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哪些看過五遍以上的書籍?

類似問題:你有哪些看過五遍以上的電影?


《魯賓遜漂流記》
作為一個經營養成類遊戲愛好者,你們無法想像我看這本書的滿足感。
從一開始一無所有,到後來的有房有地有糧食有家禽有葡萄乾有星期五,這就是經營的魅力!


《百年孤獨》
這本書我讀了絕對不止五遍,書里那些情節就像騎砍作弊按鍵一樣爛熟於心,但每當我看到「多年以後,面對行刑隊……」時,我就知道我又要看一遍了。

出於對這本書的熱愛,我開始去了解那個神奇的大陸,開始去了解西班牙語。甚至我的高考志願也是填的西班牙語。

然後。。。我就進了葡語系。。。

更新:
好多人說人名記不住,如果發懶不想拿本子記的話,基本上記住一個人叫阿爾卡蒂奧那麼下一個90%會叫奧雷里亞諾就行了,如果布恩迪亞家的男性角色不叫這兩個名字,那恭喜你,你快看完了。。。


包法利夫人...
提醒自己
一不要寄希望於婚姻
二不要牽扯已婚男人
三不要為愛情盲目
四不要相信年輕男人的許諾
五不要借高利貸
......
當然最最重要的是,如果想嫁給愛情,又不想盲目嫁給愛情,那麼先做好一輩子不結婚的準備…

愛情不是女人的死穴,是每個把情誼看的比金錢權位重要的人的死穴…


余華的《許三觀賣血記》,第一次看的時候才十三歲。說實話真的就是強迫自己讀下去的,「賣血前一定要喝滿八碗水。」「賣血後一定要吃一盤炒豬肝,喝二兩黃酒,黃酒一定要溫一溫」或許是我太過愚鈍,直到第三遍讀才能勉強讀懂。貧窮饑荒,一場革命。一盤炒豬肝,二兩溫黃酒。正如余華書中寫道「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樂是生活的味道」
不管是許三觀為許玉蘭在飯底下藏紅燒肉,還是二樂背著一樂在雪地里狂奔,或是許三觀揮著手囑咐兩個萍水相逢的人賣血一定要隔三個月以上,都讓人感受到艱難年代裡人性的溫度。
小人物的一生穿插進大躍進、文化大革命等沉重的歷史進程,許三觀的故事不僅僅代表許三觀,也代表張三李四王五,代表那個年代千千萬萬的中國人。一個人的品質其實被無數人悄悄擁有著。


必須是《平凡的世界》,毫無疑問的說,這本書對本人的影響堪稱是導師級別的…
高一的時候懵懵懂懂的看過一遍,然後我度過了人生中至今都不願意回想的三年高中生活,那是完全自閉的三年,並不是我有心理疾病,或者不願意承認自己有心理疾病,因為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病…直到高中結束,在那個炎熱的夏季,在即將離開家的燥動和對自己夢想的嚮往的雙重心理作用下,我成為了一隻醫學狗,我以為自己終於可以安心的實現自己的夢想了,可是,世事如戲日日新,然後就各種出人意料的暗黑系段子不斷左右我的生活,從此我從一個黑暗走向另一個黑暗…
我承認自己是個感性的人,感性到自己都瞧不起自己的那種,直到有一天,我無意中在圖書館再次看到《平凡的世界》,我突然發現,生活不就應該這樣嗎?哪有生活不虐心?直到故事結尾,孫少平不也還是一個礦工,他那麼努力,那麼勤奮,那麼倔強,到頭來不還是一個礦工,但這又如何呢,儘管日子苦,儘管生活難,誰又能阻止一顆熱愛生活的心,誰又能阻止一個給苦難生活不斷描眉畫鳳人?從此我明白了什麼是熱愛生活,什麼是真正的熱愛生活,我開始懂得在我的青春里,那些快樂和憂傷,都應該是幸福的模樣…
直到踏入社會,工作,考證,再工作,然後考研…作為一個大專出身的醫學狗,一個月工資只有兩三千的男人,需要擔負起一個小家庭和兩個大家庭的男人,深深的感覺到生活的不易,其間的心酸,相信大多數人都有體會,但或許只有大專出身的醫學狗才能體會的更深刻吧,一個人在陌生的城市,一無所有,用五六年的時間,靠著自己的雙手努力到不至於餓死,有時候還能和媳婦出去看場電影的水平,這其間的艱辛,真的無數次的讓我去思考,這樣的醫學生涯是否值得…
而現在躺在值班室的我很慶幸,每次在我懷疑自己的夢想的時候,都是這本書《平凡的世界》給了我堅持下去的信念…我不能說這本書有多偉大,畢竟每個人讀起來,都會有不同的感受和理解,如同我每次需要面臨抉擇,或者被生活虐心的時候,它都給我不一樣的力量,都讓我對自己的生活有不同的理解…
所以綜合考慮了很久,決定和媳婦一塊兒考研,儘管,我們都知道,以我們現在的經歷水平,在沒有任何收入來源的情況下堅持三年非常困難,但我們依然選擇考研,儘管在研一期間,家裡出現重大變故,直接導致三年的生活費瞬間就沒了,儘管現在所有的開銷都得靠朋友接濟,我依然要堅持,為什麼呢,我不知道,但我明白,在我平凡的世界裡,我必是平凡的生活,就像我明白,即便生活如此,那又有什麼呢,我有願意和我一起承擔生活的愛人,我有不問任何原因永遠支持我的朋友,我還有兩個讓我心中永遠挂念的家庭…這就足夠了…畢竟在我的生活中還能有真正讓我感動的地方…最起碼我覺得自己是幸福的…而夢想,是我長這麼大唯一想做的事情,從未背叛…我堅持並努力著…
至於《平凡的世界》,能在這繁瑣的日子裡,讀了它十幾遍,即是緣分,也是幸運…
個人感悟,知乎首答,禁止轉載!!!


