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經常和男性打鬧、被人佔便宜從來不生氣,是什麼樣的心理狀態和互動機制?


想來想去,還是匿名了。

我只能這麼說,我在知乎的形象一直是一個果敢的女權主義者
(補充說明begin:這句話的關鍵在於果敢,不在於女權。我想表達的是我身邊的人知乎上關注我的人根本不會想到我也曾長期面臨類似問題。

我的論點的關鍵不在女權,而在於孩子(男孩和女孩)的感受在小的時候就該被尊重,他長大後遇到不適時才能第一反應說no,而不是優先考慮別人的感受和社會的輿論。

而對於已經被錯誤對待的成年女孩,我希望用我的例子鼓勵她做到尊重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對方的感受和社會或所在團體的輿論。

至於這個故事是不是能喚起一些本性外向和從小就能被正確教育的人理解我們這樣的人,能夠在適當的時候幫助我們這樣的人,我所抱的不過是盡人事聽天命的態度罷了。補充說明end)。

可就算是我,也有很多年不知道如何應對職場的男性不當行為。

因為我不知道如何界定「不當」,如何說「不」。

有一次,我在電腦前幫同事調程序。他忽然說:喲,你這麼厲害的女程序員也穿粉色短褲阿?我一愣,發現自己後腰漏出來了。我尷尬,不知道該做些什麼說些什麼。

最尷尬的是有很多次,男同事到我電腦前要幫我敲點兒東西,他就自然而然的從我背後伸出兩臂把我圍在中間。

每一次,我面紅耳赤的坐在中間,又不知道該做些什麼說些什麼。

我什麼都不做,我怕被別人看到,也怕他湊得更近。詭異的是,似乎害怕前者怕得更多。

我做些什麼說些什麼,萬一人家是無意的,他不是尷尬嗎?我會被說矯情吧?會被批評女生就是麻煩吧?

就是那種狀態: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做些什麼;因為我覺得我不知道他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的。

經過了大概幾年、數次這樣的尷尬,我才終於故作淡定的拍拍他的胳臂說:讓我出去。

也就是說,我用了很多年才找到一個方法既不讓自己難過,也避免對方尷尬!

而我又用了很多年才明白:他們怎麼想的我根本就不該管,我該重視的是那種行為讓我不安,所以我就該說No!

而這個道理我覺得我應該在少女時代就明白的!

我一直覺得這是我身為女性的悲哀。

那麼,為什麼我在這件事上會這麼窩囊?

舉我女兒的例子吧。我女兒小時候乖巧可愛,於是小區里經常遇到的鄰居保安看見她就會抱抱她,拋拋她,親親她。每一次,她都咯咯的笑。但結束後她都越來越不開心。

我不只一次問過她:你喜歡他們這麼對你嗎?她答:不喜歡。但下一次,她繼續咯咯的笑。而我於是在「也許她喜歡呢」的自欺欺人中尷尬。

她一天天長大。有一次她被親得咯咯笑之後,一邊擦口水一邊說了句討厭。

你們猜猜我媽也就是她外婆怎麼說?

她說:你怎麼這麼沒禮貌,人家是喜歡你才逗你玩的。

這就是這個世界的混蛋邏輯!我知道不但我媽是這麼想的,當時圍觀的那些哈哈大笑的大人們,在我女兒說了「討厭」之後一下子都尷尬的大人們都是這麼想的。

那是我記憶里對我媽大發雷霆的偶爾數次之一。

她從來沒有教會我保護自己,竟然還批評我女兒保護自己。

當然,我暴怒的更深次原因是:我,活了這麼多年,明知道他們不對卻不敢當眾跟他們撕破臉皮。

你們知道嗎,我是一個女孩的媽,活了這麼多年,還只敢再背後給女兒點贊,不敢直接保護女兒。

因為我無法界定「不當」,也不知道如何反抗。就算我職場算是中層,知乎算是女權,家裡說一不二。

我不敢說題目中的女孩跟我一樣的心態。但是,我相信我的經歷,我女兒的經歷不是個案。

是,這是我的錯,我的悲哀。是我自己軟弱,是我自己活該孤獨的承受這麼多年,還將繼續承受下去。

但是,這社會不該為此羞恥,為此改變嗎?



我記得我有一次初中和一些男性好友出去聚會前,我爸就跟我說了一句話:「如果他們說了讓你不開心的話,你就一巴掌甩過去,然後馬上打電話給我。」
我記住了。
果然幾個小時後,他們說的話讓我覺得非常過分和不開心,忍了很多次也多次表明我不開心他們這樣,我真的就一巴掌甩過去了,手都打麻了,那個時候我也蠻害怕的,但是我死死的盯著他,擺出一副很厲害的樣子,他竟然楞了一下,然後不停的跟我道歉,說「爽姐我錯了,下次再也不敢這樣了之類的。」我沒打電話給我爸,吃好了飯就回家了。
好笑的是,後來被我打的男生逢年過節都會給我打電話祝福,有一次去雲南那邊玩發朋友圈被他看到,還專門開車過來看我和我父母。但在我心裡他都不能算是朋友。
以後我不會再用這麼偏激的方式,但是我學會了怎麼和那些不懷好意的、所謂的朋友們說不。


這題我才不謝邀!

題主你挺奇怪的,一群男人在工作場合把一個女人「往牆角推,摸她」,然後你的反應竟然不是「這幫男的性騷擾女同事,真無恥」,而是「這個女人什麼心態,真賤」??!!

人家女的罵也罵了,打也打了,被摸的時候也蹲在地上躲避了,你還覺得她沒反抗??!!合著她沒有哭著跑出去一繩子弔死都不算反抗是吧?!

你為啥不問問人家女的罵的時候男人停手了沒?蹲的時候你阻攔男人們了沒?打的時候有人道歉沒?

這些在工作場合性騷擾女員工的男人是什麼心態?面對性騷擾不但不敢阻止,還稱受害者「賤」的題主又是什麼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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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回應部分評論:

1)請學學什麼叫「一面之辭」,憑藉著對女同事有明顯不滿的題主的一面之辭認定女同事「就是賤」,「就是自己喜歡」,「我見過這種女的」的人,你們真棒。

2)題主可以不制止,你們遇到同樣的事情也可以不制止;但不制止反而認為女同事很賤,並且跑到知乎上來問「是什麼歷史導致她這樣」,這個關注點很奇怪。
同樣,你們如果不制止騷擾,背過去卻很帶勁地嘀咕「被騷擾的一定很賤」,「要麼怎麼光騷擾她」,那你們也很奇怪。

3)我整篇答案用的最重的一個詞是「奇怪」,很多人覺得我罵了題主——同樣這撥人,卻不認為題主使用「賤」是辱罵了女同事。原來「奇怪」比「賤」嚴重得多,學習了。

你們真是棒棒噠。


外婆從小是這樣教育我的:如果總是被人佔便宜,你就是一個下賤的女孩,因為誰讓你不反抗?/他怎麼不佔別人便宜?。也會在新聞播報某女子被人強暴或者侵犯的時候,聽到大姨和外婆在哪說:活該!誰讓她那麼不自重?自己不檢點就別怪人家害她!長期生活在這種家庭環境里,使得我曾經一直有著和題主一樣的觀念。

初中的時候,有一次放學了,我沒有鑰匙回家,就只能在教室寫作業。教室里還有一男一女兩個同學,她們在打鬧,那種程度已經是男生抓著女生的雙手把女生按在桌上俯身跟她臉湊臉了,女生居然還是嬉笑著反抗,就和平時班上男女同學之間的打鬧一樣,一個追打一個半真半假地反抗。我當時的感覺和題主幾乎一樣,我首先覺得這個男生太特么噁心了,噁心到我初中剩下的時間應該不會跟他說話了,但是,重點是但是:你一個女生,你不想被騷擾你可以亮出態度呀!你嘻嘻笑笑地說明你也想跟他玩嘛!哎,這女生也噁心!想到這裡我就收拾書本文具想把教室讓給他們了。結果我還沒走呢,突然那個女生態度急轉直下,她哭了,拚命地哭!幾乎就是一秒鐘前還在嬉笑著「半真半假」地反抗,一秒鐘之後她再也不肯笑了,她一直哭,那個男生也嚇住了,趕緊賠禮道歉,但是怎麼哄都不行。

我不知道我走了之後那個女生到底哭了多久,也不知道那個男生後來怎麼哄的,反正第二天上學他們還像什麼也沒發生一樣,該說話說話,該玩還是玩,因為我了解他們倆關係還算不錯,算是玩的好的一群人中的兩個人。

那件事對我影響很大,幾乎就是那件事讓我開始思考我一直所抱持的觀點到底有沒有那麼正確。如果我沒有看見那個女生突然哭了,而且是那種屈辱地哭泣,我永遠都會以為她是在調情,那種半真半假地反抗就是調情!但是她突然哭了,說什麼都哄不好的那種,我才知道,她之前的嬉笑式反抗是真的反抗,只是她希望用一種保全對方面子的方法去反抗!

