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產婦想剖腹產,遭家人拒絕後跳樓身亡」這條新聞?
新聞原地址http://m.youth.cn/qwtx/xxl/201709/t20170905_106522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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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家屬發了聲明,
如下
我老婆生豆豆的時候也是難產,在產房掙扎了近兩個小時,宮口都不開,我老婆當時都快虛脫了。醫生叫我進去詢問意見,我說我不懂,一切聽醫生的,叫我簽什麼我簽什麼。簽字後拉到手術室,一個小時候,豆豆出來了, 家人都搶著去抱豆豆,我看了一眼孩子,就跟岳父一塊等我老婆出來。
我老婆最近問我要不要老二,我說堅決不要,對你傷害太大,而她卻在默默備孕……
由於工作的原因,我已經十多天沒回家了,我想我老婆,我想豆豆。
我不知道這篇報道通篇「家屬」是不是在故意模糊視線,我只知道知情同意書上是她丈夫簽的字。
(關係:夫妻)
另外一個事。
人還沒涼透呢,造謠貼已經出來了。不知道是不是這位「家屬」準備開始訛錢了。可能不是吧(微笑。
1.家屬僅有書面說明,證據不及醫院提供的視頻與知情同意書,我相信醫院。
2.產婦自殺,自身負主要責任,醫院監護不利,承擔相應責任。
3.產婦相信本身就處於嚴重抑鬱狀態,而自己痛的不行,卻丈夫一直不肯簽字,放任這種痛苦發生,這種無助狀態可能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4.我國法律不規範,產婦不屬於病危和無意識狀態,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與民事責任能力,以後類似簽字最終決定權應該交回產婦自身。
特地問了在婦產科做了三十年醫生的姑姑
我來預言一下真相!
一家人陪著產婦來醫院待產,早期檢測孩子頭比較大,但是都說順產對孩子好,醫生說盡量順產,可以試試。於是,簽了那份諒解書,裡面有一句話,必要時候可通過剖腹終止生產。丈夫和妻子都簽字了,一同的還有授權書,因為是常規的規定。
第二天,產婦快要生了,很疼!產婦有些受不了,多次出來走動,丈夫和家人都過來陪同,產婦說,要不咱們剖腹產吧,太疼了。家人都勸她,能順產就順產吧,對孩子好,生孩子本來就很疼,正常的,忍忍就過去了。醫生過來了,家屬問醫生,現在這樣能順產嗎?醫生說,可以順產,就是會比較疼,實在不行,建議可以剖腹產。家屬聽了,覺得還可以再試試,就沒在說什麼。
過了一段時間,產婦疼的又出來了,家屬還是在勸她忍一忍,女人生孩子都很疼的,醫生來了,醫生說,產婦這樣要不就剖腹產吧。家屬問,現在是沒法順產了嗎?醫生如實說,可以。家屬堅持做剖腹產,因為醫生說可以,產婦說,我疼的受不了了,咱們就剖了吧。丈夫安慰她,再等等,我找人問一下,我們商量一下,實在不行咱們就剖。產婦又被勸回了產房。
產婦一個人躺在床上,疼的撕心裂肺,空蕩蕩空間,聽不到人語,只能聽到一聲聲撕心裂肺喊叫。產婦感覺到了孤獨和絕望,鬼使神差的就跳樓了,沒有人知道。
過了一會醫生回來了,產婦卻不見了,他以為產婦疼的又出去了,就出去找家屬,家屬說沒出來,醫生有點不好的預感,只能跟家屬說,一切都好。
紙里包不住火,家屬知道了一切。
醫院覺得要出事,不能被動,於是便在網上發布了帖子,公布了視頻。
網上一片罵聲。
家屬覺得很冤,醫生說可以順產的,怎麼成了我們強烈拒絕剖腹產了?於是有了家屬的採訪視頻。
然後官方介入。
由於視頻的存在以及醫院的先手優勢,再加上我們偉大的媒體工作者添油加醋,一個熱點就此誕生了。
醫院覺得,我只是如實的給出建議,最終決定權在家屬手裡,他們不簽字,我們也沒有辦法,這是規定。
家屬覺得,醫院告訴他們可以順產的,沒有說必須要剖腹產,這是醫院沒有說明白,如果醫院說必須剖腹產,他們肯定會選擇的。
