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生有幸能聽到你講一個故事嗎?

嘻嘻


小學,初中,高中每個地方都有幾家我特別愛的小吃店,每次畢業的時候都覺得,就算走了,我也會常回來光顧的,可事實是:我幾乎再也沒回去過,就算有的時候抽空回去了也發現很多店都已經不幹了。忽然明白過來,無論我們走到哪,根本無需對未來做無謂的設想去緬懷,因為你決定朝前走的那一刻,過去就都與你無關了。
就像百年孤獨裡面的一句話:無論走到哪裡,都應該記住,過去都是假的,回憶是一條沒有盡頭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復存在,就連那最堅韌而又狂亂的愛情歸根結底也不過是一種轉瞬即逝的現實。


高中,她說我的眼睛好好看,那是個愛美的小年紀,特別高興,慢慢的我們形影不離,走在校園裡,一輛小自行車走過,她說她好喜歡這樣的自行車,我說我考上大學後送你一輛,後來因為轉學失去聯繫了,不知道她家的地址,也沒有電話,也不知道誰會認識她,都記不起來了,她的名字叫胡蓓蓓。


1、河伯篇

「你把我叫醒了,要實現我一百個願意哦」藍色的胖精靈,挺著便便的肚子,揉搓著惺忪的睡眼,傲嬌的說道。

「可愛的精靈喲,你是要先實現這個金願望……還是先實現這個銀願望……還是要實現這個銅願望啊」河伯認真臉道。


沒等河伯說完話,只看見一縷青煙。倏然聽見「哐當」一聲,一個銹跡斑斑的舊燈掉落在地。

「可愛的少年阿,你掉的是這把金神燈……還是這把銀神燈……還是這把破神燈啊」

河邊撲魚的少年,沒有理會這個白衣白鬍子的老頭……兀自收著漁網。

「可愛的少年阿,你掉的是這把金神燈……還是這把銀神燈……還是這把破……啊……別打我……我啰嗦…?哪裡啰嗦?別別…別打臉……」


2、唐僧篇

「你把我叫醒了,要實現我一百個願意哦」藍色的胖精靈,挺著便便的肚子,揉搓著惺忪的睡眼,傲嬌的說道。


「阿…~」唐僧一個大驚從早到晚失色,摔落了手中剛剛在河邊撿到的一盞銹跡斑斑的燈。

「你是誰?從哪裡來?到哪裡去?貧僧是東土大唐而來,去往西天取經的和尚。聽你口音,是天竺人吧?天竺天氣好么?愛下雨么?平時下雨都是誰收衣服啊?令堂還好么?令尊也還好么?你皮膚顏色蠻別緻的。在天竺生活經常能碰見佛祖么?」唐僧秉持著出家人慈悲為懷,普度眾生的行為準則,和神燈精靈聊了起來。

精靈仔細的端詳著眼前這個油頭粉面的俊俏和尚,,心裡覺得他和100年前因為太啰嗦被打的那個河伯長得好相似。

「大師兄,師傅碰見妖怪了。」一個豬頭人身,赤裸肚皮的醜人撲扇著耳朵,漫不經心的對著對面的山頭喊道。

「大師兄,師傅和二師兄碰見妖怪了」絡腮鬍在一旁附和道。

只聽一聲大喝……旋即從天邊飛來一團金雲。

雲朵上是一個抓耳撓腮的猴子,「何方妖孽……吃俺老孫一棒棒」

說時遲那時快,棒起棒落間,又只看見一縷青煙。倏然聽見「哐當」一聲,一個銹跡斑斑的舊燈掉落在地。

啊?我為啥要用又字?


3、多啦a夢篇

「你把我叫醒了,要實現我一百個願意哦」藍色的胖精靈,挺著便便的肚子,揉搓著惺忪的睡眼,傲嬌的說道。

「多啦a夢,你回一次未來換個電池,為什麼變得又丑又胖?」眼前是一個穿著鵝黃色上衣,鼻子上架著一副和自己臉差不多大小眼鏡的小男孩。

「時光機的通道變成這盞燈了么?」說著,眼鏡男孩搖了搖手裡斑駁的神燈。

「算了,沒空聽你解釋……快給我一些工具。人家的暑假作業還沒有做完…」說著將眼前厚厚一摞書本推到精靈面前。
「大雄……你好了沒有?」窗外傳來小女孩甜美的嗓音。


「靜香在叫我了……晚上見哦!」

轉眼月亮慢慢爬上天空,精靈按摩著因為拿筆而僵硬的手寫完了最後一篇暑假作業。

並滿心的牢騷,「我到底哪裡又丑又胖?」


神燈精靈篇

我是一個精靈。住在一盞神燈里。誰如果撿到神燈,左三圈,右三圈的搖晃神燈,便會將我喚醒。按照規矩呢,召喚我出來的人,是要實現我一百個願望的……可是……熟悉我的人都知道這麼多年我都經歷了什麼?

