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國家很多不錯的政策在地方就是落實不下來?
現在的社會應該不會存在天高皇帝遠,地方獨霸一方的情況了,但是為什麼國家很多不錯的政策在地方就是落實不下來呢?同樣,政府每天負面新聞不斷,為什麼政府官員卻不能引以為戒,一而再再而三的踐踏法律?
很簡單,第一是因為在現有的財稅體系下,收入的大頭被中央政府拿走了,而多數與民生相關的支出卻需要地方政府開支。很多事情就算地方政府想做,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更別提他們本來就不想乾的事兒了;第二是因為很多中央政府的決策本來就不接地氣,類似很多分公司的員工經常覺得總公司的領導都是傻逼。
這種情況就好像,拿著50萬年薪的公司老總對月薪3000的員工表示:客戶是公司的衣食父母,一切要以客戶的需求為中心,只要客戶有需要,你們無論在何時何地都要及時響應。至於之前有員工提到交通和午餐補貼的問題,這個嘛公司還在前期發展階段,各方面的開銷都很大,希望大家可以體諒公司的難處。只要所有員工齊心協力,做好自己的工作,把公司發展起來,將來大家一定都能過得更好。
對於這種老總,沒能力跳槽的員工基本也只能在心裡罵句:「自己完蛋去吧!」然後四處找機會在崗位上撈點兒油水了。只回答第一個問題。
首先,每個政策的制定發布到執行,一般都會涉及到不同的人和群體。對於這些人來說,這項政策的實行既能帶來收益,也有成本和風險。而在現實中,每個被執行的政策,其收益、成本與風險,並不是平均分攤在影響到的每一個人的頭上。
普通人覺得很好但執行不下去的政策,很多是那些對旁觀者來說收益不錯而且不會帶來什麼成本,但對執行者成本大大超過收益甚至會帶來自身風險的政策。那麼與不執行這項政策帶來的不良後果比對之後,如果成本和風險還是偏大的話,當然選擇不執行為好。
就好像前面幾個答案舉的不兜底房地產例子,說起來當然擲地有聲。但假如你所在的那個城市,由於歷史和地理原因,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就是房地產,沒辦法在你任期改變。而你是個英明的一把手,請了一堆專家(不是磚家)把不兜底房地產的後果寫成報告呈給你,你仔細讀了,嗯,企業會死掉多少,會造成多少失業率上升,有多少風險搞出群體事件(!),財政收入會減少多少……嗯,你知道執行政策的成本了。然後看看那邊,還就是擲地有聲。換你你會怎麼做?
還有不是流行什麼先批後審嘛,這個對批准的人來說風險有多大制定政策的人不知道想過沒?比如稅收減免的先批後審:跨境跨地企業來申請減免,好了,你先批了,那個企業獲得減免了,帶著掙來的錢,回企業所在地了,甚至更絕,倒閉了人不見了。然後你審,發現企業不符合減免政策,那麼要補稅吧,人家都跑了你去哪追?這下好了,很快上面就會派人來調查你,老實交代,是不是收了人家企業錢啊blabla……然後你怎麼辦,舉著該政策的文件跟調查組的人說是總局叫我這樣乾的?too young,沒有人會管你!因為對調查組的人來說,由於漏稅的事實存在而你是經手人,如果他抓不到你來負責是同樣會被更上級的調查組追究責任的,所以還是你全背了好。了解到這種後果,對你來說,當然是頂著不執行什麼先批後審,起碼要爭取時間,內部先審。我朝不少政策制定本身就有問題,決策時,既缺乏深入細緻的調研,也不進行廣泛的民意徵求,更不考慮執行的實際操作性或者對基層群眾生活帶來的不利影響,因此執行層面的人也不願意背黑鍋,只能消極代工。
另外由於缺乏有效監督和選舉機制,各層級領導的施政目標只是為了完成數字,製造假象,出了問題也不大可能追責,所以對上面頒布的政策,往往敷衍甚至造假應付。簡單地說幾句,算是個框架吧。
原因不外幾個:
1、中央利益、地方利益與民眾利益不一致。地方利益的表現嚴重的就像山西、廣東這些地方,最近中央在反「山頭主義」,其實就是這樣。舉例:廈門遠華事件,走私有利於廈門,但不利於全國。再舉例,還是廈門,廈門的整體政策高度獨立於福建省委省政府,說白了不怎麼聽省里的話,只聽中央的,這就對廈門有利,對福建不利,對中央無所謂。還有像計生政策,對中央有利,對地方也大多有利,但對個體民眾來說就不利。在以上這些情況下,政策選擇性執行是必然。也許有人會說:上面派來個一把手就能解決了啊,下面再有地方利益不也得照樣乖乖聽話?錯了。權力權力,有人認可才叫權力,有的空降領導,到了地方只能做個光桿司令,手下不聽話,陽奉陰違,政令就不通。傳說中某人的「政令不出中南海」就是如此。糟糕一點的,手下聯合起來反對,甚至弄出點亂子來讓領導背黑鍋,這些事,足夠讓人頭疼。權力,從來就不是那麼簡單的東西。關於這點,看看廣東HCH身邊配4個TJ當保鏢的例子就知道他有多麼不容易。
