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買貓退貨遭拒,女子竟將貓剝皮,丟回寵物店門口?

近日,一名女子從麗江盛女士的寵物店以2560元購得一隻英國短毛貓。兩天後,女子因個人經濟問題想要退貓,沒有得到解決。前日下班時,寵物店發現貓已經被遺棄在店門口,全身毛皮都被剝下,只剩有辨識度的頭部毛皮,其狀慘不忍睹


(能破500贊,著實讓人意外。。。。。。更改幾處語病和表意不清。感謝感謝。)

殺貓女子肯定有問題。
1、哪怕百十塊錢再轉賣,不也能止點損吧,殺了有什麼意義。這個智商放電視劇里活不過一集。
2、性格暴虐,蠻橫。誰是她的老公或者子女或者父母可是倒了霉。
3、潛在的犯罪分子,嚴重的暴力傾向。這樣的人活在我身邊我肯定不敢惹。(微笑~)
希望她能收斂暴戾,平心靜氣,以後不要再意氣用事,得不償失。

下面都是題外話。下面都是題外話。下面都是題外話。

好多人還是區分不開殺貓狗和殺豬牛羊的區別。(看到這裡的朋友先別著急噴,我還沒說完)
從性質上看,兩者沒有區別。和吃不吃肉啊,是不是寵物啊,聰不聰明啊,等等都沒有關係。(注意,是沒有關係)

區別在於,屠宰者的動機。如果我殺貓狗為了吃肉,那麼貓狗與豬牛羊無異;如果我殺豬牛羊是為了滿足自己暴戾恣睢的愛好,那麼豬牛羊與貓狗無異。

我們批判的是屠宰者本人的行為,與他殺了什麼沒有關係。

我們批判的原因來自於對他本人的人格的不滿和恐懼,與他殺了什麼沒有關係。

特別註明:和他殺了的生物是不是他個人財產其實也沒有關係。這一點確實容易混淆,但是大家想想這樣一種情況:我天天在你家門口自殘,你報警不報警?我天天在公共場所自殘,我會不會被帶走?我把我胳膊砍了,扔你家門口你會不會覺得無所謂?(話說還確實會有人覺得無所謂,內心強大,令人敬佩。)

還是那句話,動機啊!!!動機啊親!!!為啥會有人用豬牛羊來給那個女的洗地,為啥會有人會因為貓狗這種話題類生物給這個女的開脫,為啥有人用自由處置私有財產來給那個女的開脫呢??? 以上三個點都和她的行為無關啊!!!

她確實可以隨意處置自己的私有財產,包括生命,這個法律不限制,我們也不管(也沒法管),但是既然你已經表現出如此明顯的暴力傾向和蠻橫性格,如果是我周圍的人,那麼這行為所折射出的東西已經構成了對我個人的潛在威脅,我當然要跳出來反對了啊,不是么? 現在反對還能適當抑制這種暴虐的做法,要是反對晚了,那麼我不死無葬身之地?

如果今天有人抱回只老母雞回去養兩天想退貨,退貨不成為了報復和發泄,把老母雞用車壓的血肉模糊發上了網,我一樣會痛恨反駁,並不是因為我吃雞肉或者不吃雞肉的緣故,而是因為我痛恨的是這個行為的醜惡本質。

所有糾結於那隻貓死前有沒有被虐待的都是屬於想不明白這一層的。虐不虐殺又如何呢?溫柔的濫殺難道就可以了么?我殺雞不為了吃,就為了那一刀砍下去的爽快感,保證雞死的毫無痛苦~你如果有這麼一個鄰居你害怕不?~

同樣的行為可以有不同的動機,法律尚且還要分個主觀惡性,結果現在有的人故意迴避動機不談,就單問你,人家殺的是自己貓,關你屁事。。。嘖嘖嘖。。。
所以這個女的無論虐待與否無論其是否私有,她的行為本身都說明了她的危險性,這是我們批評她的原因。貓只不過恰巧充當了一個引子的角色。

看到那個殺貓女道歉了。。。。。。老實交代,是不是又有動保人士上門恐嚇了?(一臉尷尬)
那個女的退一萬步起碼至多算個擾亂社會治安(大概),你們恐嚇的是不是不知道刑法裡面的尋釁滋事罪的下屬第二條寫的是什麼???
哎,真是丟盡了我們養寵物的人的臉。。。。。。
(看完了還想噴的噴吧,別克制~)