醫院在處理方面沒有錯,如實告知情況,按規定執行。完美,可是卻不是那麼的人性。而且,出事之後迅速組織引導輿論,給家屬造成二次傷害,這種行為可以說是及時公布證據,也可以說是噁心中傷,及時甩鍋。
家屬有錯嗎?也沒錯,順產對孩子好,醫生也說可以順產,他們相信醫生的判斷,他們覺得如果真的要剖了,醫生會說的。但是他們沒有考慮自己的親人正在經受疼痛的折磨。產婦的疼痛,在他們看來,生孩子本來就是疼的。
網上有句話是對的,這個事件是一個個例。只是一個意外,沒有人錯,但是是所有人的正確選擇導致了產婦的悲劇。
而這次事件,有一群人錯了,就是我們偉大的媒體,他們抓到了這次事件的矛盾點,你看,這次事件包括了醫患矛盾,婆媳關係,封建思想對產婦的折磨,親情關係,後來還延伸出來重男輕女,就因為產婦還有個弟弟。這些矛盾隨便拿出來一個都是個不錯的新聞,這些集中到一起不成熱點就沒天理了,更何況還死了人,一屍兩命。
在他們眼中,這是頭條,這是熱點,這是財富,這是他們可以正著炒一遍,反著炒一遍的好素材,這是他們可以挑動大眾情緒的好東西。
當事的三方,產婦死了,家屬被無數人指責謾罵,醫院被無數人指責冷血不可信任。然後,我們這些看客看了,罵了,如果有反轉的話又被打臉了,最後罵一句,親情或者醫院靠不住。最終,只有挑唆事件的媒體,賺足了熱度,撈滿了腰包,然後笑著說,你看,他們被我們玩弄的好像條狗啊!
我從來不知道知乎也淪為了網易微博之流泛濫的地方,成了各類斷章取義,同類相輕的人的舞台,成了婆媳大戰,夫妻大戰中情智雙低的怨婦們的發泄地,理性的聲音如此微弱,有幾個評論我是真不想回復了,你們贏了,在一個三觀正,夫妻和睦,婆媳尊重的家庭的我,確實無法理解你們所受的痛苦,和被扭曲的思想。
給廣大偽女權和腦殘普及一下,如果醫院曾經建議剖腹產,而家屬不同意堅持順產的話,會讓家屬和產婦簽一個拒絕剖宮產,堅持順產的風險告知書,而不是同意順產,諒解意外的這份知情同意書。我的寶寶在第三天黃疸輕微超標,醫生建議轉新生兒科住院,我與醫生討論了生理黃疸可能性更高後提出觀察一天再決定是否住院,醫生同意,同時要求我簽了拒絕住院的告知書。所以,你們懂聽從醫院建議,和拒絕醫院建議簽署的東西的不同嗎?
以下是原答案。
寶寶今天剛滿兩個月,作為一個剛剖腹產的新媽媽應該有點話語權,但是看到一邊倒的評論不得不佩服醫院這招先發制人相當妙。
7月6日39周加2天,早上8點多羊水早破,進深圳寶安婦幼住院,B超8斤多一點,頭頂徑90,提示巨大兒,中午1點宮口開2指,可以忍受疼痛,下午直到7點多,痛得難以忍受,仍然只開2指,打了杜冷丁,到凌晨2點多,無法忍受但是仍然只開了2指,護士看我難受給我推進產房,在打了無痛針和破腹產之間,醫生說提前打了無痛會延緩開宮口,後來證明她說的是對的,正常是3指才打。我無法忍受,要求剖腹產,醫生不同意,一邊好言相勸各種安撫,一邊說我沒有剖腹產指征,不能手術,最後受到鼓勵,答應先打無痛,堅持到早上再說。4點多打了無痛,到早上7點,整個下身麻痛無知覺,不衝突,就是麻痛無知覺,此時已經換了新的醫生值班,仍然只開了2指,我已經瀕臨崩潰,要求剖腹產,醫生還是建議順產,根據她的經驗寶寶應該沒有8斤,讓我考慮一下,等她查房回來決定。直到9點多,仍然只開了2指,我跟醫生說我堅持到中午,如果沒有進展就手術,醫生明確說可以讓我舒適一些,但是孩子應該至少要晚上或凌晨才可能出生,此時我的意志已經被催跨了,心知自己不可能堅持到晚上。醫生看我如此可憐,終於同意手術,迅速各種準備各種簽字,20分鐘就進了手術室,半個多小時就出來了。
回到這次事故上來,我想闡明幾點
第一,知情同意書等各種簽字是必須有的,但是對於病人和家屬來說,那是他們在只能選擇相信醫生的情況下,必須簽,並不代表他們真的完全明白或者有不簽的餘地。在正常情況下,醫院和產婦以及家屬都同意順產,這是很正常的事,不代表家屬不同意剖腹產。
