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心理學的角度,人們是否有助人的需求?

例如:微博上有些求助信息會被人瘋轉,但是「轉發擴散」這個消息本身跟你沒有絲毫的關係(至少從表面上看沒有關係,比如找人),人們為什麼會這麼做呢?而如果說轉發擴散對你來說是在沒有付出成本或者成本可以忽略的情況下有可能幫助別人,何樂而不為,那涉及到用金錢去幫助了別人,比如捐款又是出於一種什麼心理?(好像是兩個遞進式的問題,求高人解答。。。)


謝謝邀請。

先解釋下altruism利他行為。
「altruism利他行為」是一個很古老的研究內容,哲學、社會學、進化、生物學等多個學科都有廣泛涉及,心理學作為一個與眾多學科有交叉的雜家,在研究altruism時也體現出了很多學科交叉性,這從心理學的幾種理論及驗證方法中可以看出。但總體而言,對於這個話題,心理學有兩個基本的「門派」:

1.從「互惠性」角度出發,認為我們表現出利他行為,是由於能夠獲得回報,無論這種回報是物質的、精神的,是即時回饋的還是延遲回饋的。所以,這幾種解釋都是「互惠性」利他的情況:
1)社會性需要,助人即助己,現在幫助了別人,今後自己需要幫助時別人也可能會幫助自己。
2)self-esteem的需要,助人讓我們有良好的自我體驗,神經生物學發現助人時多巴胺(與快樂、興奮相關的神經遞質)的水平上升也是這一說法的一個佐證。
3)解除焦慮,避免內疚感覺,目睹同類的不幸或痛苦會讓我們痛苦,而助人讓我們不再痛苦。這是樓上提供鏈接里那個實驗的一種主要觀點。
4)生物進化的需要,相互合作增大生存贏面的模式在基因中固定下來,使得我們傾向於做出利他的行為。最極端的觀點是「The Self Gene自私的基因"作者,認為基因生存的需要促使人做出一切利於基因繁榮永續的行為。
這一門派最極端的觀點是,即時做出利他行為毫無獲得某種回報的初衷,但因為利他總使我們獲得了一些好處,所以純粹的利他行為是不存在的。

2.另一個」門派「認為互惠性的解釋把人類描述得太不美好了, 認為純粹的利他行為是存在的。但是由於利他行為總能發現一些讓利人者獲得的好處,如降低焦慮、減少內疚,或者良好的感覺等等。這個門派的主要論點是,只要利他行為的初衷和目的不是為了獲得回饋,而」好處「只是不可避免的和利他行為相伴相生,那就是利他的行為。
樓上提到的共情empathy,就是一個代表性的觀點。而提供鏈接中的實驗,目的就是為了證明利他是因為共情,而非出於自私的目的。
除了這個實驗,Batson還做了後續的實驗排除「因為共情而感覺有責任助人,如果不施予幫助會產生內疚感」的解釋。詳情請見:http://www.psychwiki.com/wiki/Empathy-Altruism_Hypothesis

廢話完畢,回到LZ的問題。
LZ問題有兩個層次:
一:為什麼作出利他行為(樓上和上述內容已作出闡述)
二:cost是否是影響利他行為的一個變數,分為cost為零及cost大於零兩種情況。

如果是從心理學角度解釋,可以有兩種可能性:
1. 互惠性角度考慮,這時助人與否的決策取決於cost(money、time、effort等)和reward(心理層面的:因為幫助了別人而有的良好感覺,讓別人看起來自己是個好人、有責任感的人等等)間的投入回報比。
2. 共情角度分析,只是因為我們感同身受了別人的痛苦,而不出於任何回饋。因此影響我們助人決策的是感同身受的程度,而非所需付出的代價。

我們可以設計一個實驗了驗證以上兩種假設。完全可模仿提供鏈接的實驗。設計與微博信息類似的材料喚起不同的「共情」程度,請被試選擇在不同cost(只轉發、捐小額錢、捐大額錢)的情況下作出助人與否的決策。

談談我個人的理解,我猜測,這個實驗可能得到的結果是:高共情組作出的助人決策顯著地多於其他組,不同的cost對助人決策有差異,但cost對高共情的助人決策無顯著性的影響。
也就是說,cost和共情都是影響作出利他行為的變數,但「共情」對利他行為的影響作用大於其他影響變數,使「代價」這一變數在高共情情境下顯得相對無足輕重。


本篇將從利他與動機需求層面來回答一下該問題。

題主所問的兩種問題:轉發信息和幫助別人。

首先轉發信息可能並不是一種利他行為,它含著很多層面:有的人純粹出於隨手幫忙一下(幫忙付出代價小),另一種就是屬於刷存在感,或者其他心理。除了上述行為就是一種利他行為,那麼現在從我最近看的這篇文獻——動機來進行闡述一下利他行為。

先解釋幾個名詞。

利他行為:一個人所作出的行為對他人是有利的,而對自己則並沒有明顯的利益。這是百科的定義。捐錢就是一種損害自己的利益從而幫助他人的利他行為。

動機:人們堅持做出某一種自願行為的理由。

也就是說任何一種行為背後都有潛在動機,它可以是目的性的也可以是手段性的,可以是內在動機也可以是外在動機。手段性動機是我做這件事不是因為我想做,而是我想要事情的結果。目的性動機就是我做這件事就是因為我想做。

