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尊重?

小到尊老愛幼。

大到尊重多樣性,尊重生命,尊重「敵人」的觀點............?


(wiz)尊重何指——我所理解的尊重

一、尊重何指
二、尊重的要義
三、自尊者身份
四、界線
五、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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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尊重何指

「尊重」表達的是某一方(群體or個體)面對另一方的關聯狀態,是人與人(及其他)相互關係中重要的衡量要素,對人的行為與態度起到引導作用,懂得尊重並學會尊重是我們在現代社會環境下所需掌握的重要素養之一。

在中文語境下,由於輿論引導、推廣、宣傳的需要,大多數官方解釋(詞典什麼的)都傾向於將這個詞偏「正面」化,偏「正」了之後,這個詞就變成了「尊
敬」、「尊崇」、「尊貴」這樣高大上了;而民眾在執行落實上又傾向於讓這個詞偏「主人」化(因為它聽上去總是讓人感覺良好,誰不想把好東西佔為已有呢),
於是尊重又變成了「憐憫」、「關愛」、「照顧」這樣白富美了。

我以為,從社會特別從法律與教育的立場講,我們更為需要的不是一個以過往為標準的絕對導向的褒義詞,而是一個持中立態度、包容性更大的詞語。

「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是我會誓死捍衛你表達觀點的權利。」
這個常被引用的伏爾泰的例子可以有效的表達,能在一個點上戳到底,讓你即使不那麼理解也好像可以恍然大悟般。只是它並不足以全面地表達「尊重」的要義,而且這句話經常被拿來搞笑~。

二、尊重的要義

理解並接受不同個體與群體的存在合理性,在這種關聯狀態起效後,持中立態度且富有包容性。

  • 不同個體與群體是指不同的身份:包括但不限於你、我、他、她、TA、它、你們、我們、他們、她們、TA們、它們,自己、別人,還有這種、那種,這些、那些。
  • 不同的存在合理性是指不同的存在屬性與呈現特徵:這些屬性包括但不限於空間、時間、思想、生理、物理及其表現(比如感受是思想表現、語言是生理表現、形狀是物理表現等),這些特徵包括但不限於自由、平等、獨立、權利、職能、責任、義務、訴求。

  • 尊重是處於尊重者與尊重對象雙方(多方)間的關聯狀態:你不能尊重一個不存在的對象(注意在這裡思維、虛擬、GOD都是存 在的,這個不存在所指比如你不能尊重一塊磚頭的行為自由因為磚頭是不會自己飛的),尊重對象可以決定你的尊重狀態是否起效(比如你叫我一聲老師我沒聽到這 時在我身上你的行為是不起效的,但是注意你尊重的可不只是我個人還有我的「老師」的身份這個是能起效的,別人會聽到你叫了我一聲老師,而且你也尊重了你自 己尊我為師的意願),只有雙方間的關聯狀態起效,尊重的呈現才具有實際意義。
  • 持中立態度且富有包容性(無侵佔界線、無固有對象、無預設期待):尊重是以自身的無界線本質去面對與證明每一個有界線的個體存在,是一種無期待的行為。
    • 無侵佔界線:尊重、堅持自己的中立態度,且不主動強調、不主動反抗、不主動解釋。
    • 無固有對象:不區分對待,不假設這個值得尊重,那個不值得尊重。
    • 無預設期待:尊重你並不是為了改變你,也不是為了讓你尊重我。

栗子:你有你的自由,我有我的權利。(請自行腦補替換關鍵詞)

  1. 你喜歡在路邊吃臭豆腐(個體的自由),我只接受在家裡吃素食(平等的選擇權,你尊重我的選擇,你也可以認為我作做,那是你的權利,我尊重你的評價)。
  2. 可是我是你朋友,我希望你改掉這個習慣,不然我們就分吧(選擇朋友的權利,我尊重我自己的要求,你也尊重我的選擇)。
  3. 如果我是你老媽,那我有義務告訴你並有效說服你接受臭豆腐是非健康食品,甚至要求(訴求)你不許再吃。(這是媽媽在「母子」這個群體里所擁有的職責與義務,媽媽需要自我尊重)
  4. 但你就愛這口(你尊重自己的訴求),怎麼也戒不掉。那你可以背著老媽偷偷吃,別讓她失望(做為孩子的職能與義務),然後對自己健康後果負責。相反,如果你以各種理由跟老媽爭吵為什麼你有權利選擇吃臭腐,那就是對母親身份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健康責任的)不尊重。

三、自尊者身份

自尊是尊重狀態起效默認的實現前提。

如果你認為自己是只猴子,你還會待我為人么?

