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真的誰也不愛,只是愛自己嗎?

前些日子看到一篇文章,看完後自己的世界觀馬上就變了,覺得人世間根本就不存在愛,比如情侶之間的愛,母愛,父愛,人與人之間奉獻的愛,這些只不過是愛自己而已,但是這樣的話,我們之前的母愛,父愛,愛人之間的愛又算什麼呢?看完覺得這篇文章說得挺對的,挺有道理的,但如果真的像文章說的那樣,世間不就什麼愛都沒有了嗎?但自己內心還是覺得存在的,真的很矛盾,麻煩大家為我解答,我都快被這個問題困擾死了。文章如下:

佛陀曾遇到這樣的事:有一天國王來到佛陀跟前聽法,並開始練習內觀,而通常在家中只要有一個人開始學,慢慢地,法就會影響到家中其它的人。

逐漸的家中所有的人都在練習內觀,而皇后瑪麗也成為一位很好的修行者。他倆常在皇宮裡同一個禪房練習

有一天內觀之後,國王問皇后:「若有人問你,你最愛的人是誰?你會怎麼回答?」

她說:「我內觀的時候,同樣的問題也浮現出來,我發現其實除了自己,我誰也不愛。」

國王笑著說:「好極了!我也有同樣的問題,同樣的答案。」

於是他倆相偕去見佛陀稟告他這件事。

佛陀說:「說的好!說的好!這是走出痛苦的第一步,當一個人開始發現這個問題癥結所在,就可以走出問題,解決問題,否則一輩子都活在想像中。

我愛我兒,愛我妻,我愛我夫,我愛這,我愛那。」

其實你誰也不愛,你只愛自己;愛自己的慾望、希望、夢想。

我愛這個人是因為我期待他能實現我的理想,一但他的行為與態度與我所要的背道而馳,所有的愛就消失不見,所以我不是愛別人,而是愛自己,只要能認清這點,就很容易去除私念,就能夠走出以自我為中心的習性,所以這是內觀者第一個重要的體會

我們常在許多時候感嘆,世間沒有完美的愛戀與情人,卻忽略了自己要的到底是人還是神明;常常希冀著完美浪漫的戀情,卻忽略了浪漫和現實難以兼容的部分。

我們常常愛上了感覺,愛上了默契,愛上了浪漫,卻不一定愛這個人,孰不知你該愛的是因為他是你的選擇。

沒有人生來是完美無缺的,如果你真的愛上一個完美無缺的人,那麼在往後的相處日子裡你們還有什麼成長的空間呢?

問問自己? 你愛誰呢? 是否將愛自己的行為投射成為愛他人的念頭!

這就是我看的這篇文章,人真的是誰也不愛嗎?愛別人只是把愛自己的行為投射成為愛他人的念頭而已嗎?如果真是這樣,那世界不就不存在愛了嗎?不就都是愛自己而已了嗎?拜託知乎的朋友幫忙解決,我快崩潰了。


想答一下這道題。
故事講得很好,佛陀的教誨很對。但故事裡說的「只愛自己」和我們通常說的「愛別人」,是在兩個完全不同的角度上講事情。前者是旁觀者的角度,後者是參與者的角度。在各自的角度上都是對的,但是把兩件事混到一起,形成一種語義學上的對照關係,就產生了題主現在的困惑。

我理解故事裡說「其實你誰也不愛」的意思是說,你眼中的他人,都是自己內心投射的幻象。所以表面上你愛這個人,其實愛的不是「他」這個人,而是你內心的慾望。這是對的。而且我還可以說得再極端一點,不要說愛一個人,我們甚至連純粹地「看到」一個人都不可能完全做到。
這個圖大家都是看過的了:

你看到了什麼呢?少女?老嫗?現在的學生都很機靈了,他們看到就喊:「兩可圖!」
所以你看,同一幅圖,我們已經看出了三種花樣。如果沒有我們,這幅圖只是一堆彩色的像素點,本來什麼都不是。之所以現在被看成少女、老嫗,或者兩可圖,都是我們的投射。準確地說,在這一刻都是「你」的投射。你為什麼把它叫做「兩可圖」?因為從中感知出兩種不同的視覺效果,也可能在別的什麼地方學到過。你用你的感知覺,連同過去的人生經驗,在為這堆像素點賦予意義。
我們是在看這個圖,但是看這幅圖的過程我們也是在代入自己。

生活當中的每一個場景當然都不會是兩可圖——它們是N可圖。
切入和理解生活的角度,遠比一幅圖複雜許多。同一樣東西,每個人看到的都不同。甲之蜜糖,乙之砒霜。更不用說是對一個人。你眼中的每一個人,你以為是在客觀地看他/她,其實是在用自己的經驗建構他/她,投射他/她。最常見的例子就是,你和你的朋友看到同一個人的感覺可能相差很遠,你驚為天人,而他可能並沒有留下特別的印象。你們甚至覺得彼此看到的不是同一個人。所以你知道,你愛這個人,並不是「這個人」散發著什麼客觀的魅力,而是他/她在這一刻激活了「你」的一些東西。你選擇讓自己看到了這個人的這副模樣,你選擇讓自己愛上了你看到的這副模樣。
我做了很多年心理諮詢才知道一個道理:誰也不可能看到別人真實的內心。當然,這本來應該是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可知道和知道不一樣。我現在的理解是,每一個人跟別人打交道,某種意義上都在「自說自話」。我得到的一切他人的反饋,都必須通過自己的審查才能發揮意義。比如我問:「你覺得我這篇文章寫得好嗎?」你說:「寫得好!」我很開心,似乎被你鼓勵了。但其實從我的角度來看,我選擇相信這個反饋,這裡面已經潛在地有了一層我的態度。在另一種情況下,比如,我自己對文章缺乏信心,你給出同樣的回答,我可能就會想:大概你只是出於禮貌才那麼說吧!再假設有好多不同的讀者,他們給出不一樣的反饋,那我相信哪一種,不信哪一種,分別給予何等的權重?這些都由我來決定。最終我聽到的聲音,一定是我選擇聽到的。——所以,表面上是「你」鼓勵了我,實則是我自己在鼓勵我自己。我和你的互動,只不過是利用你,給到我想獲得的反饋而已。

這大概就是所謂「只愛自己」的緣由。每個人從終極意義上來說,都是在自己的世界裡一輩子孤獨地打轉。這種看法,當然相當消極,並且也相當形而上。如果你投入到生活本身,你的「感受」完全不是這樣。事實上在前面的說法里,我們已經把「感受」拿出來,作為一種客體對象來討論了,所以能上升到哲學或者意義建構的層面。但現實的生活是怎麼樣的呢?你只要說:「寫得好!」我就美滋滋的,覺得這是很有意義的互動,覺得你給了我很大的支持。我的感受是實實在在的。
這就好像足球愛好者們踢球踢得熱火朝天,有一個人在旁邊看:「你們這個輸贏有什麼意思呢?也沒有錢,也沒有別的好處,而且反正跟職業運動員比起來都是渣。」他說的是對的。
但他是觀眾。他之所以這麼理智,是把「踢球」當成一個對象來研究。真正踢球的人根本不在乎這些。他們當然也明白這些東西(很多時候,旁觀者以為只有自己看破了這些,真未必),但是踢起球來誰還那麼想?一個人踢球的時候,「踢球」這件事對他來說根本不是一個可以和自己分開的「對象」,它已經構成這個人當下的存在狀態本身,或者說就是這一刻的他「自己」。他在這一刻「踢球」(作為一個主體),便不可能同時分析「踢球」(作為一個客體)。你怎麼可能既做球員,又做觀眾呢?每時每刻,你都必須有一個自己的位置。做觀眾,就隨便理智;就球員,就儘管嗨。
心理諮詢師這份職業不好做,是因為時時要以旁觀者的視角觀察自己與來訪者的關係。他需要經歷這段關係,又不能捲入這段關係。但是在一段現實的關係里,參與者就是參與者。A覺得自己愛著B,這份愛對A來說就是真實的。B感覺到A愛著自己,這份愛對B來說也是真實的。旁觀者可能竊竊私語:「這算什麼真實?這是他們各自慾望的投射」,這話是對的。但所以他們是旁觀者。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回答清楚這個問題?

