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有醫鬧?

背景:8月21日上午,岳陽市第二人民醫院兩百多名醫務人員在該院門診樓前靜坐,抗議前一天發生在該院的暴力傷醫事件。
現在醫院一改以前做法,不是息事寧人而是要求保護醫生,嚴懲醫鬧者。
但是這始終不能根本解決醫鬧問題。
醫鬧是什麼原因形成的?為什麼會有醫鬧?
對於醫鬧應該從哪些方面去解決???


關於醫鬧,先說個真實的故事!

山東濟南有幾年醫鬧盛行,幾乎每個三長兩短都能糾集一群人在醫院鬧事,為了息事寧人,醫院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上百萬的賠付,被弄的焦頭爛額。這時有一個人出來成立了一家安保公司,向醫院提供打擊醫鬧的服務,說白了就是你人多我人更多,你手黑我的都是退伍軍人散打運動員。頭幾票乾的擲地有聲,於是越來越多的醫院向他們繳納保護費,不對,是簽訂協議。

然後有一天,某家醫院出現醫鬧,棺材都抬進了院長辦公室,這家公司的老闆氣宇不凡的趕來,戴著巨大的黑墨鏡,見面就給對方的頭兒一個窩脖,麻痹讓你鬧!把說話管事的人叫來!談判!於是當天中午,在醫院旁的一家酒樓,雙方的扛把子坐在桌前開始談判。結果墨鏡一摘,倆人以前一個漁村的,祖上還有親戚關係。這不是大水沖了龍王廟嗎?於是倆人嘻嘻哈哈喝了頓酒,這事不能再鬧了啊,要鬧你可以去這家這家這家,但是這家這家這家你不能來……門口兩撥人,一撥抬著棺材,一撥扛著棒球棍,相互蹲在一起拉家常,像極了五講四美三熱愛的旺角油麻地。

說這個故事是為了說一件事:醫鬧跟患者沒關係!

是的,醫鬧跟患者沒半毛錢關係。見過農村請人哭喪嗎?領哭的那個比死了自己親爹還傷心。一樣的道理,醫鬧根本就沒見過太平間躺著的那個人,但是他們表現的比誰都像至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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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警察,最怕家務事。慢慢的,中國的法律,也最怕家務事。

哎呦呦你看死者為大,哎呦呦你看他情緒激動嘛你理解一下,哎呦呦他沒控制住打你一下你不要太在意,哎呦呦打兩下算了可別打出什麼問題來,哎呦呦可別往死里打啊,哎呦呦你看打死了但是他是有原因的啊……

看懂了嗎?這叫暴徒眼中的法律不作為。

醫鬧靜坐,醫鬧打醫生,醫鬧把棺材抬進院長辦公室……警察在幹嘛?維持秩序啊,可不能圍毆啊,他打人你得拉著點啊,可不能踩踏了啊,你們在醫院鬧就算了可別腦子一抽去市委省委靜坐啊。於是醫鬧一邊打人一邊斜著眼看警察,你不制止我就繼續試探你的底線。這次不管下次更狠。

於是醫院認栽了,你麻痹,賠錢唄。幾十萬到幾百萬,有原因到沒原因,都賠。

你知道在有些醫鬧嘴裡,這就是生意,死一個人二十萬,死相越不堪利潤越大。

多可怕。

你指望在這個環境下醫生能夠獨善其身的為你看病?!別逗了,現在多少大夫不願意坐在背靠門的那個診桌前,多少醫生把木頭椅子換成板凳,多少醫生看病的時候如履薄冰,又有多少醫生收拾收拾,走出了醫院的大門。

你這個病好危險,我們不收;你這個病原因不明,去大城市吧;你這個病併發症很多,哎呀沒有病床了;你這個病有手術風險,要不換一家試試……

十年後,我們只能在醫院看看感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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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醫生說了很多,終於有機會替患者說說。

任何一個社會的毒瘤絕不是一天形成的。十年前甚至二十年前,這個社會根本沒有醫鬧,醫患關係也沒有這麼複雜,但是。

但是真的有人碰到了醫療事故,或者碰到了疑似醫療事故。

他們想要一個真相,卻發現絲毫不懂的申訴的過程;了解了過程,發現醫院和衛生部門相互推諉;理清了醫院,發現仲裁的專家都是朋友;最後,接到一個既不公開,也不見得公正的答覆:

我們認為沒有問題。

有些人放棄了,有些人繼續上訪,經歷了多年的苦難,終於證明了自己受到的不公,有些人憤而拔刀,卻發現原來醫院是個紙老虎,大家只關注掙錢,只關注和諧,只關注自己不去上一級鬧事。

哦,原來是有更便捷的方式!

你以為那些爬吊車討薪的民工都是傻子嗎?他們很知道如何做才是最短的途徑,尤其當正當途徑不好使的時候。

其實這才是最可悲的不是嗎?

到了2015年,政府才說醫鬧入罪。反過來,衛生部門能不能提供一套公平公正公開的申訴機制?一個社會,任何過激的事務都源於高壓鍋似的禁錮,如想解決,要有堵有疏。不是所有的醫鬧都有冤屈,同樣,不是所有的冤屈都會採用醫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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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寫到這,我總會說,衛生部門像個傻逼。

可是沒想到,它真的是個傻逼。解決醫鬧,藥方如下:

1、保障醫生的人身安全,這是最基本的要求;
2、醫鬧入刑,沒有特殊情況;
3、向社會公示一套推敲過的,具有一定公正性的申訴機制和體系。患者有問題的時候,可以隨時通過正當的渠道有效率的,獲得值得信任的答覆
4、向社會公示醫療隊伍的管理辦法,醫療事故的責任人會承擔何種責任。這和第二條是並存的!
5、向社會提供最基礎的人生觀教育:不是送進醫院所有人都能活下來!

什麼時候討薪不爬吊車,婚變不找單位領導,上訪不住立交橋洞,什麼時候醫鬧的問題就可以真正解決了!

就這樣!


最近因為山東萊鋼醫院兒科李寶華醫生被砍一案,讓我很想回答一下這個問題。上面的很多答案雖然完整,但不夠直觀,最重要的是看不出哪些現象是由哪些關鍵因素所影響。並且,有些大家習以為常的影響因素,其實並不那麼重要。


比如說,中國特殊的以葯養醫制度加大了醫生的道德風險,民眾的科學素養不高也增加了醫患之間的分歧,這些都提高了醫鬧的可能性,但並非關鍵因素。要知道美國照樣也有醫療事故,醫生和患者同樣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而美國的醫療費用更是大的驚人,有時一些普通的小病花費就奇高無比,醫院和保險之間存在巨大的利益勾兌,全社會的醫療支出驚人,美國的患者有時也會質疑醫療過程和費用(比如說,看一個急診有可能需要等到天荒地老,切一個闌尾有可能花費幾萬刀,這些情況在中國很多患者不能忍吧?),但為什麼沒有醫鬧?


無它,防範醫鬧的關鍵即是嚴厲的司法處罰制度以及順暢的醫療訴訟機制。


我們可以考慮一種很精鍊的經濟學博弈模型來分析這個問題,過程如下:


1. 有兩個風險偏好中性的經濟主體,醫院和患者家屬。
假設從自然狀態出發,病患出現問題(比如死亡),病患家屬可以考慮是接受這一結果,還是不接受。


(1) 假如家屬接受的話,醫院和家屬的支付是(0,0),社會總福利是0。



(2) 假如家屬不接受的話,可以有兩種對策:


1) 第一種對策:正常的醫療訴訟。訴訟如果成功,家屬獲得訴訟成功的收益b1;相應的,醫院將付出b1給家屬,並承擔訴訟成本r1。如果訴訟失敗,家屬付出訴訟成本r1,醫院不受影響。


訴訟是成功還是失敗取決於之前醫院的努力程度a1,這種程度雖然不可直接觀察,但是可以引入第三方獨立的醫療檢測機構來大體判斷,假設訴訟成功的概率就是1-a1,其中0=&

因此,如果訴訟成功,醫院的支付是-b1-r1,家屬的支付是b1;如果失敗,醫院的支付是0,家屬的支付是-r1。最後的結果是,醫院的預期收益是(1-a1)(-b1-r1),家屬的預期收益是(1-a1)b1-a1r1,社會總福利是-r1,代表訴訟成本的損失。

2) 第二種對策:醫鬧。如果醫鬧成功,家屬獲得收益b2,醫院付出b2給家屬,並承擔醫鬧成本b3。如果失敗,家屬付出醫鬧成本b3,並且承擔法律成本r2;相應的,醫院不受影響(所有損失由家屬承擔)。


醫鬧有可能成功,有可能失敗,取決於司法的公信力a2,其中0=&

因此,如果醫鬧成功,醫院的支付是-b2-b3,家屬的支付是b2;如果失敗,則醫院的支付是0,家屬的支付是-b3-r2。最後的結果是,醫院的預期收益是(1-a2)(-b2-b3),家屬的預期收益是(1-a2)b2+a2(-b3-r2),社會總福利是-b3-a2r2,代表醫鬧成本的損失和預期司法成本的付出。


2. 這個博弈的結果用倒推法很好解,我只說幾個關鍵而有趣的結論:


結論一:只要第三方檢測的公信力被醫院和家屬所承認,那麼醫院的最優努力程度是1,而家屬不會採取訴訟。


結論二:只要司法的公信力被醫院和家屬所承認,當醫鬧發生的時候a2=1(對應醫鬧失敗,家屬承擔醫鬧和司法成本),那麼家屬永遠不會採取醫鬧;反之,當a2=0的時候(對應醫鬧總是成功),則醫鬧比不醫鬧要好。


結論三:只要第三方檢測和司法的公信力被醫院和家屬所承認,那麼醫院的最優努力程度是1,而家屬會接受醫院的治療結果,社會的福利最優。


結論四:只要最終的選擇不是家屬接受醫院的治療結果,那麼社會福利一定會發生損失,而且醫鬧的社會福利損失是最大的(醫鬧成本和司法成本大於訴訟成本)。


結論五:當司法的公信力很低(a2很小),那麼家屬醫鬧就比不醫鬧好。這種情況將產生一個悖論,即當醫鬧的成本已經發生後,社會的福利損失是b3+a2r2,也就是政府反而希望a2越低越好(代表政府往往在事後傾向於息事寧人)!