尊重他人得先尊重自己,很多人說怎麼尊重別人都努力做了,為什麼效果不好。——是否你沒有樹立一個可以去尊重別人的身份?這種身份只能自立,沒有別人能給你,那就是自尊者。

在尊重的要義中我們提到,我們尊重的是不同,** 這個不同如何能成立?** 首先尊重者得明確自我,才會存在「與己之不同」,所以自尊成為尊重對方的默認前提。

自尊——理解並接受自我作為個體或群體一部分的存在合理性。在與自我的關聯狀態起效後,持中立態度且富有包容性。

栗子:

  • 坦承自己是同性戀,你才有可能以同性戀身份存在(讓人看得真相,繼而得到尊重),擁有確實存在的身份你才有可能以這個身份去尊重別人。(請自行腦補其它關鍵詞:平凡之人、殘疾人、音樂家、NB之人、怪獸還是教授)

  • 【在歷史中,媽媽對孩子說,乖,聽話;而在今天,媽媽會問孩子,這樣行不。】——因為今天的媽媽們知道,孩子不僅僅是「這個媽媽的孩子」,
    自己也不僅僅是「這個孩子的媽媽」。TA首先還得是TA自己,與任何人沒有關係的那個自己。所以媽媽先尊重自己的獨立性,繼而尊重孩子的獨立性。也只有這
    樣教育之下的孩子,長大後才會懂得以同等尊重之態度去對待TA的母親。


四、界線

絕對的尊重只存在於界線清晰的雙方或多方關係,當界線模糊時,尊重的評判依據就是不完整的。
「無論你要做什麼,我絕對完全百分百尊重你」——這句話如果要成立,就必須擁有一個清晰的定義界線,那就是對方要做的事與你無關,或者對方要做的事與你有關時你是完全無所謂的(棄權)。
我們在尊重的要義里提到「尊重是以自身的無界線本質去面對與證明每一個有界線的個體存在」這句話怎麼理解?我們換一個簡明的方式來講那就是尊重的存在狀態
是以無為治有為,極端的尊重那就是與任何無關。那真的與任何無關那還有討論的必要性么?那是不可能,因為當我們在任何時候使用到尊重這一概念時,它首先必
定是與自己有關的,所以必定是尊重存在於任何一個第一方主體中,它首先得面對並證明第一方主體的存在(界線)。



要討論A與B之間的尊重狀態,得先明確A的界線,然後是B的界線,然後才是A與B之間的關聯。
無為指的是A可以是任何狀態,B可以是任何狀態;而有為指的是A與B產生關聯時,那就是A與B都不可能是「任何狀態」的了。

我們都知道小孩2-4周歲時經常會出現與小夥伴互相搶東西——並不是哪個不尊重哪個,而是在這個年紀還不懂得區別「我的」「你的」「我們的」這些用以定義界線的基本概念,小孩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就想當然以為那就可以是自己的。


栗子:愛與尊重
「我是為了你好」——我不要

「這麼做都是為了你」——我不要

我們都講「大愛無私」,但細究就會明白因為愛都是私心私向的,真正的無私只有無愛。
愛就是為了改變他人或改變自己,愛就是突破界線、侵佔領地,設置並完成期待,而這些正好就是與尊重的要義相悖。

只有尊重的本質才是無私的。
你想找一個人說話得先確認人家同意聽你講,甚至你想見到一個人你得先確認人家願意給你看到——這才是無私,沒有自己的任何私向。

所以你還要講「愛你就要尊重你」或者「尊重你才是愛你」這樣混沌的話么?

愛與尊重無法相容那怎麼辦?愛與尊重本來就是兩個東西,當然是無法完全相容的,如果愛與尊重是兩個完全一樣的東西,那又何必多出一個叫法來。
我們完全可以選擇「在尊重的基礎上去愛」或「在愛的基礎上去尊重」這樣的執行策略。
我們應當擔心的是舉著尊重的幌子說愛,舉著愛的幌子談尊重,結果卻是前後都不到位。

五、演變

尊重的對象、方式、標準是會依時空變化而演變的,我們能夠做的是跟上並接受當下的定義,認真的審視並小心翼翼的修正它。

今天的追求與歷史傳承的理想是否有矛盾?
浪潮滾滾,歷史並不是只有歷史那一段,今天也會成為明日的歷史。我們要保持這一規則,那就必須讓其要義自行發展。

今天的追求與歷史傳承的理想是否有矛盾?
其實由於浪潮滾滾,我們要保持這一規則,那就必須讓其要義自行發展。

栗子:

  • 在歷史中,職業無貴賤是一種理想,而在今天,職業無貴賤是一種常識,所謂「總統自有總統的煩惱,清潔工也自有清潔工的幸福」。(請腦補將清潔工換成教授、官員、宇航員、妓女……)
  • 古 代我們講一句皇帝的壞話就要人頭落地,那是對至高無上的皇權尊重,皇上就是天子,天子就不是普通人。而今天我們可以拿奧巴馬的頭像來PS來開盡玩笑——這 卻也不算不尊重,而是今天的「總統」首先是一個普通的人,我們尊重他的權威代表,同時也要尊重他作為平民公民這一平凡的身份。
  • 清潔工的幸福從哪來?並不是清潔工的狀態(工資收入與社會評價什麼的)比以前好了多少,而是清潔工自己能夠接受並享受這份職業,它也僅僅是一份職業,並不是人生代名詞。進而社會也普及了這種認識,使得它成為一種正常的甚至值得追求的職業。

