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可以有多痴情?

[轉] 動物界的冷知識:斑馬獨自一匹的時候是無法入睡的。帶著這個冷知識去聽宋冬野的這首歌,想知道一個人到底可以有多痴情。還請各位知友們講講自己或者是身邊的故事。

斑馬斑馬 你不要睡著啦
再給我看看你受傷的尾巴
我不想去觸碰你傷口的疤
我只想掀起你的頭髮
斑馬斑馬 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費著我寒冷的年華
你的城市沒有一扇門為我打開啊
我終究還要回到路上
斑馬斑馬 你來自南方的紅色啊
是否也是個動人的故事啊
你隔壁的戲子如果不能留下
誰會和你睡到天亮
斑馬斑馬 你還記得我嗎
我是只會歌唱的傻瓜
斑馬斑馬 你睡吧睡吧
我會背上吉他離開北方
斑馬斑馬 你會記得我嗎
我是強說著愁的孩子啊
斑馬斑馬 你睡吧睡吧
我把你的青草帶回故鄉
斑馬斑馬 你會記得我嗎
我只是個匆忙的旅人啊
斑馬斑馬 你睡吧睡吧
我要賣掉我的房子
浪跡天涯——《斑馬斑馬》

有很多人害怕你的那匹斑馬死掉,又不忍心斑馬陪著你。


謝邀,邀請我幹嘛我又不是一個痴情的人


不過是失戀開始酗酒到現在罷了……


嘯。

南康 不知道大家聽說過沒有。
是個非常…讓人傷心惋惜的人。
他跟他喜歡的人不能在一起,因為他們是同性,對方父母逼他們分開,後來那個男孩就聽家裡安排結婚了。
南康跳了湘江自殺,說會等那個男孩到35歲,所以他死在了35歲以前,南康要永遠的等下去。
「你看這個人,嘴裡說著愛我,又讓我這麼難過。」
B站有這首歌《等你到35歲》
聽哭過不止一次。

什麼是痴情,大概就是哪怕分開幾年十幾年幾十年,提起關於TA的一切,還是會百感交集。
就像《洛麗塔》里的台詞。
「她可以枯萎 可以凋謝 我不在乎。」
「但我只要看她一眼 萬般柔情 湧上心頭。」
何止是看她一眼?其實只要想到她,萬般柔情也會湧上心頭吧。


痴情?
也就是我爸了吧。當初追我媽的時候
有一個競爭對手。條件比他好不少
我爸當時醫學系本科畢業,外語俄語,爺爺奶奶掏的婚房三十多平方米
那是1998的事了
我媽我爸分手了。
我爸很難過。在一個小餐館寫了八頁情書。
洋洋洒洒。
我爸文筆不錯,字也好看。(字真的真的好看!!!)
把信送到我媽家
我媽拆開看了
後來,我媽就追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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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講了個小故事。
去年我媽還給我看了那傳說中的「八頁情書」
我爸很痴情呢。長的帥還有能力還用功。還痴情。我媽剛才還跟我說
『男人就容易到處留情 要找你爹這樣滴』
嘿嘿 依然是跑題啦


錢鍾書先生與楊絳先生
我們仨
裡面或許有答案
一個人可以有多痴情,一個人有多專一,可以一生一世只一人
不被社會周圍因素所羈絆,不被家庭經濟條件所困擾。便是一件很厲害的事情

覺得周圍的愛情離我心裡差太多了,這就是千年單身汪的憤慨。


我記得
幼兒園暗戀的女生 她家車牌號
粵*9s310


我想講講我知道的朋友的故事不知道你們想不想聽。

他喜歡一個人,五年,但只是默默的喜歡著。後來,她有了愛人,有了家。他問我知道她最近的情況嗎,央求我給他看她的愛人她的家。我喝了一口酒回過頭來看他。他抹著眼淚直說今天的酒怎麼這麼辣。
大家都愛過人,卻很少有人像他那樣傻。


賤的喪心病狂令人髮指。


謝 @生活家 邀。

(這兩天邀請我回答問題的人有點多啊,真的答不過來啊,你們不要急啊,急也沒用。)

痴情是什麼?