當然,我並不是說所有嬉笑式的反抗都是真的反抗,我還是覺得,嬉笑怒罵的女生中有一部分很有可能還是在調情。拿我自己來說,初中時候,我喜歡的男同學來跟我打鬧,我就是嬉笑式的追打回去,我必須承認,我就是在跟他調情,是的,我就是這麼賤(聳肩攤手)。

但是,從此以後,我再也不會認為所有的嬉笑式反抗都是在調情!我再也不會認為所有嬉笑著反抗的女生都是願意被騷擾,我更不會認為嬉笑怒罵的女生都是賤的。

所以,如果我是你,我不會這麼確定這個女同事就是在調情,更不會直接判斷她是「賤」的,因為她內心到底怎麼想的只有她自己知道,旁人都不知道。


一個公司如此文化,也是一件奇怪事。
其他不說,如果一個女的在公司里幾乎所有異性都可以吃她豆腐,而且旁邊沒人去救助她,而且這種低俗遊戲反反覆復,只說明一點,題主說的女的處在公司生存鏈的最底端。
她不是不反抗。而是這是她的生存之道。
你看就連題主,既沒有上前幫助,也沒有譴責男性,最後批評的是女的不檢點。可見她的地位了。如果她沒有一技之長,沒有家世背景,只是靠著自己在謀生存,性格又不是那麼倔強和堅強,可能對於她來說,她以為如此反倒是保護自己。不管她內心如何想。
題主說的就是職場性騷擾。毫無疑問。我工作中也見到過。在我非常年輕時也詫異過。我想她可以反抗至少可以翻臉。當然場景沒有題主說的如此可怕,也就是轉瞬。但後來我也想過,她為什麼不?是她以為她只能不。
敢在大庭廣眾下公然吃女同事豆腐的男性,不管是口頭還是動手腳,一般不是有一點位置就是性格屬於不羈或猥瑣的。如果女性並不強大,而且工作還在人家掌控之下,她內心的懼怕會告訴她,這就是正常的,為了我的工作,這不是事。一而再,再而三,她就習慣了。她習慣了,別人就更肆無忌憚了。
我的建議是,如果題主本身並不是公司講話可以一錘定音之人,但看著不是,那麼可以巧妙的去救助她。但你也顯然看不起她。所以她在公司應該已經是這種形象定位了。這種定位其實很糟糕,畢竟工作場合不是私下場合,如題主如此看她的人肯定不止一個。一旦遇到裁員或者其他事,可能以這個理由都會優先考慮她。除非她的主管就是那個酷愛性騷擾的。
女性當自強。看到題主就明白了。別人非但靠不住,還會在背後非議你。而真正做錯事的人,卻沒人去異議。
女性獨立之路漫漫。
但還得堅實的一步步走。
如果我在場,我會去幫助那個姑娘。因為我無法容忍我所處的環境是如此的文化。

請不要又一堆人出來告訴我不是每個人都有我這麼強大。
不強大,又要行走江湖,要不就找保護傘,一個強有力者做老公,要不就自強。別無他路。
從來就沒有救世主。


反抗了就說裝清高,不反抗說賤,反抗未遂就是欲拒還迎……
在我看來,女的都蹲下了已經是在做出防衛姿勢保護自己了不是嗎,這麼多人圍觀竟然沒一個人幫忙也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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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柳岩被鬧伴娘一事件更加堅定了我的立場


本來在準備Live的我看到這個問題忍不住還是過來了(其實就是拖延啦。

首先拜託題主把題目描述中的『賤』字去掉。人不是明碼標價的商品,所以就沒有賤賣一說。你可以說女同事的行為不合適,不得體,她的行為的確影響到其他同事的觀感,打擾到其他人正常的工作。但是用『賤』字的同時題主也把自己納入了這個『貴賤』的話語體系中去了。

其次『被佔了便宜』這個說法我也非常不喜歡。還是同樣的道理,人不是明碼標價的商品,所以沒有便宜不便宜的說法。這不是你在菜市場買菜,多揪了幾片菜葉子不付錢的行為。我想反問一下,什麼叫『沒有被佔便宜』?給錢就叫不佔便宜嗎?男友/丈夫這樣做就叫不佔便宜嗎?完全沒辦法在不物化女性身體的情況下回答這個問題。所以拜託不要再使用這樣的說法了好嗎?

第三,回答題主(很有傾向性)的問題:不,女同事這樣做不是因為她喜歡被人性騷擾,而是她從小受到的教育讓她不知道性騷擾和喜歡之間的區別,不知道人與人之間,同事與同事之間肢體和語言的邊界在哪裡。當騷擾被誤認為喜愛,便覺得只有以微笑應對才顯得不粗魯。

回答完了問題,我還想說一下『禮貌』這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問題。無論是在語言學語境下的Politeness theory,還是在更為普遍的日常生活交際,禮貌都是一個你來我往,有來有往的交互過程。在我看來,禮貌有兩個作用:
1. 對自身:樹立自己的良好形象;
2. 對他人:避免冒犯對方。

當對方冒犯自己的時候,從以上這兩個方面來講,都不再有『禮貌』的必要。首先,在別人已經不顧及你的顏面、先行冒犯你的時候,我們定不必考慮自己的行為是否會冒犯對方;其次,在別人冒犯自己的時候不採取措施捍衛自己的利益,不會顯得有禮,反而會顯得軟弱而無主見。

我知道很多姑娘很善良柔和有禮,不願意,甚至是害怕當眾撕破臉皮,和對方對峙。特別是那個對方還是生理上、心理上以及社會輿論上佔盡優勢的男性。但是我想請所有看到這裡的女性知友記住這一點:不要等別人替自己出頭,自己的權益理應由自己捍衛。也只有自己強硬起來,魑魅魍魎才會退讓三分。

說一個我和辦公室同事的例子。這位同事是一個不善交際、木訥少言的英國小哥,因為在一次會議上和我逐漸熟絡起來。因為我曾經也是一個不善交際的小姑娘,所以對處於同樣處境的英國小哥青眼相待,比如說去參加他的生日派對(就兩個人去了),還給他帶了禮物,在他不開心的時候勸導幾句……諸如此類。為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尷尬和誤會,我在適當的時候多次直接地提到自己的fiance,試圖把我們之間的關係固定在辦公室同事/朋友這個框框。

但是英國小哥似乎並沒有明白我的意思,在他兩次深夜給我發簡訊/邀請我去他家之後,我直截了當地跟他說,xx, I don"t feel comfortable with this late night calls and texts, it"s not appropriate. I"ll talk to you tomorrow at work. 你這樣很晚聯繫我我覺得不太舒服,你這樣做不合適。明天到辦公室我們再聊。

當他表示尷尬和沮喪的時候,我說,xx I"d like to be your friend, and if you"d like to hang out with us, I welcome it. But honestly, we"ve known each other for merely 3 days, Rome isn"t built in a day! I"m sorry if I upset you, but I always find honesty to be the best policy. 我很願意做你的朋友,如果你想和我們一起出去玩我也很歡迎。但實話說,我們倆認識也不過三天,羅馬也不是一天建成的啊。如果我讓你難過了我很抱歉,但是我覺得誠實還是最上策。

我知道他還是會難過/尷尬一陣子,但這是對彼此都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再舉一個正面衝突的例子。有一次室友帶了一個同學來我們flat三國殺。那個男生並不是我見過最有禮貌的人,姑且稱之為禮貌男吧。剛剛坐下就嚷嚷著自己餓了,說著『你們有吃的嗎』。

作為一個很熱愛投喂別人的廚子,我很耐心地說我們沒有零食,但是我有茶,咖啡和飲料,如果你真的餓了我可以去給你下碗面什麼的。禮貌男說,我就是嘴閑了想吃點薯片之類的。我抱歉地說,我們家沒有薯片誒。禮貌男就對著一個好脾氣的女孩子說,你下去幫我買包薯片吧。已經開始不悅的我圓場說,不如這樣,第一輪誰輸了誰下去買吧,我也有點想吃了。

第一輪結束好脾氣女生輸了,禮貌男大聲嚷嚷『快下去買吃的』。我的忍耐已經到了嗓子眼,回了句『麻煩你聲音小一點,還有室友在學習呢。她不想去買你不要勉強她』。

第二輪開始了,和禮貌男同陣營的好脾氣女2出牌失誤,禮貌男又開始嚷嚷『你怎麼這麼出呢,你到底會不會打啊, 你應該先出這個再出那個,哎呀你行不行啊,不會打就別打了。再這麼打我們棄權投降好了』。在循環播放多次以後,我覺得禮貌男應該是不會收斂了,我回嗆他說,『你不要老那樣訓斥人家,很不禮貌。她得從失敗中自己學習,這樣才能提高。而且別老說什麼棄權棄權的,輸也要輸體面一點,don"t be a sore loser』。

禮貌男似乎驚恐地意識到居然有人敢挑戰他的權威,在某一輪出牌的時候用手指指著我說,她剛才怎麼怎麼。我提高了聲音對他說,『你把手放下!不要用手指指我』。禮貌男尷尬地說,哎呀我不是指你,我這是手勢習慣,習慣了。我微笑說,哎呀只要看人沒禮貌我就會大嗓門,也是習慣了,真不好意思。

後來禮貌男有所收斂,聲音也小了。大家邊打牌邊聊天,說到剩女問題。禮貌男又開始大放厥詞了,說『我以後找老婆絕對不找那種女強人,要學歷高但不能比我高,聰明但不能比我聰明,獨立自主但還要非常粘我。絕對不能掙得比我還多』。這個時候我的忍耐已經到頭頂了。

『你這個選擇非常務實啊,比你聰明學歷比你高掙錢比你多的女生一般也不找你這樣的』。在禮貌男要發怒前,我微笑著加了一句『不過我認識一個朋友,可以介紹給你』。禮貌男壓下不悅,說好啊,回頭給我聯繫方式。我說『沒問題,我那朋友是研究AI的,說不定哪天就研發出這種女朋友了。不過可能有點貴,不知道你買不買得起』。

故事的結局是:他是主公我是忠臣的時候,他選了袁紹萬箭齊發第一輪就把我突突死了

可能有些人看了這兩個故事,覺得這些都是小事,何必呢。我個人認為,底線拉高一點,讓所謂『雞毛蒜皮的小事』沒有發展成為不得了的大事的可能性,似乎是一個更好的選擇。可能有些人覺得『你這麼容易被冒犯,想必很不好相處吧』。其實恰恰相反,當你確立了你個人的原則、恪守原則,形成自己的風格以後,和別人之間的摩擦反而會少很多。當然說了這些還會有人覺得我不好相處。但是『和所有人都處得來』本來就不是我的人生目標啊。微笑.jpg

希望我的答案能夠幫助到那些磨不開面子的姑娘,讓她們更勇敢,更果斷,活得瀟洒自在,活得更安全

彩蛋:在跟人正面對峙的時候,微笑很重要。比如說微笑著說,shut up!