最後說回佛陀這種故事。我對這種故事的感受有點複雜。寫故事的人當然很聰明,也有那麼一些點化開悟的用心,但是很多時候呢,故事裡的道理也會被我們用作逃避生活的理由。關鍵是看誰來用,怎麼用。我非常喜歡一個說法,叫「歷劫」,意思是說,就算這些紅塵劫數都是空幻,你也必須經歷一遍才能領悟。這是不能跳過去的,就像打遊戲你不能看完開場動畫就去看片尾動畫。《紅樓夢》其實就在講這麼一個歷劫的故事。你看故事的結局一開始已經註定了,一切痴纏都無意義,和尚道士一直笑人執迷不悟。但是執迷不悟就是執迷不悟,不走一遭,怎麼會真的通透。


因為真正的去愛別人並不是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情,它不是一種「自以為十分鐘愛」的表現。真正的愛別人一定是建立在真正的愛自己的基礎上的。
我認為,真正的愛別人是存在的。當自我充盈,自己足夠愛自己的時候,一個人是可以並且有能力再去愛其他人,這份充盈的愛,不是虛假,可以不計較得失,不需要以此作為完善自己或者改善自己心情情緒的方式。
之所以這種情況很少見,是因為我們很多人,連真正愛自己都做不到,那就更不要提真正的愛別人了。很多人是因為不愛自己,所以借著「愛」的名義對別人好,希望對方愛自己,以此來彌補自己對自己愛的缺失。通過愛別人來愛自己的現象很常見,比如「我都已經對你這麼好了,你為什麼不知道珍惜」,「他再也找不出像我這樣對他好的人了」,「我為這個家/你犧牲了這個那個,你就不能多體諒下我嗎/就不能也讓步一下嗎?」等等,就是典型的例子。他們非常希望通過自己的奉獻,獲得對方的珍惜,以此來讓對方對自己更好。即使不少人會說自己的付出是不計回報的,但是當對方真的辜負自己的付出時,他們真的可以不怨恨,不後悔?如果一開始他們就知道自己的付出是沒有回報的,他們還會這樣付出嗎?我相信這世界上有可以回答YES的人,只不過他們太少太少了。更多的人,是借著「愛」的名義索取「愛」的。
為什麼要這麼做?因為愛自己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需要別人來愛自己來建立自己的自信自尊自我認同,建立自己對自己的判斷和價值。這也是為什麼當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很多人要死要活,並不僅僅是因為失去這個人,還因為也同時失去了對自我的認同。
為什麼愛自己不容易?聽起來愛自己好像並不是很難的事情。很多人愛自己的方式都讓其他人厭惡了。我覺得這是因為混淆了「自愛」和「自戀」。
愛自己是一個艱難的過程。如果你是一個旁人,會愛這樣的自己嗎?很多人喜歡外表漂亮,身材健美,氣質非凡,意志堅定,開朗樂觀,明辨是非,學識豐富,見識獨特,有責任有擔當有理想有抱負有眼界有能力,既能照顧好自己,還能去關愛別人,舉手投足都流露迷人的氣息的人。你也喜歡這樣的人嗎?但你自己是這樣的人嗎?真正愛自己,就意味著我們要經過各種努力和磨難,成為自己愛的人的模樣。而自己外表猥瑣,性格扭曲,見識狹隘,推卸責任,還不思進取的樣子,是你會發自內心愛的樣子嗎?有些人是後者的樣子,卻還自己覺得愛自己,那不過是自我欺騙,是「自戀」,而不是「自愛」。再怎麼騙得了別人,也沒法在內心深處騙得了自己,所以對自己的愛一定是不滿足的。那麼他就有可能通過各種方式獲得別人的認同,來彌補自己對自己的愛。這種情況的愛,必然是題主所困惑的,因為他的本質還是通過愛別人這種形式,來達到愛自己的目的。因為改變自己或是真心認同自己太麻煩了,太辛苦了,所以還是找個人去付出,讓對方愛自己,這樣就省卻了自我修行的考驗,還能收穫愛了。
而一個真正愛自己足夠的人,他不會祈求愛,他的愛是充盈的,有足夠的能力完善自己,還能去付出而不計回報給別人。只不過我們太多的芸芸眾生,終其一生都只是平凡的尋愛人,終其一生都達不到這樣的境界,也就會覺得這樣的感情和這樣的人是虛無縹緲的,或者乾脆就否定這種可能性,而為自己的弱小證明其合理性。
P.S. 我自己並不認為一個人為別人付出而希望能有回報的行為是低下的。這也是他們完善自己的方式,只要沒過分綁架別人。因為我們都不完美。


佛學中,認為凡人的「愛」這個概念,是虛設的。所謂虛設,就是「以為有,其實是完全依附其他東西的,它的本質無從談起,至少不存在一個純粹的這種東西」。——有脫離物質、脫離長相、脫離性格、脫離我、脫離激素、脫離需求的一種純粹的東西叫做愛嗎?

「愛」的發起者,是「心」,而「心」無形無相,只能在種種預設條件下,才有穩定的狀態。

比如,假如有一天,你告訴父母你是同性戀——那麼父母一直以來對你的所有「心」,都會在這個新條件下解構重建——衍生出來的「愛」,也再也不是一直以來的愛,甚至不會再衍生出愛。

作為更嚴密的推理分析,楞嚴經開篇就是七處征心——從內外中間等七個地方論證心在哪裡,結果只得到一個結論:能覺能知之性,即為心,而心什麼地方都不在。(放在現代科學來看,是說人的意識或情感情緒,實際上是一大堆東西的體現,比如大腦、淋巴系統、激素、胃液、小腸氣、共生菌、視力、聽覺、觸覺、濕度、溫度、光、雜訊……我們的喜怒哀樂與高級思維,永遠不是單純存在的,它是這麼多東西的綜合體現,就好比壽司卷,我們所看到的所以為的,只是這麼多東西投射到「我」這個截面上的「相」,讓我們以為是「我以為」「我覺得」。)

從心而來的愛,在佛學中,又叫做「染」,因為它是基於感官、激素、觀念、思維等多重因素誘發出來的可以干擾原本身心狀態(理性狀態)的立足於身體的心理狀態罷了(把胸腺割了,愛的狀態就去了一大半兒)。