再說一丟丟的題外話。(2017.1.12晚)
評價她的這個既不可行,也不可取的行為,用四行字就夠了。

但是!!!看了一些洗地發言(微博上),我發現針對貓狗這類話題生物,網友們偷換概念的現象嚴重,其中不乏強盜邏輯。可謂是人家怎麼領,我就怎麼走~

其中有一條名為不相干謬誤的。

我想做得其實是排除這些不相干項。這件事的本質其實和貓狗、私有財產、豬牛羊什麼的沒有什麼關係。排除了這些不相干項,再來看這件事,或許會有新的看法。

整個事件在我眼中,等價於:一個人由於自己的不謹慎,購買了一件極高價值(花有重開日,人無再少年,生命可以說近於無價)的商品,無理退貨被拒後,為平息內心的憤怒,選擇暴力行為將此商品當店主的面摧毀,以打擊對方感官感受為目的,獲得心理上的平衡。


整個事件折射出的是這個人處理事情的能力有限且偏激,為人不理智易衝動,存在明顯的暴力傾向——這樣的行為一旦得到認可而蔓延,對我個人必然會構成一定的潛在威脅;同時,其達到的目的(消氣)和付出的代價(生命的死亡)也並不相稱,我哀嘆她的損失慘重卻又無從評價,希望她能收斂暴戾,平心靜氣,以後不要再意氣用事,得不償失。

換一句話說,如果前天發生的是一件名為:一女子購買天價大衣,退貨未果當店主面將大衣用剪刀狂剪至粉碎的事情,我能給出的評價應該也差不多還是那四行字。

還會有人這麼說嗎?——她剪碎的是大衣,那麼多人打碎了電視機你們怎麼不去說?(感覺到二者沒有聯繫了嗎親?)
還會有人這麼說嗎?——她剪碎的是她自己的大衣,她願意剪碎就剪碎,關你們什麼事?(。。。確實不關我的事,關我的事這麼恐怖我早報警了。。。)額。。。我是說,彷彿她剪碎的是自己的東西,她就不暴虐了。。。就彷彿神經病僅自殘不傷害他人,他就不是神經病了一樣。。。(感覺到我反對這件事和大衣是不是私有財產沒有聯繫了嗎親?)

就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她做了什麼,她為什麼這麼做,她這麼做哪裡不對?應該如何改正?本來順理成章的事情,卻因為一些話題辭彙撕出了一片新天地。。。。。。

這一點搞不清,不管你是支持她,還是反對她,都是無理的。

批判一個人,最忌諱的就是帶著濃烈的主觀情緒,一部分愛貓人士們是註定不能給出一個客觀評價的。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至於人肉她神馬的。。。臭棋!以暴制暴,自己把有理變沒理,陷入被動局面,予人口實,授人以柄。。。

easy~easy~

2017.3.13增加。

想到網路暴力又想說兩句題外話。

如今的社會過於浮躁,砸日系車我們知道這並不合理,但是有人會成群結隊的砸,網路暴力我們知道這並不正確,但是我們仍然會在知乎上、微博上天天看到這樣那樣的人被人肉,也有眾多的人樂此不疲。

我們一邊呼籲著理性,呼籲著尊重,呼籲著法制,我們也一邊沉浸在人民審判中。我們一邊憤慨在鍵盤前,我們也一邊躲避在人群中。我們跟著網路大V的屁股後面反轉反轉再反轉,酣暢淋漓的抽打著昨天的自己。有的人會為本拉登的911喝彩叫好,卻忘記了自己曾經也對支持昆明暴恐的外國人痛罵。我們正在長久的陷入矛盾中,我們誰也不敢說,我們今天批判的會不會就是明天的自己。

浮躁的人們因為一件事就可以對一個人徹底地否定,也能夠因為一件事就把一個人徹底地洗白。我們太願意把一切都捆綁在一起看問題了。我們太願意用個體為整體定性了。

我們今天把一個人,她所有的事情,所有的因果捆綁到一起,然後從中閉著眼睛抽出一個線頭然後來判斷她的是非曲直。我說不如我們把線頭拆開一個一個看啊?別人告訴我:不行,我們沒那麼多的時間。

