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愛好作為工作是一種怎麼樣的體驗?


狹義上的把愛好當工作是一種很爽的體驗。
廣義上的把愛好當工作是一種很傻逼的體驗。

怎麼叫狹義呢?就是你真能做到工作的內容完全是你自己愛乾的事,不打馬虎眼。

比如說你是一特牛逼的畫家,天天乾的就是畫自己想畫的東西,畫完以後扔給經紀人讓他拿去賣了,不想畫的時候也沒人催稿,可以想歇就歇反正不缺錢。
比如說你是一程序員,你就是按自己的興趣沒事閑的做了個像素風格小遊戲,往appstore上一扔結果自己就火了,隨隨便便就賺個幾千萬。

這是「把愛好當工作」的理想狀態。很多人在入行之前以為自己的生活會變成這樣。
遺憾的是對於絕大多數普通人來講,這純粹是白日夢——現實往往是有種種客觀限制的,限制就意味著或許會不自由,而愛好的本質就是追求自由,這就是矛盾的。所以,憑著愛好去找工作的人,往往工作後不太幸福。

喜歡打籃球吧?入隊先從基礎訓練做起,而且是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你未必喜歡這些枯燥的練習,但如果你不幹,你就無法適應職業比賽激烈的身體對抗。而先天條件、傷病意外等因素隨時有可能給你的職業生涯封上一個壓抑的天花板。夢想著NBA,放棄了所有其它出路,把生活寄托在愛好上,最後也不過在其它國家的二線聯賽里混成個三流隊伍的板凳隊員,混吃等死。

喜歡家居設計吧?一直追求格調和品位,終於入行夢想改變世界,看著自己精心設計的東西一步一步做成實物,有一種莫大的成就感。結果這邊客戶講話了,您這個漂亮歸漂亮,得花多少錢吶,我裝不起,刷個大白鋪個地磚就行了。那邊又有客戶講話了,你整這啥雞巴玩應兒,灰不拉差能看嗎?把頂給我包上,再給我裝個施華什麼雞巴奇的吊燈,牆全給我刷成金的……

喜歡救死扶傷吧?你小時候以為白衣天使幫人解決病痛,它們感恩戴德。長大當了醫生,醫院一天給你排一百三十個號,每天一上班就面對烏秧烏秧的一大群人,不會說普通話的、三句話就覺得自己病入膏肓了的、沒事人一個只想讓你幫忙開病假條的……沒準哪天還會有別的科室手術失敗的患者家屬拿著刀進來無差別亂捅的。

………………

至於大把的什麼都不會號稱要走電子競技之路的小屁孩,我根本懶得說。


所以你看,現實和夢想總有那麼一些出入,或大或小。最後能夠如願以償的,只是極少數幸運兒而已。對於正常人,你以為你終於可以做想做的事、愛做的事,結果你還是會由於種種原因被迫做不想做的事,不愛做的事。這個落差會讓你極為痛苦。

為什麼這麼破碎呢?
這主要和大家從小接受的應試教育,以及各種媒體傳播的那些心靈雞湯文有關。它們總特別喜歡給對象灌輸一個錯誤觀點:努力就一定有回報。

這是狗屁。

第一,很多事即使努力了,也不一定有回報。
第二,很多事即使有回報,也未必是你想要的那種回報。


不明白這個道理,先一股腦地拼搏,美其名曰奮鬥,最後換來的很可能就是強烈的挫折感。總看別人光鮮亮麗,覺得他們過得很爽,卻不了解那背後的痛苦和煩惱。即使像我最開頭說的,如大師級的畫家,你怎麼知道他就願意把作品賣掉換錢而不是想自己留起來欣賞呢?你怎麼知道他平時沒有媒體、各界人士登門騷擾呢?

明白這個道理,冷靜地認清現實,認真做該做的事,設置合理的期望和目標,放平心態,享受生活,無論工作內容是不是個人愛好相關,都可以很爽。

與其把愛好當工作,還不如把工作當愛好。


╮(╯_╰)╭不請自來答。

愛好作為工作啊。如果真的很愛...而且在認識到這件事的真面目之後(很深入的研究過),還很愛的話,這種愛好會升級為你的夢想,和你一生的追求。不過這種實例很少。大部分都是如上面 @崔巍 講的,要不就做得半半拉拉還當愛好,要不就是玩命鑽研,發現啊咧這玩意和我想像的完全不一樣啊,從此粉轉黑。

====================鑒於一切沒有實例的泛泛空談都是耍流氓我來點經歷=============

嘛。我是寫東西的..碼字的。不了解的人尊稱為寫手,但其實就還是碼字的。在我沒工作之前,我寫了15年的東西,各種題材的,各種形式的。那時候寫作特別happy,因為我寫的都是我想寫的,表達的都是我想表達的,寫作是我的最大愛好。我甚至還在無聊的時候提供修文服務,幫別人改文中不好的地方,和寫作的朋友們一起完善他們的作品。

