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為什麼要收禮金?
我是廣東順德人,順德的傳統習俗是在客人的禮金紅包上撕個小角,然後把整個紅包退還給客人。紅包撕角寓意吉利收下了,錢就不用了。這樣的習俗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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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嗷嗷,我是出來騙贊的)
好多童鞋問道這樣會不會把錢撕破,我覺得也是啊,撕破了腫么辦,於是請教了母親大人。老媽說,要想不被撕破,放錢的時候就留點心眼兒。如下:
親測,撕開後還有很深的位置,可以撕好大的角耶~~~
好吧,我是太無聊了,大家晚安~~~~~~
記得費孝通先生在《江村經濟》中有提到過,至少在廣大農村來看,喜事收禮金可視為一種融資,也就是大家一起籌錢操辦喜事這類耗費大額資金的活動。
眾籌娶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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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跟我差了整整十歲。
他結婚時,我才是國中生的小毛頭,婚禮過後,一天晚上,我娘把兩兄弟叫來了。
桌上攤著禮金簿。
「大家來分錢喲。」
嚇我一跳?分錢?我能買最新上市的 sony walkman 了嗎?
悲摧的結果是,禮金收了七八來萬(那時代,可以在台北縣的城郊,買小半間房子了),兄弟一人得一半,但那是賬面上,真正的錢,當然是老爸老媽花了,拿去補貼各種婚禮開銷,而這一大筆賬,就得算在兩兄弟頭上。
我媽要我寫了張紙,把我禮金簿上的人名、禮金數字,分成兩份記下。
幹嘛呢?
「那是欠人的債務,你們兄弟,一人負責還一半。」
原來,收人的禮金,一定要找機會還回去,人家送你100,你得還人106,116,126,甚至160,總是多個 6 或 8 的數字,加筆利息還回去。我登時不樂意了,又不是我結婚,也不是我花的錢,我才讀的國中二年級,身上給我背 1/4 間房子的債務?
瘋了我?我還想那台 walkman 呢?豬呀?哪來的規矩?
我娘說了:「我也不知道,老祖宗傳下來的。」
狗屁,我心裡罵道。
我娘又說了:「不然你以為,收人家紅包,不用還?收紅包不用還的,那叫貪官污吏。」
-我準備結婚,今天家裡人和女方父母一起吃了頓飯,談了談費用問題。中間拉家常忽略情況如下。 彩禮: 6萬6。這個錢小弟自己出,沒多想就同意了。(三金1.5w已買) 房子: 房子我家已經買了,全款87平,花了父母近50萬。 女方:女方要求加名字,父母同意。 房子聊完。 裝修: 矛盾點開始積累。 父母:出10W簡裝全包,2萬傢具。想女方出電器但沒明說,想女方自己說出口。 女方:女方父母不做聲。最後女方爸爸開口:電器就讓兩個孩子自己弄吧!(這TM又落到我頭上了) 說完這話老媽掐了我一下(晚上回家死定),但又不敢挑明。 場面已經有點尷尬了! 裝修聊完,父母已經有點臉色了。 婚禮: 其他費用就不說了,肯定我家出沒跑了(初步是雜項婚慶不算酒席一共4W)。 關鍵問題出在酒席上,女方要求我方包50桌(女方總共定100桌 90桌宴客10桌備用)女方的酒席錢(相當於5W多吧,關鍵這隨禮錢是各收各的)。 父母:5W多也不算太多,父母就答應了,但我媽估計是忍不住了,挑明的問了嫁妝的問題。 老媽:這兩個孩子上班離住的地方都比較遠,交通上不是太方便,陪嫁的東西,要不親家母您看看!