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霍亂時期的愛情》中女主角一見思慕了幾年的愛人後突然不愛他了呢?
因為是少年時期的愛情,
愛上對方不是因為了解,而是好奇。
「費爾米納對這個沉默寡言的求愛者知之甚少,…他不是她要選擇的男人。他的棄兒般眼睛,牧師般的裝束,他的神秘的行動,都引起她難以遏制的好奇心,但她從來沒有想到,好奇也是潛在的愛情的變種。」
最好過程中有種種考驗,像浪漫愛情裡面的橋段一樣家人反對、分隔兩地,以此證明他們的愛。
「當父親先是用威脅,爾後顯然是用懇求,終於讓她把門打開時,他看到的再也不是那個十五歲的天真無邪的姑娘,而是一個象受了傷的雌豹似的強悍的女人。」他用各種花言巧語誘惑她。想使她明白,在她那樣的年紀,愛情只不過是海市蜃樓……但是,女兒對他的話根本不加理睬。「
但交往越深(特別是不能經常交流的書信往來),越容易把對方理想化,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像出來的情感都安在對方的身上。
純粹強烈的愛情,再強大的外力可能都無法分開雙方,但只要一件小事,男生髮現自己的公主「去代筆人的門廊」這樣下流的地方就會怒不可遏,女生髮現自己朝思暮想的王子「兩隻冷若冰霜的眼睛,一張蒼白的臉,兩片因膽怯而咬緊了的嘴唇」惡狠狠地盯著自己,就會覺得自己怎麼會喜歡上這樣一個魔鬼,期望有多大,此刻的幻滅來的有多深刻,整個人跌入失望的谷底。因為純粹,也容不下愛情中半點的沙子。
在這過程中,他們沒有時間一起成長,沒有時間因為小事磕磕絆絆加深了解,沒有時間接受和包容對方是個普通人這個事實,還不知道自己這個衝動的決定可能帶來怎樣的悔意,要麼認為自己年輕還有大把選擇,要麼認為自己將會難以自拔孤獨終老。
年少的愛情如此美好,卻又不堪一擊花朵會記得,第一顆來探望她的露珠,長成什麼模樣嗎?
鳥兒會記得,第一顆銜來的果實,帶有什麼植物的芬芳嗎?
而你,
你還記得,當初,你是怎麼愛上那個,你最初愛的那個人呢?
你還記得,當初,又是因為什麼,而跟愛著你的那個人垂淚告別?
真正的愛情,常常都是沒有因由而來,也常常是沒有因由而消散的。阿里薩之所以愛上費爾米納,是因為公園裡的一襲長裙;費爾米納之所以愛上阿里薩,則是因為一封700頁的情信。
這些,都能成為愛情的理由,但都不是愛情的理由。
愛情,從來就不需要一個理由。
既然如此,分開為什麼需要一個理由呢?
也許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初戀是兩個人的事;但在更多情況來看,初戀,常常只是一個人的愛情。
或許愛的只是自己,或許愛的只是愛情的模樣。我們怎麼能期望,兩個還沒有懂得愛情是什麼的孩子,學會怎樣去愛別人呢?
所以我們又何必深究,我們當初為什麼分開,為什麼別離。
或許只是因為一通未接電話;
或許只是因為一次徹夜的副本;
或許只是一雙彩甲;
或許只是一次長久的等候;
或許更多的是與愛情無關的學業壓力、同儕壓力。
但是,唯一的理由,或許只是不懂得愛。
我們總要遇到好多好多的人,遇到好多好多的事,才能學會一點點溫柔,一點點珍惜。
只是如果您一定要聽一個理由的話,《霍亂時期的愛情》中國首發式舉行的時候,陳眾議曾引述過余華的一個觀點:這麼偉大的愛情肯定不是俗套的那種父母干涉或者錢不夠之類的。他的第一感覺說,這個姑娘像仙女一樣,城市選出來的,是市花,大美女。她到自由市場去,一路走去。他說肯定有很多男人用淫蕩的目光看著她。那個男主人公非常氣憤,肯定是咬牙切齒,因為所有人都用淫蕩目光看著她,他當然很難受。所以他在咬牙切齒的時候驚鴻一瞥,她回過頭來看到他這幅嘴臉。
重逢的愛情就這樣幻滅了。
我想,這應該是一個極其合理的理由了。
若有興趣,可以參考這幾個答案:《霍亂時期的愛情》一書中,霍亂本身有什麼特殊的含義?書名表示這段愛情與霍亂有什麼關係?
