沒有能力分辨,有時候他會說,你在網上時間太久了,應該適當調節一下,例如去看看電視。
我感到很奇怪,因為「看電視」原來也是父母心中的洪水猛獸的一種,現在成了作為調節網路生活的有益活動了,太搞笑了。況且我在電腦上也花了很多時間「看視頻」,這和看點書又有什麼不同呢?

後來我琢磨著,對網癮的恐懼,其實是這些中年人對互聯網的恐懼,或者更具體,是對新事物的恐懼。他們可以接受你沉迷在一個他熟悉的東西中,例如電視(而當電視是新事物的時候,他們就不能接受了),但不能接受你沉迷在一個他們不熟悉的網路中。對網癮的恐懼,其實意味著他們對自己的失望——世界再也不是他們能理解和掌握的了,孩子做的事情他們不懂,孩子也不會按照他們的預想去生活,於是他們為了保護脆弱的心,把那些東西污衊為「癮」和「病」。你問他,抽煙有煙癮,可以把你關進戒煙癮的集中營嗎?呵呵,人類抽煙幾千年了。

而每當一個更新的東西出來,他們雖然仍然不能理解那個第二新的東西,但覺得起碼比第一新的理解更多,所以把炮火集中在那個更新的東西上去了,除非他們自己能在這個更新的東西上獲得好處。例如手機。

但是世界已經變了,成年人在現代社會成了小孩子。成年人在春運期間花幾個小時排隊買火車票,他們的孩子在12306訂票然後排很少的隊取出來;小城鎮的成年人跑遍全城也買不到的商品,他們的孩子從淘寶輕鬆下單。成年人發現,原來不是他們的孩子有了「網癮」,而是互聯網已經成了未來生活的一部分,是人們想逃避都難的東西,原來有病的不是孩子,而是他們。
成年人仍然對新事物恐懼,不同的是,這種恐懼已經不是高高在上的恐懼了,而是一種自卑的恐懼,但他們仍然抗拒,不同的是,抗拒的手段不是阻止年輕人去使用,而是自己不使用。成年人自豪的宣稱自己從來不用最新的手機,因為懶得研究;或者宣稱自己學不會,其實連嘗試都沒有嘗試過。

我覺得這個社會最需要的不是給孩子開辦「戒網癮」學校,而是給中老年人開辦「染網癮」學校。


涉嫌故意傷害罪。
實際上也是這樣處理的:

6月26日,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准 逮捕該案5名犯罪嫌疑人,包括鄭州搏強新觀念教育培訓學校副校長孔吉飛,教師馬艷飛、徐小磊,教官田浩、張寧。該5名犯罪嫌疑人因採用暴力手段體罰學生, 造成被害人郭某死亡、祈某輕傷的嚴重後果。

河南少女戒網癮學校死亡案5名嫌疑人被批捕

~~~補充一下(2014.07.01)~~~

  1. 提問是說如何看待,並沒有限定角度。出於職業習慣,也預計到會有很多其他角度的答案,我就僅從法律角度回答了。能不能從父母管教、政府失職、如何預防或者對學生的同情等等方面去討論呢?當然可以。但這些不是我的專業範圍,我也沒什麼特別的觀點可以拿出來分享。從法律角度看,依報道的案情判斷,回答這種「被虐至死」的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我覺得沒有什麼問題。可能有些知友會覺得這樣只談法律不過癮,那就去看其他答案里的義憤填膺和咬牙切齒吧。這麼說似乎有些冷血,嗯,我自己覺得也是,我現在看到這類新聞確實不會激動,和20年前大不一樣了,什麼東西看多了都會麻木。
  2. 故意殺人罪和故意傷害罪只是罪名不同,有些知友可能覺得故意殺罪的處罰就一定重,故意傷害罪的處罰就一定輕。這是不對的。這兩個罪名都是重罪,最高刑都是死刑。兩個罪名的區別在網上有大把文章,我就不解釋了。
  3. 不是有故意導致受害人死亡情節的,就一定是故意死人罪。比如綁架後撕票的,不是故意殺人罪,仍是構成綁架罪;在公共場所投毒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亡的,不是故意殺人罪,而是投放危險物質罪。這些罪名的最高刑同樣是死刑。
  4. 關於為什麼不捉校長……我不知道具體事實,也無法猜測。如果他只是沒有盡到管理職責,而並非直接參与到這個事件當中(包括授意、教唆),依現行刑法似乎也確實不大好追其究刑事責任(找不到合適的罪名)。
  5. 關於其他學生是否還在「正常教學」……據媒體報道該學校是被「撤銷搏強學校的辦學資質,收回其辦學許可證,勒令其停止辦學」了,這些很容易檢索到的新聞,我不認為我有義務在答案里一一解釋。真的關心這事兒,為啥不自己查查。
  6. 有文章稱死亡女生並非因為戒網癮而送到該學校,所以這事兒有可能和戒網癮根本沒有什麼關係,來源:米糕事件:致命「加訓」——鄭州博強學校打死女生事件背後。這個不能說明強制戒網癮就是對的,但可以說明事實往往比想像的更複雜。至少,如果要罵死者的父母,應該先了解一下。當然,這篇文章的真實性我無法證實。

郭玲玲的母親是河南新鄉的一個50多歲的個體戶,在從事化肥農藥生意,2年前和丈夫離婚,和女兒相依為命。郭玲玲初中未畢業已經輟學,就跟著媽媽搞搞自家的生意,性格有些內向倔強,但還算比較聽話。她之所以被送進博強學校,只是因為郭淮在網上看到這個學校半年一期,能學知識文化,價錢也可以接受,郭淮的想法是自己文化淺,讓女兒學學電腦和管理,這個學校門檻低,有錢就能讀,而且不用考試,就把女兒送來了。事後回憶起來,郭淮後悔萬分。

如果要討論批判誰,我覺得最應該批判的是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事發後我沒有看到其對自身失察的反省(想起美劇里一點「小事」政客們就要出來道歉),而是推脫責任。

石(鄭州市管城區教育局一負責人)還表示,在發生此事之前,管城區教育局並未接到過有關家長對該校教育制度的不滿舉報。如果此前曾接到相關舉報,應該不會發生今日慘劇。來源:鄭州回應少女戒網癮死:未接到家長不滿制度舉報

死亡事件是5月19日,該局作出處罰是29日。按這個應對速度,即使早些接到舉報,能有多大效果,也還真是不好說。不過,記者寫的也不能全信,該局石姓負責人的話估計還有前言後語,不會就是這個模樣。但無論如何,該局事後沒有作出道歉、總結和反省,並採取預防措施,應該是事實,否則我們早該看到相關報道了。


深入採訪報道了這一事件的記者。一樓匿名用戶所貼的第一篇新聞稿是我寫的。寫稿不能帶觀點,但我們認為這樣的事實呈現出來,是非曲直就很明了了。如何看待?題主到底想問什麼?


看了一上午我實在不能忍了我告訴決定單獨開個回答,我會列出以上大家敘述中的涉案學校負責人及教官可能涉及的罪名
請用法律手段來讓他們受到應有的懲罰!!不要僅僅是道德譴責和讓家長警醒!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
【一、故意傷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四十八條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立案標準: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為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罪立案標準根據刑法第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應當立案。故意傷害他人,只有達到法定的輕傷,重傷標準時,才構成故意傷害罪,予以立案。