一個話癆河神,一隻耍棍子的猴子,和一個作業都做不完的小學生……

然後有一天,我撿到另外一把燈。

我覺得每次睡覺都被人晃醒的感覺一點都不美妙。
之後我小心翼翼的將這把燈帶在身上,盡量不要給他帶來任何的晃動。

並仔細的擦拭了他身上的斑駁。

「你把我叫醒了……我要……」

「你要?你要讓我實現你100個願望?」

「不……是我可以幫助你實現一個願望」

「真的么?我終於可以許願了,我希望世界和平。」

「額……不要告訴我你姓薛?」

「並不是。」

「這個願望有點困難了,你要不要考慮換一個?」

「那我希望可以好好睡覺,不要再有人打擾我睡覺了」

「可愛的神燈夥伴喲,這個世界已經和平了,再見」說著那個說要實現我願望的精靈又鑽回了斑駁的燈里。



我想這張圖片里就包含了太多的故事


謝邀,可以的,我講一個恐怖的吧。

現在網上頻繁曝光虐童、性侵等駭人聽聞的案件,原因不是現在的人變壞了、道德劃坡了……

這些事情一直都在暗處發生,只是因為信息傳播力量大大增強,更容易被曝光出來而已。


賣身不賣藝,沒錢你聽個鏟鏟?

謝邀。


我是這大千世界的主宰
我是個快意恩仇的俠客
我是掌握戰爭的領導者
我也是一個資產過億的富人

我可以殺人不眨眼
也會被偶爾的日出日落鎖所感染
有時候為了正義斬妖除魔
有時跟著大反派們無惡不作

我可能是人
也可能是鳥
或者龍
或者其他奇奇怪怪的生物
還有可能我是個神

我是……
啪……跳閘?
家裡停電了……
我什麼也不是了……


謝邀
不知道是不是題主邀請的,不過我只能說你邀對人了,我這裡正好有個故事。來,上酒!

阿峰是我的鄰居,也是跟我從小玩到大的朋友。他在「玩」這方面真的很有天賦。不知道你們知不知道「寶」這種東西?就是用幾張紙,折成一個正方形的東西,然後你站著用你的「寶」去摔或者戳別人的「寶」,把它拱翻你就贏了,別人的「寶」就歸你了。我們小學的時候經常把用過的書給撕了去折「寶」,但是我很笨,經常輸,還被人嘲笑。每次我輸光了他就去跟我的對手玩,而且都能很神奇的贏回來,然後也嘲笑對方一番,對方就會耷拉著頭走開了。他把贏回來的「寶」還給我,微笑著對我說:「以後你要是再輸了就跟我說,我幫你贏回來。」

一天放學之後,他跑到我班級的走廊上,我們數學老師又在拖堂。他不停地朝我打手勢,示意我下課跟他一塊走。終於等到下課,我剛出教室門,他一把拉著我邊跑邊說:「我發現了一個好玩的,你跟我來。」他帶我來到一個工地前,我正滿臉蒙圈看著他,不知道他要搞什麼名堂。馬路上突然來了一輛自卸車(工地上拉土的車,能把車兜抬升的那種翻斗車),他突然跑上去,跟在車子後面,縱身一躍,兩手用力抓住車廂後擋板上凸起來的那塊地方,然後就隨著車一起開走了。快到工地門口的時候,他就鬆手跳下來。他回頭朝我招手:「XX,來玩啊!」可能你們體會不到當時「搭車」的那種快感,但是對於農村的從來沒坐過汽車的孩子來說,那種感覺就像在空中漂浮一樣讓人心曠神怡。我們玩到天色完全黑了才依依不捨地回家,現在想起來,那應該算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坐車」吧。

好像還一直沒有介紹過阿峰的外貌,他是一個長的很標緻的男孩子。濃密的兩道黑眉毛壓在一對大眼睛上,閉眼的時候能看到他的長長的漂亮的睫毛,臉廓的曲線非常順滑,個子不算高,但是也是中等偏上了,尤其是他的修長的手指又白又嫩,簡直比女生的手還好看。

初中我們在同一個學校,但是他成績比較差,我成績比較好,他被分到了差班,而我在尖子班。這一點也不影響我們的友誼,因為我們是鄰居。回到家後我們還是像以前一樣瘋玩:一起玩遊戲,去田裡抓青蛙,到別人地里去偷紅薯,還會偷偷地去游泳。

有一天,他突然紅著臉告訴我:「我戀愛了。」我問他女孩叫什麼名字。「阿嬌,」他眼睛裡閃著光,微微低頭,「跟我一個班的,比我大一歲,很漂亮。」

阿嬌在我看來一點也不漂亮,倒是有一點風騷,但是我不能這麼說,我只能附和著說:「你對象真的好漂亮。」阿嬌也特別粘人,所以阿峰跟我玩的時間也越來越少。這讓我產生了些許醋意,不過阿峰是我兄弟,兄弟有了喜歡的女孩子,我很高興,也很羨慕。

他很寵阿嬌,經常把自己的零花錢節省下來,給阿嬌買零食,買禮物。他跟我在一起的時候,有時會獃獃地望著天空傻笑,我問他笑什麼,他只是摸摸頭,也不回答我。看得出來,他真的很喜歡阿嬌,阿嬌應該也喜歡他吧。

我們初中有很多混混,基本就是不上完初中就輟學的那些人,他們拉幫結派,放學的時候經常欺負其他學生。不知道為什麼,我們村上這些混混特別多,跟我年齡也差不了多少,有些甚至比我還小。這些混混總在一起玩,把村裡很多其他的學生也帶壞了,所以村裡那一屆認真學習的人非常少。

阿峰學習也不好,但是他不是混混,他不跟他們一起玩。但是阿峰戀愛以後,學習更差了,幾乎門門不及格,所以到了初三,他乾脆輟學了。他本以為阿嬌會跟他一起輟學,但是她沒有,她父母怎麼也不肯讓她輟學,硬是花錢把她送進了最好的中學。是的,阿嬌跟我一個中學。