如何更好地閱讀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
與其說沒有看懂小說,不如說是沒有理解生活。
先介紹下小說這段情節始末:【費尓明娜和阿里薩聯絡漸漸密切,費尓明娜的父親為了隔絕他們交往,特意讓費爾明娜去了遠方親戚家居住,旅途中費尓明娜增長了不少見識,開拓了眼界。費尓明娜在親戚家也見到了從前封閉圈子外的生活,遇到了性格各異的姐妹,心智漸開,見聞增廣。簡單來說,費尓明娜長大了,見識了外面的世界。而後她回到阿里薩居住的城市,才發現阿里薩的氣質形象與她在外所見到的人真是天壤之別,他太遜了。】
打個比方,用這個小故事來解釋會更清晰明白:
在一個偏遠封閉的小村莊,女孩子一直規規矩矩生活學習,突然有個毛頭小子向她示好,女孩第一次遇到這情況,芳心突突亂跳,因為之前沒有人對她表達這樣的感情,她周圍也沒有別的同齡男生進入,於是,她的心似乎被毛頭小子佔領了。後來,女孩走出這個封閉的村莊,增長了不少閱歷,見過不一樣的女孩,不一樣的家庭,不一樣的同齡男孩,她的眼界比以前寬廣太多。最後她回到村莊,一看見那個毛頭小子:「這誰啊,掛著一大串鼻涕,髒兮兮的,也沒什麼佳公子風度」。
我們每個人學生時代怕都喜歡過一個小女生或者小男生,也許曾經還信誓旦旦,但是,說難聽點,漸漸長大,是不是很多人開始嫌棄自己喜歡的那個人了?注意,不是感情的忠貞,而是,突然發現自己從前好幼稚,對方並不是自己理想的伴侶。
同理,就這麼簡單,所以費尓明娜不「愛」阿里薩,並不突然,注意我這個愛是加引號的,因為從一開始,這只是一種她內心的青春期的懵懂情感,並不是所謂的愛情。那幾年的書信聯繫,只有最開始是帶有幾分想念,後來大部分是傾吐生活和心情,並不能說她就思慕了阿里薩多少年。
要寫《霍亂時期的愛情》讀後感,對我來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感受太多太複雜,一言難盡,儘管沉澱一天,還是千頭萬緒難理清。
因為文化差異和風土人情,我對西方文學名著向來抱著一種恐懼+敬仰+深愛的心理,所以必得要挑特別空閑的時候一口氣讀完一本書才行。《霍亂時期的愛情》其實去年12月就買了,掐指一算,我居然放了7個月才看。
得承認我看第一章是強忍著違和感,用耐心閱讀的,等到烏爾比諾醫生死了,第二章里男主角佛洛倫蒂諾和女主角費爾明娜相愛,才終於讓我胃口大開
然後每一章都更加抓人心肝,不知不覺我就讀到凌晨四點,直到眼睛痛得受不了才睡覺,第二天看完長吁了一口氣:佛洛倫蒂諾和費爾明娜終於在一起了,儘管那時他們已經七十多歲,儘管這份圓滿,遲到了五十三年七個月零十一天。
看完書之後又看了電影,這裡用電影畫面來插敘,後文會對比書和電影的差別。
如果讓我用言情小說的套路來敘述這個故事,其實是這樣的:富家女費爾明娜明艷傾城,窮小子佛洛倫蒂諾只是個送快遞的,某一天他送EMS給費爾明娜的父親,對費爾明娜一見鍾情,費爾明娜顯然也被少年的眼神打動了:那是一種特殊的純凈,熱烈,凝視,卻又並不無禮。
佛洛倫蒂諾當晚就忍不住給費爾明娜寫情書,他聰慧的母親告訴兒子,你得先搞定女主角的姨媽(因為女主角費爾明娜的親娘已死,她和姨媽情同母女。)
(母親錯了,這愛而不得的痛苦和思念,糾纏了佛羅倫蒂諾一輩子)
佛洛倫蒂諾聽從母親勸告,先搞定偽丈母娘,然後用情書攻勢打動了富家女費爾明娜的心,他們建立了筆友關係,主要是佛洛倫蒂諾不斷的發微信給女主角,吐露自己狂熱的愛意,女主角偶爾回復,也只是無關痛癢的生活細節。
沒錯,費爾明娜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高冷女神。然而那個時代的高冷不同於今時今日,她是發自內心的矜持和少女的高傲,那是18世紀少女獨有的情思。
眼看著一對年輕人即將花好月圓,可是天底下哪來那麼多的好事:女主角因為早戀要被學校開除了,父親知道女兒竟然被一個窮小子追求,怒不可遏,自從妻子去世,他不惜做違法生意,賺得盆滿缽滿都是為了掌上明珠,搬到這個陌生城市,也是為了讓女兒順利嫁入貴族,成為一名貴婦人,而不是窮小子的媳婦。
父親蠻橫的要挾女兒,女主角當然沒那麼輕易臣服,她以一把刀頂著自己脖子逼迫父親放棄勸說她的念頭。
然而父親也不甘就此作罷,轉頭去找窮小子,先是動之以理曉之以情,哪知道窮小子死倔,竟然說這必須要尊重你女兒的看法,沒有她同意,我不會和她結束的,父親於是掏出一把槍威脅窮小子。
這樣一對倔強的年輕人,打敗了頑固的父親嗎?
並不,老於世故的成年人都知道,時間和空間,能夠抹殺一切愛情。
於是父親首先把姨媽趕走了,再帶著女兒去了很遠很遠的城市,投奔女主角的舅舅。
在舅舅家,女主角費爾明娜驚喜地收到了一大疊佛洛倫蒂諾寫給她的信,她開心極了。
她堅信,佛羅倫蒂諾會等著自己,別說是一兩年,就算一輩子,她也對他們的愛情有信心。
表姐告訴她,其實,沒有愛情也可以快樂。
是的,沒錯,我認為這是馬爾克斯寫霍亂這本書的「魂」,表姐的論調,讓費爾明娜吃了一驚,少女竟無言以對。
長達一年的分離,高冷少女逐漸變得成熟,優雅。
而窮小子也矢志不渝,他以為,少女既然答應了自己的求婚,那麼遲早是自己的人。
一年後,少女歸來了,父親以為她早已和少年斷了聯繫斷了感情,將管家的鑰匙交給她,承諾給她自由,費爾明娜明白:自己爭取每多一分自由,都是為了獲得愛情。
在集市上,少女帶著傭人去採購,身後忽然傳來一把聲音,那個朝思暮想的少年喊她,我的花冠女神。
明艷動人的少女回過頭。
然而,眼前這個因為太過緊張而面色蒼白,渾身發抖,瘦弱的,可憐的少年,這個少年!
他竟然就是自己愛了一年多的愛人嗎?
在長達一年多的書信來往裡,女主角早已用女人的幻想無數次美化了未婚夫,他高大,偉岸,光明,英俊,令無數少女瘋狂的貴族紳士在她眼裡都不屑一顧,因為她心裡只有他。
可是蒼天啊,看看眼前的這個少年,原來那一切都只是自己的幻想,所謂愛情,不過是自己對自己撒的彌天大謊。
於是,美好聖潔的愛情「見光死」了。
絕望之下的男主角瘋狂的寫了許多信,但女主角全都拒之不理。
女主角生了一場病,書里的解釋是,父親懷疑她是霍亂,我個人則認為,是心中長久的愛戀之火忽然熄滅,這也算得上另一種失戀了,傷心之後傷身,女主角病倒了。
正是這次生病,讓女主角後來的丈夫,小鎮上最有名氣最受人敬仰而且很有錢的醫生烏爾比諾,得以闖進女主角的世界,從此霸佔了她五十三年。
烏爾比諾醫生在給女主角看病時,同樣被女主角傾城容顏戳中了心窩,簡直是一見鍾情。
女主角的父親想要的,可不就是這樣一個金龜婿,於是立即創造機會想方設法要讓他娶自己的女兒。
這兩人一拍即合,而女主角在對男主角失望之後遇到風度翩翩的醫生,他才是自己心目中理想丈夫的範本嘛。
然後,不費什麼周折的,他們結婚了。
結婚之後的世俗生活當然不值一提,可是,正是這些瑣碎而綿長的婚姻生活,讓費爾明娜和烏爾比諾醫生逐漸衍生出愛情,然後又在愛情里互相傷害,彼此仇恨了一輩子。
佛羅倫蒂諾從此「彷彿」退出了女主角的世界,而她,卻一直留在弗洛倫蒂諾心上,一秒鐘也沒淡化過。
如果不是後來補看了電影,我恐怕還是抱著偏見認為馬爾克斯實在太啰嗦了:在書的開頭,他把一個無關緊要的配角的死亡寫了大半章,差點讓我棄文(放在今天的網文世界裡就是傳說中的「慢熱」),後來寫烏爾比諾為了抓住鸚鵡而死亡,描寫鸚鵡的來龍去脈也耗費了10頁之多!