量刑:

刑法第238條、第247條、第248條、第289條、第292條、第333條的規定,對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傷殘的,刑訊逼供或暴力取證致人傷殘的,虐待被監管人致人傷殘的,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的,聚眾鬥毆致人重傷的,非法組織或強迫他人出賣血液造成傷害的,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一)犯故意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 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 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二、故意殺人罪】: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故意殺人罪的,情節嚴重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於圖財、姦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
(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
(3)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4)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殺人等等。
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就構成故意殺人罪。由於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於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故意殺人罪賠償標準: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只是原則性規定, 具體案情是更重要的。 關於賠償問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如下: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 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 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 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 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 被扶養人 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 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 出額。 ) 3、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 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 歲以上的, 按五年計算。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 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 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 依照前款 原則確定。 )
4、精神損害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 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 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
5、交通費、食宿費等。(以死者家屬實際合理支出考慮)

【三、侮辱罪】:(註:該罪屬於親告罪,需要受害人本人或近親屬到法院起訴,而不是到公安機關報案)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第九十八條 本法所稱告訴才處理,是指被害人告訴才處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

行為的主要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這裡所講的暴力,僅指作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糞便潑人,以墨塗人,強剪頭髮,強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動作等,而不是指毆打、傷害身體健康的暴力。如果行為人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和行為,則應以傷害罪論處。(2)採用言語進行侮辱,即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被害人進行嘲笑、辱罵,使其當眾出醜,難以忍受,如口頭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隱私、生理缺陷等。(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報、小字報、圖畫、漫畫、信件、書刊或者其他公開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隱私,詆毀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四、強制猥褻婦女兒童罪】:

(這個罪的主體目前只能是婦女或兒童,還沒有對成年男性的保護,所以之前有個答案中提到的「教官插他,又讓他插教官」,如果該男生未成年是可以以這個罪名來處罰那個教官的)

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五、非法拘禁罪】:
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所謂身體自由權,是指以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容的人格權,亦即在法律範圍內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自己身體行動的自由權利。
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對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權利的任何自然人。身體自由權作為一種人格權,是組成民事權利體系之一的人身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民事權利的享有基於民事權利能力。凡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之自然人均依法享受包括身體自由權在內的民事權利。民事權利能力是法律賦予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始於出生,終於死亡,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因此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對象,包括一切自然人(即基於自然規律而出生的人),即包括無辜公民、犯錯誤的人、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和犯罪嫌疑人。有一種觀點認為,非法拘禁罪中的「他人」,只是指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動能力的人,包括潛在的有意志活動能力的人在內,如幼兒、醉酒者和熟睡中的人。但不應包括完全沒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動能力的人,如嬰兒、嚴重的精神病患者。
根據刑法第238條第1款、第2款的規定,犯非法拘禁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條、第232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的,從重處罰。
所謂具有毆打、侮辱情節,是指為實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過程中進行毆打或侮辱。作為非法拘禁罪嚴重情況的毆打、侮辱是否包括毆打、侮辱行為獨立構成犯罪的情形,應當包括輕傷罪和侮辱罪在內,但是不應包括重傷害的故意傷害罪在內,對於過失造成重傷的,應適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結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傷的,則應根據本條第2款的轉化犯規定,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所以無論你是不是在這種學校里待過,如果你的受到了此類傷害或者你身邊的人受到了傷害,請報警!!不要猶豫!不要縱容!更不要懦弱!!不要認為是父母同意把自己送進去的話學校就不用承擔責任!生命和身體健康是不可以承諾讓別人傷害的!!如果達到了立案標準而公安機關不受理,請立刻轉身出門去檢察院提請立案監督!!我國《刑事訴訟法》第87條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
記住,你的身體和心理健康都是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不要讓任何人侵犯,不要讓任何人侵犯了卻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

======================================================================
補充了遺漏的罪名,感謝各位知友的支持。心理學或人性鑽研愛好者想知道為什麼人可以喪心病狂到這種地步去打學生的可以去看看這本書:《路西法效應》。天使與惡魔之間也僅僅只有一線之隔。
在評論中看到了一些質疑的聲音,其實我想說的是,我知道讓他們收到應有的懲罰這樣的路一定會受到重重阻礙,有人會說這太困難他們是官商勾結,但假如我們所有的人都只是圍觀然後站在道德制高點上表示一下憤慨之後各自退散,只是在心裡嘆一聲「算了吧我們鬥不過他們」,那就真的永遠不會有希望。有多少案子其實是因為缺乏受害人指證,或者受害人受害了之後根本不知道該去報案,使犯罪的人逃脫制裁逍遙法外。我承認我們現在的法制狀況讓人心寒,但只要有一點微弱的希望便應該去追逐的吧,否則,知而不用的我們和那些漠視法律與正義的人又有什麼兩樣?我們的許多權利得不到主動的保護,所有更要爭取,如果所有人在被侵害之後都選擇忍氣吞聲,豈不相當於繼續縱容壞人作案,變成了為虎作倀助紂為虐?
引用一句話吧:
「然而幾個人既然起來,你不能說決沒有毀壞這鐵屋的希望。」


媽的,這是中國經濟網的報道截圖。
---------------------------------------------------------------
圖片故事:網癮青少年的軍事化「救贖」之路
媽的,這是騰訊新聞昨天晚上8點多發布的。
請懂媒體的朋友們解惑,既然真相如此殘酷,為什麼至今不被人所知呢?
PS:
面對「搏強」學校、「全能神教」等現狀,我們能做些什麼?
這是我昨天提的問題,不過貌似沒有人關注。。可是我真心想知道,作為一個與各種媒體、大V、網路紅人毫無交集的普通人,我們有什麼能做的么?如何能讓真相為公眾所知呢?求高人指點。


群里討論聲不絕於耳,我就自己來答一發,已經許久不答這樣的問題了。謝謝 @曹文雯老師的鼓勵和安慰。

問題大致『如何看待某女在網癮戒除學校死亡』問題的補充將事件的經過介紹的很清晰了,基本上這個回答大家的態度都很統一,這已經構成了人身傷害,所以我的態度也是該追究責任的追究責任,這是法理之中的事兒,我不懂,不細究。我直說我懂的。


對於這個題,我的利益相關就是今天沒看我德意志和法蘭西的足球。所以,答案中要是有情感色彩濃重的地方,您就當作是球迷的我的吶喊吧。而這次我會破我自己的例,講故(duan)事(zi)。(雖然我痛恨段子)

——文歸正題——

怎麼來看待這個問題,這其中關於死亡這個沉重的話題我們先暫且不談,傷天害理的人自有人處置。我們先說這樣的學校和有關的一個故(duan)事(zi)


網癮戒除學校或者是戒除學校亦或者是某些所謂的生活培訓學校,近幾年來如雨後春筍一般的開始在我們身邊瘋漲,各種孩子送進去要麼是『無惡不作』的『混蛋』要麼就是『無可救藥』『問題兒童』等等,然後他們選擇這個學校,然後奇蹟就發生了,這些孩子竟然『一改常態』變成了家中眼中的『乖孩子』學校老師口中的『好孩子』大家奔走相告,這個學校簡直就是『問題兒童』的大救星啊,就是家長的『福音』,孩子的『聖地』你們說這像不像段子?要是再配上孩子看見家長淚目的照片,你說這地兒不送孩子過來,虧不虧?