六、總結

在馬斯洛需求理論中認為,「尊重需要得到滿足,能使人對自己充滿信心,對社會滿腔熱情,體驗到自己活著的用處和價值。」

——而我想說的是,時代的真正進步在於,我們並沒有更多的去滿足所謂的需求,而是改變了尊重的要義,改變了需求,改變了原本無法達到的目標,使其得以實現。

讓尊重的理念與時俱進,讓更多的人懂得並應用尊重的認知,這也是每一個高素質人員終會背負的使命。

o.york
(回答會持續完善,歡迎討論,請勿轉載)


真正的尊重,與他人無關。

就像一部日本電影《入殮師》所表達的那樣:『對每一位死者都懷有敬重,以高超的技藝和平靜的態度使逝者在臨走前展現出最美的那一面。』

所以說,尊重不是因為社會道德的約束、又或者別有所求的目的而刻意的展示。

一個心懷敬畏之心的人,一個心胸寬廣的人,一個願意感受他人的人,他會對一段故事、一曲旋律、一件器物、一聲怒吼、一個動作、一位看似平凡的人都可能心生敬畏。

  • 出了商場幫後面的人扶住大門算不算尊重?
  • 紅綠燈變綠了前面的車沒有開你就狂按喇叭算不算尊重?
  • 和長輩一起吃飯將主位讓給他坐按資排輩算不算尊重?
  • 教授剽竊了學生的論文但還是在最後加上了學生的署名算不算尊重?

尊重不是禮貌,因為禮貌是一種技巧,而尊重則是一種發自心底的信念。

簡單說來,尊重的核心即平等開放

有一句常被人引用的話是個很好的例子:「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是我會誓死捍衛你表達觀點的權利。」(語出Evelyn Beatrice Hall撰寫的《伏爾泰的朋友們》一書中第199頁)

要說出這麼一句話來,首先我們必須將對方視作一個和自己有同等權利的個體,不能夠自視甚高的認為只有我說的才是真理。其次,即使我們不贊同對方的觀點或者做法,但是也應該接受,願意評價,承認「存在即合理」。

這與學術界的另一種觀點不謀而合:「我自己並不相信靈魂的存在,但是這個問題可以交給那些相信的人去深入研究和證明。」(語出耶魯哲學教授Shelly Kagan)

這就是平等和開放,絕不是流於表面的、形式的、可訓練的禮貌。

那麼,要如何才能夠擁有這種被稱為「尊重」的信念呢?

也很簡單,就是自信,即對自我價值的肯定,成為心理上強勢的一方。

有些官員或者老年人會十分在意他人對自己是輕視還是重視,因為他需要周圍的人來證明自己的價值,凸現自己的地位。

有些年輕人在戀愛時患得患失,老是覺得沒有安全感,因為他內心覺得自己不配擁有如此美好的愛情,那麼對方對他越好,他就會更加的害怕失去,形成負螺旋循環。

但是一個內心充滿力量的人,會如王陽明所說的「我心之外,再無他法」,找到自己在社會中的位置和價值,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就會對其他人更多的寬容,更好的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問題,進行共情,發掘他人的閃光點,尊重其行為、思想、觀點、動機等。

在偉大的《Bill of Rights》中說道,人生而平等,並且擁有追求自己幸福的崇高權利,無法被剝奪。

這就是尊重,一種平等的心態、開放的信念、和設身處地的悲憫,來自心底,與他人無關。


關於尊重很多人都想複雜了。

問題是「什麼是尊重」。我想從三個方面說說
1,尊重的主體?
2,尊重的客體?
3,尊重的含義或者說怎麼去尊重?

1,尊重的主體,我們總說「我尊重奧運冠軍」「你尊重人民警察」「他們很尊重自己的老師」,從來不說「地球尊重我,警犬尊重警察」。可以看出人是尊重的發起者。這個應該很好理解吧。