然而看完全書,就會覺得馬爾克斯正是用這種不急不緩的節奏+漫不經心的敘事方式,從容淡定的講述了一個跨世紀的愛情故事。
是佛羅倫蒂諾因為得不到女主角,五十三年默默注視,在黑夜裡長久的隱忍默念和等待,才在結局時,在烏爾比諾死亡之後,在葬禮上,充滿勇氣的求婚,如此驚世駭俗,卻竟然一點也不意外,不突兀,甚至還十分溫情。
是費爾明娜和烏爾比諾漫長的婚姻里,因為她父親的醜事被公諸於世遭到婆婆嫌棄,因為婆婆嫌棄而丈夫只會和稀泥從不幫助她說半句好話,是生活里的磕磕碰碰,讓費爾明娜和丈夫之間的溫情越來越少,甚至在丈夫出軌之後,他們對彼此只剩下怨恨和折磨。
馬爾克斯把婚姻里所有齷齪的細節,都在一本書里呈現了。如果有人說,他要和心愛的女神結婚,勸他看看這本書,或者他會相信,將來的某一天,自己也可能和烏爾比諾一樣出軌。
因為人生太漫長,愛情,愛情又是我們最無法琢磨漂移不定的,婚姻並不是存放愛情的唯一堡壘。
佛羅倫蒂諾在女神結婚之後,一蹶不振,但看見女神和烏爾比諾在一起並肩齊驅,男人骨子裡的尊嚴驅使他下了一個決心:他要成為有頭有臉的大人物,只為了將來的某一天,在烏爾比諾死後,能夠重新站在女神身邊,成為配得上她的男人。
佛羅倫蒂諾,這個船王的私生子,平生第一次去求自己的舅舅,順利謀得一份工作,最開始的工作是寫公文,但他只會寫情書。
舅舅對他說,如果學不會寫公文,你就去掃大街。
佛羅倫蒂諾說,可是我只會寫愛情,我需要愛情。
「如果你不會寫公文,那就沒有事業,沒有事業就沒有愛情」舅舅的這個邏輯,最終讓佛羅倫蒂諾折服。
我不知道現實中,有多少男人因為被女神拋棄,發奮圖強屌絲逆襲成為高富帥,反正在馬爾克斯的筆下,佛羅倫蒂諾這個私生子,通過自己(其實是默默愛著他的女秘書)幫助,終於成為了公司的董事長,富甲天下。
從那時起,一直到五十三年之後向費爾明娜求婚,這五十三年里,佛羅倫蒂諾始終愛著費爾明娜,一刻不敢或忘,歲月沉澱了他對她的感情,在無人看見的角落默默凝視她,陪伴她,祝福她,無論她幸福時,還是失意,他對她的愛,有增無減。
但這,並不妨礙遺傳了父親花花公子個性的佛羅倫蒂諾到處獵艷。
最初是在船上,被一個他至死也不知道是誰的女人強姦破了童身。
然後是一個失去丈夫的寡婦,他用身體安慰她的痛苦,到後來,佛羅倫蒂諾很清楚,自己身上這種「渴望愛」的氣質,以及絕對不會傷害任何女人的氣質,讓所有的寡婦都對他繳械投降。
書里描寫過幾段佛羅倫蒂諾的愛情,有長久的也有短暫的,然而就跟總裁小說里的霸道總裁一樣,他把心留給了費爾明娜,而把身體給了其他女人,似乎那些女人,或者那些短暫的愛情,只不過是他漫長又孤獨的等待歲月里的「止痛劑」,她們能讓他暫時的忘記費爾明娜,不那麼痛苦。
然而,也僅僅是不那麼痛苦,而已。
他學會了尋歡作樂,另覓新歡,卻始終沒學會,忘記費爾明娜,重新愛上別人。
電影里給出了數據,最後一個女孩,也就是佛羅倫蒂諾親戚的女兒交給他託管卻被他「愛上」,是第622個。
書里最後一部分,女孩死了。沒有明說女孩是不是因為他才死,但我們都確信與他有關。在這一部分以及書里其他幾處,馬爾克斯都將死亡淡化,將痛苦一筆帶過,即便是幸福,在他筆下也是鏡花水月,浮雲掠影,這也是這個故事氣韻綿長的組成部分。
當烏爾比諾醫生出軌之後,費爾明娜曾一度離家出走,直到一年?or兩年後,烏爾比諾親自接費爾明娜回家,之後的二十多年裡,他們似乎只有無謂的爭吵,費爾明娜說,(婚姻里,)艱難多過快樂。
(呃,果然是「用一輩子做彼此最好的差評師」的前輩表率)
於是我忍不住要去想,假如當初佛羅倫蒂諾娶了費爾明娜,大概最後費爾明娜也會生出這樣的感慨吧,畢竟,烏爾比諾愛費爾明娜,並不比佛羅倫蒂諾少一分一毫。
費爾明娜漸漸老了,佛羅倫蒂諾也老了,但他始終不服輸,堅持不改樓梯,他害怕承認自己老了,害怕那樣就沒資格站在費爾明娜身邊。
然後,烏爾比諾死了,為了抓鸚鵡爬上梯子摔下來死了。
如佛羅倫蒂諾所期待的那樣,他先死。(所以,戰勝情敵的唯一方式,就是活得比他更久。)
我們的男主人公佛羅倫蒂諾,終於等到這一天,他從小情人的床上爬起來穿上衣服趕去葬禮,然後求婚了。
費爾明娜怒不可遏,她感受到自己的尊嚴被挑釁,怒斥男主人公,讓他滾出去。
經過了半個世紀的人生風雨,生活賜予了男主人公無盡智慧,他知道,她發怒正是她在乎的潛在說明。
他像18歲初遇她那樣,從公司搬回印表機,寫了一封又一封的信然後重寫,最後,以他這輩子寫得最像公文信的方式,給她寄出去了一封印表機列印的信(那個時候列印的信代表新潮,而不是像今天這樣為了節約時間,遠比手寫書信更有誠意,別忘了,他為了寫這封信特意在七十多歲高齡學會了打字。)
那些信,在最艱難的時候幫助了費爾明娜重獲勇氣面對人生,讓她平靜。
而且費爾明娜居然發現丈夫死後,雖然很痛苦,可是再也不用忍受每天早上被吵醒,可以自己獨佔大床,可以「做自己」。
她燒掉了丈夫的一切物品,哪怕是價值連城的古董,她痛恨死去丈夫的一切,當然,也懷念丈夫的一切,哪怕是他睡覺時的打鼾。
一個老年女人對愛情、對婚姻、對生活的點滴思考,都在費爾明娜這裡重現。
他沒有嫉妒她對亡夫的思念,以一個垂暮老人的睿智和智慧幫助她,陪伴她。
最後,他拿出自己收藏了五十多年的照片,那是她年輕時拍的一張照片,他將她細心收藏,溫柔打理。
費爾明娜並不知道這到底是不是愛,但是她喜歡有他的陪伴,喜歡和他聊天,但對過去年輕時的那些記憶,她始終認為是幻想。
可是女兒反對她和佛羅倫蒂諾的交往,她的理由是:
愛情在中年女人身上發生已經很難堪了,到了老年則令人噁心。
這激發了費爾明娜個性里的倔強和叛逆精神,彷彿在丈夫死後,在姨媽被父親趕走之後,藏在她體內那個天真又勇敢的姑娘活過來了。
