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相愛的人不能在一起還能成為只有友誼的好朋友嗎?
在不能唄 別提我的傷心事行吧。
我們可以選擇彼此想念, 可以選擇彼此忘記。
唯獨不能做朋友, 因為這是最痛最累的方式。
每隔五秒造成一次傷害, 真的掉血啊 眼淚刷刷的
樓主哪天你回想起這個問題,覺得確實是這樣 麻煩回來點贊啊
這大概是我人生當中第一次文字上的公開的真情流露,特別是像我這種看著比較溫和,實則內心有些封閉,情感不外露的人。儘管沒有一個美好的結局,對我來說確是一段刻骨銘心的回憶,美好的回憶。
昨天去蘇州看了張震岳的演唱會,今天下午剛回上海,從他的車上下來,對他說了一句開車小心,目送著他遠去。也許我對他說的最後一句話就只是這4個字了,多麼冰冷的客套用語,車裡尷尬的氣氛,有一句沒一句的閑聊,彼此的強顏歡笑。當我下車的時候,一種悲涼的感覺頓時湧上心頭,也許,我們今生再也不會相見了。走進家門的一剎那,非常疲憊,看著冰冷的房間,特別特別難過,躺在床上,抱著被子放聲大哭,長久以來壓抑在內心的感情徹底爆發了。
我們真的徹底地結束了。
我不打算把我和他的故事完整的記錄下來,也許記得太清楚,給自己增添太多的煩惱。
但是我想永遠銘記那一刻,我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我坐在大悅城的避風塘餐廳里,他還沒來。我在低頭看菜單,突然聽到一個聲音對我說「你是xx吧」?我抬頭,四目對視的時候,我的心理就咕咚一下,我想是他了,也許一見鍾情也就是這種感覺。即使我們之前交換過照片,但是真人的感覺是那麼不一樣。什麼叫做好感,什麼叫做喜歡,也許就是在一剎那。我終於又體會了一次17歲的時候,喜歡上隔壁班體育委員的那種心跳臉紅的感覺。在之後的每次見面,我都是懷著這樣的心情,緊張,興奮,不知所措,心跳加快,又異常地開心,但這一切情緒都被我平淡的表情深藏了。每次和他說話都不敢看他的眼睛,或者說要努力壓抑住自己的心情去直面他。那是一種什麼樣的感情,就是說我們約在第二天的見面,或者下星期的見面,從約定好的那一刻我就開始開心,是真正的開心,發自內心的開心,對見到他總是懷著莫名的興奮的心情。對,就是這種感情,就在今天我們分別的時候還是存在,我緊張,不知所措,只是再也沒有了開心。
昨天晚上,在人來人往的大廳里,他塞給我錢,大聲說我們消費AA,我說不用,我不要,不要給我錢,我一邊說一邊推開你的時候,我當時真的很想哭,但我還是壓抑住了自己的情感,就像以往每次慣常的壓抑,我告訴自己,我們已經分手了,我們是朋友,我想也許情分已經盡了吧,那麼快的保持距離,讓我措手不及,那麼生分,感覺突然變成了陌生人,把我的希望全部打碎,那一刻,我知道我和他真的是要道別了。今天我放肆地大哭,也許是對這段感情抱有遺憾,也許是對他的一種告別,也許是我傷心徹底失去了他,也許是對自己沒有做好的很好而自責,也許是對自己長久以來的一種解脫和釋放。或許也告訴自己,別傻了,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吧。可是哭根本沒有用。
我突然想起了之前在網上看到的一段話,是一個男生寫的,內容大概是這樣「她說分手的時候我還在睡覺,早上醒來看到未讀的消息提醒,再打過去被拒接。後來看到她發的狀態。她說,有些事情其實天生就會的,當你遇到很喜歡很喜歡的人,你會找盡一切理由去見她,你會牽著她的手捨不得放開,你之所以太忙,不好意思,不習慣,其實只不過是你沒那麼喜歡她罷了。我心裡說,我當時真的是有事情在忙。我生氣地想,然而很久很久以後,我真的遇到了讓我不顧一切的人,我忽然想起在一起的時候她說的話,我希望我喜歡的人給我寫信,而我當時嘲笑她太矯情。」