2、政策不科學。這點我認為是最重要的原因。前朝宰相的很多政策最典型。溫相未曾在基層呆過,很多東西一知半解,甚至毫不知情,最有名的莫過於到某大學調研,問研究生有什麼困難,某研究生說學費貴,溫相居然大吃一驚:讀研要學費?(大致如此,具體的記不清了),這類事情數不勝數。再舉個例子,如南方某省的林權改革,完全不顧省情,改革的地區主要是山區,該省經濟在較落後,主要林區經濟也較落後,偏要參照某富省的做法來推行,後患數年不絕,至今糾紛不斷,至於具體原因,足可以寫幾萬字,知友們估計也聽不懂,在此不表。執行不下去的政策,看上去再美好,也就是門神,中看不中用。
3、利益集團。如果說中央、地方和民眾的利益尚是客觀的存在,有情可原,利益集團這一因素簡直讓人無法容忍。最典型的,SX工程,完全不科學,腐敗一大堆。這點不多說。利益集團推動或阻止某些政策的執行,也是理所當然。
4、部門利益。一些政策對某些部門有利,對某些部門不利,比如兩個部門聯合搞項目,互相推諉司空見慣,A說:這事歸你們管,B說:這事不歸我們管。這只是種典型的表現。還有一種呢,更常見也更隱蔽,就是每個部門都要爭表現,怒刷存在感,不然無法顯示自身的重要性,領導也沒政績。然後,就開始各種亂,搶事做,再下去,就變成一件事幾個部門管。個人最反感的,就是本地某次大洪水,婦聯組織了一群女幹部在上班時間去給剛退洪的社區掃垃圾。你說這事有必要嗎?一群女公務員幹活能比清潔工給力?放著本職工作不幹去掃垃圾算怎麼回事?在這種情況下,各部門各司其職不就行了?做好手裡這塊事,掃垃圾這種事,還是請財政多拔點錢請清潔工吧,既高效又解決就業。
5、法不健全。最近天天在喊依法治國、依憲治國,深以為太特么給力了!早就應該依法治國了!無法何以成國?可現實中很多時候就是政府不根據法來,今天這事特殊,明天那事特殊,雖然有些事本意是好的,但違法了,出格了,自然會有惡果。在這裡,我要跟很多知友唱個反調,說說信訪。很多人大搞信訪並不是因為真有冤屈、有困難。長久以來的維穩制度不合理,一味求表面上的平安,而不注重解決問題,一級壓一級,比如有人到中南海上訪了,中央就一個電話到相關省份:把人帶走。省再找到市,市再找到縣。時間短任務緊,怎麼辦?惡一些的,強行拖走,甚至違法拘押。好一點的,連哄帶騙,有的乾脆給錢了事。比如有這樣的笑話:我們這有某無賴長年好逸惡勞,既不工作也沒財產,沒錢了就找到當地鎮政府,找到鎮領導,來一句:我要去北京上訪!然後揚一揚手裡的火車票。鎮領導為了消災,只得給他點錢,好言相勸,讓他回家。還有臭名昭著的醫鬧,很大原因就是政府為了維穩,喪失了司法公正,一味賠錢了事求平安,既對醫療工作者造成了很大的不公,也讓一些無賴之徒看到醫鬧有利可圖。惡法之下,人人皆可為惡人。之前的政法工作很多做法皆是惡法、惡政,周老虎與此絕對脫不了干係。在此我也說一句,別再噴中央的依法治國了,這是個劃時代的進步,別真把西方的皿煮太當回事,那是人家的,不是你的,你要真不爽,移民去。
6、就是公務員的水平問題嘍。以目前來看,公務員當中有真才實幹的人還是太少,官僚主義過重,沒本事有背景會拍馬的人當官,有能力沒背景人正直的被壓制,這種逆選擇簡直是社會的悲劇,沒能力的人執行政策,想想也知道會是什麼情況。要是沒能力還想出政績,經常會引發災難。
7、官員的政績觀。很多官員一味求政績,但任期不長啊,就幾年,怎麼辦?不出政績不好提拔呀!於是各種短期效應就出現了,賣地搞財政收入,搞形象工程,搞面子工程,犧牲環境拉經濟,迴避矛盾不解決,強壓問題不處理,等等。這種情況下,執行好政策,有點難。
原本只想簡單說一說,卻拉拉雜雜地寫了一大堆,知友們將就著看吧。提醒一下:如果把以上這些點進行排列組合,你們會發現更多的東西。謝邀。我用一個具體的例子來解釋這個問題。藉助這個例子也可以幫助大家學習一個技能:看新聞。
撤縣設區,裁撤冗員,集中審批,是不是好事?是。但是現實當中往往實現不了。為什麼呢?