2,尊重的客體。
首先說受尊重的那些人。舉例:奧運冠軍、人民警察、資深醫生、志願者、義工、政界精英、商界名人的等等。這些是普遍被我們認為應該受到尊重的人,但是我們尊重的真的是這些人嗎?
我們尊重吃興奮劑的奧運冠軍嗎?
我們尊重玩忽職守的人民警察嗎?
我們尊重索要紅包的資深醫生嗎?
我們尊重貪污受賄的政界精英嗎?
我們尊重製假賣假的商界名人嗎?
當然不會!那我們到底要尊重的是什麼?
從尊重的客體來說,我的觀點是:應該被尊重的是人的屬性。
舉例:奧運冠軍的刻苦訓練和拼搏精神值得尊重,
人民警察的捨己為人和大公無私值得尊重,
資深醫生的妙手回春和醫者仁心值得尊重,
政界精英的心繫百姓和平易近人值得尊重,
商界名人的反饋社會和愛心資助值得尊重。
也就是在人類層面,尊重的客體應該是人的行為、思想、做事方法、觀念、信仰等等。

其次是受尊重的非人類。比如說應該尊重逝者,尊重自然,尊重環境,尊重規律,尊重科學,尊重生命等等。雖然我們生活中對於這些的尊重基本都被遺忘,但是我們不應該不知道。也就是很多除了人以為的很多東西,都是這的我們尊敬的。不要覺得我們人類真的是世界的主宰。

3,尊重的含義和怎麼去尊重?
尊重含義就是重視、看重、當回事、不輕視。
很多人把尊重看成是一個名詞,那其實就是想的怎樣得到別人的尊重。(在這裡不說)
當然也要把它看成是一個動詞。那就是尊重別人,尊重自己。(重點說這個)
但是要我說,各位,就是三個字「當回事」。分兩層來說:
A,「很當回事」-----對於那些高度符合你價值觀的東西,當回事到了重視的程度,獻上你的膝蓋,強烈認同,大聲的表達出你的尊重。
舉例:
你想努力學習游泳,快速提高成績。於是你拚命練習,每天游泳4小時。結果看到得了奧運冠軍的話孫楊日常訓練每天2萬米熱身。獻上你的膝蓋吧。
B,當回事-----其實就是平視,不要俯視(A階段有點仰視的感覺)。就是我明白你我的不同,但是我尊重這個不同(即平視);我看不懂或不認同我們的差異,但是我也不會瞧不起你的狀態(即俯視)。
舉例,
不要強加自己的想法給別人-----要把別人的想法和習慣當回事
換位思考-----要把別人的處境和感受當回事
不要讓別人下不了台-----要把別人的面子當回事
不要嘲笑別人的短板-----要把別人的優點當回事
不要給別人添麻煩添堵-----要把別人的時間、精力當回事
不要隨便動別人的東西-----要把別人的隱私和物品所有權當回事。

總結:
說到這裡就淺顯了,怎麼尊重呢?就是把那些客體當回事,把人的面子,思想,做事方法、信仰、習慣、權利、隱私、時間、經歷、勞動成果等等都要當回事。就是這麼簡單,「當回事」。
「很當回事」的具體解釋就是認同(仰視);
「當回事」的具體解釋就是理解和接受且持中性觀點(平視且不俯視)。
補充一句:上面說的是尊重他人,沒有說尊重自己。其實和尊重他人是一樣的。就是把自己的很多屬性都當回事。自己的身體、智商、精力、時間、勞動成果等等。僅此而已。

第一次回答,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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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人指點後的,自認為的一次進步。

關於尊重的概念和怎麼尊重別人的角度進行解答。

我們會搞錯一個概念就是尊重和認同。在這裡要感謝@林旭york的回答和私信中的指點。我才想明白了以下的觀點。就是這兩者的區別。以前我認為尊重一個存在就是贊同、認同它。現在不這麼覺得了。@林旭york兄的對尊重的定義我是非常認同的。尊重就是接受和理解那個存在的存在合理性,並保持中立觀點和包容態度。可能有點不好理解,林兄的理論深度還不是我這樣的小白能完全理解的。我斗膽嘗試的通俗理解一下就是:對於任何我們看到的存在,都要理解它存在的原因,接受它客觀的樣子,不要評價他的對錯好壞,包容的去看待他。就像道家說的水一樣,無為一樣,佛家說的空一樣,佛說:"你是怎樣就是怎樣,因為你就應該是那樣,你變了另一個樣子,你就應該變,應該變成另一個樣子"。這就是尊重。
不知道看到這裡大家有沒有尊重的含義。一句話:承認客觀存在,且不褒不貶的接受和理解它存在的原因。
舉例:
見義勇為的行為,它的存在,我們承認它接受他就是尊重。
偷雞摸狗的行為,它也有它存在的理由,對它的尊重也應該是承認它接受他。
醫生收紅包的念頭,它也有它存在的理由,也要尊重這個存在。
人類有對美需求,這個需求的存在就有他的合理性,存在就要尊重。

看到這裡也許有人要罵人了,難道那些違背社會道德和法律的行為我們也要尊重嗎?這裡就要解釋上面那個觀點,尊重和認同及鄙視是不同的。有點繞是吧。我也開始不懂。我們尊重的是客觀存在,而認同和鄙視與否是取決於這個存在是否符合我們的價值觀。符合,我們就贊同和讚美;不符合我們就反對和鄙視。

因此說到這裡就可以看出,尊重其實是高於任何的社會道德、法律、社會規範的。不論是好是壞,合法違法、是丑是美,先進落後,多或者少等等,只要存在的就應該受到尊重。他就像我們自己一樣,是一個存在。至於你對一個存在是保持什麼態度,那就看他符合不符合你在社會規則、法律、道德下構建起來的三觀了。

那麼怎麼去尊重呢?