養不教父之過。

雙方都是。

教養好的男孩子會被教育尊重女性,不要隨意侵犯對方的安全範圍,哪些行為是不可以做的性騷擾。
教養好的女孩子會被教育哪些行為得體,哪些行為該警惕和拒絕,拒絕的什麼方式會比較有效。

可惜這個世界上沒教養的爹太多了。
不去教人際交往的界限,也不去教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

至於題主說的那種,我也見過這樣的同事。
人不壞,沒多大本事,怕被排擠,想和所有人搞好關係,卻不知道怎麼討好男同事。尤其是大家可以對其【開玩笑】的時候,往往還附帶一點小甜頭,比如吃飯可以讓男同事買單這種。
這種【人緣好】,與她而言很方便。

不可否認,在領導吃這一套的情況下,【放得開】的女員工,比【放不開】的女員工容易得到小恩小惠,甚至捷徑。
都是個人的選擇。

我關係最好的一個直男同事,是大家都去摸她臉捏她腰拍她屁股的時候絕不跟風扎堆的一個男孩子。
我們聊過這件事時,他紅著臉說這又不是我女朋友,怎麼能做這樣的事。

哪些行為會讓你覺得對方很有教養? - 杜嘟嘟的回答 - 知乎
這是他的故事。


2016.06.30更新
最近這個答案突然多了些贊,我需要更新1下我的1個觀點,以免誤導。
關於稱龍應台為「龍應台先生」,在後來的學習中,我認為這個詞是有貶義的,就像前段時間楊絳去世被稱為「楊絳先生」1再引起爭議1樣。
答案原文和評論不更改了,以上。
-----------------------------------------------------------我很喜歡龍應台的一篇文章叫做《美麗的權利》,可能稍有偏題,但是來回答這個問題太準確不過了。
現在摘錄幾段來回復題主:

台北街頭的標語很多,什麼「要保命必須拚命」啦,「保密防諜、人人有責」啦,或是什麼「在此倒垃圾者是畜牲××」等等,這些我都能夠理解。有一個到處可見,甚至上了電視的標語,卻使我非常困惑:

穿著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

  冬天裡,我喜歡穿棉襖,裡面再加件厚毛衣,走在街上就像團米包得太脹的蹤子。夏天裡,我偏愛穿露背又裸肩的洋裝,原因很簡單:第一,天氣太熱;第二,我自認雙肩圓潤豐滿,是我全身最好看的部分。再說,我的背上既沒痘子也沒瘡疤,光滑清爽,我不以它為恥。
  炎炎夏日,撐著一把陽傘,披著一頭烏黑的長髮,露著光潔的臂膀,讓繡花的裙裾在風裡搖蕩;在人群中姍姍走過,我很快樂,因為覺得自己很美麗。
  但是你瞪著我裸露的肩膀,「呸」一聲,說我「下賤」!
  有人來欺負我,你說我「自取其辱」!
  為什麼?
  我喜歡男人,也希望男人喜歡我。早晨出門前,我對著鏡子描上口紅,為的是使男人覺得我的嘴唇健康柔潤;我梳理頭髮,為的是使男人覺得我秀髮如雲。可惜我天生一對蘿蔔腿,要不然我會穿開叉的窄裙,露出優美的腿部線條。所幸我有著豐潤亭勻的肩膀,所以我穿露肩低背的上衣,希望男人女人都覺得我撫媚動人。
  你在早晨出門前,對著鏡子,即使只有三根衰毛,你還是愛憐地理上半天,或許還擦把油,使它們定位,不致被風刮亂。你把鬍子剃乾淨,還灑上幾滴香水。穿上襯衫之後,你拉長脖子,死命地把一根長長的布條纏到頸子上,打個莫名其妙的結,然後讓布條很奇怪地垂在胸前。你每天下這樣的苦功又是為了什麼?
  我不懂的是,既然我不說你有「毛病」,你為什麼說我「下賤」?
  且讓我們解釋一下這個標語:「穿著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意思就是說,一個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產生性的衝動,進而以暴力侵犯這個女人的身體;創造這個標語的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之下,錯的是女人——她不應該引起男人的性衝動。
  這個邏輯泄露出三個心態:第一,女人的身體是骯髒的,所以創標語的人不能、不願也不敢正視女人裸露的肌膚;第二,他認為男人有「攻擊性」是天賦神權,所以侵犯女性是自然現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動物,她之受到強暴就如同一個人出門淋了雨一樣——誰教你不帶傘,下雨是天意!男人強暴女人天經地義,只是你要小心罷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該,還能怪天嗎?
  這是什麼狗屁邏輯?
  我的伯父有片果園。他日日夜夜施肥加料,殺蟲遮雨。到秋風吹起時,累累的蘋果,每一隻都以最鮮艷、最飽滿的紅潤出現。路過果園的人沒有一個不駐足觀賞而垂涎三尺的。如果有人經不起誘惑,闖進園來偷這些果子,你難道還指責這果園不該把果子栽培得這麼鮮艷欲滴?說他「自取其辱」?難道為了怕人偷竊,果農就該種出乾癟難看的果實來?難道為了怕男人侵犯,我就該剪個馬桶頭,穿上列寧裝,打扮得像個女干?到底是偷果的人心地齷齪,還是種果的人活該倒楣?究竟是強暴者犯了天理,還是我「自取其辱」?
  愛美,是我的事。我的腿漂亮,我願意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高興著露背裝。我把自己裝扮得撫媚動人,想取悅你,是我尊重你、瞧得起你。你若覺得我美麗,你可以傾家蕩產地來追求我。你若覺得我難看,你可以搖搖頭,撇撇嘴,說我「醜人多作怪」、「馬不知臉長」,但是,你沒有資格說我「下賤」。而心地齷齪的男人若侵犯了我,那麼他就是可恥可棄的罪犯、兇手,和我暴露不暴露沒有絲毫的關係。你若還認為我「自取其辱」,你就該讓天下所有的女人都來打你一記耳光,讓你醒醒。
  園裡的蘋果長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採擷。我是女人,我有誘惑你的權利,而你,有不受誘惑的自由,也有「自製」的義務。今年夏天,你若看見我穿著涼快的露背洋裝自你面前花枝招展地走過,我希望你多看我兩眼,為我覺得臉紅心跳。但是你記著,我不說你有「毛病」,你就別說我「下賤」——我有美麗的權利。

按照題主所說便是:這女的怎麼這麼下賤?怎麼什麼男的都能占她便宜?
我也按龍應台先生所說來答覆你,這是什麼狗屁邏輯?
男同事調戲女同事,不是男同事低賤下流,反而是女同事「下賤」了么?
女同事活該被摸,男同事調戲她就是理所應當么?你的邏輯實在讓人費解。
這也同樣折射出了在男權社會之下女性無法為自己發聲、爭取自己權利的一面。


接受知友們的建議,調整語氣。謝謝 。這個回答還催生了這篇小文:拒絕騷擾,你行! - 虛晃一槍 - 知乎專欄 )

也許,多了解一些類似的故事,能讓題主把」無法理解「變為」有點理解「。
懂得,才會生出同情。才會更不能容忍她稀里糊塗被人吃豆腐而不懂抗爭,才會意識到即便她如此糊塗,也不是那些男同事可以隨意吃她豆腐的理由。

題主的觀點令我吃驚。

可恨者必有可憐之處,反之亦然。題主描述的女孩子,多半是成長的環境導致她不知道何為女性的自尊,言行缺乏邊界。

題主的敘述,讓我想起了大學時留在記憶中的一幕。

我就讀於四川大學無線電系,專業是無線電物理,我們經常會和物理系的學生一起上」大課「,比如高等數學、普通物理、力學......

從大一開始,我就注意到物理系有一對情侶,男生來自華東某省,女生是川妹子。女生白凈苗條,但作風豪放,經常和班上男生打打鬧鬧,動手動腳。明確了和男友的情侶關係之後,倆人在校園裡也相當張揚。慢慢地,聽說她在男生寢室里與男友同居(在上個世紀80年代初,這算是石破天驚的事兒了)。漸漸地,就是一副嫂子模樣了,不復剛來大學時的少女姿容。兩個人學習都嚴重掛科,索性破罐破摔,經常看見她的男友當眾和她做姿態不雅的親熱,旁若無人,但在我看來就是男友故意演給眾人看的。我們寢室的女生開卧談會,總是會把話題轉到這一對情侶身上,評價中總會帶著」賤「、」不知羞恥「這種評價。我沒怎麼跟著罵,我只是好奇,好奇她為什麼會由著男友當眾那麼不把自己當回事兒。

有一次上課佔座位,她穿著高跟鞋一扭一扭地過來,我靜靜地站起來給她讓路,居然看到她臉一紅。這一對情侶,讀到大三時被學校退學,男生打算回老家做生意。臨別時,那女生還跑來給了我他們的地址,同時,深深看了我一眼。我並沒有保留她給我的地址,我覺得自己不可能和她有什麼聯絡。

後來,聽物理系的女生講,這女生家裡很窮——在川大有不少這樣的女孩子,眉清目秀,皮膚很好,身材苗條,但是來自經濟欠發達的川東農村,那裡重男輕女的風俗相當嚴重,女娃子不被尊重,即便考上了大學。

但是,即便不被尊重,然而像上面講到的那個女孩子那樣無視自己的尊嚴的舉止,依然是罕見的。所以,當時的我,內心裡大概和如今的題主有著同樣的疑惑,只是我讀過好些文學作品,比如《悲慘世界 》,《被侮辱與被損害的 》,《卡拉馬佐夫兄弟 》.....這樣的文學閱讀,多少讓我能了解到一些人世間的複雜,讓我因此而不肯輕易用」下賤「一詞來形容那個女生。我想,我臉上的表情,那個女孩子是能讀懂的,她知道我的眼光里主要是疑惑,不見得有多同情,但也沒有多少鄙視。

另外,題主的描述,還讓我想到了這個電影:

暴劫梨花的劇情簡介 · · · · · ·
莎拉(茱蒂佛斯特 飾)到酒吧去找朋友莎莉,結果她在酒吧後的遊樂間翩然起舞,引起一群男子的側目,併當眾遭到強暴,其餘男子則是在一旁鼓噪起鬨,並未伸手給與協助。身心受創的莎拉,事後到法庭控訴,並由檢察官凱西(凱莉咪吉莉絲 飾)代為辯護,不料,沒人願意出庭作證,連好友莎莉也推諉責任,而三名涉案男子只判處九個月徒刑,並且獲得假釋。最後,莎拉在凱西維護正義,以及在場唯一有良知的證人出手協助之下,終於將圍觀教唆犯罪的人也判定重刑,使得正義獲得伸張。

20歲的Sarah Tobias出身貧寒,沒受過什麼教育,離開父母后與男友又鬧翻了。她感到痛苦孤獨煩惱,便去酒吧找朋友,穿著半透明的衣服帶著挑逗神態來到酒吧,在這個主要是男人的天地里,她賣弄風騷,不想當她想在和舞伴的狂舞中掙脫出來時卻被強姦,在場的其他男人不僅沒有阻止,還輪姦了她。這起案件引起的社會輿論卻是對她放蕩行為的指責,女律師Kathryn Murphy隨著對案件的調查開始同情Sarah,Sarah本人也發生了變化,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女性尊嚴感。

好萊塢演技派巨星女主角朱迪·福斯特因為主演該片而榮獲包括1988年奧斯卡最佳女主角在內的多項大獎。從此步入個人演義事業的高峰。

1988年,朱迪在電影《暴劫梨花》中,本能地扮演一個被歹徒輪姦的酒吧女招待,這段強姦戲長達3分鐘,共262個鏡頭,創造了美國電影史上強姦戲最長的記錄。朱迪必須承受很大的精神壓力,成功的表演令觀眾產生了巨大的同情與憤怒。朱迪花了整整四年時間爭取了這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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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電影令我震撼。 給我印象最深的,是在場唯一有良知的證人。那個男生,當時在現場看到莎拉被輪姦,他也被刺激著生理本能,但他的羞恥心戰勝了本能。莎拉是幸運的,因為在場畢竟有這可貴的唯一有良知的證人。同時,莎拉也遇到了對她抱有深切同情的女律師Kathryn Mur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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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節,我讀到了一本令我難忘的書:
風雨哈佛路 :一個最貧窮也最勇敢的哈佛女孩

這本書是莉絲默里的自傳。她的父母雙雙吸毒,並死於艾滋病。她筆下的世界,在我看來就是活生生的人間地獄。而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中,她竟然還能脫離深淵,走進光明的世界。

感慨良多,恕我先不多表,我想貼一段她對自己長期都有的偷竊習慣的反思:

我記住了這句話:
我慢慢懂得其實我和其他人是緊密聯繫的。

也許,正如莉絲.默里在書中講的那樣,題主的女同事,也需要經歷漫長的認識自我的過程。我們每個人都如此,通過一件件這樣的事情,去認識自我,認識他人,去了解自己和這個世界的聯繫。

也許,多了解一些類似的故事,能讓題主把」無法理解「變為」有點理解「。

懂得,才會生出同情。才會更不能容忍她稀里糊塗被人吃豆腐而不懂抗爭,才會意識到即便她如此糊塗,也不是那些男同事可以隨意吃她豆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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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應台的散文集《女子與小人》是20多年前讀到的,下面這篇《美麗的權利》及得到的諸多回應,使我當年印象深刻,貼在這裡與大家分享。

龍應台:美麗的權利

台北街頭的標語很多,什麼「要保命必須拚命」啦,「保密防諜、人人有責」啦,或是什麼「在此倒垃圾者是畜牲××」等等,這些我都能夠理解。有一個到處可見,甚至上了電視的標語,卻使我非常困惑:

穿著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
  冬天裡,我喜歡穿棉襖,裡面再加件厚毛衣,走在街上就像團米包得太脹的蹤子。夏天裡,我偏愛穿露背又裸肩的洋裝,原因很簡單:第一,天氣太熱;第二,我自認雙肩圓潤豐滿,是我全身最好看的部分。再說,我的背上既沒痘子也沒瘡疤,光滑清爽,我不以它為恥。
  炎炎夏日,撐著一把陽傘,披著一頭烏黑的長髮,露著光潔的臂膀,讓繡花的裙裾在風裡搖蕩;在人群中姍姍走過,我很快樂,因為覺得自己很美麗。
  但是你瞪著我裸露的肩膀,「呸」一聲,說我「下賤」!
  有人來欺負我,你說我「自取其辱」!
  為什麼?
  我喜歡男人,也希望男人喜歡我。早晨出門前,我對著鏡子描上口紅,為的是使男人覺得我的嘴唇健康柔潤;我梳理頭髮,為的是使男人覺得我秀髮如雲。可惜我天生一對蘿蔔腿,要不然我會穿開叉的窄裙,露出優美的腿部線條。所幸我有著豐潤亭勻的肩膀,所以我穿露肩低背的上衣,希望男人女人都覺得我撫媚動人。
  你在早晨出門前,對著鏡子,即使只有三根衰毛,你還是愛憐地理上半天,或許還擦把油,使它們定位,不致被風刮亂。你把鬍子剃乾淨,還灑上幾滴香水。穿上襯衫之後,你拉長脖子,死命地把一根長長的布條纏到頸子上,打個莫名其妙的結,然後讓布條很奇怪地垂在胸前。你每天下這樣的苦功又是為了什麼?
  我不懂的是,既然我不說你有「毛病」,你為什麼說我「下賤」?
  且讓我們解釋一下這個標語:「穿著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意思就是說,一個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產生性的衝動,進而以暴力侵犯這個女人的身體;創造這個標語的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之下,錯的是女人——她不應該引起男人的性衝動。
  這個邏輯泄露出三個心態:第一,女人的身體是骯髒的,所以創標語的人不能、不願也不敢正視女人裸露的肌膚;第二,他認為男人有「攻擊性」是天賦神權,所以侵犯女性是自然現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動物,她之受到強暴就如同一個人出門淋了雨一樣——誰教你不帶傘,下雨是天意!男人強暴女人天經地義,只是你要小心罷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該,還能怪天嗎?
  這是什麼狗屁邏輯?
  我的伯父有片果園。他日日夜夜施肥加料,殺蟲遮雨。到秋風吹起時,累累的蘋果,每一隻都以最鮮艷、最飽滿的紅潤出現。路過果園的人沒有一個不駐足觀賞而垂涎三尺的。如果有人經不起誘惑,闖進園來偷這些果子,你難道還指責這果園不該把果子栽培得這麼鮮艷欲滴?說他「自取其辱」?難道為了怕人偷竊,果農就該種出乾癟難看的果實來?難道為了怕男人侵犯,我就該剪個馬桶頭,穿上列寧裝,打扮得像個女干?到底是偷果的人心地齷齪,還是種果的人活該倒楣?究竟是強暴者犯了天理,還是我「自取其辱」?
  愛美,是我的事。我的腿漂亮,我願意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高興著露背裝。我把自己裝扮得撫媚動人,想取悅你,是我尊重你、瞧得起你。你若覺得我美麗,你可以傾家蕩產地來追求我。你若覺得我難看,你可以搖搖頭,撇撇嘴,說我「醜人多作怪」、「馬不知臉長」,但是,你沒有資格說我「下賤」。而心地齷齪的男人若侵犯了我,那麼他就是可恥可棄的罪犯、兇手,和我暴露不暴露沒有絲毫的關係。你若還認為我「自取其辱」,你就該讓天下所有的女人都來打你一記耳光,讓你醒醒。
  園裡的蘋果長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採擷。我是女人,我有誘惑你的權利,而你,有不受誘惑的自由,也有「自製」的義務。今年夏天,你若看見我穿著涼快的露背洋裝自你面前花枝招展地走過,我希望你多看我兩眼,為我覺得臉紅心跳。但是你記著,我不說你有「毛病」,你就別說我「下賤」——我有美麗的權利。

·回應與挑戰·

也談「招蜂引蝶」
  讀胡美麗先生《美麗的權利》一文不禁頗有所感,提筆簡單說一說我個人的意見。
  胡先生對一個出現於電視台的標語提出了相當猛烈的批判,我把其中最關鍵的一段抄錄於後,以便討論:

  且讓我們解釋一下這個標語:「穿著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意思就是說,一個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產生性的衝動,進而以暴力侵犯這個女人的身體;創造這個標語的人認為在這種情況之下,錯的是女人——她不應該引起男人的性衝動。
  這個邏輯泄露出三個心態:第一,女人的身體是骯髒的,所以創標語的人不能、不願也不敢正視女人裸露.的肌膚。第二,他認為男人有「攻擊性」是天賦神權,所以侵犯女性是自然現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動物,她之受到強暴就如同一個人出門淋了雨一樣——誰教你不帶傘,下雨是天意!男人強暴女人天經地義,只是你要小心罷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該,還能怪天嗎?

