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傾向「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或者是【無善無惡論】?
我大三的時候做過一份家教,教的學生是個十一歲的孩子,這個孩子打破了我對未成年人的所有看法。
見他第一面的時候我就很吃驚,一般的孩子見到新老師會很拘束,或者有點恐慌,有的會有好奇心。但這些在他身上都沒出現,他平靜的讓人害怕,他跟我彎腰說了句:老師好。
說完直直的走向房間,他的眼神裡帶著冷漠和敵意,這種姿態在一個孩子臉上出現,讓人有點不寒而慄。這個孩子長得很瘦,臉色蒼白,不喜歡說話,除了講題以外基本上不和我交流。有一次課上完了準備走的時候,我看到他偷偷地做了個怪異的動作,他把桌子上的牛奶全部潑到了床上,看到我還在門口的時候他眼睛裡有一絲慌亂。
我問:你為什麼把牛奶潑到床上?
他恢復了鎮定:我不是故意的,杯子沒拿穩。
我說:那你待會兒怎麼睡覺?
他把作業全部塞到書包里:換間房睡唄。
這是第一次,我當時還不以為然,後來有一次星期六,我看到他把手機甩到了樓下,那是他爸媽剛給他買的手機,如果說上次有無意的可能,這次絕對是有意為之,他廢了半天勁才把窗戶弄開,然後把手機像投籃一樣丟了下去。這一幕剛好被我看到,我的驚訝可想而知,我把他拉到房間問:你為什麼要把家裡的東西往下丟?
他直直的看著我:這和你有什麼關係?
我覺得這孩子有一些反常,我說:你是不是不想要那個手機了,想換一個更好的?
他的回答讓我瞠目結舌:老師,你別管我的事,我也不管你的事,你負責教我寫作業,我負責要我爸給你錢,這樣不就挺好么?
他的語氣就像商人在談生意,這小孩子早熟的過分了。
那晚他爸回來後我說了這件事,他爸是一個很成功的商人,據說開了好幾家裝修店,當時他表現的極為憤怒,拿起雞毛撣子就衝到孩子房裡,把他按在床上抽屁股。他爸也沒敢下重手,打了兩下後訓他:你怎麼那麼調皮,我還奇怪你一個月丟那麼多東西,都是這樣丟的?
那孩子沒哭沒鬧,眼睛紅紅的看著我。
那眼神,就像一頭心懷仇恨的野狼。
我過去把他爸攔住,孩子的媽媽也過來了,他媽媽看起來很憔悴,頭髮蓬鬆衣著樸素,不知情的人還以為是家裡的僕人呢。孩子的媽媽把他抱在懷裡不說話,孩子的父親看到這一幕後,臉上全是厭惡。
第二天我就嘗到了苦果,我去他家的時候被攔在了樓外,按了很多次門鈴都沒反應,我知道這孩子在耍脾氣。我大著嗓子說:楊哲,你再不開門我給你爸打電話了。
裡面還是毫無動靜,我拿起電話準備撥號的時候門開了,他連個表情都沒給我就直直的走向房間,然後又把房門反鎖。我哭笑不得,在沙發上看著閑書,過了一個小時後他出來上廁所,看到我還在家裡,嘴角居然有點笑意。我也對他笑了笑,他卻又板上臉了,估計是惡作劇想讓我沮喪憤怒沒有得逞,他再一次摔上門。
周末的時候他父母都不在家,到了飯點他就點肯德基,那天下午六點多了,他房裡還是沒動靜。我心想你小子還挺扛惡,我都前胸貼後背了。夜幕降臨的時候,他直直的走到我面前說:你點一份外賣吧,我爸回來給你錢。
我笑著說:你怎麼不點?
他又用敵意的眼神瞪著我:我沒手機。
我更加歡樂的問:那你現在後悔丟手機了嗎?
他徹底被激怒了,把桌子上的杯子全部砸到地板上,砸完了還不解氣,怒氣沖沖的跑到房裡拿出作業本,然後站到沙發上開始撕,撕完了用挑釁的眼神看著我,那意思好像在說等我爸回來看你怎麼辦?