有人就對這種目的性動機進行探討,因為目的性動機就可能涉及到一種基本動機的問題,而其他動機都是由這種基本動機組合或演化而來。不同基本動機都是相互獨立,而且有各自的進化歷史,而且除了利他行為和接納這兩個動機其他動機都可以根源到動物身上。

Reiss提出內在動機的多面性——即內在動機並非只有單一的或者非常少的幾個元素,而是有很多種維度的動機模型。動機的每一個維度作為一種基本元素——基本動機。他認為基本動機有如下三種特徵:1)是最終的目的(內在動機);2)具有普遍的激勵因素;3)心理上的重要性(例如很多心理疾病和食物有關,而且食物和不同文化有關,而渴欲就沒有心理上的重要性,只是一個生物需要)。


Reiss在諮詢研究學者、整合前人研究並實施問卷調查和因素分析後最終得出內在動機是多維的,人類社會現存的共16個維度(具體見表2-1)。他的這種測量基本動機的手段也具有較高的效度和重測信度,並且經過44個國家的重複驗證。Reiss認為16種基本慾望模型是經得起實證的,首先他的理論發展的過程就是一個科學的、基於大量證據的研究,而且在後續也能解釋宗教和動機的關係。

(表原為英文,以上為自譯,轉載需註明。)

所以我們看到利他行為就在其中,被Reiss認為是一種Idealism(理想主義)動機,個體有一種想要改善社會的慾望,這種慾望會通過利他行為和追求公正來體現,具體情感表現就是同情(共情)。但是這種動機是人類獨有的,目前在動物中沒有發現類似行為(有一些研究)。

所以從動機來講,人類的基本動機就有存在這種利他行為,而動機是人們做出這種行為的原因動力。如果真想追根究底,為何會有這種動機產生,它的進化歷程的話。那麼建議題主可以針對利他行為的進化根源的文獻來看,目前就我所看過的文獻來說,這可以通過達爾文的自然選擇來說。首先動物中可能會有一種親緣利他,為了保證與自己相似的基因留下來,從而會出現為保證其生存而產生的利他行為。

以上是我對利他行為的動機解釋。對利他行為的比較傳統的解釋可參見其他答案。如有不對,懇請指出。

參考文獻:

Reiss, S. (2004). Multifaceted nature of intrinsic
motivation: The theory of 16 basic desires. Review of General
Psychology
, 8(3), 179.


心理學對此的解釋是「共情-利他理論」。
科普文看這篇就行了: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30963934/


人類沒有助人的需求,但有社會交往的需求,而參與社會交往的過程中常常需要一個人有親社會行為,這使得很多人表現出助人的舉動。

人還有一個「名聲」的需求,在很多社會文化當中,「樂於助人」常常被認為是「好名聲」,那人們自然也願意為了這個好名聲而去助人。

至於利他主義的起源和作用機制,我在利他主義的意義是什麼? - Andy Lee 的回答這個回答中提到了,這裡不贅述了。


幫助你,與你何干!


啊哈,第一次被邀請,好緊張,我只是個大二學生而已,第一個關於轉發求助信息的問題已經有人回答了,這方面的理論有很多的,那我就試試回答第二個問題,類似「捐款」這樣的問題。

首先說明,我認為,對人沒有好處的事情,不會有人做的(先別噴我,看看再說啊啊啊)

這個問題我覺得可以從兩方面解答,第一是經濟學,第二個是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派的本能論。

先說第一個,經濟學,經濟學上有這麼一個概念,叫做「效用」,效用,簡單說,是指對於消費者通過消費或者享受閑暇等使自己的需求、慾望等得到的滿足的一個度量(百度百科)。說的通俗點,就是一種心理的感覺,比如你花錢買了一瓶可樂,喝了之後覺得「很爽」,這個「很爽」就是「效用」,同樣,花錢會給人帶來不舒服的感覺,這個也是效用,假設喝可樂很爽我們把它設為x,花錢不舒服我們把他設為y,那麼當且僅當x&>y的時候我們才會花錢去買可樂。

第二個說說弗洛伊德,其實我對弗洛伊德的了解不是特別深,但他的理論給我的影響很大,我和我們系的一個老師為此交流過,發現我們的觀點很相近。

弗洛伊德認為,人性是自私的,是惡的,所有行為的產生都是因為本能,這個想法在現在看來是很偏激的,但其中還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我們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哈哈,廢話了這麼多,下面說正題。

弗老爺子認為,行為來自於本能,而本能存在於潛意識中,現代的很多心理學家也同意潛意識在人的行為中起著巨大作用。

本能的力量究竟體現在何處?舉個栗子,一個女生找了一個男朋友,是因為什麼呢?是因為她愛這個男人嗎?不一定,她需要通過對她男朋友的愛,換取男生對她的愛,對她好,對她體貼入微,這是由於她本能的希望被愛,被關懷,但是不能什麼都不付出就享受了好處,所以需要通過自己愛對方來建立一種相對穩定的關係,這就是由本能來維繫的,我需要被愛(本能)-&>可是沒有人無緣無故給我愛-&>所以需要我付出一定代價來換取愛。其實也是和效用一樣的,這和花錢買可樂有什麼區別呢?沒什麼區別,一個客觀外顯,一個主觀內隱罷了。所以經常看到這樣狗血的橋段「我那麼愛你!你為什麼這樣對我!」錢花了,可樂沒喝到,不生氣才怪呢!