對於女兒的提議,她只有一個意見:滾出這個家,永遠別再讓我看到你。
書里的原文是(50年前,因為我們都太年輕,人們反對我們在一起;50年後你們依然反對,因為他太老了。)
讓年齡都見鬼去吧!
這一刻,費爾明娜的靈魂終於重獲新生,當她答應佛羅倫蒂諾的請求,一起坐船離開這裡,不斷的走下去,去遠方時,
我想,那大概是姑娘這輩子最有勇氣也最閃光最迷人的時刻:她總算敢正視自己內心的聲音,跟隨自己的腳步做決定。
然後,在船上,一切該發生的都發生了,順其自然,有趣的是,兩個老人的愛情,是互相幫忙灌腸,洗假牙,觸摸彼此的雞皮鶴髮。
並非年輕時所憧憬的浪漫,卻又那麼浪漫。
這段跨世紀的戀愛故事終於走到了尾聲,書里的最後,男女主人公讓船長掛上了霍亂的旗幟,他們決定不再回家,就在海上流浪,有彼此在身邊,就是天堂。
據說,馬爾克斯的這個故事靈感,來源於他在報紙上看到的一個故事:兩位80多歲的老人被人搶劫殺害,而直到他們死亡時,報紙披露出他們秘密相戀40年並且每年秘密約會一次的故事,此前竟無人知曉。
這個故事在書的最後被女主人公費爾明娜看到,她為此悲傷不已。
偉大的巧合,看起來不設技巧,但技巧渾然天成。
對於故事的拿捏,對於敘事時間的前後錯亂,以及故事悲傷部分的悲而不傷,馬爾克斯筆下那種情懷,讓他下筆如流水,靜靜流淌,他有一種君臨天下的氣度,見過了世間一切事。
所以這個故事裡,沒有令人肝腸寸斷的失戀,沒有激動人心的婚禮,沒有大悲大喜也沒有大開大合,但縱觀全書里,不管是女主人公和兩個男主人公的一生,還是各種配角豐富的感情,以及故事背景,細細想來都回味悠長。
就像是男主人公對女主人公的愛,熱烈,綿長,雋永,歷經歲月沉澱越發豐盈,如一條河流,因為比愛還要愛,所以比一生一世還要長久,所以,不需要驚心動魄,只要這一生這一世。
也所以,書和電影兩相比較之後,會發現書里那些瑣碎的敘事,大段落的心理描寫,以及18世紀西方社會的描述,都是有必要的,就像是食物里的食鹽和水分,調和了味道,若只顧著追求快節奏,像閱讀網文那樣要求爽感,只想要跌宕起伏的劇情,那麼電影其實算是做到了。
電影忠於原著,情節里的大起大伏,故事走向以及人物對話都相差無幾,可是,缺少書里那些瑣碎的生活細節,整個漫長的愛情故事顯得空洞而沒有血肉。
如果有耐心,最好還是看書,閱讀才是最盛大的宴會。
《十年》的最後一句歌詞可以很好地解釋這個問題:
才明白我的眼淚 不是為你而流 也為別人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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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時期愛的往往不是一個人,只是一類人,而且是經過自己無數次美化幻想的一類人。
見面後幻滅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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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真正經歷了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後,自認為對這一問題有了更為深入的認識。費爾明娜一開始愛上了阿里薩,歷經了旅途之後突然又不愛,經過了數十年的風雨又重新愛上,這一變化過程是因為上帝開了個可憐的玩笑:讓他們成長、有了慾望。
在最初他們倆相愛時,他們倆都是孩子。費爾明娜天性善良、懂得照顧人,但家人的束縛、和朋友趣味不投,這使她變得壓抑而孤獨。而阿里薩從小生活艱苦,可能年紀小小就已飽受世間欺凌、滄桑和不公。歲月的磨練使他堅強,使他的心中充滿能量,但他卻也變得敏感、獨立。所以當他們相遇後,費爾明娜不由自主關心起阿里薩的安危,阿里薩對費爾明娜的戒心慢慢放下。同時,他們之間的信任加深,漸漸變得相互依賴、相互取暖,乃至互相施捨:他們可以從對方身上獲得自己從未有過的能量,對費爾明娜而言是堅強和反抗,對阿里薩來說,是無邊的依靠和溫暖。他們之間的愛如城牆般,堅不可破。
費爾明娜並未在家人面前屈服,就好像是鐵定了心要和阿里薩在一起似的。她當時考慮的可能是無論前路如何艱險,她一定要好好繼續和阿里薩過下去,做一回自己的主人。但往往,最堅固的城牆不是從城外攻破的,就像在茨威格筆下的君士坦丁堡的城牆,是因一扇忘關的小門被伊斯蘭軍隊攻破的一般。費爾明娜越發亭亭玉立,她的追求者也不斷增加。與異性的接觸、朋友的欽羨、姑媽的意見,這些漸漸融化了費爾明娜的心。她才明白,屬於自己的心,也可能會有其他更好的地方安置。對於費爾明娜來說,她的世界和阿里薩的不同了,不再僅僅有阿里薩一人。當這種天然的光環、濾鏡消失後,阿里薩自然顯得渺小、卑微了。儘管善良的費爾明娜在見面前仍對於阿里薩有著無邊的期許,仍舊「堅定」地相信自己對阿里薩是真愛,但這些都已不可能實現了。在看到阿里薩的那刻,兩個男性身影形成了強烈的反差、衝擊。我相信費爾明娜也會覺得不可思議,自己竟然愛了這樣一個「可憐的孩子」那麼長時間。
愛情怎麼能被質疑呢?被質疑後怎麼可能還會存在愛情呢?費爾明娜懂得這些,但做不到。她長大了、成熟了,生活在前面,日子還要過下去。她不可能接受這樣一種「互相施捨」的愛,她不要施捨,也不要被施捨,她要做女主人,做自己的主人,有身份、有地位、讓人羨慕的人。這就是為什麼她接受了烏爾比諾:烏爾比諾有著才華、天賦、地位、財富和英俊的外貌,同時性格又沒有阿里薩那麼尖銳,更為溫柔溫和,甚至有些窩囊。他們倆性格相合,郎才女貌,就是天生一對。