3. 上面的博弈模型回答了我們目前觀察到的主要現象:


為什麼家屬不採取正常的訴訟機制?因為第三方檢測的公信力缺乏,醫院與家屬對醫院努力程度的感知出現偏差,而訴訟成本過高。

為什麼家屬要採取醫鬧?因為司法的公信力缺乏,家屬的醫鬧往往不會被法律制裁,這時醫鬧的收益大於0。


為什麼政府在醫鬧發生之後要息事寧人?因為醫鬧的成本已經發生,政府希望減輕司法成本(這種情況下所謂的維穩成本,核心就是司法成本)。


最後的結論,怎樣防止醫鬧?其實很簡單,就是只要界定為醫鬧,就必然採取嚴厲的法律制裁,那麼理性的家屬就不會醫鬧。這裡面,司法的制裁一定要是可信的,否則就會喪失威懾力,在博弈中對家屬的行為沒有約束力。


當然,有時候人是非理性的,往往為出一口氣就採取了極端的行為。這種情況下,再嚴厲的法律制裁可能也不會有用。因此,正常的訴訟機制就很重要了(可以減少非理性行為)。


總而言之,醫鬧本質上是和一系列制度的公信力缺乏相關,所有出現的悲劇和損失都代表的是制度的交易費用。這其中,司法的公信力最關鍵,一旦缺失則會導致醫鬧的局面越來越被動;正常的訴訟機制也不可或缺,它是引導醫院作出專業、準確治療的關鍵因素,也是減少家屬非理性行為的重要疏通渠道。正常的醫患關係主要存在於兩方面:一方面,具有公信力而嚴厲的司法處罰制度預先阻止了家屬的過激行為;另一方面,具有公信力而順暢的醫療訴訟機制預先阻止了醫生的玩忽職守。


正好去年寫完的一本書(尚未出版)中有大量關於醫鬧的內容。簡單說下:

1.沒有人相信專業的公權機構。比如醫療鑒定機構、法院。這是最重要的原因。
醫患糾紛,正常的解決方式是作醫療鑒定,醫院有責任,就賠錢,無責任,就沒事。
媒體、公眾、醫患雙方都有這樣的一個社會共識。醫鬧現象才可能消退。
你無法脫離互不信任的社會本身,去解決這樣一個社會矛盾。
對了,我說的「沒有人」,不僅包括病人,也包括醫生。有些醫生自己生病了照樣會搞醫鬧。

2.利益。而且這個利益可以通過維穩體制來獲取。
半數醫鬧背後站著有資金支持的職業醫鬧團體。它們煽動病人起來鬧,提供人手,逼迫醫院賠款,並從中獲取利益。
警察為什麼不管?因為中國的執法,特別是底層的執法,目標往往不是什麼正義,對錯,而是為了社會穩定。當官的升職的關鍵也是社會穩定。何況警察怎麼可能了解醫患雙方誰對誰錯,這是一個專業問題,必須靠專業鑒定來驗證。
當警察發現,壓服醫院、醫生,比起壓服醫鬧,花的成本更小的時候,他當然選擇前者。醫鬧也是看中了維穩體制的這個弱點。

3.那醫生能不能鬧病人?比如集體罷工、拒絕醫治,讓不講理的病人下跪道歉?
很可惜,不行。雙方是不對等的。
因為
(1).搞醫鬧的病人往往窮苦,從富有的醫院上扒賠款。醫生反過來幹不了。沒有利益驅動。
(2).醫生收入相對窮苦病人要穩定、要高,破壞社會秩序的代價比較大。
醫生鬧事,被拘留半個月,至少損失幾千塊錢。
窮苦醫鬧,被拘留半個月,屁事沒有。人家本來就沒工作,看守所還管飯。
(3).集體罷工這種事,得罪了大量正常的病人,會引發他們的進一步反感。

4.醫生現在怎麼辦?
上媒體爭奪話語權,煽動大家罵病人。
可惜這不真正解決醫患信任這一問題,反而製造新問題(一些醫療事故被醫生通過專業知識忽悠過去了)。


很多電影電視裡面的皇帝太后以及各種大人物都會說,一群廢物治不好朕讓你們陪葬!


如果每個醫鬧分子在在違法的第一時間都被抓到派出所做筆錄,哪還有後面的強迫醫生給遺體下跪的戲碼?醫鬧存在的直接原因是:因為公檢法認為死者家屬情緒激動只要別鬧得太大都可以不予處罰,息事寧人,死者為大。

許多活生生的例子:大鬧大賠,小鬧小賠,就是以往公檢法的縱容讓某些人覺得「鬧」也是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案(其實很多時候死亡是自然規律,沒有什麼「問題」需要解決,但能把遺體變成一堆人民幣的巨大誘惑仍然讓許多人願意試試。更何況醫院門口現成的職業醫鬧,一條龍服務,你一句話他們就變成死者家屬幫你鬧)。如果司法機關不把患者家屬當做特權人物而正常執法:大鬧判刑,小鬧拘留的話,也就不會有人把鬧當做解決方案。

大多數中國人都這麼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可以有很多善意、寬容、高尚的例外

死者家屬例外,老人例外,幼者例外,弱者例外,愛國例外,愛心例外,言論柿油例外,環保例外,值得同情例外,追求民煮例外,精神病患者例外,孕婦例外
……

這些例外看上去冠冕堂皇:

  • 有的例外在立法時寫入了法律
  • 有的例外法官判案是法外酌「情」
  • 有的例外是警方執法時網開一面

但帶來什麼效果呢?以下會話是否似曾相識(稍微演繹了一下)?請自行腦補精彩畫面:

  • 他剛死了爹,有情緒需要發泄,讓你磕個頭而已,可以理解,就別較真了,死者為大
  • 我都夠當你爺爺的歲數了,猥褻你一下有什麼大不了的?誰家沒有老人啊?老人為大,75歲從輕,減輕,緩刑(約等於免刑),免死
  • 我小孩把你孩子摔出電梯扔出窗外,但大老爺們的別和孩子一般見識,至於嗎?幼者為大
  • 行人是弱勢群體,開車的是強勢群體,所以行人闖紅燈撞到汽車,司機要賠錢,弱者為大
  • 砸了你的車是不對,但誰讓你買了日本車來著,愛國青年衝動了點,但本質不壞,愛國為大
  • 他說的對,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你都吃了他朋友了還不讓他打一頓?愛心最大
  • 他的爆料雖證實為謠言,但是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拘留15天太過分了,言論柿油為大
  • 聽說要建的化工廠是致癌的,家鄉的青山綠水不容污染,XXX廠滾出XXX,環保為大
  • 女大學生變成殘疾人,為儘早查出真相,家屬撒兩句謊也是人之常情嘛,值得同情為大
  • 闖ZF大門,掀翻J車,堵路,扒市委書記衣服是為了表達民意,民煮最大
  • 他殺了你一家十八口,但他是瘋子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所以免除刑責,瘋子最大
  • 幫老公誘騙姦殺小姑娘雖然犯了死罪,但死刑不上孕婦,孕婦為大

許多人都不覺得這些例外有危害,直到自己也碰到一個「例外」,才能理解每一個例外帶來的切膚的痛:

  • 醫生碰到職業「醫鬧」
  • 生活中碰到倚老賣老
  • 過早熟透的小魔鬼
  • 司機碰到「碰瓷男」
  • 合法財產遭遇愛國者
  • 吃狗肉碰到狗粉,吃豬肉碰到豬粉
  • 被恐慌製造者嚇得什麼都不敢吃
  • 企業家遇到環保黨,讓你滾出XXX
  • 無辜嫌疑人者遇到值得同情者的受害者
  • 遇害者碰到瘋子
  • 遇害者碰到孕婦

《為什麼會有醫鬧?》這個答案同時適用於《為什麼會有碰瓷?》《為什麼會有攔車的狗粉?》,因為他們的本質是同一個問題。

《為什麼老人摔倒沒人敢扶?》這個問題深究起來也是同一個問題:普通人假裝摔倒訛人,如果對方恰好有監控等有力的證據證明的話,如果金額夠大,訛人者是要以敲詐勒索罪判刑的,而老人則沒事,新聞里看到有的老人訛人失敗後,一句我糊塗了就屁事沒有了。把老人作為特權人保護的結果是:人人對老人敬而遠之,好老人到了沒人扶,壞老人拿訛人當工作。


法律本來就不該有這麼多例外,不管這個例外的出發點是多麼的善良,最終結果只能帶來更多的問題!如果沒有上面這些例外,國家該多麼美好?


關於醫療事故的取證難,不是本文的討論重點,請移步:醫療記錄儀:解決醫療事故取證難問題 - 孫毓波的專欄 - 知乎專欄(我構思了一個解決醫療事故取證難的儀器)。我判斷大部分醫鬧是痞子流氓黑色會,對他們來說這就是一門生意,心裡明鏡似的,醫療事故取證再容易他們也不去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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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里有同學反對,認為醫鬧是唯一可行方案,反對如下:


1 「根據我所了解的,很多醫院過失導致病人致死致殘,……」


醫院過失致死致殘不是你一張嘴就認定的了,法律需要證據,需要對屍體進行檢查。為什麼所有醫鬧都拒絕屍檢?


2 「……大醫院搞死了人……」


人是被醫生拿刀攮死的?還是被醫生拿毛巾捂死的?還是因病搶救無效死亡?你先入為主的認定人是醫院「搞」死的,又拒絕屍檢,這對嗎?


3 「遇到醫療事故,可以說鬧是唯一有效手段」


醫療事故的認定也是需要證據的,不是憑自己的近乎為零的醫學知識,根據隻言片語得出結論的,就像最近這個醫鬧新聞:左胸貫穿傷,搶救無效死亡,這算哪門子醫療事故?這關醫生鳥事啊?

