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斯的《情人》之所以那麼著名,關鍵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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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北方的情人》是瑪格麗特·杜拉斯於1991年重新寫就的,是《情人》的擴張版。
我在讀的時候覺得語句都很碎片化,讀來不流暢。請問是否在主旨方面有什麼特別之處?
以下觀點來自於上課/某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大哥哥/自己的整理。
拋開杜拉斯本人名氣和各種奇怪經歷不談,就從文學技巧上來說,《情人》也是無可摘指的好作品。
拿開頭分析:我已經老了,有一天,在一處公共場所的大廳里,有一個男人向我走來。他主動介紹自己,他對我說:「我認識你,永遠記得你。那時候,你還很年輕,人人都說你美,現在,我是特為來告訴你,對我來說,我覺得現在你比年輕的時候更美,那時你是年輕女人,與你那時的面貌相比,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面容。
這個形象,我是時常想到的,這個形象,只有我一個人能看到,這個形象,我卻從來不曾說起。它就在那裡,在無聲無息之中,永遠使人為之驚嘆。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讓我感到自悅自喜,只有在它那裡,我才認識自己,感到心醉神迷。
太晚了,太晚了,在我這一生中,這未免來得太早,也過於匆匆。才十八歲,就已經是太遲了。在十八歲和二十五歲之間,我原來的面貌早已不知去向。我在十八歲的時候就變老了。我不知道所有的人都這樣,我從來不曾問過什麼人。好像有誰對我說講過時間轉瞬即逝,在一生最年輕的歲月、最可讚歎的年華,在這樣的時候,那時間來去匆匆,有時會突然讓你感到震驚。衰老的過程是冷酷無情的。我眼看著衰老在我顏面上步步緊逼,一點點侵蝕,我的面容各有關部位也發生了變化,兩眼變得越來越大,目光變得凄切無神,嘴變得更加固定僵化,額上刻滿了深深的裂痕。我倒並沒有被這一切嚇倒,相反,我注意看那衰老如何在我的顏面上肆虐踐踏,就好像我很有興趣讀一本書一樣。我沒有搞錯,我知道;我知道衰老有一天也會減緩下來,按它通常的步伐徐徐前進。在我十七歲回到法國時認識我的人,兩年後在我十九歲又見到我,一定會大為驚奇。這樣的面貌,雖然已經成了新的模樣,但我畢竟還是把它保持下來了。它畢竟曾經是我的面貌。它已經變老了,肯定是老了,不過,比起它本來應該變成的樣子,相對來說,畢竟也沒有變得老到那種地步。我的面容已經被深深的乾枯的皺紋撕得四分五裂,皮膚也支離破碎了。它不像某些娟秀纖細的容顏那樣,從此便告毀去,它原有輪廓依然存在,不過,實質已經被摧毀了。我的容顏是被摧毀了。
對你說什麼好呢,我那時才十五歲半。
粗體是重點詞,看這個時間的跨度和反覆跳躍:
老了-還很年輕-十八歲~二十五歲-十七歲-十九歲-老了-十五歲
六個時間節點(老了-年輕-十七歲-十九歲-現在-十五歲),兩個時間段(十八到二十五歲,年輕到老年)。
更別提最開始的『我已經老了』用的是l"imparfait,未完成過去時(在此處描述過去的狀態)。所以不如說有七個時間節點,隱含的一個是『敘述』這個動作發生的『現在』。
三段內七個時間點、兩個時間段、幾十年、一個人的一生被高度壓縮。這可能看起來沒啥,但這個壓縮集中體現在『面容』這一具體客體上,所有描寫都不偏不散。一點都不會感覺混亂或過於抽象。
然後接的是一段十五歲半在湄公河上的細緻描寫,這長長的一段中時間幾乎是凝固不動的。當然依然在各個時間點上反覆跳躍,但主體都在15歲半渡河的場景。而相比最前面三段,意象也一下子複雜起來(相比之前),空間猛地變開闊(印度支那,湄公河,炎熱)。
這個落差給人帶來的閱讀快感是空前的。(這是個人看法)
對比同樣以時間跨度而名垂文學史(及風靡知乎文學版塊)的另一個開頭:
多年以後,奧雷連諾上校站在行刑隊面前,準會想起父親帶他去參觀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
馬爾克斯這個簡短有力,跳躍迅速凌厲。多年以後-遙遠的下午。幾十年的時間就被壓縮了。同時讀者知道了幾個信息:他是上校,他在長大後的某一天站在行刑隊前,他父親在很久以前的下午帶他去參觀冰塊。此後小說就開始講『遙遠的下午』時的馬孔多,筆調恣肆。
這也是好開頭。
杜拉斯這種對時間的把控一直延續了整個小說。你說她這是片段式也好,反覆跳躍式也好,這種寫法要保持讀者不被帶偏還是挺難的。
結構看似零散,其實是不亂的,這個可以看各種論文,我就提一下有興趣的自己去查。
style(文體)也是厲害的,但我寫到現在犯懶了,有空再補吧。
所以說到底就是:在文學史上那麼著名的關鍵是寫的好。
至於為什麼在中國這麼著名,肯定跟王二及梁家輝有點關係。不是我的知識範疇就不胡說了。
但大體上,情人是個非常非常優秀的文學作品,給人帶來的閱讀快感也很強。王道乾的翻譯也是不錯。(雖然和原文氣質不太一樣)
然後給諸位糾錯。(小事實錯誤)
1/這個小說是個autofiction(翻譯成私小說比較合適?)。『我』是個小說人物。這不是個小說化了的自傳(『我』及現實中的作者乃真實人物)。也不是自傳體小說(小說中的事件靈感來源於作者的真實生活)。
所以,不是『作者』對誰誰誰的感情很深厚,也不是『作者』的真實情感。是『我』,即小說人物。虛構和現實要分清。
2/ @Loquat-Honey 的答案『杜拉斯的名字翻譯錯了應該翻譯成杜拉因為法語詞末s不發音』。
不對,就是杜拉斯,這裡s發音。
Duras est le nom d"une ville de Gascogne (département du Lot-et-Garonne) que Marguerite Donnadieu s"était donné comme nom de plume et, en gascon, on prononce le S final, tout simplement.
方言問題,這個姓出現的地區詞末s就是發音的,所以也保留了這個讀法。
法語不完全遵守發音規則,特例不少,何況還有方言,這語言就是這麼作。
3/『在杜拉斯的時代,剛剛興起心理描寫為主的意識流寫作』
呃。伍爾夫也是哭著把作品餵了狗。更何況情人不是個意識流。
題目問的是《情人》為什麼著名,而不是《情人》為什麼在中國著名。所以上面回答王小波,梁家輝,豆瓣,小資我是不認可的。此書出版於1984年,也就是杜拉斯晚年時代。在此之前她也出版過《廣島之戀》《抵擋太平洋的堤壩》等作品,也有描寫了跨國跨種族的愛情與友誼,所以僅僅回答殖民地跨種族戀愛做噱頭,這種說法也很難說服我。
題目問的是這書為什麼著名。內容,出版的時間,當時社會背景,包括作者本人,都可以成為一部作品火了的因素。內容自不必多說。出版時的社會背景就很重要,在什麼時代,什麼地方,以及信奉什麼價值觀。就以電影為例,1970s反戰狂潮席捲美國,《獵鹿人》《野戰排》這樣的作品就獲得奧斯卡最佳影片。當今西方國家白左價值觀盛行(雖然去年有所右轉),那麼《荒野獵人》這類宣揚種族平等多樣自由的電影就小金人了。現在拍反越戰的電影的當然不是不可以,只是在這個時代未必會火,就是這麼簡單的道理。