舉個現實的例子。
浙江長興將撤縣建區 十餘鄉鎮領導欲集體辭職
消息傳出後,在今天上午長興縣十多位鄉鎮黨政負責人簽名,發表公開信,表達了將集體辭職的意願。&<1&>
中國最不缺的就是相當公務員的人。一批50歲上下,學歷平均高中的領導幹部,自願辭職同時放棄退休後的優厚待遇,給那些碩士博士騰出職位,是多麼高尚的一件事啊!
這樣的威脅當然沒有現實的威懾力,但是下面那個就有了:5月7日,商會在向縣公安局發出的集會申請中稱:「遊行規模:150人,口號:堅決抵制長興撤縣設區。」
5月8日早上8點半,長興下起了小雨。遊行申請並未獲批,陳國慶和他的同事們相約去「散步」,目的地是長興縣行政中心門前的市民廣場。這時,王元彬熬夜趕製的聲援廣告也開始在市中心幾塊大屏幕上滾動播出。
5月8日中午12點,長興市民廣場上,數千人身穿印有「I愛CX」字樣的T恤,手舉各式標語。人群在長興縣委副書記許小月喊話後漸漸散去。「我受書記縣長委託,經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長興撤縣設區不成熟,感謝大家對長興的支持,謝謝大家。」&<2&>
當然最後那句「經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是句假話,撤縣設區必須是要由省政府以上的單位審批。然後上報國務院批准。市政府和縣政府根本決定不了。這樣一個公開的「假消息」看似安撫民意,實際上的作用懂的人都知道。
那些絕大多數都搞不清楚縣區行政級別的群眾在擔心什麼?
對於長興普通人而言,他們關心的是生活水準。「長興的公共服務,我們作為納稅人看得見摸得著,以後子女教育、醫療、養老肯定會受影響。」一位參與抗議的長興市民告訴南方周末記者。&<2&>
又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這些人從哪裡得到信息說生活水準會下降?
這些所謂的「群眾」,又是誰組織起來的呢?
奧妙其實藏在一句話裡面:
「變區之後,審批權、規劃權被湖州拿走,長興還怎麼活?」長興縣招商局官員陳國慶對南方周末記者說,一個大項目本來要投在長興,但湖州可能會統一規劃,放到其他區。&<2&>
到底是審批些什麼呢?
來看一篇歌功頌德式的報道:
轉型帶來真「長興」
「1997年我到長興工作,那時候長興的河道都是黑褐色。有人把煙頭朝河裡扔,竟然能起火。你說這水裡都有啥?10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豎著1000多根煙囪,每根煙囪都冒著滾滾黑煙,那景象可是『壯觀』。不少到長興的人說,只要看到前面的天空變黑了,就知道長興到了。」劉國富自揭痛處。
這種粗放式的發展,使長興的環保問題屢次亮起「紅燈」——被省環保部門列為重點治理區;因污染引起的群體shijian不斷發生…… &<3&>
當然具體的事件自然不會有報道,有興趣的自己可以額外搜索下。
單純從統計數據看,從2003年開始,其後的3年多時間,長興企業的數量大大減少:600多個煙囪停止了冒煙;上萬台噴水織機實施「休克療法」;125家蓄電池廠停業整頓;一座座小煤窯宣告關門……&<3&>
明白了,是蓄電池廠,具體一搜:鉛蓄電池廠。現在停業整頓的,恰恰是從前一直營業的。鉛蓄電池利潤率高,但是污染非常嚴重。尤其是對未成年的兒童,危害極大。
為制止頻發的「血鉛」事件,一場「休克療法」式的鉛酸電池整頓風暴正在全國上演。但在「旺盛的市場需求」之下,在全行業沒有意願或無能力巨額投資環保之下,肅鉛效果有待觀察。
力度最大的當屬浙江。浙江蓄電池行業協會秘書長姚令春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目前浙江省273家鉛蓄電池企業,已有近250家被關停,關停比例高達92%。關停者中,不乏天能、超威、南都電源等上市公司的下屬企業。&<4&>( 天能集團,中國最大的動力電池生產商,成立於1986年,地處浙江長興。)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很多事情,對民眾是好事,對地方政府可不是。
來源:
&<1&>:曝浙江長興將撤縣建區 十餘鄉鎮領導欲集體辭職
&<2&>:南方周末 - 【地方政情】撤縣設區?長興不高興
&<3&>:轉型帶來真「長興」