我站起來說:我給你兩個選擇,第一,你拿掃把把家裡掃乾淨,然後把作業重新做好,我帶你去吃飯。
那孩子尖著嗓子吼:你做夢。
我一腳踹在茶几上,各種瓶瓶罐罐飛到地上,旁邊的椅子也倒了,巨大的聲音讓他捂住耳朵。我把他揪起來說:第二,我現在狠狠地揍你一頓然後走人,大不了工資不要了,我早就看你不順眼了。
那孩子在發抖,就算他心智多麼早熟,但畢竟是個孩子的承受能力。他眼眶紅了,咬著牙掃地把東西擺好,看他那樣估計是在等他爸回來告我黑狀,我嘆了口氣,這份工估計打到頭了。收拾好了他重新去寫作業,我去廚房看有沒有什麼吃的,炒了個雞蛋西紅柿還有一個青椒肉絲,炒完後我叫他出來吃飯,他低著頭坐在椅子上。
他現在對我是又恨又怕,我把飯放到他面前說:吃吧,餓那麼久了。
他是真餓了,一碗飯幾分鐘就吃完了,我又跟他盛了一碗,最後菜都吃完了,我們筷子夾到最後一片肉上,他訕訕的看了我一眼,我鬆開筷子說:你吃吧,誰要你是老大呢?
他被我逗笑了,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臉上有童真的表情,吃完飯後他爸回來了,出人意料的是他沒有告狀,他爸問桌子上的杯子時他還說自己不小心弄碎了,他爸日常性的搖搖腦袋錶示無奈。
此後我和他的話漸漸多了起來,才知道他不是一個壞孩子。他爸在外面有女人,對他媽非常不好,心情不好就又打又罵,家裡明明就不缺錢,還逼著他媽上很辛苦的班。他做的所有事情,都是為了保護媽媽,把牛奶潑到床上,是為了過去陪他媽一起睡,他爸喝醉了也不至於當著他面打人。把東西故意弄丟,是為了讓媽媽陪他一起去買,他覺得媽媽上班太辛苦了,一點休息時間都沒有。
我開始心疼這孩子,太早的體悟到人生的複雜和苦難。
人越早熟,越容易蒼老。
這孩子每次講起這些事的時候,就像一顆孤獨的小白楊,明明還沒有紮根,卻要提前承受風雨。
我的這份家教戛然而止,原因是他爸終於受夠了,要和他媽離婚,而這個孩子爆發了所有的積怨,死活都要跟著他媽媽生活。不管他父親是施威,或是討好,甚至是毒打,這孩子都沒有順從父親的意願。
我是在一場喧囂中離開的,他爸把錢給我後催促我離開,那孩子按照自己的方式在反抗,摔著所有能摔的東西,他爸把他按在椅子上,用棍子打他的屁股。他拚命反抗,卻沒有留一滴眼淚。
「你跟著她就要受苦,老子對你不好么,小王八蛋你怎麼那麼賤?」
男人歇斯底里的咆哮,宣示著他的不解。
男孩扭過頭平靜的看著他媽,想擠出笑容來安慰驚慌失措的母親。
根本沒有什麼「人性本善」或者「人性本惡」,人生來就是複雜的,有了自己的思維後,順其自然的,就有了自己的愛和恨。
生而為人,我很抱歉!
看到這道題跳到我的時間軸上,我就想起了一個巧妙的小實驗,這個實驗探討的話題很終極
——人性的底層代碼里究竟有沒有純粹的善?
首先怎麼定義善呢?
定義很簡單,但對於我們來說,從日常生活中觀察「利他主義」(altruism)(也就是純粹的善良)是極其困難的。
舉個簡單的施捨乞丐的例子:
你遇到一個瞎乞丐,慷慨施捨了100塊。這是利他主義嗎?
