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篇小說與網路小說有哪些本質區別?
如基督山伯爵,實際上是報紙上連載的小說。補充下,不要局限那些三觀不正的龍傲天文,可以說說以網路為發布平台的作品,有沒有一些可以說有價值,有水平的作品。這些作品與真正名篇小說,有多大差距呢?又是否存在本質上的區別?
信息量。或者說信息密度。
有段時間我習慣了讀網路小說的速度,去讀《白夜行》,看到三十頁之後忽然發現漏了太多信息,無奈從頭再看。
這還只是《白夜行》,一個勝在故事精巧的作品。
那其他靠深刻說理,靠反映時代,靠凝重深沉的作品呢?我的閱讀速度還要下降。
好的小說,有一千字,只寫出一百字,剩下的都在裡邊含著呢,所以才能用平面的文字,刻畫出超越時空,超越文化阻隔的世界。所以看似只講了幾個人的事,卻能從中看到一個時代,一種思想。
一般的小說,有一個字說一個字,雖不厚重,但娓娓道來,好像一場電影。看得人舒坦,快意。讀者能沉浸在故事中人物的生活中,感受一段不一樣的經歷。這其中如果手法高超,描寫細緻,情節新奇的,也會是上等的佳作,值得拜讀。
絕大多數網文是有十個字愣扯到一百,甚至更多。不必要的情節,不必要的環境描寫大量摻雜其中,稀釋了故事。八十五萬字就夠寫三國百年興衰了,讓人讀罷唏噓不已。你上千萬字就寫了一個人的個人奮鬥史?
讀三千字網文更新我需要兩到三分鐘,如果按這個速度讀市面上的小說,都會遺漏太多東西,何況鴻篇巨製。
這就是最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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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看到起點官方回答了,那多說一句,我們所謂的【網文】,不是指【發表在網路上的文章】,而是指【邊寫邊更,甚至是每天更新,以點擊量和字數為換取稿費的唯一條件】的文章。
無論什麼題材,這世界上大概沒有想到哪寫到哪,寫完不需要重新修改就是好小說的天才。即便是最優秀的作家,也要反覆潤色,修改自己的文字。甚至修改的時間要長過初次定稿的時間。
所謂【批閱十載,增刪五次】
只要這種快更新的模式沒變,幾乎就不可能誕生名留青史的偉大作品。讓莫言一天三千字,而且寫完不許刪改,一本書下來未必能比網上的寫手好太多。
我不認為任何偉大的作品能以一天直接給讀者更新幾千字這種快速消費品的模式誕生。
卡爾維諾有個一針見血的判斷:
A classic is a book that has never finished saying what it has to say.
(經典作品其言不盡,因而其意無窮。)
我深以為然。
讀平庸作品很像看電視,是消費性的活動。畫面、聲音、場景都一件件交割妥當,和盤托出。寫遍千言萬語愛恨情仇,字裡行間卻毫無幽微隱晦之處。想像空間很小,回甘很淡,入口即無,穿腸而過,不過夜,不上頭,沒後勁兒。讀者處在被灌輸的狀態,接受起來不需要調動積蓄內耗。因而閱讀體驗輕鬆順暢,歪在沙發上刷著朋友圈嗑著瓜子就能完成。
讀偉大作品,是作者、讀者的雙向角斗。文字或大量留白,或綿密入理。如是前者,則需讀者調動大量自身體驗、藝術想像,以身試水,鋪石子過河。如是後者,則需讀者親自梳理鑿實、披荊斬棘,閃轉騰挪,方能匍匐前進。閱讀時絲毫不能亂了方寸。一點疏漏,一步踏空,丟了哪點暗示,少了哪條線索,即釀成大錯,只能從頭來過。閱讀這樣的作品,讓人顛三倒四、翻來覆去,讓人如痴如狂、如琢如磨,讓人左右無源、上下求索,身臨其境而無法自拔,實在費神費力!
平庸的作品對讀者很寬容,而偉大的作品敢於"never [finishes] what it has to say",明火執仗地挑戰讀者的想像空間和美學體驗,唯此,方能成全一千個讀者眼中的一千個哈姆雷特。
強行對比的話,根本區別是作者沒有破腑欲出的創作激動,並且在藝術上的自我要求為零。
①.粗粗一算,一個(文學,排除針對性寫作)作家原始的創作激動都是對現實的不滿,至於能不能提出切實可行的法子倒難說,但其最初目的大概可以分為:
1)振臂而呼,改革創新。
2)排遣消解憂鬱和孤獨。
馬克思早年想當個詩人,從他的詩里就能看出他是個求新求變的小革命家;尼采小時候寫太陽才知道他為何這樣憂鬱,他後來的一小撮創作,都屬於生年不滿百常懷千歲憂的後者類型。
馬爾克斯寫百年孤獨是為了反映拉丁美洲的歷史,這一陣被拉來和網文巨頭相比的暢銷小說之王金庸,寫作目的也含有一部分沉重的政治諷刺。
而網路小說,普遍缺乏原始創作激動,遑論達到目的。
沒有心結,作為一個作者,一個文字藝術家,竟然不痛苦。
②.內涵膚淺若無也好,衝突牽強、文筆幼稚也罷,廣義上的網路小說(此處不指代通過網路平台發布的優秀作品)和名篇相比一系列藏不住的蹩腳硬傷,原因都在於作者缺乏或不重視自我要求。
杜甫為癖佳句,語不驚人死不休;賈島兩句三年得,一吟雙淚流,就是推敲的那個賈島。
這些都是很傳統的文人情緒,惜自己墨高比青天,逾過性命,一字一句都是瀝幹了的心血。曹雪芹在潦倒扶病中十年刪改,支撐他的,可能只有一種藝術上的自我滿足感。對於這些精神精緻的人來說,任何世俗的慰藉都是輕飄飄、涼颼颼的,也就聊勝於無。
但為了追求速度和數據,網路小說負擔不起如此昂貴的成本。流水價地下筆千言,寫出來的東西臭不可聞。心裡稍稍通透一點的作者自己,都不見得稀得回頭多看文章一眼。
知音如不賞,歸卧故山秋,這樣的情結網路小說難堪其重。
總結一下,拿網路文學和傳統文學著作相比,是極其不公平不明智的,對雙方都是。
我更傾向於將網路小說和網遊、電視劇等產品放在一起橫向比較,是一種順勢而生必不可少的合理產品。
網路小說可能不該承受以傳統文學冷眼下濾過的刻薄目光,因為評價網路小說的優劣,應該採用另一套客觀、理性的手段,但又或者,在優勝劣汰、數據至上的網路小說界,這樣的機制已早已建立起來了,或許不需旁人死章摘句地來置一喙。
------2017/7/2 回複評論區