4 「正好最近自己碰到個醫療事故。醫院解決問題的誠意和歉意都相當缺乏,按正常流程走的話維權成本相當高,而得到的賠償自然也不會高。請問在不去醫院維權的情況下,說醫鬧不合理的人能否提供更好的解決方案」


維權成本確實是高的,但這是正常的(大家可能無法理解我的話,覺得我在放屁,繼續往下看)。訴訟是一個零和的遊戲:如果你訴訟別人容易,不用鑒定,不用證據,不用證人證言,你覺得什麼就是什麼……那別人反訴你也同樣容易,也不用證據,這樣社會不是亂套了嗎?那照我這麼說,受害者明擺著吃虧就合理嗎?當然也不合理,不應該讓受害者吃虧,應該在受害者先付出維權成本,勝訴後,把這個成本轉嫁給敗訴者。這個「轉嫁」不應該是花了多少就陪多少,而應該是懲罰性的!


所以,尊重法律,尊重證據應該是我們解決糾紛的一個最起碼的共識和底線。不能因為正常渠道維權成本高,就認為非正常的「鬧」是合理的。你說「不鬧得到的賠償就不會高」,那我告訴你個賠償最高的辦法:你拿刀架在醫生脖子上得到的「賠償」最高,你幹嘛不直接去搶啊?


那天看老專家回憶錄,寫了這麼一段。

文革中,一位中年工人晚飯後外出散步,突然暈倒在公園裡,被周圍的人送到就近的城關鎮第一衛生院。送到醫院,人已經不行了,但是醫院還是組織積極搶救。

這位工人在廠里很有人緣,還是一個群眾組織的小頭頭,從他送到醫院之後,就有他的同事在醫院裡聚集。兩小時後,站了半個院子。

晚10點,醫生宣布病人不治,圍觀的人很憤怒,理由在當下的類似場合也很常見:「好端端的一個人,平常身體非常健康,今晚好好的走著出門散步,鄰居們都看見了,怎麼到了醫院就不行了?」一時間,人們情緒非常激動,甚至有人喊出了醫院迫害死了工人階級的話。在當年的環境中,一場惡鬥一觸即發。

這時,前來參與搶救的外院專家站了出來,表明身份,說他是山水溝衛生學校附設南關衛生院派來的醫生,有病理解剖經驗,要求屍檢,查清死者死因,請工人們派出代表在一邊監督。

工人們一沒有說「解剖有違民族傳統,會傷害死者家屬感情」;

二沒有說「你剛才也參加了搶救,你跟這群庸醫官官相衛,你們醫生都是一夥的」;

三沒到專家的單位查他的老底,說「你一個舊社會教會醫院留用的,解放前一定幫洋人搞過殘害中國人民的人體實驗!(當時本地還真有一個手抄本小說,有段劇情說山水溝解放前搞人體實驗)手上沾滿了勞動人民鮮血!舊社會念教會學校的都是地主少爺,親不親階級分,你就是潛伏特務,人就是你害死的!」

就這樣,一個工會副主席站了出來,說要旁觀醫生們解剖。

先查心臟,果然,發現病人死於心梗。雖然工會主席不適應解剖的場面,但還是認真的聽醫生們講解。然後,醫生們說要繼續查其他部位,突然外邊有人喊工會主席出去。

過了一會兒,工會主席回來了,說醫生同志們,剛才X師傅的家屬聽說他被送到了醫院,以為還有救,就在家裡找他的病歷,翻出來這麼一本——

這是城關鎮中心衛生院的門診病歷。病歷是新的,只寫了一頁,還粘貼著一張心電圖,上邊蓋著一個「心肌缺血」的紅章。醫生們捧過來看了看,確實,心電圖提示心肌缺血。然後翻看病歷上書寫的內容,上邊寫著病人近幾個月自感胸悶,前來醫院就診,醫生開了心電圖的檢查單。看日期,這次就診記錄是一個月之前的事情了。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拿到心電圖之後,病人沒有返回醫生那裡看結果。

於是真相大白了。醫生們出去說明了情況,工會主席也把自己剛才看到的、聽到的跟外邊圍著的人講了,並向大家表示自己認可醫生們的判斷。

群眾們一沒有說「俺沒文化~俺沒學醫~俺聽不懂你說什麼~總之俺們工人老大哥不能白吃虧~你得給俺們一個說法~X師傅上有老下有小……」

二沒有說「城關鎮中心衛生院怎麼這麼沒良心~為什麼不跟X師傅講明白看心電圖結果的重要性~假如他那時候把病治了今天就不會死了~來啊同志們我們去砸城關鎮中心衛生院去~」

三沒有說「工會主席你個姓趙你跟醫院勾結起來坑害老百姓~

就這樣帶著惋惜,散去了。

這個事件沒有演變成醫鬧事件,無外乎幾個原因。

工人們覺得醫院是國家的,自己是國家的主人。醫院沒錯的話,主人沒有懲罰醫院的必要。

一家之主去世了,家屬沒有擔心生計的焦慮,也沒有人財兩空的心理不平衡。

工人們覺得社會是值得信任的。哪怕是一個教會學校留用、帶著特務光環的臭老九,也帶著「組織上派來的」公信力,幾句話就能讓人們相信。

旁人對醫院沒仇,不會覺得死者是受到醫院損害的,並覺得自己有朝一日也可能受到這樣的損害,同情和支持對醫院進行報復。

人們不把自己當成巨嬰,不為了討價還價把自己當成巨嬰。巨嬰的表現,包括像個天真的孩子一樣,拒絕認識世界上一切不美好的東西,比如疾病的殘酷和客觀規律的冷峻;包括認為別人對自己有無限義務。

當前,醫鬧頻發,兩個主要原因。

一,基層社會治理失控,社會秩序失控。所以,很多人不聽話,很多人不配合執法人員。越是基層的地方,越趨向叢林社會。別的體面人,靠消費和城管把自己和生存壓力巨大、叢林法則的人隔離開來。醫院不行,必須人道主義的跟社會各界打交道。

二,醫療的需求和供給存在突出的矛盾,人們對醫療不滿,容易激化矛盾。逆天改命這個事情本來就是實現不了的,人們天然會對醫療不滿。但是,醫療條件過於惡劣,或是跟人們的預期差距過大,比如說覺得病就該都治好,醫院就像自動售貨機,投幣就該出商品——人們的不滿會暴發。

以前也有醫鬧,都是跟人打交道,怎麼能沒糾紛。

但是當年,劃片醫療,根據居民的戶籍和社會地位,決定病人的就診方向。一個「醫區」內的病人都是有數的。

城裡病號打人,我知道你是附近的居民,我找你單位領導去~醫患雙方都是長期在這個小圈子裡打交道,做人都要留一線的。

當然有找不到領導的。不表明身份衝進來就打,如果沒有追上還手,那就白挨打了。

至於貧下中農,出村要跟生產隊長請假,出縣要開介紹信才能買到火車票,要縣醫院開轉診信才能在大醫院挂號。你在醫院搗亂,我寫信告你公社去!

當然,貧下中農都覺得幾千年生病都是等死,現在新社會有條件看病了,喊毛主席萬歲還來不及,哪有不滿啊?更別說一言不合搬來一村,還說俺村出過將軍你不賠俺就是不給俺全村面子俺在中央有人……

沒有「想致富,做手術,做完手術告大夫」,誰閑得沒事給自己惹麻煩啊……打鐵還要自身硬。醫院沒有把柄讓人覺得受到了迫害,麻煩自然也少。當然,有的把柄跟醫院、醫護人員無關。


【本人醫學生,以下是一篇見習日記,關於醫鬧,談談自己的想法。】


今天醫院又有醫鬧的。
Again。
在挂號大廳里拉橫幅、擺花圈、燒紙錢,整個大廳里烏煙瘴氣,哭嚎一片。後來索性兒科門診就關門了,看病的人群拿著各種化驗單,擠在門外。下午的時候,鬧事者移到了大門口,幾個人癱坐在地上,不哭不鬧。旁邊的警察保安也冷冷地看著,有種異樣的安靜。
大學上了四年,附屬醫院去了無數次,這種場面也見了很多次。也算是見怪不怪了,可以淡定地從旁邊走過,跟同學調侃幾句。今天開玩笑說,學醫時間長了,已經練就了一身本領,走路時眼觀六路,耳聽八方,時刻保持防禦姿勢。一出病房,立馬脫下白大褂疊起來,混入人群中,來去了無痕。
大家哈哈大笑。
然後,誰也沒再說話。
拋去各種現實因素,大家之所以選擇醫學,甘心渡過艱苦的「後高三時代」,甘心面對競爭慘烈的前景,還是因為有一顆「懸壺濟世治病救人」的心,而且是24K純金,可以亮瞎眼睛的那種。
可是,這顆心,快被你們踩得稀巴爛了。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醫患關係」後邊的詞語必定是「緊張」「嚴峻」「不容樂觀」,傷醫砍醫事件也默默從頭條移去了社會版面的角落裡,成了和超女快男一樣下飯的談資。
道理大家都明白,「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經階段」「這是體制問題」「以後會慢慢變好的」,可是,沒有人生活在以後,we live right here ,right now。我的身邊,沒有一個同學,一名老師,會因為看不到的未來的光明前景而放棄對現今狀況的擔憂。遠水解不了近渴。
道理我們都懂,可是我們還是想難過一會兒。
下午從醫院出來的時候,一直在想,我們現在還算幸運,不用擔心誤診漏診等各種問題,就算出了事,也有上級大夫來承擔。可是,當我們自己成為了上級大夫,是否還有足夠堅韌的心來面對這紛繁雜亂的環境呢?
想想就頭疼。估計明天早飯要多加一個茶葉蛋了。