我在幾乎所有關於教育的答案當中,我都在強調——父母教育(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簡要來說,重要在於家庭教育是一個人的教育的基本組成部分之一,孩子在開始正式的學校教育之前,家庭教育會給孩子帶來很多習慣方面的、認知方面等等的基調的培養,孩子會帶著這樣的家庭教育的習慣來開始接受學校教。特殊性就在於家庭教育往往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孩子的性格特點,而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關係穩定和健康又對孩子的影響更是舉足輕重。但是!我們的教育當中,家庭教育這一環缺失的很厲害!要不戒除學校不會如此橫行,家庭教育的缺失是其中的助力之一。

好讓我們先把家庭教育放在一邊,再轉過頭來看戒除類學校這個存在。


我要在這裡講一個故(duan)事(zi),為了敘事方便,採用第一人稱。


我有幸又不幸的在類似的機構呆了那麼幾天,也看了一下所謂的內部培訓手冊(不會透露具體內容的,因為沒必要)我震驚了,這裡對於成癮的界定,還有培訓的要則幾乎給我的心靈錘了一個悶錘,我透不過氣,不過我還要尷尬的笑和掩蓋內傷的支應著,然而讓沒想到的是,讓我更震驚的很快就來了。第一天我聽見了一次主任對於來訪家長的接待。


大致的情況是,一個上網成癮,夜不歸宿的孩子的家長到學校諮詢,想讓孩子入學接受『教育』,用家長的原話是『改造下』『收拾下』我就在隔壁的屋子裡,聽到這樣的話我先是一驚,然後不做聲繼續聽。主任開始詢問了下孩子的基本狀況,大致詳情了解了之後,他說了一句讓我到現在難忘的話『嗯,基本就是網癮了,沒問題,我們這這麼多孩子都是這』而時間距這對夫婦坐進來不到10分鐘,他就下結論了,我內心只能勸我自己說人家『身經百戰』嘛。談話繼續進行,直到結束一共用時90分鐘左右,這個主任除了剛開始10分鐘是在說關於孩子的情況,剩下的就是在和這對夫婦了解其他的信息,理解他們的苦楚。比如:

  • 這對夫婦其實是這個孩子的舅父母(我不吐槽,真不吐槽,我扣著桌子)主任就說真是善良,對孩子負責;

  • 他們說自己的兩個孩子還管不過來呢,這孩子這樣還偷家裡錢,就該送過來好好『教育教育』(我忍)主任就說這樣好啊,以後好好孝敬對他這麼好的舅父母;

  • 送過來學費多少,主任說談錢傷感情,教育最重要,錢可以緩交;

  • 效果不好怎麼辦,回去還鬧咋辦,主任說不會的,出去的沒一個不乖的;

  • 是不是全封閉的,主任說一個蒼蠅都別進來,也別出去等等。

最後舅父母說回去和孩子的奶奶商量下下周肯定來,肯定來……肯定…來……我一個人在隔壁屋子裡的心情已然是被震驚到覺得有點不可思議,不說大話,當時的腦子真的有嗡的一聲。


第二天也就是我請辭的當天下午,我見到了辦公室的員工和家長的對話。一個中年婦女走進來,對著辦公室的一個女員工說『她怎麼樣了?成績好點沒?』

員工說『好多了,照這樣發展下去,下周就能回家了』

『這麼快啊!到月底吧,月底再看情況』

『月底?那您這錢還得續點啊』

『沒問題啊,就是嫌她老是和家裡的老小鬧的不愉快,一個女孩子老是不讓著弟弟』

這個時候員工立馬插話到『現在都懂得分享啦,表現的很好的,我給您看她的檔案』說罷抽出檔案給家長

家長粗略翻了幾眼『嗯,我信你們,上次送過來後來回去就挺好的,只是最近不老實了。嗯,那我月底來接,一併把錢給你們補齊』

『行,那您不去看下她?這會兒估計正是室外活動吧』

『不了,我喝口水就走了』不一會,中年婦女走了。

那天稍晚點的時候,我請辭了。原因身體不便,不能盡心儘力上班了。當我看在血色夕陽中的這所學校的時候,我似乎看見的不是學校,是一個熔爐,一個怪獸,一個吃人的地方!我用力的搖搖頭,用力拍拍身上,心想太可怕,加緊了回家的腳步,頭也不敢回一下。


故(duan)事(zi)說完了。我只能說這裡面有東西是真的,而學校類似這樣的幾乎和日常一樣。所以,莫不要天真的認為,學校是為了學生,家長全是為了孩子。這樣的學校,說白了,他們不是為了戒除學生,而是寬慰家長!他們很精明的將自己的消費群體鎖定在家長身上,鎖定在那些家庭教育基本失敗或者是無法控制的家庭身上,他們提供給這類家長和家庭不一定是一個完全心理健康的孩子,但是肯定給了家長了一個寬慰——我已經儘力了,為了這個孩子,我已經掏錢上這種學校了。然而別說這樣的學校了,正規的學校教育,又有幾個家長不是抱有掏錢送進來,怎麼不給我出來一個好的這種商品易貨的心態!這真不這是教育之悲哀,還是為人父母之失責?