那麼《情人》出版的時間是1984年,獲得了龔古爾文學獎。龔古爾文學獎在法國的地位和芥川獎在日本差不多。所以《情人》這部作品的起點就很高。1984年在愛與和平運動後不久,西方世界充斥的論調約莫為反獨裁反共。那麼上世紀的殖民主義自然是被釘上歷史恥辱柱的。整本書前半部分,基本是在說作者作為一個14歲青少年,所見到的越南人貧窮的生活,以及底層階級法國人的困苦。殖民主義,給殖民國家帶來了資源,勞動力和就業機會,但是作者這樣的底層法國人家少女卻依然是不幸,甚至僅有的尊嚴,在她看來就是「作為白人的孩子」。當然14歲的她是不會寫時代僅賦予了這樣家庭百分之幾的階級流動機會,不會去寫被無法回到巴黎而必須在西貢是因為不公,她只能寫,她過的壓抑,不幸福,在重男輕女的家庭不斷被忽視這樣更佳具體的經歷罷了。它暗含了對殖民主義的批判,只是當作這還是一個孩子,只會讓讀者在她描寫自己的日常生活中隱晦地感覺出來罷了。
其他關於這本書我認為優秀的地方,我寫在了下面。
--------------以上更新於2017年7月5日-------------
我比較喜歡這書的敘事方式。和很多法國文學作品一樣,文筆張揚,乍一看非常啰嗦,表達的內容卻很含蓄,又想到哪說到哪。翻譯成中文以後,娓娓道來又不失力量。所以我主要是因為譯者的原因,純粹喜歡這書的語言才喜歡看這本書。
但如果要說小說內容,我個人覺得這書打動人的地方是作者童年在殖民地越南的那倦怠,悶熱,無力背景下,想要逃離家庭,尋找自我的孤獨感吧!除了她以外的家庭成員,要麼在她看來不思進取(比如媽媽),要麼放任自己墮落(比如她哥)。她極其希望逃離她的家庭。
杜拉斯早年喪父,母親撫養她和兩個哥哥長大。整本書花了至少三分之一的篇幅在訴說自己的家庭。媽媽對她那「沒有出息的哥哥」的偏袒到了溺愛和病態的程度,無原則包容他犯下的錯誤,為彌補他的錯誤不惜血本,而對於女兒態度冷淡至極(比如杜拉斯法文考試第一,母親一筆帶過並會挑她數學成績的刺,杜拉斯也提到母親恨她考第一,因為得第一的不是她「親愛的大兒子」),母親無法理解她,也沒有誠意準備去理解她。拘於家庭所在的社會階層,母親的眼光自然是以實用為先,強迫杜拉斯考教師證,並認為杜拉斯鍾情的寫作是扯淡。
這種的家庭背景下,杜拉斯很明顯是感到被忽視的。尋找自己的價值,得到認同感是人們永遠追求的事物,當人無法滿足自我價值時就可能會尋找極端的方法。杜拉斯儘管成績不錯,卻不得到老師,母親,更別說哥哥的肯定。在法屬越南,她也沒其它朋友鼓勵她,社交範圍幾乎為零。情感於家庭親情和友情都得不到寄託。儘管杜拉斯字裡行間表明了獨立,對家庭的不屑,對越南女人的可憐和可鄙之情,但背後是:對自己價值深深的不確定,不確定自己的未來,是否被別人理解關愛。僅十幾歲的杜拉斯作為一個不折不扣的叛逆少女,字裡行間充斥著不願與媽媽哥哥為伍的態度。為了感受到自我價值,杜拉斯的選擇是談戀愛。
在與那個中國人相遇以前,她回憶了許多,自己的口紅是哪裡來的,鞋子是什麼樣的,帽子裝飾。然後她寫道:「你說漂亮那就漂亮吧!」這一面包含了對外貌並不那麼在乎,也表明,她的評定標準不完全來自於自己。她自己是有主見的,但是這份肯定也需要別人的讚賞。在她完全孤獨的情況下(街上沒人同她說話,家人也不會誇她好看),那她此時如若被肯定,她是非常樂意接受的。
正好她撞上了湄公河上的中國高富帥,其風度翩翩,年少多金一方面多少也滿足了少年杜拉斯的虛榮心。重要的是,此人對杜拉斯一見傾心,其「小心翼翼」的態度與他懦弱的性格,更讓杜拉斯從某種程度上感到了自己的重要性,哪怕是具有欺騙性質的「自我重要性」,這法國少女也是不會輕易放手的----因為她沒有別的選擇了,她沒有什麼別的朋友了。
那麼自我價值不被肯定,人也會選擇叛逆的方式來吸引注意,或者是為她在越南孤獨的生活尋找刺激。她選擇每天和她情人混在一起,吃飯睡覺,被自己的情人一遍遍肯定:你是獨特的,我是愛你的。兩個人的相處模式,表象以杜拉斯為主導,她往東高富帥不會往西。但其實,如果以更加需要對方的程度來看,卻是杜拉斯更離不開她的情人。
重要的是,這種相處模式杜拉斯是喜歡的,她感到了自己的重要性和力量,即使這是脆弱的,(因為它來自於別人的態度,極其依賴外界,而外界的事物是時常變化,不受控制的)。
但是不得不說,就是這個中國高富帥(我忘了他叫什麼)他事實上也是一個和女主一樣精神不獨立的人,極其依賴他人的評價與看法。讀者對他的印象大多可能停留在:教養極好,極其不自信,愛哭。事實上,結合故事背景稍微推測,就會發覺他懦弱的性格他的父親有最直接的關係,也與他的留法經歷有間接關係。他爸是個從未露面但存在感極強如趙立春的人物,他從未忤逆過他爸的任何決定,因為他的爸爸掌管著他所有的經濟來源,替他做了所有的決定,當然也替他承擔了所有的風險。我認為杜拉斯吸引他的原因之一,就是,杜拉斯身上存在他一直缺少,卻一直渴望的「反抗父權」的映射。但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還是他自己對少女肉身的慾念。
這是兩個心理又有明顯殘缺的人在一起,並需要別人來補足(聽著好像EVA的人類補完計劃…)「心理怎樣才叫健全」我也不能說出合格的標準,我認為杜拉斯「愛情」的核心就是孤獨,自我價值,慾望,這三個詞。之所以杜拉斯一定要把他寫下來,因為是發生在她的少女時期,而這個時期對人世界觀形成影響是很大的,令其記憶深刻。結合她自己的浪漫主義氣質,寫下了這樣的故事,難以描述的窒息感與沒有方向的反抗,上學的無聊和寫作的快樂,被親人輕薄與被歪曲的重視,看見家人後的失望和少女對未來的憧憬,這些因素纏繞在一起,讓我這樣的讀者深深感受到身為人類必須經歷的挑戰。我們在不停在逆境中為自己創造希望。明知人與人之間的絕對理解幾乎難以實現卻仍然在努力靠近著。真誠地看到自己的力量,和他人在一起時又要自欺欺人來相信自己的重要性。
這切實是一部優秀的作品。首先杜拉斯本人的名氣就不小,特殊文化氛圍的成長環境,包括豐富的閱歷(自行wiki),當然她是配得上那些美譽的。她的作品有鮮明的個人特色,當你了解這些特點之後就很容易識別她的作品:
1、心理的描寫:(為了方便題主查證,我僅以《情人》為例)開頭的重逢,初遇那個中國商人的時候,還有每次做愛,以及在家中受到母親與哥哥們的虐待。心理描寫佔據了小說不少的篇幅,這也是題主覺得語言碎片化的原因之一,因為心理感覺本來就是缺乏邏輯性,直接異變而且強烈的。
2、肉慾與愛情為主題:其實《情人》中的這段經歷在杜拉斯的其他作品中也屢有出現,而女性作家擅長的領域也正包括了肉慾與愛情這一部分。《情人》雖然沒有詳細去探討和深究「我」與中國男子的扭曲的關係,但是這些對故事的記敘與自己的內心獨白都能使我們直觀的感覺到兩者之間那種微妙的聯繫,同時在這兩者背後還有毀滅的意味,《情人》中的愛與性的描寫並非完全美妙的,總是伴有毀滅的感覺,而這種將至美與消亡聯繫的主題也是感人或震撼的作品常有的。
3、筆調平淡中露深情:杜拉斯的行文風格偏冷,用語比較簡略和有力(我是看譯作得出的結論,錯了勿噴),描寫&<敘述,但是人家厲害在,就這樣寫,你讀完一整篇小說還是感覺作者與中國男人兩個人用情程度之深,這種對比我覺得反而更容易打動人吧。
其次《情人》本身就是杜拉斯作品中評價最高的,至少可以說明,它是一部可以代表作者水平的作品,它得過龔古爾獎(普魯斯特的追2也得過這個獎,是一個比較有分量的文學獎)。《情人》的故事也容易引起共鳴,帶有悲劇色彩的情愛故事,由於外界的強力,兩人的差距導致最終分離(是不是看到了梁祝和羅密歐朱麗葉的影子?)