&<4&>:南方周末 - 肅鉛風暴
我舉個例子啊。
中原地區一農業大縣,國家發改委出了個政策,千億斤糧食增產工程。在麥田裡打深水井用於澆灌,撥了很多錢用於打井,購買抽水泵,發電機,一兩年後,省市工作組來檢查,一看,嘿不錯,一望無際的田野上,一口口水井看得很清晰,下車走近看看測量深度,恩,不錯,二三十米,也有水。晚上賓主盡歡,驗收合格,班師回朝。
但是。。。這些水井其實基本都荒廢了,因為機井要用水泵抽水澆地,水泵,發電機這些東西放在田間地頭,放一個丟一個,於是村支書就把它放村部鎖起來,老百姓想抽水澆地了就得去找支書,嘿嘿,這可犯不著,為這事兒去麻煩當地"最高"領導人,多數人就算了,不澆地也能收七八百斤嘛。
於是這幾千萬資金就打水飄了。
那你換個角度想,有些很爛的政策,因為執行力不夠,所以沒有被執行。
那種「皇上聖明,奸臣誤國」的理解是沒有什麼意義的。這有點像修道羽化成仙,作凡人的時候會放屁摳腳,成仙了就不會了?康師傅是進中樞變壞的還是之前就是壞的?所以不用神化皇上和中樞,他們也是人,只是因為報紙電視是他們家開的,那不天天說自己好還能天天罵自己?無法推行的政策,說明這個政策是有問題的~
不是太過理想化沒有可行性,就是忽視了地區差異搞了一刀切,或者政策本身漏洞太多被人鑽了空子。
總之,這些政策只能說是「出發點很好的政策」,而不是真正的「好政策」。
缺乏可行性的政策,別說在天高皇帝遠的地方,就是天子腳下一樣推行不起來。舉個例子,國家推廣新能源汽車,北京作為第一批示範城市,從2009-2012年,嘿嘿……不說了……《孟子·離婁上》:「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法是由人來執行的。執行者是有自己的利益的。而執行者的利益和嚴格執行法律往往是有衝突的。就是這麼簡單。經濟學上叫做Principal-Agent Problem.
解決方法有兩條。一是不能迷信政府管制。政府官員總有私利。政府管制一定會帶來官員私利和社會公義的衝突。
Government is not the solution to our problem; government is the problem. -- Ronald Reagan
第二條是從根本上把官員任免的權利交給人民。因為大部分看起來好卻又執行不下去的政策,都是各部委幾個書生科員處長待在辦公室里閉門造車出來的或是迫於行政壓力短時間內草擬出來的。
這樣的政策怎麼通過?處長一般算是半個內行的了,他們覺得政策是好,一般司長部長不會提太多意見。既然半內行的人都覺得政策是好的了,行業外的人自然也會覺得政策是好的了。
而只有真正基層的工作人員才知道政策可不可行,容易不容易執行。可是政策的決策權又不能放給基層,誰知道基層會不會站在自己的利益上來影響來制定來決定一個政策的出台。
至於調研,一個城市半天一天的時間,加上大多政策的制定者不是真正的內行,基本了解不到實質性的東西。況且信息不對稱,基層提供的調研材料又不能完全相信。基層說執行不了,那真實情況到底是真的無法執行呢,還是基層覺得新政策麻煩不想執行,或是基層的利益受到影響?這種情況下,沒有深入調研花個一年半載時間,哪裡能摸清楚整個行業。出台的政策自然難免有各種問題了。
那麼問題來了,各部委一個處可能就兩三個人,一年要出好幾個政策,很多政策從調研到出台只有兩個月到三個月的期限,還有正常工作要開展,哪有人力物力自己時間去深入調研。
前些年跑滬寧線的長途司機應該聽說過一句話「寧過兩座山,不過兩個丹」,所謂兩個丹,就是指丹徒和丹陽,鎮江的兩個轄區,為啥要過兩座山呢?因為鎮江交警幾年前特別能罰款,逢車必罰。基本上從鎮江走一趟就要賠本,為什麼要罰款呢?因為地方政府缺錢,所以打起了滬寧線的主意。我一直覺得鎮江在江蘇的地位特別奇怪,夾在省會和蘇錫常中間,特別沒有凝聚力,想加入蘇錫常的吳系,想併入南京的徽系,想投奔揚州的淮系,鎮江的市長還真是個尷尬的角色,下面人心各異,上面又由於鎮江體量小不受重視,所以多半是來走個過場,這就產生了個必然的結果,市長刷完戰績走人了,市政府這些人要吃飯啊!尤其,市長是怎麼刷戰績的?開大工程,開完沒錢了,他瀟洒走人,剩下底下這幫人吃什麼?那幾年鎮江政府簡直窮瘋了,在滬寧線上扮演起山賊的角色,這不是找死?在中國最繁忙的交通線上狂開罰單,逼得大量長途汽車繞道而行,嘗到甜頭的交警部門更是一發不可收拾,連本地車和過往客車轎車也開始罰,這真當省里的監察部門都是瞎子?切莫忘了,從南京去蘇南必過鎮江,每天罰那麼多車輛,監察部門很快就會得到風聲,果不其然,過完年沒多久鎮江交警部門被摘了一片帽子,這事情算告一段落。