最後綜合以上兩方面,捐款的問題就很容易回答了,不用細說了吧,捐款帶來的他人感激,敬佩&>花出去的錢的效用,所以就捐了唄。

在我看來,人的幾乎所有行為都可以這樣解釋(話說的有點大啊,哈哈)交朋友,戀愛,做研究,捐款,學習,睡懶覺,玩遊戲等等。

因為我現在對幾個相對「古老」的學派挺有興趣,而對最近的理論了解不深,所以就從這個角度回答了。

最後,再說說沒有人會做對自己沒有好處的這個觀點,從這個角度講,殺人防火和捐款助人其實對個人來說沒有本質區別,只是道德,社會規範,法律等等因素也算作效用的一種,也會影響決策,如果有人不贊同,在反對我之前,先認真想想,自己做事真的是「無私」的付出,不求回報的嗎?

歡迎大家和我討論,但是請別人身攻擊。

最後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
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利」不止存在於外部,也存在於人的心底。


轉發一篇文章,從認知神經科學的角度研究施捨行為。
譯言精選-不能停止施捨的人
譯者授權轉發

譯者:搬那度原文作者:SAM KEAN
發布:2015-07-24 00:42:30

1990年代初期,有一位名叫約翰(Jo?o)的文靜的男人,辭掉了他在里約熱內盧的一家保險公司管理人力資源部門的工作,並開始從一輛街邊推車售賣薯條。他的薯條很快地受到人們的歡迎,一部分是因為它太美味了——它又薄、又脆、又金色。更吸引人的是,約翰時常會免費端上他的薯條。你只需要問,他就會舀一些放入一個盒子而分文不收。他也時常會將他所收到的錢,給了那些在街上乞討的小孩,或者把這些錢用來給他們買糖果。日復一日,他回到家中的妻兒身邊的時候,口袋裡連一雷亞爾的錢也沒有。



約翰是一位豐滿、尖耳朵、拱形黑眉毛的人。他之前性格嚴肅,而且傾向於將錢藏起來。不過,1990年,時年49歲的他發生了一次健康危機之後,就想要以不同的方式過生活。「我從近距離看到了死亡。」他會時常這麼說。「現在我要快樂地活。」沒有任何事物,比施捨更能讓他快樂。對於那些認識他不深的人來說,他可能看似是無私的化身——里約熱內盧的聖方濟各。



不過,約翰的故事最有趣的一面,就是他的新態度,不是因為精神上的覺醒,而是因為中風所造成的腦損傷。在眾多癥狀當中,他患上了慢性失眠,並且失去了性慾;他開始遺忘事情,又很難
集中精神;他的動作也緩慢了下來。他的神經科醫生也說,他變得「病態慷慨」——就是強迫性地施捨。他對於金錢所持有的悠閑態度,造成他和家人之間起了衝突,尤其是和他共同擁有薯條手推車的姐夫之間。但是,儘管他的家人責備了他,手推車也倒閉了,而他淪落到必須依賴他的母親的養老金過生活,但是約翰還是拒絕停止。施捨,簡直是讓他充滿了歡樂。(約翰在1999年因為腎衰竭而過世。他的醫生基於保護家庭的隱私,只提供了他的名。)



神經科學的歷史,有許許多多發生了腦損傷後,行為怪異地轉變的病人。有些人不再能夠辨認動物,或者不能說話但還能唱歌。這些病例為神經科學家提供了許多機會:通過觀察人們的行為在發生腦損傷後如何變化,他們就能洞察受損的區域在日常任務中扮演什麼角色。約翰也是如此——研究人員希望他強迫性的施捨,能夠幫助釐清正常的慷慨之心,並且能夠幫助他們了解人類為什麼會施捨,以及施捨在生理上為什麼會讓人感到良好。


不過,這項工作是會引起令人不安的問題。我們一般上會視慷慨之心為純潔、高尚的特徵——它是靈魂的證據,而非腦損傷的證據。但是,如果施捨大致上是一種反
射、本能、或者甚至有時是精神錯亂的徵兆呢?我們也會將慷慨之心視為人類獨有的特徵。如果其他種類的動物也能進化成慷慨,這將會貶低這個特徵嗎?