《紅樓夢》

手動doge


《哈利波特》

我十來歲的時候讀哈利波特,二十來歲的時候還在讀哈利波特,三十歲有了孩子,我依然會帶著他讀哈利波特。

十幾年前我第一次讀哈利波特,讀的是神奇的魔法世界。揮舞的魔杖,噴火的龍,能冒出各種好吃的桌子,漫天飛的光輪,金色的飛賊..編織的是一個少年流連的美好夢境。

上中學時讀哈利波特,讀的是校園與情感。無論何時都站在你背後的朋友,來自家人的愛與關懷,青年的心事與朦朧的愛情,那是我對青春最美好的幻想與期待。

成人之後再讀,讀的是黑暗與光明。
對的。哈利波特其實是一本很黑暗的書。從開篇大難不死的男孩,到倒數第二章霍格沃茨之戰,書里有玩笑戲謔,有輕鬆愜意,但是始終貫穿的氣氛,是伏地魔第一次死亡之後未能消散的恐懼,還有他復活後漫長的陰謀帶來的壓城黑雲。

我最近一次讀哈利波特的時候,正是研究生的最後一學期。我準備正式地走出校園,就像哈利波特走出姨媽的小屋,走出霍格沃茨。姨媽家有苛刻的大姨和姨夫,有欺負人的表哥達力;霍格沃茨有陰森森的斯內普,有處處作對的馬爾福;我的校園生活里有寫不完的論文,有情場考場的失意...它們都不怎麼令人快活。
可是它們都是安全的,都能夠給予我,一個一文不名,身無所長的年輕人,一片遮蔽。我和哈利同樣地被一個咒語保護著:來自父母的愛,來自人們對年幼和不成熟的關懷。
然而於我而言,這個咒語就要失效了。
我沒有其他六個波特,我只有我。
波特要面對伏地魔,而我則要面對社會。

伏地魔是黑暗的;而社會會比他更黑暗。我沒有隱形衣,沒有魔法石,也沒有老魔杖。我只有幾年來我學到的,或許並不堪用的一點知識,就像羅恩念出的假咒語
「雛菊奶油和陽光,把這隻老鼠變黃!」
我也對著電腦屏幕,對著我改了又改的簡歷說
「學位績點和畢業證,帶給我一份好工作!」
沒反應,風入密林,石沉大海。