從這個事情裡面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管理體系的很多問題,第一,考核的標準,以GDP和大工程優先,官員知道自己坐不長某個位置,所以可以多開幾個大工程,政績到手走人,繼任官員又沒有必要接著上面的工程做,因為那不是自己的政績,所以新開幾個大工程,再走人,形成惡性循環。最嚴重的是導致地方政府缺錢,一旦沒錢,多好的政策都別想實施了。第二,各級政府的利益不一致,省里希望市裡多做好大工程,市裡可能只希望撈點錢渡過難關,縣裡則覺得要抓緊機會多賺一筆,這一層層下來,到出羊毛的羊身上,就算喜羊羊也受不了啊。第三,公務員們也會抱團,罰款這事能是交警部門一拍腦袋自己做出來的么?想想都不可能,那交警部門為啥要干這黑活?因為他不幹所有部門都沒錢過年了,只能當替罪羊,有錢大家分,出了事情找幾個小頭目去頂罪。你替市政府向省里頂罪,市裡還能虧待了你不成?蹲幾年牢出來還是大家的好兄弟,甚至連牢里的事情也都招呼好了。有沒感覺這個橋段和某種組織特別像?
對於人類這樣一種喜歡抱團的動物而言,管理是個永恆的問題,對於國家而言,層級多,考核困難,各層利益不一致,同一層級又有多個部門,同樣利益不一致,部門間可能對抗或者合作,利用規則去攫取不屬於自己的利益,而這往往是上層給下層的福利,幾輪雁過拔毛之後,落到最底層人民手裡的福利還能有多少呢?這個問題太大了,我用最簡單的方式來回答好了。
雖然中國在傳統上一直是靠一個中央集權的大政府來治理,但從古至今,地方利益一直是存在的,地方和中央的抗衡也從來沒有消失過。
所以中央的利益和地方的利益常常不一致。而且,中央的整體利益內部又包含中央領導的個人利益,地方利益也同樣包含地方領導的個人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中央利益和地方利益交織在一起,形成一個非常錯綜複雜的利益角力網,互相撕扯,導致行政資源的合力並非總能有效地指向同一個方向。
另外有一點需要了解,在中央和地方的角力中,中央並非總是對的。經常聽人說上邊政策好,都是讓歪嘴和尚把經念歪了。我確信 @senyan guo 執行不下去的好政策根本就不是好政策。說點自身經歷的吧。大家應該都聽說過平墳運動吧?就是國家為了保證18億畝耕地的紅線,減少墳頭,推行火葬,這政策應該是上世紀80年代就開始推廣的吧?基層根據指標就要求農民平祖墳和實行火葬。我先說說我老家那邊的亂象,因為入土為安的思想根深蒂固,很多老人去世後子女都是偷偷的去埋掉,但是當地官員就會要求起出屍體火化。有些人順從火化,但是骨灰盒子必須在他們那裡買,一定要送錢才好好燒。反正在燒之前要搞各種手段靠死人從活人身上弄錢,最後搞得更是折騰人。就在這傳統思想和政策交織過程中,中國人的優良傳統-行賄-又開始發揮作用了。現在變成了什麼樣子呢?給大人們送禮送錢一般來說兩萬左右就可以土葬了。土葬風俗未變,大人們卻多了財路。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搜下廣東潮汕地區,家裡老人死了,送禮打典好大人們,然後抬頭死豬當成父母去燒。荒謬吧,笑得出來嗎?這種事情是針對死人的。還有針對活人的,可以讓你一絲笑意都不會有了。
大家應該知道過幾年一次嚴打都成為我們國家的傳統了。我不否認嚴打期間打掉一些黑惡勢力,但是真正的黑惡勢力呢?更多受害的人是誰呢?說個自家的事情吧。08年開始嚴打的時候,我大哥在縣城做小生意 ,人老實本分,生意卻做得艱難。有天突然被抓走了,先是幾個協警拳打腳踢,打個半死,我哥當時氣盛,咬了一個人的手,打得更是嚴重。我爸去看他的時候他只能趴在地上,臉都腫了,眼眶打裂了。冬天衣服扯得稀爛。我哥可是雙腿殘疾的殘疾人啊!後來警察告訴我爸我哥的案件很嚴重,屬於包庇通緝犯,有人舉報。後來話鋒一轉又說只要我爸交出兩萬元可以先放我哥出去。我媽媽07年中風偏癱,我和我弟弟讀書又花光家裡的積蓄,這時家裡還欠著幾萬的外債,我爸說沒錢,警察就說要把我爸也抓進去。當時我剛畢業在深圳上班,我弟弟在鄭輕讀書,我爸當時什麼也沒告訴我們。當時家裡真的沒錢,我爸當時就和我媽媽關就關吧。所說後來我嫂子(也是殘疾人)把他們做生意的本息大概七八千,偷偷的給了警察或者是協警什麼的才把我哥放出來。我後來過年回家,家裡一片蕭煞,滿院落葉無人清掃,荒草堪比人高。殘垣斷壁橫卧院落,家中也沒有飼養禽畜,我想不到我們家居然可以這麼窮?外面鞭炮煙火此起彼伏,但熱鬧是他們的,我們家什麼都沒有。當我看到哥哥臉上的傷疤時問起,父母才告訴我這些,我當時真有殺人的心。