下午放學,阿峰總去校門口等她,但是時間不多,他們一起吃完飯,就差不多要上晚自習了,阿峰只能偷偷摸摸在一旁目送阿嬌進校門。因為我們高中是嚴禁談戀愛的,阿峰怕門衛看出來他們倆的關係,會為難阿嬌。有時候我看見阿峰躲在圍欄邊偷看阿嬌的背影,心裡莫名的心疼。

課間去上廁所的時候,我看見一個男生把阿嬌逼到走廊的角落裡,好像要動手的樣子。我怒氣值一下子就上來了,擼起袖子就準備去揍那男生一頓。但是讓我始料不及的是男生抱住阿嬌的脖子就親吻了起來,我雙手緊握,一拳打在了欄杆上,回頭就走了。

我不敢告訴阿峰,他太愛阿嬌了,我怕他會去做什麼傻事。

一天晚上放學回家,我看到一群學生在站馬路上圍觀,我出於好奇,停下自行車擠進去看。一個男生滿臉是血躺在地上,好像昏迷過去了。我走近一看,是阿峰,怎麼會是阿峰?我急的大喊:「誰有手機啊,快打120,快打120。阿峰,阿峰,你別出事啊。」我眼眶瞬間紅了:「誰能告訴我這是怎麼回事啊?」

「已經打了120了,救護車馬上就到了。」一個聲音響起,我的心稍稍安穩了下來。

阿峰上了救護車之後,我一腳跨上自行車,騎到阿峰家去把消息告訴了阿峰爸媽,他們倆急急忙忙去了醫院。第二天我請假去醫院看阿峰,醫生說好在昨天發現的比較及時,醫院離事發地點也比較近,所以沒有失血過多,但是阿峰頭部遭受過重擊,有輕微腦震蕩,不過休息一段時間就會慢慢恢復的。

我把水果放在桌上,坐在床沿,看著頭上包紮了好幾層繃帶的阿峰,眼淚差點就忍不住要留下來。

「你早就知道的,對不對?」

「什麼?」我一臉不解的表情。

「她有了新歡。你為什麼不告訴我?」

「你......你已經知道了?」

「紙是包不住火的。」

「對不起,我是怕你想不開。」

「咳,也不是你的錯。聽我爸媽說昨天是你把我送來醫院的,謝謝。」

「臭小子,你還跟我客套。」我笑著拍了一下他大腿。

「啊,疼,疼。」

「你不是就傷著了頭么?腿也受傷了?」我立馬把手縮了回來,抱歉的問。

「哈哈哈。」

「你他媽又騙我,狗日的。」我沒好氣地說:「不過你昨天晚上到底是怎麼回事?」

「說來話長,我通過其他朋友發現阿嬌有了新男朋友後,傷心了好久。我把自己關在家裡,也不出門,也不吃飯。他們在一起已經兩個月了,我居然一點都沒有發現。但是沒過幾天,我那朋友又來告訴我,阿嬌把那兔崽子給甩了。我一聽,居然樂了起來。但是還沒完,那狗娘養的居然叫人來把阿嬌打了一頓。這我真的沒法忍,我就去跟學校的混混們打聽,那狗娘養的居然也是個混混,加了學校里一個叫什麼「黑龍幫」的幫派。這個幫派會幫受欺負的成員出氣,但是幫規是不打幫內成員,如果幫內有矛盾自己解決。於是我也入了幫,代價是要在手臂上紋一個"黑龍頭"的標記。喏,你看。」說著他就把袖子擼上去給我看那個標記,「之後我就等放學去學校堵那個狗娘養的,把他毒打了一頓,不過我也知道分寸,就是讓他吃點苦頭。然後我就退幫了,可是沒那麼簡單,那個叫諾蘭的幫主聽說了我的事,晚上帶了幾個人來找我,說我們黑龍幫是你想進就進,想出就出的嗎?退幫可以,那就老賬新賬一起結。我被他們群毆,雖然我很厲害,但是也不能以一擋十啊。反抗了幾下之後我就被他們圍在地上打,其中一個狗日的下手太狠了,一腳踹在我的太陽穴上,我腦袋往地上一撞,就暈過去了,後來的事情你也看到了。」他傻笑著看著我。

我聽完氣就不打一處來:「那臭婊子都背叛你了,你還替她出什麼氣?」

他臉色驟然一遍,瞪著我:「誰也不能說她是婊子,這次我就當沒聽到,不然我跟你急。」他說話太激動了點,腦袋上的傷口一撐。「啊,啊」他又疼的叫出來。

「好了,好了,我也不說了,你好好養傷吧,別多想了。」

後來我就再也沒見過阿嬌了,聽說她轉學了。阿峰也安下心來,聽他爸媽的話,去找個師傅,學了一門手藝。阿峰工作後閑暇時間也少了起來,他偶爾也會找我去打遊戲,我前面說過,他在玩這方面是真的很有天賦,所以打遊戲也是他帶著我玩,雖然有時會罵我坑爹,但是我知道他不會真的生氣。

時間匆匆過去,我也高中畢業了。我要去北京上大學,離別前他請我去露天烤吧吃烤串,我們說了好多小時候的事情。天上掛著一輪圓月,夜色慢慢沉浸包圍了我們,好像這天地間就只我們二人而已。一陣涼風吹過來,他的發梢隨風起伏,月光照在他的臉上,我眼睛一酸,突然就哭了出來。

