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未來科技允許,用抹除罪犯的罪犯記憶來替代死刑是否可取?
只是記憶抹除,生理本能還是保留的。比如吃、和、拉、撒、睡~語言能力,思考能力等
然後送往特設的基地(勞改學校之類)重新培育端正的三觀,也可以讓它們從事一些義工服務等等,經過幾年翻新重造,考核評測合格後讓其慢慢返還社會及家庭~以後需定期回訪再教育~~~
或者不放回社會~專門成立一個社區讓他們在這裡從事一些有益於社會的工作,補償以前所犯下的罪行?
謝邀~這種不正經的題目最能勾起我答題的慾望了...
這是一個炎熱的夏夜,在布雪特監獄裡,3017名囚犯在各自牢房裡做著各種各樣的事情:扯淡、打架、吸毒還有的掛起了帘子在裡面親熱。經過了一天12個小時的高強度勞作,這是他們難得的自由活動時間。當然這種自由也僅限於這臭氣熏天的8人間里。獄警在夜晚根本不會出現,電腦控制的閘緊鎖著直到第二天早上6點開啟。哪怕上周有囚犯抽煙時意外點著了床單和自己,也只是激活了牢房內的自動洒水系統。那一夜空氣中瀰漫著煙味、焦臭味以及傷者的呻吟,當然他在第二天早上開閘時已經死了。
叮、叮、叮,某間位置居中的牢房傳出了用勺子碰撞欄杆的聲音。聲音不大,卻傳得很遠。整個監獄彷彿聽到了某種信號迅速安靜下來,連前一刻還在互毆的囚犯也停戰,默默地用濕毛巾擦拭自己的傷口。有那麼幾十秒,甚至可能是幾分鐘,整個監獄裡只能聽到壓抑著的呼吸聲。
然後他開口了。
「我的兄弟們「麥德曼神父身著一襲白衣,捧著一根蠟燭站在牢房前。黑暗中亮起了無數雙眼睛,充滿虔誠地注視著他,讓他感到一股暖流從胸口散布全身。」我很遺憾地告訴大家,就在今天,又有一名兄弟離開了我們,回到了主的身邊。普爾,他今天下午中暑昏迷,再也沒有醒來。「雖然明知沒有多少人能看見,他還是擠出了淚水。
「但是他的死,不是意外!他是被謀殺的!」麥德曼話鋒一轉,語氣也從低沉變成了激昂。「沒錯,他就是被獄警、被這座監獄、被政府謀殺的!從我們醒來那一刻起,我們就被困在這座監獄裡,獄警告訴你你有罪,然後丟給你一個檔案,裡面裝著你犯罪的證據、照片。我們當然對此一無所知,這時候他們就編造謊言欺騙你說你犯罪的那部分記憶被依法清除了!我的兄弟們,讓我來告訴你們真相,我們的記憶的確被清除了一部分,但那不是因為我們犯了法,而是他們為了奴役我們!」即使在黑暗中,麥德曼也能感受到大家的驚訝和逐漸激起的憤怒,他停頓了幾秒,以便於讓這句話更好地留在他們的腦子裡。「我們沒犯任何罪!我們只是邪惡政府洗腦計劃的小白鼠,一旦他們的實驗完成,還有千千萬萬無辜的人將被洗腦,每天過著我們這樣豬狗不如的生活。你們甘心被操縱下去嗎!?」
稀稀疏疏的幾個人喊著不,但這一切都在麥德曼的計劃中。