這些不是無意義的問題。約翰的例子顯示,慷慨之心不是某種難以捉摸的「人類精神」的一部分——它在我們的大腦中是與生俱來的。雖然慷慨的行為會涉及我們的
「高層次」大腦區域——就是那些負責理性思維的區域——它們也會在獸性的愉悅中樞里產生同等強烈的活動,而這些神經迴路通常會和食物、性慾、可卡因之類的毒品有關聯。換言之,施捨的慾望,似乎是由基本胃口和文雅的反省綜合而來——這個強力的組合,可能在人類的進化中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



我們長久以來已經知道,慷慨之心和快樂之間有著一個明確、一貫的關聯:世界各地的許多不同的社會當中進行的調查發現,施捨會在施捨者當中產生高程度的滿足感和幸福。但是,科學家是直到最近才很好地掌握了這個感覺的神經科學根源——我們為何會從施捨得到提升。



十年前,美國西北大學醫學院的一位認知神經學家約旦·格拉夫曼(Jordan Grafman)曾調查了這個關聯。他將志願者送入功能磁共振成像機裡頭,並向他們詢問是否要捐獻給某些慈善機構。格拉夫曼和他的團隊收集了有關過程中最活躍的大腦系統的數據。



他們本來預料會在人們的額葉里看到更高的活動。額葉是大腦的一部分,它幫助社交推理,也負責衡量不同的行動方法——而志願者的任務,正是需要用到這種才能。額葉的確在功能磁共振成像掃描中活躍起來。但是格拉夫曼很驚訝地看到大腦的愉悅與獎賞迴路,也轉換到高速檔去了。格拉夫曼說:「我們的第一個印象,就是我們會在那些迴路中看到些許的激活,只因為人們通常在施捨的時候,感覺就會好一點。但是我們沒有預料到它的程度。」


明確地說,他的團隊看到大腦的中腦邊緣系統亮了起來這個系統是大腦的愉悅迴路的關鍵部分,而愉悅迴路是促進化學信使多巴胺的生產的一群組織。多巴胺使我們感覺良好。神經學家通常會將這些許多其它種類的動物也擁有迴路中的活動,和愉悅的樂趣,如食物和性慾,掛鉤在一起。格拉夫曼判斷,施捨錢比接受錢更會刺激這些迴路。那麼,你的母親對你說的話是真的:施確實比受更為有福。只是她可能不知道,從神經學的角度來說,施捨大致上和吃軟糖或性交是一樣的。



如果施捨感覺上那麼好,那麼,為什麼人們不會施捨得更多呢?(舉例說明,有一項調查發現,有85%的美國人會捐出他們的收入的少過2%給慈善機構。)答案的一部分在於,大腦的其他區域,如額葉,有時會抑制慷慨之心的本能。這讓它們聽起來似乎很吝嗇,而或許正是如此。但是,額葉會幫助我們看到大局,也可以警惕我們有關施捨的缺點。



約翰的例子,顯示了當額葉失去它參與的功能,任由溫暖、模糊的感覺失去控制的時候,會發生什麼樣的事。約翰的醫生相信,他的中風嚴重地損壞了一個叫做內側前腦束的組織。它是靠近大
腦底部的一組神經纖維。額葉為了監控其它區域,必須從這些區域收到輸入,而這就是內側前腦束的功能所在。它像一條互聯網幹線一樣,會將大腦各區域傳來的數據輸入額葉,讓額葉為了更大的目標而抑制一些會出現的慾望。(比方說,你的額葉會在你節食的時候,引導你不去吃第二塊巧克力蛋糕。)當約翰大腦中的內側前腦束的一部分被破壞的時候,他的額葉失去了控制某些衝動的能力——顯然地也包括了施捨錢的衝動。



他的腦神經科醫生里卡多·
德·奧利維拉(Ricardo de
Oliveira)說,這個慾望從來沒有自發地產生。意思是說,約翰不會主動找出街上的小孩,並給他們錢或糖果。但是每當小孩向他要求的時候,約翰就會忍不住掏出他的腰包。這或多或少是一個反射動作,就像巴甫洛夫的狗聽到晚餐鈴聲的時候分泌唾液的反射動作一樣。



德·奧利維拉說,內側前腦束的破壞,也使得約翰的「懲罰機制」失效了。懲罰機制是負責懲罰愚蠢行為的系統。在我們大多數的人當中,這個系統會插手,並說:「笨蛋,你再繼續贈送薯條,就會把房子丟了。」但是,他的懲罰機制受損之後,這樣的長遠威脅就變得無能——它們阻止不了他。不管他的財務狀況有多糟糕,或者他的家人有多少次向他大喊,他始終還是學不會。



這一切,又引起了另一個令人不安的問題。我們會將慷慨之心和自我控制視為高尚的美德。但是,如果有些人會慷慨,一部分是因為他們像暴食者或者強迫性購物者一樣缺乏衝動控制呢?慷慨之心有時會不會是一個弱點?