社會是黑暗的,甚至不在於它多麼兇殘地欺負你,而在於它在你一登場,就為你熄滅了所有燈光,告訴你,歡迎入場。

我從前讀哈利波特的時候,以為它是虛構的,世界上不會有伏地魔。當我上一次讀它的時候,我依然覺得它是虛構的---真正的伏地魔絕沒有那麼弱不禁風。

然而我依然在書里找到了光明。我記得喬治被削飛耳朵後的「動聽」(holely,馬愛農馬愛欣翻的真好)記得他們騎著掃帚融入漫天金黃的壯舉,這是在黑暗裡仍然笑出一口白牙的樂觀。我也記得瘋眼漢拿著鳳凰社照片給哈里數鳳凰社的前成員:死了的,瘋了的,失蹤的

「他們動用了五個食死徒才殺了他倆!」

這是犧牲---對,哈利波特的故事從犧牲開始,也自犧牲而終。

忠誠,勇敢,堅強,犧牲,努力,還有愛。羅琳似乎把戰勝黑暗的辦法寫進了書里---我不曉得是不是虛構的,但是在我一無所有,卻黑雲壓城的日子裡,我得選擇相信她,我揣著她告訴我的這些,就像擎著格蘭芬多之劍,頭也不回地一頭殺進未知的社會裡。

我24歲的時候再次讀了哈利波特。
我不再固執地相信魔法世界,就像許許多多長大了的孩子。我也能看出它行文的缺陷,故事的問題,我不再堅定地認為它是世界上最好的書。
但是我仍然堅信它,我相信我在其中看到一切,將會陪著我走進接下來的十年,二十年。

下一次我再讀它的時候,我大概已為人父了。我拿著書,一手摸著我兒子的小腦袋,一點一點給他講出這個了不起的世界。
我兒子可能會聽得似懂非懂,我說,今晚就讀到這裡吧,要睡覺了。
我兒子就閉著眼睛,把頭埋進被子里,說,爸爸別關燈,我怕黑。

我就假裝舉起了我的格蘭芬多之劍

「兒子,要勇敢。」

「爸爸愛你」


暮林 2017 1008 於貓本


《線性代數》

《Fundamentals of Computer Graphics》

《C++ Primer》

《effective c++》

《github》

……

有人問我,

為什麼很多人明白做人的道理,

但是他們都過不好這一生?

因為,他們雖然明白道理,但是理解的方向不大對。


鄭淵潔的《金拇指》《白客》《鬼車》《病菌集中營》《奔騰驗鈔機》《生化保姆》

天下霸唱的《鬼吹燈》

孔二狗的《東北往事》

六六的《蝸居》《雙面膠》《王貴與安娜》

嚴歌苓的《一個女人的史詩》《第九個寡婦》《芳華》


Introduction to Law and Economics, 6th edition, by Cooter and Ulen

法經濟學領域最好的教材,沒有之一,看完之後基本上可以對基礎法學如財產法、侵權法、合同法、法律程序和刑法等經濟學分析有一個非常成體系的綜合了解。

作者之一的Robert Cooter是伯克利法學院的Herman F. Selvin professor of law,美國法經濟學協會的創始人之一和前主席,美國法經濟學協會頒布的第五屆(2018)Ronald H. Coase Medal的得主,對法經濟學的發展做出了突出且綜合的貢獻。

據Cooter本人說目前他在補充行為經濟學的內容。但是由於作者的身體原因,估計這一工作會持續很久的時間。Cooter也是Bepress的聯合創始人之一,各法學院普遍採用的數字論文存儲體系Digital Commons就是該公司的產品。據他本人說Bepress存儲的論文數量是SSRN的十倍。

2016年作者將這一原價近250刀的教材進行了免費共享,網址為:http://scholarship.law.berkeley.edu/books/2。這是打破出版社對知識壟斷的一個無私之舉,值得尊敬。

該書已經有中譯版,由史晉川和董雪兵翻譯,但是錯漏頗多,比如將cause of action(起訴理由,訴因或訴由)翻譯成行動理由等。建議直接看英文原版。Cooter的寫作風格平實易懂,也是練習英語寫作的好模板。


余華《活著》(原諒我再寫這本書,我實在是太喜歡了)