小說的出現是文學體裁的徹底創新,不能和網路小說的興起和風靡做簡單對比。建議您瀏覽一下當代平均水平的網路小說,相信以您的文學素養,很快就能鑒別出什麼是爾曹身與名俱滅,什麼會不廢長江萬古流。
請您仔細閱讀,我在原答案里已經限制過討論範圍:我說的網路小說,不包括發表在網路平台上的有誠意的優質作品。
評論家的嘴不是萬金油,文學評價雖帶有個人的主觀性,但大浪淘沙總見真金,總有個高低次第。相信今天的你我都願意,並有能力去揚去棄,不必等身後虛無縹緲的歷史進程來代這個皰。
好問題。
首先,我不認同把名著和網路小說對立起來的說法。網路小說只是換了媒介,把字從紙上變到了網路上而已。雖然當前網路小說的整體水平未必很高,但也不能把它當作差作品的代名詞。也許現在已經有優秀的嚴肅文學作者在網上寫作了,只是大家不知道而已(也許是我呢(手動滑稽))。
所以,問題應該談:好作品和壞作品的區別。
我認為:作品是有好壞之分的,其參考因素很多,不可一概而論。比如有人認為是態度原因,好作品是為了表達思想,流行小說是為了賺錢,可巴爾扎克寫書也是為了賺錢,不能因此說他寫的是爛小說。有的人為了表達思想寫作,但也可能寫得很差。
參考因素:
1、文筆
基本功:盡量不寫錯別字,沒有病句。這條其實能卡死很多初學者,一些小說能過這一關就不容易了
辭彙量:越多越好。有的作者一共就會幾個詞,動不動就虎軀一震,邪魅地一笑,倒抽一口冷氣,讓人讀起來很難受,如同一個不會聊天的人跟你尬聊。
合理運用。這條其實最重要,包括:
詞語的合理運用。主要是準確性,詞語用得恰當。現實主義作家特別重視這點,比如老舍就反覆提及。一般認為,托爾斯泰和巴爾扎克把這點做到了極致。
句子的合理運用,讀起來有節奏感。我認為句子節奏上賈平凹比較厲害。
2、人物塑造
這點在現實主義稱霸的年代特別重要,甚至書都以此命名。比如《簡愛》《包法利夫人》《高老頭》。
差作品中的人物基本都一樣,看完之後讓人毫無印象。
稍微好一點的作品會貼標籤,比如傲嬌,這個人就傲嬌到尾,聰明,這個人就聰明到底,壞,就一輩子好不了。比如一些偶像劇,建國前三十年的許多作品。
再好一點的就會把人物的複雜寫出來,每個人都有好有壞,優點缺點都有。有的還能寫出性格變化。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水平不夠的作者非想嘗試一下這個難度,結果人物寫成四不像(現在經常說的人設崩了),還不如貼標籤呢。比如現在一些比較火的劇。
再好的一些,不但是寫得合理,寫得有趣,更寫出了獨一無二。比如孫悟空,林黛玉,李逵,他們就是他們,只有一個他們,而不是像一些劇里的人物,在這個劇里有他,下個劇還有,只不過名字和家庭背景變了而已。
3、情節設置
包括曲折性和合理性。流行小說更重曲折性,嚴肅文學更重合理性。大師二者兼備。
4、背景
小說背景沒有高低之分,只有合適不合適。莫言總寫高密東北鄉,馬爾克斯總寫馬貢多,蘇童總寫香椿樹街,王朔總寫北京大院的孩子,是因為他們熟。如果他們換著寫,也許就寫得不那麼好了。
如果寫自己不熟悉的領悟,就需要多做功課。
人物越多,越不好寫。情節越曲折,越不好寫。
5、敘事
首先要清楚,把自己想表達得都表達出來(不一定是把情節都講出來,因為有些情節可以讓讀者猜)。另外還需要恰當,比如用倒敘增加懸念,用多視角等等。
6、結構
完整,不要鬆散。
7、思想
有則加成,沒有不扣分。
先說到這
更新,推薦一篇騰訊大家的專欄文章:柴春芽:什麼樣的作品配得上稱為經典 | 寫作課 把名著小說,和網路小說往這個「經典」的定義里套一套,本質區別很清楚了。以下是文章要點節選,詳細內容請點擊鏈接。
結合巴赫音樂之為經典的原因,庫切最後發現,文學作品成為經典,同樣需要具備兩個條件:
1.歷經時間檢驗而未被淘汰(賀拉斯的名言:一部作品寫出來一百年後仍然未被遺忘,那必定是一部經典);
2.歷經最野蠻的浩劫而存留下來(人們不惜一切代價保存它,因為它是人們最為珍視的精神價值的對應物)。
哈羅德·布魯姆在他那本為西方文學的經典之作重新確立其地位,並想使之不朽的著作《西方正典——偉大作家和不朽作品》中,開卷便是一篇題為《論經典》的文章。他認為:
▲哈羅德·布魯姆,美國文學評論家,著有《西方正典》
1. 經典之作首先要具有原創性;
2. 經典之作給人帶來陌生感;
3. 經典之作讓人獲得崇高的審美意識;
4. 經典之作具有永生的性質。
在哈羅德·布魯姆之前,義大利作家卡爾維諾——一位將要創造經典的作家——著作《我們為什麼讀經典》一書。他為經典下了十四個定義:
1. 經典是那些你經常聽人家說「我正在重讀……」而不是「我正在讀……」的書;
2. 經典對讀過並喜歡它們的人構成一種寶貴的經驗;
3. 經典留給人們特殊影響,要麼是給人們的想像力打下印記,要麼就以個人或集體無意識隱藏在人們的深層記憶里;
4. 經典是每次重讀都會帶來發現的作品;
5. 經典是即使初讀也像是讓你重溫的作品;
6. 經典永不會耗盡它向讀者說出的一切;
7. 經典之作總是帶著先前解釋的氣息走向我們,其後拖著它們走過文化或多種文化(或是多種語言與風俗)時留下的足跡;
8. 經典不斷製造批評的話語卻總是對之不屑一顧;
9. 經典是讓我們聽說之後以為懂了,但當我們實際閱讀時才覺它們是那麼獨特和新穎;
10.經典可用來形容為一本表現了整個宇宙的作品,也可比喻為一本與古代護身符一樣東西;
11.經典迫使你不得不面對它,他幫助你在與它的關係中甚至在你反對它的過程中確立你自己;
12.一部經典早於其他經典,但是那些先前讀過其他經典的人,一下子就認出它在眾多經典譜系中的位置;
13.經典總是把現在的噪音調成一張背景輕音,而這種背景輕音對經典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
14.經典就是哪怕與它格格不入的現在佔據統治地位,它也堅持至少要成為一種背景噪音。
以下是原答案:
作品與作品的差異,不在於它什麼時間以什麼方式發表在什麼載體上,名著小說與目前絕大多數(99.99%以上)網路小說的本質區別在於內容的好與壞,作者水平的高與低。
文筆?
