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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對先天性重度殘疾嬰兒安樂死?

既然嬰兒長大後那麼痛苦,又給家庭增加巨大負擔,為什麼不能實施安樂死。


相關社會保障根本不到位,不知道反對安樂死的朋友們願不願意自己收養這些孩子?


1:中國法律目前不允許安樂死
2:嬰兒一但出生,就被認為是獨立個體,不允許非法奪去生命。

以下是我個人見解:
3:我個人贊成在一定條件下放開安樂死
4:理智上說,我贊同先天重度殘疾嬰兒,有很大概率一輩子得不到幸福,甚至有相當一部分活不到成年。
5:其實應該做好產檢,有重度殘疾的嬰兒,大多是可以在懷孕期發現的。

所以,我個人不反對題主的這個觀點。
但是法律不允許,所以個人觀點也就僅僅是個人觀點。


樓上說得對,一個生命不能決定自己的出生,還要被無辜剝奪生存,這是十分不恰當的,而且別人也是沒有權利的,包括國家在內。
從感情上講,想把嬰兒安樂死,還要考慮他的父母願意嗎?
另外,先天性重度殘疾的嬰兒未必長大就痛苦,比如醫療可能進步,科技發展,還是有一線生機。
再想想,霍金,如果把這樣的人安樂死,會是世界的損失。


他不能決定自己的出生,現在你還要剝奪他的生存


第一,安樂死在中國不合法,第二,憑什麼認為人家活著是痛苦?有什麼權利剝奪別人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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