尊重人:1,承認一個人的客觀存在(外在、內在、行為、思想、習慣、時間、精力),理解並接受它們,不要有偏見的觀察它們。2,理解和接受他們之後,滿足那些你願意滿足的。

尊重自己:同上

尊重其他:比如尊重科學、尊重規律、尊重環境、尊重歷史、尊重生命、尊重逝者等等。同上1。
僅此而已。

後面這個補充的回答,要依賴於@林旭york 的一些指點,要不然我不會想的通。當然也許我也沒有真正明白林兄的觀點。是自己片面的YY出來的。
補充之前和補充之後的觀點可能有些不同,但是也見證了我對這個問題思考的進步。
推薦能忍痛看到這裡的知友去看看@林旭york 的回答。更幹活一些。


尊重是:我雖然不同意你的想法,但我不會打斷你把話說完。所以當我闡述想法時,你也別吭聲。


記得在西安讀大學的時候,在一家賣豆腐腦的店吃早飯,我要了一碗豆腐腦,老闆說:要辣子嗎?我說:放糖,謝謝。老闆笑了笑說:小夥子南方人啊?我說:是啊,來西安讀大學。老闆接過剛盛好的豆腐腦說:好嘞,給你多加點糖。竊以為,這,就叫尊重,以上。


看了回答,覺得很漲知識,突然想用自己的體會來回答下這個問題。
簡言之就是待人接物中的換位思考和諒解
尊重最初在我的記憶里出現,大概在小學,在餐桌上,父母在聊天,突然我想說一句話,等了好久的一個空檔說了一半,被母親大人的一個新話題而打斷。那個時候腦子裡剛有尊重這個詞,也沒怎麼懂事,但是當下覺得很委屈就開始哭,但是父母真的開始問的時候我也支支吾吾只能回答說你們不理我hhhh,不是害怕說,而是小小的自己再怎麼自己琢磨也不知道怎麼形容尊重這件事。
後來生活中,會碰到各種人際關係,各種要做的工作,但每每想到尊重的時候都會發現自己或者自己一方的人有隱隱的不爽,這種不爽哪來的呢?自己閑下來回想(真的是個想很多的小孩),貌似是覺得對方怎麼可以這麼做,他怎麼可以不予了解就評判我?他怎麼能夠不顧及別人的感受為所欲為?如果是我,如果是他自己?
所以我比較喜歡總結為換位思考。如果你尊重一個人,你就願意並且樂於站在他的立場上去諒解,或者提前顧及,不僅僅是當作人的個體,而是,他是一個和我一樣的人。我可能會因為A而覺得內心受傷,那麼我也會避免A對你可能的傷害(即使可能不存在)這樣講比起理論上的人際社會來說簡單很多,但在實踐中,簡直難得上了天,難在哪呢?每個人都不一樣,在意的東西和實質性內容自然也不會一樣,有的人覺得這個為什麼會在意,但另一方可能就受到了冒犯。
所以在想很多之後,我會儘可能少地去judge,或者揣測(我也不知道這個究竟好不好)但在這樣做了之後,我覺得對於每個人的交往體驗來說更好,在影視劇里最喜歡的一個老太太就是《馬普爾小姐探案》里的老太太,她織織毛線,微笑地點著頭聽別人說話,不評價別人向她傾訴的想法(甚至是婚外情)如果需要,她會告訴你她的故事,並且提出建議告訴你不要為這件事而煩惱不已,然後再以可愛的表情結束(沒錯萌翻了)
當你在想打斷別人的時候設想一下被打斷的是你,在評判的時候設想下被評判的是自己,在控制不住情緒的時候設想一下對面的是你,很多事情都不「必要」以——可能的,不尊重的方式解決。當然會有差錯的情況,和不那麼好的效果(甚至有些時候面對某些事情會覺得太過圓滑而且度也很難把控)但是努力為對面的那個人著想,這麼做我相信能讓每個人都少一些稜角,而且那是一種態度,所以我思考下來的尊重也僅及於此。


昨天晚上,北京寒風刺骨,風吹到臉上,好像臉上的那層皮根本就不存在。我嘴唇發乾,用舌頭在兩唇之間抹了一圈,嘴唇確實不幹了,只是發覺好像要結冰。兩塊冰坨子掛在嘴上,讓我想起了最近央視設計的那個「猴腮雷」,應該也是屬於暗器的一種吧。


這個時候離比賽開場還有四十五分鐘,我還在去往奧體中心的路上。一會要親眼目睹奧登大帝還有當年剛進NBA有「小科比」之稱的馬尚·布魯克斯,(好像號稱「科比接班人」的,下場都不怎麼好)心中歡喜。看了好幾場北控主場的球了,都是為了客隊去的。


然後我就接到了我朋友的微信,媽的,他加班來不了了。這屬於噩耗啊,看球旁邊沒個跟你一起吹牛逼的,這事就好像吃烤串的時候不喝啤酒似的,不地道啊!