上面一段話,讓我想起了之前有一個男生喜歡我,他把我們每次約會的票根都收藏起來,我說收藏幹嘛,又沒有用,到時候還不是要扔掉。他說我就是要收起來同時又有著得意開心的神情。那時我根本無法理解這樣一個行為,只是覺得很幼稚,又不是十幾歲的高中生。 我一直以為在生活中,我是極度理智,成熟的人。可是後來遇到他,像之前那個男生一樣,我也默默把這些票根全都收藏起來,大條的他根本就不知道。我還特別在日曆里圈了出來每次見面的日期,這些當初我認為幼稚的行為,在內心充滿愛的時候,如同滔滔江水,一發不可收拾。我終於理解了他,也終於明白,愛,能把你變成你之前認為永遠不可能成為的人,也讓你變得幼稚可愛。現在每次看到那一段話,我就很難過,它讓我明白,不是他做的不夠好,也不是他說的他不會,也許是他根本不夠愛你,可是你是那麼地愛他,甚至都不願意承認他不夠愛你,而是真的不會,拚命為他找理由。寫到這裡,我沒用地又哭了,我又責怪自己也不會表達感情,害怕靠你太近,又害怕被你推開,我又想起了我們之前的時光,這些記憶像巴掌一樣在打我的臉,又疼又紅。我始終相信我們曾經彼此喜歡,彼此心動,對彼此有著美好生活的嚮往。但現實總是殘酷的。
在我眼裡,他真的很好,聰明,幽默,有能力,長得好,不抽煙不喝酒,他身上有我喜歡的優點,也有切切實實存在的無法磨滅的致命缺點。我非常欣賞他又崇拜他,在他面前沒有表現出來,但在我的內心一直是這樣認為的。我一直把他視作我的驕傲,我也為他感到自豪。他的出色,一直在我前進的道路上引領著我,敦促著我,讓我更加地努力成為自己想要成為的人,想要和他匹配。他們說,戀人之間最好的狀態是就是互相扶持互相鼓勵,有著共同的目標,並朝著相同的目標前進並不改變方向。我想如果當初我們真的彼此再信任對方一些,再多溝通一些,我們是可以有的。我們興趣相近,性格互補,又彼此包容,彼此理解。這樣的關係再美好不過。只是這世上沒有那麼多如果。我們缺乏完全的信任,也沒有充分的溝通。我想我們都沒有做到。他很好,他的好很多都和我沒有關係,就像張傑唱的那首歌《他不懂》,每次聽到這首歌胸口就很痛,歌詞就像在說我和他。
我不想記住他的缺點,包括他所說的他不會的那部分,我也有缺點,人人都有缺點,我想抹去這些記憶,影藏這些記憶。我只想記住他的好,他的靦腆的微笑,他用餘光看我的樣子,他在拉我手的時候掌心的溫度,電影院里握著我的手的溫暖的感覺,在空無一人的電梯里霸道吻我的時候,認真教我玩骰子的樣子。我知道也許過不了多久,我會淡化這段回憶,我會走出去,會被別的記憶取代。在往後的歲月里,我希望我想起他的時候,能夠微微一笑,那一天在大悅城的半山小館裡,穿著白襯衫的你,坐在我的對面,紅著臉對我靦腆的微笑,這段記憶就像動畫一般頻頻在我腦海里放映,這是美好的記憶,我愛過的男孩,那時候也是愛著我的,我相信。
人的相遇總是那麼地奇妙,一個宇宙,77億人,在我寫下文字的那一刻,在你看到我文字的那一刻,在我們相遇的那一刻,能夠彼此心動的那一刻,這樣的兩個人,相遇不容易。每次想到生命短暫,遇到喜歡的人不容易,我就想我一定要珍惜,我要去爭取。我曾經在和他分手以後,去找過他,不得不說世界真的很奇妙,我們第一次見面的避風塘的餐桌和我們分手後第一次見面的餐桌是同一張,同樣的座位,點了差不多的菜,他坐在我對面,他瘦了很多,在那裡,他和我說我們可以是朋友。我想這是有始有終,上天註定的。
昨天,張震岳的演唱會見證了我們最後的狂歡,在DJ的音樂聲中,我們跟著全體聽眾在那裡揮手,我們唱歌,我們緊緊挨著,在燈光閃爍中,我看不見你的表情,我希望我對你的記憶永遠停留在我第一次見你時候,我抬頭和你對視的時候,你看著我微笑,那天的陽光很溫暖,我的心也一樣。
我們再也不會相見了。
也做不成朋友了。
祝你安好!也祝我安好!