  這是什麼狗屁邏輯?
  製作上面那個標語的人(姑且假定是男人,也姑且假定標語中所指的「暴露」正是胡美麗先生所說的只暴露了肩背或者腿部)是不是具有上述的三個心態呢?是可能的,但也不一定有這樣的心態。我們無法找原作者來對質,所以只有就標語的文字來推敲,才能斷定胡先生所下的結論是否正確。
  我們先來看看,這個標語是否有「女人的身體是骯髒的……不敢正視女人裸露的肌膚」這麼一個命題吧。
  「穿著暴露」所陳述的是一個事實,這個事實引出了「招蜂引蝶」的後果。我們都知道,絕大多數的植物都生有美麗而且暴露的生殖器官,也就是我們稱之為「花」的東西。美麗之,暴露之,其目的在招蜂引蝶,以達到其受精、結實、繁衍種族的目的。見到植物性器官略微蔽而不彰的,我們便要大驚小怪,譏之為無花果了。這個標語的前兩個短句;是將植物喻動物,把花比作女人,把男人比作被花吸引而來的蜜蜂和蝴蝶罷了。蝴蝶和蜜蜂所愛的是美麗而新鮮的花朵,對質量差一點的,比如說曾經風雨蹂躪的殘花敗絮,一般是不會去顧盼的,遑論骯髒的花呢!鮮花盛開,有蜂與蝶翩然來儀,又怎麼能把這兩個短句解釋成「不敢正視女人裸露的肌膚」呢?
  如果真要這樣暗示,那麼第二個短句就應該改為「腥膻四溢」、「令人掩鼻」、「難以入目」或者「招蠅引蛆」才合適(因為我們一般總是把蠅蛆和骯髒的東西聯想在一起的)。
  我們再看看標語的最後一個短句——自取其辱——是不是包含「男人有『攻擊性』是天賦神權,所以侵犯女人是自然現象」和「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動物,她之受強暴這是天意」等等意思在內。
  由於胡先生所提出的這兩個結論,問題比較多,所以要一個個問題來討論。
  這個短句重要的是「自取」和「辱」三個字。先看「辱」字吧。標語的製作者以「辱」字表達了他的立場。他認為女人衣著暴露,使男人產生性衝動,進而以暴力侵犯這個女人的身體時,這行為是對女人的「侮辱」。換一句話說,他直接地表示了對婦女的尊重,間接地表示了對施暴者的譴責。試想,有人忽然被雨淋濕了,會說出「今日為天公所辱」的話來嗎?當然不會。
  再說,如果那位標語製作者對施暴與被強暴完全無動於衷,抱著午睡醒來觀庭中公雞踩母雞的那種態度,這句短句就應該改為「得其所哉」之類的話。至於他要是認為女人是次等動物,活該受強暴,那麼短句就應該改為「自作自受」。標語卻並非如此。相反的,從這個「辱」字引申開來,我們可以說標語作者為被強暴的婦女不明文地保留了控訴權。因為受辱之後,自然有權利對那隻過度樂觀地估計了招引者心意的蝴蝶提出控訴,以便把他關起來。刑法第二二一條規定:強姦婦女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作為男女平等論的理智擁護者,我建議把該條款中的「婦女」兩字刪去。)
  那麼短句中「自取」兩個字又表達了什麼意思呢?我個人覺得,從字面看來,並不費解,只說明這「辱」是自己招引來的,以與「衣著含蓄」而受辱的情況有所區別。胡美麗先生的大文中也說得很明白,她露出肩和白皙無瑕的背,是為了「取悅」男人,無疑是一種招引。這辱,便是這種招引可能導致的後果之一。
  行文至此,對這個標語的文字已作了一字不漏的檢查。結論是:看不出它具有胡美麗先生所批判的心態。討論至此,本可結束了。然而,胡美麗先生大文中還提到「天賦神權」的問題。這個問題雖不包含在標語之中,由於胡先生對此甚是著重,不妨在結束本文之前,略加討論。
  男人對女人的「攻擊性」是不是天賦的呢?恐怕是的。男人和其他雄性動物一樣,在這上頭的確有點攻擊性,而且也非得有那麼一點不可,正如女人喜歡招引男人:事關種族的綿延與改善。這攻擊性是自然律,卻因為受到人為法律的限制和疏導,常以不同的形式出現。在金錢為萬物標準的世界上,也許傾家蕩產來追求是最高形式,但其最原始的形式並不因為人為法律的限制而完全湮滅。這就說明了為什麼總有人首冒重典的危險,還是忍不住「攻擊」異性了。(攻擊者既要受罰,當然也就談不上「神權」問題了。)我們這樣說,自然把心身不健全的人排除在外。
  人為律和自然律之間的關係是很微妙的。總的說來,人為律是以自然律為基礎,且為自然律服務的:亂倫不合優生原則,所以為絕大多數人類集體所嚴禁。但人為律只在特定的時空條件下為自然律服務,時空條件一旦消失,相關的人為律就慢慢被取消或者被取代。而時空條件演變到一定的情況,自然律就要衝破人為律洶湧而至。所以只准我招引,不准你越雷池一步,只能是某一些人的理想。

·回應與挑戰·

花冢
  胡美麗說台灣的電視標語:「穿著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是狗屁邏輯,那些不懂女性有「美麗權利」的人,才應是自取其辱。《也談招蜂引蝶》一文的作者卻認為:女性穿著暴露,「自取其辱」是可能的結果之一,而且標語中使用了「辱」字,保留了女性控訴的權利。
  對於《也》文作者的看法,我訪問了幾個女性,包括自由派的和保守派的,我所得到的答案是清一色的反對,她們認為該作者是大男人主義。我只好大笑。
  在這裡,我不想為胡美麗助陣,也不打算向《也》文作者叫陣,我只想用「不關心的智慧」出來攪和一下,以便提高我的知名度。
  《也》文說:「絕大多數的植物都生有美麗而且暴露的生殖器官,也就是我們稱之為『花』的東西。美麗之,暴露之,其目的在招蜂引蝶,以達到其受精、結實、繁衍種族的目的。」這段話,從自然現象來說,是合乎植物學家的觀察的。
  從這樣的自然現象出發,我進一步再舉稍微複雜的一種情況。我家的大院子開了幾株梔子花,花美而香氣烈,於是把蝴蝶和虎頭蜂都招來了。在幾次混戰的追逐中,虎頭蜂把花瓣沖得稀爛,把蝴蝶刺死的刺死,刺傷的刺傷,地下狼藉一片,虎頭蜂則呼嘯而去。這件事在自然界只是生存競爭的現象,談不上什麼價值不價值的問題。因為,這件事在自然界本身,並沒有什麼可以叫做「上帝的意志」的東西去命令虎頭蜂刺殺蝴蝶、侮辱梔子花。這一切只是自然變化而已。
  但是,我現在把院子里發生的事,放在人文學的領域來看,自然現象就會引出人類的「價值」問題了。有人開始同情蝴蝶,認為虎頭蜂太殘忍霸道;有人開始同情梔子花,認為美麗善良而受到侵犯,太不公平;有人開始大罵虎頭蜂,說他是流氓,準備要請消防隊員來圍剿教訓他,以表示人間有「正義」存在。另外,還有些人會開始反省,「美麗」到底是應不應該呢?「美麗」害了自己,又害了蝴蝶,她是不是有罪?還有些人會倒過來想,這世上如果沒有花的美麗,這世界有什麼好留戀的呢?
  人們這樣子想來想去,終於肯定:我們要抱住「美麗」,我們要伸張「正義」,我們要「用正義保護美麗」……就這樣,人間的價值被創造出來了。人類所肯定的「美麗」、「正義」、「用正義保護美麗」就是人文價值,這些價值在自然現象是不存在的。
  我們把「自然現象」和「人文價值」分開以後,台灣的標語把花和暴露女性的「招蜂引蝶」做一類比,這類比是否合適,就可以進一步處理了。
  讓我們拋開禁忌和神話,用知識論的客觀立場來分析。把「花」和「暴露女性」放在自然現象來處理,可以得出一組結論,放在人文事物來處理,又會得出另一組不相同的結論。比如說,人文中的「花」,就不會是純粹的「植物美麗的性器官」。「釋迦拈花微笑」,我們不能說是「釋迦拈著植物美麗的性器官微笑」。羅密歐送玫瑰花給朱麗葉,我們也不能說是「羅密歐送玫瑰美麗的性器官給朱麗葉」。這點我看佛洛伊德也不會有什麼異議。
  現在台灣的標語既然把「花」和「暴露女性」類比,認為「招蜂引蝶」是「自取其辱」,那麼這「花」就是人文中的花了。自然現象的花,無所謂辱不辱的問題,榮辱是人文現象,不是自然現象。
  至此,我們追到問題的核心是:「穿著暴露」是美麗還是色情?暴露到什麼程度是美麗?到什麼程度是色情?美麗是權利,法律要保護,不可說是「自取其辱」。色情要取締,不可說是「招蜂引蝶」便任其招引。
  最後,我們必須認清:這裡的「美麗」還是「色情」是一法律問題,不是藝術標準問題。「上空裝」是美麗還是色情,請明白規定。色狼是不會去分別美麗和色情的。芭蕾舞裝下了舞台,沒有法律的保護,美麗立刻就變成色情了。
  我們不要黛玉的「花冢」。
  我們要的是法律保護「美麗的權利」。

·回應與挑戰·

動心的自由
  敬胡美麗:

  拜讀關於胡美麗說:台灣的電視標語:「穿著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是狗屁邏輯,那些不懂女性有「美麗權利」的人,才應是自取其辱。此文後來引出了許多人不同的看法。
  本人也想提出一點看法和各位談談:花草和動物的兩性問題,比起人類要單純多了。舉例如下:「花」它盡可美麗之、展露之,但它們卻也不會拒絕任何美的蜂或丑的蝶,請問美麗的女士,你們也能如此嗎?至於飛禽走獸,它們的問題也很單純,它們兩性之間若非心甘情願,任何一方要使強用暴,大概都很難得逞,頂多也只是被「戲弄」一番,但事後也絕無「面子問題」或「官司問題」。
  但人類的兩性問題,實際上,真是複雜多了。用刀、用槍、用藥物,甚至一個人力量不足,還會招兵買馬,結夥使強用詐(動物世界可沒這些不幸吧!)事後執法機關即使將歹徒槍斃了事,但這對受害者能彌補任何什麼嗎?這是實際問題。(況且現今世界上大概只有阿拉伯等回教國家,有如此嚴的律法,但你可知他們的婦女外出是如何裝扮的?)再說,就算女人有美麗之、展露之的權利吧!但你別忘了!你無法禁止歹徒、亡命之徒有「動心」的自由啊!這也是實際問題(識時務者為俊傑)。
  最後本人認為,既然人類問題「實際上」異於禽獸、花草,那這「美麗」的處理方式也當異於禽獸、花草!甚且愚以為聰明的女子,你是否認為應以平凡或隱藏式的裝扮,來讓那些真正具有慧眼的男子找出你、追求你。不要連「意外人」都招惹了,你也不願如此吧!