你們也許覺得我說自家的事情只是個例,但我可以告訴你,我們一個700口人的村子有數十人被抓被贖,並且都是最老實巴交的在村裡都 屬於那種總是被欺負的農民,你有何感想?
再說一個,98年的法輪功事件。當時國家取締法輪功,和法輪功有關的人都要撇清關係。我們村有個七十多歲斗大字不識的老人在縣城撿拾垃圾,就撿到了有人丟的這類書籍。然後這位老人就進了局子,聽說也受了很多苦頭,後來家裡拿了三千塊錢才贖出來,老人回來後就開始住院,半年後就去世了。
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
不是國家很多不錯的政策在地方就是落實不下來,而是這個國家的很多政策落實下來就變成了某些人發財的由頭了。
再深入點,這些政策能算得上好政策嗎?就像一輛車,美觀大氣,就是一走就趴窩,不能帶你回家。這還是一輛好車嗎?
不過我很抱歉,沒有回答您的問題,只是提出一些質疑和一些所謂的好政策給帶來的影響。個人分析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1.中央的政策不符合實際,比如中央安排一項任務,但是要求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各自比例分攤所需資金,而恰好一個地方是個吃飯財政(收不抵支或者結餘不多),就沒有配套資金,於是,自然不能落實。
2.我國的上級政府和下級政府的關係是指導和被指導的關係,財政實行分級預決算,也就是俗稱的分灶吃飯,因而就會出現利益不一致的情況,同時,對幹部的考核往往只看幾項指標,所以地方只會執行那些對自己有益的決定,那些能帶來政績的任務。這就是有些政策遭遇抵制或者消極對待的原因。
3.自然就是監督不力了,我國政府共有中央,省,市,縣,鄉五級,如果算上社區(村)就是六級,一項政策,如果沒有專門的部門執行,沒有跟蹤監督機制,自然文件幾次轉發之後就成了一紙空文。
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其實中央也很頭疼,畢竟政令不出中南海是很丟份的。於是中央想了以下幾個辦法:
1.稅制改革,國稅佔大頭,地稅佔小頭,於是中央有了錢,腰桿自然硬了,很多事就能做了,對於地方沒錢的,用轉移支付的方式補貼,地方面對中央,很多事巴結這個金主還來不及,自然對中央的政策多爭取。有錢了積極性就上來了。
2.把一些指標納入考核範圍中,舉一個不恰當的例子,為什麼計劃生育這麼多年執行的最堅決?連張大導演都挨了罰?就是因為這個指標是考核各級政府,特別是基層官員最重要的指標之一,甚至可以「一票否決」,也就是說,這項你做不好,剩下的做的再好也沒用。於是這項政策就能落實,而且不折不扣。
3.加強調查研究,比如我們看新聞聯播,每次重大的經濟政策出台前,中央的幾長老都會奔赴各地密集調研,這是為了什麼?就是為了了解情況,知道問題,盡量讓政策貼合實際,能執行。
4.督導落實,建立各種形式的督導檢查組,確保政策落地,當然效果嘛。。。還是有的。
這也是所謂的體制問題,各個國家都有這個毛病,中央政府和地方勢力互不相讓,互相制肘,所以歷來有強幹弱枝的手段,史上最厲害的時期,自然首推文革時期,在文革時期,中央的意見可以排除各種官僚體制的系統性擾動,直接到達底層,根本不會出現上令不行的狀況,但是即使如此,仍然造成了巨大的社會動亂,題主的問題,就是一個根本矛盾,屬於毛澤東在論十大關係_百度百科討論過的「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問題」:
中央和地方的關係