我忍著寒風,拿起電話,準備痛斥他一番。這死冷寒天的,我多買那一張票賣給誰啊?後來剛打通,還未來得及多說幾句,手機就斷電了。每次天氣極冷,我手機的電池就接觸失靈,提示我要充電。還有百分之八十多的電,沖你妹的電啊。


有點扯遠了。

後來直到我入場大概十分鐘,手機才又有了反應。我發現生氣這事要趁早,過了這十分鐘,我氣早消了,看到奧登這大體格子,立馬興奮了。


上次看北控,對手是遼寧,全場喊得都是「遼寧削他」,可憐的主場DJ不論如何鼓動,從聲勢上看,都更像是遼寧的主場。今天頂著寒風來的,近一半也是為了看看奧登,這個當時被媒體說是下一個比爾·拉塞爾的小夥子;這個自尤因之後,最被關注的內線大個子;這個因為傷病而沒在NBA施展出拳腳的天才。我周遭的球迷都在討論,這個長得像詹姆斯的傢伙,好大啊。(怎麼覺得有點黃)

北控沒有明星,我看球算挺多的了,說得上名字的都沒有幾個。即便坐擁政策優勢,三外援也沒有讓北控擺脫中下游球隊的命運。


比賽的形勢也一如我所說,奧登在傷後已經喪失了跑跳能力,可是還是在內線為所欲為。單憑著身型和臂展,奧登威懾下的北控內線幾乎一分不得。而馬尚·布魯克斯的取分能力也確實了得,差不多可以稱作為所欲為吧。再加上胡雪峰和易立的老道,三節沒到,江蘇領先了差不多三十分之多。

球迷有些坐不住了,倒不是因為北控是他們喜歡的球隊,而更多的是因為他們花了鈔票,頂著寒風而來,可不是為了看一場末節都是垃圾時間的比賽。他們越看越急躁,「傻逼」之聲四起,前排的幾位大姐非常憤怒,沖著北控的替補席大吼:「你們他媽到底會不會打球啊?」「你們到底行不行啊?」

滿場都是對主隊的嘲諷和輕蔑。


我也開始看手機,因為誰都不願意看兩邊折返跑胡扔。除了罵聲,再就是可怕的安靜,那是一種讓人犯尷尬症的安靜,本來熱血沸騰、肌肉相撞的競技運動,居然會是鴉雀無聲,因為大多數人都開始低頭看手機,連罵你都犯懶了。


第四節開始,北控似乎沒有放棄,全場緊逼,對對方持球人進行包夾圍堵,盡一切所能阻截傳球線路。這種態度與之前讓人家在家門口按到地上隨便揍的態度截然不同,收效也很明顯。居然三五個回合下來,差距縮小到二十分之內了。


開始有鼓掌聲了,更多的人把手機放到一邊,看看記分牌,似乎想弄明白場上發生了什麼。然後又是一波搶斷、快攻,外線三分果敢出手,內線籃板搶得極凶。在比賽還剩下五分鐘左右的時候,分差已經在十分了。球迷開始聒噪起來,大家都互相問著,「難道真尼瑪要逆轉啊?」


這股精氣神在「加油」和「防守」聲中,不負眾望。終於在比賽還剩下不到兩分鐘的時候,分差已經只有三分了。全場球迷都站了起來,我旁邊的老大爺給我遞來了一片「胖大海」,說,「一會喊得時候用得著。」

之後幾攻幾防,雙方都拼了命,奇蹟終究沒有發生,分差始終未能進一步縮小,中場哨聲響起,全場嘆息。


這個時候,沒有人關心誰是奧登,也沒有人去看「小科比」,至少有一半的球迷站在那裡,為退場的北控球員鼓掌。前排的幾個大姐大喊:「小夥子們,加油!」「挺牛逼的了,別灰心!」一時間,好像判若兩人。


失望依然寫在每個球員臉上,但沒有人再嘲諷和輕蔑了。每個人都在念叨,「如果裁判最後那個防守沒吹打手,也許真的就逆轉了,至少也是加時。」


是的,無論是輸三十分還是三分,這都是一場失利。人生的大多時候,你努力掙扎也未見得能改變結果。但是我覺得所謂尊重,所謂臉面,都是一滴汗、一滴血、一個個堅毅的眼神掙來的。