換句話說,人是活在自我感知里的動物——誰也不能推翻「我們不過是營養液里一堆插著電線的大腦」這一假設……

事實上,連愛自己都無從談起,人只不過是向著順應自己某方面需求的方向而思考和行動罷了。

至於這篇文章里說的「愛自己」,其實只不過是逆向心靈雞湯,無非是希望大家多多獻出不求回報的仁慈~

原始佛教,實際上就是對人心構建的世界的終極絕望,絕望到連悲傷都沒有了,甚至對凡人絕望後的得過且過都絕望了,不消極不積極,也就是「見佛之前穿衣吃飯,見佛之後吃飯穿衣」——痛苦沒有解法,只能連帶快樂一起止熄。
後來衍生的大乘佛教,就把止熄稱為極樂。
為了止熄「苦」,所以止熄「樂」;
為了止熄「樂」,所以止熄「我」;
為了止熄「我」,所以止熄「我執」;
為了止熄「我執」,所以止熄「我所擁有」
——據此,提出了「慈」和「悲」的理念——慈的意思是給他快樂,悲的意思是除他痛苦。也就是說,只從社會需求的現象層面來關懷眾生,幫他們快樂地活在自己的幻象中(入世有菩薩保佑、出世有十方凈土)——而出家人自己的內在,實際是通過觀察這些「相」,拋棄「我」「我執」「我所擁有」,也就是「舍」——平等的意思,從而住於終極絕望後的寂靜。
(所以勾引修行有成的人幾乎是不可能的)

因此,如果題主是青春期,而且家庭完整,那麼還是盡量不要接觸過多涉及靈性的文章,甚至雞湯。幻境里的幸福也好,幻境外的寂滅也好,都只是人度過一生的方式罷了。
如果題主人到中年,諸般都已妥當,那麼可以考慮考慮開始思考人生,理解世界——但是要知道,地獄門前僧道多,修行之路處處魔障,一不留神就可能身陷地獄(象徵意義上的),破一個心魔都可能要幾輩子時間……總之要有心理準備。

最後呢,西方世界對這個問題的探討,一直都沒有定論——人到底是利己的動物?還是非利己的動物?不過多數人還是覺得利他只不過是利己的另一種表現形式。

順帶一提,是否有輪迴,並不取決於你相信有神論還是相信無神論,更不取決於你信佛還是信耶穌——而是取決於你是否有「我」的概念,並且是否有「我執」,並且由「我執」而堅定地求取「我所擁有」——比如阿凡達,凡人視角來看,無疑那就相當於轉世。
但是,他僅僅是意識被傳遞了,在佛法看來,那已經不是他了,因為外星人身體的神經、激素、食物等等「色」(五蘊的色蘊),無時無刻不在重新帶給他「受」「想」「行」——不屬於地球人的受和想,更不屬於地球人的行。從而重新構造了他的「識」(五蘊的受蘊、想蘊、行蘊、識蘊)。
再比如計算機,我把小米3的數據一鍵轉移到紅米,無論桌面圖標相冊瀏覽記錄全都一模一樣——那麼,難道我能認為這個紅米是曾經陪伴了我許多個月的小米3嗎?——而如果數據自己有「我」的概念,那麼他就會這麼認為。

所以,止熄沒完沒了輪迴的方法(止熄輪迴是為了止熄苦),就是止熄「我」,客觀地知道「我」,是從肉身個體來設定的概念,並非真正存在的東西,只是對真正存在的某些東西的某種認知,而且這種認知是一切痛苦的根源,並且痛苦是無止境的、隨無常而來的、必然的。
所以為了解脫,而吧啦吧啦推回去,就是佛法的修行。

我佛慈悲。


故事出自《巴利三藏·經藏·相應部·果薩拉相應第三·瑪麗嘎經第八》(SN 3.8: Mallikāsutta)巴利語原文如下:

Sāvatthinidāna? Tena kho pana samayena rājā pasenadi kosalo mallikāya deviyā saddhi? uparipāsādavaragato hoti. Atha kho rājā pasenadi kosalo mallika? devi? etadavoca– 「atthi nu kho te, mallike, koca??o attanā piyataro」ti? 「Natthi kho me, mahārāja, koca??o attanā piyataro. Tuyha? pana, mahārāja, attha??o koci attanā piyataro」ti? 「Mayhampi kho, mallike, nattha??o koci attanā piyataro」ti.

Atha kho rājā pasenadi kosalo pāsādā orohitvā yena bhagavā tenupasa?kami; upasa?kamitvā bhagavanta? abhivādetvā ekamanta? nisīdi. Ekamanta? nisinno kho rājā pasenadi kosalo bhagavanta? etadavoca– 「idhāha?, bhante, mallikāya deviyā saddhi? uparipāsādavaragato mallika? devi? etadavoca?– 『atthi nu kho te, mallike, koca??o attanā piyataro』ti? Eva? vutte, bhante, mallikā devī ma? etadavoca– 『natthi kho me, mahārāja, koca??o attanā piyataro. Tuyha? pana, mahārāja, attha??o koci attanā piyataro』ti? Eva? vuttāha?, bhante, mallika? devi? etadavoca?– 『mayhampi kho, mallike, nattha??o koci attanā piyataro」ti.
Atha kho bhagavā etamattha? viditvā tāya? velāya? ima? gātha? abhāsi– 「Sabbā disā anuparigamma cetasā, nevajjhagā piyataramattanā kvaci. Eva? piyo puthu attā paresa?, tasmā na hi?se paramattakāmo」ti.

在舍衛城,有一天,果薩拉國巴賽那地王和皇后瑪麗嘎站在宮中的陽台上俯視土地,他問她,「瑪麗嘎,對你來說,在世上是否愛過任何人勝過愛自己?」「大王,對我來說,我沒有愛任何人勝過愛自己。大王,對您來說,有愛什麼人勝過愛自己嗎?」「瑪麗嘎,對我來說,有的。」

那時,果薩拉國巴賽那地王下樓後去見世尊。抵達後,向世尊問訊,接著在一旁坐下。坐好後,問世尊,「尊者,我與皇后瑪麗嘎一起在宮中的陽台,我對她說,『瑪麗嘎,對你來說,在世上是否愛過任何人勝過愛自己?』,她回答,『大王,對我來說,我沒有愛任何人勝過愛自己。大王,對您來說,有愛什麼人勝過愛自己嗎?』當時我回答,『瑪麗嘎,對我來說,有的。』」

佛陀了解此事後,說出偈頌:「用心遍巡各角落,無處親愛勝自己,他人亦最愛自己,故自愛不應害他」。

聖典中記載,皇后瑪麗嘎先成為了佛陀的在家弟子,並逐步引導巴賽那地王接觸到佛陀的教導,並最終使得國王也成為了佛陀的弟子和護持者。而並非如題主轉述的故事中那樣,「由國王學習內觀,然後影響了皇后瑪麗嘎,並在此話題的交談中給出了相同的答案。」


回到問題本身。這段經文並非在說,「人只愛自己」,而是在說,相比於所有愛的對象中,最愛的是自己,其次是他人。


這並非是矯情,而可以是靈性覺醒的一個開始或者是種子。
首先恭喜你,接觸到這個世界的真相之一:對每個人來說,最真實的只有孤獨和死亡。

回想一下,就算你認為你最有同情心的時候,你能真的感受到別人的感受嗎?你只能感受到你的同情罷了,卻不可能真的有切膚之痛。感情和愛都是基於感受產生,你感受到的感受,全都是基於自己的感官,那你怎麼談的上理解別人,因此人都是孤獨地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喜歡也好,愛也好,同情也好,其實並沒有什麼神秘,他們之間的規律早就被心理學家們研究得比較明白了。只是我們給它們過度美化以及披上了神秘的面紗罷了。