我並不配站出來讓大家反思。我反對網路曝光,卻不知道如何讓失去了向心力的群眾在陽光下重拾勇氣;我支持網路曝光,卻又不知道如何讓手握著網路武器的人們將猛虎束於牢籠。

只是現在擺在我們面前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這位虐貓女子。大家都知道她的做法錯誤,極端,最後也沒有達到目的。那麼,希望大家不要像她一樣,費力費神地做著同樣極端的事情,最終卻也只是圖一時之快,而沒有維護得了自己內心的「正義」。


生命往往要以其他生命為代價,但那是出於生存。只有人類,會出於娛樂、慾望、發泄。

對比之下,實在想發一下這兩天我朋友圈子裡發生的一件事
坐標雲南邊境,主角是一對穿山甲母子,好人是我的一位同行前輩,對他表達最大的敬意

下面是我的朋友圈截圖

這是最好的結局

人和人之間的差異真的無法形容。
這位前輩經過了幾天的思考和詢問,有想過送給動保協會等等,但終究不放心,怕再次被轉賣到餐館,最後親自跟著森林公安的車去到野外,看著穿山甲一溜煙跑沒了~

總有人在不吃不會餓死的情況下吃野生動物,
在不穿不會冷死的情況下穿皮草,這些行為我萬分不能認同。

對於殺貓的事,還是開頭的那句話,沒理由,也沒資格把[出於生存需求的養殖屠宰]和[完全沒必要的泄憤行為]同等而論。

人性中惡的一面隨時都有機會跳出來作祟,只是看你是否有能力控制。


人性之惡,而已。
這個女人討厭的是貓嗎?當然不,她就是對店家不肯退貨退錢表示憤怒,然後遷怒在貓身上罷了。
我比較擔心的是她家娃,就算不被剝皮,大概這輩子都要忍受一個控制欲超強脾氣爆裂動輒打罵的媽╮(╯_╰)╭
只可憐那麼軟的一隻貓。


不犯法?

這事兒黑話叫掛鹹魚,過去要帳的把動物屍體扔人家家門口,目的是為了恐嚇。

往小了說叫尋釁滋事,大了說就是擾亂公共治安。

討債的敢這麼干是因為,逃債的一方,一般都有見不得人的事情,不敢報警。

可是,如果朋友圈內容屬實,那麼寵物店幾乎一點過錯都沒有,貓沒有健康問題,不予以退款合情合理。

即便中國動物保護的法律存在空白,你殺貓扒皮不犯法,可是你把屍體放人家店門口,以進行侮辱、挑釁、恐嚇、報復,妥妥的尋釁滋事啊。

退一萬步,你跟寵物店的糾紛,就算雙方都有錯,我這裡不談道德,可是即便是打了馬賽克的圖片依然讓我這個成年人感到了強烈的生理不適,你就把血淋淋的屍體放在公共場合進行報復,嚇到小孩子怎麼辦?有老人家心理承受能力差,路過被你嚇個心臟病突發怎麼辦?


大家這麼厭惡她並不只是她扒的是寵物貓的皮,大家厭惡的是這種殘忍的行為。
正常人都不會這麼對待動物。生活中還有很多人殘忍的對待牛羊馬騾等等其他動物。有的為了利益,有的為了省力,有的圖口腹之快,有的為了取樂。他們拿動物當成工具財富食物甚至發泄對象的同時並沒有拿他們當生命看待。
他們覺得自己是人類,大自然里最高級的動物。一切行為都是理所應當。

恕我直言,不尊重生命的「人」沒有當萬物之靈的資格。

並不是宣揚聖母主義。傷害人的動物該殺,該吃的動物也該屠宰。但是像這個女人這種沒有意義的殘殺,她被人肉只能說活該。她的行為激怒了大眾。
無論違法人肉也好,暴力恐嚇也好。別忘了為這些事情會發生在自己頭上。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造成的後果負責,種因得因種果得果。


我先預言,此話題下肯定會出現大量用戶為該女洗地,理由我都想好了,無非是「這不犯法」「個人財物隨意處置」「豬牛羊雞你不照樣吃」之類的陳詞濫調


第一,寵物店門口是公共場所,亂丟東西就是擾亂社會秩序,還丟個血淋淋的屍體。
第二,血淋淋的屍體丟在大街上不管是貓也好雞鴨魚也好,小孩子或者老人因此嚇到了怎麼辦?
第三,在這裡把貓當作財產來說,買了東西然後弄壞了丟回賣家那,這算什麼?挑釁?示威?恐嚇?
第四,道歉有用的話要警察幹什麼?