結果呢,後來我找了個工作,也是這類的,咱們姑且稱為責編吧(說白了就是時不時看看劇本之類的)。然後我發現,寫東西好無聊啊。其實不是寫東西這件事變的無聊了,而是它不按照你想的方向發展了。我除了工作每天還堅持寫3000+字的小說(我不是簽約作家,就是為了表達自己想表達的東西,我中二我承認錯誤)。

寫那3000字的時候我是愉悅的╮(╯_╰)╭,我還是很開心。但是寫單位派的工作的時候我就伐開心,求安慰。所以我是精分嗎?(我還真有點→_→但是這不是我們討論的重點,重點是為啥同樣是寫作工作性質的我就不喜歡,自己瞎寫我就喜歡)。

愛好是這樣,你把一個東西作為愛好,淺顯點兒說他就和你的朋友似的。儘管你知道他可能有什麼地方不那麼好,但是你又不24小時和他在一起,你對他無疑就是寬容的。你把一個東西作為職業,類比一下就和你的老婆老公似的,成天低頭不見抬頭見,而且要相伴一生,你自然就沒有那麼寬容,會覺得諸般不宜。

所以在把朋友升級成老婆V1.1或者老公V1.1的時候請務必慎重,這種升級很有可能是無法還原的。如果你真的很愛一個愛好,(最極端是只有這一個愛好),牆裂建議你不要把它升級成職業...不然你會發現你倆連朋友都當不成╮(╯_╰)╭(問到我為啥這麼作死我想說....麻吉我當初就沒問這個問題,我也不知道啊!!!)

以上,祝好。


哈哈,換個問題,把最愛的女人作為老婆好呢?還是娶個不是最愛的女人,然後把最愛的女人當成情人,以保證不被柴米油鹽給弄得不那麼愛呢?


把愛好當工作之後,要麼繼續當做愛好,結果是工作做的勉強合格;要麼是適應工作的強度要求,而把愛好變成厭惡。

你喜歡畫畫嗎?每天從9點畫到下半夜試試看。


Hi, 不久前我們剛剛辭職,把愛好當成了自己的工作。
我們喜歡旅行,現在我們一邊旅行,一邊創作,雖然辛苦,卻很開心。

大道理就不跟你說了,我們也不想把自己的生活當例子。
畢竟談起自己,人總是感性的嘛。
我認識很多把愛好當作事業的朋友,今天就和你們分享一對情侶的故事。
他們是我們的朋友,從大學開始就把愛好當成了自己的工作,大學畢業都創建了自己的品牌,還斬獲了人生第一個一百萬。
接下來,我就把他們的故事講給你聽。

第一次遇見十三與阿全是在馬來西亞蘭卡威的機場。

大家禮貌的寒暄後,一起把行李搬到車上。一路上,我和Sue坐在後排比較沉默,十三倒是興緻勃勃,嘰嘰喳喳的在前面談天說地。隱約聽到十三談起自己的兩個孩子,我心裡暗吃了一驚。看起來跟我們年齡相仿的兩人,竟然已經在人生的路上超前我們這麼多了?!


後來才發現,關於這對旅行家,孩子大概只是他們的神奇事迹中的,再平凡不過的一件。


十三是個性超級熱情、浪漫的奇女子,阿全是個購買力爆棚、心靈手巧的浪人。他們從大學相戀開始,就共同經歷了無數我們難以想像的旅行。


十三與阿全走過許多國家。在藏地睡過露天帳篷,也睡過寮國邊境的夜班大巴。

他們在美國開房車自駕,在紐西蘭跳傘,在印度沙漠遭遇毒蠍子,在日本尋訪匠人。

睡過帳篷,小旅館,牛棚,卡車。

借宿過當地人家,也曾在草原荒漠露天而眠。

在大學畢業時已有了一個可愛的孩子和八家自己的首飾店,斬獲了人生第一個一百萬。

現在的他們在杭州一邊養育兩個可愛的小孩,一邊繼續經營自己獨立設計的服裝品牌。

從路邊攤到獨立品牌

他們是在大學認識的。相戀以後,開始在外面租房住。當時的房租還很便宜,只要250元一個月。但窮學生口袋沒錢,為了籌出房租和出外旅行的費用,他們開始想方設法補貼家用。


於是,他們開始擺地攤。

讓人驚喜的是,第一天,他們就賺出了房租錢。

他們賣的,都是旅行中搜刮到的有故事的寶貝。


十三和阿全一邊擺攤,一邊和往來行人聊天。越來越多的人圍在他們身邊,買他們淘來的寶貝,聽他們旅行的故事。人最多的時候,小攤前蹲著一圈,半蹲一圈,站著一圈,里里外外圍的水泄不通。