信息量?
思想內涵?
從這些角度都可以去展開談,其實還有一個最簡單的衡量——時間。
好的作品,經得起時間,經得起反覆回味。
很多人遠看不上大仲馬,近看不上金庸。
然而前者名作寫於18XX年,不但當時令本國讀者如痴如醉,150+年後依然能翻譯成幾十種文字,再版再版再再版,行銷全球。文中的故事、人物、經典橋段,寫作的結構、技巧,就像一座挖不盡取不竭的金山,滋養出了數也數不清的影視、文字作品,影響了一代又一代寫故事的人,包括金庸。而金庸在華語文化圈,亦是同樣的地位。
就像一碗飯,被無數人吃了那麼多年,那麼多遍,TMD還那麼好吃!有宗師在前,一兩百年後跟著畫葫蘆還沒有人家好,然後說水平差不多,這臉是有多大?
通俗小說名著,一樣也是名著,它們在自己的領域做到了極致,它們在思想性、社會性上遜於《戰爭與和平》、《悲慘世界》這樣的嚴肅文學名著,但是它們也一樣擁有穿越時間和族群的能量。它們一樣可以發人深思,啟迪心靈,它們所塑造的人物猶如真實生活在這個世上,只要讀者翻開書頁,就能看到他們活生生地在眼前演繹喜樂悲歡。
只要是好的作品,都應該擁有這樣的力量。過50年,100年,只要人類沒有滅亡,你們再看經典文學名著,再看大仲馬、金庸,再看絕大多數網路小說(99.99%以上),看看誰還充滿活力,被人們拿出來演繹、模仿、討論、研究?
看到有人說一些優秀網路作品改改也可以達到金庸的連載版本水準,換言之就是跑起來,拚命跳起來,舉著手勉強能夠到通俗文學名著的邊,而且——你們倒是改啊!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當然相信(發表在)網路上的文字作品中,將來一定能誕生真正的「名著」,畢竟人類全部智慧就包含在兩個詞中:等待和希望。
區別在寫作的人
這是一個無法回答的問題,之所以無法回答是因為問題本身問得不對!
不對名詞進行精確化的定義,是無法進行比對的。
比如名篇,名篇的定義是什麼?只能靠猜:
1、著名的篇目。
若成立,《斗破蒼穹》《小時代》無疑算是名篇。
2、寫得好的文學作品。
那這跟出名不出名沒多大關係了,任意一個閱讀量到了一定程度的讀者都可以隨意例舉出一大堆寫得好但不出名的作品。
且,並沒有任何一個邏輯可以推導出網路文學中沒有寫得好的作品,或不能產生寫得好的作品。
3、經典化的文學作品。
文學的經典化可以稍簡單的理解為使文學作品成為經典。那麼這裡有幾個問題。
使文學作品經典化,包括構建和推廣,那麼其影響因素頗多。
毫無疑問,《鬼吹燈》或已是一部經典,《哈利波特》也是一部經典,《沁園春雪》也是一部經典。
這一條或可理解為在某種標準之下,著名且寫得好的作品。但這種標準,往往與學術上的文學批判、文學史標準是相異的。比如《沁園春雪》,在古典詩歌範疇內說它是三流詩作完全沒問題(在這點上沒有龐大的閱讀量作為憑依且不經過嚴肅思考反對我的,請直接點反對,沒必要往下看我的觀點了),但並不妨礙其成為經典。在大陸,張愛玲蜷縮在《現代文學三十年》中的一角,在大陸之外,卻是姑奶奶級別的人物。
經典的構建,往往跟很多因素有關。
有些事不可明說,但大家可想想京劇是如何成為國粹的,崑曲在默默流著淚。
如果分不清本題語境下「名篇」所指向的到底是什麼,是無法比對的。但無論是1是2還是3,都不能單純的做文本比對,因為概念略模糊,還涉及傳播、商業、政治等範疇。
而無論是一,二,三,都可能有網路文學作品入選。
網路文學是一種狹義的,有明確寫作主題、方式,乃至包含傳播方式、傳播載體等的文學集合體,雖然其邊界模糊但並不意味著大家可以胡亂的定義。
而所謂「名篇」,在這點上,無論是1是2還是3,至少已與主題、方式、傳播載體等無關了。根本無法進行比對。
即,你寫艷情,寫玄幻,寫愛情,寫歷史,跟成為名篇?沒有直接聯繫;是採用何種套路,跟成為名篇?沒有直接聯繫;是出紙質書,電子書,還是領導站在講台上講幾段話,開個座談會,沒直接聯繫,所以並不妨礙《XX文藝座談會上的……》也是一個名篇?嘛。
在這裡就要反對 @萊布尼茲之夢 的答案了。
按照你的答案,信息量若是一個標杆的話,一些後現代主義的作品就會被打死,反信息也是解構的一環。喬伊斯《芬尼根守靈夜》里那一長串很多字母組成的一個擬聲詞「bababadalgharaghtakamminarronnkonnbronntonnerronntuonnthunntrovarrhounawnskawntoohoohoordenenthurnuk!」 ,跟你語境里的信息量是相悖的。見過很多讀者都吐槽過這個擬聲詞沒有意義且太過炫(裝)技(逼)。
而《低俗小說》作者昆汀,早年明確反對電影為意義服務,所以跟奧利弗斯通吵架了。昆汀電影里沒有任何信息意義的冗長的不服務於電影劇情發展的台詞就是最好的例子。好歹網路小說里的對話大抵還服務於劇情以及有著明確迎合讀者的目的。
更別提早期的神話,童話,寓言之類的體裁。
就連古典詩歌也是如此。側重於抒情的中國古典詩歌,在很多時候,根本不看重其信息量,而側重其抒情性。
(連帶著吐槽一句,《白夜行》在推理小說這個類型文學中,也算不得狠角色,其成名依賴的因素有很多,有興趣去看看松本清張、雷蒙德·錢德勒、阿加莎等人的作品)
而快速寫作的方式,也不能推出寫不出好的作品。同理,一些口頭文學作品就是如此。
再連著問題的描述一起反對一下。
不考慮語境——包含時代、群體等因素,不設立標準談問題是沒有意義的。
同樣是報紙連載,且不說報紙和網路作為媒體的差異性,就說寫作群體,當時的讀者群體,根本不一樣!魯迅那個時代,寫小說的人跟今天是同一類嗎?讀《新青年》的都是怎麼一幫人,能跟當今龐雜的讀者群體相提並論嗎?