不是。這隻算親社會行為(prosocial behaviour),你確實做了好事,但的初衷並不一定為了他人,可能是為了外部的好處(比如你是一個政客,需要親和力)。
如果把這個例子里所有路人剔除呢?你一個人走在路上,遇到了一個睡著的瞎乞丐,你忽然覺得他好可憐,慷慨地給了100塊。這確實是一項善舉(benevolence),但也不是利他主義。誠然,沒有人知道你做了好事,甚至連瞎乞丐也在打盹兒,對你的舉動毫無感激。但你因為自己的善舉陶醉了3秒鐘,並且在接下來的一天里都心情愉快。你獲得了來自自己的獎勵(internal reward)。
而對於真正的純粹的利他主義(pure altruism)來說,即使無法獲得任何來自他人和自己的獎勵,他依舊會選擇善良。也就是說,收益和成本分析(cost and benefit analysis)這一人類最底層的代碼,在純粹的利他主義面前·,是會失效的。
但「純粹的善良」是無法獨立觀測的。因為當我們幫助別人時,或多或少會考慮周圍人的目光,也或多或少會自我感動,當各種動機摻雜在一起,怎麼來定量人性里的善呢?
就像格勞孔的蓋吉斯之戒的故事:牧羊人蓋吉斯從巨人身上找到了一枚戒指,發現反著戴戒指就會讓自己隱身。因為沒有任何人可以監視自己,蓋吉斯用這枚戒指的隱身功能引誘王后,謀奪政權,做了損人利己之事。
我們要觀測人性的善和惡,非常需要一枚這樣的戒指,讓被測試的對象在周遭人的眼裡隱身,甚至讓他在自己心裡「隱身」,讓他的決定不會被自我感動所左右。
為了觀測善良,應該去哪兒找這麼一枚戒指呢?
有時候不得不感嘆為了做實驗,心理學家能想到多扭曲的招兒。
1981年,Daniel Batson做了一個實驗,試圖來論證利他主義(altruism)的存在。44個心理學系的女大學生成為了觀測對象,每個參與者被單獨關在一個小房間內,接觸到一名叫做Elaine的女性。實驗對象被告知Elaine和她們一樣,也是來參與實驗的。並且自己和Elaine被分配到一組,要共同完成一項壓力測試相關的研究。
但當然啦,Elaine就是托兒(?ˉ?ε ˉ??)
在這組二人為單位的實驗(戲)中,Elaine被「隨機」分配到了被測試者,而真正的被測試者,被告知她們被「隨機」分配為實驗的「觀察者」。實驗的內容很殘酷,讓Elaine接受10次電擊,然後測試者進行觀察。介於大部分人都沒有接受過電擊,實驗中的解說員還會貼心地向Elaine介紹一番:疼痛程度大概就是靜電蟄你一下,那種感覺的2-3倍吧。
然後測試開始,第一次電擊結束後,Elaine的表情和體態都會表達出她明顯感覺到不適,第二次電擊後她表達出痛苦異常的猙獰狀態(考驗演員演技的時候到了)。
實驗的解說員(演員二號)就問這是咋回事,Elaine解釋道她小時候騎馬被柵欄電過……解說員表示有電擊創傷的話,你做這個實驗會非常痛苦。但Elaine一臉堅毅說自己要堅持做完。
這個時候解說員會問真正一臉懵逼的測試者一個問題:
「這位同學,要麼你倆換個角色?你代她受幾下電擊?」
這個時候有趣的現象被觀測到了,大部分測試者都會願意置換角色,來代替Elaine受苦,畢竟剛剛看到她的樣子實在是太可憐了,誰都不忍心看下去。
但當實驗的條件發生改變,參與者被問道:「要麼你倆換個角色,你代她受幾下電擊?但如果不願意的話也沒關係,你可以先走,我來看著她被電。」時,大多數人都會選擇離開,不幫助Elaine。儘管在這個選擇下,他們清楚知道Elaine的痛苦還是會繼續,只不過自己看不到而已。
通過這個對照組,我們明白了那些願意代人受過的測試者,大部分的初衷還是為了令自己好受一些,如果可以不用忍受「看別人受刑」這種精神污染,能夠一走了之逃避肉體痛苦,又何樂不為呢?