僅僅販賣淘來的寶貝雖然賺錢,但數量總是有限。

於是,他們開始自己設計首飾。


很快,靠著路邊攤積累的人氣和別具特色的首飾,實體店也有了起色。


他們用賺來的錢招募了一個團隊,並開了分店,以人理店,以店養人,形成了良性循環。人最多的時候,早上八點就有人來排隊,直到深夜十二點才收攤。

但緊接著,十三懷孕了。

孩子出生後,阿全白天去看店,很晚才回家。而十三,也從在店裡設計首飾變成在家裡做,一邊帶孩子,一邊想稿子。孩子的苦惱總會打斷十三的思路,哄完寶寶,往往就到了深夜。就這樣,時間一長,十三漸漸萌生了一種無望感。


被抑鬱折磨的十三,開始想方設法做出改變。

於是,十三找到阿全說:阿全,我想設計女裝。

阿全說,店裡還有這麼多首飾沒有做好,你別給我添亂行不行。


十三不依不撓,把設計服裝的朋友叫到店裡來,一起和阿全談。結果,阿全當著十三的面罵走了這些朋友。

最後,十三實在受不了了。她哭著去找阿全,跟他說,阿全,我想做衣服,讓我設計衣服吧。

阿全雖然嘴上仍舊在反對,身體還是誠實地撥給她三萬元。

受到批准的十三,當晚就樂開了花。

三個月後,阿全第一次誇獎了十三。

這一天,十三盈利了。

這更加激發了十三的熱情。她事無巨細地管理著女裝,從設計到包裝都親力親為。首飾組的夥伴做完了工作,想過來幫十三包個包裹,被十三一把攔住。她高喊到:

「我來包!你包不好!」

隨衣奉送賀卡的時候,十三也要每張賀卡都親自來寫。她說,卡片一定要親手寫才有誠意。

帶著這樣的熱情,十三繼續著自己的設計,直到女裝越做越大。剛開始極力反對的阿全開始調人手去做衣服,直到最後,所有的團隊都轉來做女裝。


可他們說,賺錢,並不是他們的最終目的。

他們最想做的事情,是把自己的生活理念融入產品里,傳達給更多的人。

比如在T恤背後印上「流浪」與「自由」,讓穿上它的人,也找到心中的浪子情懷。

比如隨衣送上一個「夢想本子」。這個本子共36頁,每一頁只能寫一個最近想完成、能完成的事情,完成以後便將它劃掉。那麼,當你完成36頁的時候,恭喜你,你已經養成了追逐夢想的習慣。


流浪共和

只想要一間牧場,坐在窗邊感受陽光。在草場上養幾匹羊駝,和愛人就著清風聊聊走過的風景。

是的,十三和阿全是浪漫主義的夢想家。

他們不想被社會脅迫,去追求自己本不需要的東西,做他們本不願做的事情。

他們相信,人可以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不一定非要按部就班上班工作,為錢財瑣事煩惱。也可以在看這個世界的同時,想辦法自給自足。


當問到他們今後想做什麼的時候,他們不約而同地引用了海子的詩:

從明天起,關心糧食和蔬菜。

喂馬,劈柴,週遊世界。


事實上,真的有人把愛好當成事業,並努力地追求著自己想要的人生。

只是這並不容易。

你需要付出很多,而且付出未必會有回報。


總之,如果你也想把愛好變成事業

一定要問問自己:我最想要的究竟是什麼

是只為了逃離現在一成不變的生活

還是真的能從中得到快樂


祝你好運

如果你想看到他們完整的故事,也歡迎到我們的微信公眾號來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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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很辛苦,但我們也真的很快樂


把愛好或者喜歡的事情變成職業,當事人通常都會面對不同於其他事情的壓力。

作為自己愛好的時候,是個性的,或者說直白點,是任性的。但一旦變成工作,你就必須考慮工作的受眾,簡單說來,就是付費對象的感受。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進行的基本功鍛煉,是所有工作必須經歷的過程,做為愛好和作為工作時當事人的感受是完全不一樣的。

所以愛好就是愛好,工作就是工作,最多能做到的是,我很喜歡這份工作;而不是,我的工作就是我的愛好,因為一旦那樣,愛好可能就不是愛好了。


我本來是一名電商設計,俗稱美工,我的愛好是攝影。在設計方面迅速提升的時候,我選擇了辭職,從事攝影,跟兩個同學一起搞工作室,身邊很多人都覺得我很勇敢,有勇氣選擇自己喜歡做的事情,敢於追求夢想,只是做了一段時間後,現在我都不想出去拍照了。不喜歡妥協,不喜歡改變原本我所持有的攝影理念,但是跟同伴的巨大分歧,跟被拍攝者的巨大分歧,讓我覺得很痛苦難熬,我情願做回設計,我本來也不討厭設計,還是我會越做越喜歡的工作,只是懷著一個成為攝影師的夢想,才突然離職去選擇嘗試,嘗試後,發現還是適合把設計當工作,把攝影當愛好,平時拍些自己想拍的東西,感覺活得比較快樂一點。