那世界是否因此冷清,悲觀,沒有生活的意義呢?
這是幾千年來所有最有智慧的人都在探索的問題,是三大宗教的核心問題。宗教最大的作用就是在你看破了人的孤獨的本質之後,給你提供一種支撐,這個話題就太大了。簡單說答案,就是,當認識到人的孤獨的本質,感受感情的虛妄之後呢,你會有機會打破自我的疆界,感受到一種「大愛」,這樣的大愛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名字,但是確實世界上大部分將生命奉獻給公益,人類的人的精神支撐,是歷史上各個聖徒的指引和力量源泉。

最後,了解到愛的膚淺並不可怕,相反,這種孤獨感才是你走向自我完善的基礎,使得你能夠帶著這樣真實的孤獨堅強地生存下來。
補充一下,人活在世,感受也好,愛也好,就像吃飯睡覺一樣自然,也是人的需要,我說的虛妄不是說它不存在。而是人為地給它的過度美化賦予地各種意義的虛妄。
它們只是像餓了要吃飯,困了要睡覺一樣,簡單,自然,但並沒有各種超越的意義。


這篇文章說的不是「人只愛ta自己」,說的是:很多人誤以為自己愛別人,但實際上愛的是自己腦補出來的虛幻的概念,因而碰到真相的時候,人就會因自己錯誤的認識而陷入無盡的苦惱。因此只有將自己的思想解放出來,停止將幻想投射到對方身上,才能去愛真正的對方。


謝邀。

《無量壽經》上講:「人在愛欲中,獨來獨往,獨生獨死,苦樂自當,無有代者。」

其實豈止是愛欲呢?生、老、病、死,哪一項是別人能夠以身代之的呢?「愛」與「不愛」,太過狹隘,世人往往執於愛而失於愛。世俗的愛,又常常失於盲目,太過熱烈,所以常常由愛轉害,因愛生怖,變恩成仇,因愛欲生出貪、嗔、痴三毒,自尋煩惱。

愛是有門檻的。不是你收養個流浪貓狗了就是愛了,也不是你溫聲細氣給人讓座就是愛了,更不是你看見個嬰兒內心生出喜歡就是愛了。天生天養,天耗天殺,都算是大道的「愛」了。要想做到真正的愛人敬物,就必須得明道。明道之後,知道了萬物本為一體,生出慈悲心,從大道出發,剔除主觀妄動,才不會失之偏頗。

對於迷迷糊糊的普通人來說,情仇愛恨,傷心傷身,沒完沒了,傷己傷人。別說愛別人了,能愛好自己的又有幾個人呢?

先學會愛自己,和自己達成和解,再說其他的吧。


以上。


愛自己是愛別人的前提,連自己都不愛的人,又怎麼會對他人坦誠相待呢?愛是一個互動的過程,單方面的愛是不成立的,我們總是認為自己情感投入不足,或許是你根本不理解他愛的是誰?


人就是這樣噢,自我都無法滿足,哪有餘裕真正去愛別人。人首先是「私」,需要搞定自己。那種程度的愛,翻譯一下就成了「我想要」,而不是「我能愛,我能給」
人的那種愛,不是無條件的。如果無條件,就會無差別的愛一切人。如果有條件,這個條件是什麼?就是自己的好惡和慾望。

能愛人的,是心力五百以上的人。那種愛是大愛,不是私。不會說我只愛你,而是愛世界,愛一切


沒錯,我只愛我自己。
——基因


「愛自己」和「愛他人」其實是可以並不矛盾的哇。之所以矛盾,是因為把「自己」看得太小了。

如果把「自己」,只是看成當下的,孤獨的,隔絕的自我,而把這小小的我之外,都劃為他人。甚至把自己和他人關係陷入 win-lose 的 battle ,那自然「愛他人」就成了對「自己」的背叛。而愛自己,就意味著對他人的防備、利用、貶低、輕辱。

然而,我們總可以把「自己」擴大一點點。

首先,我們試著把「未來的自己」放進來。未來的我,毫無疑問是我,是吧。而一旦把未來的我放進來,就會發現,當下的我對「對他人的防備、利用、貶低、輕辱」,固然能讓當下的我更多收益,然而「殺人者,人恆殺之」。當下的我固然爽了,未來的我就慘了。

再者,如果我們不考慮與他人的互動。僅僅考慮「我自己」。如果不考慮「未來的我」,那對於此刻的我來說,及時享樂可能是最好的選擇。如果我有金錢,有美人,有美食,有美景,為何就不能「但願長醉不願醒」呢?我為什麼就不能縱情、縱慾、縱歡呢?只要今天爽了,管它明天洪水滔天。

如果只考慮當下的我,那上面的觀念其實是沒錯的。然而一旦考慮到未來的我,及時享受的放縱和享樂,就成了對自己的傷害。是犧牲長久的喜悅幸福,而獲得一時的歡愉。

在上面,我們已經把自己放大了一點點。從此時此地的「我」,連接到在時間長河裡的無限多個「我」。然而,我們嘗試把「自己」,再往外擴大一點點。

比如說,擴大到我們的兒女。

紀伯倫有一首詩,大致是說當我們考慮到兒女的時候,我們要考慮他們只是藉助於我們而來到這個世界上的獨立的生命。這個說法,在當考慮我們讓兒女去成長,自由,去選擇自己的人生的時候,自然是很棒的。

然而換個角度來說:既然兒女的生命是自己的,那我為什麼要對他們付出那麼多?我把他們按照法律養到 16 歲,有給他們吃,給他們穿,讓他們不冷死,不餓死,我就盡到我的義務了。其他的管我屁事。

我想,上面的這種說法,除非一個人是的情感系統完全被破壞,否則都會很難認同。

因為,對於我們常人來說,我們總會把兒女當成是自己的一部分。

我記得小的時候,家裡吃肉的機會很少。然而每次這個時候,家裡的大人總是很少吃肉。而是把肉留給我們幾個小孩子吃。這種以彼之歡,為己之樂的行為,就是因為大人們,把我們當作他們生命的一部分吧。

如果有一天,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也會同樣會如此第把他們納入我自己的生命去愛。

現在,我已經把「自己」放大到「我「的肉體之外,獨立的人類個體身上了。然後,我可以把自己繼續放大。

中間我就不說了,我來說一個更大一些的。說把「我」放大到整個人類吧。

前天的時候,在知乎上看關於天文的話題下面的問答。問題大致都是一些「人類是宇宙第一代智能生物嗎?」、「跨星級旅行如何可能?」之類的問題。

在看到這些的時候,我內心澎湃感動。心中想到的是「我們的征程是星辰大海」。想到的是如果人類沒在點科技樹的過程中被自己玩死,終有一天,我們會衝出太陽系、銀河系,駛向那無垠的宇宙。

停。在這裡我們把片子往前面倒一點點:前面我說道「我們的征程是星辰大海」的時候,「我們」里真有「我」嗎?