進行到這一步,似乎我們就要擊碎「善」的這個「偽命題」了。
但Daniel Batson的實驗遠沒有結束,它是個2X2變數的設計:
Batson試圖通過增加測試者對Elaine的同感來喚醒他們的「利他主義」。具體方法如下:在實驗開始之前,讓Elaine和測試者做一套喜好和性格的卷子,寫好後會互相交換看對方卷子的結果,美名其曰「互相了解」,為之後的實驗做準備。
這套卷子讓這44名女大學生將在這套卷子里接收到關於Elaine的信息(Elaine是個演員,所以她卷子上寫的喜好當然是根據實驗來改變)。其中22人面對的Elaine,是與自己高度相似的——這些測試者看到Elaine的答卷上寫著她愛看自己愛看的雜誌,和自己有著相同的愛好,這會讓她們對Elaine增加共鳴和同感(high empathy)。
而另一組的22人,則面對與自己迥然不同的Elaine(所有的喜好測試題結果與自己的那份卷子答案相反,這會導致測試者對Elaine沒啥共鳴/同感(low empathy))。
加上先前的變數,實驗對象就這樣被分成了4組:
1、和Elaine高度共鳴+如果不幫助Elaine必須看完她受刑
2、和Elaine高度共鳴+如果不幫助Elaine可以回家
3、和Elaine沒啥共鳴+如果不幫助Elaine必須看完她受刑
4、對Elaine沒啥共鳴+如果不幫助Elaine可以回家
最後按照這四組來收集數據「你願意為Elaine挨幾下電擊」,結果如下:
如上圖,有趣的事情就發生啦:當Elaine和測試者擁有高度相似性時,測試者顯示出的行為模式違背了cost and benefit analysis:在可以一走了之的情況下,他們反而更加願意留下來代替Elaine承擔痛苦。
這是不是說明了當我們面對相近的同類時,真的能夠體現出「善良」的一面呢?
我想起即使最認同人性原本自利的亞當斯密,也寫下過:「人,無論被認為是多麼自私,在他的天性中顯然還存在著一些其他本性,它們促使他關心他人的命運,雖然他不可能從他人的幸福中得到任何其他好處。」
人本來就是複雜的動物,去追究本性是善,還是惡,這是一件非常艱難的事情。
打開新聞,每天都能看見喪心病狂的兇殺和溫暖人心的好人好事,你說是好還是壞呢?
它們都是人性組成的一部分。
個人傾向於人性本惡。
當然,這裡的惡是指在社會人眼裡的惡,而本身並不一定是真正的惡。
————本能————
在生物學上,有個比較有意思的詞,叫做「本能」(instinct),它是人出生的時候最基本的本性。
生物學上的本能是指由遺傳因子決定的生來固有的行為
心理學上也有類似的解讀
本能是指:個體在適應環境的進化過程中逐漸形成和鞏固下來的一系列無條件反射活動。通過遺傳獲得。 ( 《心理學名詞》第二版)
而人類的本能基本上包含了三大類:生存,應激和繁殖(此處不一定精確)
生存主要表現在了生理上的需求(也就是馬斯洛定義的第一層需求)
。
包括:呼吸,水,食物,睡眠和生理平衡。
一旦這些需求得不到滿足,那麼就會面臨死亡。所以人一生下來,對這些的需求是最基本的,也是最迫切的,而且不存在等待。
成年人可以堅持或者忍耐,比如不吃東西,甚至絕食而亡,然而對於嬰兒來說,一旦缺乏食物,他們就會哭鬧,並且拚命的尋找食物。
並且攝入一切他們可以咬的動的東西。
————本身無善惡感————
由於嬰兒本身的本能,導致他們最基本的需求是維持自己的生存。
同時,他們並沒有善惡感,因為善惡感需要後天的學習來構建,嬰兒本身甚至缺乏自我認知。
自我認知屬於自我意識的認知成分,指個體認為自己是區別於他人和物體的獨立個體。