最後說點作品本身的,譯者的譯著我好像也只讀過杜拉斯系列,感覺比較好的還原了她的風格,那種新小說的行文敘事。看的時候確實比較吃力,但這不是評判作品好壞的標準,你讀卡夫卡不累?讀尼采不累?這種累是寫作風格與你的閱讀能力和習慣的差距帶來的,怪不得作品本身。
這種小說,故事好,感情真,描寫細膩,就足以流行了,更何況被拍成了電影,進一步提高了知名度和普及度,又有文青們的男神王小波先生的「活廣告」,不受到追捧我才覺得奇怪呢。
PS:情人最感動我的不是開頭那段,而是結尾的那個電話里的對白。
—「 你的文筆有點兒像村上春樹呀」
— 「是村上春樹還是林少華?」
— 「 。。。。。。。。。。林少華」
剛剛看了那個「為什麼知乎越來越像貼吧」的問題的回復。。。玻璃心的我開始為我的吐槽答案感覺羞愧了。。。
我總覺得不敢妄論這部作品,但是看到樓上的答案,有些東西不吐不快。
1.文學價值這個世界有種東西是說不清,道不明的。經歷過的,道出來,不過是天涼好個秋;未見識到的,鄙夷它賦新詞、強說愁。這種東西,叫做蒼涼。或者如王小波說的,叫做滄桑。
我已經老了。有一天,在一處公共場所的大廳里,有一個男人向我走來,他主動介紹自己,他對我說:我認識你,我永遠記得你。那時候,你還很年輕,人人都說你很美,現在,我是特為來告訴你,對我來說,我覺得你比年輕時還要美,那時你是年輕女人,與你年輕時相比,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容貌。
這一段,一度被眾多人擊節讚賞的這段開頭(遠不僅王小波),早早地就奠定了滄桑的基調。
這段文字,完全出自「我」的想像。
我知道自己容貌備受摧殘,遍歷風霜;我也知道與年輕時相比,我更美,更有質感。
但是,並沒有人上前來,告訴我,我很美;他愛我。
韶華易逝,青春不回;年歲歷練,無可奈何。
這一種全世界人類都能獲得共情的蒼涼感,正是這份作品打動人的地方。
2.文學史地位
如果一個女子,四歲喪父,十七歲之前,就歷盡多數人大半生未曾經受的苦痛,體驗過多數人未曾品嘗的甜蜜;那麼,她的愛,她的恨,她的情,必然比尋常人家濃稠萬倍;即使筆下投注十分之一,亦有千鈞之力。
杜拉斯恰恰是這麼一個奇女子。
《情人》這一本小說,如果按傳統的套路寫來,就是一個女孩子,在一個母親短視而溺愛長子,兄長暴虐而勢利,弟弟怯懦而多病的家庭中,黑暗得不到關懷。渴望逃離,在與一名華人的愛情中尋找慰藉。她衝破了家庭的桎梏,最終這段深沉而無望的感情卻轉瞬成空。這種情節,足夠構建出強烈的矛盾和衝突,然後推動故事走向宿命式的高潮,轟然生出波瀾。
如果這樣寫,這會是一本異國風情版的《簡愛》,但絕未至於達到更高的高度。
而《情人》之所以為《情人》,則是把這些情節起伏,置於文本之後。它的敘述,以思緒和意識的流動作為線索。形似散,神不散,而且一脈貫通,氣韻悠長。
在小說史上,《情人》的地位就在於此。它消解了情節,消解了傳統敘事的時空結構,拒絕用情節去推進故事,而是使用情緒,去引導讀者前進。當小說的情節外衣被剝奪的時候,剩下的就是文本的音樂性和詩意;在你墮入小說之中時,故事裡的人物發生了什麼事,退居到了末位,內心的感動和共鳴被百倍放大。這,正是《情人》對新小說流派,乃至對現代小說的貢獻。
《情人》的文本先鋒性,不是為小說的實驗性而服務的,而是為小說本身服務的。(在這個角度上看,它就比同期的很多現代主義作品,如《跳房子》等更與有優勢了。)
只有用這種先鋒性的寫作手法,才能表達作者紛雜的思緒和情懷;對意識流的借鑒,使文本的可解讀性大大加強。
3.社會價值
《情人》肯定了女性的地位,對性和愛情進行了反思,描述了越南殖民時期的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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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題主的問題,補充一下,題主覺得文章碎片化,說明題主是多少讀懂了的。正是因為杜拉斯消解了情節,改變了故事的敘述模式,不再以故事的完整性為追求,你才會感覺讀起來零零碎碎,抓不住重點。
這部小說之所以著名,不在於主旨(女權和女性的性自由比比皆是),更重於文本的實驗性和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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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好多都提到王小波,其實我認為,王小波的代表作《黃金時代》,是有對《情人》致敬的成分的;這部作品吸收了《情人》很多非線性敘事的特點,在營造詩意氛圍方面也有《情人》的影子存在。除了龔古爾獎,王小波觀光團,名句「更喜歡你現在備受摧殘的容顏」, 梁家輝男主角電影,以及上面被分析過的文學技巧角度,
我讀完的感受是書里對心理的描寫太到位,
從 「我」第一次上中國男子的車,覺得自己應該大哭一場開始,就被驚艷到,後面母親對這件事的表現,態度,「我」跟母親對於這整個事情的心態,情緒,都覺得不能描寫地更細膩又犀利了。
還有這一家四個人,掙扎於貧窮的生活,彼此之間的憎恨和愛,都是很赤裸的描述。
我補充一點:
「中國北方的情人」雖然是「情人」的重寫版,但絕對不是擴張版。
事實上,關於「情人」里的故事,杜拉斯寫過三次,按時間順序分別是:
抵擋太平洋的堤壩(1950)
情人(1984)
中國北方的情人(1991)
「中國北方的情人」實際上是杜拉斯得知這位情人的死訊後進行的複寫,時隔七年,筆力是不同的。市面常見翻譯亦是施康強而非「情人」的王道乾所出,給人的文字感受差異不小。雖然增加了細節沒錯,但不應簡單認為是擴張版。題主以對「中國北方的情人」的感受作「情人」何以受歡迎的疑問,是不恰當的。
至於「情人」何以受歡迎的原因,高票幾位的見解各有一些合理性,我說下我的觀點:
- 杜拉斯在寫作「情人」之前已經以其法國出版界公知身份參與各種抵抗運動、發表「廣島之戀」「印度之歌」等名作,獲得各種獎項。其與多任丈夫情人的風流韻事也為人稱道。七十歲出版「情人」立刻獲得「龔古爾文學獎」。因此「情人」得到舉世關注,也是非常順水推舟的事情了。
- 「情人」被改編為電影也擴大了其知名度。當然,瑪格麗特杜拉斯本來就是傑出的劇作家,事實上「情人」本身的很多描寫都是劇本式的。而這點在「中國北方的情人」里更明顯,如若有空我會補上例子。
- 「情人」本身不長,閱讀門檻也不高,其中關於愛欲的一些敘述比較容易引起共鳴。
- 「飽經摧殘的容顏」云云被廣泛引用爛大街爛到qq簽名的程度了,使其知名度跨出文學愛好者。
- ...好賴男主角是中國人不是嗎,電影版還是男神梁家輝不是嗎,使其在中國更受關注。
?
nemo一個
時光琥珀
情人
2015-05-15 23:44閱讀 63
? 我已經老了,有一天,在一處公共場所的大廳里,有一個男人向我走來。他主動介紹自己,他對我說:「我認識你,永遠記得你。那時候,你還很年輕,人人都說你美,現在,我是特為來告訴你,對我來說,我覺得現在你比年輕的時候更美,那時你是年輕女人,與你那時的面貌相比,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容顏。」
好的開頭對於一本書來說便成功了一大半,這一段便是杜拉斯的《情人》的開頭,我個人很少看國外名著,因為不太習慣外文翻譯過來的語言的感覺,就像是電影頻道放的那種外國電影一樣「噢,利奧,是嗎,真的是這樣嗎,哦寶貝兒,哦不」我只能說我非常不喜歡這種矯情的語言,但是我的外文翻譯能力不足以讓我很好的理解一本外文書,所以這兩方面的原因導致我很少看國外書籍。
所以,接下來,我要說《情人》的不同點了。之前就聽說這本書很經典,後來看王小波的《一隻特立獨行的豬》裡面王小波弄墨重彩的表達了對情人這本書的欣賞,更甚是表達對此書的翻譯者王道乾先生的崇拜,我一直很欽佩王小波的閱讀量,所以毫不猶豫的買了此書。
如開頭所說,開頭就驚艷了我,開頭是作者想像的場景,更像是少女夢的產物,相信這段告白是任何女子都抵抗不了的,這一段跟葉芝的那首《當你老了》主旨近似,女人都怕紅顏易老,但若一個男子跟你說他愛你的美麗,更愛你被歲月摧殘的臉和你朝聖者的靈魂的時候,你應該就要芳心暗許了。
這段開頭會引起讀者強烈的好奇,作者想像了無數次的場景中,這個男人是誰?跟他什麼關係?源何說出此番話?於是便加大馬力往下讀了,可是接下來的節奏出其不意,在你很想知道作者和這個男人的關係起源的時候時間線已經被拉到了很久之前,作者十幾歲的時候,從這裡之後往下看你會漸漸發現,原來它是一本意識流小說,正敘插敘倒敘一樣不落,那種感覺就像是作者講她這一生第一個愛的人的過程中,講一會兒吃兩塊餅乾過會兒再飲一杯苦瓜汁,不一會兒,喲,鄰居來了,再一會兒她要睡覺了。我自認為我這個比喻是比較恰當的,因為我這個比喻說明了很重要的一點,貫穿全文的是她和他之間的愛情。然後繼續往下讀,一副簡單的畫面作者會以工筆的方式詳細描述畫面中她的穿著,穿著緣由由此引出了她成長的背景,單親家庭小女兒,兩個哥哥,母親重男輕女極度嚴重但同時又非常獨立堅強,作者對母親的情感是又愛又恨的,這個基礎貫穿全文,也因為這個基礎便使讀者更能理解女主對事對人的態度。在大筆墨描繪那個簡單的場景後,男主角總算出現了,一個很紳士的中國富二代,於是一個法國少女和一個中國男子在印度殖民地的愛情故事就這樣開始了。
女主角如同所有未經世事的少女一樣面對異性時即使是愛戀的異性都會比較驕傲,自尊心很強,與其說是因為高估自己比如說這是少女一種獨特的自我保護的方式,但是女主本身又是在一個很缺愛又窮困潦倒的環境下長大的,母親無理由盲目甚至瘋狂的偏愛他那吃喝嫖賭樣樣精通的大哥,二哥跟她關係好點但是身體極差以至於後來英年早逝,這種環境下成長的她是比較自卑的,而且容易被打動。她很需要一個人來疼愛她帶她離開這個陰暗潮濕的家庭,而此時的男主便成了一根救命稻草。我想一開始女主是不太明白自身對男主的情感到什麼程度的,可能當時在她心裡這個男人更像是來拯救他的所以導致他們倆在一起時她總會帶著家庭的陰影,但這個中國男人的確十分愛這個少女,是愛到骨子裡的那種愛。然而現實很殘酷,這位法國少女的家庭對中國人心存芥蒂,中國男子出生於豪門望族更是認為外國女人放蕩,於是在巨大的壓力下面他們分開了,開始各自的新生活,結尾處和男人分開後少女在輪船上哭了,因為她一時之間無法斷定她是不是曾經愛過他,是不是用她所未曾見過的愛情去愛他,或許生命中有些人是只能用來成長的,他來的目的是教會你愛與被愛,少女的感情總是要這樣一步步靠自己去發掘和驗證,至少在這裡我相信她是愛過他的,因為此時此刻她很想從船上跳下去。後來的新生活並沒有描述,但有一段關於中國男子不幸福的婚姻生活的描述,不知是否為真,但我情願這只是這位法國女人自視過高的意淫,因為即使有私心,但愛一個人總歸是希望他幸福的,即使這幸福是別人給的。本書最末多年過去,他倆通了電話,彼此在電話兩頭一下就能辨別彼此的聲音,他對她說,和過去一樣,他依然愛她,他根本不能不愛她,他說他愛她將一直愛到死。結尾依然精彩打動人心,這種直接的抒發讓我無法描述我心中的感覺但就是覺得很動人。
因為王小波和梁家輝。
跟王小波對王道乾先生譯本的推崇備至關係很大,帶動了一大幫王二門下走狗去看情人。相關段落節選如下:
」到了將近四十歲時,我讀到了王道乾先生譯的《情人》,又知道了小說可以達到什麼樣的文字境界。
道乾先生曾是詩人,後來作了翻譯家,文字功夫爐火純青。他一生坎坷,晚年的譯筆沉痛之極。請聽聽《情人》開頭的一段:
「我已經老了。有一天,在一處公共場所的大廳里,有一個男人向我走來,他主動介紹自己,他對我說:我認識你,我永遠記得你。那時候,你還很年輕,人人都說你很美,現在,我是特為來告訴你,對我來說,我覺得你比年輕時還要美,那時你是年輕女人,與你年輕時相比,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容貌。」
這也是王先生一生的寫照。杜拉斯的文章好,但王先生譯筆也好,無限滄桑盡在其中。查先生和王先生對我的幫助,比中國近代一切著作家對我幫助的總和還要大。現代文學的其它知識,可以很容易地學到。但假如沒有像查先生和王先生這樣的人,最好的中國文學語言就無處去學。除了這兩位先生,別的翻譯家也用最好的文學語言寫作,比方說,德國詩選里有這樣的譯詩:
朝霧初升,落葉飄零
讓我們把美酒滿斟!