我曾質疑過這點,但令人絕望的是,事實就是如此,愛情就是如此脆弱。費爾明娜就是一個普通人,她做出了選擇。她沒有那麼世俗,不會承認是因為一些金錢、地位因素讓她改變主意。但事實是,她沒有屈服於物質,而是物質的附加值。她長大了,她的世界更大了,她有了更多更好的選擇。
很難說這次巨大的衝擊對阿里薩而言是好是壞:他因此堅定了成功的信念,但也失去了唯一一次成家的機會。他的心會繼續保持孤獨,繼續在無邊的世界中飄蕩。他不再相信女人了。也沒有女人能給他這份溫暖了。
之後的年歲里,費爾明娜是幸福的,也是不幸的。她得到了她改變後想要的,卻也必需接受改變前不要的:她必需在一個嚴苛、壓抑的家庭中忍氣吞聲,必需要和烏爾比諾的朋友、同事打交道。
故事最後,他們又再次走到了一起,就像回到了孩童時代,就像他們倆還是Kids,就像簡單的交流、禮物、見面都能帶來無盡樂趣和激情的那幾年。他們最後才意識到,原來他們只有孩童時才不是相互施捨,那時的他們獨立而依賴。他們什麼都不在意,卻只在意對方。阿里薩不在意世人的眼光,只求費爾明娜的微笑。費爾明娜不在意家人的勸阻、朋友的嬉弄,只要阿里薩在身邊。上帝就像開了個玩笑,把對於一切的慾望慢慢賦予人們,又在最後,像是良心發現似的,一點點拿走。阿里薩是自由的,無子無嗣;費爾明娜也是自由的,她的孩子正像當年她的父母,一切勸阻只是徒勞。
他們在船上漂流,掛著瘟疫旗幟,沒有隔阻,「直到世界盡頭」,就好像他們怕上帝又給他們開個玩笑,把慾望重新帶回來一般。他們自我隔絕,讓自己不受干擾地享受屬於自己的愛情,直到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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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完這篇文章後,我痛苦地發現,自己是兩頭不著邊:他們倆的缺點是一個不落,優點是一個都沒有。在當年寫這篇文章前,我以為自己是烏爾比諾。現在才發現,自己可能是阿里薩,甚至也沒有阿里薩這樣的毅力和才華。
修改此文謹紀念我昨天失戀。
2017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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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應認清小說的兩大男主人公。
弗羅倫提諾阿里薩是誰——有著天使般心靈的普通人
胡維納爾烏爾比諾醫生是誰——有著肉身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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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薩出身低微、相貌平平,但卻熱愛詩歌、熱愛生活、樂於助人。他有著魔鬼般的外貌、身世(私生子)、習慣(私生活極不檢點),但卻始終保持著天使般的心靈,心中滿溢著陽光。
烏爾比諾醫生出身名門望族、相貌卓越、受人景仰,但有時卻過於謹小慎微、面對自身錯誤不僅不敢承認而且極力隱瞞。他有著普通人都有的缺點,會犯普通人都犯的錯誤。
小說女主人公費爾明娜的愛情歷程如何?阿里薩——對阿里薩失去感覺——對烏爾比諾無感——漸漸喜歡上烏爾比諾——。。。——最終回歸阿里薩
上圖應足夠清晰。在人生的開始與終結的階段選擇阿里薩,在人生青春年少階段選擇烏爾比諾,這,對費爾明娜而言,是有足夠原因的。因為她愛的是阿里薩的心靈,愛的是烏爾比諾的外在。所以費爾明娜的心中有著對理想戀人的標準,而這標準,在費爾明娜年少時期的旅遊行程中改變了。
為何會改變?因為她成熟了,她結交了朋友,她懂得了用世俗的眼光來看待自己的婚姻、愛情。費爾明娜是要面子的,是自尊自愛極強的。她明白了何種丈夫能夠給她帶來想要的尊重、敬仰、羨慕甚至是嫉妒。
在旅行之前,她惟一的摯友、親人是她的姑媽。她姑媽和她的父親幾乎就是整個世界。況且,小孩對財富、地位的敏銳度要低得多。對於他們而言,愛情就是純粹的愛情,是心靈的觸動、火花的碰撞。那麼一個惹人憐愛的、瘦弱的小男孩,會寫出那麼多好玩、美妙的篇章;在他小小的身體之中竟然蘊含著那麼大的能量。這一切讓費爾明娜心動。
在旅行之後,她被從幻想拉回到了現實。她或許本以為兩情相悅便可朝朝暮暮、白頭偕老,但在遇見了她的堂姐(還是表姐?)及她的朋友們之後,她的世界觀價值觀發生了改變。她學會了與人相處、平靜面對生活。雖然她在那時仍對阿里薩充滿著幻想,甚至已做好了嫁為人婦的準備(舞會之前的加急電報),但她已不是之前的她了。費爾明娜不復為費爾明娜。「這就是生活。而愛,如果真的存在,則是另一回事:另一種生活。」
費爾明娜的堂姐(還是表姐?)對阿里薩是這樣評價的:「他看起來太可憐了,但他是個好人。」而對烏爾比諾:「我不明白你為什麼會不喜歡他。」 這對驕傲的她而言,太致命了。
事實上,鮮有人是愛上一個靈魂的。費爾明娜的童年做過,她的老年,也做到了。當歲月磨平了費爾明娜與阿里薩的不同,他們的心靈得以完全契合,可以不顧外人觀點、評論。
這才是真正的人生啊!