之前在微博上看到一個挺特別的例子可能對題主有幫助。拿來共享。

註:微博來源於 英國那些事兒。


很多人說,把愛好當作工作,最後會很痛苦,原因是什麼呢,大多數人都認同的是:當作愛好的時候,比如畫畫、攝影的時候是自由的,發自內心的去創作,而當作工作的時候卻要考慮受眾。

我非常同意,如果有人的愛好是這種創作型的,那麼如果不能很好的平衡受眾和自我的關係,最好不要把愛好當作工作。除非你特別有奉獻精神,比如李安,沒有工作在家待了很多年最後還是去拍電影了而且前提是老婆支持家境較好。

但很多回答特別的不嚴謹。都嚷嚷著不要不要啦,不要把愛好當作工作啦。

我想說,這樣在知乎里回答真的好嗎?

我認為要綜合評估。

假如一個人的愛好就是搞搞市場,做營銷,那麼這個愛好當作工作和工作的本質簡直就是完美契合呀。

假如一個人的愛好是賺錢,天吶,做金融投資、保險理財,都可以在工作的同時讓你學會賺錢技巧和獲取信息。

假如一個人的愛好是憂國憂民,那當公務員很合適,你會充分的感受到體制內的艱辛,在內心掙扎中得到升華,鬥智斗勇最後成為一個好官。

......

知乎里的還有一種比喻,讓我覺得無法接受。

「你會將最愛變成老婆/丈夫嗎」

完全生搬硬套,沒有關聯。

你因為太喜歡繪畫、寫作,你選擇它們作為工作,就是為了百分百時間去釋放你心裡的渴望。而當被人否認自己的作品,而又為了養家糊口必須創作自己不喜歡的東西,會而感到痛苦。

但就算你娶不娶你心愛的女人,你的婚姻都將面對柴米油鹽,最多差別在於心裡落差而已。

最後大家也有舉例子,

「假如你想救死扶傷,你小時候以為白衣天使幫人解決病痛,它們感恩戴德。長大當了醫生,醫院一天給你排一百三十個號,每天一上班就面對烏秧烏秧的一大群人,不會說普通話的、三句話就覺得自己病入膏肓了的、沒事人一個只想讓你幫忙開病假條的……沒準哪天還會有別的科室手術失敗的患者家屬拿著刀進來無差別亂捅的。」

我覺得這個例子很不恰當,假如我理解的愛好和你想的一樣,是指「深深發自內心的喜歡」

那麼救死扶傷的重點不在於對方感恩戴德,對方不會說普通話,三句話就覺得病入膏肓的:很多人去產生救人的念頭常常受到身邊的人的感觸,比如家裡人有人生病,為了消除這種無力感和憂傷,他們願意學醫,而又有的人是因為善良見不得人死,這個更少之又少了。

那麼救死扶傷和愛好「發自內心的喜歡」,如果中間划了等號,這個動機真的很奇怪,為了感恩戴德?為了秀技術?如果有這樣的動機,幾乎可以適用於大部分的事情了(比如賺很多錢捐款、比如當領導提拔下屬),何必談愛好和工作中間的掙扎呢。


把興趣愛好作為工作之後,你會發現連愛好都沒有了。


可能會是悲劇吧,如果當初我堅持下去的話。


就像拿一首你特別喜歡的歌做起床鬧鈴?

也許會因為始終懶得起厭惡這首歌
也許會因為改變了習慣每天一聽到這首歌就感到開心。
幸而目前自認為是後者嚕,以後怎麼樣不知道。


本來曾經愛好舞蹈,把它變成職業後,結果就厭惡了。
每天不能把控舞蹈時間,不得不按照上面的編排,動作,時間去做。
最後辭職了。
再也不想把它變成職業,只想永久的放在愛好這個位置。

一般情況,愛好最好只是愛好而已。


一開始覺得很好,可是比較籠統,隨著慢慢深入,缺點和矛盾也會出現,會觸發是否是真的愛好,如果是真的愛好,原來不懂的會想辦法攻克,技能也就慢慢強了,然後技能到一定程度後,就需要高一層面的對領域內的理解,架起行業體系。如果一開始就發現了不是愛好,如果為了生活,就慢慢跟著學著工作吧,要是哪天受不了了,接觸點別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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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後悔沒有在哪個愛好或者技能上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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