她不愛你,你死纏爛打的要跟她在一起,她讓你滾開,你告訴周圍人你那麼愛她而她卻是個冷血動物,捂不熱含不化。把自己感動的一塌糊塗,涕泗橫流的。

分手了,你說你不要,你要跟他永遠在一起,他器大活好會來事,你說你要讓他回心轉意重新跟你在一起,就算他不要你你還是依舊痴痴的愛著他。

痴情是什麼?

痴迷於自己幻想出來的愛情。

有些事是吃醋解決不了的,也有些事是單靠自己一廂情願也解決不了的。

我就愛讓別人說我心機婊,畢竟早就過了單靠美貌就能浪跡天涯的日子。多說一句,那些幻想著自己整完容不用學習不思進取就可以嫁大屌高富帥的妹子們還是醒一醒,大清都亡了多少年了。

所以,我並不知道一個人可以痴情到什麼地步。能做到的只有跟他在一起的時候眼裡只有他一個人,如果分開也不要死纏爛打,依依不饒,祝他幸福就好。

回答完畢,謝謝。


以前我也以為自己很痴情,喜歡一個人喜歡了好多好多年,後來終於重新聯繫上了他,那一瞬間卻發現自己不再喜歡他了。原來我痴了這麼多年的,不過是自己腦子裡臆想出來的一個人。


謝邀。
我等你離婚。


我一同事,和女朋友分手三年了手提包里還是帶著他前女友送給他的一個卡通錢包,他自己有別的錢包,所以他手提包里有兩個錢包。他現在已經在工作地點買房了,可是還是沒有換掉讀大學時用的異地號碼,領導有說過他,客戶有說過他,讓他換一個當地號碼,可他就是一直沒換。這麼多年他一直單身,並不是他條件不好,而是他無心戀愛。


我忘不掉你,那就請你忘掉我吧。


我要是死了,我想留一塊骨頭給妻子。
留著陪她火化


謝妖。一個人可以有多痴情?伯牙子期高山流水,梁山伯與祝英台,羅密歐與朱麗葉這些故事痴情嗎?感人的故事總是讓人們唏噓,流傳後世,可能世間痴情的人本就不多,所以難能可貴。而我談不上痴情,沒有什麼感天動地的愛情故事,甚至沒有真正喜歡一個人。這樣的人可能是注孤生的。因為他不會表達自己的感情。


明知道是不可能相見的,為什麼還要記住?——今何在《悟空傳》


我等你到三十五歲


謝 @腆啊 邀,我就念兩句詩吧

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

再念兩句吧

試把花卜歸期,才簪又重數


我跟我女朋友的故事。她比我小一歲,我們的初識是因為一包面,她賣我買,買的人很多,可她唯獨跟我一直保持聯繫。我們很投緣,好像有說不完的話。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我們的關係愈來愈親密。她,看到好的東西總會想到我,美食總會多買一份,好玩的也會跟我分享。她願意無條件的寵著我,忍受我的小脾氣。我,即使我只有一塊糖,可我願意全都給她。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傾我所能,盡我所有。我很喜歡她,她也很喜歡我,我們都知道。可誰都沒有勇氣捅破那層紙。嗯,沒錯,我也是女生。我們就像普通朋友一樣相處著,一起吃飯一起逛街,可我知道那一點都不普通。許久之後的一切好像都變了,她不願意哄我了,我們開始吵架、冷戰、互刪好友、分開、又和好。每次她離開的背影都很酷,彷彿沒有一絲不舍,只留我一個人在原地狼狽不堪。曾經因為她哭到雙眼許久看不清東西,哭到呼吸急促,乾嘔。因為她 整夜整夜的失眠,因為她 日漸消瘦,因為她 愛上了酒。一次次的吵架分開,耗光了我們所有的喜歡。即使和好也回不到最初,就像打碎了的杯子用最好膠水黏起來,也會有裂紋。我知道我們再也回不去了。嗯,我們分開了,再也沒有和好。一年了,我依然很想她。只是再也沒有從前那樣的喜歡,再也不想自私的佔有她,只想她要一直幸福。她是我喜歡的第一個女生,也是最後一個。這是我第一次講我與她的故事,以後可能再也不會了。我會把她埋起來,春天不會發芽,秋天不會成熟,就這樣慢慢沉澱。我的故事講完了,不知道這算不算痴情。如果不算就當我是來蹭話題的吧。