(陪嫁車) 女方:現在交通都蠻方便的,以後交通應該不是問題吧。(我已經無語,老爸老媽已經跨臉了。) 老媽:(按耐不住了!)那女方嫁妝你看是個什麼情況呢?(用詞已經不在那麼客氣了) 女方:就這麼一個女兒,但是手頭確實不寬裕,表示最多能給3W左右的嫁妝錢。(剛剛不是給了你66666嗎?) 老媽:(不好發難)依然表示最好能陪嫁一輛車。 女方:還是表示車太貴,買不起。不過嫁妝錢提高到4W左右。 最後嫁妝問題談的不歡而散,被我爸這個和事老又拉跑題去拉家常了。 最後飯局結束,給了9999的訂婚錢。各回各家了。 路上我媽就沒好臉色了,跟我挑明說如果她家陪嫁就那麼點,一是房子不可能加名字,二是酒席分開辦,三是婚後我每月要上繳父母1500元工資,由他們幫我存著,怕女方最後全拿去給她父母。然後叫我到家就給女友打電話。 到家我就當著老媽面給女朋友打電話,把事情跟她說明了。電話里女友就和我吵起來了。表示酒席分開辦可以,房子一定要加名字,又說他們家就她一個女兒,不能結個婚給家裡人添負擔,嫁出去家裡就兩個老的沒人照顧.....,她父母養大她不容易云云。 我聽到著話氣就不打一處來,你家裡人養大你不容易!我家裡養我就容易了?現在又不是說像古代不能隨便回娘家,雙方都是平等的,我們兩個人結婚是兩家人的事,如果結婚後你和你父母脫離關係,你的要求我全答應,現在什麼錢都我家出,你家裡是打算賣女兒嗎?最後她說了些難聽的話,表示出不起錢就不結!我就回了句:這話是你說的啊! 就掛了電話。 現在我電話已經被打爆了,女友,我們兩個的介紹人,我通通沒接。 老媽估計是看事情有點嚴重,又跑過來勸我,在好好在跟她好好談談,如果實在不行就先這樣。別把喜事搞黃了。 我也沒說啥就回房了,想來想去覺得太氣憤,小米2直接就摔了。我就想想問問換個小米2的屏多少錢?
古時候大家都窮,新人結婚家裡面沒有什麼能給的,總不至於「裸婚」吧。於是聰明的人相處了這樣的法子,親朋好友一起湊一筆錢作為這個新家庭的啟動資金。本著互幫互助的精神,大家互相幫助。
對於這個,我有一個不同的看法:
1、禮金是祝福的一種
這tm廢話,但我fp好了
2、禮金是對小兩口的新生活的一種資助。
我、包括我很多朋友家庭條件還算不錯(大部分父母都有穩定收入,有一套或者兩套房子,但積蓄也不是那麼多)。但將結婚用的新房買下來,裝修,添置傢具、電器,包括一些東西,幾乎都要負載(我住岳父家的房子,裝修花了小10萬,電器、傢具花了幾萬,兩個人的積蓄實際上就是5萬多點,欠了不少錢,而且我們還有自己的一套房子每月要每月還款),結婚的禮金在付掉酒店、婚慶等等的錢之後,還剩了小二十萬。正好還掉房子裝修電氣等的支出還剩幾萬,夠給我們這個小家庭的第一筆積蓄了。
其實,禮金屬於一次性收回來,然後慢慢還的狀態……這個大家都知道吧。
3、禮金也是對你們的認可
來喝酒,給禮金一方面是上面的原因,另外一方面是對你們的結合認可,同樣的,你們這兩個毛頭小子,如果要離婚,要好好想想當年的禮金,別tm亂搞。
大概這麼個意思。
我認為的
至於8項什麼規定的那個限定,我想說和我這個屁民辦酒有個毛關係,他們限制的是boss收大紅包。
我結婚的時候,老家隔壁的一個瞎子(以幫人算命為生)打了120塊紅包給我,我眼淚都要下來了(老家的結婚酒一般是50)。
申請了一個新項目,總得要點啟動資金嘛。
聽過一個說法,古代啊,咱們都窮,一般人都結不起婚啊,而結婚給禮金就很好的解決了這個問題。
可以理解為現在的眾籌,先人們很有智慧的呀。
人情往來
人情往來是要花錢的。
當然如果你錢夠多的話,可以聲明不收禮金啊。很多明星不就這樣做的么?
你不如問問為啥要收稅?
呵呵。
這是一種對Gay的迫害手段。
很多Gay眼看著自己在禮金上只出不進,產生了對未來的恐懼、對人生的厭惡。
怎麼辦?