帶有一種永難忘記的韻律,這就是詩啊。對於這些先生,我何止是尊敬他們——我愛他們。他們對現代漢語的把握和感覺,至今無人可比。一個人能對自己的母語做這樣的貢獻,也算不虛此生。
道乾先生和良錚先生都曾是才華橫溢的詩人,後來,因為他們傑出的文學素質和自尊,都不能寫作,只能當翻譯家。就是這樣,他們還是留下了黃鐘大呂似的文字。文字是用來讀,用來聽,不是用來看的——要看不如去看小人書。不懂這一點,就只能寫出充滿雜訊的文字垃圾。思想、語言、文字,是一體的,假如念起來亂糟糟,意思也不會好——這是最簡單的真理,但假如沒有前輩來告訴我,我怎麼會知道啊。有時我也寫點不負責任的粗糙文字,以後重讀時,慚愧得無地自容,真想自己脫了褲子請道乾先生打我兩棍。孟子曾說,無恥之恥,無恥矣。現在我在文學上是個有廉恥的人,都是多虧了這些先生的教誨。對我來說,他們的作品是比鞭子還有力量的鞭策。提醒現在的年輕人,記住他們的名字、讀他們譯的書,是我的責任。
現在的人會說,王先生和查先生都是翻譯家。翻譯家和著作家在文學史上是不能相提並論的。這話也對,但總要看看寫的是什麼樣的東西。我覺得我們國家的文學次序是徹底顛倒了的:末流的作品有一流的名聲,一流的作品卻默默無聞。最讓人痛心的是,最好的作品並沒有寫出來。這些作品理應由查良錚先生、王道乾先生在壯年時寫出來的,現在成了巴比倫的空中花園了……以他們二位年輕時的抱負,晚年的餘暉,在中年時如有現在的環境,寫不出好作品是不可能的。可惜良錚先生、道乾先生都不在了……「——《我的師承》,《青銅時代》序
另外,我個人似乎沒法欣賞王道乾先生的翻譯。希望比我更懂中文文學的人能來賜教他特別好在哪兒。
在杜拉斯65歲那年,有一位27歲的男子來到了她的身邊並伴隨著她走完了剩下的所有歲月…… 如此如此...... 少了驚心動魄,卻在文字下藏匿了一條河流。 文中大量的心情和片段毫無順序,它們像是信件,一如他當年一封一封寄給她的。 揚是上帝賜給杜拉斯的禮物。 不知道這麼說會不會太專斷太主觀。但我是真的這麼想。 她的一生中,除了揚,其餘的感情似乎都是迅速升空的煙火一樣很快便消失乾淨。而唯獨這個男人,在她已經垂垂老去的年紀里,找到了她、愛上了她、並最終陪伴著她。 而杜拉斯是揚的神,她打碎並重塑了他的世界,她的自私和專斷,如同銼刀一般重新雕刻了他的一切。 而文章從始到終,不是有太大起伏的記敘,文字和語氣都像極了杜拉斯的風格,斷斷續續 隻言片語,沒有憤怒不甘,沒有痛徹心扉的悲痛,卻讓人感覺到他是真的在絕望。 揚記錄到,在她死去前的幾天,她曾最後一次用力撫摸他的臉,那是她最後一次感受他。 那是她的情人,她的孩子,她創造的世界,而她現在要離開了,她的擔心和留戀,只為他一人。 …… 他們的愛情並不是美好到忽略了世間的一切。杜拉斯的自私和控制欲有事會讓揚試圖逃走。 可當她真的放他自由,才發現,那個由杜拉斯創造的世界早已經取代了原先的一切。 她死了,那個被她叫作揚的青年,也是死了的。 他最後一次,也應該是第一次當眾懷念她,應該就是這本書的出版。 他們之間的感情不需要外人的見證,或者說外人無法見證的,揚說過,那是杜拉斯留給他的最後一個任務,也是她為他最後的鋪墊。 害怕自己的孩子在自己死後無法痊癒的感情,而只有書寫出來,讓一切都暴露出來,經過曝晒和雨淋,於是最終可以直面,才能過去。 又或者說,這是她為揚留下的一筆財富,不論是精神,還是物質。 他最後是動筆了的,沒有文思,卻一氣呵成的感覺,所有的東西都雜亂無章,每一段中似乎都可以再加入更多的細節,但是成書就是這樣了,這是他對她最直接,最純粹的回憶。
下面要說的是在王小波的時代過去以後:
坦白地說我當初去讀杜拉斯其實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以之為「小資情調海派文藝青年」的標誌 就好像我讀過它就比別人多品味高出幾個檔次似的(相信現下高中生都是因為這個而接觸杜拉斯 這些杜拉斯鐵粉中接觸過王小波的 不會多 )
《情人》我讀第一遍的時候 恨不得通知全世界我在讀這本書
四年過去我讀第四遍的時候 最怕讓別人看到我仍舊在讀這本書
因為這時有些人已經開始不屑於杜拉斯 誰讀《情人》誰就還在「海派小資文藝青年」的新手入門階段
即便這樣 這時仍然還有許多「入門文青」成天把它拿在嘴邊吹捧
這書的銷量就這樣在無限的循環中被一屆又一屆「文青」給撐起來的
這當中能夠折服於王道乾先生駭俗筆法的 能夠真正傾心於小說本身所深藏的感情的 人數大概不會超過解出數學壓軸題的人數
至今還有一個朋友 不常見 見到我就會開《情人》的玩笑 因為我當初介紹給她去看 她看了 記且只記住了裡面的情愛描寫 她總是開我的玩笑 說我給她推薦些奇奇怪怪的東西
所以這真的是一個蠻沉重的問題
樂觀地想 解出數學壓軸題的人有時也不少 千來人里也總有那麼五六十個?