在官僚主義盛行又缺乏司法公正與獨立的環境下,官僚是很「懶」的。給小老百姓辦事多累,喝茶看報多好!那麼亟待解決的問題這麼多,且又得不到解決,有些人就通過「鬧」這種非程序正義的辦法解決。官僚只求安穩,有人鬧馬上解決,不鬧?那就磨洋工、刁難外地人、窮苦人。

因此,長期以往很多人內心深處有了一個思維邏輯———「只要把事兒鬧大了,自己如果沒錯那麼政府會幫著我,自己就算有錯政府也不會狠罰我」。

這就是以鬧分配。

官老爺在乎醫生嗎?在乎患者嗎?不在乎!它們怕你們上訪罷了。於是官僚主義的辦法就是,體制外的靠利益收買,體制內的靠行政命令彈壓。

所以只要有人鬧,不管錯在誰那裡,都是醫院賠錢、醫生被打。而官媒有特別喜歡宣傳一些它們以為迎合人民群眾的事情和世界觀,同時為了轉移TG在醫改領域的失誤,就要給醫生潑髒水。過去十年來,官媒、半官媒都在抹黑醫護人員。像什麼「醫生沒有不收紅包的」、「醫院哄抬了葯價」、「女護士都道德敗壞亂交」、「醫生故意用假藥」的「新聞」層出不窮。

這煽風點火猶如文革號角,地痞流氓和潑皮無賴看到了機會。有的人就是,見財起意,惡向膽邊生,家裡死了人,花光了積蓄,如果打打醫生能把錢賺回來,對這群沒有道德的人來說很划算。地痞也快速跟進,形成了醫鬧產業鏈。


說到這,肯定有人跳出來說「你能說醫生沒一個有問題的嗎?!」

我認為他們該問:「真正的壞醫生、甚至是披著白大褂的惡魔作惡的時候,誰給他們撐腰的?!」是醫院嗎?是醫護工作者嗎?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楊叫獸和臨沂市委市政府以及《未成年人上網保護條例徵集意見稿》的起草人。

當無中生有的東西可以當作醫學認定的疾病;當惡魔可以認證為合法的治療機構負責人;當好醫生只能被派到一線累死,問題很明確了。

躺在幹部病房有一群頂尖醫生續命的領導會擔心醫鬧?會在乎有沒有人學醫?


首先,希望闡明一些簡單的誤區:職業醫鬧和在醫院殺傷醫生的一些病人及其家屬並不是同一群體;普通病人和危重病人其實見到的不是同一個醫院。
整理一些一直以來對於醫生、病人、醫鬧和醫藥公司的想法。僅限於個人認知。

1. 十年前真的沒有醫鬧么?
我並不確定醫鬧這個「行業」究竟從什麼時候興起的,但是我可以確定,十多年前職業醫鬧的市場至少在一些二線城市已經非常成熟。雖然沒有那麼多暴力事件,但那時候中國醫患關係已經非常緊張了,媒體上對於這些事情的相關報道隔三差五就來一出,只不過互聯網不夠發達,信息沒有這麼鋪天蓋地。我第一次接觸到醫鬧,年歲尚小。恰好就是兒科醫院的事情,患者小孩兒送到醫院之前已經死亡,後來法醫的鑒定也支持了這個說法。然而家長拒絕採納,開始了找媒體和醫鬧的動作。
職業醫鬧和大家理解的「患者醫鬧」並不相同,新聞中砍殺醫生的往往是患者及其家屬,因為各種原因孤注一擲。而對於職業醫鬧來說,這是一種職業,他們更擅長於一夜之間準備好香燭紙錢,抱著死者的黑白照片,拿著屍體橫幅堵在醫院門口哭天喊地。今天哭這家,明天哭那家,至於具體交涉的事情他們未見得真的要參與,畢竟萬一卷的太深,以後就不好操作。
至於媒體,當然承擔了宣傳的「政治任務」,一些傾向性明顯的報道應運而生。一般來講,弱者總會讓人把持不住地想要同情,一些患者家屬也抓住了這一點。當然,並非所有媒體都是被利用的,比如在上文所述事件中,就有某地方台記者現場教病人家屬說假話。這個行為就職業規範來說令人髮指,但如果了解當時的整體輿論風向,就似乎可以「理解」了。(這一段只針對報道有偏頗的媒體,不泛指所有。)

2. 患者真的是弱者么?
和醫院相比,患者當然是弱者。畢竟在大多數機構面前,個體都是弱小的。
而讓患者成為弱者的最大原因,是因為信息的不對稱。醫生掌握了醫學相關的知識,醫院掌握了醫療相關的資源甚至可以決定一部分的分配。在這一點問題上,普通人除了掏錢看病以外,別無選擇,也沒有任何的議價能力和資格。甚至,在一些病人眼中,醫院和公權力是一體的,對於公權力的不信任,更加劇了危機感。
我們可以反問哪個行業不是如此,但我們也需要知道,不是哪個行業都和個人生命息息相關。因為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弱者身份,以及對於公權力和機構的不信任,醫患之間的鴻溝一時間難以逾越。
於是,當問題發生的時候,尋求正當的法律渠道,並且信任法律結果,並不是人人都會選擇的。

3. 普通患者的共情來自哪裡?
生老病死自然是人最容易共情的,即使沒有經歷過非常嚴重疾病折磨的普通患者,看到他人因為病痛失去生命也會有強烈的同情。同時,哪怕只是很輕微的病症,放在自己和親人身上,也可能是了不起的大病。
就在前一段,幾乎從來不進醫院的我,因為久咳不愈終於去了趟醫院。講良心話,我連挂號都不會,在第一家醫院除了阿奇黴素醫生給我開了一堆高價中成藥。然而很快葯吃完了,我的病根本沒有好。我媽讓我買點順爾寧吃,但我還不放心,於是我又換了家更好的醫院,掛了個專家號。結果人家說:我給你開個抗過敏的葯吧,現在北京這種病人特別多。拿了葯一看,這不就是順爾寧么。。
我以為自己得了什麼了不起的大病,要是普通感冒我也不至於去醫院,而結果是——這是一種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病症。作為醫生的角度來說,他們受到的很多教育都是相同的,有些病症的檢查和應對方法也是相同的,於是這件事情看上去就像是「一個隨便的診斷」。
對於很多患者來說,他們對於醫院的印象大多來自於感冒發燒之類的小病,他們希望在醫院遇到的醫生如春風一般和煦,溫柔地答疑解惑,告訴他們每一種葯如何對症下藥。
然而,其實大部分人都知道,中國優質醫療條件的缺乏,醫生應對病人人數之眾,不太可能有這樣的待遇。而另一方面,看上去幾分鐘的診斷,背後的東西恐怕倆小時也講不明白。
但是一旦事情輪到自己,想法就可能會不一樣了,當這些普通患者看到重症患者失去生命時,想到的就是平時這些,於是便有了那些「我去看病的時候醫生態度很差」的言論。

4. 醫院的人工費真的貴嗎?
醫院的人工費,一直是改革的核心,畢竟一個號5塊錢,這已經持續了太多年,而看病真正的人工費,就是這5塊。後來,一些醫院開始改革,有了貴一些的專家號,同時也有了黃牛號。
一位受過高等教育的朋友完全不能理解這件事情,當她跟我口口聲聲說自己掛個號花費成百上千以此來指責醫療黑暗的時候,大部分醫生還拿著5塊錢的號。而她的號是不是跟黃牛買的,還不得而知。
我們在醫院的花費,更多是在各項檢查和藥費上,檢查的花費主要是因為進口醫療器械購買和維護費用高,而藥品的花費,有些醫生也說了「這不是醫院定的」。當然,因為患者不給紅包就不認真治療的醫生恐怕真的沒那麼多,然而為了個人利益開某些葯的醫生恐怕也沒那麼少。
這其中的矛盾,依然是在於典型的信息不對稱,但是還是要說,這種事情真正的一部分成因在於:政府一度將自身應該承擔的部分丟給了醫院。
不能有效地提高醫生的人工費,也不能有效地在器械和藥品上給足支持和補助,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允許某些醫藥公司來填補這個窟窿,當我們拿著一把中成藥的時候,也真是哭笑不得。
簡單說,多開某些葯,被合理化了。

5. 當每個人都想要優勢資源
當我為了一點小病去掛了一個專家號的那天,我花了14塊錢預約,一大早去等候,到了辦公室門口我爬起來就想走——我感覺我前面那個人情況不太好,似乎是特別嚴重的問題,危及生命的那種。
當然,我不會有某種自覺,認為自己佔用了他人的醫療資源,會有危重患者因為我的那個號而失去生命,畢竟我掛的不是急診。但絕大多數時候,很多病人和我一樣小題大做了。我們一定要去三甲醫院的專家門診,看一個社區醫院就能解決的問題。然而,似乎沒有人信任社區醫院。
也許,因為每個人都是惜命的,這是我短時間內唯一能想到的理由,其他原因暫時不深入分析。至少一旦關係到自己,就希望能得到優勢資源,優勢資源數量有限,自然獲取就更加困難。一些醫院的強勢科室預約挂號到了一個月以後,這就很能說明問題。
對於稀缺資源的競爭自然是如此,而稀缺資源也並不可能公平分配,哪怕真的公平分配了,誰又能保證人人都服氣?