身為開寵物店的
這個事情讓我更加堅定的
遇到那種看起來就不想好好養貓狗的
不賣
錢可以想別的辦法賺
這種人的錢我寧願不賺
我希望我賣出去的貓狗
都能好好的活著笑著


第一,這個女人有嚴重的心理問題,但凡一個心理健康的人處理這個事情要麼走工商等渠道處理,或者直接掛網上轉售,都可以轉移收回一部分損失甚至全部的。她卻以一種無比暴力的方式展現出她的憤怒,我挺擔心她的家人,天曉得再有不順的時候她會對家人做什麼。
第二,以我們現在法律,她剝貓皮(呸呸呸,噁心,噁心)真不違法,沒辦法,沒法律保護喵和汪的權利。但是,她把這麼一件事情在人家店門口辦,其實很簡單,老闆去一個精神衛生中心挂號,說自己得了應激性精神障礙,或者被嚇得抑鬱了,直接起訴這娘們兒,讓她賠醫藥費之類的。也可以報警,說有老人被嚇出心臟病了。這就是對不特定多數人健康造成危害,就叫危害公共安全。


一、根據弗洛伊德精神動力論的本能學說,人的本能可分為生之本能和死之本能。

  生之本能是表現為生存,發展和繁殖的一種本能力量,代表著人類潛隱在生命的一種進取性,建設性和創造性的活力。它主要包括自我本能和性本能,如飢餓,口渴,愛欲等,它與個體生命和種族生存有關。
  死之本能是表現為生命發展的一種對立力量,代表著人類潛伏在生命中的一種破壞性,攻擊性,自毀性的驅力。當其能量向外投放時,則表現為破壞,攻擊,挑釁等,當其向內投放時,則表現為自我懲罰,自我毀滅等。
  生之本能和死之本能以及它們的派生本能是可以互相融合,抵消,最終達到平衡的的。如愛與恨的抵消,如吃食時吃者維持生命而食物遭到破壞。由此形成一個心理正常的人。
  所以,從這裡我們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以虐待為樂的人顯然已經失去這種平衡,其本能中死之本能佔主導地位,生之本能受到壓抑。

二、那麼,又是為什麼造成這種平衡失調的情況呢?

  首先我們必須指出,以虐待為樂的人其心理疾病為一種施虐癖,屬於性變態的一種。一般來說,性變態是人類性本能未獲得正常發展的結果,尤其是兒童期家庭和周圍環境的不良影響導致的。施虐癖的產生,可能是由於性心理發展中,在性器期(第三階段,約3-5歲)發生的力比多的停滯。
  然後我們轉到人格結構上來。在弗洛伊德的人格結構學說中,人格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個部分組成。
  1.本我是人格系統中最原始,最隱私的部分,它處於潛意識的深層,由本能,基本慾望組成。它遵循唯樂原則,滿足本能的需要。
  2.自我代表人格結構中的現實部分,位於以生理需要為基礎的原始本能與外部世界之間,是兩者內化的心理代表。它的主要功能為:滿足基本需要,調節本我的原始衝動以符合現實的要求,管制不為超我所接受的原始衝動,以維持三者之間的和諧。它是按造現實原則來操作的。
  3.超我是從自我中分化,發展出來的,是負責約束本我,專管道德的司法部門。超我的約束是個人道德的核心,是代表社會文化和規範的部分。它遵循至善原則。
  了解了這些後,再對施虐者進行分析。很明顯,施虐者已失調的本能將通過本我這一部分來滿足,潛意識中,他們想虐待一切可以加以虐待破壞的東西。但超我通過社會規範約束了他們的行為,使他們認識到,如果不分對象,對人進行虐待,除了將遭受到良心的責備外,還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因此最終,他們的自我遵循現實原則,調節了滿足本我衝動的形式,即對小動物進行虐殺,以避免未受控制的本能造成的惡果。