時代不同,標準不同,都在變化,其寫作形式、主題等,是沒有邏輯能夠推出其不能成為以上1、2、3中的任意一種。也許網路文學作者群體龐雜,導致人們覺得其水平不佳,但我們保不準在一百年後,《鬼吹燈》成為了金庸小說一樣的經典。
殊不知我們今天看到的很多所謂名篇詩文,都是大浪淘沙留下的倖存者,死在沙灘上不在少數,這點大家去看看清代一個流派的詩人群體名目就知道了,可大家熟知的無非林則徐等少數幾個。
而我們現在,浪是在浪,還沒開始淘呢!
關於網路文學和其他文學體裁的比對,其實有很多可說,但需要細化,而這個問題,是真真的無法進行深入討論。
至於一些殺人誅心,使用了讀心術,側重於臆測作者動機的言論,還請各位慎之又慎。
盜墓筆記九本書,我一個五一假期看完了。
閑聊起侃侃而談。
全職高手11M的電子稿,我一個十一假期看完了。
閑聊起,天花亂墜。
紅樓夢前八十回,一遍看了一個多月,已經是第四遍了。
還是不敢誇口說看懂了。
跟我表妹說起一個學姐,考研時拿了700多本的書單給老師看,這是她十五年的閱讀量。(之前寫的15年,避免歧義已改)
表妹說,哦。
我說這意味著她,就算每本讀一遍,平均下來也是一周一本。
表妹說,那她讀的好慢哦。
我:???
*******7.6更新,我終於也有更新這一天了?
《全職高手》我最初看的盜版電子稿,現在也一直在手機里,個人習慣。但我也有購買實體書,不過一直沒有拆封過。
同時作為cp粉,我購買同人本也沒有翻閱過,依舊是看電子稿。
小說我更傾向於電子閱讀,因為……輕。
至於學姐的700本書單,據她所說是拿書單和200多份讀書筆記去參加研究生考試面試的。
學姐很優秀,這只是她遞交的材料之一。
我也並沒有得到這份書單,無從評判究竟是什麼書。我得到的信息是:她700多本書是十五年的閱讀量,她在考研面試時將它給了老師,同時附帶200多份讀書筆記。
如實描寫,所以這些書到底是什麼內容,就自由心證吧!
小透明突然被這麼多消息提醒嚇到,評論相關問題我不逐一回復了哦很多人都把一生只夠愛一個人奉為愛情的圭臬,但卻常常忽視了那是因為從前的車馬郵件都慢,要是木心擱現代,可能會創作出另一種畫風的句子:現在的日子快,微信、陌陌都快,一個晚上可約三個炮友。
網路小說也是這樣,它是這個時代的產物。你不能在吃黃燜雞時,發現雞不好吃,結果只怪罪雞自己營養不良,而忽視了背後炒菜的師傅。須知,雞有罪,但人家好歹貢獻了自己的屁股。
好,鍋現在摔倒做菜師傅手裡了,你現在是名顧客,很生氣,把大師傅叫過來,噼里啪啦一通訓斥。大師傅眼淚啪嗒啪嗒掉下來了,睜著水汪汪的大眼睛說:「我這是迎合大眾口味呀!」
然後你一拍腦袋,終於明白了,感情你覺得難吃的原因不在雞,也不在於大師傅,在於你來錯了地兒。
網路文學相當於什麼呢?相當於美食衚衕,相當於沙縣小吃,黃燜雞米飯連鎖一條街,他們本身出身就低,資質也良莠不齊,除非你有一個吃貨的心,大浪淘沙使見金,才能在眾多普通的飯菜里找出一道佳肴。
而經典文學相當於什麼呢?相當於星級酒店,你要想進,首先你得有錢,其次你得有身份。星級酒店那是什麼地方?那是從打敗了全國無數家店之後的獲勝者,沒有高逼格,怎麼配得上它?
所以,一個最大的誤區出現了,那就是對於經典的誤解。經典是什麼?那是一個時代的精華,經過時間沉澱後,還依舊未被灰塵磨滅的瑰寶。所以我們搞錯了什麼?我們錯以為經典所在時代所出版的書全部都是經典。
經典,那是打敗了它所在的時代的其他書之後流傳下來的勝利者,拿它跟整個網路小說比,合適嗎?文學上不流行田忌賽馬,將對將,王對王,挑糞的對擔尿的,這才叫公平。要比,就拿上個時代所有的作品跟網路文學比。
這一比,我們就會發現,原來每個時代都有大量的垃圾作品,平庸作品,而網路時代,之所以會讓我們產生這個時代的文學是最爛的原因,在於網路的開放性使得那些平庸作品也得到廣泛傳播。
以前,因為資源的稀少,所以每年能出版的就那麼幾本,所以每本都得精挑細選,可是現在,資源豐富了,所以泥沙俱下,牛鬼蛇神都出沒了。
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這個時代的質量就比上個時代差,我們只是選擇了一個不同的方式,不再由編輯進行把關,而是選擇讓讀者自己作為把關人,去選擇其中的優秀作品。
另外,拿網路文學跟經典比較,不但不公平,而且本身的概念就已經混淆,網路文學屬於按媒介劃分文學種類,而經典文學則屬於按其作品的價值來劃分,這兩者的含義本來就有交叉。
君不見上幾年獲得矛盾文學獎的《繁花》,就是一部在網路上發表的小說。
而就算是在爽文聚集的起點或者縱橫、創世,也還是有如《贅婿》、《臨高》、《間客》、《清客》等優秀的作品。
假如把文學作為一個圈,那麼經典就是裡面最中心也最小的那個圈,小圈以外的人都以進去其中為榮。
我相信每個寫小說的人,一開始都一定懷抱著作家的夢想,成名的夢想。都想著用手中的一支筆養活自己,要是能順帶小小地改變一下世界就更好了。網路時代給了他們(包括我)最好的機遇,能讓自己寫的文章被人看見,被欣賞。或許這之間限於文筆,思想,閱歷,結果創作出一些不如人意,甚至貽笑大方的作品來,但是,每個踏上這行的人,或許都在心底番膽怯而又堅定地發誓:有一天我也會讓自己的作品成為經典!
以上。名篇小說認真讀,能越讀越厚,網更小說一目十行的讀,也越讀越薄!