第二,有評論說醫院不可能拒絕剖腹產因為費用更高更簡單,我想給大家明確的是,除非是私人醫院,公立醫院都是有順產率的要求的,並且是科室的重要業績指標,除非有剖腹產指征,醫生都不會讓你手術,參考我凌晨的那位醫生,無論我如何要求,都不同意手術,當然態度是非常好的,第二天早上給我手術的醫生,也是在我非常懇切地跟她表明了要手術的原因,包括身體耐受力和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她明確我是思慮周全確實難以堅持,加之確實有巨大兒指征,她不會承擔業績指標的責罰才同意手術的。
第三,關於產婦向家屬跪求破腹產的片段,我覺得更像是疼痛和心理崩潰時的癱軟和跪倒,並非有意識的跪求,我一直不敢確定這個觀點,直到看到下面這篇文章。
第四,大家對情況的判斷,都是基於醫院的聲明和被醫院註解的知情同意書以及視頻,加之長期以來醫患關係緊張與女權主義糾往過正的矛盾激化,使得大家更容易相信一個被醫鬧威脅的好醫院,和一個逼著女人順產不顧產婦死活的惡婆婆,毒丈夫。這些都順應了大眾的情緒爆發點。此事若只是今天網上撕逼的談資也就罷了,可有想過若真是醫院撒謊,這強權與民意的洶湧寒流之下,換作我們任何一個人,該何處藏身?
https://c.m.163.com/news/a/CTLPI6F4003697UL.html?spss=newsappspsw=1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1
產婦跳樓另一種聲音:醫院撒謊了 但醫院沒責任網上沒一句真話,這個還是看法院判決吧。
在這個題下說可能不太妥當,但是我國公立醫院真的應該普及無痛分娩。疼痛也是醫院需要解決的問題,不是病人的矯情。
以及治療牙髓炎清牙髓的氣候真的應該打麻藥,親身經歷。
還見過一個小姑娘爸媽帶著來看牙,鑽得鬼哭狼嚎,渾身抽搐,大夫跟父母說,你們幫忙壓著點。然後一邊鑽一邊和父母笑談,小孩怎麼求打麻藥都沒用。做完了小孩下了床,眼淚都流幹了,啪啪給她爸媽倆耳光,爸媽還覺得自己很無辜,搭上這麼個不肖的熊孩子。
普遍無視病人的痛苦是現在醫生的通病: 你痛嗎?特別疼啊……可是我不疼,為什麼要打麻藥,矯情。
這個女人太傻了……死了還給婆家留筆錢…………一定是男方家屬不簽字,任何一個娘家母親看不下去女兒那麼痛苦的。這個女人不知道是堅持了多久實在堅持不下去了。男同胞肯定理解不了為什麼生個孩子會跳樓,我想說那真的是鬼門關。拿娘命換兒命。
我不是對產科醫生有意見啊!是確實產科到處都是痛苦哀嚎的產婦,醫生也麻木了。反正按照程序來。
我生孩子的時候是個大肥婆,一百六十七斤,孩子頭圍不大。照了B超,醫生建議自己順產,因為肚子上的肉厚,要縫針怕感染脂肪液化之類的。好吧,你說順產就順產。
然後我就從當晚十一點,生到第二天晚上九點。中間我幾度想死,希望醫生能一刀結果了解了我,幸好中間婆婆看我實在老火,同意打了一針什麼無痛生產的麻藥,中途我休息了一會兒,不然我都不知道還有沒有命在這兒碼字。
到最後兩小時孩子已經可以看見頭髮了,我自己感覺自己已經不行了。要求剖腹,婆婆不同意,叫我再堅持一下已經看見孩子頭髮了。我實在扛不住了。醫生是個女醫生就手放在我大腿上給我解釋現在剖腹有什麼危害,我聽不進去了一腳把她手踢開,轉身側過身體去了,然後她就拿手上那種黃色的粗軟管抽我屁股。。。。。剛好就被衝進來的婆婆和姨看見了。然後她們都出去吵架了。
我到現在都覺得是不是小孩看見頭了就可以側切了,就是因為她們吵架去了沒人理我才又等一個多小時才給我側切。
生了孩子以後醫生忙去了,我在產房開始覺得冷,而且是像寒冬臘月一樣冷,不停的抖。當時是夏天。我叫護士給我被子,我冷的不得了,理都不理我。
縫針的時候我感覺一點都不疼了,我姨怕剛剛跟醫生吵了架會不會把我陰道一起縫了,就進來假裝跟醫生道歉,站在旁邊守著。
我到現在都覺得是我們兩娘母命硬,建議那些產婦,肥婆就真的不要堅持了,你想像不到的痛苦。。。。希望這個苦命的女人一路走好吧,不論是誰的責任對她已經沒有任何意義。關於這個事情,討論的太多了,這裡我不想再糾結到底是產婦還是產婦家屬,又或是醫院的責任。
我來說一個大家都忽略的問題,看了很多答案都在糾結到底是產婦家屬還是醫院不同意做剖腹產,那意思好像是如果家屬和醫院都同意了,那就可以馬上手術似的,就可以不疼了。
那麼,生孩子這麼痛,到底該怎麼辦?