「我們每天天不亮就起來幹活,而那些穿著人皮的豬還在打鼾!我們每天吃的還不如狗,而而那些穿著人皮的豬在吃牛排!我們每天睡發霉的床板,而他們,他們不但躺在舒適的床上,旁邊還有豐滿漂亮的老婆伺候著!」麥德曼故意強調了豐滿漂亮四個字,留出了足夠的時間給他們遐想和咽口水。「那樣的生活,你們想要嗎!?」「想!」一部分串通好的信徒高喊。「我們想就去拿,誰也阻止不了我們!Yes, we can!」「Yes, we can! Yes, we can! Yes, we can!」 整個監獄頓時沸騰起來。
幾個獄警聞訊趕來,用電棍敲打著閘門試圖讓囚犯安靜下來,但無濟於事。麥德曼嘴角樓主了笑容,向同夥示意。然後,所有牢房的閘門同時打開了!還沒等獄警反應過來,他們就已經被狂熱的囚犯撲倒在地,在那之後只用了十五分鐘就完成了對整個監獄的壓制。
稍晚一些時候,在X省公安廳
「報告首長,布雪特監獄發來緊急訊息,有囚犯越獄!目前犯人已佔領除通訊室外的所有地區,請求緊急支援!」「什麼!?」海德首長倒吸了一口冷氣,但表面仍裝作鎮定「知道主謀是誰么?」「是的,根據布雪特發來的訊息,此次事件的主謀是麥德曼,這是他的檔案。」
海德首長翻開檔案,麥德曼的「犯罪記錄」一欄赫然寫著:「邪教及傳銷組織Capital Operation頭目」。
近日非魔法人士世界就能否將記憶抹除引入刑罰展開熱烈討論,就此《預言家日報》採訪魔法部相關人士詢問記憶抹除入刑是否可行。
眾所周知,魔法部已廢除的最高刑罰「攝魂怪之吻」以吸人靈魂的方式抹除罪犯記憶。魔法部資深傲羅,魔法界知名人士波特先生表示,前霍格沃茨校長、學界領袖鄧布利多教授在世時曾多次向魔法部對攝魂怪的使用提出嚴正抗議。波特先生強調,食死徒組織的叛亂政權時期攝魂怪成為這一恐怖組織的有力武器。作為曾險些被攝魂怪之吻襲擊的人,波特先生否定了再次以任何形式啟用攝魂怪的可能。
而對於另一條改變記憶的途徑「一忘皆空」魔法,魔法部法律執行司司長韋斯萊夫人表示,此魔法已被列為受限制魔法被禁止濫用法律司關注,一般只限魔法事故災害司員工在處理涉及麻瓜的事故中適當施用。韋斯萊夫人表示魔法部不會將「一忘皆空」列入刑罰,並稱「一忘皆空」咒語「不當使用會比不可饒恕咒,尤其是『奪魂咒』更惡劣」。另外神秘事務司至今仍未能解釋不當使用的「一忘皆空」對人神智可能的不可逆影響(如仍在聖芒戈醫院的吉德羅?洛哈特),韋斯萊夫人表示對當年為隱藏其父母格蘭傑夫婦免受食死徒迫害而改變其父母記憶一事仍感到惴惴。
1、消除記憶作為一種刑種,是值得考慮的。
目前我國存在的刑種有生命刑、自由刑、財產刑、資格刑。
如果「消除記憶」有一天能被公認為是一種殘酷的懲罰,類似於上面四種刑罰,讓人感受到失去生命、失去自由、失去財產、失去資格等程度的感受。那麼,當這種技術發明的時候,倒是真可以考慮作為一種刑種。
2、消除記憶代替死刑,路漫漫其修遠兮。
但題主的題目是,用它替代死刑是否可取?