「你哭啥?啊,沒出息。」他憤憤地說。

「我們以後一年可能就只能再見兩次面了。」

「我巴不得見不到你呢!」他把臉一撇,仰起頭喝下一杯酒。

但是他騙不了我,他仰起頭的時候,眼睛裡明明也閃了一下。

那天他喝了很多很多,我也喝了不少。他吐完之後就把臉一埋,趴在桌子上睡過去了。

我把他的右手搭在我肩膀上,準備扶他起來打車回家。

「阿嬌,阿嬌,不要離開我。」他突然左手一把抱住我的腰。

原來他還是沒有忘記她。

大學之後,我跟阿峰的交集就少了。但是大三上課的時候,他突然發了一條消息:「XX,我要結婚了。真可惜你不能來。」

「真抱歉,我最近課業確實很忙,馬上期末考試,不能回家參加你的婚禮了。」

「沒事,到時候我叫你家的狗來,看著它就像看著你一樣。」

「日你妹的。」

大四回去的時候,他帶著老婆來見我,他老婆抱著懷裡出生沒多久的女兒,說要認我做乾爹。我他媽高興壞了,沒當丈夫就先當爹了。我湊過去,摸了下孩子挺挺的小鼻子。「這眉眼長的真像他爸,」我興奮地問他:「孩子叫啥名啊?」

「忘嬌。」他老婆說。


這是一個是否疑問句。
所以
回答是:
可以的。


喜歡一個人,但是比我小了幾歲,不在一個地方,但是我們卻睡了,以後不知道會怎麼樣,目前基本每天都在聊天,晚上也會語音通話,未來的事交給未來吧。希望一切都好,這是我近期的故事。


第一世,我是妖,你是仙。

以前我一直以為,妖就是快意馳騁,隨心所欲,天下之大何處去不得!可那一日見了你,才發現自己沒有原來想的那麼神通廣大,終究是被囚禁在了你的一方天地。

我大咧咧的到你面前,說要不咱倆在一起吧?你笑了笑,說仙妖殊途,等哪日我得了正果再考慮。

行,不就是正果嗎,得了就是。

所以我建道場,傳緣法,廣積善德。從此世間少了一個妖,多了一尊仙。

「誒,你還真做了仙啊!」
「是啊,那咱……」
「好。」

你白衣勝雪,一臉嬌俏的倚在我身邊,太好了,太好了。

誒,怎麼你衣服紅了?怎麼你嘴角有血?怎麼你倒下了?

「區區小妖,竟敢妄立為仙,天庭規矩不容逆亂,今日,本天王就鎮了你們這倆逆反小賊!」

呵,說得好啊,妖就是妖,得正果?列仙班?可是你為什麼要騙我呢?為什麼把你自己也騙進去了呢?罷了,仙妖殊途,但今日,便一同歸去吧。

第二世,我是狀元郎,你是紅袖招。

讀書久了總是乏悶,又是少年心性,哪裡待的住?所以我著春衫,騎快馬,給自己放了個假。

說來也怪,這滿樓的紅袖招里,怎麼一眼就相中了你呢?是那一汪春情?還是那一抹羞意?天知道,我只知道我要娶你。

等我高中狀元,必將八抬大轎迎你過門。聽上去很俗是吧,可你愛聽,愛信。

放榜那日,一日我便看盡了長安花,兩大快事還差一件了。

可是啊,命運這種東西,最是參不透。

榜下捉婿。

八抬大轎,高頭大馬一個不少,可那個鳳冠霞帔的人,不是你。

聽同鄉人說,你聽到我結婚了,先是哭了一場,然後笑了一場,最後剪了一頭青絲,死了一場。

其實,長安的花也不是特別漂亮,當個狀元也不是特別有意思。

去他媽的。


好了,兩世的故事講完了,這一世呢,你還願意聽嗎,還願意和我一起寫寫新的結尾嗎?


瀉藥。

那我就胡亂編一個包括歷史,三生有幸的愛情故事。

1

明末清初,晉王李定國兩蹶名王,天下震動,無數抗清義士湧向湖南,希望參加李定國的抗清義勇。

嘉定書生寧采臣,也是這千萬人中的一個。
寧采臣行至湘南某地,天已向晚,暮色四合,他走在荒野之中,急欲尋找棲息之地。

天越來越黑,道路坑窪泥濘,寧采臣蹣跚的走著,他慌亂的掃視著四周,嘴裡不斷地念著:「子不語怪力亂神!……大學之道……有朋自遠方來……天地有正氣,……」
寧采臣其實非常怕,他非常懊惱自己身上的浩然之氣還不夠多,丟了讀書人的臉。