顯而易見,其實是沒有的。在我的有生之年,人類近乎 100% 是困守在地球上的。而等人類真能走出太陽系的時候,我的屍骨可能都已經朽化了。更別說我的肉體,我的思想。

然而,我依然會把人類的征程,當作是我的征程。這個時候,我就把「自己」擴大到整個人類身上了。這個時候「自己」其實約等於「人類」呀。

(當然,那個時候或許都沒有「人類」了,或許那個時候整個地球都是 AI , 然而我依然會認同他們與我們人類的傳承。)

題主摸摸頭。願你早日從「我」與「他人」衝突的妄念中走出來。畢竟,我們的征程是星辰大海呢。:D


我很早就說過:自私和愛自己的表現形式極其相近,但是根源出發點卻截然不同。

自私不是愛,但是很多人喜歡把自私當成愛。

自私的體現在於: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不惜讓他人做出犧牲,承擔痛苦,甚至強行要求別人犧牲和承擔,全然不顧及他人的情緒體驗和心智成熟。

愛的體現在於:關注對方的心智成熟,並且有計劃,有意識,有主觀意願的付出自己成長過程,積累的經驗和知識,關注對方的內心成熟度,讓對方可以得到成長,學會這些經驗和知識,排擠自己內心的負面情緒,痛苦和無助。

這個觀點,我不僅在課堂講,我在各種場合都在講,因為這就是愛的本質,我甚至會說:很多人根本就是沒有資格,沒有能力去愛別人,因為他們自己都極其不成熟,自己都沒有足夠的知識和經驗可以排解自己內心負面情緒,痛苦和無助。

我也經常說:有的人一生中,從來沒有真正的愛過誰,也沒有真正的被人愛過。而這個題目的描述的內容根本就不是說愛自己,而是在說自私。

你可以說:付出知識經驗,幫助別人?這難道不是一種自己的理想,不也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嗎?不是為了讓別人變成和你一樣的人嗎?那不是也是自私嗎?

自私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讓自己得到,從而不惜讓別人痛苦。而愛是為了讓對方不痛苦,於是分享給對方知識和經驗,灌注智慧,讓對方更好的享受人生,而自己不需要任何回報。

當然我們會遇到一種人,他明明很痛苦,當我們去分享知識給他,他不聽還反駁的人,這種人就是不值得愛的人,他只會一種痛苦下去,自私下去,直到有一天他可以幡然醒悟。

人類歷史宣揚愛的書籍,巨作太多了,為什麼?因為太多的人不懂,因為人性的本質就是自私,自負,自我中心,在沒有經歷足夠多的痛苦和磨難之前,誰會去思考這樣的問題。這些偉大的先知,都是自己明白這個道理,然後大肆渲染,希望可以教化萬民。

還有更無知的人,認為只有男女之情才可以定義為愛,一說到愛,三句不理男女之情,膚淺,幼稚,愚昧無知,枉讀聖賢書,還喜歡大方厥詞,誤人誤己。

愛是一種正向的力量,一個懂得愛的人,勢必經歷的很多挫折和痛苦,戰勝了很多慾望和執念,所以他們在和人相處中,很快就可以體會到對方的內心想法,慾望,恐懼等等一切,因為這些東西,他們都曾經經歷過,而且切切實實的感受過,所以懂愛的人,會更溫和,更寬容,因為他們看到迷茫的人,就像是在看待曾經的自己,而這種看待別人,也是一種對自己的磨練。

人天生是誰都不愛的,甚至連自己也不愛,因為愛自己,就是要讓自己通過學習,積累足夠的知識,經驗,擁有智慧,讓自己不被現實的痛苦,無助,內心的負面情緒,生理反應擊敗,活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人只有通過後天去學會愛,先學會真正的愛自己,讓自己成熟起來,成長起來,戰勝自己的各種慾望,對各種事物有透徹的看法,不迷惑,不沉浸,然後再把這些方法,體會,知識,經驗無條件的分享給別人,並且可以接受一點回報都沒有。

在說,這個問問題的人,為什麼會這麼困擾這個問題?如果世間沒有了愛,為什麼你會困擾,因為你自私啊,因為你要是覺得人都只愛自己,就沒有人愛你了,你害怕沒有人愛你,所以你困惑迷茫,你根本就不知道愛是什麼,根本就不知道愛的行為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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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因為這個故事而困惑的話,這前後其實有是有鋪墊的。

如果你了解多一些就不會那麼有困惑了。

如果我們不涉及佛陀的觀點,只是談人真的誰也不愛,只是愛自己嗎?

那麼我們很快就會看到很多感人付出的故事,我們把它稱之為愛。

那麼答案就很顯然,我們愛著自己也愛著值得我們愛,我們自己想去愛的人。

但是這個故事卻「深挖」了一下,

我愛這個人是因為我期待他能實現我的理想,一但他的行為與態度與我所要的背道而馳,所有的愛就消失不見,所以我不是愛別人,而是愛自己,只要能認清這點,就很容易去除私念,就能夠走出以自我為中心的習性,所以這是內觀者第一個重要的體會。

這個「只愛自己」並不只是說世間認為的,你只關心自己,只愛自己,並非是單純為入世準備的觀點,而是關於出世的觀點。看起來極其容易讓人搞的很糊塗。

如果你只是以世間法的觀點來,這個故事的觀點是難以成立的,比如說,那麼我關心一個與我沒有多大瓜葛的,哪怕給路上的小野貓給布施一點食物,這是一種愛,難道這也是愛的我內心自我感覺的良好的投射?為什麼我凡夫是自我感覺良好的投射,修行人卻成為了一種布施,愛眾生了?是不是很不公平,難道我因為他人受到傷害,為止心疼,幫助與保護,難道也是只愛自己的投射,而不是一種愛的行為?自然也很矛盾。

如果你只是關於好好在這個世間生活,就你不要陷入到這個話里去,因為很多是「矛盾」,難以「區分」的,這個故事最大的作用反觀自己,就是提升自己少一些貪婪,佔有,對別人的強行的要求即可。

但是你要感興趣深挖一下,其實這個話是建立在「修行路上」的一段話。真正的意思和作用並不是表面看起來的那麼平時的理解方式。

那麼得從佛陀的說起,其實佛教條條的道路都指望一條路,空性。你說般若也好,解脫涅槃也行,總之那條路,就是證悟空性,只不過這路上非愛與慈悲不可。空性是什麼不必深挖在這裡,不過在要走在這條路上,你自然會開始知道,輪迴和執著,在這條路上必經的路是關於對心的認識。

要基於這些,這個故事才不會「矛盾」:

以佛教的觀念來說,輪迴是因為心在攀援外界,心的迷惑而陷入回輪當中,而因為我們的心極為執著,我執。對自己極為執著,執著的認為有一個「我『的存在,並且為了這個「我」不但深陷輪迴,而且造下了種種惡業。因為自己貪愛,執著,自私。但是這種出世的貪愛,執著,已經不是世間的道德法律層面的貪婪,執著。所以你把世間的這些愛與理解佛教中的愛,自然會混淆而感到困惑。

然而,在這條路上,修行人通過觀察自己的內心,這種觀察內心也不是僅僅說,我們平時說的「我們內心怎麼想的」而是看到我們的這種執著,執著的認為有一個「我」存在,而且「我的心」並且攀援輪迴,沒有定力的心,是如何被無明的煩惱牽動的到處跑。所以這個故事真正說到的是一種,在修行路上,開始認識到了我的心是如此的執著,攀援著外界,深陷無明的煩惱之中,這才只是修行路上的剛剛開始。並非我們世俗層面理解的愛這個那個。

根本是兩個層面的問題,你站在世俗角度去理解,這個段子其實是有矛盾的。我們所有的愛其實是有過哪怕一瞬間,利他而非利己的,就像你看著寒風中瑟瑟發抖的小動物給它一點食物。並非是意淫著認為,我愛著那個有愛的自己。這個行為本身就是一種非利己的利他行為。你非要糾結在容易佔有很大自私成分的事情上,戀愛等等就有了矛盾。