【藉機抒發了一下個人感想 貌似扯的有點遠】
原文可以到我知乎專欄https://zhuanlan.zhihu.com/p/25465663,或者微信公眾號藍天的小屋讀書分欄里找到
《情人》:歲月已逝,紅顏唯你
我已經老了,有一天,在一處公共場所的大廳里,有一個男人向我走來。他主動介紹自己,他對我說:「我認識你,永遠記得你。那時候,你還很年輕,人人都說你美,現在,我是特為來告訴你,對我來說,我覺得現在你比年輕的時候更美,那時你是年輕女人,與你那時的面貌相比,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面容。」
瑪格麗特-杜拉斯的《情人》最開始的一段一直被人津津樂道。最早看到這句話是在王小波的《一隻特立獨行的豬》里。他把王道乾先生翻譯的《情人》奉為圭臬,一度讓我心嚮往之。而92年由珍-瑪奇和梁家輝主演的同名電影更是讓書中的回憶走到了銀幕之上。待到讀完全書之後,一種絕望之感油然而生,那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可能便是情不自禁。
整體內容大概是一個年僅十五歲半的法國少女,在渡江時與一個中國富家少爺邂逅,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在主線講述故事的同時,暗線渲染當時的環境,時而用第三人稱描寫,時而第一人稱帶入。在兩廂不可割捨的情況下,上演一幕瘋狂而絕望的愛情悲劇。
一直以來,杜拉斯都被看做是「難懂」的作家一列,但這本小說尤為成功,等到一九八四年的龔古爾文學獎時,已經廣受讀者好評了。小說通體可以看作是一本回憶錄,為那時候的愛情與懵懂寫上序言和尾章。從語言中富有激情的力量中可以看出那段回憶對於杜拉斯的影響。那種為愛的執著在被時光一遍遍的沖刷下依舊留有印記。
據說,小說的誕生是因為杜拉斯的兒子編的一本關於杜拉斯的生活攝影集。圖片自成一體。最中心地位的——渡船上過河——卻又獨獨不見。而從《情人》來看,又處處依稀可聞。這種把回憶釀成美酒,卻又不忍一飲而盡,徐徐舉杯,緩緩而醉。當那酒入喉腸之後,那畫卷,是淚,更是情。
雖說這是近自傳體小說或是說回憶錄,但又不能等同於自敘傳。曾經,不少人勸杜拉斯刪除一些書中無關內容的段落,無需太多渲染,可最後她還是都保留了下來。畢竟,這書中的回憶是連在一體的。這些是杜拉斯作品的源泉和動力之一。同樣,如果單純的把書的內容理解為愛,又是片面的。這是一本關於愛情,死亡,希望與生存的小說。如你所見,生活,便是枷鎖,而時光需要情人。
《情人》最美的或許是它的語言。杜拉斯對於語言的把控讓你會忘記主線內容。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的切換又時不時在暗示環境渲染與時間線交織的不同。當絕對環境下,得以預見的痛苦悲戚被我們一步步踐行之時,沉痛必然瀰漫全篇。這種俯瞰的視角得益於時間的沉澱。而那些不會忘記的故事便凝練成了讓讀者心之嚮往的篇章。
最美不過書中語,動人不過筆下情。杜拉斯的語言先放一邊,王道乾先生用我們更能接受的方式翻譯出了河上的輕舟,路旁的菜葉,江畔的黑色汽車,和那緊張又不安的眼神。也許發黃的湄公河上沒有那動人的一瞥,也許肖邦的圓舞曲奏不完分別的離殤。當你老了,頭髮白了,獨坐搖椅,看白雲,看小溪,看那舊照片,看那泛黃的日記,你才能體會到,有一種分離叫無可奈何,有一種感情叫於世唯一。
所以,當你跳過語言,透過感情之後,看到的便是年輕時的那一抹悸動,以及明知不可能卻偏要在一起的執拗。而執拗過後,是一直便埋藏心底的絕望。即便歲月染白了雙鬢,即便回眸不再柔情,可再翻開那段過往,那種明知必然不能在一起後更加絕望的愛,更加濃烈的恨,相映成趣,彼此共生。
愛到盡頭傷離別,遺世獨立,孤獨芳自許,不忍人間。
杜拉斯是美麗的,但她偏要勉強。也許十五歲半佇立河畔的她還不懂愛為何物,可偏偏的遇到了他,一個中國的富家少爺。她固執了,她勉強了,她總是或明示或暗示告訴自己也告訴別人,「我愛的是他的錢」。他從不質問,她的母親從不相信。她的哥哥傲慢而無禮,她的母親覺得她浪蕩又下賤。連他,也因為家裡的不同意而從喜歡的一開始便知道沒有結果。他和他的父親是合二為一的。他不是沒有主見,但他寫入基因的法則告訴他,不能違逆父親的任何言語。
書中提到他的父親筆墨不多,但卻極強的推動了感情從一發不可收拾到藕斷絲連無法割捨。他們不想分離,也知道這種還未到達頂峰的熱戀分開是多麼痛苦。她被她在《勞兒之劫》中寫道:「這個女人是自己毀了自己,又是為了什麼毀了自己?」而如此的杜拉斯依舊享受和他溫存的每一個瞬間。
她享受坐著他的車上下學,即便學校里因此沒有人願意和她多說話;她享受他抱緊她的身體,瘋狂的做愛,她認為這是應該的;她知道他因為不是白人而在交往中的不自信(在那個時代確實如此),一面說著他孱弱的身子,一面抱緊著他享受他帶給她的力量與溫存。
她知道,女人美不美不在衣裝服飾,不在美容修飾,不因為施用的香脂價錢貴不貴,穿戴珍奇寶物、高價的首飾之類。她知道問題不在這裡,究其問題何在,她也不知道。但她知道,一般女人以為的問題所在往往皆非她以為。
他說:他是孤獨一個人,再就是對她的愛,這真是冷酷無情的事。
她說:她也是孤獨一個人。
他說:將來我一生都會記得這個下午。
杜拉斯因為和這個當時白人看來低下的中國人交往被母親斥責打罵,他也因為和一個「不知廉恥」的白人女孩兒交往而被家裡反對。他哭著求著父親,可依舊得不到允許。她的母親說,你在殖民地是不能結婚的。她聳聳肩,回應道,她願意的時候,哪裡都可以結婚;他的父親說,你是不能娶一個白人女孩兒的,而對於他來說,放棄這段感情絕不可能,這樣的愛情是那麼新,那麼強烈,力量還在增強,卻要強行分開。太可怕了。
所以,他們依舊在一起,哪怕就多溫存一天,一小時,一分鐘。
也許杜拉斯在寫完書後,腦海里依舊只有最初相逢的畫面,一個風度翩翩的男人正在看著她。一絲絲不自信,一絲絲膽怯,卻依舊迎了過來,而她也奮不顧身的投到他的懷抱。可能在她老來之際,那個膽怯而柔和的眼神凝聚著太多需要表達的愛意。而在那時,她只知道,愛便是情不自禁,愛便是不虛此行。
但她明白的,人都會老的。容顏一旦被歲月盯上,沒有不被打敗的道理。而老到最後,便是死。就如同明知沒有結果卻依舊去愛,明知生命會終結卻依舊努力的活。無論是杜拉斯、毛姆還是葉芝,都深諳人類這種無法救贖的死亡崇拜。這種死亡是時間最神秘的禮物。因為我們永遠不知道死亡的潘多拉盒子里裝的是什麼。而如果這份愛情的誕生便意味著沒有結果,那就讓愛的過程更加刻骨銘心。
她始終記得,他也是。
「戰後許多年過去了,經歷幾次結婚,生孩子,離婚,還要寫作......他給她打來電話。是我,她一聽那聲音,就聽出是他。他說:「我僅僅想聽聽你的聲音」。她說:「是我,你好。他是膽怯的,仍然和過去一樣,膽小害怕.。突然間,他是聲音打顫了。聽到這顫抖的聲音,她猛然在那語音中聽出那種中國口音。他知道她已經寫作,他曾經在西貢見到她的母親,從她那裡知道她在寫作。對於小哥哥,既為他,也為她,他深感悲戚,後來他不和她在說什麼了。後來他把這意思也對她講了,他對她說,和過去一樣,他依然愛她,他根本不能不愛她,他說他愛她將一直愛到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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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B君對這樣一副畫面記憶尤深:
公共場所里,
一個男人朝一個老女人走過去,說:
「我認識你,永遠記得你。
那時候,你還很年輕,
人人都說你美,那時你是年輕女人,
與你那時的面孔相比,
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容顏。」
這段經典的對話引自
法國小說《情人》的開頭,
後又被拍成同名電影,
為人們所喜愛。
作者正是法國著名作家:
瑪格麗特杜拉斯
LAB君覺得,
看這位作家年輕時的模樣,
無不眼前一亮,
覺得驚艷。
於是一股「杜拉斯」熱席捲了全球……
各國爭相購買版權翻譯,一時間,
書店呈現供不應求的景象,樂得書商們愛死了杜拉斯。
是什麼讓一個暮年老人的作品
這樣富有吸引力?
又是什麼神秘的因素導致了
這場文學界的瘋狂追逐?