中央和地方的關係也是一個矛盾。解決這個矛盾,當前要注意的是,應當在鞏固中央統一領導的前提下,擴大一點地方的權力,給地方更多的獨立性,讓地方辦更多的事情。這對我們建設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比較有利。我們的國家這樣大,人口這樣多,情況這樣複雜,有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比只有一個積極性好得多。我們不能像蘇聯那樣,把什麼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點機動權也沒有。
中央要發展工業,地方也要發展工業。就是中央直屬的工業,也還是要靠地方協助。至於農業和商業,更需要依靠地方。總之,要發展社會主義建設,就必須發揮地方的積極性。中央要鞏固,就要注意地方的利益。
如今幾十隻手插到地方,使地方的事情不好辦。立了一個部就要革命,要革命就要下命令。各部不好向省委、省人民委員會下命令,就同省、市的廳局聯成一線,天天給廳局下命令。這些命令雖然黨中央不知道,國務院不知道,但都說是中央來的,給地方壓力很大。表報之多,鬧得泛濫成災。這種情況,必須糾正。
我們要提倡同地方商量辦事的作風。黨中央辦事,總是同地方商量,不同地方商量從來不冒下命令。在這方面,希望中央各部好好注意,凡是同地方有關的事情,都要先同地方商量,商量好了再下命令。
中央的部門可以分成兩類。有一類,它們的領導可以一直管到企業,它們設在地方的管理機構和企業由地方進行監督;有一類,它們的任務是提出指導方針,制定工作規劃,事情要靠地方辦,要由地方去處理。
處理好中央和地方的關係,這對於我們這樣的大國大黨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這個問題,有些資本主義國家也是很注意的。它們的制度和我們的制度根本不同,但是它們發展的經驗,還是值得我們研究。拿我們自己的經驗說,我們建國初期實行的那種大區制度,當時有必要,但是也有缺點,後來的高饒反黨聯盟,就多少利用了這個缺點。以後決定取消大區,各省直屬中央,這是正確的。但是由此走到取消地方的必要的獨立性,結果也不那麼好。我們的憲法規定,立法權集中在中央。但是在不違背中央方針的條件下,按照情況和工作需要,地方可以搞章程、條例、辦法,憲法並沒有約束。我們要統一,也要特殊。為了建設一個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必須有中央的強有力的統一領導,必須有全國的統一計劃和統一紀律,破壞這種必要的統一,是不允許的。同時,又必須充分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各地都要有適合當地情況的特殊。這種特殊不是高崗的那種特殊,而是為了整體利益,為了加強全國統一所必要的特殊。
還有一個地方和地方的關係問題,這裡說的主要是地方的上下級關係問題。省市對中央部門有意見,地、縣、區、鄉對省市就沒有意見嗎?中央要注意發揮省市的積極性,省市也要注意發揮地、縣、區、鄉的積極性,都不能夠框得太死。當然,也要告訴下面的同志哪些事必須統一,不能亂來。總之,可以和應當統一的,必須統一,不可以和不應當統一的,不能強求統一。正當的獨立性,正當的權利,省、市、地、縣、區、鄉都應當有,都應當爭。這種從全國整體利益出發的爭權,不是從本位利益出發的爭權,不能叫做地方主義,不能叫做鬧獨立性。
省市和省市之間的關係,也是一種地方和地方的關係,也要處理得好。我們歷來的原則,就是提倡顧全大局,互助互讓。
在解決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的關係問題上,我們的經驗還不多,還不成熟,希望你們好好研究討論,並且每過一個時期就要總結經驗,發揚成績,克服缺點。
實際上他認識到的每一個問題都是主次問題,都是關係國計民生的大問題,至今中國依然還在這十大關係的泥淖里掙扎,不過中共做得還可以罷了。
主要是因為不需要對下負責
*先不說地方、中央、部位的利益糾葛。
就說一個好的政策,那麼應該基於好的真實調研。
而我們的領導在目前的官僚體系中能不能調研到真實情況,我個人表示懷疑。
畢竟我們領導視察公交是這樣的。
我們領導視察地鐵是這樣的。
我們領導詢問房租是這樣的。
我們領導也看新聞的。
我們領導也看報紙。
然後你真的相信中央能推出多少切實可行的好政策?(注意,是切實可行。跟出發點沒有半毛錢關係。
作為一名公務猿,答一下自己工作以來的感受和想法。
不錯的政策得不到執行的最主要原因是有些政策上級根本不在乎是否落實!!!