讀過三遍紅樓。
第一次,小學。
寒假在二叔家看書,
我們家境不差,
年幼時很見過些大場面。
二叔尤其喜歡講,
自己帶著兩箱子現金去南沙群島販魚,
講那種蝦只有日本有,
那種魚只生長在黃海渤海交匯處。
那時我爺爺說給誰供應海鮮就給誰供應,
說不供應,市長都吃不到。
看著徐老怪的《滿漢全席》。
我媽說一人多高的魚,她結婚席面上就有。
那年我翻著紅樓夢。
第一遍看,看美食,看繁華。
感嘆自己沒趕上過見更大的世面。
第一遍紅樓,看的是命。
第二次,高中畢業。
也經歷了些跌宕起伏。
年少相愛,是賞心樂事。
只是不知最後會去誰家院。
第二遍看,看的是戀愛里的心機。
是成年人的機鋒。
是大家族裡每個人的城府。
賈母說
也算是大家子的公子
什麼髒的臭的都往屋子裡拉。
年輕人饞嘴貓,這些都保不齊。
世人都是這麼過來的。
戀愛原來不是兩個人的事。
原來行走坐卧,每句話每個動作
都是有伏線的。
第二遍紅樓,看得是運。
第三次看紅樓,是外公去世後一年。
外人看著我們高樓起,重開宴。
我卻生離死別都經過,
打退一次次風霜雨雪嚴相逼。
那幾年,各色嘴臉看盡。
終於一病不起,和王熙鳳一樣。
太要了強也不是什麼好事。
病床上,忽然想起87版的那首歌。
天盡頭,何處有香丘?
起了念。
未若錦囊收艷骨,一杯凈土掩風流。
卻不甘心!
換了一個城市,再讀紅樓
看到寶玉一身大紅披風,
於渡口對著父親拜了四拜,
跟一僧一道遠去,
賈政追出去,
一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
強忍著去同仁堂買葯艾灸學習養生。
一周後痊癒。
第三遍看紅樓 看得是禪
是入世出世 是宿命因果。
果然好便是了 了便是好
我也看過網路小說,也寫過,我竟不知道哪本小說,能像紅樓夢一樣。
救我的命。除了寫作水準 就沒啥太大差別
論速度 名著圈一群快手 論認真 名著圈也一堆創作態度隨便的 論長短名著圈碾壓香蕉這種慢貨的絕對不少。
講真話 除了作品水準 其他都是扯淡。
因為水準高才是名著 一大堆又認真又慢又講情懷的撲街貨 他們怎麼寫不出來名著?
講品質就對了那誰管你咋寫出來 啥態度寫出來題主說了,不要局限網文的類型,不是說只有小白文才是網文,那麼這二者沒有本質區別,只是載體不同而已。
網文好的作品不是沒有,雖然目前沒有達到可以上中小學推薦書單的作品但不能說未來沒有,畢竟現在是網路時代,《基督山伯爵》擱現在沒準也是起點連載的。
至於好的作品,我網文看的少,覺得寫的最好的就是《鬼吹燈》,文筆、劇情、人物都很好,可能就是內涵立意差點意思,但作為盜墓小說的開山鼻祖,它仍舊不失為一本優秀的小說,歷史地位上個人覺得可以比肩當年愛倫坡的《莫格街兇殺案》等4篇在推理小說屆的地位,不過遺憾的是自他以後除了《盜墓筆記》,這個類型一本拿的出手的都沒有,後繼乏力
我一天寫500字。
他們一天寫一萬字。
我的500字是寫了一萬字刪掉9500字。
他們的一萬字是寫個500字的流水賬擴充成一萬字。
我敢這麼寫是因為我不指望我的書賺錢。
他們敢這麼寫是因為他們的讀者就喜歡花1個字的價格買20個字。
上文為原答案,下面分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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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正式作答。這個答案我有心情才寫,一段一段寫,隨時可能太監。
但本人的文字現在已經到了全息圖的境界,就是說你只看其中一個段落,也能get到全文的思想(當然前提是你有一定的接受能力和悟性),所以就算我太監了也無所謂。
正式作答如下
1
我從13歲起就經常產生一股衝動。我想要站起來,推開門,衝到大街上,跪到地上,扒光上衣,露出奶頭,把心裡的話全都喊出來。爸爸,我不是你傳宗接代的機器,也不是你光宗耀祖的工具。爸爸,我不想結婚生子,也不想考公務員賺大錢,因為我是個同性戀,是個藝術家。爸爸,你這麼逼下去,我會死的。
但我從來沒有這麼做過,怕爸爸聽見。他有心臟病,聽了這些話會氣死。可要是不把這些話喊出來,時間長了我也會得心臟病。有時我不禁想,難道我們父子一場,就是來比誰先把誰逼死的嗎?有時我又想,要是下一場暴雨就好了,這樣就算我喊了別人也聽不見。然後我就等,一等就是18年,這18年來天下暴雨時我不衝動,我衝動時天不下暴雨,直到今夜,暴雨傾盆。一道閃電後,我真的站了起來,推開了門,衝到了大街上,跪到了地上,扒光了上衣,露出了奶頭。
但我什麼都沒有喊。
——上文摘自小說《XXX》,但這本書我後來不打算寫了,就屬於我每天刪掉的9500字那種。不過它仍然很能說明問題,我雖然不是什麼泰斗神殿,但最起碼的審美我是有的,對我來說,這是一個已經不打算採用的開頭,是廢棄品,是下腳料。但要是某個網文的作者寫出這樣一段文字,都能被他的粉絲到處引用來證明他才華橫溢了。
所以我是不是可以說句不太厚道也不一定恰當的話:網文作者的上限也僅僅是傳統作者的下限。
這並不是能力問題。
這是工作方式決定的。網文作者一天要寫近萬字,否則就沒有錢。我一天要刪近萬字,否則就對不起自己的審美。
2011年,我把《XXX》的提綱和樣章交給了一家傳統出版社的編輯。對方的評價是只看這個開頭她已經對這本書信心百倍。那個編輯說這個開頭讓她看到了生命力,看到了一種悲天憫人的、席捲而來的傷痛,最關鍵的是,這個開頭只要是個中國人都能看懂,哪怕是個文盲。後來聽了整個故事的構思,對方向我保證出版一定沒問題。
但緊接著,資本就介入了。編輯的上級直接問我能不能把這個原計劃11萬字的小說擴充二十倍,寫成兩百二十萬字的網路小說。我婉轉的表示有困難後,對方很痛快的說,沒事,他可以給我指派一個團隊幫我寫,說我們雙方一定都能發財。
我也不是天真無邪的孩子,事實上我自己的朋友就有給網文作者當槍手的,前段時間有一篇網文,沒大紅,但作者也賺了小几十萬,就是我朋友兼徒弟給她當的槍手。我還不至於光是聽到這個建議就噁心,但我說對不起我還是不能答應。
對方問我什麼原因?