首先,沒有特別異常指標需要馬上做手術的話,就算是家屬及其醫院都同意做剖腹產了,也不是馬上就可以做手術的,手術前4個小時就開始禁止進食水和飲料,就算碰巧這個條件滿足了,醫生還得準備手術方案設計、手術設施等等,這些都需要時間。
那如果剛吃完飯,突然出現了緊急情況需要馬上動手術怎麼辦?
只能不打麻藥或打少量麻藥,就進行手術。我有個閨蜜當時約的第二天早上動手術,結果手術前一天晚上剛吃完飯就發現胎心異常需要馬上手術,只好沒打麻藥就動手術了,直接在手術台上疼得昏過去了。
在生雪球時,我也曾痛得死去活來,心裡直後悔沒有選擇剖宮產。但一想到就算同意了也得再疼四五個小時,有這些時間,我說不定就已經生出來了。只好咬牙放棄堅持下去。
關於緩解分娩疼痛,目前用得最多、也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無痛分娩無痛分娩就是通過打麻藥減輕分娩時的疼痛,但麻藥的濃度較低,相當於剖腹產麻醉時的1/5~1/10,一般不會對母親和胎兒產生特殊影響。如果剖腹產都沒問題,那麼無痛分娩就更安全了。這種技術在國外已經應用很普遍了,美國大於85%,英國大於90%。准媽媽可以放心選
在進產房之前我都不知道有無痛分娩這個東西。直到我聽到護士對一個產婦說:「三指了,你要不要打無痛?」我才了解到開三指就可以打無痛但必須家屬簽字才可以用。
後來我隔壁的產婦達到了打無痛的條件,護士讓她給她老公打電話讓他簽字。沒想到她老公卻不同意。掛了電話後,產婦堅持一會仍然疼痛難忍,再給老公打電話,結果還是不同意。然後產婦突然就崩潰了,一邊痛哭流涕,一邊破口大罵……見此情況護士也跑出去和她老公溝通她老公最後終於同意啦。
經歷了這個事情,我在微信上交待球爸,等我開到三指的時候,他不許猶豫,要馬上去簽字。
疼了十幾個小時之後我終於也可以打無痛了,我立馬給球爸打電話讓他簽字去。球爸在電話還想和我說些別的,但我疼得沒有力氣和他多講話,只能對著手機大喊:「簽字!簽字!……」這個時候我是深刻理解了前面那個產婦,如果球爸此時拒絕簽字,我估計也會馬上崩潰。好在球爸也沒再多說什麼,立馬去簽字了。
後來我才知道,球爸當時就在簽字的地方,他身邊有兩個之前打過無痛的家屬拉著他不要他簽字,因為他們家的產婦打完無痛之後產程就暫停了,五六個小時宮口都沒有再多開一點,所以他們覺得還是不要打無痛比較好。
就算是知道了這個事情,我也會堅持打無痛,疼得都受不了了,產程暫停一會又咋滴呢!