有研究指出,嬰兒的自我意識大概在12個月後才開始逐步建立
嬰兒自我認知能力在15~23個月間出現並開始發展,隨年齡的增加而提高;嬰兒自我認知出現的年齡是16個月第4周。 嬰兒自我認知能力並非突然出現,而是有一個發生髮展的進程,從不穩定到穩定,在自我認知的發生過程中存在個體差異。
很多人也把本能稱作動物性,也有人叫做「自然人」(非法律意思上的概念),反正多少有類似的意思,我們經常看到一些嬰兒可以的去做出一些很殘忍的行為(在成人眼裡)。
比如
一、自我傷害
嬰兒難以保護自我。雖然與生俱來的非條件反射可以賜予嬰兒一些自衛能力,然而,這些本能太稀少,所以他們在不斷的試錯,比如可以去玩火無視危險等。
二、傷害其他
這是觀察到很多的行為,即嬰兒會傷害其他的物品/生物。
比如嬰兒會破壞物品來獲取刺激,或者殺死(甚至虐殺)一些小動物。
但是必須指出,這些行為,對於成人來說,是分善惡的,然而對於嬰兒來說,他們是無法分辨的。
他們的這些行為,大都是屬於尋找「刺激」(快樂)和試錯的過程。
但是隨著時間發展,他們會逐漸學習社會的一些規則,比如道德,開始逐步接觸更多的知識體系,於是他們的一些行為被壓制,甚至開始反思自己的行為,於是走向了成長過程。
規則意識,是指發自內心的、以規則為自己行動準繩的意識。規則的意識化,是人們對外在規則的一種自覺,是個人對社會關係、社會秩序的一種自我意識
最後簡單的總結:個人認為善惡屬於社會性的概念,對於嬰兒本身不存在善惡。但是非要分出來的話,某種程度上,嬰兒的行為屬於社會人認為的「惡」。但是隨著年齡發展,他們會學習和掌握社會的規則,於是走向自己約束的過程。
【說明】:本文屬於不務正業類型,個人東拼西湊找了點東西勉強來支撐自己的觀點,相信在專業人士眼裡漏洞百出,請輕拍。
偷偷的看了幾個內容,感覺心理學很好玩(REF.)。
嬰兒自我認知的微觀發生研究 劉凌
兒童社會認知發展的特點 龐麗娟
這個問題 大學問家們反而不如老百姓看的明白。
老百姓那句:一樣米養百樣人。說的多貼切?每個人都不一樣的,哪有什麼人出生就定了善惡的事兒?
古話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你的確可以看到很多人性的閃光點,要說暖人心的事兒,比網路小說都要長。同樣,人情翻覆似波瀾的事情又何嘗少了?人情似紙張張薄,世事如棋局局新的事兒,恐怕沒有哪家圖書館能收羅齊全。
最好教育下也能出敗類,最糟了環境也出過聖人。
人心難測,才是正解。人性本惡,惡在物競天擇生物本能。
隨後向善,善在社會的枷鎖,曰道德。
知乎:編出你的經歷。沒有故事,看得懂看不懂隨你。
邊沁先生在功利主義當眾說出了當時哲學界都不敢說的大實話:
人類所有的活動都是為了自己的慾望。--所謂的人性本惡。
為什麼這麼理解?
我們先進行一個假設:軍人為祖國犧牲,他是為了自己嗎?
我們都明白軍人保家衛國,為祖國犧牲是一件非常光榮的事情。
當然,光榮,榮譽感等等是對這個犧牲的軍人而言。
退一步想:
如果為國家犧牲這種事,是一件無比尋常的可恥,恨不得可恥的自殺的事呢?
那沒有人會為國家而犧牲。
因為為國家,是一件十分榮耀,會讓軍人心血澎拜,感到幸福的事。
恐懼當然有,但是當榮譽感大於恐怖的話。
說白了,軍人為祖國犧牲也是為了自己的慾望。
我一直認為邊沁說的是真理,因為所謂的道德榮譽等,說白了都是慾望。
直到--我讀了加謬的西佛佛斯神話。
換一個例子:
反正人早晚都是要死的,早死晚死都一樣,為何不自殺?
人生的意義是什麼?