我沒有給出我的原因,只說我堅持以傳統形式出版這部小說。
上級立刻變臉了:那也是可以的,但那樣首印我們只能保證5000本,稿費百分之10.
我算了一下,那稿費也就是八千塊左右。
當時我25歲,這本書也寫了6年了。 我25歲那年一個月上班的時候想賺5000還是沒問題的。當然,為了全心寫作,我一年只工作6個月,這另說。我只是想對8000這個數字單純的表達一下鄙視。我並不是嫌我賺的錢少,我是覺得以這種態度做書的出版社也不可能好好待我的作品。這事就這麼談不攏,不了了之了。後來我被出櫃,和家人鬧的不可開交,這本書的最後一點我也沒接著寫,我也沒有再投稿。
事實證明,其實這個無情的資本方也算是不錯的。他當時已經聽了我的故事梗概,完全可以自己找人寫的,我都沒辦法去告他。三生三世的案例明眼人能看出來,是因為原文已經發表了。而我在這之前發表的不是《XXX》,是這本書的其他版本,他動一點心思,是挺容易渾水摸魚的。
他沒這麼做,已經是很有良心了。
正如你們看到的,如今又過去了6年,我的小說還是沒寫好。我的想法很簡單:我只是想寫一本自己看著順眼的書。6年前,《XXX》我看著順眼,可在如今的我眼裡,這個當時覺得還可以的開頭,是很有問題的。它固然吸引眼球,氣勢磅礴,有那個編輯提出的種種優點,但太刻意,不自然,不是大家的風範,沒有做到舉重若輕,而且儘管已經極盡克制,仍略顯苦大仇深。
我的水平一直在提升,但我的品位也一直在提升。我對自己的小說只會比別人的小說更苛刻,因為別人的小說我一年頂多看一遍(我每隔一段時間都要再看一次《教書匠》《藝妓回憶錄》之類),我自己的小說卻是每天打開電腦就要看一遍。這導致我的品味,或者說對自己小說的要求,提升的遠遠比我的水平快。如果你們剛才看到的開頭是別人的小說里的內容,我已經獻出我的膝蓋了。你讓我給這個作者端洗腳水都行。但是我自己寫的,我就覺得仍然不行。
如果我不放鬆對自己的要求,我將永遠無法寫出令自己滿意的作品。
所以這就是區別。有的作者每天面對編輯、讀者、物質慾望的三重催更,想到的只是把那近萬字寫出來,寫不出來就湊出來,編出來。
還有的作者每天則是忙著把自己已經寫出來的文字刪掉,不讓它見人。
那麼可想而知,當他覺得自己的文字能見人時(哪怕是在他放鬆對自己的要求後),現世的得是一個被槍斃了多少次,仍然屹立不倒的東西?
嗯,洋洋洒洒的,說了內幕,說了現狀,說了心態,什麼都說了一點,能聽懂的自己懂,聽不懂的隨便罵吧。我可是要先警告你,我心情好或者不好時可是會回嘴的哦!
2
有人可能要說了:你憑什麼看不起網文作者。
我的反駁是:我什麼時候說我看不起網文作者了?
我只是說網文作者的工作方式決定了他們寫不出高質量的小說。
對於拿書賺錢這個事情,我其實是十分贊同的。
我年輕的時候鄙視郭敬明,因為他的書寫的垃圾。
我現在覺得,有這麼多腦殘粉連這麼垃圾的書都買,他憑什麼不趁機撈一把改變自己的人生,賺錢幫助朋友,孝敬父母?
我也不是第一本就看《安琪拉的灰燼》《黃金時代》的。
我也是曾經覺得《三重門》寫的不錯的。而已現在的眼光看,《三重門》寫的是多麼捉襟見肘啊,還不如四娘的處女作呢。四娘的處女作抄的是設定,是劇情,三重門抄的是靈魂,這可是完全的自不量力,徹底的班門弄斧啊!
讀者是需要培養的。你要先給他喂垃圾食品,例如漢堡包汽水。
你看那些普通家庭的學生,吃一頓肯德基很開心了!
直到有一天他有錢了,經濟獨立了,才會去追求牛排,鵝肝。
壽司也是從萬歲吃到米其林的,不可能倒著來。
事實上有不少人已經流露出這種想法了:小時候我什麼都不懂,看著變形金剛這樣的大片覺得真刺激。
現在我覺得變形金剛就是無腦垃圾,有沒有申肖克的救贖這樣的電影推薦幾部?
這世界上,每個人都是從娘胎生出來,從一無所知到漸漸明白一些東西。
所有人都是從0審美到有審美。
而且一定是審美接近0的人比接近滿的人多。這才符合事情的基本發展規律。
就好像窮人一定比富人多,中產階級一定是離窮人更近,而不可能離世界首富更近一樣。
名著和網路小說的最大區別,就在於名著是抱著決心不討好任何人的人在寫。
而網路小說就是為審美趨近於0的人準備的。
名著嘔心瀝血的迎合美。
而網文是嘔心瀝血的迎合不知道什麼叫美。
3
你看,一個問題從正面回答,從反面回答,結論都是一樣的。
都是目的,對象,成本,品控決定品質。
都是你要走物美價廉,群眾喜聞樂見路線,還是高價定製,小眾高消費路線。
藝術品也是商品。
是商品都是定位決定一切。
所以歸根究底是個定位問題。
只不過現在社會太浮躁了,這個不光是文學領域,任何領域也是一樣的。在日餐的壽司天婦羅已經征服了全世界的時候,公認美味的中餐在全世界還是走不出廉價快餐的定位。
中國人沒有工匠精神,這才是可怕的。
文學只是中國人沒有工匠精神受害的一個領域。
4
題主的問題修改了
之前問題是
名篇小說與某些的網路小說有什麼根本上的區別?
修改
如基督山伯爵,實際上是報紙上連載的小說。
之後增加了這樣一句
補充下,不要局限那些三觀不正的龍傲天文,可以說說以網路為發布平台的作品,有沒有一些可以說有價值,有水平的作品。這些作品與真正名篇小說,有多大差距呢?又是否存在本質上的區別?
既然題主的問題修改了,我的回答也得更新。
「有沒有有價值的作品」
一定有。
「有多大差距」
沒有差距。
「有沒有本質區別」
沒有本質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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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問題是,這樣的小說提高了不了「網文」的平均素質。網路只是一個發表的平台。網文有廣義和狹義的含義,廣義的含義是一切在網路上首發的作品。狹義的含義是題主所說的龍傲天文。
大家現在說王文的時候,一般都是指網文的狹義含義。
題主在補充了問題後,就好像在問:
日軍那麼壞,但是在日軍中就沒有一個善良的人良心發現,幫助中國人民嗎?