護士推我到了打無痛的地方,又去確認了一下家屬是否簽字,然後麻醉師才過來。
麻醉師跟我講話,我都痛得一個字說不出來。扎針時更是一點感覺都沒有。
麻藥打完後,不會馬上生效,等了大概兩分鐘,我就一點感覺不到疼痛了,有種從地獄回到天堂的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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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旦決定了順產,除非發生意外,就不要再抱有剖宮產手術的想法。一是四五個小時的術前準備時間等不了,二是術後刀口疼得不比分娩陣痛輕。雖然分娩時的陣痛讓我當時想死的感覺都有,但我一直很慶幸我堅持選擇了順產,生完之後一兩個小時就可以下床走動了,恢復得特別快。
另外就是宮口開三指之後,強烈建議打無痛,可以大大緩解疼痛。不建議在三指之前打無痛,會大大延長產程,前面提到的勸球爸不要打無痛的產婦家屬就是在開兩指時苦苦哀求打無痛,結果打了之後沒動靜了。
另外,關於需要家屬簽字的問題,除了結婚時要擦亮眼睛,不要選到渣男。那麼,一旦到了需要簽字時才發現是渣男怎麼辦呢?可以試試下面這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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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雪球媽媽 ( snowballmom )
我是2歲小女孩雪球的媽媽,當媽2年來,積攢了一肚子的育兒經驗和教訓,無人分享。
歡迎大家和我交流育兒生活中的問題。(*^__^*)
有2個疑惑
1.產婦在生產的過程中,已經在產台了(因為家屬都不讓進,並不是在病房,視頻可見),在產台上消失了,跳樓了,當時接生的醫生在哪?
2. 最關鍵的一點:那個順產的家屬簽字,是30號進醫院的時候的簽字,家屬要求順產,但是產婦要求剖腹產以及醫院建議剖腹產的時候 是31號,這個意外變更 醫院要求變更生產方式,會有一個新的單子說胎兒頭大建議剖腹, 要求家屬簽。家屬同意就剖腹,家屬不同意就接著順產。醫院並沒有出示這個簽字。
如果沒有這個簽字,我覺得家屬說的他們也要求剖腹產,但是醫生說快也生了不能改了,也是事實
家人責任最大,醫院也有一定責任。
其實這種事,孕婦清醒的情況下為什麼不能讓她自己簽字同意,為什麼醫院非讓家屬簽字才管事?
一個活生生的人,不能決定自己該怎麼辦嗎?我覺得某些方面的規定也是奇葩。
然後說這一家人,真的是漠視人命,判個過失殺人罪有應得,判個故意殺人也不是說不過去,家人不簽字遲遲不能解決痛苦這可能是孕婦自殺的直接因素。
反正說啥也沒用,人沒了,那一家子人百分之90不會有什麼處罰,說不定還能從醫院敲點錢,醫院怕是要倒大霉了。看進展吧,持續關注中。
剖腹產不是有指征就行嗎?
達到了剖腹產指征想順才要跟醫生商量吧?不想順就直接安排手術了,安排手術就是術前要家屬和產婦簽字。
我覺得如果醫生告訴患者家屬你這媳婦各種指征不行,該剖~不剖會出事~ 患者家屬還執意~哎~就得順?…那就真的是腦殘了~~
但是一般正常人,醫生說什麼就是什麼。反正我周圍生孩子的都這樣。誰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順啊,醫生有經驗罷了。
所以,這件事並沒有想像那麼簡單,單方面措辭都是有問題的。醫院當然有責任,患者家屬也有責任
經歷過生產才知道最痛的感覺是什麼,尤其是在獨自一人在產房等待的時候,邊上的人陸續進產室,自己遲遲達不到生產標準,那種無助的感覺這輩子都沒有經歷過,唯一讓我繼續堅持的就是監護儀上寶寶的心跳聲~所有的媽媽都是偉大的。只是可惜她沒有堅持下去。
有的人說是醫院監管不利,中國本來就是醫護不夠,醫護超負荷工作的,醫院的本職工作是治療,監管不利,我是不贊成的,醫院主要是治療,監管主要還是家屬和護工,如果病人都要醫院監管,這個費用,我怕你們付不起吧,天津醫院,護工監管估計12小時240,24小時費用360,這個費用我估計很多家屬是不願意出的啊
假如我是產婦,要是醫生不給我剖腹產的話,我會去抱醫生大腿,去罵他,打他,去質問他。
要是家屬不讓我剖腹產的話,我會一直和家屬理論,心寒。
最後的結果是懷胎十月去跳樓了。
到底是怎麼回事不大家帶入自己想想?