然而如何在短時間內出現極具逆轉的效果?體罰是必然的取向和選擇,不斷的體罰讓學生建立起簡單的刺激——反應的模式鏈條,是最快的方法,美名『准軍事化管理』。因為就算是心理諮詢的大師即使可以在這樣的時間稍微改變一個人,不過卻無法是一群人,更別遑論是一個學校的學生了,體罰、暴力是必然採取的措施。這也就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為什麼有的學生會二進宮、三進宮,因為這樣的刺激痕迹會消退,會減弱,原因則非常簡單,環境和造成問題的源並沒有發生改變!一樣糟糕的家庭的關係、一樣糟糕的人際關係、一樣的糟糕的親子關係、一樣糟糕的各種關係,當這個學生又被投入到未曾改變過的環境中,請告訴我他用什麼去應對?


雖然殘酷,但卻是殷紅的事實。我們家庭教育的缺失,導致了大量的類似這樣的家長無法有更好的選擇,只能投靠到這樣過的機構當中去做他們認為是挽救孩子的事兒,亦或只是逃避自己作為家長的應該肩負的教育責任,不過我不願意相信是後者,我更多是認為,很多知識水平較低的家庭或者是條件困難的家庭是缺少家庭教育的方法,這不是學校造成的而是社會造成的,我們理應給他們更多培訓、教育、關懷和幫助,然而一些不軌的人把他們送進了那樣的學校,帶上了『問題兒童』的高帽,在青澀的青春路上且行且受傷。


明明是需要心理援助或者是諮詢的花季少男少女們,卻被無端投入了這樣的環境之中,忍受著幾乎無法忍受的痛楚,然而知道他們忍受的唯一原因什麼嗎?是TM要回到父母身邊啊,回到家裡啊,回到朋友身邊啊!回到他們認為愛他們,他們自己愛的人身邊啊!


父母教育,家庭教育!重中之重,孩子是不可能不會有問題的,任何一個孩子都必然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需要的不是『對症下藥』的『治』而是『積極關注』的『愛』,他們需要的是健全的心理援助幫助,而不是變了形的『改造』甚至於『棍棒底下出孝子』,他們需要的是來自家庭成員的理解和認可。他們出去成宿上網,很可能是因為酗酒的父親和累累傷痕的母親。他們打架鬧事,裝大人扮混混,很可能是因為他從小希望的擁抱和親吻都只是一聲又一聲的斥責,一頓又一頓的暴揍。我不是什麼聖母,我說這些,只是說很多看似無救的『問題兒童』可能他們要的很簡單。而不想讓類似的慘劇再發生,訴諸法律關閉非法的學校是一隻拳頭,而另一隻拳頭就在教育上,只有當我們的教育觀念、家庭教育理念的普及提升才可能不讓這樣的學校出現!


總結。造成這樣的悲劇和奇怪的現象的原因實則是在於,家庭教育的缺失和對於學生心理狀況的認知不夠,讓這些學校鑽了家長的空子,提供了一種『免責』的『安慰』,而自己卻用著暴力的手段強硬的改變,最終釀成慘劇連連。完善國家的社會心理援助和家庭教育的普及則是急需要去注意的問題。一樁慘案背後,其實牽連的更多的是,作為父母對於孩子的教育重視和心理關注和社會心理建設的孱弱,祖國之花尚不能澆灌,又何能沃澤黎民?


再次謝謝 @曹文雯老師, @花火老師。我可能還是沒能忍住我自己的情緒,對不起了。每逢此事,實在難以按捺。


晚安。


現在我補充一些 我是2010年12月末被抓進去的 11年中出來的 我說的是當時我所處的情況。有知友也是這所學校的並且私信我了討論裡面的情況 我對裡面很了解 因為我在裡面待到快五個月的時候 擔任了老一班班長 應該是學生里的最高職位 我參與過也被迫參與過毆打虐待新生和同級生的行為 也在新生的時候被虐待過但沒有被學生打過 我在這裡坦誠的說出 並且給那些我傷害過的人抱歉!