一想到讀書人,寧采臣不由的嘆了一口氣。

揚州十日,嘉定三屠……

百無一用是書生啊。

「喂!前面那個留著豬尾巴頭的,往哪裡走呢!?」一個清冷的聲音傳來。

寧采臣嚇了一跳,回頭向聲音來處的地方看去,只見一棵大樹上站著白衣女子,影影綽綽,分不清是山鬼狐仙,還是人。

「誰!?你……是人是鬼?」寧采臣有些哆嗦的問道。然後又抱著光頭,惱羞的說道:「你這女子好生無禮……我這……我這……唉!」

「怎麼?難道不是豬尾巴?」女子冷哼了一聲,又問道。

「……你說的對,這就是豬尾巴……」寧采臣麻木的說道。

那條金錢鼠尾像刺進他腦袋的刀,他無時無刻不想著剪掉他,可以一路行來,好多地方都是清軍的地盤。

留髮不留頭……嘉定人為了留住頭髮,天下人為了留住頭髮,已經死了太多太多。

他還不想死,他還要留著頭顱等到長滿頭髮再死,要天下人都能留頭髮再死,否則無顏見列祖列宗。

不過就要快了,兩蹶名王,兩蹶名王……

「哼!別說我沒告訴你,前面那個村子的人都成了殭屍,想活著就趕快離開這裡。」女子說完跳下大樹,閃身不見。

2

寧采臣夜闖殭屍村,聶小倩捨命救書生
為報恩除魔助小倩,同生共死暗生情愫

3
僵王出世人間禍,書生女觀斗僵王
終除魔兩人中毒,成殭屍小倩斷魂

4

人世滄桑三百年,中日鬥法僵王墓。
僵王寧采臣出世,小倩轉世陰陽師。

5

威震八方俘小倩,深情難忘卿不知。
日軍進山尋僵王,轉世小倩暗下毒。

6

寧采臣被俘,殭屍王暴怒。
挾小倩逼降,殺日軍慧隱。
小倩再傾心,日軍仍覬覦。
救僵王再死,屠日軍流浪。

7

時光流逝近百年
寧采臣在大學教歷史
這屆新生有個校花
長得和聶小倩一模一樣
……

沒時間,暫時就這樣吧,下面那些莫名其妙的東西是提綱


你賣什麼?

我…賣故事

故事?哈哈哈哈哈故事也能買?那不就是說書的?哈哈哈哈哈哈

不!我不是說書的!我賣故事!

嘖,真犟!多錢?我買一個!

100文…

多少?!100文?得,爺有錢!就聽聽你這100文的故事!不好就砸了你的攤子!

天剛放亮就把城裡的黑暗刺破,早市漸漸組建起來,有一位青年與商人結伴去城中做生意。二人路遇劫匪身上錢財都被洗劫一空,人大財小本來只求僥倖能饒一命就好了,結果劫匪發現了商人身上的委任狀!頓時念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手起刀落殺了商人!決定冒認朝廷官員,青年趁著劫匪對商人發難趁機跑了。回家後好生對待商人子女,在深山中拜師學藝!為的就是給報仇!十年啊!青年吃盡了苦頭,從一個普通的青年變成了老農,復仇之心仍在奈何那劫匪早已今非昔比,成為一方朝官住在金絲雀閣易守難攻!無奈只能在不遠的街市守候尋求機會,並安排一名刺客在府中探信………就是在他要絕望的時候!那人來了!他終於可以給好友報仇了!

不用說了,你就是那青年吧?只可惜你殺不了我!

為何?

我是一方官員,一聲令下無數暗中保護的人就可以把你絞殺!

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好好那就看看誰更快!

血順著老農的衣襟流下,他還站在面前,不甘的眼神在空氣中蔓延……

你不會知道,那個刺客是我的人!現在你萬般不甘也得閉眼!情義都是狗屁!

劫匪阿不,知府大人在惡民身上發現了一瓶用來提升功力的藥膏,便收在衣兜命人把惡民草席裹屍拋於江中。

三日後知府大人被發現暴斃家中,應該是提升功力的藥膏中有大量砒霜所致。


謝邀,
上初中時候的一件事,不過現在回想起來真的很危險:那天去補課,因為趕時間,就沒吃早餐(罪魁禍首啊),騎著自行車就往車站趕。那時候是騎這一輛小轎車附近,當然還是有段距離,這時候另一輛小轎車沖了出來(我就在他們中間)速度不慢,然後我來不及剎車,就連人帶自行車被卡在兩輛車之間,死死得卡住,一點都動不了,但是除了腿上擦髒了一點其他一點傷都沒有。後來還是一個司機把我抱了出來,我那時候滿腦子想的都是:還好我瘦,不然今天就交代在這了(現在想想一定是腦子有病)。當然有跟兩個司機賠禮道歉,他們人也好,沒問我要什麼賠償,估計他們也嚇壞了。
現在想想自己能活到現在真不容易啊


給你講一個很長的故事吧

邊陲小城有一個好處就是既裝載著輕度的文明繁華又依附著古老的自然,南臘河邊上灰撲撲的小城就是這樣,它入夜後微弱而殘敗的霓虹燈和不堪入耳的ktv歌聲與河對岸的樹林搖相輝印。幾十年來,只有中間的河水平靜如初,由於小城發展帶來的污染,河中的魚死了一批又一批,它還是那麼不急不躁地流著,無論是毒死的魚還是淹死的人,在南臘河畔都只是微不足道的飛機草。
所以陳敬死的時候也沒有給巴掌大的小城帶來太大的波瀾,即便他死的非常漂亮。
死亡現場在河岸,陳敬的頭埋在水裡,屁股卻撅到了最極限的高度,活像一隻把頭埋進河裡喝水的渴壞了的麂子。屁股後面有一條非常長的貼地滑行痕迹,很明顯他是從岸上邊滑下來栽在河裡淹死的,只是沒人能搞清楚陳敬到底是真渴壞了急著喝水還是有人在他屁股上來了一腳才導致他死的如此之漂亮。