·回應與挑戰·

美麗的偏見
  拜讀胡美麗女士《美麗的權利》一文,胸口翻騰忿忿不平之氣,初時勉強不以為意,哪知終日揮之不去,且在無法釋懷之下竟還凝聚成怏怏不悅的情緒。原本尚期待某位男士能挺身仗義直斥,為天下男人洗雪胡女士莫名其妙賞給我們的奇恥大辱,數日沉寂卻毫無迴響,令我益發憤慨,蒙此奇冤實已至孰不可忍,不吐便憋死的地步。
  試問:胡女士喜歡在炎炎夏日,撐把陽傘,披著一頭烏黑秀髮,露著光潔的臂膀,讓繡花的裙裾在風中搖蕩;在人群里姍姍走過,洋溢著快樂;在法治社會「愜意」地享受人生,並且覺得自己很美麗。那麼,在怎樣的情況下有人會瞪著她裸露的肩膀,「呸」一聲,說她「下賤」?逼得嫵媚動人的胡女士疾言厲色去聲明——我有美麗的權利,若認為我「自取其辱」,就該讓所有女人都來打你一記耳光。
  或許遊盪街頭的女太妹有可能會從嘴裡迸出這麼一句沒氣質的口頭禪,但畢竟她們還處於好斗的年齡,講究「看人不順眼」,而送您這麼一句。
  當然,也或許一些姿色不如胡女士、加上心理不平衡的女性,剛好撞上您落落大方、搖曳生姿地從她們眼前走過,會這麼發泄一聲。不過,這多半都是女人善妒的天性使然,倒也無可厚非。
  那麼……除了以上兩種人會略傾無禮攻擊性地暗咒一聲「下賤」外,我想,胡女士假使在早晨出門前,真會為了讓男人喜歡她,特別對著鏡子描上口紅、梳理長發,要男人覺得她嘴唇豐滿柔潤、秀髮光亮如雲,刻意地遮掩蘿蔔似的雙腿,只強調全身最美麗亭勻的肩膀,才步出家門,我——相——信,街頭出現如此一位溫柔嬌美的可人兒,在人群堆里「端莊正色」地漫步,縱使無聊男子「怦然心動」,也該知道自慚形穢,退避三舍吧!就算少數男士忍不住多瞧一眼,絕對純屬遠觀而非近褻,畢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此乃人之常情。況且某些男士可能正因為多欣賞您一眼,倒霉的話,身邊女友還因此嘟起小嘴吃醋、跺腳生起氣來,一筆帳以後終究算在我們男人身上,絲毫便宜不了,但當場千萬個不可能馬上有人就粗俗、衝動地「呸」一聲,將「下賤」吐了出來,否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台北街頭豈不人人大打群架?
  愛美,是天經地義的好事。
  胡小姐只要腿漂亮、肩美麗,儘管每天去穿迷你裙、露背裝,但是乍見「穿著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的標語,伸張「美麗的權利」的您,不需困惑,更拜託不要蓄意扭曲它,也聽聽我們對這個標語的解釋:
  「穿著暴露」指男女裝扮誇張,強調突出身體某一部分,逾越社會規範,使他人產生噁心或性衝動。
  「招蜂引蝶」指為某種目的,恣意搔首弄姿大作撩人狀,有敗壞良風善俗之虞者。
  「自取其辱」是警惕穿著暴露、招蜂引蝶而惹禍上身的男女將由輿論公權來制裁,不必奢想社會同情的救濟。
  我不懂的是,為什麼胡女士要偏頗地硬把標語導入一個狹義象限——大男人主義的產物——來大肆攻擊,完全沉溺於個人一廂情願歸納出的那套邏輯:第一,女人的身體是骯髒的,所以創標語的人不能、不願也不敢正視女人裸露的肌膚。第二,他認為男人有「攻擊性」是天賦神權,所以侵犯女性是自然現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動物,她之受到強暴就如同一個人出門淋了雨——樣——誰教你不帶傘,下雨是天意:男人強暴女人天經地義,只是你要小心罷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該、還能怪天嗎?
  這是什麼狗屁邏輯?
  今年夏天,你儘管大穿涼快露背洋裝,希望您有本事讓我多瞧您兩眼,最好教我心兒跳臉兒紅,這樣或許我會傾家蕩產地來追求您;若我覺得難看,頂多不過搖搖頭、撇撇嘴,心裡頭說「醜人多作怪」、「馬不知臉長」。所以,您可以放一百萬、一千萬個心,只要您真懂得遵守「自製」的義務,請盡情發揮您誘人的權利,沒有人敢欺負您,或「呸」一聲說您「下賤」,終究這是一個民主的社會。
  假使您仍日日夜夜提心弔膽齷齪的男人侵犯您,心理醫生或許可以給您些許的幫助。
  果真有不幸發生,法律自然會伸張正義,將這可恥可棄的罪犯繩之以法,這與您暴不暴露沒有任何直接關係——是強暴者犯了法,絕非您「自取其辱」。

·回應與挑戰·

美麗更要安全
  女人天生愛美,而且一輩子都在追求美,應是普遍的事實。現代的女人的確也愈來愈美,這其中原因除了服飾、髮型、化妝品的日新月異、求精求美外,同時也是因為現代的女人能走入社會賺取自己可支配的財富,能把自己打扮得更美更俏。
  然而,另一方面,女人們的「陰影」——最具破壞力的「性騷擾」——強暴案件卻也在與日俱增之中。而強暴犯最愛攻擊的對象就是——美麗的女人,愈漂亮受到攻擊的機會則愈大。因此,現代的女人在追求漂亮、展示美麗時,更迫切需要追求安全!百貨店的服飾、博物館的古董尚且需要有人看護它們的「安全」,何況是青春漂亮的美麗小姐呢?
  以此而觀,胡美麗女士在人間副刊所刊登的《美麗的權利》就非常值得商榷了,特不避淺陋「交換意見」如下:
  一、裸露(如胡文中的「露背又裸肩」)對於身材不錯的女人當然是美,但卻非美的唯一標準。或許有人更欣賞胡女士在冬天「穿棉襖」的樣子也說不定。(如許多人即認為神秘之美乃更是無窮無盡的。)
  但若從「安全」的觀點來看,裸露愈多則愈易成為「性騷擾」的目標。最嚴重的正如同胡女士所「推敲」的:「一個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產生性的衝動,進而以暴力侵犯這個女人的身體。」
  侵犯者當然沒有這種權利,但可悲的是,這卻也是因果關係的一種,故如此裸露誠不值得「鼓勵」,而須適時適地加以抑制。正如同錢財最好不要露白,免得招來無妄之災。搶錢者當然沒有這種權利,但不幸地,這亦是一種因果。又如同「裸奔者」或許認為這也是美,是他「美麗的權利」,但他就可恣意地在大庭廣眾中裸奔嗎?
  雖然愈成熟、愈有社會經驗的女人縱使裸露亦較能保護自己,但年輕無知的少女、女學生等則最不會保護自己,最易受「色狼」的侵犯。則裸露之為「美麗的權利」誠最不值得「發揮」。
  二、胡女士在該文中提到:「園裡的蘋果長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採摘。我是女人,我有誘惑你的權利,而你,有不受誘惑的自由,也有『自製』的義務。」果園若無人看護,恐怕偷的人不少,這不是能不能的問題,而是人性的問題。至於偷竊者應犯何罪自有法律裁判,但美麗的少女最好不要以蘋果自喻,女人被強暴後在生理與心理所遭受的漫長巨創真是無以言喻的。既然要強調「有誘惑你的權利」,就不能免於承擔誘惑人的一些「後果」,這其間怎會沒有絲毫關係?何必玩這樣的「火」?
  三、胡文的結語為「你若不懂,你會自取其辱。」胡女士這篇「美麗的意見」,筆者相信一般有理性的男士都會聽懂的。但可恨的是強暴犯者(特別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色狼)絕不會懂,他們的共同特徵是輕視女人、痛恨女人、不尊敬女人,甚而摧殘女人!你要他們在被誘惑後有「自製的義務」,那必定是「對牛彈琴」、「緣木求魚」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卻說我有愛入虎山的權利,而老虎有自製的義務,寧有是理?
  四、權利都是有限度的,如同自由也是有限度的。愛美是女人的天性,但絕非天性就可隨意展示自己愛美的方式。
  無限則是任性,任性絕非美麗。
  強暴案件的逐年增加可說是社會風氣愈來愈壞的指標之一,它幾乎使每一個女人(特別是美麗的女人或年少的女孩)皆活在此「陰影」之中、據統計,「害怕被強暴」成了女人最擔憂的事情之一。
  可怕的色狼甚至把魔掌伸向了無知的女童,因她們天真無邪,不識人心險惡,在毫無戒心的情況下,作案歹徒只要稍加威迫利誘,就很容易得逞。筆者的朋友曾搖頭嘆息說道:「不敢生女孩。」真是其言可悲。
  色狼的出現乃是少部分人的「品質」問題(恐無能絕滅),無關乎「自取其辱」,無關乎「美麗的權利」。
  美麗的女人,人人喜歡。但筆者願在此誠摯地呼籲,現代的女人在追求美麗的同時,絕對不要忘了更要保護自己的「美麗」,保護自己的「安全」!