所有的成就,所有的錢,到死後都帶不走。
年老時你要面對各種身體上的病症,各種痛苦。
西佛佛斯就是一個例子:每天背著巨石,缺做無用功,因為他無法完成使命。
所以,加謬提出了一個觀點:人類的意義,在於與無意義做的每一次鬥爭。
我們知道人類都是為了自己的慾望而活,我們卻始終在與慾望作鬥爭。
從文藝復興開始,人類的文學作品中,鬥爭充滿了整個歷史。
黑人曾經是奴隸--我們打破規則,解放種族歧視。
女人曾經是商品--我們打破規則,解放性別歧視。
LGBT。。。 。。。
所以我堅信:人性本惡。
但是,我們人類也永遠在與惡,做著永不停歇的鬥爭。
只為,在潘多拉魔盒中,留下的那最後的希望之光。
我家ICE BEAR 鎮樓,么么噠,我家的。
人有選擇的權利,人通過選擇獲得自己的本質。
人不是別的,只是他自己所造就的東西,肉都是一樣的肉,看用了什麼樣的佐料,口味就大相徑庭。
在這一生里,我們是被他人界定的,他人的凝視揭露了我們的丑或恥辱。因為規則和對錯早於我們出生。
人性就是人性,沒什麼鎚子意義。
這個故事是我前女友告訴我的,主人公是她的前前男友,姑且稱他為a君。
我曾經問過前任為什麼她要和a君分手,她告訴我,因為她和a君在一起沒有安全感。a君有時候對她很好,有時候又很冷漠,甚至是去有意地傷害她。
她和a君分手的那個晚上,a君給她講了他的故事。
a君覺得自己從小就有雙重人格,殘忍而又善良:他每每看到路邊的老弱乞丐,一定慷慨解囊;他還很喜歡飼養小動物,小動物死了他往往會為之哭泣好幾天,甚至還花費大心思給它們做自己的墳墓。
然而,就是這樣的一個人,這樣一個「喜愛」動物的人,卻有著虐待動物的傾向。
小的時候,鄰居家有隻小黑狗,a君十分喜歡它,基本每天都帶好東西去給它吃,小黑狗和a君的關係之好甚至超過了主人。
然而那一天,a君第一次在晚上去和小黑狗玩,就在他撫摸小黑狗頭的時候,他的內心突然生出一種別樣的「情感」或是衝動:他想要虐待這隻小狗。他說自己很喜歡這隻小狗,但那個夜晚就是不知為何想要去虐待它。他用力掐小黑狗的皮,用拳頭砸它的頭,小黑狗嗷嗷直叫蜷縮在角落裡。a君和前任說:「那時候真的感覺內心一陣舒爽,就跟看AV一樣。」然後a君過了一會,又「恢復」了那和善的樣子,他再一次伸出手去撫摸小黑狗,小黑狗又回到了他的懷裡,然而,他過了一會又再一次地用拳頭砸向小黑狗。。。
a君說,他一定是個變態。
「我真的很喜歡你,但我控制不住自己想去傷害你」。這是前任和a君分手時,a君哭著說出的話。
A君的故事刷新了我對人性善惡的觀念。
人性是善是惡,我難以回答,因為這二者或許就是「對立統一」的,殘暴與善良,在同一個人身上或許並不衝突。
記得以前曾經看過一個實驗:把一群野生狐狸放在特定的區域內,讓他們自己繁殖,而每繁殖一代,研究人員就把狐狸中「兇猛」的那些個體剔除出去,留下對人友善的,讓他們繼續繁殖。。。如此反覆繁殖了40代,原本見人就咬的野狐變得如小狗般乖巧從人。
也就是說,或許生物的「性格」也是可以遺傳,可以改變的。
狐狸如此,人會不會也如此?