LAB君認為,
定是她自己獨有的特性徵服了世界,
征服了世界的文壇。
杜拉斯寫東西有自己的語言風格,
被稱為「杜拉斯式」格調,
她曾在一次採訪中不無調侃地回答:
「我任意地改變時態,
老是把主語放在句子結尾,
把主語當作賓語放在句首(法語中),
接著再說它的變化,它的狀態。」
她筆下的文字,
並無成型的段落,
是些散漫卻帶有稜角的線條,
隨時變化著形狀,
透露出支離的感覺,
片段看似沒有聯繫,
卻又暗藏玄機。
那些文字簡單得有時候只剩下些類似時間的,
空間的,思維的骨架。
單調,而又透出些激情,
文字的無助乏味與魅力吸引並行。
這種「斷層式」文字,
「波浪式」推進的句子,
詞句之間語止不定,
她在這語止中用情感填塞情緒,
就這樣,
使得句子看來冰冷至極,
而後面又有著不明所以
卻異常激烈的暗涌。
後世或是同期有很多作者紛紛模仿,
LAB君說個大家都熟悉的:
安妮寶貝紅極一時的時候,
也是用充滿著兩極式的語言
格調冰冷地描寫著情感。
LAB君帶你們感受一下:
安妮寶貝在《素年錦時》里說:
「我懂得之後的黑暗冷落,確定無疑。
但煙花已經在頭頂劈頭綻放。」
這些冰冷的語調且不按常理的語法,
在當時的青春女性文學中脫穎而出。
她表達出了少女叛逆而迷茫憂傷的心理,
又使得這樣一種「冷」脫離於熙攘的街市,
讓特立獨行的小資情調更加濃郁。
可是當年安妮還是年輕,
精巧的句子下面實際上是物慾橫流,
跟杜拉斯比起來,
儘管極力模仿,
但還是東施效顰,
最後只剩,
無病呻吟的矯情……
米歇爾·萊蒙在《法國現代小說史》中,
這樣評價杜拉斯的小說:
「她著重寫的是一個故事的可能情況,
但故事卻永遠不會發生。」
LAB君認為,
杜拉斯作品特點是回歸人性本真,
探究生命深層意義,
冷淡是因為剖析得清楚,
熱烈是因為釋放真實,
焦慮是因為渴望,
遺憾源於絕望,
所以故事將完沒完,
心事坦白而無用。
她精準地說出了現代人矛盾的心情,
又提供一條救贖自我的建議,
身先士卒一一嘗試,
所以讀者們喜歡杜拉斯,
熱愛杜拉斯,
像熱愛自己一樣熱愛杜拉斯。
LAB君認為她文學的特色和形成原因,
是與自身身世及感情密不可分的。
她一生在情感中糾葛開來,
無論是對家人,
還是情人。
杜拉斯是法國人,
出生在一個貧困的家庭,
脾氣古怪喪偶母親帶暴戾的哥哥
和沉默寡言的弟弟,
還有小杜拉斯在殖民地,
過著白種人高貴身份卻饑寒交迫的生活。
她的初戀情人是一名華裔闊少,
這個叫李雲泰的男人英俊瀟洒,
風度翩翩,
與小小白種女人在湄公河的渡船上邂逅,
糾纏,然後分離。
這段愛情直到杜拉斯70歲的高齡
才出現在《情人》中。
1971年,李雲泰攜妻去巴黎,
給杜拉斯打了個電話。
他對她說,
和過去一樣,
他依然愛她,
他根本不能不愛她,
他說他愛她將一直愛到死。
初戀的記憶穿越時空
停留在對一個男人的懷念,
於是LAB君才帶大家看到那段經典的開篇。
此後她有過很多情人,一見鍾情的、
逢場作戲的、暗中依戀的。
她還敢於直言不諱自己勾引男人的意圖,
精通愛的藝術。
後來在她66歲的時候,
遇到一個27歲的大學生雅恩,
他瘋狂迷戀著杜拉斯,
並陪伴她走到人生的終點。
杜拉斯一生雖有很多情人,
但就是這兩個情人
在她的生活中佔據了重要的地位。
一個永遠地留在了她的記憶里,
一直到她死:
一個在她死後,
依然深深地愛著她,
擺脫不了她。
雅恩在失蹤三年後,
完成了他的第二本書
《我,杜拉斯的情人》。
這本書在1999年9月的深秋,
讓人們再次在巴黎的大街小巷
看到了杜拉斯的影子,
那個有著備受摧殘面容的女人。
LAB君覺得,
她的經歷養成了那桀驁的性格,
她是天生的尤物,
無論是生活里的她,
還是作為作者的她都是個感情的天才。
她深情並且多情,
而文字也恰恰如此。
所以才更能打動讀者。
杜拉斯文學創作的驚艷之處
在於她強大的內心世界,
絕不僅是一般作家的細膩心思
與直覺驅使下的產物,
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來源於一種天賦,
很難甚至是無法模仿。
年輕一代的女性迷戀她詩意情感化的語言。
LAB君也覺得,
杜拉斯之所以這麼受讀者歡迎,
不僅僅是她會講好聽的故事,
而是她本身就是一個傳奇,
神秘而熱情。
所以只有對生命本身充沛熱情,
生活才註定是個傳奇吧。
本期互動
你也喜歡杜拉斯嗎?
你最喜歡她什麼?
請大家在評論區留言,Lab君會精選評論。
杜拉斯在未出《情人》之前,不是暢銷書作者,只是一個小眾作者。沒什麼名氣,專寫自己和一小部分人看得懂的文章。
變化是寫了《情人》後,讀者好評一片,龔古爾文學獎到手。這讓已經年逾古稀的杜拉斯頓時聲名大噪。人們開始回顧她之前的作品,願意去了解她。所謂一首歌捧紅一個歌手,一部書也可以捧紅一個作家。
在中國,有一個翻譯者叫王道乾。他法語水平很高,自己也是詩人,對文學研究深刻。正是他翻譯了《情人》。外語作品流通其它國家,語言是最大難關。原作者遇見好翻譯,也是作品生命的第二次開始。要是遇上了不好的翻譯,那就是對作品的扼殺。
在中國,有一個理想和自由的騎上叫王小波,他十分有趣,也很理性。所以受到了大批讀者歡迎和崇拜。而他崇拜的正是王道乾和杜拉斯。他說,王道乾是詩人。他說,杜拉斯的《情人》應該獲得諾貝爾文學獎。
就這樣,推薦者翻譯者合力,把優美深刻的《情人》推送到中國廣大讀者手中。
如果一道菜不好吃,就算餐廳再豪華,盤子再好看,也會被人厭棄。
杜拉斯本身就是一個文體家和一個真正的作家。
第一, 她運用了新的文學形式。即剔除情節和人物、衝突這三大故事要素,以情緒和意識作為小說的骨架。杜拉斯的這種創新,在《情人》上成功。以至於,出現杜拉斯現象,法國文學家紛紛效仿。就中國而言,安妮寶貝(她不承認),衛慧,林近白等曾經模仿過。剛好,那種以情緒和意識的語言,很適合80年代的讀者需求。應該是杜拉斯影響了她們,她是當之無愧的文體家。
第二, 她是真的在寫作,是作家。作家就是需要出賣自己的靈魂。杜拉斯說,如果我不是一個作家,我就是一個妓女。她做到了。為什麼可以做到,因為她能看見自己的靈魂。她的經歷非凡,喪父,貧窮,得不到愛。這像什麼呢,像中國現在很多的gay。那種對愛的無力,對未來的迷茫,讓她在火焰中看到燃燒的自己。而她也善於反思,在《情人》這部作品裡,是她老年後沉靜的反思。
讓我們來看情人,從底蘊分析:
忽略開頭,我認為開頭很好,但引用過度了。反而讓人看不明白。
我的生命的歷史並不存在。那是不存在的,沒有的。並沒有什麼中心。也沒有什麼道路,線索。只有某些廣闊的場地、處所,人們總是要你相信在那些地方曾經有過怎樣一個人,不,不是那樣,什麼人也沒有。
連用否認,說自己不存在。這是杜拉斯的一種惋惜,也是一種確認。她惋惜自己的青春年華,確認在青春年華說過的話,做過的事情都毫無意義。這是一種慘痛的哀悼。因為她十分自信確認了這一事實。連用什麼也沒有,表達了她遺憾的情緒。因為,她年輕時,沒有愛她的母親,沒有長久的友誼,沒有愛。這種遺憾,也應該包含了她對她情人的一種遺憾。無論是出於利益還是單純,她都愛上了她的情人。但她的情人更像是無聊生活中的一個依靠,她的情人還是離開了她。所以,杜拉斯穿越了生活形式的多樣,直擊內容的本質,看到幻滅後的自己。她寫《情人》這部書時,應該是沉靜平和的,依然疼痛的,全文貫穿這種情緒。
這句話換在現在還可以用,就像上海用鋼筋水泥堆砌的高樓大廈,如果是一個人,在他老後,他也會發現,生命里,曾經,什麼也沒有。沒有故事,沒有一個確定的人。有的只是哪些高樓大廈。但這並不重要,一切已經過去了,成為不必追憶也無可挽回的東西。自己理解。
其中也有恨,這恨可怕極了,對這恨,我不懂,至今我也不能理解,這恨就隱藏在我的血肉深處,就像剛剛出世只有一天的嬰兒那樣盲目。恨之所在,就是沉默據以開始的門檻。只有沉默可以從中通過,對我這一生來說,這是綿綿久遠的苦役。我至今依然如故,面對這麼多受苦受難的孩子,我始終保持著同樣的神秘的距離。我自以為我在寫作,但事實上我從來就不曾寫過,我以為在愛,但我從來也不曾愛過,我什麼也沒有做,不過是站在那緊閉的門前等待罷了。
恨是隱喻什麼呢,作為杜拉斯,她隱喻了杜拉斯的命運設定。她沒有父親,沒有母親的愛,她是貧窮的。所以她說自己如果不是作家,就會是妓女。這種隱喻對現在的人來說,也是命運設定。因為你長的不好看,被人討厭,家裡貧窮,被說成鳳凰男鳳凰女,對於喜歡的人,你只能啞口無言,對於生命力的精彩,你只能錯過,這是命運設定的結果。是開始的設定,所以能做的只有沉默。「綿綿苦久的戰役」,這種命運設定影響了杜拉斯一生。誰不是被一開始的命運設定影響了一生一世,有幾個可以逃離。所以杜拉斯後面的話,我自以為我在寫作,但事實上我從來就不曾寫過,我以為在愛,但我從來也不曾愛過,我什麼也沒有做,不過是站在那緊閉的門前等待罷了。這是在進行一種人生總結,也是在諷刺。她愛過嗎,愛過,在心裡愛過。但沒有被承認,沒有得到結果。她能做的,只有沉默,在生命長河裡暗流涌動。
可以說杜拉斯的小說,通過對自我的觀察,將一種貼合現實的東西,用藝術化的手段寫了出來。讀杜拉斯的人,年齡要超過18歲。杜拉斯的書寫本來就是生活,沒經歷過生活的人是讀不懂的。爆款網文和熱門id小說都是據有時效性的,不算寫作,只能算取悅讀者的一種工作。杜拉斯的作品已經流轉了半個世紀,未來還會繼續流轉。因為她是真正的寫作者。
貼兩段:
在內韋爾,她的家鄉,在她長大成人的涅夫勒省究竟發生過什麼?在她的生活中究竟發生過什麼使她變成現在這樣:既放蕩不羈又拘謹不安,既正直善良又虛偽無禮,態度既如此曖昧又如此明朗?為什麼如此渴望經歷萍水相逢的戀情?而面對愛情卻又如此懦弱膽怯呢?(廣島之戀)
和你一樣,我也曾經試圖竭盡全力同遺忘作鬥爭。和你一樣,我忘記了一切。和你一樣,我曾經渴望擁有一段難以慰藉的回憶,一段對影子和碑石的回憶。(廣島之戀)
所有的人都在我的頭上肆意踐踏。當然……看到的不是天空……我看見這個社會在走動。(廣島之戀)
杜拉斯的文字意蘊深刻。細細品讀,你會發現她早已察覺了一切。在一筆一划中勾勒出一個即魔幻又現實的藝術世界。模仿她的作家,都只是模仿了形式,比如她的短句子,她的意識流,在一時獲得了成功。但作品卻不能被人長期閱讀,不能長期流轉。杜拉斯的蘊含是和她的形式相匹配的。她是一個文體家,也是一個作家。她不著名不符合道理啊。
1、自由的筆法。
《情人》或者說杜拉斯的作品帶給我一種震撼,那就是不受束縛的筆法。無論是時序,還是視角都實現了一種自由。一忽兒是「我」,一忽兒我又變成了「她」。一忽兒是過去,一忽兒是在過去回憶過去,一忽兒變成幾十年後的現在。這在我看來是一種文字掌控天賦。並且也讓這個故事有了一個更廣闊、立體的視角。
第一次讀杜拉斯時,覺得通篇都是胡言亂語。我曾試圖在她這些碎片化的故事裡尋找邏輯,很遺憾,找不到。可是恰恰是這樣沒有邏輯的呈現方式,也帶著一種藝術美。一開篇我們就知道這是一個老人在回憶她的過去,回憶可不就是斷斷續續、啰哩啰唆、難以捉摸嗎?