我是傍晚才回到屋裡的,棉花一摘完,我累得人架子都要散了。從田裡到家才一小段路,走到門口我的腿便哆嗦了,我進了屋叫:
「苦根,苦根。」
苦根沒答應,我以為他是睡著了,到床前一看,苦根歪在床上,嘴半張著能看到裡面有兩顆還沒嚼爛的豆子。一看那嘴,我腦袋裡嗡嗡亂響了,苦根的嘴唇都青了。我使勁搖他,使勁叫他,他的身體晃來晃去,就是不答應我。我慌了,在床上坐下來想了又想,想到苦根會不會是死了,這麼一想我忍不住哭了起來。我再去搖他,他還是不答應,我想他可能真是死了。我就走到屋外,看到村裡一個年輕人,對他說:
「求你去看看苦根,他像是死了。」
那年輕人看了我半晌,隨後拔腳便往我屋裡跑。他也把苦根搖了又搖,又將耳朵貼到苦根胸口聽了很久,才說:
「聽不到心跳。」
村裡很多人都來了,我求他們都去看看苦根,他們都去搖搖,聽聽,完了對我說:
「死了。」


《數學分析》

《高等代數》

《複變函數》

《實變函數》

《泛函分析》

《概率論》

《隨機過程》

《代數學基礎》

《數量金融》

《點集拓撲》

《測度論》

《李群與李代數》

《利息理論》

《風險理論》

……

太多了,何止五遍,十遍都不止~

引申閱讀:

叨客寧寧:你讀過的最實用的書是哪一本?

叨客寧寧:你讀過哪些不值得一讀的爛書?它們分別爛在哪裡?


叨客寧寧:你所在領域的入門書單?


叨客寧寧:什麼書適合零碎時間讀?


謝謝@薛澄邀;

《哈姆雷特》,怕是讀了幾十上百遍吧。

我自己通常把好書分為兩類:

有一類優秀的作品可以把它當作非常淺顯的故事講出來:「you may read Proust naively」——你完全可以把普魯斯特當故事會去讀。

這類作品不管背後的文學手法多精妙,社會或人生啟迪意義多麼厚重,也不管再多文學評論家稱其「不僅僅是一則簡單的故事」,但故事表面確實是簡單清明能讓大多數讀者讀懂的。

例如《堂吉訶德》用近千頁描述一個臆症少年的騎士幻想;而《了不起的蓋茨比》則是美國夢縮影下跨階級愛情悲劇。

此外,還有一類傑作,如作家詹姆斯喬伊斯,托馬斯曼,亨利詹姆斯等的大多數作品,閱讀起來相當艱難,讀者會被文字遊戲絆倒而無法闡明到底是怎樣一個故事,它讓你「confront with the unknown」,像拾得秘籍的樵夫,雖無法解讀但直覺它是有深意可循的。

第二類書無法靠閱歷或反覆琢磨去理解,哪怕有些模糊的頓悟,也需要藉助學者或比較權威的闡釋;相較之下,反覆讀讀第一種那些看似簡單的故事會非常有趣,比如《哈姆雷特》,其字面脈絡每個閱讀者都能輕易複述:王子為父母向叔叔復仇,或者再加上被討論最多的生存毀滅與延宕的主題。但除此之外,到底是什麼賦予它上千種解讀方式?


小時候在給學生推薦的「名著」里讀到中文譯本,囫圇吞下整個故事,一點不明白何以使其成為最負勝名的英語文學世界作品。

後來讀到拉康,讀到加繆薩特,讀到屠格涅夫,讀到愛情讀到鬼神或者犯罪倫理小說,讀到各種主義作品。發現哲學流派里對人生意義的闡述,精神分析派對人心最纖細幽深的解讀,都可以在哈姆雷特里窺見一二,這個王子復仇記基本上是一部「原型」類作品。

再翻這本書,莎士比亞很多文字遊戲大概是很多譯者的絕望,沒辦法翻譯,真的要讀讀原著,除了有些人名記起來很麻煩,他用的早期現代英語(並非古英語),語言並不晦澀。

舉個例子吧,很久以後我讀到Act 4, Scene 2里Rosencrantz問哈姆雷特把屍體藏去了哪,他回答:

The body』s with the king, but the king』s not with the body.