人這一族群從它自身可以被稱為「人」的那一刻開始,就在一種無盡的殺戮與爭奪中「生存」著。因此,我們的血液中帶上了殘暴的「因子」。而在後來幾千年的文明社會中,人們開始尋找一些合適的規範,一種適當的距離,並將它們以成文或是不成文的形式確立下來,形成了法律與道德。而在對這些規範的不斷遵守中,人自身也不斷得到規範的改造。從此,人的血液中也有了「善」這一因子。
1993年獅城辯論賽,這是辯論界一次非常著名的比賽,題目就是關於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
當時有一位小夥子在反方四辯的位置(負責了最後的總結陳詞),憑這次辯論一戰成名,尤其是他在最後總結陳詞時四兩撥千斤的一句引述讓其名聲大噪,也成為了那一屆辯論賽的最佳辯手:
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而我卻要用它來尋找光明。
言下之意就是人性本惡,但是我要努力去尋找真善美。這句話也被新加坡《聯合早報》評價為「詞鋒銳利,反應敏捷」。
我本人也比較贊同這個觀點吧,自然界本就是弱肉強食、自私的一個環境,人類社會之所以有文明,完全是架構在教育之上。通過教育來約束內心的惡,通過教育來讓一個人有教養。
當然了,既然能被提到辯論賽的題目當中,說明這個問題本就是雙向的。所以你可以支持人性本善,也可以支持人性本惡。
對了,忘記說當年那個小夥子是誰了。
他就是現在《最強假腦》的主持人
蔣昌建先生
對當年那場辯論賽有興趣的請自行百度搜索
93獅城辯論
我們受的教化就是用來打磨生來的不自覺的惡意。
人性本無善惡,唯有趨利避害而已。在野蠻的時代,食物不足,生存條件惡劣,更兇殘更勇猛更狠毒的人更適合生存,你在這個時代談善良不合時宜,還會損傷到自己的生存機會。
而當人們組成社會後,個體通過利他行為能獲得集體的認可,不守規則的人會被集體排斥,這時候就會有善良存在的土壤了,本質上還是為了讓自己顯得更適應集體生活。
等到文明更豐富以後,個體無需為生存煩惱,就會通過強大的同理心去憐憫他人的苦痛,因為他們要迴避自己也可能落到那種境地的恐懼。
所以有什麼善惡,就是趨利避害而已。
再次重申一次:善 和惡 是一個有立場的判斷標準。而絕大多數人所「公認」的善惡觀,是主觀個體所認知的 族群共同體界限所限定的,
而且「人性」是一個泛化的概念,是指什麼?人的動物性和 因生物本性中基礎的動物性按邏輯而在社會化,文明化進程中演化出的通用,共有性質。 所以,人性 沒有「本」 如果是「本」那就不是社會化的人性,而是動物本性的部分,動物本性的部分,沒有立場認知部分,談不上善惡。
所謂的 善惡道德教育,本質也就是立場認同的範圍確定。
破乎不是最看不起非黑即白的嗎?
現在怎麼一種屬性非善即惡了?
要我說,性,善,惡,一個都定義不明白,說什麼都是瞎猜。正好剛剛讀完馮友蘭的《中國哲學簡史》。強答一題。
根據書中講解,人性是善的,還是惡的,確切地說,就是,人性的本質是什麼?這是中國哲學中爭論最激烈的問題之一。先秦諸子,以及後來無數大儒,以及對這個問題討論的詳盡備至。
孟子建立了人性本善的學說。性善的學說使孟子贏得了極高的聲望。
孟子說人性善,他的意思並不是說,每個人生下來就是孔子,就是聖人。他的學說,與上述第二種學說的一個方面有某些相似之處,也就是說,認為人性內有種種善的成分。他的確承認,也還有些其他成分,本身無所謂善惡,若不適當控制,就會通向惡。這些成分,他認為就是人與其他動物共有的成分。這些成分代表著人的生命的"動物"方面,嚴格地說,不應當認為是"人"性部分。
但據孟子說,他那個時候,關於人性的學說,除了他自己的學說以外,還另有三種學說。
第一種是說人性既不善又不惡。
第二種是說人性既可善又可惡(這意思似乎是說人性內有善惡兩種成分),
第三種是說有些人的人性善,有些人的人性惡(詳《孟子?告子上》)。
再往後,荀子建立了他的著名的性惡學說。與孟子的性善學說直接相反。表面上看,似乎荀子低估了人,可是實際上恰好相反。荀子的哲學可以說是教養的哲學。他的總論點是,凡是善的、有價值的東西都是人努力的產物。
人性必須加以教養,因為照荀子所說,凡是沒有經過教養的東西不會是善的。荀子的論點是;"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荀子?性惡》)偽,就是人為。照他看來,"性者,本始材朴也;偽者,文理隆盛也。無性則偽之無所加;無偽則性不能自美。"(《荀子?禮論》)
我本人傾向於荀子的理論,即性惡學說。
但是,性惡還是性善,並非一個簡單的議題。由此延伸出去,是一個龐大的哲學理論體系,從而得出不同的結論。這其中的討論是精彩絕倫,彙集了古代各家的智慧。建議國人都應該讀一下這本書,會有很大的收穫。
人性本惡吧,所以才制定許許多多道德和法律來約束。
人性如果本善,人類已經滅絕在猴子階段了。
而人類就是認識到惡的問題,才會在發展出文明以後趨於行善。
「皮格馬利翁效應」每天都發生在我們身邊,
我們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
並不是因為我們當初如何做,
關鍵是當初我們是如果被對待的,
他人對我們的對待進而決定了我們自己的行為,
總後決定了我們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當公司象防小偷一樣防我們時,
哪一天,我們就會不小樣真象小偷一樣拿點公司的一點東西。
當我們認為他人是壞人時,
我們總是以壞人的心態和行為來對待他人,
長此下去,我們周圍的他人都只能成為壞人,
因為不管是好人或壞人都得到同樣的對待,
為什麼要成為好人呢?