能怎麼辦。多吃幾條席上的基圍蝦罷。然後看著旁邊,一樣只給了一個紅包,但拖家帶口一共四口人,嗨皮地分食著剛剛上桌的清蒸東星斑;自己卻因為只得一雙手,被基圍蝦困住,吃不到。
好在辦了很多信用卡,在死前,一定堅決地把這些損失轉移到工農頭上。不過,還沒死就信用破產了呢?啊討厭哪裡來的這些負面情緒,待會兒去購物開心一下好了。
難道要咬咬牙,也拼著找異性結個婚?
還是把牙一咬,公開出櫃,投入到爭取同性結合之民法權利的偉大奮鬥中?
唉,爭取到了又能怎樣?
ta,此刻已在台上。對於熟人,確實是表現一種親密,畢竟從祖上就有壓歲錢的彩頭,都是應該是親戚之間做的。資助也好,表愛意也罷。
但是漸漸的就變成了陋習,人情債。八杆子打不著的人也要包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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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結婚有的是 shower 跟結婚禮物。基本在100 貨幣單位以內的包裝精美 實用的東西。幫助小兩口添置些日常家用。
道理是一樣的,但是價值更少,人情味更濃。
大多數都成了:
上次你(兒子/女兒/孫子/孫女/隔N代親戚)結婚我送了,我(兒子/女兒/孫子/孫女/隔N代親戚)結婚你為什麼不送!
還錢!
毫無疑問,結婚禮金已經成為斂財的一種方式。上個月,同事的姐姐結婚,根本不認識他姐的全體同事都收到了請帖。還說到時不到就是不給面子。
很久很久很久以前,在我還是個穿開襠褲的小屁孩時,
我麻麻就經常拿出一個神秘的小本子,一邊在上面寫寫劃劃,一邊面部表情扭曲的各種嘀咕,
在我家那個小縣城,幾乎每一個星期我和麻麻就得整裝待發去喝喜酒,
每到這時候,我可開心了,去吃飯那地兒裝飾都特別鮮艷,紅紅沒有綠綠(你說奇不奇怪-。-)
多新鮮呀,可我經常想不通,麻麻為什麼一直苦著臉,連我那麼笨(萌)的人都看出來了,她皮笑肉不笑的模樣,我還以為結婚的蜀黍欠了我家幾百萬(是不是很有錢),我萌是來砸場子的。
後來開襠娃變成了萌妹紙,我麻麻也還是綳著一張苦瓜臉,她最常念叨的一句就是,怎麼我還沒嫁出去呀,是不是沒人要啊,
這個問題…恩TAT,困擾了我很久很久,甚至還為之感到几絲對麻麻的愧疚,
後來有一天,機緣巧合,麻麻畫畫完之後忘記把本子收起來了,一看,
誒喲,原來結婚的蜀黍姨姨真的欠我麻麻錢,汗滴禾下土,粒粒皆$$,麻麻為什麼一直苦著臉,我這麼萌(笨)的人才看出來,結不結婚不重要,嫁不嫁得出去也不重要,可你萌得還錢啊…妹紙這才明白,合著我的價值除了收債也就呵呵了…
論結婚為什麼要收禮金?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你有人要嘛,有我就還~
你萌…我,我沒有= =
那還說個鳥~
你狠(傲嬌表情,請自行想像)
【記得之前有過一個類似的問題。】
收紅包最基本的邏輯是:以信譽為擔保的民間小型融資。讓男方重視這段姻緣。
禮金對於男女雙方所處的地位和階層都有相應的標準。男方付給女方禮金,是一種保障婚姻而非感情所必要的。當一個男人在結婚之後要離婚時(因為婚外戀),難么對於現在妻子投入禮金也是一筆能夠捆綁一個男人的因素。(僅僅是對於一般底層階級來說,如果自己有了一定的基礎,那麼這是捆綁不住一個男人的。)
對於獨身主義者這個陋習太不公平了,我天天被爸媽說給出去的禮金早已上萬(我今年30歲),一點回收的可能性都沒有。我個人的話,除了非常好的朋友給1000(我工資才2000多點QAQ)不參加其他任何人的婚禮。
結婚是個眾籌項目,不要吝嗇禮金
雖說談錢傷感情,但用錢來聯絡感情也確實是最直接高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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