她寫一些荒謬的場景,可以寫得很冷漠。比如母親扒了她的衣服,發瘋地打她,認為她失身於中國男子喪盡廉恥。她寫這一段的時候,平靜得像在敘述別人的故事。一般人寫這樣的情節,可能會描述驚恐、怨恨的生動情緒,但是她沒有。她後來說起自己的母親,把她形容成一堆文字:「我現在寫她是這麼容易,寫得這麼長,可以一直寫下去,她已經變成文從字順的流暢文字了。」由此看來,杜拉斯像是一個沒有心的女人。
印象深刻的還有一段,講一些被養在別墅里的女人。「她們穿衣打扮,毫無目的。她們彼此相看,你看我,我看你。」後來,她們被拋棄了,被當作不說話的女僕拋棄了,「人們在傳布這樣的流言,人們在製造這種污辱性的謠傳。有些女人就這樣自盡,死了。」按理說,這些女人很可憐,足以發表聲淚俱下的長篇大論。但杜拉斯把這些冗長空虛的人生一筆帶過,冷冰冰,不做任何評判,帶來的震撼倒是地動山搖。
這種冷漠疏離的氣質,大概也是吸引人的地方。讀她的文字,像在咀嚼一種悲苦氛圍。人類對於悲苦沉鬱似乎有所偏好,甚至當人們在一段痛苦的感情里,某一部分的自己會默默欣賞那種悲苦的美,這大概算是某種程度的自戀。杜拉斯的文字,讀來就是既沉鬱又自戀的感覺。
我愛那深沉而簡潔,詩意而有力的文字。
我愛那荒誕而真實,誇張而真誠的故事。
我愛那驕傲而自卑,張揚而內斂的姿態。
這本小說像一首長詩,太美太美了。我甚至害怕讚美她,我怕我一讚美她,就會貶低了她。你要慢慢讀,讀裡面的韻味,安靜地讀,偶爾念出聲來,彷彿是發自自己靈魂的聲音。如:
「太晚了,太晚了,在我這一生中,這未免來得太早,也過於匆匆。才十八歲,就已經是太遲了。在十八歲和二十五歲之間,我原來的面貌早已不知去向。我在十八歲的時候就變老了。我不知道所有的人都這樣,我從來不曾問過什麼人。好像有誰對我說講過時間轉瞬即逝,在一生最年輕的歲月、最可讚歎的年華,在這樣的時候,那時間來去匆匆,有時會突然讓你感到震驚。衰老的過程是冷酷無情的。
我眼看著衰老在我顏面上步步緊逼,一點點侵蝕,我的面容各有關部位也發生了變化,兩眼變得越來越大,目光變得凄切無神,嘴變得更加固定僵化,額上刻滿了深深的裂痕。我倒並沒有被這一切嚇倒,相反,我注意看那衰老如何在我的顏面上肆虐踐踏,就好像我很有興趣讀一本書一樣。我沒有搞錯,我知道;我知道衰老有一天也會減緩下來,按它通常的步伐徐徐前進。在我十七歲回到法國時認識我的人,兩年後在我十九歲又見到我,一定會大為驚奇。這樣的面貌,雖然已經成了新的模樣,但我畢竟還是把它保持下來了。它畢竟曾經是我的面貌。它已經變老了,肯定是老了,不過,比起它本來應該變成的樣子,相對來說,畢竟也沒有變得老到那種地步。我的面容已經被深深的乾枯的皺紋撕得四分五裂,皮膚也支離破碎了。它不像某些娟秀纖細的容顏那樣,從此便告毀去,它原有輪廓依然存在,不過,實質已經被摧毀了。我的容顏是被摧毀了。
對你說什麼好呢,我那時才十五歲半。」
我要怎麼表達才恰當呢?
作家要有一種把握寫作力度的力量。力太過了,不真實,力淺了,不到位。不深不淺,不慌不忙,撓到癢處,是最難得的,特別是在描寫愛情的時候。
馬爾克斯的《霍亂時期的愛情》也是比較好的,但是,可能是翻譯家不同的問題,還不差那麼一點點。
而《情人》真正是恰到好處。每一個字,都像是在心底早已醞釀了許久許久,忽然有個契機,便自然而然地全部道出來了。
如上文所引內容,如果是你,你會怎樣描述自己的衰老。作者是以一種靜觀的態度,冷靜的文字來描述的,然而字裡行間卻充滿了深情與太息,那是經過年歲沉澱的佳釀。有時候,可能會覺得作者有些啰嗦了,可是在反覆地念叨中,你能體會到青春已逝的人對生命的那種沉痛的愛與惋惜嗎?
「外面,白日已盡。從外面的種種聲響,行人越來越多,越來越雜沓,可以聽得出來。這是一個尋歡作樂的城市,入夜以後,更要趨向高潮。現在,夕陽西下,黑夜已經開始了。
這床與尋城市,只隔著這透光的百葉窗,這布窗帘。沒有什麼堅固的物質材料把我們同他人隔開。他們不知道我們的存在。我們,我們可以察覺他們的什麼東西,他們發出的聲音,全部聲響,全部活動,就像一聲汽笛長鳴,聲嘶力竭的悲哀的喧囂,但是沒有回應。
房間里有焦糖的氣味侵入,還有炒花生的香味,中國菜湯的氣味,烤肉香味,各種綠草的氣息,茉莉的芳香,飛塵的氣息,乳香的氣息,燒炭發出的氣味,這裡炭火是裝在籃子里的,炭火裝在籃中沿街叫賣,所以城市的氣味就是叢莽、森林中偏僻村莊發出的氣息。」
書中的每一段都那麼美,沉重的美,深刻的美,我不敢解釋,我怕我一解釋出來,就失去了語言本身的美。
這個故事呢,是有些荒誕不經的,不太普通的,有些誇張的,但是讀起來卻覺得很合理,很真實,因為作者實在是有一種能力,對自己自信的能力,對自己感情自信的能力。一個十五歲的法國少女,一個二十七歲中國闊少,在時為法國殖民地的、荒瘠而孤獨的越南,會發生怎樣的故事?
前幾天看見一個問題,怎麼把網路小說寫得有深度。我覺得可以參考一下《情人》。
不就是 高中女生當有錢闊少的情人的故事么,不就是兩人家庭背景文化的差異么。
杜拉斯寫得很毒辣。
女生要當情人,是家庭的原因,社會的原因,也有她自己的原因。家庭環境之冷漠貧困,社會風氣之敗壞,女孩心理之孤獨。這些原因糾葛在一起,女孩對這個男人的感情是複雜的。家庭教育告訴她法國人是高貴的,中國人是低劣的。然而現實是她們流落在越南,家庭貧困,兄弟墮落,她的命運註定是坎坷;而這男人家底殷實,父親獨斷專橫而財政在握,他的命運也是身不由己的。
她依賴他的錢財,像是用自尊偷來的虛榮;他渴望她的青春,有力度的任性的態度。兩個人在情慾之中,融合。又不得不分開,女人不能戰勝膚色和民族的偏見,不得不離開,回巴黎定居。男人也掙脫不了家庭封建禮教的羈絆與壓力,不得不尊從父母之命,與一位素未謀面的中國姑娘結婚了。兩個人都是叛逆的,但也都是懦弱的。
多年以後,她再回想,那是愛嗎?怎麼可能不是?