在中國的政治里
影響官員行為的最大動因是什麼?升遷或者說權力。
誰決定著官員的升遷?上級。
上級如何決定?背景、關係、你對上級的忠心,還有能力。
至於政策是否落實到位這些無關要緊的事,那是怎麼有利怎麼來。
那為什麼有些政策執行得非常到位呢?舉個例子:某地發生大案,省領導高度重視,要求一月破案。那麼省廳會要求市裡20天偵破,市裡可能就只給縣裡10天了。
為什麼?因為這些關係到領導的利益,關係到個人對領導命令的重視程度。
所以一般來說,政策的效力不如文件,文件不如領導指示。至於法律?呵呵
領導手握大權,但畢竟不是生身父母,為什麼大家都心甘情願,拚命效忠?無外乎想撈點好處罷了。現在很多規定和政策是很嚴密的,嚴格按照政策來,哪裡來的油水?如果上級不允許下級撈點好處,還想著對你個人萬般忠誠,恐怕也不容易。
站在上級的角度考慮,如果你的兩名下屬,一名雖然在廉潔自律方面做得不好,政策執行上總是陽奉陰違,但是總能想你所想,急你所急,並且在你自己需要表功或者政績時,能夠(違規或不違規地)調動權力和資源幫助你;另一名總是一絲不苟地執行你的官方名義下的各種政策、文件,但是對你自己的私事一副鐵面無私、決不違規的樣子,你會肯定誰、提拔誰?
有些政策單個看是很好,問題是有時候相關政策不配套啊,拿我爸來說吧,他是我們縣糧食局的基層,某鄉糧管所所長吧,按我爸說法,我們縣7.8月收谷1億2000萬斤,算豐收了,對農民有最低價標準,所以糧農利益不會受到大的挫傷,好政策吧。問題中央管殺不管埋啊,收了谷,賣出去,每斤要虧5毛錢,1億2000萬斤就是6000萬,這還就一個縣,去年中央說得好,補貼中央出,今年就成中央地方各出一半,聽我爸講,省里管農業的某省長開電話會,說錢死活拿不出來,結果也就這樣了,糧食堆積倉庫,政府工資也不發了,整個江西一堆糧管所沒人,都出去找事做,前段時間媒體爆出倉庫生蟲爬入民居而糧管所沒人的事件,我爸說:「正常,糧管所固然不守職責,但政府不發工資,要犯法也是他們先犯,糧管所也是有最低工資標準的。「有時候,基層很難當的
的確有很多看上去非常給力非常爽的政 策在最近出台。
比如直接幹掉大部分公車,給公務員發車補,以前買的那麼多公車全部收回,用都不給你用了,這難道不是一種浪費?賤價拍賣這些車輛難道真的就符合利益了?這條簡直就是沒有學會走就直接練跑步
比如杜絕公務員辦婚禮、葬禮這種事情,明明是人之常情,你可以不隨禮,但你不能不讓舉行儀式和請親戚吃飯吧,連葬禮都不讓出席,寒了多少人心?
發達國家的確清正廉明,也是有這些規定的,但人家經歷了多長時間的轉變?是一天兩天?還是一年兩年?還是十幾年二十多年的逐步改變?
所以當出台政 策依然是拍腦瓜決定的一時爽的狀態時,只顧自己的成績,而忽略了下面廣大地方群體,這真的是明智的改 革嗎?
步子大了會扯著蛋,的確我們國家很多地方都需要改 革,體系也要建立和完善,可這件事急不得,也不是一年兩年就可以徹底改變的,改變往往也會帶來反作用,比如一根彈簧,你壓下去自然會彈起來,這樣的反饋經受得住嗎?
所以執行力未必是一個最大的因素,如果政策制定得當,緩緩而行,一步一步來,下面地方也就逐步落實和轉變了。
另外國家的政策又要兼顧精準(防止誤讀)和普適性(地方差異),想要制定一條切實有效的政策、法規,真的需要考慮太多的問題,烹小鮮嘛。
說白了就是太追求效果和成績,而沒有考慮執行過程中帶給地方的壓力和難度,以及後續的反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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