約翰所感受到的愉悅,似乎是我們施捨的時候的感覺誇大的版本,而他的例子顯示,沒有了額葉提供的遏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被人要求行善,可以輕易地使我們難以負擔。



儘管如此,即使大腦神經元沒有受損,病態慷慨也有可能發生。有些患有躁鬱症的人會在狂躁狀態中過度施捨,而其他利用禮物來掩飾自己的不安全感或者操縱別人的人,也會這麼做。利用藥物來調整人們大腦中的化學,也能引出病態慷慨。



倫敦的一位神經科醫生安德魯·李斯(Andrew Lees)在1990年代曾配了一種叫做普拉克索(pramipexole)的藥物給幾名患有帕金森氏症的病人。帕金森氏症是分泌多巴胺的腦細胞的死亡所致,而類似普拉克索的藥物,旨在恢復正常的大腦化學。

遺憾的是,刺激多巴胺分泌的藥物,往往會產生奇怪的副作用,如購物或賭博的強烈慾望。李斯的病人開始服用普拉克索之後,他看到病人產生了幾種這樣的副作
用。他說,三名病人在2000年代初期也產生了「魯莽慷慨」,而這是他前所未見的。一名30歲末期的病人開始舉重、賭博、強迫性購物,甚至有一次買了60
瓶擦面液。他也將殘障撫恤金的錢,大部分給了他的朋友和雙胞胎哥哥,以致他的電
力供應被切斷了。在另一個病例中,一名66歲的婦女在eBay上購買了三輛低座摩托車,儘管她不需要用到它們。她也開始把錢送給家人和朋友,因為她知道自
己會把錢花在無用之物上面。另外,一名58歲的博物學家發現他的性慾激增,而他也開始痴迷地寫作有關蘑菇和毒蕈之類的事物的文章,有時還會一連48小時寫
作。他也開始向那些他走在鎮上看到的癮君子分發三明治和錢。他也給了一名少婦兩萬英鎊,而這筆錢是他的家庭負擔不起的。



李斯懷疑,病態慷慨可能比神經科醫生所意識到的來得更常見,因為大多數的醫生不會將提高的慈善施捨看作是負面的副作用。最近在《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發表的一篇文章如是說:「利他的意願,往往被視為完全正面的;幾乎神聖的特性,而缺點則微不足道。」但是過度施捨,幾乎摧毀了這些病人的生活。即使他們在某個層面上了解其中的風險,但是他們對於施捨,施捨,再施捨的衝動,沒有任何防禦。


李斯終於讓三位病人漸漸停止服用普拉克索,而三人全都停止過度施捨。三人當中沒有一個在開始服用這種藥物之前會特別地慷慨,因此,不可避免的結論就是: 一個簡單的化學物——幾個鑲著氮和硫的碳環——將他們化身成了超級施捨者。



李斯的病人全都患有帕金森氏症。但是,大腦健康的我們如果開始吞噬普拉克索,是否也會變成病態施捨者?


李斯不曉得。我們當中或許會有一小撮人會發生這樣的事。儘管如此,他的帕金森氏症患者的腦損傷,提供了病態施捨如何操作的線索。李斯說:「在帕金森氏症
中,愉悅和獎賞路徑以某種程度受到損壞。」因此,有些病人「享受生活的能力減少了」。神經科醫生將這個愉悅減少的狀態稱為「快感缺乏」
(anhedonia)。這些人未必抑鬱;他們不會覺得生命沒有意義,也不是在考慮自殺。但是,藝術、音樂、食物、嗜好、甚至性交,不再使他們興奮——生命變成了一個大「隨便」。



當他們開始服用普拉克索的時候,他們大腦中的化學起了變化:多巴胺又開始流通了。因此,獎賞路徑可能會全速前進,讓人們至少從某些活動中尋找並感受到愉悅——不過,這些活動未必是他們以前曾經享受過的同樣活動。這些活動確切是什麼(賭博、購買擦面液、寫有關毒蕈的文章),取決於個人的特質以
及他具體患有的腦損傷。但是,既然施捨的行為會刺激大腦的愉悅迴路,它和其它活動一樣都可以產生快感。普拉克索也因為能抑制衝動控制,這個人會一遍又一遍地重複這個令人愉悅的活動。



如果這種行為看似一個成癮的話,這可不是巧合。施捨似乎會在某些人之中變得強迫性,因為他們渴望隨之而來的多巴胺激增的感覺——這方面的激增,可能相似於造成一些人對類似可卡因和安非他命的毒品上癮的多巴胺水平激增。在某種很真實的層次來看,病態施捨者可能是對慈善行為上癮。



不過,施捨的內心愉悅,只是故事的一個部分。慷慨之心也會影響你和他人之間的關係,尤其是收到你的禮物的人。不幸的是,病態慷慨往往會使接受禮物的人感到厭惡。病態慷慨者的朋友和
家人,往往會因為收到大量的禮物而感到困惑、尷尬。主要向陌生人施捨的人,也可能會面對親人的公然敵意,尤其是當施捨侵蝕了他們的財務的時候。



這和傾向將拉近人們之間的距離的正常施捨,形成了對比。收到禮物的人通常會享受這份禮物,並且會覺得感激,也會想要報答。除此之外,在約旦·格拉夫曼的功能磁共振成像研究中,施捨
者本身往往會在膝下區域呈現較高的活動量。這個處在額葉的區域,負責幫助控制催產素的分泌。這個荷爾蒙會促進社會連結、信任和合作;當我們凝視著親人的時
候,它的濃度就會激增。


