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自己做某件事的興趣是來自於成就感還是做事本身?哪一個是真正的興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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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說,在做某件事獲得的快樂中,成就感和事情本身哪個更重要呢?如果說做事本身的話,會不會因為困難以及挫折喪失興趣?如果沒有任何事情是因為做事本身而覺得快樂,那該如何找到或者培養由做事本身帶來的快樂的那件事呢?
興趣可以天生,也可以由成就感帶來。其實興趣就可以產生動力,它是一個
天生自帶的生產力。生產力也可以由其它東西帶來,成就感就可以帶來。做一件事總有目的,因為想做而做固然很好,若配合其它因素比如各種福利,以及你說的成就感就更穩定了。你不用心心念念找尋興趣之所在,它若在,無論你找不找,它就在那兒,不離不棄。
成就感可以是任何一件可以由自身的努力達到優秀之後產生的一種感知,如果自己在動手操作方面比較擅長且喜歡動手操作,那麼自己最後得到好的結果,自然會有成就感;但如果自己並不是擅長演講等方面,並且覺得準備一項當眾演講是一個很折磨人的過程,卻堅持不懈得到了大家的讚許,那麼同樣可以產生成就感。
個人覺得沒必要把興趣區分地十分明顯,它必須要是某一個定義才可以,不像一個定理證明過程,非此即彼。
至於成就感和做事本身到底是哪個帶來快樂哪個更重要,在於本人的思維方式,看你是狩獵者還是享受者,比如男性的天性決定了獵奇本性,對於送上門的獵物不屑一顧,更喜歡探險抓捕更具誘惑的獵物。所以那些青蔥歲月喜歡的女孩子追了很多年得不到可能都還是會堅持,非但不覺得苦情,反而覺得很有動力,這是事件本身帶來的樂趣;相反如果有妹子始終都在暗戀自己,可是大多數時候卻不會選擇這個妹子,這是成就感帶來的樂趣。所以說事件本身和成就感是沒有絕對界限的。
個人覺得題主剩下的問題都可以通過上面的例子來分析呢。沒有絕對。
找到自己的興趣並且可以長期從事這項工作,我個人比較悲觀,一是覺得自己的興趣並不能夠維持自己的生存,二是覺得任何感興趣的事情當它變成一項必須完成的任務時都會慢慢失去興趣甚至變得討厭。
第一次認真答題,好緊張,裝完逼就跑真刺激。
你的提問沒有任何意義。
周杰倫與羅大佑小時候被父母逼迫學習音樂學到吐,學到差點精神崩潰。但是,現在呢?音樂創作已經是他們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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