答案也是,肯定有這樣的日軍。
但這無法改變侵華戰爭的性質。
把問題問到這個摳字眼、挑特例的份兒上沒什麼意思。
就好像我不可能在這片回答里每個網文後面備註一下此處是狹義還是廣義含義。
那樣僅僅從行文的角度說多不美啊。
再啰嗦幾句。
網文最大的罪惡,在於劣幣驅逐良幣,雜草驅逐莊稼。
文學和新聞再式微,也是一個民族表達訴求、還原歷史的最直接的形式。
在目前的中國,新聞是被XXXXXXX控制的。
而文學比起其他的藝術形式、信息傳播形式,本來還是相對來說要自由一些的。
而這唯一一個還算自由的表達形式,卻被雜草一樣的網文淹沒了。
回到樓主的問題,我可以明確地說,中國有那麼多人在寫作,一定有目前不為人知的《懺悔錄》《吶喊》《殺死一隻知更鳥》在網路的某個角落靜靜的躺著,沒什麼點擊。
然而這是為什麼呢?
為什麼啼血之作無人問津呢?
這個問題可以通過隨機採訪來解答。
事實上最近12年,我每次說到自己在寫作。
總有人會說,哎,我也喜歡看書唉!!
然後這個閱讀愛好者就告訴我,他正在看各種龍傲天、修真、穿越……文。
然後他問我,你的小說在哪裡連載?
每逢這時我都是極其尷尬的。
順便說一下。
我這12年,也不下和五百個人發生過上述對話。
然後告訴我他正在看名著,或者把限制放寬一點,僅僅是告訴我他正在看非網文的。
你們可以猜猜有幾個人?
嗯,答案確實是不到10個。
推薦另一個這個回答下我服的答案
名篇小說與某些的網路小說有什麼根本上的區別? - 知乎 來自滄浪
我只是碼字的,和名篇相距甚遠。
我用兩年寫了20多萬字,網路小說兩個月寫20萬字。
而有些作家,用了一輩子才寫了20多萬字。
這個就是差距。
網路小說是作者寫給別人爽的
經典名著是作者寫給自己爽的
所以網路小說的套路可以被複制,經典卻沒法量產
陳忠實寫完《白鹿原》之後幾年一直未動過長篇
有個領導來視察,鼓勵陳忠實說:我看你《白鹿原》寫的不錯,這樣的小說可以多寫幾本
網路小說說白了就是快餐,名篇小說我就拿最近很火的開水白菜來比喻吧。有人喜歡快餐有人喜歡開水白菜,有人吃快餐說這是什麼垃圾,有人吃開水白菜說不就是兩片白菜葉子。追逐本質他們都是食物沒什麼高下之分,可能快餐滿大街都是有做的好的有做的不好的,開水白菜卻需要掌握一定技藝的人花費漫長的時間去烹制。我是不覺的兩者有什麼好撕的,工作之餘翻兩本網路小說我覺得挺有意思,哪天下午有空午睡之後起來翻兩頁名篇也別有滋味。有人閱讀為了學習,有人閱讀為了悅己,有人閱讀為了對話,有人閱讀為了裝逼。各有各的選擇而已。
原問題:名篇小說和某些網路小說有什麼根本區別?
- 怎麼有這麼多人扯扯什麼「創作衝動」、「信息量密度」,那是產生根本區別的因嗎?那甚至連結果都不是,只不過是片面的結果。
排第一的答案說:「有無創作衝動」。[1]假如某人在工作上屢屢遇挫,在社會裡常常受欺,心情很不爽。為了排解怨懟,他去寫裝逼打臉的網文。那一次次打臉,都是他的血淚啊。你能說他沒有「創作衝動」?
排第二的答案說:「信息量密度高低」。[2]這和馬前卒的某篇答案有異曲同工之處,他談的是「思維鏈條長短」。但很抱歉,這只是區別,不是根本區別,而且並不全面。
還有的答案說:「一個悅人,一個悅己」。[3]像《基督山伯爵》這種古代爽文,主角「進監獄遇富翁復仇成功」,和「掉懸崖撿秘籍打遍天下」,差在哪裡?為什麼前者從通俗文學升入經典名著,後者要被你們天天吊打?而且,成功的作家,就是能寫出讀者喜歡、自己也喜歡的小說。
另有答案說:「用心與不用心的區別」。這就錯了,別人也是很「用心」地寫龍傲天文哦,不然怎麼在一眾小白文中脫穎而出?
所以很抱歉,你們的答案,我全都反對。
-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就只有一句話:受眾不同。
對待文化產品的態度,粗略可以分成兩種:
玩個遊戲那麼認真幹嗎?
就算偶像什麼也不做,我也能盯屏幕看一個半小時!
另一種:
玩遊戲還不用心點玩?
這個演員的演技真是差到讓我作嘔!
我們不妨把前者稱為「消遣流」,後者稱為「鑒賞流」。在文化產品上,他們兩派的價值觀是是完全相反的。
那麼很顯然,「名篇小說」就是服務於鑒賞流,「某些的網路小說」就是服務於消遣流。
你拿名篇小說,去比哪個更刺激感官,那完全是耍流氓。同理,你用鑒賞流的價值體系,去衡量龍傲天文,那也完全是格格不入。因為儘管都是小說,但它們實際上已經完全不同了。
說實在的,「鑒賞」和「消遣」是個連續譜。金庸、古龍、大仲馬這些人的作品,屬於通俗小說里的精品。相比普通的消遣流,它更認真;相比常規的鑒賞流,它更偏向消遣。
上個時代的普通小說,你以為會比現代爽文高級?Naive. 我就看過明清的色情小說,簡直就是黃版龍傲天,劇情還很傻。
同時,某人偏向哪派也是動態變化的。比如某項目主管,辛勞一天,回家以後就不願意再看什麼費腦子的小說,那麼他此時選擇就會偏向消遣。
但是,假如你的審美水平足夠高,你的審美過程已經內化到潛意識。那麼即使你不動腦,也會覺得《小時代》很醜陋,生理反應會讓你立刻跑齣電影院。
- 這個問題還有以下幾種變式:
單機3A大作與換皮氪金手游有什麼根本上的區別?
優質英美劇與摳圖偶像劇有什麼根本上的區別?
IP圈錢電影與大片名作有什麼根本上的區別?
當然在知乎上還有:
為什麼有許多講故事、發泄情緒的答案被頂上高位?
發現它們的共性了嗎?這些全都是來源於「受眾不同」。
對於消遣流來說,不論玩遊戲、看小說、看電視劇、看直播,本質上都沒有區別,都是為了「爽」。所以,服務於他們的所有文化產品,都只有一個內核:怎樣讓人在不動腦子的情況下,感到快感?