·回應與挑戰·

管他什麼仁義道德
  親愛的胡女士:

  胡女士(因你不喜他人稱你「小姐」,而經幾十年苦讀,必也徐娘半老矣),我要致上最真誠的感謝,由於你連續發表之高論,使在下茅塞頓開,可由數點而言:
  一、胡女士認為女士身著少衣為美,而男人心生喜好心為下賤。令在下想到男士似乎穿得也太多了,日後當力求簡儉衣物,方得表現男士之美,當然女士必不會因此而生下賤心的(這點我可以肯定吧?)難怪亞當、夏娃會被逐出伊甸園,他們太不上道了,不知裸裎相見之最高境界,宜乎下凡受苦,此一悟也。
  二、又胡女士口口聲聲認為女性付出太多,但是男士似乎都不關痛癢。這點令我想起我每日清早出門晚上回家,勞碌賺錢給家中用,所為何來?我太大是否與胡女士一樣,或是和我一樣看著我們小孩成長而感到安慰呢?以後我要考慮一下所做,是否該喘口氣,免得累壞自己身體,多划不來。二悟也。
  三、胡女士認為,中國乃至世界之女性皆受大男人主義之薰陶而失其自立之能力,故弄破手還會哭。胡女士之高見真不同凡響,以後我教導吾女凡事必不可流淚,且最好具備會煮飯、上班做事之各種能力,且最好不要結婚,以免受罪。且日後之社會講求「人」「人」平等,男女皆然。女人不喜歡做,男人又何必做,男人不喜做,女人也不必做,到時凡事皆不相互幫助,此時年少不學些才藝,日後怎能活下去?所幸我不必見到這種日子來臨,否則一把老骨頭,怎耐幾番折磨?三悟也。
  四、胡女士又令我想到社會道德規範之無聊,人家喜歡幹什麼就幹什麼,他人管得著嗎?老子喜歡與十歲之小女孩結婚,老娘喜歡與十歲小子結合,關他人什麼事。早知如此我就不那麼早結婚,該速找個富婆才對,不過現在還不晚,畢竟高興離婚就離,關他人何事?四悟也。
  拜讀胡女士之文得四大悟,又可了卻人生兩大負擔(家庭與事業),以後無事一身輕,自己賺錢自己花。管他仁義道德,管他人生目標,興之所至,隨意而為,不亦快哉,不亦快哉。

·回應與挑戰·

十九歲的迷惑
  「親愛」的美麗博士:

  之所以用這個稱謂,主要是先表明自己的態度:我勇於承認我對異性的愛慕。我將會喜歡在夏天艷陽下、小花陽傘下頂著一頭秀逸的發、穿著露背露肩裝的漂亮小姐,我會用我最可愛的笑容來傳達我的欣賞,雖然我只是十九歲的高三生,雖然我沒有家產可以傾盪。
  如果有一天,我的資格足以勸使別人信服我的觀點,我的寫作得到必須的尊重時,我會以「人」的立場為「女同胞」們發言:結婚絕對不能作為辭退職員、助教的藉口!或許我還會把幕後那位把人當茅廁紙的主管揪出來,用我的筆權充手術刀,矯正他邪惡的「潛意識」,讓他終於敢面對自己。
  這樣,你該知道我尚是個可以教導的孩子了吧?
  但是,有些事卻依然令「後望無窮」的我感到難以言喻的困惑,我希望你能告訴我!
  打從七歲帶著棒棒糖上小學一年級,任老師擺布去唱遊、學a、i、u、e、o開始,到今日能共鳴你的作品,願意天真地對迷惑的環境伸出稚嫩的觸角,這期間,我始終尊敬我的師長,始終扮演著「好學生」的角色:留著難看的小平頭,穿著軍閥似的卡其制服、黑皮鞋、黑襪子,即使情緒壞透也不願破壞全勤的紀錄。(這種學生的「乖巧」值不值得你為他鼓掌?謝謝!)
  但是,你可知我是多麼虛偽?
  當我不巧沒躲過一些所謂大牌老師(也就是在外開補習班的老師,又稱「留一手」),儘管我心中早已千遍萬遍罵他「誤人子弟」,還是得舉手敬個禮,看著他那被名利財富泡僵了的笑臉。遇上生性冷漠的先生,眼睛永遠不向我看來,於是我得在對空敬禮的困窘或是不尊師重道的帽子之間,選擇前者,再花上半個鐘頭去平衡我受傷的情緒。否則,就得汗濕地在操場上,忍受「少數同學很沒有禮貌……」以及許許多多令人昏厥的台詞,和在七月酷熱下的焦烤。
  請問,到底是誰沒教養?虛偽的我還是令人難堪的老師?
  寒假裡,我恣意培養我頭上的茂草,每天抓著鏡子瞧著瞧著好不容易有了那麼一點長度,花二百多元買了一瓶「美吾發」,天天供給它養分,給它沐浴。配上一條飄逸的白圍巾,我覺得自己瀟洒極了,頭髮健康、清潔、野性且兼具保暖作用。不幸,我的瀟洒硬被規定要隨著寒假斷送。
  「註冊時要徹底檢查、嚴格要求服裝儀容!」教官一點也不吝惜地在升旗台上宣布。
  什麼理由他們有權要我放棄美麗?要我穿著難看的黑。襪子,像呆鳥一樣跟在人家後面走?
  老實說,我是費過一番功夫的,所以走起路來腳尖正向,腳掌內緣也成一直線,再加上我均勻相稱的肌肉,足夠我自我陶醉的了。只是限於姿勢的講求及偶爾特彆強烈的落寞,我喜歡「掉隊」,遠遠地離開隊伍,找一個陌生的小徑,悠閑地吹著口哨,或者和瞪著大眼睛的「未來主人翁」們扮鬼臉,不管他們是搔著腦袋瓜子或是露出親和的微笑,我覺得快樂、逍遙。
  風輕吻臉龐的日子,我喜歡約個知心好友,翹個課,帶點「乖乖」、飲料,上山去賞花,可以盡情地唱:「莫負大好春光。」我覺得我更年輕、更飛揚拔高、更不枉少年。
  可是,訓導主任板起臉來:「正路不走,專撿旁門左道,小過二個;曠課七節,操行扣七分……」
  天啊!德育是什麼?操行是什麼?
  在公車上我會主動讓座給比我更需要座位的人;只因嗆人的煙氣會引起肺病,我拚命掙扎著打開窗戶,讓全車敢怒不敢言的旅客得到車外清新的空氣;我盡一己之所能,喋喋不休地告訴朋友:「要愛人呀!」「要珍視愛呀!」只為了給社會保留一塊溫暖的角落,將來或許有一天那塊角落會受到妥善的開發照顧。然而為了不聽教官的話,為了想活得更精彩,我德育要不及格了,我要被退學了,被烙下「品性惡劣」醜惡的印記。更恐怖的,這枚印記永不褪色,也沒得上訴,我要背著它去求職、求生存、活一輩子!
  這叫沒有靠山的我,怎能不戰戰兢兢去扮演個聽話的乖孩子?
  我不是為了博得你的同情。今年七月我就要考大學去了,奔向另一個更自由的天空,這一切的矛盾和苦難都會遠遠地拋開,只要五月間,課一停……
  我只是不明白,我除了「學生」之外還算不算個「人」?
  如果你不反對我也是個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情操有個性的人,那麼你也應該承認我擁有「美麗的權利」,可以要求「被當個『人』來看待」,可是,渺小的我們拿什麼去要求?我們沒有鋒利的筆,沒有周密的邏輯,我們有苦水滿袋,可是我們沒地方吐!
  如果我花了三個多小時寫成的這封信,多少讓你感受到教育的偏差、不健全的人格教育,希望你看在我們如此支持你的論點的份上,執起你那支更有力、更有分析、見地的筆,給我們一點精神支援吧!感激不盡!祝
  健康快樂


"她嘴上反抗罵,但是並沒有表現出很生氣"……


前幾天和學姐看五十度小黃片,最後一幕還被學姐教育,"在西方文化中,如果女生說No是一件很嚴肅的事。女生明確說no後男生還有舉動是可以被當做人身侵犯的。"

所以在咱這兒不僅要嘴上反抗,還要"表現得很生氣",還要"眉頭一皺",還要"杏眼一瞪"。


估計還有很多男生還會想"嘴上說不要,身體卻很誠實嘛咩哈哈哈哈哈"


interesting.


題主。
我換個問法【貴公司,一個(群)男的舉止輕浮,行為隨意,不自重,經常和女的打鬧,吃人豆腐從來不覺得自己無恥,是什麼心態?是什麼樣的成長經歷讓一個(群)男的變成這樣?難道他自己意識不到自己行為表現出很賤嗎?】
附加題【貴公司,一個(群)男的舉止輕浮,行為隨意,不自重,經常和女的打鬧,吃人豆腐。閣下您,圍觀了這一切,不但沒有反思為什麼會陷自己於這樣一種工作環境中,也不反感更不要說反抗吃人豆腐的大老爺們,上虛擬網站來找人幫您指責受害者,是什麼心態?是什麼樣的成長經歷讓一個人變成這樣?】

閣下明白我的意思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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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區有驚喜。比如有人堅持認為,性騷擾的產生和施暴方的存在是沒有關係的。
了不起。您國人民的邏輯性。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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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題主最初的問題描述,截圖來自問題日誌
我的兩個反問只是修改了題述中的人稱代詞,幾乎沒有使用新辭彙。
覺得題主【出於好奇發問】同時答主【傲慢無禮/對題主不友好】的同學,您的雙重標準也是十分可笑的。

討論辯論都奉陪,答主對你的態度,取決於你對答主的態度,自己撒潑還指望別人跟你恭敬,想得挺美啊。只有論點沒有論據的撒潑就不陪聊了。範例見評論區。吃相難看。


看到這個問題我想起來我初中時候一個事。

那個時候班裡有的女生就是和題目中的一樣,男生調戲她們,她們嬉笑著躲,我當時作為一個旁觀者,和現在的題主一樣,總覺得不解,她是喜歡這種調戲呢?還是只是想要用嬉笑的方式給那些男生台階下?我不知道到底是怎樣。

李東昊的答案里也有提到:「而有的人說打,罵,蹲下都是反抗的表現,可是在我看來這也很可能是一種調情的方式而已,如果這女生真的不願意真的生氣,義正詞嚴的拒絕並生氣發火推開那群男同事才是正常的做法。而從「該聊天開玩笑還是那樣」和「她平時也經常跟男的拉拉扯扯」這兩句話來看,我真的不太懂怎麼能看出來這個女生其實並不願意?」

而我作為一個真的非常討厭被佔便宜的女性,每次遇到這種事,都是義正辭嚴地狠狠瞪過去,直接把他們放在我身上的手拿開,但似乎這並沒有什麼卵用,我變成了班裡高冷沒人要的傻逼。