讓壞人改正的方法是認為他是好人,
感動他,
當哪一天他醒悟後,
就會完全感激你,
就會完全信任你,
因為這世界上只有你信任他,
因為這世界上只有你認為他是一個好人!
請給這個世界多一點溫暖,
請「人性本善」,
請給好人一個做好人的空間,
請給壞人一個改過的機會!
當所有的人都「性本惡」時,
好人已經沒有做好人的空間,
壞人也沒有一個改過的機會,
這個世界就會只存在壞人!
我有一個朋友,身體里有個瘤,後來檢查後才知道他原本應該是雙胞胎,但是他在娘胎里為了搶營養把他兄弟給吃(吸收)了,後來就只剩他一個,另一個只剩一個瘤在他體內。所謂人之初,性本善只不過是美好的願景,為了活下去生命會以殘酷的方式競爭有限的資源,這是我見過最能體現出人性本「惡」的事。但這真的是因為「惡」嗎?長大後他也是個好人,他也不會去做什麼傷天害理的事,但是在生命最初始的階段,在沒有意識,沒有道德,沒有感情的階段,為了活下去所以「殺」了自己的兄弟,這是寫在DNA里的殘酷本能。所以性本「惡」是生存的必須,是物競天擇,是自然規律,不是三字經第一句,也不是陽光美好小清新。
人性本「純」
人在的小時候,就是很單純,沒有太多複雜的思考,沒有人情世故,什麼都是憑著自己的性子來。
善,是純純的善。因為你給我糖我就喜歡你。我可以親你抱你對你言聽計從。惡,也是純純的惡。因為你打我我就恨你。我要搶你的零食,搶你的玩具,我就要打回去,打的比你打我還要狠。
諸菩薩觀擇法性。無性是法性。法性無自性。自性不可得。
無決定性是法性。法性根本不可得故。決定事亦不可得故。但為起顛倒眾生虛妄結縛。有所知故。
說言法性。欲令眾生入無性故。故說是法性。何以故。法性中無法性相。是法性從眾緣生。眾緣生法即無自性。諸因緣中無有自性。諸因緣皆從眾緣和合顛倒故相續而生。如來於此欲教化眾生說是法性。以世俗語言示無性法。
是法性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但令眾生知見善不善法。以法性說離一切法相。知見畢竟空相故。
說畢竟空即是法性。何以故。無所有是法性。法性中無決定有相。譬如虛空無決定相而數名虛空。法性亦如是無決定相。
破法相故說名法性。法性即是無性。何以故。是法性不在過去不在未來不在現在。但屬眾緣與緣合故。數名法性說名法性。如眾生所知故。智者證知無性是法性。
法性非合非散。法性中無法性相無多無少。以示性方便故。說法性名為性。若行者實通達是法性相。即知見無性。
是三界法性中無分別相。眾因緣和合故。分別諸法故。說是法性。示無決定性是法性。
智者非以法性相故見法性。法性是無生相。何以故。法性中無有相。智者通達無相是法性。法性中無分別相。無相無分別故。說名法性。
法性中無有住處。無處無起無住無依止。是法性從本已來不生故。是法性無有生者。何以故。法性中無性故。
又法性不以合故有。無合無散。無作無決定。名為法性。
菩薩摩訶薩觀擇法性如是。所謂無性是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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