如果我們從入世的成分,我們追求的幸福,平凡快樂的生活,一個若是要我煩惱痛苦無比,損害了我的底線利益,甚至要害我性命,讓我平時生活煩惱不已,面對傷害,那麼我自然會保護我自己,而離開過自己的生活,這很正常啊,極端一點說,有人說自己男友吸毒怎麼辦?於是勸分的一堆,這時候難道我們說,啊你愛的是自己,不是真正愛著另外一個人?你說是不是腦殼有包。入世的層面來看這個問題有何煩惱的?這是基本的原則底線啊。事實就是如此,人人如此。放眼世界,不都還活著好好的,也經常會有很有愛很感人的事情在發生?所以入世層面看這個故事的意義,頂多是反省自己不必要求渴求太多即可,而非直接指出愛的真相。

如果非要涉及到我們到底會不會愛?有沒有愛?這個故事你要不困惑,應該放在出世角度去看。你就懂了。

如果從出世觀點來看這個故事,那麼還稍微成立一點,但是這跟你產生困惑又不成立,你又沒什麼好煩惱的。因為出世的觀點,是要涉及輪迴,解脫空性等這些的,跟你還很遠。你也沒有踏上這條求解脫的路。這條路上,你確實會發現自己的心是這樣子:我們的心在不斷的攀岩外界,最後深陷無明的煩惱與輪迴之中。通過修行,就會像這個故事中一樣,發現我執。我自我執著的認為有一個「我」的存在,並且為了這個「我」造下了種種惡業,深陷輪迴之中。在這個路上我只是剛剛通過打坐觀察自己的內心發現,原來我是如此的「愛著自己」,我如此的「執著」,這是出世的事情,大概跟你平時生活也沒有多大關係。

佛教是必然涉及輪迴的,如果以輪迴中談起六道親屬,以真正解脫而利益眾生。別說一點小情小愛了,就連親情也是必然要舍下的。要是以世間法的觀點來看,哎呀,連親情都要捨去,這哪有一點佛教的大愛與慈悲。但是實際上,你所接觸的好的修行之人,他們卻是時刻流露著愛與慈悲。這是不是很矛盾,因為這種愛是一種大愛,以眾生的解脫為目標的愛,有過執著才能放下執著,有過痛苦才能知眾生的痛苦,可以不顧戀人的眼淚,依然遁入空門而求法。後者其實是一種利益眾生的大愛,非常的慈悲。但是要接受理解這個觀點,必然不是一時半會能接受的了,這裡並非世間法的貪愛。甚至跟世間法的貪愛是矛盾的。

所以你拿著故事中,對於解脫路路上,認識到心的執著,修行人剛剛認識到我們執著的認為有一個「我」,而這個"我「卻無明煩惱的,為了這個「我」 非常的自私。也就是說,故事中其實講的這種大愛解脫上的我執的障礙,而非我們世間法上,通常我們認為的,的親情,友情,愛情,你當然感到困惑。

以世間法來看,我們是有愛的,會幫助他人也會利他,甚至會犧牲自我的利益去幫助他人,我們沒有那麼自私,這是客觀的。以出世的法來看,我們的心是執著的,這個非修行路上的人根本不必產生這類煩惱了,根本不在一個維度的考量。後者是對於心的解脫,與智慧的證悟之路。拿著後者的東西去看前者你豈不是會糊塗呢?

突然想起佛陀說的話,世人與我爭,我不與世人爭。佛陀可以知道世人眼中的維度感知到的世界,觀念是什麼樣子的,但是世人看不到佛陀所看到的世界,所發的心,實際上讓他們相信佛陀所說都很難。

所以你也困惑賊雞兒正常。

所以以後面對這些愛不愛的問題,放在世俗的層面,我們當然是會愛別人的,不管是因為血緣,還是因為貪愛,還是布施,善念我們都有會的。並沒有那麼極端,大部分處於一個灰度之中。像每一個生物一樣會有喜好,會有自保,再正常不過的事。

放在思辨的層面,我們觀察與反省發現,我們的愛是不斷變化的,這個月是我們的愛人下個月可能是仇人,因為我的心性在一直變化,再壞的人也會做出無私的行為,再有愛的人也有嗔恨。這是種心性的變化,只不過這種外界的引起我們心情變化的東西,我們把它叫做條件也好,心態也罷,是眾多的因素引起的心性變化。

因為這個故事佛陀來佛陀去的,那麼我就說最後一層面所涉及的愛,

也就是你用第三個層面的事去理解第一個層面的標準,所以你困惑:

那麼有沒有心性不變的愛與恨?那麼要放在最後的層面來談,輪迴中是沒有的。如果證悟了心的本來面目,那是沒有執著的,也不會在輪迴中以世間法所理解的愛,來愛來愛去的。因為沒有執著自然凡夫理解的愛恨是沒有了,所以問題的本身又不成立。所以當你放在出世的層面來看,就不是愛不愛的問題,而是執著,我們的心執著於一個外境而深陷無明的煩惱,心如同風一吹就飄動而無根。這是般若的問題,我執的問題,解脫的問題。

那麼只有在修行路上的人才會逐步認識到的,這是因為執著的認為有一個「我」, 而我們的習氣執著的愛著這個「我」,而深陷無明的煩惱,如果你問,如果沒有無明會怎樣。那麼如同撥開烏雲,晴天當空,眾生皆有佛性,自然是無差別的愛著眾生。人人平等是說的人人有如來種,最後解脫而智慧。

希望以後不必困惑了。


來來來,心理學的解釋來了。
人都是有愛別人與被別人愛的需求的!愛自己也是人類的一種心理需要,但是,沒有錯,我們也有愛別人的需求。當我們感覺我們關愛了別人的時候,我們會獲得滿足。比如當你施捨乞丐的時候。但是呢,我們大部分都不知道如何的去愛別人。父母根本不會教這個好嗎?大家都是獨生子女,也沒有這方面的經驗好嗎,我們習慣了被愛,習慣了享受別人愛我們,習慣了父母對我們的無償的愛。而在愛別人方面,需求還是有的,只是我們這方面的經驗低,加點都加在了愛自己上面。
社會心理學家羅伊包邁斯特和馬克利里解釋了這種社會需要,這種愛與被愛的需要,這種社會歸屬的需要。


誠然,人都是「愛」自己的,很多時候我們會通過愛別人來實現愛自己這個目標。但是, 你不能因此就說,因為我的目的地是終點,所以中間那段路我就等於沒走了。
愛自己和愛別人矛盾嗎?很多時候是不矛盾的,它們或許有深淺之分,但並沒有真假之別。


自愛是唯一的真愛,但這並不悲觀,首先你需要理解人生的意義。


人生的意義是什麼?這是一個謀殺了無數靈魂的哲學命題。我思考了十年,終於醍醐灌頂。我以為,人生的意義不在於愛,不在於性,不在於家庭,不在於金錢,不在於事業,不在於權力,也不在於救世主..人生的意義在於,「自我」創作 (the composition of self)。如果用比喻 (metaphor) 的修辭,人生,就像是一個孤獨的孩子試圖將一堆零散的樂高積木拼湊成自己喜愛的形狀。


每個人都是天生的建築師 (engineer),這裡的建築,指的是廣義的,從無到有的創造過程。有人熱愛塗鴉,有人熱愛碼字,有人熱愛化妝,有人熱愛裝修,也有人熱愛過山車大亨,模擬人生,文明,或者魔獸世界。這種創作和建築的過程,是一種少有的,與外界無關的,純粹的享受。在沙灘上獨自堆砌城堡的孩子,哪裡是為了功名利祿。月亮和六便士里的查爾斯,在四十歲那年拋妻棄子,踏上了作畫之路。別人質問她,你沒有過人的才能,為何作如此愚昧的選擇?他回答,他必須作畫,就像溺水的人,不論會不會游泳,都必須掙扎一樣。這種對創造的慾望,便是人的無形的靈魂在這有形的世界上的投射。每個人從出生那一天起,就背負著一個艱巨而又不可逃離的使命,那就是創造自己。這個主題烙印在我們的基因里,你承認與否,都不重要,這種創造的慾望,如同性慾,左右著人類的文明。