從知乎建立開始,這些問題就反反覆復地提出來,反反覆復有高人解答。怎麼到了這一次,還是這些答案排在前位……
所以有意義的問題,針對網路小說本身特性的問題,是這個:
假如大劉是起點白金作家(保證了影響力一致),他在起點上連載《三體》,會像現在這樣火熱嗎?
或者是
假如馬伯庸是起點白金作家,他在起點上連載《古董局中局》,社會影響和現在有什麼差別?
- 網路小說的特性,就來源於表達結構與表達內容是相適應的;同時,還有,大眾的刻板印象。
- 題主提問優秀的網文。
《臨高啟明》《間客》《走進修仙》《放開那個女巫》之類已經說得夠多了,我來講個有意思的樣本,那就是《星空王座》(原《以背叛者賽格萊斯之名》)。
這本書是張冉寫的,你可以對比一下他發在《科幻世界》上的《大飢之年》《以太》《起風之城》,就能知道即使同一個作家,針對不同平台、不同受眾、不同表達形式,也會寫不同文章。
- 附註:
[1] 排第一的答案
[2] 排第二的答案
[3]另一條答案
本文靈感借鑒於:
@EricTseng 的國產手游的吃相為什麼讓人感覺很難看? - 知乎
這個問題曾經也困惑過我
後來一個導演的話給了我答案。
我想任何嚴肅與通俗(流行)的作品大致都可以藉此來映照。
以下是姜文對馮小剛的一段話
小鋼炮為第一人稱視角。
所以回到「名篇小說與某些的網路小說有什麼根本上的區別?」這個問題上。
我認為根本的區別是:創作時的初心。
如果你要去釀好酒,自然會去關注葡萄的品次和釀造的過程。
如果你從根本上就只是想去兌汁,那發酵的過程對於你來說就是多餘的。
同樣的道理可放在這二者的讀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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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評論區有人對初心有疑問:
我所說的初心並不是寫作的目的。寫作的目的千人百種,可能是因為名,以我們國家內一些黨政幹部為積極代表;可能是因為利,大利如現在很多年輕人看見作家富豪榜就按耐不住,衝動入場,甚至個別輟學投身網路文學。小利可能就是你說的為了生活。也有可能是為了表達自己,寫自己所想。我身邊還有個別是為了娛樂自己,寫著開心。以上都是寫作的目的,個人選擇,給予尊重且平等看待。而初心指的是,你打心底到底想不想要做出好的作品,這關係到你愛不愛自己的作品,水平另說。當然,這都是普遍意義上的,還是那句話,個例的意義沒有那麼大。作為一個不合格的死宅,強答一波。
只有水平高低,沒有本質區別。
網文是信息時代所催生的產物,是一個相比較嚴肅文學大而開放的世界,卻由於某些原因發展得很怪異。個人覺得網文和超級英雄電影是很相似的,都越來越同質化失去了最開始的某些特點。
02年之前的網文世界不是很熟悉,最值得一提的應該是黃易與羅森。黃易所代表的是網文受傳統武俠所影響的那一部分,而羅森則被很多人認為是現今主流玄幻小說的始祖。前者的尋秦記和後者的風姿物語皆是佳作。而今何在的悟空傳也是這個時期最優秀的作品之一。
那時候的網文主要分三類,一類主要受傳統小說尤其是武俠小說影響,一類受日本輕小說漫畫影響(個人更覺得是巧合,架空幻想類出現是必然),還有一類受主流科幻小說影響很大,卻少有硬科幻。
這時期的網文與現在的網文與現在相比,更接近傳統小說。因為那時候電腦和網路都還不夠普及,商業氣息甚至不如傳統小說濃厚,更多是興趣使然。但是起點的出現使網文的發展開始商業化。起點之前的龍空和幻劍書盟,都是只是類似於淘寶這樣的平台,都是一群愛好者聚集分享創作,結果就是免費也無從收費。這時候的網文作者在大陸沒有任何出路,爭相把自己的作品投給港台出版社。
起點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他聚集了一大批優秀的網文創作者,開創了VIP收費制度,此時的網路已經有了網文的生存土壤,也開始了向現今網文世界的轉變。一年後,盛大本著干不過你我就收購你的原則將起點歸入手中,攔截網文和讀者最後一道關口——點卡充值麻煩也不復存在。
大環境變好使得網文的數量井噴式增長,盜墓類仙俠類修真類架空歷史升級打怪扮豬吃虎等等流派先後出現,網文開始有了如武術品勢一般的套路。越來越同質化,或者說越來越沒新意。
網文開始與傳統文學產生隔閡,並且越來越不能互通。
發展到現在,網文已經陷入到贏者通吃的局面,知名度高的作品伴隨著手游頁游等副產品,有的被改編成電影電視劇,與當紅流量小生很是般配。
說到這裡,網文快餐文學的標籤便註定其與傳統文學不能相比。吃快餐只是為了吃飽,讀網文只是為了消磨時間。前段時間外國友人看中國網文戒掉毒癮的新聞也說明了一點:網文可以戒毒癮也代表它自身可作為癮品,和遊戲可算是同一種類型的東西,不上癮便是消遣的好東西,上癮便如洪水猛獸。
然而,小說的本質是故事,網文肯定是故事,且是純粹的故事,和名篇小說相比並無本質上的差別,只是作為文學,它顯得太單調,單調到毫無營養。
蠢如我在讀網文時也知道這不是嚴肅文學,讀網文只為消磨時間。網文已成行業,其世界觀代表的是娛樂至死。而嚴肅文學的世界觀則容不得娛樂。
說到底,網文其實是傳統文學和網路的畸形兒,畸形兒也是人,只是畸形而已。
網文的歷史太淺薄,商業氣息太濃厚,可誰又能否認好萊塢沒有好電影,《明朝那些事》《英雄志》都是佳作。後者甚至有「金庸封筆古龍逝,江湖唯有英雄志」的評價。九州系列在我眼裡甚至可以嚴肅文學論短長,完整的世界觀,宏大的世界設定,對種族對職業對歷史的刻畫豐富多彩。其整個系列倘若繼續下去精彩程度不亞於地下城與勇士,然而沒結果。
倘若將對象擴大到所有依託網路的文學作品,一個和豆瓣,知乎和博客等等平台都有好作品,只是他們出現的時間太短,還沒能沉澱到和歷史名片相提並論的地步,也許在後人眼裡,你我某天在知乎上讀到的短篇小說也是歷史名篇。
文學畢竟是主觀性很強的東西,一如當年《了不起的蓋茨比》在當時評價不高。《芬尼根的守靈夜》於大多數人而言還不如《人命的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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