陳敬

我幻想過我老死的場景,可從沒想過被自己最好的朋友王行殺死在南臘河邊上,雖然我睡了他老婆。
我大學畢業回來在一場面試中認識了王行,那次筆試我第二他第一,最後我當然依靠瞎扯的口才獲得了勝利,雖然後來王行也在別的工作崗位上取得了勝利,我想那時他就對我有了怨恨,然而這根本不可能是他的殺人理由。
所以我就不得不說一說翟二一的事了。
翟二一是我大學時的女朋友,後來因為青春的激情褪去而分了手。本以為之後再也不會有任何瓜葛了,誰知道本來揚言死也要死在成都春熙路的姑娘,莫名其妙地回來了,按她自己的說法就是在繁華的街道里找不到人生的目標,茫茫然然找不到歸屬感,就回到了家鄉。
本來大學時候追她就是沖著那一股子濃濃的文藝氣,那時候穿白色裙子的漂亮姑娘不太多,成都那六月的天氣,翟二一穿著剛好到腳踝以上一點點的裙子路過我們寢室下面,羅馬鞋滴滴答答地敲著炎熱的地板,也敲著我炎熱的心。當時我就趴在窗子上看著她去食堂的背影,也沒想到自己能追到她。
雖然我心裡明白不可能有一個田螺姑娘不圖回報地愛著窮苦的你,卻在心裡極其渴望奇蹟的發生,翟二一那一股子不食人間煙火的氣質使我離奇蹟又近了一步。直到後來臨近畢業,我的小仙女摸到了社會的初潮,直到後來一波又一波的浪潮讓她明白未來有多艱難,所以她揚言要留在春熙路,為了自己和後代更好的生活,再加上時間長了,感情不再那麼衝動和幻想,就分了手。

本來時隔多年,她的回來並不會給我的生活造成多大的波瀾,可偏偏王行喜歡上了她,求著我幫他。本來我很反感摻和這種事,可是偶爾見到風姿卓越更甚當年的翟二一我就莫名地動了心。
王行是個話不多的人,內斂極了,可是一來二去翟二一也喜歡上了他那股憨厚的勁。直到他們牽手走上婚宴的紅地毯上我才真正感受到嫉妒心和佔有慾是多撓心,看著原來的小仙女躺在別人的懷裡,我彷彿年輕了八歲,回到了還是她男朋友的年紀,如此一來,醋意更加地濃厚了,一不小心就喝上了頭。
恍恍惚惚中王行扶著我的肩膀往車上送,可能是看我醉的不省人事了,王行一個勁地讓我回家休息,我憋著嫉妒心祝福著,說著一些口是心非的話。正好翟二一也在旁邊,附和著王行讓我回家早點休息,我耷拉在王行肩膀上的左手就偷偷地在她手心畫了個圈,這是我和她在大學裡的約定,那會少不更事愛吵架,就約好無論多大的事吵起來在對方手心畫個圈就不能再生氣了,倘若同意就回點手心。所以當她往我手心點了兩下的時候酒一下子就醒了,她是要再續前緣的意思嗎,在酒意里我懷著滿滿的自信和滿足感沉沉地睡去。
醒來後手上翟二一回點的余香依然環繞,我欣喜極了。之後無論在哪見到她我都向她拋出曖昧的眼神,每每必有迴響,這使我更加忘記了和王行的友情,心思全放在了將要偷情成功的喜悅上了,即便當時還沒有發生,但它遲早會發生。
那天翟二一從痞子老狗的酒吧里出來,很少有人會在白天進去酒吧,但是她性感的羅馬鞋和白裙子讓我神魂顛倒。待我走過去才發現王行不在,邊走邊聊的過程中我就慢慢地把話題往以前引想勾起她的甜蜜回憶,果不其然她開始低著頭心不在焉地應著,顯然是害了羞。

因為王行常出差,我兩就時常到酒吧敘舊,一來二去舊情漸漸復燃,「朋友妻不可欺」的古訓早就拋到了腦後。最令我沒想到的是原本只是嫉妒王行,想睡翟二一一覺以示自己魅力依舊且勝過王行,最後卻久而久之重新愛上了翟二一。原本的嫉妒就已經夠濃重了,在我重新愛上翟二一後,我無時無刻不記恨著王行。
南臘河畔特別在冬天,容易有喝醉了酒淹死在河裡的人,那天我就萌生了一個灌醉王行,想造個他酒醉失足淹死的假象。按理說,我的計劃沒有漏洞。首先,為了避免有目擊者,我提著酒約他在橡膠林里的公棚喝的。其次我酒量好過他,也比他能說會道,他一定會比我更醉。還有,去的路上我就反覆假裝開玩笑地踢他屁股,掌握好了力度,確定能一腳入河。最後,我意圖在返途時假裝尿急撒尿,那他一定會比我先往前走,我就可以從後面把他踹下去。唯一的問題是:他一定是提前知道了我要殺他的計劃,才能在我撒尿的時候給我屁股上來了一腳。
那麼,到底是誰告訴他的?