世界就是一個充滿樂高零件的房間,房間里有長條,短柱,有輪子,有框架,每一個零件,又有著無數的配色,無數的材質的組合。當你決定你熱愛暹羅貓,你拿起一塊零件,插進你的作品。當你決定你迷情普希金,你舉起另一塊零件,插進去。當你決定你政治偏左,經濟偏右,你找到幾塊對應的零件,拼湊成這意識形態的樣子,再插進本體。當你找到了你的愛的那個人,你翻出一大堆零件,拼湊成對方在你心中的的投影,再插進了自己。最後,你的作品,便是那個人們稱之為「自我」的概念。你多麼的驕傲,你愛你的作品就像你愛自己的孩子,噢,不,你愛你的作品,就像你愛你自己。或者說,你愛你自己,就像你愛你的作品。


可是在你驕傲的欣賞你的作品時,你真正愛的,是你的作品,還是組成這個作品的無數零件呢?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哲學命題,但我恪守己見,認為答案是前者,如同我需要水,但我不需要氫和氮一樣。所以,回頭想想,你之於的暹羅貓,普希金,政治黨派,和你的伴侶,真的是愛與被愛的關係么?我想引用尼采,Ultimately, It is the desire, not the desired, that we love.


所以狹義的愛是什麼?在我的比喻里,愛就是樂高積木上的插槽和突起物(such a beautiful analogy, right?),將這團你稱之於「自我」的聚合體緊緊的鎖住,支撐著。失去了這種愛,你的世界將土崩瓦解,你將不再是你,你會被打回原型,分解成無數塊瑣碎的零件,退回原點,重返虛無。


而真愛,就是你對自己的創作作品的愛,是自愛。


而人生的意義,就在於,通過狹義的愛來建築自我,從而實現終極的真愛 (wahre liebe)。


(當然,因為對於多數人來說,自我創作橫貫他們的一生。我指的人生的意義,僅僅針對大多數人。有的天才超越了時代,早在生命結束之前就完成了自我創作的過程。對於這種在遊戲通關後只能繼續盯著鳴謝屏幕的人,人生的意義,就像昆德拉所說的,在於無意義)


碼完這篇回答,我又默默將角落裡的一塊落單的積木插進了本體。


------------------------------------------------------更新 3/9/2017------------------------------------------------------


這個回答是半年前寫的,回頭看來觀點還是太狹隘,太偏激。

首先,「愛」實在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現在我看來,至少有三種截然不同的行為,都可以被理解為「愛」。

第一種愛,便是上文所說的這種自戀。值得區分的是,自戀(narcissism)並非自大(egotism)。自戀和自大本質都是源於自我(ego)。區別在於,自大的人是過度自信,目中無人,因此他也很難對他人產生感情。相反,自戀的人本質是自卑的,缺乏存在感的,因此他需要從別人眼中來認證自己的存在。所有的人,甚至是物,對他來說都是一面鏡子。他在乎自己,所以他會精心呵護這些鏡子。簡單來說,自戀的人和自大的人都很難真正去愛別人,因為自戀的人不夠愛自己,而自大的人太愛自己。

第二種愛,是被動的愛(passion),說英語的小夥伴一定明白,passion不就是激情么!是的,passion來自於詞根passive,與之對應的是active。斯諾賓莎最早提出了這樣一個主動行為和被動行為(action vs passion)的分支。顧名思義,我們平時指的激情,就是這種不受控制的情感,它來去自由,其本質與食慾,性慾,並無區別。許多電影里描繪的那種讓人小鹿亂撞,魂飛魄散,茶飯不思,廢寢忘食的愛情,其實就源於這種激情(這種激情可以基於上文說的自戀,但其本質更多是腎上腺素,多巴胺,和羥色胺)。如果你將愛理解為激情,那的確,從經驗主義和大腦科學來看,人的確是可以愛別人的。然而,在我看來這種短命的化學反應並不算愛。

第三種愛,就是弗洛姆所指的,人類存在的唯一意義(the only answer to the problem of human existence)。這種愛,與被動的激情截然相反,是一種主觀的選擇。要理解這種愛,首先要理解弗洛姆對於人性的理解。在他看來,人天生就是孤獨的,而人類的一切掙扎,都在於擺脫這種孤獨感:原始人群交,是通過肉體的合一來逃離孤獨;部落人崇拜動物圖騰,是為了更靠近自然來逃離孤獨;後來人開始使用迷幻劑(psychedelic),也是通過這種天人合一的錯覺來擺脫孤獨。然而上述方案都不夠深刻,不夠持久。所以在他看來,最有效的掙脫孤獨的方式,就是愛。這種愛,其實是由一種本能的,對於親密(closeness)和結合(unity)的渴望而發展出來的處世態度。

這種愛,在生活中無處不在。

母親撫養孩子,關心孩子,這叫母愛(motherly love)。

父親指導孩子,教育孩子,這叫父愛(fatherly love)。

周末你的好友到你家做客,你們聊得不亦樂乎,促膝長談。然而沒有不散的宴席,他最後回家,你關上門那一霎那,一絲涼涼的失落感驟然襲來。這叫兄弟愛(brotherly love)。

周末你的異性好友到你家做客,你們聊得不亦樂乎,促膝長談,最後打了一炮。然而沒有不散的宴席,他/她最後回家,你關上門那一霎那,一絲涼涼的失落感驟然襲來。這叫情愛(erotic love - 大體對應中文語意里的"愛情")。

****注意,弗洛姆認為,情愛並不專屬。相反,只能愛一個人的人,其實誰都不愛。當你的愛局限於一個人,它本質上就是一種共生性自戀(egotism à deux)。噢耶,花心的小夥伴可以理直氣壯地花心了!讓大家認為愛情必須專屬的其實是兩件事,第一件是以家庭為基本單位的社會框架;第二件是一個叫做羥色胺(serotonin)的東西,它不僅會讓戀愛的人無法愛上別人,甚至能讓對方不愛吃飯,不愛睡覺,不愛打遊戲...這就是所謂的愛得茶飯不思,廢寢忘食。但是敲黑板了!這種愛是激情(passion),並不是弗洛姆指的主動的愛(action)。

****另外,之所以複製粘貼,是因為弗洛姆認為,所有的情愛必須首先是兄弟之愛。首先我得想和你相處,我才會想跟你打炮。當然為了打炮而打炮的人也是俯拾皆是,這自然是和愛沒有半毛錢關係了。

所以說,在弗洛姆看來,一切以掙脫孤獨為目的地,主動與他人建立關係的衝動,都可以看作是愛。但是這種愛是一種決定,一種理性的判斷,也是一種藝術。愛的藝術(the art of loving)這本書就是圍繞這種主題展開的。強行翻譯一波,他認為這種愛的極致體現在四個品質上,分別是呵護,責任,尊重,以及好奇(care, responsibility, respect, and knowledge)。


用一個比喻來視覺化這種愛吧。

兩個人,各自有三片麵包,坐到一塊吃飯。因為找到了小夥伴,他們進餐時的快樂指數遠高於單獨進餐的快樂指數。

3+3&>6


如果這兩個人里有一個人很自戀(自卑),那就很難產生愛:

兩個人,一個人有三片麵包,一個人只有一片麵包,坐到一塊吃飯。雖然有找到了小夥伴,可是只有一塊麵包的人摸著自己癟癟的肚子,垂涎欲滴地盯著對方的麵包,自然無心閑聊;而有三片麵包的人也感到一絲防備感和愧疚感,也是無心閑聊。

1+3&<4


如果這兩個人之間只有激情(passion),那也很難產生愛:

兩個人,各自有三片麵包,坐到一塊吃飯。吃飯時,在地上撿到一顆蘑菇。兩人分了吃,沒想到是迷幻蘑菇,兩人喜出望外,感到天人合一,胡言亂語,爽了一宿。早上起來,頭暈腦脹,吐了一地。

3+3+x=????