不是我不夠了解當初的你,而是不夠了解當初的我自己.
因為對於愛情,僅僅是兩個人互相愛慕是遠遠不夠的。愛情需要一個捕獲的過程才完整。
甚至可以說,兩個人互相愛慕離真正的愛情還遠得很,而即使兩個人沒有互相愛慕,其中一個也可以通過強行實施捕獲這個過程使兩人走上通向愛情的快車道,比如先結婚再戀愛。
在兩個人都還年輕的時候,他們有什麼呢,他們僅僅是互相愛慕,而已。就像大學裡面的少男少女一般,以為愛情不過如此簡單。
在被女主拋棄以後,男主做了什麼來使自己具備得到愛情的能力呢?他做了自己可以做的一切:去和形形色色的女人交往,把船運公司的所有合法繼承人殺死來得到財產(馬爾克斯用短短一句話來交代這個過程,真是書中最驚心動魄的一句話)。男主無時無刻不在精神和物質上準備這一切,像一隻獵豹一樣時刻準備著出發去捕獲費爾米納。
得到女主丈夫的死訊以後,準備好了的阿里薩立刻拋棄掉幾個正在交往的女人行動起來,站在費爾米納院子里向她宣戰。
隨後阿里薩所做的一切與年輕時阿里薩所做的一切是完全不同的,此時的阿里薩已經是一個成熟的獵手。他寫信,如同年輕時做的一樣,但是更加耐心地去寫信給費爾米納。他上門拜訪,他年輕時還沒有這個勇氣,但是更加像個紳士一樣去拜訪費爾米納。他在這個時候所做的一切,不過是作者故意誇大了的真正能夠在一場戀愛中俘獲女人的做法,與這些比起來,兩個人年輕時的互相愛慕實在算不得什麼。他甚至欺騙了費爾米納:「費爾米納,為你,這半個世紀來我還一直為你保持著童貞。」
因為只有做了這些事情,即使是兩個互相愛慕的人也必須要有一個人站出來做了這些事情,來充當那個捕獲者的角色,兩個人才能夠得到真正的愛情。既然費爾米納做不了這些事情(即使歷經半個世紀,女主仍然像金絲籠里的孔雀一樣不諳世事),阿里薩只好來做。誰不想像女主一樣一直生活在溫室里就如同天賜一般得到一切呢,可是為了心愛的費爾米納,阿里薩不得不去殺人,去偷情,去撒謊。他做的些事情,都是為了能夠真正的俘獲費爾米納而已啊。
就像那隻小狐狸說的:「如果你馴養了我,我們將會彼此需要。對我來說,你就是宇宙間唯一的了;我對你來說,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我覺得是因為他們一直通過寫信維繫幾年的感情,知道終於見面發現和自己想的不一樣。
也就是俗話說的,見光死。
個人覺得,故事中的男女,最初產生感情的時候,還只是少年時代的懵懂,沒有太多關於世俗的偏見,我指的是身份,地位,富有程度。唯一的感情交流都是通過筆墨這唯一的方式。當女主角離開後,女主角在外面看到了更多從未看過的新鮮事物,心境會發生變化!雖然,文字的交流一直固定的,內心裡的那個人會在自己接受了那麼多的新鮮事物之間作比較,愛幻想,幻想自己心中的人是多麼多麼美好。當女主角回到家鄉,突然間的相遇,現實與理想的巨大落差,讓她開始懷疑,這就是書中所描述的那種驚慌。這種懷疑和不確定使得女主角懷疑自己之前的所有舉動是不是荒謬的,從內心開始否定這段感情。從更本上說,是兩個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態度發生了改變。沒有面對面的交流的感情,分開只是時間的問題。
我覺得書里寫的已經很明白了啊
今天,見到您時,我發現我們之間不過是一場幻覺。————馬爾克斯《霍亂時期的愛情》
她愛的只是自己幻想里的他,見了面發現現實中的他與自己幻想的他是兩個不同的人,於是乎。。。
或許她真正喜歡的,是那種很喜歡他的感覺吧
其實費爾明娜這一輩子沒愛過任何人,除了她自己。
摘自一本小說,我覺得很有意思:
「你還有無數個世界等你去。我不知道你的結局如何。但不會是在這裡。也許這樣最好。我現在什麼都不再了解了,但我模糊還記得愛情是什麼。就我所知,愛情從不能持久。如果你留下來,我們又都永遠不會改變,永遠是這個樣子,我們怎可能不彼此厭煩?也許我們還會恨對方?我不希望如此。」他又看看她,憂鬱地微笑了。「我想,你一定只認識凱達很短暫的時間,才會這樣愛他。也許我不該這麼說,但如果你真找到了凱達,可能你反而會失去他,愛情之火總有一天會熄滅,愛的魔力總會消逝,也許那時候你會想起我來。」
因為阿里薩那一句「戴王冠的仙女不應該出現在這裡」和前面的一系列動作心理完全是屌絲心態,中二病發!