本人曾經在湖南邵陽陽光少年訓練營,待過六個月零八天。這裡六個月一期,家長不來接的話,無限往上累加,我見過一個待過兩年之久的,在給校長的女兒當保姆。我進去的原因是因為初中時太混賬愛放縱不羈當古惑仔。當時我爸騙我回武漢散心,一出門就被制服上了一輛麵包車。

——————
陽光少年訓練營專治各種 網癮 混混 談戀愛 反正是專治各種不服
裡面是軍事化的管理 監獄的模式 有心理老師 我當新生的時候 新生和新生不能講話 新生和老生不能講話 有個老生帶著你 不能流露出一點想逃跑的思想 要不會上報被教育 已經很多年過去了 我還是記得蠻清楚我當時的事 我是2010年最後一個抓進去的 聖誕節 湖南大雪
每天早上五點多起床 疊被子 軍隊標準 我覺得當時在裡面的人都已經有點心理變態 類似兵痞 牢頭的感覺 欺負新生 挨打是常事 教官打人也很平常 放一張教官拍的照片 非官方的

蹲下起立 很簡單 當時我們上身全部脫光 寢室用著塑料擋風 大雪 要求是做到滴出汗才可以睡覺 我從小有嚴重的鼻炎 我不知道那個晚上是怎麼過來的
我三個月的時候還在那個學校混的不錯 有次計劃逃跑 偷到了教官的鑰匙 八個人跑出去了 在邵陽的高速上的花壇里過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下山的時候就被老鄉舉報被抓 一個人三千
回來必然有懲罰 背背包 八塊磚頭打的背包 我背了一個月 只有睡覺和上廁所能放學來 每天除了正常訓練 別人有其他活動我們也訓練 每天扛著跑五公里 肩膀和後背都被磨的繭子 當時來自各方面的壓力特別是家裡的壓力 我都要崩潰了
在我卸下背包的時候 又有一對來自湖南懷化的兄弟逃跑 使用的方法是跳糞坑!對就是肖腎客的救贖再現阿 但是萬萬沒想到 這破學校的糞坑是不通像外面的世界 是內封閉的 最後他們從糞坑裡被發現
PS (那裡實行分制 100分的起始分 多少分能回家我忘了可是感覺蠻好到達的但是從來沒人到達過 逃跑扣十五分 扣一分掏兩桶糞 一天我們八個人掏空了學校的糞 姨媽巾我也看醉了 )
接著說那對兄弟 背包 然後被各種打 晚上值班不讓他們倆睡覺 畫地為牢畫個圈讓他們在裡面跪著扛著四十斤往上的背包 一但動就衝過來打 有個小個子幾乎被打死
今天先寫到這 這裡有割腕的 喝農藥的被拉去洗胃的 被打到口吐白沫的 都沒死人 家長也默認了 因為這時候的監護人是學校 這種學校死人不會關只會再開 因為中國這種小孩太多了 我當時學費是半年3W 抓我花5000 裡面自己拉的澆菜幾乎不花錢 校長女兒穿著奢侈品在學生中走才是小學生 能說什麼呢 股東都是當地有頭有臉的人 還有教育局局長
要是贊多就接著寫那裡的情況吧

四條高壓線
逃跑 男女生講話 新生老生講話 談戀愛
其他的條例都是很細節的 以上四個是處罰最嚴重的(自殺屬於逃跑)
2015.2.24

對評論和私信我做一些回答和自己的補充
首先把學生送去的家長是不知情的 我家裡當時是對我很失望有天在辦公室搜索 突然搜到了 陽光少年學校才搜到的 和我的媽媽都親自去湖南學校考察了的 他們是不知情的以為學校是真的跟宣傳一樣美好(事實是 每次有學生家長來我們都會接到通知 然後大家就被開始演 各種演 見到家長要大聲的問好 家長問裡面的情況 要說在裡面吃得好睡得好 自己改變了很多 導致家長被這種表象所欺騙)
關於教官和學校班級分配
我在的時候全校大概60+人左右 一個女生班 三個男生班 三名男教官 一名女教官 一名總教官。我們學校是在一個偏僻的鄉鎮小學改的 可以百度的到校址。寢室全是鐵窗鐵網 寢室是教室改過來的 其他配置跟部隊一樣簡潔 角落裡還就有個馬桶 新生一般頭靠著馬桶睡覺(桶就是一般的塑料水桶)
我經歷過的教官還是沒有出現像其他回答那樣有猥褻行為的 不過打人真的非常兇殘 部隊里出來的針對我們這種學生 教官的處理方法畢竟只有打
但是!打的最凶的其實還是學生打學生!
特別是老生對新生的教育
因為特訓學校分為幾種人
混混 網癮 早戀 厭學 和其他不良嗜好的
在裡面最受欺負的就是網癮的孩子
我三個月的時候曾經組織參與過練新兵的「小包房」 就是寢室旁邊有個小屋 幾個老生 和幾個新生在裡面「教育」那些新兵
比如 讓他們蹲姿手伸直手掌拿著磚頭長時間不能動 冬天站在冰水裡只穿條內褲站軍姿 被腰帶渾身捆起來 夏天光著身子站在燈光下 腰帶捆起來 脫光 被湖南鄉下毒蚊子咬(地處偏僻 蚊子蟲子特別多 一大片往身上飛咬)還有各種不人道的答主不想說
如果新生反抗 就從寢室拿被子裹起來打 因為這樣不會留下傷痕 被一群人圍毆是常見的事。有個新生 深圳人販毒 抓過來非常的跳 因為反抗了 老生直接從寢室抽床底下的木板往腦袋上拍 近來都被踢了勞改頭 可以清晰的看到頭上一條一條的血痕 這些行為 全都是被默認的!