死刑即屬於生命刑,很明顯是已有刑種中最嚴厲最殘酷的一種。人們公認失去生命比失去自由、財產等更殘忍。因為求生是動物的本能,生命還在,也意味著再獲得自由和財產的機會。所以即使以發展的眼光看,也很難認可「失去記憶」的痛苦會比「失去生命」大。
其實在當下,死刑的存廢也是有爭議的。原因很多,不贅述。
單以自然犯(例如殺人、強姦、放火等明顯違背倫理道德的犯罪)的死刑來說,「殺人償命」是人類自古以來的觀念,剝奪罪犯的生命一方面對於公眾一勞永逸地消除了潛在的危險也對未來潛在的犯罪進行了威懾,一方面對於被害人及家屬實現了情感上的復仇。
社會在發展,廢除死刑的呼聲體現了社會的進步,更多人開始撇脫從個人的角度從報應主義出發來思考,而是站在更高的層面想,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是不人道的,也不一定比無期徒刑更經濟。
抹除一個人的記憶,對於公眾確實可以替代死刑達到消除該人的社會危害性的作用,可是在威懾其他人、安撫被害人及家屬等方面,卻難以替代。
社會要發展到什麼程度才能使被害人及家屬的痛苦可以憑罪犯失去記憶這樣的刑罰就能抹平?才能讓其他犯罪行為因此慌張恐懼?站在今天,實在難以想像,又引人憧憬。
理論上是可以的。不過這項技術要是發明出來,就不會只用來抹除罪犯的記憶了。至於其它更重要的用途,你自己想吧。
我只關心一件事,抹完記憶之後還需不需要重新上學
現在就行 前額葉白質切除術 切玩後整個人就安安靜靜 完全沒有社會危害性
然而該死還是得死 切掉後就不可能擁有與正常人相同的大腦機能,社會也沒有必要留下一個不能起到任何作用的人可以作為另一種刑罰。
問題就是抹除了記憶以後,這名罪犯是否還能享有「生前」的社會生活地位。比如和以前的家人還能不能一起生活,以前欠的錢需不需要還債。畢竟死了就沒有以後了,但是抹除記憶以後的身份很難界定。
萬一真的罪犯聲稱完全忘了犯罪動機或過程「看上去像「被抹除了記憶」」,他就不用承擔責任了?
人犯罪方式多種多樣,而犯罪都是具有動機的,不論是顯性動機(比如因為愛恨情仇外在動因)還是隱性動機(比如嗜血,嗜殺,變態,扭曲等深沉心理因素的內在動因),都是會在各種狀況下再次出現的。
而不論是外因還是內因,形成一個人人格產生其心理的都是人際關係與社會環境共同的結果,同時這種形成過程目前不可控,所以,這種方式不可能保證至此以後此人不再犯罪。
因為人是群居動物,各種社會因素導致其中的任何一個人都是潛在的犯罪者。
就像那隻盒子里的貓一樣,在任何你不知道他犯罪的人眼裡,他始終都是好人一個。
你是不是先考慮擦除受害者的記憶?
既然有了消除記憶的能力 那麼改造記憶豈不更好?
可行,但人權倫理問題實難解決,完全抹除記憶後的犯人就是個空軀殼肉體,如無繼承使用者,則這種手段過於浪費 ,如有,剝奪一個人的肉體 也是對人權的極大挑戰.
為什麼不是植入監獄勞刑的記憶(免除實際的處罰),而是抹掉犯罪記憶?
我看到某人不爽,最好的辦法就是殺了他,因為我既不用償命,更不用因為有負罪感而睡不著覺,而我不爽的這個人也徹底消失不會再來煩我了,每天照樣快快樂樂的過我的小日子,
倫理邏輯問題:
如果抹除記憶後的人已經不是原來那個人了,那為什麼TA要為這個軀體的「上一個使用者」的所作所為承擔後果?
假如我很健忘,殺完人就把這事忘了,我就可以隨便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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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突然改成說要送到勞動學校重塑三觀了?
這不就是坐牢嗎,只是監管尺度和服刑時間的差別,現在就在實行啊。。還不如摸消受害者家屬的記憶。
也就是說,做了掉腦袋的勾當既不用掉腦袋,還能重塑三觀開啟新的美好生活!這不是鼓勵犯罪嗎?
技術已經發展到精確操作大腦內容的程度,我覺得法律 犯罪 刑罰 這些概念都不一定還繼續存在。。。
痛苦的是被害人家屬,不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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