施捨的社會獎勵,可能有助於解釋慷慨之心當初為什麼會在人類大腦中生根。解釋慷慨之心——或者更廣泛地說,利他主義——其實是一件令生物學家頭痛的事;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曾認為,這個特徵是他的自然選擇學說最大的威脅之一。
為了了解這一點,想像我們的祖先的一個部落。有些人是施捨者;他們很樂意分享食物與貨物。其他的人又吝嗇又自私。第一組的人聽起來像是更好的人,但是從生
存的角度來看,他們卻是愚蠢的。荒野之中只有那麼多的食物可以共享,因此,情況又清楚又殘酷:長遠來說,慷慨的人可能會被殲滅。



但是,其中有個漏洞。20
世紀中期的生物學家開始利用一種叫做「親屬選擇」的理論解釋利他主義的行為。這個理論主張,動物,包括人類,更有可能對跟他們有最多共同的基因的親屬更慷
慨。親屬選擇將利他主義解釋為偽裝的自私:「我在短期內犧牲我的福利,反而幫助我的兄弟姐妹存活,最終會提高我的基因持續到未來的機會。」



親屬選擇,現在已經是現代
生物學的基石。儘管如此,它作為人類行為的解釋,似乎還是差強人意的。人類不是不知何故免疫於塑造其它種類的進化壓力;我們並非免疫,而親屬選擇在人類之
中也會發生。但是,人類每天也會在世界各地幫助陌生人——捐獻時間、金錢、甚至血液和器官給我們不會遇見的人,而他們永遠也不會償還我們。


生理學家開發了一個叫做「群體選擇」的理論來化解這個矛盾。群體選擇理論主張,雖然自私的個人會勝過利他的個人,但是一群利他的人會在許多任務中(例如作
戰和狩獵大型獵物)勝過一群自私的人。
這個概念直覺上很吸引人,而它也受到進化生物學界知名人士的擁護,其中包括了愛德華·奧斯本·威爾遜( E. O.

Wilson)。他在數十年前是親屬選擇理論的主要支持者,但是他在過去的十年里曾放棄其中的一些部分。儘管如此,群體選擇對那些從基因的角度看待進化的
生理學家來說似乎是模糊的,而它對科學家來說也是備受爭議的。


研究大腦在人們施捨的時候會起什麼變化,可能有助於解決慷慨之心如何在人類當中得以立足的這個謎。格拉夫曼在亞屬區域里看到的活動,暗示了施捨可以拉近人
們之間的距離,也能夠鼓勵互惠。格拉夫曼說,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樣的互惠有助於穩定人際關係和各個社會。」比方說,像貿易這樣的經濟交易,一般上需要人們長期建立信任。換言之,社會的關鍵方面,正是取決於慷慨之心在大腦中打造的那種社會連結。



科學家不知道創傷和藥物是會創造施捨的本能,或是只是揭開一個生來就有的,人們卻沒付諸行動的本能。



格拉夫曼相信,腦損傷可以從根本上改變人們的性格,並且帶出他們從來沒有過的特性。但是,費城傑斐遜醫學院的心理學教授薩爾曼·阿赫塔爾(Salman

Akhtar)說,這個效應也可以有相反的作用。(他曾經研究過沒有腦損傷的人當中的病態施捨。他的一名病人曾為了答謝他的幫助而提議給他一百萬美元;另
一名病人花了三萬美元,用私人飛機,讓一名她在商場里遇見的小男孩飛往一座主題公園。)他說:「這就像喝醉一樣。你所顯現的,本來就在裡頭。如果你喝個爛
醉,然後對你的妹妹說:『我恨你』,酒精並沒有產生這樣的恨。恨是本來就已經有的,而酒精只是將它釋放出來。」他說,魯莽慷慨也是一樣。



約翰的神經科醫生,里卡多·德·奧利維拉,在他治療約翰的那十年里,深深地認識了約翰,而他和他的護士們也多次收到了一盒免費的薯條。他也和約翰的家人廣泛地談及了約翰在中風之前是怎樣的人。他得到的結論是,施捨的慾望,一直都在他裡面存在著。那麼,中風通過破壞約翰大腦的迴路,只是將他的性格重新混合了起來:他中風前後的基本特徵是一樣的,但是他潛在的慷慨之心被推到了前台,並且開始主導著他。



這就是約翰本身對於自己的轉變的理解。我們可以從多巴胺的激增或者巴甫洛夫的刺激—反應理論的角度討論慷慨之心,而這未必是錯誤的。但是它卻忽略了約翰的一件重要的事物:施捨真的讓他感到快樂,也讓他得到了滿足感。德·奧利維拉說,約翰是他見過最快樂的人之一。


與此同時,約翰和姐夫、妻子和兒子之間的衝突、迫使德·奧利維拉考慮慷慨之心的黑暗層面。他的父親童年時很貧窮,但還是總是會施捨錢,而德·奧利維拉也試
圖在自己的生命中對別人慷慨。比方說,他時常為貧窮的病人免除診費,縱然他這麼做使得他的家庭的物質福利蒙受影響。「因此,我和約翰見面的時候,就立刻對
他產生了同理心。」他說。不過,長遠來說,「約翰促使我反覆質疑慷慨之心的道德價值」,因為幫助別人,使約翰有更少的時間和金錢供養妻兒,也更缺乏幫助他
們解決難題的能力。「慷慨之心對愛我們的人來說,可能是一種負擔。」他說。


這並沒有阻止德·奧利維拉施捨。事實上,隨著他的變老,他也更強烈地相信,我們是在施捨給別人的時候,才最會變得更人性化。儘管如此,他現在意識到,慷慨之心可以是有利的。他說:「約翰的例子提醒我們,善與惡之間的邊地,可能要比一般上的假設來得更細微。」

提到的是fMRI研究是這篇:
Moll, J., Krueger, F., Zahn, R., Pardini, M., de Oliveira-Souza, R., Grafman, J. (2006). Human fronto–mesolimbic networks guide decisions about charitable donation.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103(42), 15623-15628.