因為學校不想為這些事負責任 就讓教官處理 教官再讓學生處理 教官找到某些老生。那些老生以為受到了賞識就拚命的去教育新生讓他們麻痹強迫接受裡面的環境!
自殺情況
很難 因為做什麼都會有人跟著你上廁所都會安排為尾隨 藏了鋒利的東西會被人舉報 但是想死的人太多了 但是學校速度處理速度之快也是驚人 全部沒成功
禁閉制度
分兩種 一種是學生觸犯高壓線會關禁閉
首先抗四十斤的背包 在寢室的小隔間里畫一個圓圈 讓犯錯的學生蹲姿蹲進去通宵 每一個小時都有人值班 聽到裡面有一點動靜就直接進去拳打腳踢 蹲姿極為痛苦 普通蹲姿半個小時就會沒有知覺 更何況抗四十斤的背包。但是在這種環境下的學生幾乎沒有了良知或者人性吧 虛偽和圓滑充斥著。
第二種禁閉
我是這所學校第一個採取第二種禁閉的人 是把我關在一個小屋裡面一周 沒有人跟我說話 三餐有人來送 讓我思考人生
這幾天最深的感受就是 睡覺真爽 幾乎沒有任何成效的禁閉。

裡面的學生魚龍混雜 混混 販毒的吸毒的能想到的被家長失望到送到這種學校的惡劣行為的人都有。
大家問過我 我怎麼想我父母我現在過的怎麼樣
謝謝大家關心 我並不恨我父母 我當時被抓進去的時候是很恨的 但時間的推移直至我出來 為了讓我養成學習的心出營第二天就把我送到鄉鎮的初三複讀補課
那一年我幾乎昏昏噩噩的度過 煙酒度日 很多是不理解吧 不過到現在都沒有接觸過違反法律 現在和家裡的關係很好
我出來的時候聽以前的兄弟說過去的對頭因為姦殺罪判了死刑 我不敢想如果我沒有一個地方困住自己會成什麼樣子
最後 我想說 有些人也許進去是理所應當!但是有 百分之九十的小孩我覺得是完全沒有必要送進去的 本來身處叛逆期 頂嘴一兩句就被送去 這種是誰的問題 更有甚者是因為家長工作忙 當作軍事化管理的學校送進來。
大部分進來的學生是孩子 家長都有問題但是沒有好好溝通 就盲目的找解決方法 真的有這個必要麼?
還有其他問題可以私信問我我會補充
第一次在知乎發這麼長 沒有經驗希望大家見諒

問我現在過的怎麼樣的知友
謝謝你的關心 我馬上要高考了 我和家裡都很和睦 很愛自己的萌媽逗爸 和女朋友也在一起很久啦 其實後面大部分是生活改變了自己


純吐槽。
.
毫無疑問是家長的問題。這樣的學校關得完么?只要還有足夠多的家長給他們交學費,就永遠關不完。
.
我無法描述我對於人與人之間的互相虐待是多麼憎惡和畏懼。我只能說看《權利的遊戲》的時候席恩被虐待的部分我都只能跳過去不看。肉體的傷害是次要的,傷會好,殘疾也會慢慢被適應,但心理創傷卻是一輩子的事。對於居然有人付錢給別人來讓他們給自己的親生骨肉製造一生難以磨滅的心理創傷這種事,我真的找不到語言形容。養不教,父之過。生了孩子,不會教也懶得教,寄希望於拿錢來「託人辦事」解決問題,這樣的人有什麼資格為人父母?
.
這個社會上真的有太多人根本就還不知道該怎麼當父母就已經生下孩子來了。就因為「傳宗接代」,避孕失敗,「到年紀了」甚至「生個玩玩」這種原因。就這樣他們還在叫囂要生育權,要生更多,就這樣他們還在歧視丁克,鄙視大齡未婚女性和同性戀。
.
有什麼資格啊他們?
.
除了士兵,這個年代還有多少人目睹過人的死亡?何況是活活打死。何況是在孩子的年紀。何況是心知肚明下次可能死的就是自己。猜猜看這樣的孩子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會發生什麼?原來社會上的變態還嫌少,需要開學校來教育更多的變態出來。太棒了。
.
即使是往好的方面想,不是每個學生在遭受了虐待之後都會去虐待別人,他們的人生也還是糟透了。心理疾病是少不了的,輕重的區別而已。除此以外他們還會恨自己的父母。他們會畏懼人際交往、畏懼肢體接觸,連別人說話大聲一點都會害怕。這樣的代價換取不再沉迷網路遊戲或者沉迷別的什麼鬼東西,不知道那些父母是不是滿意。
.