翟二一

陳敬就這麼不明不白地死了,死的姿勢還特別的不陳敬。你能想到這麼一個自戀的人最後一刻臉被埋在了水裡,最丑的屁股卻翹上了天嗎。我當時去現場就差點沒笑出聲來,雖然他的死也讓我非常地苦惱。
在成都讀大學的時候我和他在一起過,那時候懵懂的校園女生單純地談著戀愛以為喝著西北風念幾句詩就是最美妙的生活了,直到我遇見了徐州。
徐州成熟穩重,第一次認識就是因為幫我們一群大學姑娘結了一桌子火鍋錢。那次我錢包在吃飯的過程中被偷了,其他三人買東西花光了錢,當時窘迫極了,徐州似乎是聽見了我們和櫃檯的對話,走過來幫我們結了並且毫不避諱地沖我要了微信,只衝我要了。
之後他也偶爾想約我吃飯,可礙於和陳敬的關係,我都一一拒絕。幾個舍友看不下去了,「陳敬哪比得上他啊」「那帥氣的勁是我早撲進去了」,嘰嘰喳喳地嘮叨了大半個月我也漸漸的動了心,陳敬也拋到了腦後。
我自認為不是拜金的人,也並不是迷失在繁華的春熙路了。一切都源於徐州或與生俱來或後天養成的迷人氣質,我就像第一次嘗到肉的小狗一樣沉迷其中。那麼,我和陳敬怎麼辦。
由於和徐州的親熱,我放在陳敬身上的心思也漸漸少了。他似乎也倦了,不急也不躁也不多問。所以我畢業前就裝著一副愛上了成都的繁華不樂意走的樣子,告訴他我不回去了,也就順理成章分了手,順滑地一塌糊塗。順滑到即便是我先移情別戀,心裡仍然對他的不牽不掛充滿怨念,甚至一度懷疑他也提前喜歡上別人了。
可是新的戀情火熱程度讓我迅速遺忘了對陳敬的佔有慾,也徹底迷失在了成都。
我就像一隻兔子,鑽出了窟窿看見一片草原,聞不到輕柔的風中的血腥味,看見沉睡的獅子柔軟的絨毛,就以為自己可以與之為伍,甚至仗其威望。
都說距離產生美,我和徐州的距離拉近了,這就漸漸的產生了很多的矛盾。我才知道,他的魅力是陳敬比不上的,脾氣古怪程度更是陳敬比不上的。只不過短短三個月,徐州似乎已經對我毫無興趣了,而我還傻了吧唧地以為情變只是暫時的,就像吵架能複合一樣。
我試圖抓緊任何一次討好他的機會,所以年底他火鍋店倒閉的時候我依靠之前的美好形象沖親戚朋友借了不少錢,總共大概有八萬。給徐州還了債務,以為可以填補住感情的豁口,卻遭到了無情的拋棄。沒有了依靠我在成都根本沒法活下去,落魄地回到了家鄉。

剛回到家沒多久就碰到陳敬了,畢竟縣城就那麼小,遇見簡直就是必然的。第一次見面他旁邊杵著個木楞的朋友叫王行,陳敬依然極盡挑逗之能事自以為很幽默地把話說得很輕佻又很無趣,王行卻只知道雙手緊握著緊張地偷瞄我。我生命里已經試過浮躁的陳敬和沉穩的徐州了,所以當時堅信能陪你走到最後的還是內斂而老實的人,我也漸漸想靠近他。
王行確實對我很好,連我身上八萬塊的債也從沒過問過。我本來打算所有的錢都自己慢慢填上,哪知道借給我四萬的一個朋友出了急事,無奈之下只好打算硬著頭皮向王行借了。可那天我剛進門就看見他在打電話,他弟弟騎摩托把別人車颳了不說,還給自己弄進了重症監護室。他掛了電話問我有什麼事的時候我只能說「沒事」了,然後他就拿著自己的五萬存款出了門。
這麼一來王行是指望不上了,我只好找到現在做放貸的小學同學痞子老狗。他在小城裡開著酒吧,極少有人知道他干著放貸的勾當,只是某一次小學同桌給我八卦過,所以那天我抱著試一試的心態進去了他的酒吧。他不要利息地把錢借給了我,他卻向我提了個條件。
他說陳敬家裡有一個小罐子值四萬塊,假如我利用陳敬對我的喜歡去把那個罐子偷出來,抵消這四萬塊錢。
果然,陳敬在我婚禮上那種嫉妒的眼神誰都能看出來,除了憨厚的王行。痞子老狗還特意叮囑我不能把那玩意打開來,不然氧化後就毫無價值了。
我並不好奇那個東西是什麼,痞子老狗給我實打實的四萬塊倒是確實解了燃眉之急。正好剛出酒吧就遇見了陳敬,他又自以為地幽默起來,我低頭想著怎麼偷走罐子,偶爾抬頭對他曖昧地笑一下,我不知道他會不會上鉤,只是我連偷走罐子的計劃都還沒完善。
當然,要讓本來就對你虎視眈眈的餓狼上鉤太簡單了,我也多次旁敲側擊地試探過他對那個罐子的態度,那種無所謂和不在乎的口氣讓我多了幾分把握。
可是陳敬太粘人了,只要進他家門,就無時無刻不貼在我身上。有時候我請假專挑他上班的時候去,然後早上醒來溫柔地對他說「我想多睡一會,你先去上班吧」,想等他上班後把罐子帶走,不知道是我溫柔過了頭還是怎麼的,陳敬一臉如沐春風地說「我翹了班陪你吧」。

他死的前一天我假裝自家的浴室不好用,嗲著求他給我個鑰匙好隨時去洗澡,誰知道他就莫名地死了,如此一來,罐子我也不敢去拿了,錢怎麼辦也是問題,甚是頭疼。

痞子老狗

陳重的兒子陳敬死了,死的像一頭喝水的驢子。那高高地撅起的屁股丟盡了他爸的臉,幸而陳重死的早,要不然鐵定給那一坨丟臉的屁股來上一兩巴掌。
陳重就是這麼一個人,年輕的時候搏著命砍下了縣裡幾個店鋪,脾氣非常的暴躁。當時別人都以為他就是個暴躁的小痞子,打架打下幾個店面就會偏安一隅。當然,所有人都想錯了,陳重奪下一個店就開始一邊結交公安局一邊發展別的產業,在那個治理不嚴的年代,生生地讓他白手起了家。後來國家穩定,社會治理力度加大,陳重開始轉向正業,不再涉及賭場按摩行業,想著漸漸洗白。