譯為:屍體與國王同在,但是國王並不與屍體同在。

一句沒頭沒腦的話被大多數人理解為哈姆雷特瘋癲的體現,但不知讀了多少遍後我終於反應過來,「body is with the king」——國王是一切悲劇的兇手;「king is not with the body」——在他眼裡篡權的國王看似有形體實則空殼一具。

那時候這雙關讓我一身雞皮疙瘩。後來再看讀到書里各種別具深意的雙關:「sun/son」「kin/kind」,各種矛盾修飾法,頭韻與反諷。讀者通常覺得哈姆雷特瘋瘋癲癲,有時候自言自語,做事沒個緣由,但其實所有字句,每一個人物的名字,其每一次動機都有深意可循。這書不是關於復仇,而是哈姆雷特在猶豫復仇行動時,試圖探知關於他究竟在做什麼的確切認知。這個劇本向我們展示的是生活有多少不確定性,在人們採取行動或者評估彼此行為時有多少變數,以及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動機的複雜性。

精神分析派認為哈姆雷特本身是一個有俄狄浦斯情節的厭女症患者;

存在主義哲學認為這是一個人面對顯然是毫無意義世界的困惑;

屠格涅夫認為哈姆雷特代表人類對「懷疑」的終極表達;

後結構主義認為其悲劇模式能構成所有故事的循環模式與體系;

而我認為哈姆雷特的延宕基本上能解釋我每一次拖延症和行動力的缺乏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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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原型」類的作品是非常開放的,能接受不同角度不同深度的闡釋,所以才會有一千種哈姆雷特,所以才值得反覆讀。基本上,哈姆雷特的故事能完美地嵌合進每一個相關文化研究領域,要不怎麼那麼多人沒事念叨幾句「to be, or not to be」呢,這不是生存和毀滅的問題(live or die),而是普適而親民的哲學問題。

我常常跟朋友感嘆著然後被回敬個白眼:

莎士比亞真他么偉大!

當代劇作家 Tom Stoppard對《哈姆雷特》里兩個小人物戲仿的一部作品《君臣人子小命嗚呼》 Rosencrantz and Guildenstern Are Dead,我也讀過十遍以上,好書。這位劇作家的另一部作品《莎翁情史》大概比較出名。


還有我想,值得一遍遍讀的是歷史,因為讀史太需要閱歷。一個人或一個王朝的起落更迭被記錄在半頁紙上,展現的只是冰山一角。海面下的東西無法靠知識破解,只有隨著年歲而增的閱歷去解讀。


從高中看到大學……

大二修到這門課的時候自信滿滿,考試時候也覺得好簡單,半個小時交卷……

結果果然被雷劈,給了個七十齣頭的分數hhh


《會計》
《審計》
《財務成本管理》
《稅法》
《經濟法》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以及配套的
《輕鬆過關一》
《輕鬆過關二》
《輕鬆過關三》
《輕鬆過關四》
《歷年真題》
每年看一遍,5年看五遍,emmmmm.....

一入注會深似海,從此十一皆路人。
還有一周,小夥伴們堅持吧。


果斷《圍城》。
從初中大體讀了一遍,然後初中同學錄上最喜歡的書便成了《圍城》。
後來高中,同學送了我一本排版很精緻的實體書,於是只高中就讀《圍城》不下三遍。
書里一些諷刺真的是老辣,最有意思的是讀到男生不能買書給女生,要借書,這樣借書時見一面,還書時見一面。。。。
到了大學,也讀了幾遍,現在一些細節也記不清了,回頭還要重讀一遍。
人的經歷和見識是不斷增長的,所以看待一本書的視角便不斷變化,每次重讀都會有新的收穫。


1.《吶喊》《彷徨》和《故事新編》
小學五年級時候瘋狂喜歡魯迅。覺得怎麼能有人寫東西這麼好啊。就特別喜歡看他的小說和雜文。
我看的是一大本的整合本,把以上三本書整合到一本里了,A4紙大小,蠻厚的一本,裡面還有插畫,都是拍攝的魯迅遺址遺物。每次寫作業的時候,就墊在電腦鍵盤抽屜里,手裡握著筆,胡寫一陣作業,就抽出抽屜匆匆看一些,豎著耳朵聽門外爸媽的腳步聲,一旦稍微靠近一些,立馬「嗖」地把抽屜推回去,裝模作樣地坐好,假裝正在寫作業。等警報解除,再偷偷拉出來讀。也因為要塞到抽屜里得用力把書展平,也因為我經常翻動,書頁散得很快。