6. 我們應該要求醫者仁心嗎?
回到大多數真正涉及生死的醫鬧問題,很多人有一個奇怪的誤區「我送人到醫院是醫活而不是醫死」。這種事在兒科更加明顯,作為家長,白髮人送黑髮人,更是無法接受。
死亡作為人生必然的終點,沒有隻要「努力搶救」、「儘力治療」就一定能活的道理。
我們總是宣傳醫生是白衣天使,救死扶傷,然而對於很多醫生來說,這就是一份工作,本來自己已經人工費低廉了,現在還有生命危險。於是我也看到過很多醫生的言論,言辭激烈地認為,如果醫患關係真的惡化到一定程度,受害的只可能是病人,他們就等著那一天。一些醫生言語的惡劣程度,和網上咒罵他們的人別無二致。
在職業規範的現代,我們真的還應該要求醫者仁心么?能夠按照法律和職業規範來完成工作,作為一個職業人就應該是合格的。仁心是人格層面的要求,受到的是道德的約束,沒有一個職業能夠要求從業者人格高尚才能入職,只能從規則上進行保障。
因此,白衣天使、最美醫生這種宣傳,還不如讓那些救死扶傷,沒有假期,一上手術台就十幾個小時的醫生們多拿點錢來的實在。

7. 一味息事寧人的必然惡果
和大多數機構一樣,對於醫院來說,很多時候也不希望有醜聞。所以一旦遇到情況,不排除一些醫院要「私了」,甚至是法庭宣判醫院沒有責任之後,也覺得賠一些是合理的,只要家屬不來鬧。
但凡不高估人性,這樣的做法帶來的不良後果就是顯而易見的。死者已矣,生者未必不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就像一開頭故事中的那個母親,後來對死去的親兒子的舅舅說:「賠的這點錢,請醫鬧都不夠。」

8. 醫生和病人,都只是普通人而已
在看病求醫面前,病人天然是弱者,但當一些人舉起屠刀,手無寸鐵的人就成了真正的弱者。當我們一味因為發生的事件而支持其中一方的時候,未免忽略了大多數人都是普通人的事實。
一些醫生和病人都在相互惡劣地詛咒著對方,這是作為一個人面對無法解脫的困境時最容易選擇的辦法。人無完人,不可能人人都道德高尚。當然,必須要確認的是:即使是有缺點的普通人,也不能肆意妄為要求人理解。
一個醫生哪怕十惡不赦,消極怠工造成醫療事故讓病人死亡,也需要法律去制裁他;一個病人哪怕是個天天鬧事的醫鬧,醫生也應該在關鍵時刻救死扶傷。不論是誰做錯,都需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而沒有錯的一方要得到合理的保護。
這不是在各打五十大板,而是在現有的情況下,整個醫療系統的問題被推到醫生和病人兩個群體的二元對立,矛盾激化必然會有爆發。而因為信息不對稱,這兩個群體根本無法充分的溝通和了解,哪怕第三方願意承擔這個費力不討好的工作,恐怕也不是短期內就能合理改善的。如果有人願意做出嘗試,是值得尊重的,但是短期內恐怕還是需要一些更為強硬的措施來解決。

利益相關:和以上提到的很多群體有深入交集,對醫患關係短期改善持悲觀態度,理解其中很多人,不排除偏袒某一方。


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醫院在群眾的視角看來,是和政府站在一起的
第二個原因:醫院在政府的視角看來,是群眾的組成部分

前者決定了群眾習慣性服從按鬧分配的行事原則。
後者決定了群眾按鬧分配的時候,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在大街上壓死他們。

相似的還有,銀行櫃員啊,教師啊,等等。


  • 全社會法制意識淡薄
  • 醫療事故鑒定機制爛掉了,失去了患者的信任。其實醫患矛盾最早不是這樣的,如果年歲長點的,應該知道90年代很多醫療事故的處理對患者是很不利的,說包庇一點都不為過,導致患者對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失去了信任,只有通過不正常途徑來維權。

權輕責重,民愚法弱


我問你,世上最快樂的事是什麼?


如果你的回答是喜獲愛情或洞房花燭、金榜題名或事業高升、走狗屎運中了個大獎或約炮撿著個失戀女神之類,我只能說,騷年你的人生缺少點經歷啊。


吃喝拉撒全靠伺候,大小便在床臭氣滿屋尊嚴全無,整宿疼痛哼哼唧唧無法入眠,讓人後悔生到這個世上,痛苦遠甚坐牢的幾個月後如獲新生般的自由。


不裝逼的說法就是傷病康復。出院或下床的那天,就是你人生中最歡天喜地的一天。


前提是你或你在意的人經歷過前述痛苦,否則多言也無用。


穿衣、吃飯、住房、教育等問題都能湊合,差就差吧,但唯獨傷病之痛沒法忍,再加上諸多人為因素鬧騰起的醫患矛盾火上澆油,因此世上最無奈之事也莫過於它。



宋江正式入伙梁山後,按時間順序,三打祝家莊、攻高唐州斬高廉、破呼延灼連環馬、陷青州救孔家兄弟、征華州救史進魯智深、贏關勝圍魏救趙之計,六戰六捷好不得意。


正準備再舉大軍兵臨北京城下救盧俊義上山……


Pia~病倒了。


神氣活現的宋江再也牛逼不起來,「神思疲倦,身體酸疼,頭如斧劈,身似籠蒸,一卧不起。」


見多識廣的吳用到處找人尋葯醫治也不見好,這隻能說明好的醫療條件原本就是稀缺的。


浪里白條張順推薦說,自己的母親曾經也得過背疾,也是百葯不能治,「後請得建康府安道全,手到病除。」這次雖然路途遙遠,但為了救宋江也只能去「拜請他來」。


請注意,殺人放火的強盜張順用了「拜請」一詞,如此兇悍粗魯的人居然顯示了對醫生的十分尊重。


對於深受病痛折磨只能等死的可憐人來說,沒有什麼是比同病相憐患友的推薦更像那根救命稻草的了。


於是宋江求道:「兄弟,你若有這個人,快與我去,休辭生受,只以義氣為重,星夜去請此人,救我一命。」


我知道很多讀者討厭宋江,但可恨之人可憐之時倒也真可憐,如果你也曾經歷過生不如死的病痛折磨相信你會明白。


事到如此還說什麼呢,當然是救命要緊。


張順冒著雨雪艱辛南下建康府,過揚子江時還差點被截江鬼張旺謀財害了命。


好在終於見著了安道全,安道全問:「兄弟多年不見,甚風吹得到此?」


再請注意這裡的「兄弟」二字。


一個說「拜請」,一個叫「兄弟」,病情無論多緊急,難道醫患之間本來不就應該是這樣的彼此尊重嗎?


要不是有個「外行婊」從中起鬨……


算了,先不劇透了。


現實的問題是,醫患之間,尊重歸尊重,事情歸事情。


安道全一開始並不想去,理由是老婆亡故,家裡沒人,不能出遠門。


直接原因是,安道全最近正和一個叫做李巧奴的妓女打得火熱。


男人嘛,大家都懂的。老婆沒了那麼久,這才剛擦出點葷味來,人生才剛有那麼點樂趣,所以他是真不想去。


而且那時節從南京到山東,還是非雨即雪的冬春之際,怎麼走,得受多少罪,來回要多久啊!更要命的是,這回是上山去給個強盜頭子朝廷通緝犯看病,倘若日後有人追責起來說他私通賊寇救助國家公敵,你說怎麼辦?


醫者父母心?Doctor的眼裡只有病人,沒有強盜和政治分歧?


不管你信不信會管用,反正我不信。


即便病情如此緊急,安道全又反覆推脫不願去,但張順依舊沒有干出醫鬧的事,先是「苦苦求告」,再是「百般哀告」。安道全這才應允。


我們不必以聖人的標準去要求醫生,大家都是凡夫俗子。你工作怕出差怕熬夜,難道人家就不怕?你貪戀錦衣玉食溫柔鄉,難道人家就不可以?你怕羊肉沒吃著反惹一身騷的工作,難道人家就不可以?


話說回來了,安道全最後還是答應去了,這醫生就做得很了不起!


醫患之間原本就不該有什麼矛盾仇恨,互相理解該多好!


但是,突然插進根攪屎棍打破這種和諧就不好說了。


只能說男人啊就是男人,這凡人呢終歸就是凡人。


這安道全大概是覺得這一走來回起碼得一個月,所以臨行前他要再會一會李巧奴。有沒有打個告別炮的想法我不知,say個goodbye還是情理之中的吧。


當晚他就把張順帶到了李巧奴家,安排酒吃。


請各位別想多,安道全把張順邀請到娼妓李巧奴家,並不是要搞什麼3P強化一下兄弟感情。那是因為安道全把患者家屬張順當成了兄弟,還叫李巧奴拜張順為「叔叔」,就是潘金蓮拜武松那種。順便說一下,此舉也表明安道全是真把李巧奴當成了自己人,是有真感情在的,不是你們這些猥瑣人士想像的那樣。有句愛情雞湯說的好,看一個男人是否真愛你,要看他是否願意當著兄弟朋友的面介紹你。


安道全想得很周全,他對李巧奴說:「我今晚就你這裡宿歇,明日早,和這兄弟去山東地面走一遭,多則是一個月,少是二十餘日,便回來望你。」


此話一出,矛盾來了。


安道全希望李巧奴做他醫療事業背後的女人,就算成不了賢內助,至少也別做絆腳石。


但李巧奴的反應卻是出人意料,撒嬌耍賴說:「我卻不要你去。你若不依我口,再也休上我門!」「你若還不依我,去了,我只咒得你肉片片兒飛!」


「張順聽了這話,恨不得一口水吞吃了這婆娘。」安醫生原本就不想去,老子求爺爺告奶奶地才說動他,你攔著不許走是啥意思?


話說到這份上,在李巧奴那裡就算先翻臉了,也不管什麼「叔叔」不「叔叔」的,看著天色晚了,李巧奴扶了安道全去自己房中休息,回頭就跟張順說,我家沒地方給你睡,你滾吧。


張順也是求醫心切臉皮厚,乾脆直接說,就是不走,我就是守著,要等全哥酒醒一起走。李巧奴只好安排他在門首小房睡了。


唉,這專家號就是難掛啊!


儘管如此,都到這份上了,病患家屬張順還是忍著,也就心裡罵幾句娘,依舊沒有過分舉動。醫患之間如果不是被逼到份上,怎麼可能會有糾紛呢?