我用餘生所有的時間去品嘗你留下的苦澀,用所有的精力去感悟你留下的傷痛,如果你還需要我這條命,那你大可以拿走。


我來說說我的故事吧。

先說一聲抱歉,我匿名了。

我高二的時候認識了他,那個時候是大學校招來我們學校宣傳,他是天津xx大學其中一員。因為當時我是學生會副主席,所以參與了那次活動的組織方面的工作,在接待的時候,認識了他。可能是我的外表吸引了他,和他聊了很多,然後留了QQ(那時候還沒有微信)。

他回了天津後,經常找我聊天,對我各方面都很關心,也給我講了很多東西,那時候我畢竟還小,對很多都不是很懂,漸漸的對他變得很崇拜。我清楚的記得,一切發生改變是在09年8月11號,那時候我即將進入高三,學校安排在補課。我在上課的時候收到他發的QQ消息,他說自己是同性戀,他說他喜歡我,然後跟我說了很多,說即使我沒有辦法理解和接受,也讓我不要看不起他,他想當我哥哥(當時他不知道我G,我自己當時也不知道自己是),我記得那天我沒敢回他消息。

當時他給我說了後,我就偷偷去網上找了好多這方面的類容來看,然後發現自己以前對比我大的男性有種莫名的依賴感,是因為喜歡。

我給他說了,他很興奮,從天津連夜來到了成都找我,那是我們第二次見面。

見面後他就說了要和我在一起,他是真的愛我,所以對我的愛也很單純,那次最親密的接觸應該就是擁抱,他親吻了我的額頭。為了那次見面,我請了一個周末的假,陪他在成都四處走,陪他找吃的。

可能對於剛有愛情的我來說,愛情是那麼的神秘,所以那會兒我們很膩。從那之後,我每次放月假(我上高中那會兒一個月兩天假,周末只有星期天下午有半天,晚上還上自習),他都會來成都找我。也正是因為這樣我對他變得無比的依戀。

當時我和他約定,我會去天津上大學。可惜沒有如願,我高考成績差了幾分,來到了合肥。

我大一暑假的時候,我爸車禍去世了,我當時在他那兒。那天我剛做完兼職下班回去,我姐給我打電話給我說,爸去世了。感覺她像是在給我講了一個笑話,從不信,到感覺自己整個世界全部崩塌,心裡掙扎,卻毫無作用,我電話都沒掛就開始哭,他抱著我,那時候我感覺自己還有一點依靠。我那天晚上趕回家的時候,我看見我媽,我姐都在哭,我沒敢哭,我很清楚的記得我爸在我成年的時候給我說的,現在家裡又多了一個男子漢,他走了,我是唯一的男子漢。

那段時間他給了我很多的依靠。我能走出來有一大半都是他的功勞。

可是這一切都因為一件事改變了,在我大三那一年。

他已經快40歲了,他被家裡各種催婚,沒辦法,他要著手準備結婚了。

當時我很任性,沒辦法接受他結婚,覺得他結了婚就已經不是我一個人的了。

吵吵鬧鬧,我和他分開了。

他結婚的那天,我去了,和我們一個共同的朋友一起去的,他看見我了,他很意外。當時他看我的眼神有驚喜,有悲傷。在他們互相戴戒指的時候,我走了。

我就那樣一個人無神的走著,我沒哭。從酒店走到機場,從白天走到夜晚,因為沒有回來的機票,我在機場外面坐了整整一夜。

想了很多,甚至想著結束人生,可是想到我還有親人需要我去照顧,我沒敢。

回到合肥後我過了整整一年的行屍走肉的生活,直到畢業。我斷了所有和他能有的聯繫方式,包括我們的朋友。

他太愛我了,我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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