話說回來,如果你接受弗洛姆對愛的定義,那人當然是可以愛其他人的。


我之前看到過這樣一段話
我曾走過山,走過水,其實只是藉助它們走過我的生命;我看著天,看著地,其實只是藉助它們確定我的位置;我愛著她,愛著你,其實只不過藉助別人實現了我的愛欲。—— 史鐵生《務虛筆記》

然後在看到題主說的那段佛家小故事其實我也是很贊同的。對戀人的,對朋友的,愛他們不過是因為他們對我好或者滿足了自己對美好事物的一些嚮往在他們身上得以體現。總之愛他們讓自己也身心愉悅。這裡歸根結底還是更多的會顧及自己的感受而已。哪怕為了他們去死,那麼也是因為自己贊同自己這樣去做遵從了自己內心而已。這也可以理解為愛自己。

可是我覺得親情不是呀,因為你本身就是父母身上掉下的一塊肉啊。他們愛你就是愛自己,甚至超過了自己。如果這也不過是為了實現自己為人父母的愛欲釋放來解釋的話我覺得太牽強了。因為很多父母把最好的力所能及最珍貴的東西都給了子女,可他們自己過的並不好呀。甚至子女不孝他們仍然一如既往的對他們百般照顧呵護。這難道也是因為他們自私的想實現自己的愛欲?這是自私的表現嗎?
文筆有限,就這樣吧。我覺得正常人都會有我這種類似的想法的?對吧!
我回望了一下自己前面寫的,一想如果前面提到的戀人朋友也像父母那樣對你了。那豈不是後面說的那段就很無理了。。?然後我又一想,除了父母血親沒人會那樣不計較任何的對你的。 對吧!


「看到一篇文章,覺得世界觀馬上就變了。」

我覺得題主的問題可能不是關於愛,而是學會獨立思考。

獨立思考這件事情,並不是說真正的自己拍腦袋就能想出來。而是「觀百家之言,成一家之見」,也要有自己的實踐和經歷。沒有自己的思想,就很容易被他人左右。

看了這篇文章題主就快崩潰了,但是且慢,從討論的角度,請問你覺得什麼是愛呢?愛的定義都沒有直接到了結論,從思考的角度這個太快了。

以我看來自私的核心思想是」我要滿足我的慾望「,愛的中心思想是」我想要你好「。

以戀愛為例,在各種表白橋段中,一種常見類型就是:

  • 我愛你,見到你就很開心
  • 我愛你,沒有你我簡直朝思暮想,茶飯不思
  • 我愛你,有了你我就覺得有了世界

他們到底表達的是什麼呢?其實是對對方的需求和慾望。核心是「我想要我好」,但他們往往以為這是愛。

當一個人關注於愛的時候,會想什麼呢?

  • 「你是不是開心」
  • 「我想要理解你,告訴我你更多」
  • 「我怎麼幫助你成長」
  • 「你有多美好你都不知道,我要分享給你」
  • 「怎麼能讓ta更開心」
  • 「ta的夢想是什麼,ta有什麼困擾,我怎麼幫助支持ta」

愛的基礎是非功利的。不是因為有回報而希望他人好,而是來自善意。

在現實中,愛和慾望往往是並存的,但這不代表一個人只會愛自己。

事實上,以我的觀察,愛自己和愛他人,本質上共享同樣的善意內核。一個人不會愛他人,也就很難說會愛自己。那些贊同「人真的誰也不愛只愛自己」的人,往往是對自己都缺乏善意,用功利的眼光看待自己、他人和整個世界。

這些人有一個誤解,他們把「滿足自己的慾望」和「愛自己」混為一談了,但這是兩回事情。例如一個人鬱悶了,可以天天借酒澆愁,這是滿足自己的慾望。但反過來說,卻未必是真正為自己好。自私的人往往是慾望的奴隸,甚至都很難做出對自己長遠有利的決策。

反過來,一個人不愛自己,也就很難說懂得愛他人和自私的區別。這就像戀愛中,人們為了追求對方可以很卑微很低下,他們覺得自己是愛,其實往往還是慾望戰勝了善意。愛自己的人,會照顧好自己的尊嚴,不會用它去換取他人的認可。一個人的自私不僅僅是可能傷害他人,也往往傷害自己。

有強烈的善意,愛自己也愛他人,是幸福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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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本質是「利它」的,如果人只能愛自己,那不是和「愛」的本質背道而馳了嗎?

題主,每個人都有利己心,這一點無可厚非,只是我們大多數時候都忘記了這一點,在一些「虛偽」事物的包裹下,我們對這個世界、對人性本身抱有了太高的期許,所以,所謂內觀、自省,第一步就是重新認識自己,重新認識人性。

那麼,一個人開始把目光從追逐外在事物收回到反觀內心世界的時候,「人性是普遍、本能利己的」這個鐵的事實也就會被內觀者更加清晰的認識到,而這只是一個開始,就如同故事裡講得:佛陀並沒有批評國王和王后,他甚至肯定的說「這是走出痛苦的第一步。」
既然人的本能是普遍利己的,然後呢?

然後你就有可能真的去「愛」了。

接受「人的本能是利己的」這個現實,利它才顯得更加彌足珍貴,既然愛自己是自然而然的一件事,那麼它就如同日夜更替、吃喝拉撒一樣,只是作為自然界動物的本能。

這個時候,如果能夠超越這種「利己」的本能,而生出一種「超我」的「利它」的情感,愛就產生了,人的價值和意義也就進而實現了。

愛的珍貴之處恰恰在於,它顛覆了人類普遍的、本能的「利己」,而轉變為「利它」。

所以題主,利己和愛自己都很正常呀,因為這是動物的本能嘛!

也正是因為有了利己的本能,利它的愛才更加彌足珍貴~

(手機碼字,邏輯不嚴謹的地方見諒啦!)


放我之前寫的一首詩上來吧:
《也許》

我們可以一起走在美麗的風景里,走在成行的楊樹間

我們可以並肩,可以手牽著手

我們可以不經意地,讓兩人的左腳和右腳邁出一致的步調

但也許,我們想的不是同一件事

也許根本想的就不是對方,或者我們在一起這件事本身

我們可能會都感到快樂,但不是因為同樣的理由

可能看到你也露出跟我一樣的笑容,我會覺得很欣慰

雖然我不能確定,你想的事是否完全跟我一樣

實際上倒可以確定,你想的事絕對不會完全跟我一樣

也許我們想的是南轅北轍的事情,但管它呢

你現在的微笑跟我是一樣的,這就足夠了

我只要讓自己相信你跟我想的一樣,就足夠了

如果,感謝上帝

我們真的是因為在想著同樣的事情,而露出同樣的笑容的話

那我希望我們一直都是這樣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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