熬夜排專家號的「張順心中憂煎,那裡睡得著。」


但又能怎麼辦呢?李巧奴雖不是安道全老婆,按理來說並沒有資格過問,但安道全把她當自己人,並在某種意義上給了她多管閑事的權利。


只能挨到天亮看安道全怎麼決定了。


不曾想到了半夜,張順聽到有人上門,牆縫裡張眼一瞧,哎呦我操,真特么冤家路窄啊!原來正是揚子江上打劫了錢財差點要了自己命的截江鬼張旺,此刻正拿了打劫到的金子登門嫖娼。


那李巧奴也是,房裡明明已經睡了個包夜客人安道全,居然還接客。


而且她這個時候接客,不管接的是誰,都證明安道全對她而言只是個搖錢的凱子,安道全對她的真感情只是一廂情願。她仗著寵愛橫加阻攔出診,也不是出自真心的愛護,無非是怕老主顧離開太久影響生意。


這就證明,干醫療事業的人是不能指望個「外行婊」做賢內助的,她不會管什麼人命關天醫者國之大器,也不會有同情心責任心,她們的指揮標準只會是向錢看。


李巧奴擺布安道全,插手醫療內務,典型的外行指揮內行。


張順見狀,新仇舊恨一齊湧來,惱火哪裡還按得住。


原本還尊重你是安道全的愛人,看你叫我聲「叔叔」,我還尊你聲「嫂嫂」。這下倒好,自己唯利是圖「外行婊」的本質暴露無遺,這就等於根本上解除了張順鬧事的心理負擔。


再加上李巧奴接的客居然是他仇人,鬧事的導火索立刻也就有了。


只見張順手起刀落,除了張旺跳牆跑了,含李巧奴在內,砍殺四人,想起武松干過的事,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割下衣襟,蘸血去粉牆上寫道:『殺人者安道全也!』連寫數十處。」


這裡請注意,張順殺人報仇泄恨在前,坑害安道全並不是上來就有的想法。但事情確實就這麼變質了,一次原本醫患和諧的登門求醫,變成了一起嚴重的醫鬧事故。


弄得安道全「看見四個死屍,嚇得渾身麻木,顫做一團」大罵張順道:「你苦了我也!」「兄弟,忒這般短命見識!」


這真是你我之間本無仇恨,奈何婊子從中起鬨!


張順連殺四人嫁禍安道全的醫鬧行為的確夠「短命見識」的,但你指望一個正處於病急亂投醫階段的,心急如焚的,好不容易抓住根救命稻草的,磕頭禱告一忍再忍的,腦子受了強烈刺激的病患強盜家屬能幹出點啥好事呢?


安道全就此落草梁山,當然也救活了宋江。


但關於安道全醫患矛盾的故事並沒有結束,因為除了瞎指揮的「外行婊」,還有個大禍害叫「特權婊」。


宋江受了朝廷招安,征遼國、田虎、王慶和方臘,征戰沙場生死須臾間,安道全是一日不可缺的戰略人才啊。


包括宋江本人在攻打王慶的時候又焦慮得大病一場,還是人家安道全治好的。


更不用說刀劍無眼上陣砍殺的將士了,攻打遼國沒羽箭張清中了箭,傷勢嚴重,那條命就是安道全從鬼門關拽回來的。


直到打完王慶,宋江等108人居然連一個死的都沒有,除了走狗屎運外,安道全絕對是首功。


但宋江卻對此拍馬屁表示:「托聖上洪福齊天,臣等眾將雖有金傷,俱各無事。」

但他很快就品嘗到了以皇帝為代表的「特權婊」們除了禍害,什麼洪福都不會有。

儘管宋徽宗自己也承認:「寡人多知卿等征進勞苦,剿寇用心,中傷者多,寡人甚為憂戚。」


但是,緊接著的,攻打方臘還沒多久,在杭州之役關鍵大戰前夕,他便下聖旨以「上皇乍感小疾,索取神醫安道全回京,駕前委用。」請注意是小疾哦。


什麼是「婊」?這就是「婊」!硬生生把大宋病患分成了兩個階層,一個是「不惜一切代價搶救特權階層」,一個是「生大病等死屁民階層」。


果然,報應來得快,杭州之役金槍手徐寧脖子上中了毒箭,他卻沒有張清那麼好的運氣,只能等死。


「宋江仰天嘆道:『神醫安道全已被取回京師,此間又無良醫可救,必損吾股肱也!傷感不已。」


去你娘的「傷感不已」!你家皇上的「洪福齊天」呢?


你當初求張順請安道全的時候是怎麼說的,請張順「只以義氣為重」。張順為了救你不怕豁出性命,你怎麼就不能「只以義氣為重」留下安道全呢,更何況行軍打仗他有多重要你不知道嗎?


已步入統治階層的宋江畢竟不是張順,面對缺醫少葯的矛盾,他沒有醫鬧的必要,更沒有上訪抗爭的勇氣,卻有讓手下兄弟等死的臉皮。


再後來,楊志病死,楊雄病死,時遷病死,林沖病死,那些中了刀劍死掉的就更多了。


征完方臘後,108人死了近三分之二,這裡面有多少人的死是可以避免的!


「外行婊」瞎指揮製造矛盾,「特權婊」與民爭利掠奪資源,有這二婊在,大宋的醫療事業好不了,醫患矛盾將繼續下去。


因為篤信暴力


首先本人聲明,本人持絕對客觀態度,免得被軌道炮轟殺至渣,不過我也估計沒多少人願意賞我軌道炮…╮(╯▽╰)╭

(就本答案內若有不妥及未能詳盡說明之處,若有此領域專家指正,小的不勝感激,並且會立刻修正答案。)

(就本答案內若有侵犯其他主體人身及其他正當權益的言語及觀點,若有大家指正,小的不勝感激,並且會立刻修正答案,並向知友道歉。)

特此聲明:就本答案內涉及的各個主體,請各位知友請勿對號入座,若因某知友對號入座而產生對答主本人及其親屬的羞辱、謾罵、人身攻擊等行為,答主只能在其他熱心知友的幫助下,在法律及人格底限允許的範圍內極盡所能地羞辱你。對,沒錯,對號入座結果與答主即將發生(或已發生)不愉快的知友,有本事你咬我呀~!啦啦啦啦啦~!

首先正面回答題主問題:為什麼會有醫鬧?

回答:醫鬧是醫療糾紛主體之間未能達成共識而造成的一種負面社會現象。

依據我參加面試學習的主體分析法對醫鬧這一類的事件進行分析,可見以下主體:

  • 1、產生醫療糾紛的患者及患者家屬(重點)
  • 2、產生醫療糾紛的醫院院方(重點)
  • 3、醫療糾紛涉及到的醫務工作者(重點)
  • 4、醫療糾紛未涉及到的其他醫務工作者
  • 5、在醫院就診的與醫療糾紛無關的患者及患者家屬
  • 6、社會輿論口舌(包含並不僅限於新聞媒體,貼吧、微博、微信、博客等網路傳播平台)
  • 7、廣大人民
  • 8、涉及的機關單位(包含並不僅限於公檢法及相關衛生部門)
  • 9、更高一級的機關單位(包含並不僅限於公檢法及相關衛生部門)
  • 10、天朝最高級別的機關單位(包含並不僅限於公檢法及相關衛生部門)

關於為什麼將醫院和醫務工作者分開,將我大天朝各級機關單位分開,請耐心繼續往下看,不要提前給我軌道炮……

主體分析完畢,接下里就要分析事件及各主體所扮演的角色和它們的職能:

若發生了醫療糾紛,有以下三種方案

  • 方案一患者及患者家屬要求並且醫院院方同意(或醫院院方要求並且患者及患者家屬同意)依照法律程序進行責任分劃,各方責任各自承擔。(這是目前來說,依靠公檢法機關單位的公正性適用面最廣,也是目前最公正的辦法,誰的責任,鑒定之後就能分得出來,若不信任當地公檢法,請上訴……上訴失敗可能演化至方案二或方案三。)
  • 方案二患者及患者家屬要求與醫院院方(或醫院院方要求與患者及患者家屬)進行協商處理,由當地衛生部門的醫療衛生辦公室牽頭協商,在雙方自願及相互理解的前提下,大家進行協商處理雙方願意擔負的責任。(這是目前應用最多的處理方式,無論是大多數的醫療事故,還是有些故意要訛錢的,一般都會使用這個方式進行處理。當然,若是協商失敗有可能會演化至方案一或方案三。但由方案一演化而來的,很難演化至方案一。PS:判決除了上訴並且成功,不然是不會修改的。)
  • 方案三患者及患者家屬就醫院院方提出的賠償協商不認同(或醫院院方就患者及患者家屬提出的賠償協商不認同),並且不願依照法律程序進行責任劃分,或經法律程序之後不認同判定、不上訴或無法上訴,但要維護或獲取自身損失的權益,而採取的一系列包含而不僅限於阻礙、恐嚇、暴力的行為。(這是目前我們所認知的醫鬧行為產生的前提,也就是一方沒有得到令本方信服並願意服從或接受的判定或協商條款,決定採用一定的行為來獲取令本方信服並願意服從或接受的判定或協商條款。是答主的答案的繞口令版……)

第一、二種方案最終結果是:醫療糾紛結束,雙方該負責的負責,該賠償的賠償,該道歉的道歉。

但是我們在現實生活中的例子裡面發現了一個問題:在第一、二種方案中,無論是出面的,還是參與協商的,大多數都是醫院院方。而此事涉及的醫務工作者,大多數並未直接出面,也就是說,在第一、二種方案中,醫院院方作為涉及的醫務工作者的代理參與了醫療糾紛的解決流程佔了大多數。

但是我們不能認為只要是方案一、二的情況下,醫院院方就一定會成為代理人(原諒本人非法律專業,若用詞失誤,還請指正)參與其中。有許多通過患者及患者家屬與醫療糾紛涉及的醫務工作者直接對話解決問題的例子,當然也有產生慘痛後果的例子。

第三種方案的結果有以下兩種可能,

即:

可能一:「主動的一方獲得了使本方信服並願意接受的協商條款」

可能二:「主動的一方並未獲得使本方信服並願意接受的協商條款」

造成可能一:「主動的一方獲得了使本方信服並願意接受的協商條款」的情形有以下三類:

  • 情形一:患者及患者家屬(或醫院院方,或醫務工作者)通過包含阻礙、恐嚇、暴力的行為(造成了醫院正常就診秩序的混亂(或影響患者及患者家屬正常生活),引起醫療糾紛未涉及的醫務人員及其他患者及其他患者家屬的恐慌(或引起患者及患者家屬的恐慌),並在精神層面及人身層面侵害了醫療糾紛涉及或未涉及的醫務工作者的正當權益(或在精神層面及人身層面侵害了患者及患者家屬的正當權益)),獲取了醫院院方、醫療糾紛涉及的醫務工作者(或患者及患者家屬)給予的能夠讓本方信服並願意接受的協商條款。
  • 情形二:患者及患者家屬(或醫院院方,或醫務工作者)通過包含阻礙、恐嚇、暴力的行為(造成了醫院正常就診秩序的混亂(或影響患者及患者家屬正常生活),引起醫療糾紛未涉及的醫務人員及其他患者及其他患者家屬的恐慌(或引起患者及患者家屬的恐慌),並未在精神層面及人身層面侵害了醫療糾紛涉及或未涉及的醫務工作者的正當權益(或未在精神層面及人身層面侵害了患者及患者家屬的正當權益)),獲取了醫院院方、醫療糾紛涉及的醫務工作者(或患者及患者家屬)給予的能夠讓本方信服並願意接受的協商條款。
  • 情形三:患者及患者家屬(或醫院院方,或醫務工作者)通過包含阻礙、恐嚇、暴力的行為(造成了醫院正常就診秩序的混亂(或影響患者及患者家屬正常生活),並未引起醫療糾紛未涉及的醫務人員及其他患者及其他患者家屬的恐慌(或未引起患者及患者家屬的恐慌),並未在精神層面及人身層面侵害了醫療糾紛涉及或未涉及的醫務工作者的正當權益(或未在精神層面及人身層面侵害了患者及患者家屬的正當權益)),獲取了醫院院方、醫療糾紛涉及的醫務工作者(或患者及患者家屬)給予的能夠讓本方信服並願意接受的協商條款。

我們發現,這三種情形裡面涉及了很多主體,我們簡化的總結一下:

  • 情形一:患者及患者家屬主動角度:影響秩序(傷害醫院院方),引起恐慌(傷害與醫療糾紛無關的患者及患者家屬或(和)醫療糾紛未涉及的醫務工作者或(和)醫療糾紛涉及的醫務工作者),造成傷害(傷害醫院院方或(和)醫療糾紛涉及的醫務工作者)。 醫院院方(或醫療糾紛涉及的醫務工作者或兩者共同)主動角度:影響生活(傷害患者及患者家屬),引起恐慌(傷害患者及患者家屬),造成傷害(傷害患者及患者家屬)。
  • 情形二:患者及患者家屬主動角度:影響秩序(傷害醫院院方),引起恐慌(傷害與醫療糾紛無關的患者及患者家屬或(和)醫療糾紛未涉及的醫務工作者或(和)醫療糾紛涉及的醫務工作者)。 醫院院方(或醫療糾紛涉及的醫務工作者或兩者共同)主動角度:影響生活(傷害患者及患者家屬),引起恐慌(傷害患者及患者家屬)。
  • 情形三:患者及患者家屬主動角度:影響秩序(傷害醫院院方)。 醫院院方(或醫療糾紛涉及的醫務工作者或兩者共同)主動角度:影響生活(傷害患者及患者家屬)。

因此,就可能一中的三種情形,我們不難看出,無論是患者及患者家屬主動角度,還是醫院院方(或醫療糾紛涉及的醫務工作者或兩者共同)主動角度,儘管主動一方獲得了使本方信服並願意接受的協商條款,但他們的行為已經對於公共衛生事業或(和)他人造成了困擾,並且根據情形其嚴重程度也是不同的。

但從可能一中,我們發現了,產生醫鬧的主要原因便出現了產生醫療糾紛的時候,其中一方沒有得到令本方信服並願意服從或接受的判定或協商條款,決定採用一定的行為來獲取令本方信服並願意服從或接受的判定或協商條款。

動機便是:獲取令本方信服並願意服從或接受的判定或協商條款。

而可能二:「主動的一方並未獲得使本方信服並願意接受的協商條款」,為了達成可能一需要重複可能一中的不確切次數的不確切情形。並可能在達成可能一的過程中,產生更加嚴重的後果。

好的,我們就主動角度分析了最終出現的幾種結果1、主動角度行動一次,即達成;2、主動角度行動多次,才成功;3、主動角度行動多次,未成功,繼續行動,直至成功。

即:在為了達到結果而作出的行為過程,就是醫鬧的行為過程。

這樣我們從方案三中發現,原本是處於代理人(原諒本人非法律專業,若用詞失誤,還請指正)角色的醫院院方演變成了和醫療糾紛涉及的醫務工作者相同的位置

好的,主體行為動機也分析完了,那我們就要進行情景模擬分析,找出是什麼是「令本方信服並願意服從或接受的判定或協商條款」:

  • 分析一:一方或多方就判定、裁決或協商條款不服,認為無法獲取到自認為應有的判定、裁決或協商條款。
  • 分析二:一方或多方就醫療糾紛未能積極有效的配合導致另一方或多方為縮短尋求判決、裁決、協商的時間和降低其成本,「迫不得已」地通過醫鬧來加速處理進程。
  • 分析三:一方或多方純粹就是要錢,管你下的什麼判決、裁定或協商條款,只要沒達到該方要求的數額,一切免談,就是要鬧你,給不夠錢,沒完!

因此,我們可以這麼理解:無論是患者及患者家屬作為主動角度,或者醫院院方作為主動角度,或者醫療糾紛涉及的醫務工作者作為主動角度,其產生醫鬧的主要原因是這三個主體之間的問題。

  • 也就是說,無論是大眾輿論媒體,還是廣大人民,對於產生的醫療糾紛所產生的任何報道或言論是無法干涉判定、裁決或協商條款的。如果輿論媒體或個人通過誇大事實,隱瞞證據來博取觀眾眼球,誘導輿論風向,推波助瀾,誤人子弟,引起惡劣的負面影響,造成公信力的缺失,片面報道中傷任何一方並可能妨礙取證、判決、裁定或協商的,大天朝的機關單位(包含並不僅限於公檢法及相關衛生部門)會找你去喝茶的。(想想秦火火神馬的,讓丫造謠,進去了吧!)

好的,順完一遍了,我們來總結一下

  • 1、產生了醫療糾紛,其主體為:患者及患者家屬、醫院院方、醫療糾紛涉及的醫務工作者。
  • 2、引醫療糾紛三個主體未能達成共識,而其中一方或多方為「獲取令本方信服並願意服從或接受的判定或協商條款」,而採取了一系列的行動。
  • 3、在行動的過程中,造成了另外一方或多方受到損傷、損失或負面影響。並且可能牽扯其他主體:醫療糾紛未涉及的醫務工作者、在醫院就診的未涉及醫療糾紛的患者及患者家屬、前來處理醫療糾紛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等。
  • 4、輿論媒體或民眾就各自對事件產生了各自的想法,並發表意見,或因觀點、理念的不同相互攻訐。或推波助瀾,或誤人子弟,或引起惡劣的負面影響,或造成公信力的缺失,甚至有可能故意誤導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隱瞞相關線索及情況。需要付出相應的代價。
  • 5、經過機關單位介入調查,公檢法判決,或三方協商成功,醫療糾紛結束。

再次正面回答題主問題:為什麼會有醫鬧?

回答:醫鬧是醫療糾紛主體之間未能達成共識,而其中一方或多方為獲取令本方信服並願意服從或接受的判定或協商條款,而實施的一系列行為導致另一方或多方造成損傷、損失或負面影響,造成惡劣後果的一種負面社會現象。

==========================2014.8.29 添加如下============================

看到有許多當事人說:自己的權益若是能夠被維護,自己絕對不會走上醫鬧的道路。

而導致自己權益沒能被維護的原因大致有三點(若是還有請告訴我,我會修改):

一是醫院院方不積極合作;

二是醫療糾紛鑒定過程很複雜;

三是法律審理過程漫長並且成本高昂。

首先答主先向各位當事人知友表示同情(我只有這個……抱歉),畢竟自己的權益被侵害而且維權之路遙遙無期。

維權的坎坷艱難當然還有高成本,導致了許多當事人選擇了醫鬧來加速維權進程,甚至希望可以跳過維權進程並直接獲得自己受損權益的賠償。

想法很美好,只是非常不可取。

不積極處理的醫院,有,但是絕對不會是大多數,也絕對不會做大做強,這明顯是自毀醫院的前程,評審什麼的肯定會一票否決的,另外希望當事人知友好運!

建議聯繫當地的衛生部門下屬的相關辦公室,當事人知友信不過醫院,就讓辦公室來協商或是督促醫院,這種情況下請相信機關單位,若是信不過機關單位,還請堅定信念靠自己了!

拙劣的各打一百大板的觀點,望請摺疊……(~ ̄▽ ̄)~

================2017.10.31 添加如下=================

先表歉意,未能及時回復。

因工作原因長期處於除了醫院與家之外與世界聯繫很不緊密的環境當中,一直沒有繼續修改答案。

恰逢有小小時光可以與大家一起度過,發現這幾年未見,回復有了很多,超級開心。

再次重申主題吧:為什麼會有醫鬧?