三、也許大家會問:他們或許可以逃脫法律的懲罰(包括中國),但他們怎麼能逃避自己良心的責備呢?這就要牽涉到弗洛伊德精神動力論中的自我防禦機制的問題了。

  由於自我要同時應付本我的驅力,超我的壓力和外在現實的要求,時刻感到來自三者的威脅和危險而產生焦慮。因此,自我既可能採取實事求是的方法去控制危險和解決問題,也可能採用否認或歪曲現實的方法。後一類方法就是自我防禦機制。
  施虐者所採用的自我防禦機制屬於第九種:合理化。這是用一種自我能接受,超我能寬恕的理由來代替自己行為的真實動機和理由,如尋找好聽的借口使不合理的行為合理化,從而達到推卸責任或安慰自己的目的。如,施虐者可能會以「大家都吃肉,所以大家都在殺動物,因此我殺幾個小動物也沒什麼」或「現在這個社會人都活不好,殺幾個小動物算不了什麼」這樣的借口來給自己開脫,卻無視其行為是以虐殺獲得快感,其本質與普通的殺動物是完全不同的。因此,當網友們開始攻擊他們的時候,他們甚至會感覺委屈或者憤怒,並有「那麼多壞人,甚至殺人的人你們都不管,偏偏要譴責我」這樣的想法。在他們自己看來,他們自己是絕對無罪的,道德,人格都是良好的,僅僅是大家的眼光有問題使得他們受到了不公正的批評。正如那個上海虐貓女(可以網上搜索「上海虐貓女」了解)所說:「我殺小動物怎麼了?」

  這些施虐者,他們畢竟還存在著一定的良心和道德感,因此經過心理醫生的治療,可能會康復成為一個心理健康的人。否則,如果任其發展的話,那些殺人魔(如之前那個佳木斯變態殺人狂魔)可能就會是他們的下場。幾乎所有變態殺人犯人格形成的初期都會有虐殺小動物的經歷。他們中的一部分人將墮落到這樣的程度。這決不是危言聳聽。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74043575/#!/i!/ckDefault

目前單純的虐待虐殺動物並不違法,法律並不能讓他認識的自己的錯誤並且改正他,所以人肉她並施加社會的輿論壓力是現在最好的幫助虐待動物的人改正的方式方法
成功將裝逼的人打臉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 知乎用戶的回答 - 知乎
通過這個人肉法律無法懲罰的犯錯的人,並幫他改正的回答,大家應該可以理解這也是包括我在內的大部分知乎用戶所贊同而認可的

鑒於有位答主對於我的回答有所質疑,那我就找兩個支持我的鏈接以做回應吧
網友卧底兩年曝虐殺動物群體有戀足癖性虐傾向/圖 - 舜網
虐貓是一種變形的性虐待? - 心理學空間


她沒有犯法。
她人格有缺陷。
貓貓很可憐。
作為貓奴我看了圖片很憤怒。
但是用網路暴力解決是錯的。
微博上偷換概念的貓奴是弱智。
看了這個答案下的回答,知乎大多數貓奴還是理智的。
有個答案欠抽,這裡的貓奴哪個不理智了你上來就開炮?

以上


這新聞發酵時就關注了。一直想說三點。
一,四川人殺你全家了還是吃你家大米了?有些評論真他媽的欠抽。
二,這女的真他媽的有毛病。
三,店主也別他媽的把鍋甩人身上自己站旁邊一乾二淨的,看你語氣你這麼關愛小動物當初該女子想退貓時你那高尚的情操與道德到哪去了?明明一副奸商嘴臉還整得自己多高尚,總之這件事,那女的打七大板,你也得打三大板,至於如果有人不同意的話,我想說我是站在動物保護者,貓奴協會的立場上考慮,沒店主這麼奸商至於發生這麼多事嗎?別跟我扯啥被強姦了怪受害者衣服穿的少,我猜就有這類人。
我可氣的是店主這種又當了壞人又把自己包裝得如此偉岸,我不由得噁心。