2.《簡·愛》
第一次讀其實是不情願的,初一的讀書筆記,老師點了名的必須寫這本書。小時候的叛逆,就是但凡與作業和任務有關的東西都是抗拒和無趣的。不過可能吃貨總是在吃的上存在軟肋,因為一開始兩三頁就提到吃的什麼,最終我狠狠心還是沒有棄書。
我最開始被書抓住,是簡被舅媽懲罰,簡的小保姆用印著鳥兒的好看小托盤給簡偷偷送過去一塊香噴噴的小烘餅那段。即便簡被送到學校的時候吃穿住特別差,我也總是被乳酪,咖啡,大餅,黃油土司,果子麵包之類不經意蹦出來的吃食詞兒給緊緊抓住。甚至是簡從羅切斯特先生家跑出來以後,去吃豬不吃的冷粥,被表哥救回家以後餵給她的麵包泡牛奶,都實在是吸引人。
也可能是被食物抓住,也可能是被這本書精彩的內容抓住,後來的很多年來來回回讀了很多遍。


3.《悲慘世界》《巴黎聖母院》《雨果傳》
小縣城裡周末能玩的地方很少。所以一般在周末寫完作業以後,我都會去新華書店待一天。初二的時候在書店無意中拿到了《巴黎聖母院》,又無意中翻到了愛斯美拉達和菲比斯在鐘樓頂閣樓偷情的橋段。愛斯美拉達被菲比斯一絲一絲地剝光,抽開絲帶的抹胸,一對兒白嫩渾圓的胸,光滑的肩膀和後背,被吻著脖頸的愛斯美拉達表情曖昧迷離……
正處於性萌動的青春期的我二話不說就把這本書給買下來了。開啟了沒羞沒臊的生活(並沒有)。
後來就迷上了雨果的書,並且來回看了很多遍《雨果傳》。真的是,太好看了。


4.《故鄉的食物》
第一次接觸汪老,是在高中課本里。
忘記是《端午的鴨蛋》還是《昆明的雨》了,總之對於吃食的描寫讓我每每讀起都口水直流。再後來接觸到《受戒》,然後是《故鄉的食物》,然後是《人間草木》和《雞鴨名家》,我讀完還不算,一定要安利給爸媽來讀。


《傲慢與偏見》

基本上達到字字可背

好的愛情從來不是你施捨我,我可憐你,而是勢均力敵的兩個人並肩同行。

婚姻的本質其實就是一筆賬,有的人是爛帳,有的人則是明明白白,沒有一點人情味,最好的就是買賣在,情義深。

人沒有不自私的,高尚的人會正視它,然後擺脫它,做正確的事。卑劣的人會掩飾它,然後順從它,過糟糕的人生。

英國人真愛跳舞~( ̄▽ ̄~)(~ ̄▽ ̄)~

《基督山伯爵》

一段時間裡的枕邊書。

希望永遠是一件好事。

有錢才可以任性!

麵包對於國王來說只是食物,窮人卻可以為了它而殺人。

拿破崙的魅力太強。

琅琊榜模仿基督山伯爵模仿得很拙劣。

《戰爭與和平》

建議每個快到十八歲的高中生都去讀讀看。

人生就是戰爭與和平。我們不斷地和命運進行一場場戰爭,年輕時總覺得戰爭就是機遇,可一遍遍戰鬥後,和平,就像皮埃爾坐在自己家莊園裡喝一杯牛奶,才是最真實的幸福。那怕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也會像尼古拉有些不甘,可最後我們都希望在看起來很無聊的和平中結束自己的人生。