然而他對正規行業來說是一個半路殺出的程咬金,沒有人會買他的帳。導致洗白之路舉步維艱,特別是他買下的酒店自從屬他以後,流經此處的南臘河支流竟然在一個月內沒來由地變得奇臭無比,導致客流量大大減少。這事讓他忙碌不安,卻還是找不到任何原因。
無論是人際關係還是商場上的博弈,陳重都有辦法去解決,即使慢一點難一點。然而這次偏偏遇上個神奇的事,誰也說不清楚。一般都說以毒攻毒,陳重果然聰明,想到了以奇治奇,從泰國求人養了一隻小鬼帶過來。這東西在泰國和香港多有聽說,然而內地卻鮮有耳聞,雖然每個人八卦的時候都說陳重有這東西,卻從沒有人在他家裡見過。
除了許攸,許攸是半路追隨陳重的。那時候陳重已經打下江山開始洗白,許攸機靈被看中,漸漸地被提拔起來,沒多少年就掌管了那個和小鬼有關的酒店。許攸剛剛掌管酒店,背後的河就臭地一發不可收拾,也給他急壞了,聽說陳重帶回小鬼後,情況變好了許多。
有一天,陳重把許攸叫到了城郊的房子里給他看了一個罐子,說:「這個罐子和酒店有關,假若酒店又生意不好了就帶著罐子去泰國找我的發小。」

那時候陳重已經病重卧床,產業都分由親戚管理,唯獨許攸一個外姓。他想把老酒店送給許攸,但也讓許攸往陳嫂那裡打的創業基金最多。所謂的創業基金就是陳重留給陳敬的撫養費,酒店無論生意好壞,許攸都知恩圖報如數往陳嫂卡里打錢,旺季還會多打一點。
可憐虎父生犬子,陳敬雖然不是個廢柴卻雞賊愛耍小聰明。有時候就像躲在課桌上吃東西的小學生,自以為騙過了老師,卻不知道台上的老師看的一清二楚只是懶得理你而已。陳敬畢業回來以後就不太喜歡和他媽住一起,總是帶些些小胭脂往城郊的房子里鑽,本來這麼多年了許攸沒再想起過那棟房子,可莫名的這一年酒店的生意是一落千丈,客流都跑到隔著幾條街的酒店去了,甚是奇怪。這時候許攸才想到了那棟房子是裝小鬼的,興許被不懂事的陳敬破了風水,就想問陳敬拿那個罐子到泰國去。可是這裡許攸還留了個心眼,因為陳重把酒店給了一個外姓,陳敬早就懷恨在心了,處處懟著許攸,許攸這一次就沒有直接問他要罐子,而是要得房子里那兩隻蠟燭台。
果然,陳敬以為那兩隻蠟燭台值錢,就向許攸要求拿酒店附屬的酒吧來換。許攸深知給了酒吧,酒店早晚也要被折騰光,斷然不答應,隨後可以猜到陳敬把蠟燭台藏的嚴嚴實實。因為翟二一去看到罐子的時候也沒看見那兩隻蠟燭台,甚是可笑。
翟二一欠錢的是我也是聽小學同學八卦給我的,再加上王行婚禮上陳敬那隻賊溜溜的眼睛,作為酒吧經理的我,想到了一個不壞的主意。想讓小學同學往翟二一那裡放風說我是個放款的,並且同學可以優惠,然後吸引翟二一,再捆綁她偷罐子。
許攸聽了我的辦法還是想了很久,他總不太相信女的。我知道他怕他兩日久生情,陳敬突然大方起來向陳嫂要錢幫翟二一還四萬塊也並不是還不起,如此一來翟二一就沒有偷東西的必要了。可是我兩想了想他工作還沒五年,陳嫂不可能給他錢,會按著陳重「過一過艱苦的日子鍛煉兒子」的意願,我們就打算鋌而走險賭一把。
誰知道陳敬莫名其妙地死了,罐子也沒辦法偷了,我和許攸癱坐在沙發里都發愁著生意的事,也想不明白陳敬的死。

王行

我一腳踢死了我的好朋友陳敬,他對我和小翟都很好,特別是我出差的時候他總會照顧著小翟。
我弟出事的那段時間我忙得焦頭爛額,陳敬看我忙完了就約我出去喝酒,在路上就一直踢我的屁股,雖然很疼,但聽他說這是對死者家屬最好的祝福,踢的越重死者在天上就過得越好。雖然他記錯了,我弟並沒有死,我還是很感激他的心意。
我們醉著往回走的時候我就犯錯了,他站在路邊撒尿,我想著他逝去的父親,就照著他的屁股重重地來了一腳。誰知道一腳就把他踢進了河裡,頭磕在石頭上鮮血直冒,當場就斷了氣。
我好像這輩子都沒把事情做好,我抱著被槍斃的心態躺在床上向我的兄弟陳敬懺悔,假若還有以後我踢陳敬兒子屁股的時候,一定小點力。


木有。好了,講完了。


瀉藥
我有一個朋友,他總是一廂情願,總是深愛而不得,總是喜歡聽悲傷的歌,總是活在過去,總是不讓自己好過,總是自己感動自己。我很心疼他,他說他再也不想喜歡上任何人了,我想告訴他,下次再也不要喜歡不喜歡你的人了。過去的一頁就該翻篇了。


謝邀,講個短的:我們中出了一個叛徒。


知乎可以踩提問嗎?


我去她下車的地方等她。
第一次沒等到,但她理我了,回我信息。
第二次等到了,她收了我的道歉信。
第三次等到了,她拒絕了我的禮物,教我別再來。其實我沒想到能等到,因為她說她爸爸會接送她。
第四次,還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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