每次讀到哪一段都有深深的代入感!都覺得胸口涼透!
1.初戀時費爾明娜更多是處於好奇以及針對父親專制的家長作風下另外一種隱蔽形式的反抗和冒險。
但當人們在一片混亂之中走出教堂時,她感到他和她的距離是如此之近,他的身影在躁動的人群中顯得那般清晰,就在她邁出正殿時,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迫使她回過頭,從肩膀上方望去。於是,在距離自己的雙眼兩遠的地方,她看見了他那冰冷的眼睛、青紫色的面龐和因愛情的恐懼而變得僵硬的雙唇。她被自己的大膽嚇得魂不附體,一把抓住姑媽的手臂才沒有摔倒。
在初戀過程中,她時刻保持著理智在進行這場遊戲。
事實上,這些信對她而言只是一種消遣,用來維持炭火不滅,但不必把手伸到火中,而佛羅倫蒂諾.阿里薩卻在信中的每一行里把自己燃燒殆盡。
2.兩個主人公其實面對面的機會並不多,雙方更多是靠幻想來填補初戀情人的形象,這種虛幻的感覺來得強烈而迅猛,去得也快且不著痕迹。
在那個如痴如醉的春天,以及接下來的第二年,他們再沒有面對面地講過話。甚至於,自從他們第一次見到彼此,直到半個世紀後他對她重申自己的誓言,在此期間他們再也沒有單獨見過一面互訴愛語。
如果說對佛羅倫蒂諾的愛戀是對缺乏父親關愛的一種心理補償,那麼這次的遠行讓她體會到了真正的被陪伴和被保護的感覺,而受於那個時代輿論和道德觀的限制,佛羅倫蒂洛無法給他切實的關心和真正的心靈上互相走進的機會,所以這樣的初戀是充滿夢幻而美好的,同時也是轉瞬即逝的。
費爾明娜.達薩在遠行途中遇到表姐伊爾德布蘭達.桑切斯,兩人一見如故,坦誠相見。
伊爾德布蘭達.桑切斯在餘下的旅途中一路陪伴著表妹,興緻勃勃地向她講述血脈融合的秘密,一直追溯到生命的起源。費爾明娜.達薩重新認識了自己,第一次感覺到成為自己的主人,感覺到被陪伴和被保護,胸中充滿自由的氣息,這讓她恢復了寧靜,又有了活下去的願望。甚至到了暮年,她還會想起那次旅行,而且記憶猶新,越來越歷歷在目。
費爾明娜在年邁時也將這種遺憾歸咎於那個時代(的人們持有的觀念)
她用她最好歲月里的精妙口才,對一直以來,與她保持著某種庸俗默契關係的兒媳婦道出了心裡話:「一個世紀前,人們毀掉了我和這個可憐男人的生活,因為我們太年輕;現在他們又想在我們身上故技重施,因為我們太老了。」
3.費爾明娜的這次遠行確實是成長了,也改變了。
在費爾明娜遠行的過程中的所見所聞對她原先的觀念帶來了一些潛移默化的改變,比如婚姻中沒有愛情也是可以的這樣的觀點,她雖然聽了之後大為吃驚,但不能說對於愛情觀和婚姻觀尚未成熟的她來說是一種衝擊。
昨天關注了這個問題,今天早晨又看了幾頁,正巧看到早未出現的,費爾明娜關於阿里薩的內心獨白。
昨天點贊了 @李超的回答,很不錯。他的分析主要是集中在書的前半部分——費爾明娜在「代筆人門廊」對阿里薩的一瞥。其實我們可能都遇到過這種境況——和一個人交往許久,卻突然間不再喜歡一個人。他們從一開始就不是在塵世中相愛的,所以當那份感情重歸於塵世,走下理想的神壇,步入現實中,當然是脆弱且不堪一擊的。這一瞥看似是他們愛情的終結點,但其實就算沒有這一瞥,也會有其他的事情出現,使兩個人分道揚鑣。
書的中後部分,我看到了另一個原因,但是在我看來,比「理想化」的解釋更為深入——雖然並不明晰,但她開始隱隱約約知道自己要什麼了。
結婚那時,她才剛剛隱約望見地平線上一個嶄新的世界,一切都在向她招手致意——除了挫折,在那個年代,富有有很多好處,當然,也有很多壞處,但半個世界的人都對它夢寐以求,認為它是獲得永生的最可能的途徑。
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有些不理解,但是後來看到的文字消除了這種疑惑。見倒數第三段引文最後的斜體字。
之前我一直在想,費爾明娜對富有的看法是什麼呢?
費爾明娜?達薩當初在某種乍現的成熟之光中拒絕了弗洛倫蒂薩,而很快,她就因遺憾與負疚感到了痛苦,但她從未懷疑過自己的決定是正確的。那時,她也無法解釋究竟是什麼深藏不露的理智讓她做出了那樣高瞻遠矚的決定,但多年以後,當她即將步入老年的時候,不知怎的,再一次關於弗洛倫蒂薩?阿里薩的偶然談話中,她突然發現了其中的奧秘。所有參加那次聚會的人都知道他是正值鼎盛時期的加勒比河運公司的接班人,很多人都十分肯定曾見過他多次,甚至還和他打過交道,是沒有一個人記得清他是什麼模樣。於是,費爾明娜?達薩發現了潛意識中阻礙她愛他的原因。她說:「他就好像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影子。」的確如此:他是一個誰都不認識的人的影子。
對於費爾明娜說,什麼是「乍現的成熟之光」?什麼是「無法解釋的深藏不露的理智」?而她潛意識中的「影子」又是什麼?僅僅是因為沒有現實的交集而構造理想化的幻象嗎?