我發現好多站家屬的都是男的,你站家屬沒事,可是你說剖腹產比順產疼,那既然這樣的話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順轉刨?那些男人別再說無痛生產了,無痛真的無痛了么?你當睡一會兒孩子就出來了?別站著說話不腰疼了整件事情真相終將大白,公道自在人心。
醫院目前最有利的證據就是無聲錄像和知情通知書。下跪到底是因為劇痛癱軟還是求剖,無法確認。但事實上產婦本人是委託授權方,擁有第一順序簽字權和最終決定權。家屬可能不懂法和醫院流程,但院方不會不知道!而知情書的簽字,凡是有過守ICU經歷的人都知道是怎麼回事,這個文件最大的用處就是為了院方規避責任,即使是醫療事故(不懂醫學的人不可能知道是否發生醫療事故),這是絕對的信息不對稱,家屬能做的只能是100%信任醫院和醫生。兩年前媽媽生病,本人接過六份病危通知書或者手術風險知情諒解書,列舉了各種風險但你必須簽字,不簽沒法繼續治療。
已知信息條件下,醫院的巨大責任無法迴避:1.產婦因產痛自殺,院方不知道無痛分娩這回事? 2.產婦在產房自殺,醫院監護不力,瀆職!3.信息/專業知識絕對不對稱的情況下,院方具有絕對話語權,卻沒有有效作為導致悲劇發生。
另,官方再不澄清真相,網上男方女方因為這事兒點燃的階級矛盾快要炸了!要不是女方母親出來說話,男方已經被全國廣大情緒化的已婚不幸福女性罵到萬劫不復下十八層地獄永世不得超生了!
看這新聞我真特么被氣死,自己的身體自己都做不了主,就這種丈夫還給他生孩子,他都不配
最近的新聞真是,更堅定我不婚不育的觀點。我只想說:以後醫院和醫生要學會保護自己利益,談話要有錄音錄像,各種簽字手續要齊全。醫鬧太可怕
這兩天網上有了更多的細節出來。有必要再說明一下。
1.不太可能是家屬因為手續費原因不讓剖產,因為剖產的費用並不是很高,而且產婦是本科畢業的,且有工作,這類家庭承擔這種費用應該完全沒有問題。
2.極有可能是產婦、家屬和醫生三方無效的溝通導致事故發生。原因是醫院的醫生也承認直到產婦跳樓前最後一次檢查後還跟家屬說過順產應該問題不大(產婦跳樓時,此醫生正在做另外一台手術,見騰訊網報道),如果醫生在告知家屬這一情況時產婦不在旁邊,會不會導致家屬認為可以順產?(或者家屬有沒有再跟產婦確認不太清楚)所以沒有進一步要求剖產,畢竟醫生才是專業人士。
3.醫院的護理記錄是列印的,這個很可疑。另外,《產婦住院知情書》是待產時就有簽字的可能,這個是第一次回答時沒有考慮到的(本人也簽過類似的知情書)。根據《產婦住院知情書》的日期可以推斷家屬在簽字這個問題上的說法應該沒有大問題。
綜上所述,這事情蹊蹺的東西太多,不好下結論,本人也收回之前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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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回答
謝邀。
1、根據報道的內容來看,這是典型的愚昧家屬釀造的悲劇,建議以涉嫌過失致死罪對死者家屬進行拘捕。原因有醫院的《產婦住院知情書》簽字為證,加上醫院沒有自動要求順產的動機(基本上只聽說過醫院力推剖產,沒聽過相反的例子)。
2、雖然家屬應付主要責任,但醫院完全沒有過錯嗎?
這涉及到另外一個問題。首先,產婦才是患者,家屬是否有權利要求一定要順產?其次,就算產婦和家屬都在《產婦通知情書》簽字要求順產,但他們畢竟不是專業人員,醫院作為專業機構,在產婦墜樓前還是否有做足夠的努力進行補救?或者說院方有沒有權利根據特殊情況強行進行剖產?這方面不甚了解,也不得而知,希望專業人員加以解答。
本人綏德人。現在產婦自己人處於弱勢,輿論導向都向著醫院。包括公安局,省紀委都向著醫院。輿論導向都是女人嫁個好人家多麼重要,順產省錢等等。完全規避了醫院的責任,產婦待產室跳樓死亡,醫院沒有責任嗎?
產婦同村人說,可能是醫療事故,因為不讓家屬看屍體。
希望大家能夠還原事實,而不是看熱鬧討論女人應該怎麼找婆家。
我真的不相信為了聲那幾千塊錢拒絕順產,現在的人為了生孩子真的不差那幾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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