結論大概就是利他行為在神經層面是一種本能,是群體選擇的結果,是長期互助合作的基石,有利於群體更好地存活下來。

不過 @極地軍團 看過之後對我說對於fMRI的解釋還是應該更謹慎些,本質上來說邊緣系統的激活不能說明任何問題,因為邊緣系統就是獎賞中樞,只要涉及獎賞那麼邊緣系統就會激活。不過我想如果和神經心理學的結果(也就是文中的病例)結合起來看的話,前額葉和邊緣系統在利他的決策中應該是有相互拮抗的作用吧


我認為人是有助人的需求的。


美國勞工領袖戴布茲說:「只要有下層階級,我就同儔;只要有犯罪成分,我就同流;只要獄底有幽魂,我就不自由。」


哲學家斯賓塞說:「沒有人能完全快樂,除非所有人都完全快樂。」


地藏王菩薩云:「終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不空,誓不成佛。」


我經常在想,如果我生活的環境不是現在這樣,而是我所看到任一人的環境,那我會不會就是那個我所厭惡或是憐憫的人,我想會是的。


我偶然生活的環境造就了現在我的模樣,而在無限的可能之中我可能是其他的任一種人,而他人遇到的遭遇就是我人生中尚未拓展的格局、尚未體驗的情感。


從這種思考上來說,人的助人的需求來源於人的「自我救贖」的本源性慾望,也就是說人助人的慾望其實是人「自我救贖」的表象。


助人與自我救贖的統一,在佛教來說就是佛和我,我和眾生的統一。助人即是自我救贖,而人本源性的自我救贖的慾望使人有了助人的心理需求。


@鄭偉同學看了大家的回答,是否更迷糊了呢?

是否有助人的需要,主要看是否平衡。人類一切行為的本質都是不平衡造成的。不平衡產生慾望。欲,左谷右欠。谷缺陷也,缺陷即不平衡。高低不平衡,上下不平衡、多少不平衡都是會產生慾望。慾望就要彌補。因為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

一個均衡的狀態,我們是不需要別人幫助,也不會幫助別人的。就象氖一樣。特別穩定。因為它本 身最均衡。(氖有十個電子,第一圈兩個,只能兩個正好,第二圈只能八個,而氖的電子也正好八個,不多不少)

我們的均衡狀態是不會幫助他人的。也不需要他人幫助。打個比方,在均衡狀態之下,我學會武術了。然後師傅告訴教導我們說,要見義勇為。(這就失衡了,因為你有助人的能力了)你信任你的師傅,而在某一天,有五個人欺負一個美女。(注意,這也是不平衡。正好能容的下,你多出來的正義感)這時候,你就會助人了。

那麼從心理心上,人有沒有助人的需求呢?

這得看是否失衡了。如果失衡,那麼就有助人的需求,如果不失助那就沒有這個需求,不過我們人生來就是不平衡的。這也是為什麼有的人會見義勇為。有的人樂意助人,有的人樂意被別人幫助。有的人不樂意助人了。

最後:這麼好的答案,既然都排不到第一。可見我也失衡了!


助人行為是一種親社會現象,是促進人與人之間和諧關係的行為。助人並不是一種生活中需求,而是人們在長期的社會化的過程中積累的一種處理好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潛在技能,人類有這樣的一個特性,就是只有幫助別人,別人才會給予你幫助。這一特性在《社會心理學》這本書中,給予了很好的解答,有空可以翻著看看。


如果我能算得上這種現象的人,先讓我不要臉的給自己貼金,我會這麼認為。一,人都有困難,與其見死不救,倒不如幫他一下,說不定以後自己還能得救。二,人家都那麼慘了,想想自己相對於幸福的狀態,於心何忍?三,就當是幫自己討點好名氣,積點陰德吧。特殊四,不客氣,我姓謝。


博弈論

互助是生物在漫長演化過程形成的生存策略吧。

你不幫別人,別人就不幫你。

你幫助別人,別人就會幫助你,結果1,近可幫助自己生存,2,遠可幫助自己的基因種族生存

那些不具有互助能力的個體,容易死掉,被淘汰。


從心理學的角度,人們是有助人的需求的,且在控制在合理的程度之內,是有助於社會發展和緩解個人心理壓力的。

關於利他(altruism)和共情(empathy)的問題上幾層已經將問題闡述的比較充分了,本來不必再贅述,但這裡我想再啰嗦一下談談關於如果看待過度奉獻條件下的利他主義。