然而,就在她抵制胡維納爾?烏爾比諾醫生,一個恰恰相反的男人的糾纏時,她卻感到自己被負罪感的幽靈所折磨:這是她唯一無法承受的感覺。
然而,拒絕弗洛倫蒂薩?阿里薩所帶來的彷徨,絕非幾句安慰話就可以解決。有好幾個月,費爾明娜?達薩總是在早晨打開陽台的窗子,思念著那個在空蕩蕩的小花園裡窺視她的孤獨幽靈。她望著那棵屬於他的樹,望著那條最不起眼的長凳,他曾坐在那裡,一邊想她一邊讀書,為她備受煎熬。接著,她又不得不關上窗,感嘆道:「可憐的人。」
她不是在那悲慘的一瞥之後,就將阿里薩從記憶中絕情地抹去了。她備受煎熬,而其中產生的思念,更大程度上來源於她拒絕弗洛倫蒂薩而產生的負罪感。在感情中,弗洛倫蒂薩毫不掩飾自己對費爾明娜熾熱的追求、決心與愛,他是那個付出最多最主動的,所以在感情的高地上,他是被動的。不管怎麼說,這種人被傷害總是讓人同情。
作為殘忍拒絕的一方,費爾明娜不可能無動於衷。所以她會愧疚(看起來像是思念),會感嘆道,「可憐的人」。
(也是這次傷害,讓弗洛倫蒂諾在後來數不清的「感情」中,決心想佔據主動權。)
事實上,胡維納爾?烏爾比諾的追求從來不是用愛的語言表達的,而且奇怪的是——至少可以說是奇怪——像他那樣一個天主教的衛士,向她提供的竟然僅限於世俗的好處:安全感、和諧和幸福,這些東西一旦相加,或許看似愛情,也幾乎等於愛情。但它們終究不是愛情。(←迄今為止本書中最喜歡的一句話)這些疑慮增加了她的彷徨,因為她也並不堅信愛情當真就是她生活中最需要的東西。(她不堅信愛情是她生活中的至上,那什麼是呢?參見引用第一段斜體。)
其實費爾明娜,她什麼都不確定,她根本不知道什麼是自己生活中最重要的東西。她覺得愛情不是,但是她也不肯定財富就是。
在理想中構築的愛情,在「代筆人門廊」中狠狠地砸回現實。她才發現,弗洛倫蒂薩像個影子,除了那些信之外,她對他一無所知,這讓她感到緊張。相比之下,那所謂的安全感、和諧和幸福,它們和愛情相仿,幾近以假亂真,卻是實實在在的東西——這才是她潛意識中、她理智中追求的東西。(其實我們多少都像她一樣,都是矛盾的人。不過,這才是真實的人性吧,這也是我喜歡本書的原因。)
後面又講:
只有上帝知道費爾明娜?達薩做了多大努力,才沒有在表姐去電報室找弗洛倫蒂薩?阿里薩時陪她一起去。她的確想再見他一面,與他當面對質以消除疑問,和他單獨聊一聊,深入地了解他,以確認她衝動的決定不會將自己推向另一個更嚴重的後果,即在和父親單打獨鬥的戰爭中俯首投降。
她並沒有在那一瞥中與他決斷。當她烏爾比諾醫生突然出現的時候,她再次想起了弗洛倫蒂薩——雖然原因只是怕輸。她害怕選擇了醫生,自己會陷入無法逃離的深淵。
女人大都是寡斷的生物,特別是對於費爾明娜,要同時面對兩個追求者的時候。她的本能讓她拒絕了弗洛倫蒂薩(而且,我覺得就算烏爾比諾醫生不出現,她也不會重新選擇弗洛倫蒂薩),但是,她也沒有足夠的理由說服自己選擇那位突然到來自己卻沒有對他建立足夠好感的醫生。直到——
但她最終還是投降了...而只是害怕稍縱即逝的機會,在發現二十一歲已迫在眉睫時慌了手腳。二十一歲在她心裡是向命運屈服的秘密界限。這個關鍵時刻足以讓她按照上帝和凡人的戒律做出並承擔自己的決定:至死不渝。
於是,一切的疑慮都煙消雲散,她毫無內疚地做出了理智指示她做的最體面的事,用一塊沒有淚水的海綿將弗洛倫蒂薩?阿里薩的記憶徹底抹掉,讓他在她記憶中所佔據的那塊空間里長出一片罌粟花。她唯一允許自己所的是和往日一樣的一聲深深的嘆息,最後一聲:「可憐的人!」
直到她馬上21歲了,她害怕機會稍縱即逝,她要向命運繳械投降了。所以,她的理智,讓她選擇了後者。
書讀了一半多,當把這些字一個個敲出來並加以分析的時候,才發現這小說構思精巧,環環相扣,情節也緊緻自然,順水推舟。更吸引我的是,這情節與人物內心的結合,讓小說更加深邃,並值得推敲。書還沒讀完,以上的理解也許仍有失偏頗。讀完之後會再來看,並稍作修改。
摔!一上午就這麻過去了!ヾ(≧O≦)〃嗷~費爾米娜的生活圈子多狹窄啊。
儘管是個鮮花一樣柔嫩水靈的小姑娘,她的交際範圍卻很小,日常生活也枯燥乏味。
在父親的監管下,她的生活「純凈」到了真空的地步。
阿里薩的眼光很妙,他發現了這朵花。並且他也做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就像得到很多人青睞的女神也應該會記得第一個追求者,費爾米娜對阿里薩印象深刻。異性對於她而言本來就充滿神秘,何況是個優雅,蒼白,會寫詩的同齡美男子。
反正生活枯燥,多一個人對話未免不是趣事。在管教嚴格的修女學校,偷偷寫信更添了刺激。至於她有多喜歡阿里薩,您聽說過「備胎管理」嘛。
當一切禁忌都差不多開放,女孩子再不是一張白紙,男孩兒愈發優美的寫詩技能已經不能抵湊那窮困潦倒樣帶來的差評了。
世界就是這麼現實,女神從來不留情面。
其實沒有愛,見了凈添煩。
她愛上的是愛情本身。
當發現這個人與自己之前想像的不一樣時「墜入了失望的深淵」,情感自然也就煙消雲散了。
以前聽過的比喻
小時候特別喜歡吃糖葫蘆,父親確不讓自己吃,在得不到的那段時候一遍遍想,覺得那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味道,可是後來再吃的時候,味道和想像的差的太多
只是喜歡自己想像的感覺,愛上的不是阿里薩 而是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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