杜拉斯是個女作家,她了解女人,年輕的女人,年老的女人,她都是真正理解的。
我有時候害怕讀有的男作家筆下的女性,太失真了,讓人覺得尷尬。
比方說少女吧,你知道少女的活潑或者害羞。
可是你理解少女的乖張與討巧么?你明白少女那慾望的萌芽和自我保護的心態么?
李清照有幾句:「和羞走,倚門回首,卻把青梅嗅。」你看看,這模樣,和羞走是生命的內斂,倚門回首是生命的張力,卻把青梅嗅是一個緩衝,使二者的力在這裡有個平衡。
這是杜拉斯筆下的少女:
「 很久以來我都沒有自己合身的連衫裙。我的連衫裙像是一些口袋,它們是我母親的舊連衫裙改的,它們本來就像是一些口袋。
......
才十五歲半。體形纖弱修長,幾乎是瘦弱的胸部平得和小孩的前胸一樣,搽著淺紅色脂粉,塗著口紅。加上這種裝束,簡直讓人看了可笑。當然沒有人笑過。我看,就是這樣一副模樣,是很齊備了。就是這樣了,不過戲還沒有開場,我睜著眼睛看,把這一切都看在眼裡。
.......
這樣一個戴呢帽的小姑娘,佇立在泥濘的河水的閃光之中,在渡船的甲板上孤零零一個人,臂肘支在船舷上。那頂淺紅色的男帽形成這裡的全部景色。是這裡唯一僅有的色彩。在河上霧蒙蒙的陽光下,烈日炎炎,河兩岸彷彿隱沒不見,大河像是與遠天相接。河水流滾滾向前,寂無聲息,如同血液在人體里周流。在河水之上,沒有風吹動。"
這是少女的肖像描寫。美得真實,美得自然,不虛偽,不做作。她知道自己的衣服不時興,但是一頂淺紅色的男帽就是她的特別,青春就是女孩特有的驕傲,那種自信是由內而外的,無可挑剔的。
絮絮叨叨說了很多。說實在的,當作者寫完了一本書之後,到達讀者手裡,這已經是讀者與書的事了,無關作者的,你讀出來的是什麼,要看你的經歷和喜好了。王小波是個爽快的人,做事肆意妄為,但是居然獲得了一系列的成就,簡直不可思議。
人是社會性動物,總是受到一系列的約束,而當看到社會中曾經出現一個人這麼率性瀟洒,自然是嚮往的,所以,王小波憑藉自己的知名度還有性格,獲得了一大批人的喜歡。
這一大批里,十個有九個,都會去看王小波推崇備至的《情人》,雖然他們不懂。
我不是王小波的粉,但我也看了。實話說,王小波有大男子主義,他的優點可以蓋過這個缺點,甚至可能在有些方面還覺得他迂腐得可愛,但是,不喜歡《情人》。
跟我一樣的人有很多,也就是說,《情人》更為廣為人知了。
畢竟我們不是大師,看不懂大師的作品,有時候閑談時提到,可能,還會誇一兩句《情人》,以顯示自己學識淵博。
當然,有很多喜歡《情人》,看得懂《情人》的朋友,看到這個回答請勿見怪,我只是從王小波出發,簡單地講一下《情人》裝裝逼。不明覺厲。
這真是一個有意思的問題,忽然發現無法回答,仔細想想,似乎背後隱藏著一個從未有人研究過的文化現象。
我就不跟風貼開頭什麼了,直接乾貨吧。
首先!在世界文學的語境里,杜拉斯真的不太出名了,你可以搜搜論文,看看引用數,流行排行評分等等,杜拉斯在英語系國家裡幾乎是默默無聞的地步。即便在法國,也算不上出名,稍微有點名氣,還是因為她曾經在新小說運動里摻和了一腳。
杜拉斯從1943年開始發表小說(大多數沒翻譯)一直默默無聞,到了70歲的時候,友人說讓她寫個自傳的回憶錄,於是杜拉斯寫了自傳的第一稿,結果受到好評,後來才成書《情人》。而故事的中國男人原型也是確有其人,李雲泰。
如果翻譯不是王道乾,估計杜拉斯也不會那麼火。但排除翻譯,杜拉斯寫得也的確挺好的。不過好到在中國爆火的地步真的挺奇怪的。
《情人》是無法和馬爾克斯之輩作比較的,因為《情人》沒有任何形式上的創新,其文學價值也不可能到能和《百年孤獨》這樣開宗立派的作品相提並論的地步,而杜拉斯也無法與她同代的法國作家相比,比如薩特,加繆,貝克特,格里耶,波伏娃…… 而杜拉斯在中國卻與他們旗鼓相當,甚至還高過。
杜拉斯的身份地位在法國是很特殊,首先她是一個「黑腳」,也就是法屬殖民地人,在法國人眼中這是比較土受鄙視的群體。當然「黑腳」之中出過很多大師,比如德里達,加繆等。而杜拉斯的作品中寫得正是這種黑腳的「自卑情結」,她因為自己出生,因為自己的家庭,因為自己的母親而感到深深的自卑感,這種自卑自憐自愛的情節驅動著她的故事和行文風格。
而這個法國文化的鄙視鏈關係大概是巴黎人&>法國村炮&>黑腳&>殖民地原住民。而杜拉斯的作品在這個鄙視鏈的底端加了一個「&>中國人」。
《情人》中的中國人形象,是一個優柔寡斷,閹割氣質的男性角色,而這個男人雖然是男主卻在作品中形象模糊,幾乎是一個沉默的角色,是一個典型「被代表」的人物。如果按照大師薩義德的東方主義理論來看的話,杜拉斯的《情人》簡直是教科書式的「後殖民主義」文本。她筆下的東方地貌是貧瘠,粗狂,荒蕪的。而男人的形象則是軟弱,野蠻,閹割式的。這個中國男人是無法在文學中無法為自己而發言,而需要這個妓女式的「白人」女性來代替他表達。
這也就不難理解《情人》在西方的文學地位之低,這簡直是一個教科書式政治不正確的小說,赤裸裸的種族主義,言語風格無時無刻不體現出女主高高在上的姿態,即便這個中國男人從經濟,地位,年紀,男權等等層面全部優越於女主,而女主吃著用著花著男主幹著妓女式的事情,依舊有著資格去鄙視這個「中國人」,僅僅是因為她是白人。
而《情人》本身寫得是一種「自卑情結」,一種法國貧困黑腳的自卑感,對於真正那些生活在法國巴黎的洋大人來說,顯然是無法引起共鳴的。黑腳的文學在法國的確地位很低,加繆出名於他《局外人》,《鼠疫》,而他真正具有黑腳特質的文集《反與正》卻幾乎無人問津。所以杜拉斯這種充滿後殖民主義+黑腳自卑特質的文學在西方地位不高就不難理解了。
問題來了,為什麼這部內在邏輯對我們充滿鄙夷的作品在中國地位那麼高?這種東方主義他者化的文本,中國人自己是不會喜歡的。
中國人是不會喜歡這種後殖民主義式的文本的,可是為什麼《情人》這個內在和上圖漫畫似的文章在中國大火,這太奇怪了。
我覺得唯一的解釋,就在於這部文本的女主(白洋人)也是處於被歧視被鄙夷的地位,這種自我貶損(self-debasement) 也就削弱了對「中國人」的貶損,從而讓這部小說不是那麼赤裸裸的難以接受。
但是為什麼它能受到一票所謂海派小資文學的推崇?這其後的文化現象相比複雜得多。
我覺得這深層的文化現象之後,唯一的解釋是我們(部分中國人)對後殖民主義的「內化」。這個「內化」通俗的來講,就是你們平時在知乎匿名吐槽,什麼「外國屌絲一周十女」,「中國部分女人見到洋人就兩眼放光」…… 這些事別上升到女權高度,這事就是歸後殖民的管,除了西方,這種後殖民主義的內化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現象,也就是同樣一個事中國人干就是低素質,愚蠢,粗俗。白人干就是個性,懂生活,萌萌的。說白了,就是自我歧視,潛意識覺得白人比我們高一節。
這種後殖民主義的影響是深遠的。我設身處地想想,發現這種內化也在我的意識結構里,有時候潛意識裡會覺得白人做某些事合理的,常年的自我批判才慢慢糾正過來。這種內化的現象,在日常中表現出來,就是有些廣告非要請洋人拍,有些商品非要起洋名字,國外代購的東西感覺就是不一樣……
當然,這並非普遍現象,中國有大部分好姑娘,好男兒是沒有這種影響的。
回到《情人》的問題上來,這部作品大概恰好在某個點上滿足了某些中國人的自我貶損情節。而恰好,女主也是一個被貶損的角色,也就是說,把高高在上的白人角色拉到了和中國人一樣低賤的地位,造成了某種「落難公主」式的假平等感。而從心理學上講,這種自我貶損(自卑)式的美學,是容易上癮的。《情人》對中國人火起來也就合理了。
在中國最早推崇杜拉斯,不是西方文學愛好者,也不是學院派,而是那票所謂海派小資文學(安妮寶貝等)。你如果去看她們的文本,你會發現有種強烈「後殖民主義內化」感,通俗講就是大家口中的外國月亮圓的崇洋媚外。
這不是他們任何人的錯,是我們自己文化弱勢的原因。所以啊,工業黨理工男們,你們別再詆毀我們人文了,你們天天污名化我們,以後誰來建設文化自信啊。
最後,一句良心勸告
知乎的程序員們,老實人們,以後遇到喜歡杜拉斯的女人,繞著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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