利他主義在行為可控之下,對行為主體是有好處的。幫助他人也是作為社會人需求的一種,是一種通過實現他人利益感受自我價值的一種精神需求,有時行為主體甚至不需要來自承受動作的一方的感謝也會非常滿足。這區別於部分想通過幫助獲取誇讚的「熱心」群體,反而相比之下,這種以利他主義為行為準則的人是一種精神需求更加自我的主體。

然而大多數利他主義者其實也只是想通過實現他人利益來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當這種行為處於一種精神可控狀態下是可以助動社會發展的。並不是說提倡利他主義,這並不是一種多麼健康可提倡的準則,反而如果所有人都變成利他主義者,就會變成一種以社會為規模的心理異常行為。

但如果這份「樂於助人」的想法不能得到合理控制,就變成了一種具有反覆性性質的異常行為,對行為主體的精神成了一種負擔,但是對社會而言並不造成過於明顯的威脅。


講一個真實存在的故事,主角是一個叫克拉文斯基的人:

費城有一個叫澤爾·克拉文斯基的人,算是一個小有成就的人。青年時期在達特茅斯攻讀下教育學和文學的Phd,在成年後的事業上澤爾也頗有賺錢的天賦。但他有一個很大的特點是特別喜歡捐贈,從最開始向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和俄亥俄州立大學先後捐贈600萬美元與3,000萬美元後,捐贈事業便再也沒能停止,直到最後留給其妻子的只有一棟具有巨額抵押貸款的房子、兩輛小型貨車以及8萬刀。他把財產捐贈一空後,將右腎捐給了一名29歲從事社會工作的女性,甚至恢復期間考慮捐贈左腎與全身器官捐贈。
他曾坦言在術後的恢復期他失去了方向感,他將他的生活看作為持續的捐贈,當他將所有財產與右腎全部捐出,再沒有什麼能捐獻後,他剩下的是空虛。


普林斯頓大學的哲學家彼特·辛格認為克拉文斯基是「一個偉大的人,非常嚴肅地思考以道德義務幫助人類的本質」,但他的行為真的正常嗎?還是說這個「有著高尚道德品質的人懷有某種勇氣遵循自己的個人信仰」?

我們沒法直接說這是否屬於「正常行為」或者「異常行為」,因為若說如何定義一個人的行為一定屬於「異常行為」,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目前來說還沒有一個被普遍接受的對於「行為異常」的定義,但我們可以「採取一個用來代表異常行為的「原型」,然後將制定的人與它進行相似度的評估。」
一般認為,我們將「異常行為「定義為以下六個方面,與這六個方面越相近則我們說這種行為與罹患某種類型的精神障礙的可能性越大:

1.痛苦(既不是必要條件也不是充分條件):克拉文斯基痛苦嗎?在他一生的捐獻來說或許是十分滿足的,並且是具有一定成癮性的。他在不斷捐贈的過程中並沒有痛苦的反應,反而當他停止了這個行為後,出現了失去方向感的迷茫。從這個條件來看,如果停止某一個行為會使人感到生活的異常,我想這個行為本身的持續或許就是一種異常的

2.(行為對於社會而言)適應不良從這一點看其實是含糊不清的,因為卡拉文斯基一生在做的都對社會有奉獻意義,並沒有產生影響他人幸福感或者影響享受工作和人際關係能力的後果,反而從利害關係上看對社會是有益的。從這一點看,可能不太符合異常行為的標準。


3.(在社會價值判斷之下的)行為偏離:這裡的行為偏離多指統計學上發生較少,且並不符合人們意願而存在的一些行為。他的捐贈行為或許確實在統計學上屬於發生概率比較少的事件,但是並沒有特別明顯的違反人們意願而存在,也沒有與社會價值相悖。故從這一點看,也不太符合異常行為的標準。

4. 高頻率高強度的違背社會準則(也包括法律、社會規範和道德標準,但相對而言指的是一種與正常社會行為或常人處事思維相悖的事情)、5.(通過違背社會準則給別人帶來的)社會不安、6.(主體行為的)不合理以及不可預測性。這三點同(2)(3)的解釋,也不屬於異常行為。

我們可以看出,雖然這個行為是有悖於邏輯或者是常理出現的,但若對利他主義做一個評判,真的不是一個簡單的事情。因為從社會的角度考慮,行為不僅沒有危害到社會的利益相關,反而與社會利益是正相關的。對於這種處於不可控的利他主義我們不能說這是完全正確的,也不能說這是完全錯誤的,這個只能根據每個人自己的價值觀來判斷了,說了這些也沒有表達出我個人的態度,其實我更想表達的是:對於盲目的幫助不要盲目的批評,這樣。


撇開利他理論,個人認為,利他需求的本質還是還是利己,幫助他人行為的潛意識裡還在尋求回報~


被認可以及實現自我價值的需求吧。


利他和自身的需求有著聯繫。幫助他人實則還是為了滿足對自身肯定的需求。你認為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比如說有善心,願意幫助他人的人,那你就會採取行動來證明自己告訴自己。


有,不然誰會給你評論。


從生理學角度,做愛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從心理學角度,有人做愛時願意讓對方滿足,因為那樣的話自己更滿足


大多人的人都必須在關係中找到存在感。出於正常範圍的自戀,人最大的需要就是被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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