前文已經用十分啰嗦的語言詳細羅列了一大堆,要是嫌煩,直接看加粗黑體。

回答:醫鬧是醫療糾紛主體之間未能達成共識,而其中一方或多方為獲取令本方信服並願意服從或接受的判定或協商條款,而實施的一系列行為導致另一方或多方造成損傷、損失或負面影響,造成惡劣後果的一種負面社會現象。

對於如何解決醫鬧對未來醫療行業改觀國內外醫療行業發展不同現狀的問題因為個人這方面儲備太差,連磚都羞於拋出來,還請見諒。

複製一下剛寫給知友的一句話:維權之路是必經之路,也是荊棘之道。維權不可怕,可怕的是打著維權的幌子而攉取更多利益而肆意傷害他人的惡劣行為。

祝大家平安。

看一句話都看不全的人,不要來騷擾我,真心想說,多看書,腦子是個好東西。

愛你們。


其實不光醫生,現在所有的行業都處在,能敲一筆是一筆…
看了很多答案,感覺,我們的基本醫療常識什麼的都太缺乏了,很多人說,醫生不給解釋病情才導致的醫患緊張…問題是,以目前的民智程度,很多東西沒法解釋…我要花多久才能給一個問我骨折是斷了還是骨頭錯位了的家屬解釋,骨折並不要求解剖複位,只要力線良好,可以功能複位?很多人連椎間盤在哪都不知道,我又怎麼去解釋椎間盤內髓核脫出,壓迫相關神經根導致支配區域功能障礙感覺異常?很多時候,我花一個小時時間解釋了一個病情,被一句我隔壁的xxx也是這樣的,他怎麼怎麼樣就好了…給打敗了…
現實遠比想像中複雜,醫鬧也好,醫患關係也好,都只是這個社會的一個縮影。少數無德的同行,胡攪蠻纏的患者,添油加醋的媒體,容易被誘導的社會大眾都是導致今天醫鬧橫行,醫患緊張的原因,有時候我感覺我們正在進入一個死局,最終的結果是兩敗俱傷…


之前回答問題時寫的兩個我所接觸的醫鬧案例,可以發來以供參考。

那時我還沒離開公安,所以本地人民醫院有次發生醫鬧,我和同事幾乎每天都去維護現場秩序。

我所知的事情經過很簡單,就是在醫院死了人,家屬認為是事故,「輸水輸死了人」,但既不走司法程序,又不接受中立機構鑒定。連續幾周都召集親戚在醫院大門口打橫幅喊口號,搞得醫院苦不堪言。

本以為又是很尋常的醫鬧,但去了幾天才發現有不一樣的地方。這次的醫鬧既不打人,也不砸東西,既不與警察和政府人員發生衝突,也不將醫院門口堵死不讓人進出,鬧一陣又歇一會,絕不長時間嚴重擾亂醫院秩序——我從沒見過這樣有法律意識的醫鬧,當然是為我們省了麻煩,但也意味著我們抓不到他們違法的明顯證據。

調解談判過程是政府和醫院領導參與跟家屬的事,我們完全不了解過程。後來發現有位派出所的老同志怎麼也去參與了,然後別人告訴我,他是死者的一個親戚。我這才恍然大悟,法律意識原來是這麼來的啊。

自從他參與調解之後,每當醫院門口的家屬們群情激憤要大鬧一通時,他就出來勸保持冷靜,幫我們省了好多麻煩。沒過幾天,順利調解成功,賠償金額保密,我也不知道,但聽說不少——當然,我沒有絲毫證據證明他跟這次的醫鬧有直接關係。


類似的故事我還接觸了一個,順便也說說。

有次正好我值班,接到醫院電話報警,說他們有個病人心血管的病情很嚴重,隨時可能有生命危險,他們建議家屬轉院治療,但家屬一直不出面,也不接電話,還欠了醫院幾個月的住院費。
我很奇怪這什麼家屬,而且住院費也不關我們的事啊,但畢竟人命關天幫忙聯繫也好。於是我給病人的兒子打電話說起這事。

對方聽起來也是四五十歲,他跟醫院的意見完全不同,他說他父親沒什麼大問題,在醫院住得挺好,沒必要轉院,醫院只是嫌麻煩而已。
我說再怎麼說你們也得有人跟醫院溝通,還得到病房照顧老人啊。
對方連聲說沒問題一定會去的。
我再給醫院回電話說這個情況,醫生苦笑一聲,說他們催了家屬幾周了,都沒人來照顧老人。他也感謝我,說儘力就好了,還鄭重叮囑我要把這次報警詳細記錄下來。
我答應然後掛了電話,並記錄好這次報警的經過。

之後我就把這事忘了。過了大概一兩個月,恰好又輪到我值班,中午接到醫院電話說剛才有病人去世了,擔心下午家屬會來鬧事。
我很是奇怪,這醫院真想太多,以為誰都會訛他們錢嗎。但出於維穩考慮,我記錄下這一情況,並告知值班領導。我寫下死者名字時感覺怎麼這麼熟悉,拍腦袋想起來就是之前那個病人,心裡覺得這他馬也太巧了吧。但還是沒多想。
下午在值班室吃飯時,又接到醫院電話,死者家屬來了幾十個,在醫院氣勢洶洶。
這事鬧大了,接下來就是維穩程序,局裡安排人員去現場,並通知政府的人去處置。
當天我值班,所以我沒具體處理這事。但心裡一直想著這事,蠻不是滋味。想像一個病危老人在醫院呆了幾個月沒人管,可中午剛死了下午就來了一大堆親戚,到醫院鬧醫療事故。中國哪裡是人走茶涼啊,這是人走了才炙手可熱啊!

後來醫院到我們這裡調取報警記錄,作為早已通知家屬病人病情的證據,我這才發現醫生的法律意識挺強,不知道經過多少次訛詐才學出來的。

最後我特意打聽結果。了解這事的人告訴我,這次醫院比較占理,醫鬧沒能佔到便宜,除了免掉幾個月的醫療住院費,醫院只賠了幾萬就搞定了。

就這樣。


因為有:維穩
當患者和醫療機構發生矛盾時,官方處理問題並不是客觀公正的解決,而是一切維穩為目的,說白了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患者利益無法保障,要想收益最大化,只有把事情鬧大,對官方施壓,才能達到最大收益


反對醫鬧,
但作為有一整個民主政黨,能夠偷天換日的廢掉醫療事故舉證責任倒置的行業。
誰說醫生是弱勢群體我打死他。


窮人治病不用怕

——《人民日報》1958年9月24日

不論是星期天或是下班時間,也不論是急診還是慢性疾病,隨時都可以挂號看病。
遇有行動不便的病人需要出診時,這些醫院的醫生、護士不管白天黑夜,山高路遠,隨叫隨到。

——《人民日報》1963年3月27日

許多醫院組織醫務人員……把醫藥送到車間和田邊,送到病人的家裡。
許多醫務人員下鄉時,一手拿出診包,一手拿鋤頭,有病人時看病,沒有病人時就同農民一起勞動。

——《人民日報》1964年9月29日

在舊社會或在資本主義國家,衛生醫療事業主要是為剝削階級服務的。在我們國家裡,衛生醫療事業是人民的事業,服務的對象主要是勞動人民。

——《人民日報》1966年3月23日

過去許多無法醫治的疾病可以治療了

——《人民日報》1966年3月23日

在接受治療的一百五十七名聾啞學生中,七十人有了明顯聽力,其中三十二人能高呼「毛主席萬歲!」……不少人感嘆地說:用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的衛生戰士真是好樣的,治好了外國人都治不了的聾啞病

——《人民日報》1968年10月30日

社員看病吃藥的問題解決了,生老病死的問題不必擔憂了

——《人民日報》1968年12月19日

廣大革命的醫生、護士、衛生員、護理員……全心全意為工農群眾治病……治好了不少所謂「不治之症」,創造了一個又一個人間奇蹟。
一萬八千多名癱瘓病人站立起來走路。
「不治之症」的論調,是資產階級用來束縛我們醫療隊伍的精神枷鎖,是阻礙醫學發展的絆腳石。

——《人民日報》1969年10月24日

我國醫療器械工業獲得很大發展
這些新產品多數經臨床試用,效果良好

——《人民日報》1974年4月23日

新中國兒童的健康水平不斷提高,一代新人正在幸福地茁壯成長。

——《人民日報》1974年6月2日

貧下中農再也不用為疾病發愁。

——《人民日報》197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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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以上這些,你會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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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鬧有兩種,一種是鬧事型,目的是索賠和發泄,另一種是傷害型,目的是報復和發泄。也有兩種結合的。我認為「醫鬧」這個詞應該主要指前者,後者應該稱作「醫暴」。

醫鬧為什麼要鬧事?

1,對醫療技術的錯誤認識 —— 有病就能治,治好病是國家對人民的義務。

所以治不好就是醫生、醫院的責任。

這種想法產生的原因在於政府對醫療建設誇耀式的宣傳以及對醫務工作的控制(比如限制診療費),使人們誤以為醫療是「為人民服務」,治好我的病是天經地義的。

在過去計劃經濟時代,這種想法並不會帶來什麼大麻煩。醫療糾紛是有,但到不了醫鬧的程度,因為每個人都被「單位」、生產隊禁錮著,任何人一生的幸福都與組織對自己的認可高度相關,不像現在大家都是自由身,有時間,有膽量去鬧。

2,對他人和機構缺乏信任 —— 一切都只能憑自己的直覺和有限認知去判斷。

很多人並非是對醫生、醫院、第三方鑒定不信任,而是對所有人和機構都不信任。

至於原因,呵呵……

3,對法律的失望 —— 這個世界沒有人會為我出頭,一切都要靠自己。我無權無勢,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事情搞大,搞大了才會有賠償。

4,安全 —— 政府要維穩,警察會和稀泥,醫院會息事寧人,所以我不用擔心什麼。

tg一直把自己當成底層人民的大救星,並且至少在表面上也確實一直站在窮人一邊。雖然現在時代不同了,但大救星還是要繼續做下去的,而且維穩的事情也沒少做過,人們都看在眼裡記在心裡。遇到「人民內部矛盾」政府會怎麼做,人們都能猜出個大概。

而績效考核制度使得公安和醫院領導都不願意把事情搞大。

5,窮 —— 就算醫院沒過錯又怎樣?這麼好的機會我不用我瞎啊?

就算政府會處理我又怎樣?我都光腳了我還怕你處理?可是一旦我贏了,我的人生就會發生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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