慾望不等同於愛情。一旦你的敵人知道了你的慾望,就像狗被套住了狗繩。

愛國主義是世界上最昂貴的信仰。

我們發起戰爭,卻在戰爭中無能為力。我們熱愛和平,卻在和平里躁動不安。

《福爾摩斯探案集》

我不渴望有福爾摩斯的頭腦,只求有一個華生。

當他半夜來到華生家裡,說,我需要你。華生二話不說就跟著他走。

有友如此,福爾摩斯真的太幸運了。

《鋼鐵是怎樣煉成的》

當他說,我再也不會為你跳那該死的懸崖,我和冬妮婭都明白,保爾長大了,離開了。

《說岳全傳》

牛皋將金兀朮騎於胯下大笑而死

人生在世,總得有點追求。那點追求可以讓你做出超越你自己的事。


《龍族》,翻了大概5遍吧,可能年少輕狂,覺得那一切很美好吧,翻來覆去地看了8年,看劇情,看文筆,幾乎無法自拔了。

我知道很多人看不起龍族,因為跟江南前期的作品《九州縹緲錄》等比起來,《龍族》要更加功利化商業化,但是不可否認這的確是一本好書。

仍記得高三的時候,每當我想要放棄了,不想學習了,覺得前方的路暗的不見五指,我就會翻一翻《龍族》,看看路明非即使很慫卻為了別人燃燒自己的生命,看看楚子航為了屠龍而浴血奮戰,看看凱撒即使身處困窘也仍保留那一份高貴,看看他們都為了不同的目的卻用著相同的熱血去努力拚搏,他們沒有放棄,我也沒有。有些事,不傾盡全力,怎能知道行不行?

《龍族》確實有很多的不足,比如有些劇情有點中二啊,人物說話風格一樣啊,挖坑不填啊……很多,數不勝數,我承認。

但我就是喜歡。

跟我一樣喜歡龍族的就點個贊吧。


有《撒哈拉的故事》《溫柔的夜》《稻草人手記》《雨季不再來》

三毛的系列叢書到今天我細讀過前四本,第一本的撒哈拉在早幾個月便閱讀完,本已擱置的了。我很少反覆閱讀紀實的散文,特別是文章在記憶期的時候,但是當我在一個月內讀完另外三本書之後,我忍不住又拾起撒哈拉重讀一遍。

撒哈拉和其他三本不同的是,這本書展現的全是三毛居住在沙漠的生活。作為一個沒有涉足過沙漠的人來說,書里的全部故事都是鮮活精彩的。書里包括了自然風景,但又不儘是,大漠是每個故事的點綴,每個人物的首飾。你會了解生長在沙漠里的撒哈拉威人古老的舊俗,你會對「死果」訝異,對著「收魂記」感嘆。我仍舊記得少女姑卡粗粗的辮子和非洲大花的連身長裙。

「每想你一次,天上飄落一粒沙,從此形成了撒哈拉」

而讓我印象最深的《雨季不再來》,著實是讓我徹底改變了對現有生活的看法。她經歷了少女時期最沉重的壓抑,將它們全部都釋放到書里。她幾乎跟世事隔絕,存在的地方除了家中自己的書屋便是街頭的老書店。那幾年她不過十幾歲,卻讀遍了很多人一生所讀,經受了很多人一生都不會經歷的哀愁。直到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位老師的出現,才領著她,一直領著,才有今天的全部故事。我似乎在書里看到了一段時間的自己,卻又比三毛幸運的多,解脫的早,至此之後生活里所有的煩惱都用黑暗比較,那麼煩惱也是在發光的了。

《溫柔的夜》真是最溫柔的,迦納利群島上的生活該是大部分城市人都嚮往的。三毛坦蕩熱心,能和所有人自如的交往。遇不平事就說公平話,但凡鄰里之間能幫到的小事都樂意伸援手,這才有了平淡卻似海深情的海島生活。《稻草人手記》,該是最講生活難事的了,「」親愛的婆婆大人「」著實有趣,視婆婆為「假想敵」,還沒出發便有些英雄氣短。而「這種家庭生活」整整折磨了我兩個困頓的夜晚,因為描寫的過於真實,三毛受到的不平等家庭待遇似乎就植入於自己,我三毛生氣為三毛申辯,但是仍然沒有三毛般的豁達,在文章的結尾光用「我不願去想它,明天醒來會在自己軟軟的床上,可以吃生力麵,可以不用做蛋糕,可以不再微笑,也可以盡情大笑,我沒有什麼再來深究的理由了。」就結束了這般委屈的生活。這種樂觀豁達拯救我,從所有的低谷。

三毛的文字就是有一種魔力,真實通透,能解開世間所有的難題,讓所有煩惱不再是煩惱。即使是做一個拾垃圾的小民,亦是一種很大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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