如果是我遭受這種事情,我會在半夜割開他們的喉嚨或者在他們年老之後遺棄他們,以確保他們後悔他們的決定。
.
但對於這個女孩來說,她連犯這種罪的機會都沒有了。她已經死了。
.
遭了這麼多罪,死得這麼痛苦,並且毫無自由尊嚴可言。真不如當初被射牆上了。
.
希望每一個想當和正在當父母的人都能懂得一個道理,從剪斷臍帶那一刻起,你們的孩子就不再是你們的一部分,而是一個人類了。血緣、孝道和親情可以決定很多事,但它們並不代表你們可以掌控他們。請尊重這個你最親的人,不然最好還是把ta射在牆上吧。
.
以上。


「沒有什麼比我們對待孩子的態度更能深刻折射這個社會的核心價值追求了」——納爾遜·曼德拉。


發一個我扮成家長在某戒網癮學校的網站諮詢一位「老師」的聊天紀錄...這類學校什麼貨色一目了然。

這個所謂的老師,錯別字和語病不少,連基本的語文都沒學好,看到終於有顧客上鉤了,不管哪種孩子都建議往裡面送,想賺錢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


如何看待?如何看待?
這就是一起犯罪事件,涉嫌非法拘禁和故意傷害,情節特別嚴重,導致受害者死亡。
校方,家長都是涉嫌犯罪。
如何看待?
這就是一起公然踐踏憲法和人權的事件,而且還可以借著媒體,被踏碎的人權渣子濺到我們每個人臉上,我為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下感到深深的恥辱。
如何看待?
這就是一起威脅每個人生存自由權利的事件, 今天敢用電把你變成不敢反抗的軟蛋,明天就敢切除你的腦白質讓你變成不會反抗的蠢蛋,今天敢把你關小黑屋,明天就敢把你關「浴室」里放齊克隆B。
這些人,都是人類公敵。


我也來講一講我的經歷。
那個時候我16歲,是從我家直接綁到訓練營去的,來的兩個男人一個按住我的手腕,一個按住我的腳,像抬豬一樣把我抬到了一個小麵包車上。
去的時候我什麼都沒帶,到了才發現我的行李已經在訓練營里,我才知道是我爸媽把我送進去的。
進去的時候,可能是因為我比較聽話,所以並沒有遭受什麼苛責,但是兩個同時期進去,並不聽話的女孩子,她們就沒有這麼幸運。
這個訓練營相對來說並沒有那麼多體罰,或者說並沒有那麼多看的出來的懲罰。出去以後我搜索新聞才發現,是因為這裡也曾有過傷人上新聞的事件,猜改變教學模式,而之前的學校名字,都被換掉了。
這裡對不聽話的人,他們是沒有名字的,也沒有床,也沒有位置,有飯,白飯。他們一天的活動就是站著,站著,晚上也不許睡覺,會安排我們值班,看到他睡著了,我們就要把那個人弄醒。有女生因為受不了這個,吃過肥皂,還用打碎的盤子扎了脖子,她依然沒有走掉。
這裡所有給家長的信都是由老師審核的,不合格的不會發,所有給家長看的東西都是過濾過的。
在那個氛圍里,全體人員都在全心全意的洗你的腦,你的家長是愛你的,你怎麼這麼不孝,你不愛家長,你還這麼對他們,你是多麼過錯。這種洗腦你必須相信,不相信可以,你永遠也回不了家。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包括回到家,我依然是被洗腦的狀態,我內心深處其實是怨恨家長對我做的一些他們強加給我的好,可是我不敢去想,一旦去想,一種不孝的自責感和恐懼感就會淹沒我。
這裡的教育很極端,他們教導我們,絕對不能自私,自私這個評價,在這裡的嚴重程度相當於「殺人犯」。誇張到什麼程度,一顆硬糖,我們想吃,但是沒人敢一個人吃,只能把這個硬糖砸碎,給全部的人都分一點渣子,成了,你可以吃了。如果你一個人吃掉,你會被指責自私,會被處罰。可是教導員也並不是什麼無私的人,她們只是學校隨便招募的普通人,她們一邊要求我們無私奉獻,一邊自私著。
而這些不對勁,你在人人如此的環境下是感覺不出來的,你會覺得這是應該的,你不接受父母給你強加的愛,你自私,這統統是有罪的。
亂七八糟寫了這麼多,也並沒有什麼有用的信息,只是寫寫我最真實的感受。這是我第一次試圖把這想忘掉的回憶寫出來,詞不達意,請見諒。


推薦閱讀:

男朋友老是拿國內時事抨擊我怎麼辦?
為什麼中國大陸沒有真正的學生會?
相比物質豐富的年代,物質匱乏的年代是否更容易被經歷過的人所懷念?
迷路是怎樣一種體驗?
知乎行了哪些善?

TAG:法律 | 心理治療 | 教育 | 社會 | 虐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