我在想女性遇到這種事,到底應該怎樣做才好。嬉笑著反抗男同事,又被人說賤;義正辭嚴地狠狠拒絕,又被人說高冷,卧槽做個女的怎麼這麼難。


本來只想圍觀的,但是看到 @李東昊的回答:李東昊的回答,我承諾專門寫一個答案回復他。這本來是個多說無益的問題,所以本回答會擇日匿名。

首先我還是回答一下這個問題本身。題主使用了一個強姦犯經常掛在嘴邊上的邏輯:「她反抗不夠呀,說不定是自己願意的,原因是她賤呀」——是呀,強姦犯也是這麼想的。

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有些人不會拒絕,有些人聽不懂別人的拒絕。「強姦」自然是個極端情況,稍降一等級就是職場性騷擾。性騷擾事件中,騷擾方是過錯人,一如強姦案件中,強姦犯是過錯人——如此簡單的道理。不知道題主會不會認為被強姦的受害者也有錯?(可能題主也確實會這樣認為)

其次, @李東昊言及在他眼裡這樣的行為叫做「調情」(這其實也是強姦犯邏輯——當然我不是把這位答主類比作強姦犯),並且回復說:

不喜歡主動摸男同事就表示不喜歡被摸嗎?調情一般不明言,除了直接說「來摸我吧」以外,還有什麼方式來表達這個意思?不會拒絕的情況確實有,問題是你不會拒絕至少不會主動接近傷害你的人吧。

——我認為李東昊答主在其人生中必然是沒有經歷過類似的事情,因此我決定跟他普及一下許多女性的基本心理。


@李嫑嫑的答案中舉了一個中學時目睹女同學被小混混騷擾的場景:

你描述的這個場景我也遇到過,我上中學時班裡一個混混把一個女同學逼到樓梯口進行一個後抱,女同學蜷縮在地上,那混混就從她後面摟抱。我當時正好在樓梯口掃衛生,我看到了就大聲喊了一嗓子問他在幹嘛,他看到有人就收手了。而女同學當下罵過他,但也好像並不是很生氣,因為我印象中她當時也嬉皮笑臉過(可能是被逼無奈 第一次遇到不知所措)。

可能在很多人眼中,這就是「調情」,是「半推半就」,是「你情我願」。

——你們畢竟是too young。在真實的事件中,受害方的心理很可能是這樣的( 引自給李嫑嫑的回復):

該女同學非常有可能是心中噁心至極,但是出於種種顧慮不好直接翻臉(比如「都是同學說的太狠了是不是不好」「小混混萬一報復我怎麼辦」「翻臉跟平時人設不符」「平時跟這個人關係還行,他可能也就是跟我鬧鬧,直接翻臉是不是不好」)。

所以有可能女孩子只敢以「嬉皮笑臉」的方式來拒絕,期待對方能明白自己「不喜歡」這樣,以免造成尷尬。

——(你問我怎麼知道的?別問)——


女同事心理也可能同上。比如說女同事是個性格活潑潑大大咧咧的人,日常從來不拒絕別人,從來不想主動跟別人翻臉——這樣的人如果遭遇第一次性騷擾時(可能因為不知道應該如何反應)而沒有強烈反抗,之後可能也會顧慮「翻臉是不是不大好?說兩句住手,護住身體的主要部位就算了吧

女同事還可能顧忌同事平時關係還不錯,因為一點(在男同事看來的)「小事」——不可否認能做得出這種事的成年人,必然是對性騷擾不以為然的——而直接言辭激烈的反抗是不必要的

至於李東昊答主所說「問題是你不會拒絕至少不會主動接近傷害你的人吧」——如果辦公環境不大,平日抬頭不見低頭見,想避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非你跟對方直接「絕交」,問題是職場中直接「絕交」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且不要說職場,就是中學同學關係中,能做到因此絕交,對於少年之間單純的人際關係來講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你問我怎麼知道的?別問)——


性格軟弱的人比比皆是甚至在網上冷靜分析這類問題時態度堅決辯口利辭之人,在現實生活中遭遇這類事件時,第一時間的反映很可能也做不到堅決狠厲的把自己「不喜歡」的態度傳達給騷擾方

——(你問我怎麼知道的?別問)——


題主說的女同事,很有可能在內心中非常困擾這件事情,也痛恨自己的性格拉不下臉把問題說清楚,更痛恨為什麼第一次發生的時候沒嚴詞拒絕此事以絕後患——導致如今想開口拒絕,都只能延續以往的套路,以開玩笑的方式來表達我認為一個正常的成年女性,沒有人會喜歡男同事有事沒事就湊過來摟摟抱抱上下其手,又不是特殊服務業的工作場所

所以女性朋友們,性騷擾這種事情,很可能起初男同事們只是以曖昧和開玩笑的態度、不直接碰觸某些人人皆知的敏感部位(比如他們不會一上來就摸你大腿)——請記住在第一時間嚴詞拒絕,請態度嚴肅的告訴他們:「我不喜歡,請不要碰我,在我的概念里這屬於性騷擾,如果再有下次我會翻臉」。

以免陷入題主女同事的境地而無法自拔。更以免碰上題主這樣的男同事跑到網上來說你「賤」。

PS: 如果不幸陷入此等泥淖,趕快換個工作吧。吃一塹長一智。


首先我想要說的是,即使這個女的同意,這行為依舊是性騷擾,而且不僅僅是對這個女士,是對所有在場女士的性騷擾。
可怕的是你們之中沒有人意識到這一點,沒有人說出來,沒有人覺得應該收斂一下。
至於這個女士為什麼會這樣,我能夠想到的回答依舊是悲觀的,可能她從小就受到性騷擾,比如說來自同學,老師,甚至親屬,家長,使得她對於自我的判斷出了問題。
或者她就是在你們單位受到多次騷擾,沒有人管,才變成這樣的。
當然,也有可能她就是個聰明,善於利用自己的女性特徵作為武器生存下去的人。
無論怎樣的解釋,這樣一個場景是不應該在工作場所出現的。


讓我們走進一群施暴者和圍觀者的內心世界,見識下什麼叫無恥和冷漠!


背景:我們班也有這樣一個女生,她是單親家庭(我後來才知道),她交過6個男盆友和很多個男的曖昧過,她特喜歡跟別人講她的感情故事,特別缺愛的那種,舉止也很輕浮,經常跟男生打打鬧鬧的那種。然後我和她是同桌,也經常和她打打鬧鬧,她還經常和我講她的前男友怎麼強吻她啦一起去玩啦balabala....連她什麼時候大姨媽都和我講,當時我和她旁邊的男生特喜歡逗她,還拿她的事到處講,到後來我們班的男的女的基本上談到她都是一臉嫌棄,換教室也沒人願意和她坐。後來我和她關係有一段時間特別爛,她脾氣特爛,動不動就打我。有一天,我們倆吵起來,她把我的書推到地上,我直接把她桌上的書全推倒,然後就徹底撕破臉了。當時全班都討厭她,經常拿她開玩笑,還有個男的(屬於大哥那種,後面還會提到他)說她胸大,說她胸大,叫她拿來摸下。後面這段時間我冷靜下來後覺得自己特渣,她一個女孩子我還拿她的事到處亂講,慢慢覺得那些男的行為特噁心,她其實人挺好,有什麼東西都會分享,對朋友特好,我慢慢懂了她之所以有那些行為是因為她想融入別人的環境,她跟別人講她的私事是因為她想讓別人也講,通過這種方式建立關係,因為她處於弱勢,她對這個環境妥協了,而且她是單親家庭,特別需要友情,她就一次一次的通過貶低自己,一次次的做出讓步,男的對她動手動腳,她也一次次妥協,希望自己至少能和別人聊天,有一點點『朋友』的感覺。想通了以後我特愧疚,於是對她很好,經常在舍友前說她的好話,因為我在班裡很有聲望,很多人都特別愛我,我對她很好讓一些人很不爽,他們要我離她遠點,但是我一直沒變,還是對她很好。當時有個女生,叫我都是喊男神,我們做課間操完的時候要上樓回教室,她每次都要跟在我後面用手拉我腰兩邊的衣服,要我和她一起上樓,我和那個女的好後,她也要這樣,然後她直接把那女的拉開,然後站我後面,從此後她不再叫我男神都是直接喊我名字。還有上面提到的那個大哥,他對我也特好,見面一定要和我握手,有一次他對她動手動腳的,很多男的在起鬨,當時我在後面,我直接拽他的肩膀把他拉到我後面,對他說你TM別動她,然後他雙手合十彎著腰說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從此他見我也特尷尬。然後她女的對我也特好,經常在教室說XX,我愛你。然後她特黏我,要是那個女的和我舉止親密她就不爽,比如有個女的用兩隻手挽住我,她就過來扒開,我一般都無所謂當發福利。她還經常問我她是不是我最好的朋友,一定要我說是她才罷了。她就是很典型的題主問的那種女生,她特沒安全感,走個小黑路就嚇得要哭,特別缺愛那種,喜歡和男的打打鬧鬧,我覺得很多時候我們都把這種人當作笑料一樣,即使知道自己是錯的,也沒人敢站出來,犧牲品一樣的,其實這有多少是她的錯呢?跟著大家一起嘲笑她就好像成了一件朋友間一起做的事情一樣,然後一起在背後說著她的壞話,就好像有種快感,但是如果要站出來維護一個被大多數人孤立的人,需要很大的勇氣,堅持做自己覺得對的事情就好了。手機打的好累啊給點贊吧親~~


因為她哪天真的生氣了,你們會說「聖母,矯情,玻璃心,不就開個玩笑嗎?這都開不起?心眼太小太敏感。你是不是有被迫害妄想症啊?蒼蠅不叮無縫的蛋,怎麼就騷擾你不騷擾別人?還不是你自己不自尊不自愛不自重嗎?誰讓你穿弔帶裙來上班的?哎,我看你還是忍了吧,這種是事情鬧大了,對你也沒有什麼好處,我們都是為你好!為你好!」(??ˇ?ˇ??)

PS. 我預感明天一早起床,我上面說的這些都能在答案區和評論區集齊。明天起床我來收割。


我比較擔心題主你因為定義那個女士下賤,以後你心安理得的加入成為他們中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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