請從貓的角度想想!!!這句話誰參透了,就真的明白社會了。


寵物不同於肉食的牲畜

為了泄憤的虐殺和一般的屠宰也不是一回事

最讓我生氣的一點是新聞里報道里這位女士反覆道歉的話是說傷了某些愛護動物者的心

她根本沒意識到自己為了泄憤而虐殺了一條無辜的生命才是最錯的地方

所以說什麼給活著的人一次機會不過是想開脫罷了

另外真心希望抓緊完善相關立法


管中窺豹,以小知大。

貓是她花錢買了的,是私產,她有處置的權利,是殺是剮悉聽尊便。

問題是,她殺這個貓是為了什麼?她把這貓殺了吃了扔了,都無所謂,可是,她把貓扔在了寵物店門口,可以說,她是在製造恐懼,在恐嚇他人。

具體點說,是店家不滿足她的要求,往大了說,是店家拒絕了她,她生氣殺貓,而且是剝皮這種殘忍的方式。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想,一旦以後誰再拒絕她,沒有滿足她的要求。她會不會殺了其他什麼來泄憤呢?

我們再多想一點,買了貓回去覺得不喜歡不值或者不想養了,又拿回來退,如果大家都這麼做,會怎麼樣呢?

嗯,我這個手機才買了兩天,我不喜歡,我要全款退。

嗯,這個老婆我才睡了兩天,我現在經濟拮据,我要退,那什麼,民政局,9塊錢還我。

嗯,這個TT我還沒用,女朋友跑了,我要退。

、、、、

嗯,我上了那麼多年的課,啥也沒學會,我不喜歡,我要退錢,就不要你退那麼多了,大學的學費退我就行。

、、、、、、

如果真的可以的話,簡直太棒了,想想還有點小激動呢。

樓上有人從另一個角度敘述了下這個事情:店家精明,忽悠了原本生活拮据且頭腦簡單的女子,後來後悔前來溝通,店家態度惡劣,語氣敷衍,言辭神態中明顯鄙視,甚至侮辱女子,所以女子沖發一怒為尊嚴,殺(貓)泄憤,大家要原諒這樣的人,畢竟她頭腦簡單啊。

嗯。

法官大人,我想發財,聽說股票容易掙錢,我把全部家當抵進去了,結果血本無歸,我是一時衝動啊,我只是個粗笨愚蠢之人,當時勸我買股票的人,他花言巧語,他態度惡劣,他侮辱我,我要把我的錢拿回來,他不同意,所以我殺了他一家三口(劃掉),我殺了他家貓一家三口,請大家原諒我,畢竟我頭腦簡單,智商不夠【微笑】。

以前覺得,長的萌帥漂亮,犯什麼錯都可以被原諒,現在智商不夠也可以被原諒,請大家注意下,我智商不夠,我要強我男神去,請大家先原諒我【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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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說,這貓不值這麼多錢,女子被騙所以殺貓?

可以這樣說,我們從小長到大,一直被欺騙,而從這些事中,我們需要學會的就是警惕,練就火眼金睛,還有,控制情緒的能力,不然,成長成熟,還有什麼意思?

好。

小時候,父母說,壓歲錢我幫你存著,以後還你。長大後,父母並沒有返還,孩子一怒之下弒父殺母?

高中老師說,等你們上了大學就輕鬆了? 然後,大學生回到高中血洗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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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殺貓,到殺人,可能擴大的有點過分,這個女子也許確實是一時衝動,現在網上被噴也是給她的教訓了,她不尊重動物,我們卻還是要尊重她的。


根據偉大文學家劉三體的講話精神,心軟的聖母們今天能抨擊女子剝貓皮,明天就能墮落到面對美女的肉下不了筷子,人類文明都要栽在這些聖母手裡。


把仙人掌的刺一根根拔下來會被人說好玩,無人譴責。
把蚊子的腿一根根拔下來會被人稱讚眼力好,手好巧。極少數人譴責
把螞蚱的腿一根根拔下來就會招很多人噴了。
把鳥的毛一根根拔下來招噴率更高。
把貓皮拔下來就會被多數人罵殘忍。

人啊,在意的不是其他生命的感受,在意的是和自己的相似度。

以上,我不是在嘲諷什麼,而是表達一個理所當然的事實。我從未說什麼眾生平等,我只是說地位取決於能力。以上生物,僅僅是商品,這個事件性質等同於「女子退貨店家不退,女子在店家門口怒撕2560塊錢」。僅此而已。