你像個爺們兒一樣的戰鬥,那些娘們兒自然會管好她們的嘴。


然後你沮喪、懊惱,但是內心充滿希望。


(作者:劉舒 微信公眾號:wojiushiliushu 微信公眾號搜索:「劉舒」)


我想從思想的角度來分析下尊重這個概念。內容可能不正能量,但既然回答里已經有負能量出現了,我也不客氣了,不喜歡的請點叉退出。

尊重發生在你想與之接洽的對象上,而接洽的目的可能是想與該對象和平共處,和該對象共贏等。最根本原因還是一種生存意志。

最常見的是一個人有實力我尊重他,其實實力對於其他生命最初的屬性反而是威脅性,但因為我們是智能動物,所以懂得和平共處的必要性,接著我們想與其接洽,於是尊重便滋生了。

那麼我們對於沒實力的呢?比如螞蟻。我們漢語里將沒實力的人稱為螻蟻,這怎麼看也不像是有尊重味道的稱呼。其實,一般,現實里,我們也是不尊重它的,因為它沒有和我們共贏的價值,是不是與它和平共處也是無所謂的事情(微觀情況下),於是乎我們也不需要與它接洽了,於是我們便對它沒有尊重。

稍微特殊一點,武力或資源不能使人得到尊重的話,精神力也可以讓人得到尊重的。像日本戰國時武田軍大破德川軍,一路追殺,尊重嗎?肯定不尊重,而是仇恨了,不然不依不饒砍死幹嘛呢?但是戰後武田軍士看到對方的人馬即便在撤退中也是面向著自己死的,於是就有了一分敬意。也就是說,在這一刻他們被對方的勇敢感染,與自己的生存意志產生了共鳴,一時間產生了與對方接洽的想法。不過這些尊重終究是暫時的,成天想著這個還怎麼繼續打仗,畢竟下場戰鬥對方還是要自己的命的。

有的網友疑惑為什麼人和自己熟絡後就傾向於不尊重了,這個很簡單,熟絡後就有更多的方式來接洽,相比尊重這種嚴肅的方式,人更傾向用輕鬆的方式,稱兄道弟總比客客氣氣要方便。有人說國人不怎麼懂得尊重,我國是比較講究人情,所以更沒有「尊重」的習慣,人們更喜歡用其他方式來和人接洽,這個有利有弊。

有的網友抱怨為什麼老實人就不能得到尊重,難道是老實人不自重所以別人也不尊重他?這個真是冤枉了。我覺得主要是因為老實人的氣場太弱,而造成了別人和他接洽的時候傾向於用輕鬆的方式——直接侵入,而不是尊重。老實人在訴苦的時候,可曾有人站在他這一邊?幾乎不會有,包括優等生,包括有修養的人,甚至包括善良的人,都只是默默搖搖頭,可能有點同情他,但不會認為他對。為什麼那麼凄慘?不用費勁在道德準則里尋找辯護詞,只是因為面對氣場太弱的人,大家潛意識裡都想直接侵入,對,直接侵入。所以說,大家內心深處都是不想尊重的,有的時候,尊重,只是一塊結石……

尊重,時也,勢也。

雖然不必把尊重太當回事,但被尊重個體至少是有某種吸引力的,這比起別人不想尊重的人強多了。


※基礎的尊重就是把他人當作和自己一樣的個體看待——己所欲施予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個不必解釋。

※高級的尊重是把別人當作他所應得的標準看待——不僅僅是以己度人,而是超越自己去度人。

比如很多人並不尊重歷史上的很多偉人,一旦抓住這些偉人一些缺點就指指點點,他們根本就不考慮自己和對方之間的差距有多大。他們可能會認為,偉人有什麼了不起,不和我一樣都是人么?我只能說——你們真不一樣。一個人把偉人當普通人對待,就是不尊重,基於這種假設出發,這個人就不可能理解偉人。懂者自懂,我不多解釋。

當你把一個人放到他應得的高度(不管是高還是低)去看待他的語言和行為,或者與其交往的時候,這才是真正的尊重。


互不干涉。 說起來簡單,實際上我認為不可能做得到。


年少的時候,特別喜歡強調尊嚴,害怕被冷落、被忽略、被看輕,然後會把這些都統統歸類為不被尊重,30歲以後,漸漸明白,尊嚴是自我的修鍊,不必靠別人的贈與,你夠了份量,人們就尊重你,你不夠,怎麼對你,都會覺得不被尊重。就是這樣。