特意把貓貓的特徵留下來,我不是很相信她是真的頭腦發熱失去了理智。
恐怖。


不給退就奇怪了?貓舍還不準上門摸完再買呢。賣出去的是好貓,碰上同行競爭,會退給你一隻病貓,不一定立刻有癥狀,有潛伏期還會傳染的那種,你這一整個貓舍就完了,種貓一隻十幾二十萬跟誰要?規矩不是白立的。再說了,真的有經濟困難不想養了,可以轉手賣給別人啊,這算什麼?泄憤么?用一條無辜的小生命泄憤?它可能還以為終於找到喜歡它的人而高興呢,你就能下的去手剝皮?呵呵,貓是種特別神奇的動物 我已經聽說過兩件發生在我朋友身上的事情, 家中的被鄰居打死, 一個朋友的鄰居 ,老太太下個月就出車禍死了 ,另一個朋友鄰居 ,老太太和他兒子在同一年都死了, 而且都是非生病死亡。每種個體, 都有自己活下去的權利 ,你剝奪了他們生的可能, 你就要付出代價。雖然她後來面對網民的辱罵後悔了,但是世上沒有後悔葯。


第一,沒犯法
第二,因泄私憤將此貓的價值歸零,經濟上肯定很傻。
第三,殺貓這事,從道德上講,古時候沒錯,覺得有問題是新一代的道德觀,她選擇不接受也不能算道德有問題。不過好歹一條生命,平白無故殺了從情感上我很難接受。
第四,這件事暴露了此人性格暴戾處事乖張,購物糾紛而演變出此結果是極為不合常理的,所以高票說她身邊人要小心也沒什麼問題。
第五,人肉顯然現在也無法可依,但騷擾就觸犯法律了,這事從道德上一樣不幹凈,望自重。
第六,凸顯動保法律的缺失,以及個人信息隱私保護的無奈。


——————修改於1月12日同一天————————
評論里有朋友說,中國已經有動保法了,我要的是寵保法。
我看到前半句的時候,是很高興的,我以為是自己的消息閉塞了才錯過了這麼重要的新聞。
興沖沖的搜索了一下,結果很失望。
現行的是《野生動物保護法》而不是《動物保護法》,保護範圍保護比較窄,只適用於「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普通的動物受到保護不被虐待的日子,依舊遙遙無期。
動保法,到現在都只是專家建議稿而已。
另外評論里的朋友提到了動保人士的眾籌利益鏈,這一部分我沒有接觸過所以不過多評價,不過我也贊同動保人士的行為同樣需要法律約束的觀點。
我個人認為,沒有出台法律只是紙上談兵的話,是很難等到動保法完善的那一天的。

不管怎麼說,希望能夠儘早看到完善的動保法出台的一天。

——————以下是原回答————————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我拿小雞舉個不恰當的例子,請各位不要帶入到貓身上。
【我不吃貓!我是愛貓人士!】
「我買了一隻小雞回家殺了吃」和「我買了一隻小雞後悔了,店家不給退,所以我戳瞎了小雞的眼睛,把它丟在馬路上讓車碾死」是兩件事情。
前者我覺得理由正當,後者我覺得傻得要死,覺得那人沒愛心、冷血。
不管是什麼動物總有死亡的那天,重要的是死的原因是什麼。就算那隻貓是病死或者被遺棄的我都不會這麼憤怒,在微信群里咆哮這個女的死了之後肯定會下地獄扒皮抽筋。
不要說貓了,小時候我在公園門口買的小雞死了我都難過的不行,哭了好幾場,但這不妨礙我摩拳擦掌的等著外婆給我的碗里夾一根肥美的紅燒雞腿(不是同一隻雞…)
【再次重申!我不吃貓!我是愛貓人士!】

不尊重生命也不尊重死亡,這才是我覺得她最不可原諒的地方,即使這是一隻貓,很多人眼裡的「畜生」。
另外我覺得事件女子的正確處理方式應該是【在求退無果的情況下,請求房東晚幾日收房租,同時貼吧或者各類寵物論壇等地發帖轉讓該貓,這樣貓貓還可能有一個新的幸福貓生,她有了錢交房租,老闆娘成功把貓賣了賺錢,接盤的人有了一隻甜美可愛的主子,房東也收到了房租。大家皆大歡喜。

最後希望這位女子身邊的人不要受騷擾、影響到正常生活吧,網路上畢竟噴子多。另外和該女子接觸的時候希望他們能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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