這個問題高度太高了。

我的理解是,

從人類需求的角度看來:尊重,是一種對於存在的認同。自然,不尊重就是對事物的不認同。


茫茫宇宙,人是孤獨的人,生命是孤獨的生命,地球是孤獨的地球,存在,需要某種精神上的認定,這種認定,叫做尊重。


當然,尊重有幾個等級。


1.先是自尊。
人存於世,故需要得到存於世的證明,獲得尊重就是一種存在感的證據,為此,人需要不斷得到別人的尊重,也需要得到自己的尊重,就是自尊。否則,很難成為一個具有社會屬性的人。

2.尊重別人(同類)。
尊老愛幼、尊重對手…尊重別人本身,或是尊重別人的某種行為……都是一種對於自身種族存在的認同,也就是一種人存在的證據。


3.尊重生命。
尊重動物、尊重生命多樣性,是人還怕孤獨,在「具有生命」這一共性上尋找到了同類,尊重他們,認可他們的存在,並保護它們,以安慰自己的孤單。

4.尊重規律
物理規律,宇宙當中萬物的規律,都是我們存在的根本,也是我們一直在探求的最高奧秘。

人性是複雜的,我這樣的理解肯定是不專業的,但至少反應了一些內在的關係。

從包容的角度來看,或許我們應該尊重一切存在的東西,可是事實並非如此,我們很難做到尊重我們不喜愛的東西,不能尊重,恰恰說明我們對於他們存在的合理性的不認同,拒絕承認它們的存在。


人對尊重的需求已經處於馬斯洛模型的次高等級了,再上就是自我實現的需求,人只有先證明了存在,以及存在的價值,才能繼而追求更高的更有存在感的事。

當然希望各位知友能夠彼此尊重,勿要惡語相向,深化彼此的不認同。


推己及人~


不將自己的想法施於別人,不隨意臆測別人,不逼迫別人


尊重就是:當我們這些白丁看知乎的時候,沒有一大堆鴻儒說:哎,我真擔心知乎啊,知乎會被毀掉啊『 一堆蝗蟲來了之類
我想說的是,一個平台,各取所需,你們看你們高雅的內容,我看我低俗的內容,為什麼總被無形嘲諷?


把人當人看,承認他人的權利、信仰、情感、個性。


尊重是 在與他人相處時,不會讓其感到低人一等。它是一種心靈上的平等。讓別人舒適。
自尊是 在自我價值上,感到自己不低別人一等,讓自己舒服。
所以先讓自己舒服,再讓別人舒服。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觀點,我們互相討論,互不為難。


是否可以尊重不值得尊重的人。

「不值得尊重」,只是一種主觀判斷,芸芸眾生,諸多不易;「別問喪鐘為誰而鳴,它為你敲響」。這都說明了,尊重每個人,尊重每個人值得尊重那一部分,是正確的。


人天生就會追求公平,公正,這是人類的本能,古人說的好:不患寡,患不均。不能公正的對待人和事,就會引發怨懟和不滿,而這種東西都是負面的情緒,如果得不到發泄就會逐漸的積累,直到爆發的那一天。

而尊重更是人的基本需求。而尊重其實也是一種公平的體現,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要求你以己度人,尊重自己同時也尊重別人。此外尊重別人也是品德和修養的一種表現。品德和修養可能不能讓人獲得掙錢這種世俗的成功,但是總是能夠產生個人的一種氣質和風度,這也是很吸引人的一種東西。缺乏修養,沒有風度,總是會讓人遠離你,讓人不喜歡你,就是會讓人討厭,你一說話,就讓人覺得噁心。而被尊重也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國的憲法就有明確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其實人的社會地位,人的經驗,人的性別,人的年齡,這些都直接導致了,人和人之間是不可能平等的,但是有一條,那就是人格,這個是絕對相等的。人的其他方面都是相對的,但人格是絕對的,必須給予尊重,也就是平等待遇。我的做人準則其實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看起來是一個很基本的準則,但是不幸的是,沒有幾個人可以做得到。所以孔子說,能做到這一點的基本就是聖人了。

人格的平等是有原因的。因為人雖然生活在社會中,但其實人還是相對獨立的。就如同森林,雖然森林是一個整體,其中樹的種類有所不同,但是本質上大家都是樹,沒有高低貴賤只分別,在這個意義上,大家的都是平當的。只有親人可以打破這個平等,其他人都是不行的。但是就算是親人,打破平衡也僅僅是暫時的。否則親人也不親了。

在我看來,尊重別人是做人的起碼要求,如果這一點都做不到,那麼我覺得這不能算是一個合格的成年人。有些人,不尊重別人還給自己找借口,說什麼我這個人很直。其實你是值的,彎的,方的,扁的,和你是否尊重別人沒有任何的關係。

當然,社會上也有這麼一種人,對比他強的人,他不僅僅是尊重,簡直可以說是巴結,恨不得用熱臉去貼人家的冷屁股,對於比他弱小的人,他不僅僅是不尊重,簡直就是欺凌。這種人其實就是典型的小人,對於這種人,我覺得還是應該敬而遠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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