求不得是八苦之一,要成為好朋友的前提條件就是不愛了。
如果很愛很愛。
不行。
因為容不下和別人再有感情。
如果只是淡淡的感情,
不行。
因為很可能影響彼此的新感情。
如果相愛只是過去時了
不行
因為沒有必要性和意義
你會發現那個人已經變了
而過去也只是回憶
無論如何也要在一起,哪怕是一陣子,哪怕以後會變陌路,但在一起的時光,實在是太美好了
雖然心裡很疼,還是說出了分離,因為明知不能在一起,沒辦法全心投入,接受感情有負罪感,付出真心怕離別對他傷害太大,這樣折磨著我和他,所以還是選擇了放手。一次次後悔自己為什麼這麼早放手,還有很多沒有一起嘗試一起經歷,一次次折磨著他,我恨這樣的自己,我希望他能恨我,希望能儘早有人取代我對他好,希望他能傷害我,可是他說因為愛做不到傷害。好吧,雖然我痛的無法言喻,雖然我輾轉反側,難過卻又沒有了淚水,還是由我畫上了終結。我已經逼迫他也刪掉我的微信,可是記在腦子裡的手機號碼怎麼也忘不掉,我不知道就這樣相忘於江湖是不是對不起我們的愛,其實現在我已經開始徘徊。我只知道這是我唯一能控制自己不再去傷害他の方式
可以 因為得不到 又不捨得失去
結果就是一味的不舍與牽絆讓昔日戀人變如今炮友,然後耗盡心裡的溫暖。
總之是非難斷,勇氣更重要,無論是在一起的勇氣還是分開的勇氣。我真做到了。。喜歡至今快8年了,已經成了最好的朋友。
可以解析一下相愛為何不能一起先?除非一方死了,否則任何理由都只是不夠愛
你會受不了他跟別的人關係比你近,你以為能笑看她談戀愛,然而時刻都在詛咒他對象,你會慢慢發現你們之間除了哈哈哈以外的東西,如果你嘗試改變,那麼,再見
你會發現一直捨不得放手,時間長了,你會習慣他所有的日常,包括他的戀愛日常,不過還是親眼見到就很糟心就是了…嘛…信奉男女之間沒有純友誼的我如是說!
你覺得可以么,這是一種傷害啊
怎麼捨得。
我是可以的。每個人情況不一樣。
相愛的人不在一起然後做朋友?嗯,可以。然後各自與不愛的人結婚生子於是某個夜黑風高的夜晚,因為孩子不懂事,跟愛人又有了爭執,於是兩人相約喝酒談心,接著如一堆乾柴一點即燃,擦槍走火,然後裝做什麼事也沒有,繼續扮演一個合乎社會公德形象的角色,即使自己的內心保守煎熬。幾個月或幾年後,提議離婚,兩個家庭,無辜的愛人與孩子就此分道揚鑣,留你們二人譜寫友誼的篇章。
可以,我祝你們的友情地久天長。
在不了一起只能說不夠愛罷了,真正相愛,又怎麼可能捨得只是做朋友這麼簡單呢?
題目本身就是矛盾的呀,既然相愛,怎麼可能只有友誼?!
如果題主說的友誼只是沒有什麼物理上的身體接觸,我想可以,但不懂相愛為什麼不能在一起,如果是因為道德的束縛,最好還是不要做朋友,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
如果是相愛過的人,是可以有純友誼的,我跟我前男友就是很好的朋友,因為彼此太過了解,所以聊天還是干別的都很有默契。但一旦一方有了新的關係,並且其現任很在乎你們的交往的話,這種關係就只能停止,所以很難真的可以一直做好朋友吧
不邀自來,見諒!
說下自己的經歷…我和女朋友在一起的原因比較奇葩,剛開始是兩個人都相互不喜歡,試著在一起而已(好了,這是一個槽點,別說了,都是淚…)。果然之後就是一個悲劇,兩個人基本不怎麼聯繫,一點都不像情侶,自己管自己,因為是大學生,只有上課的時候是在一起的。20天之後,雙方都受不了了,她提的分手,我沒有猶豫就答應了…
說來簡直了,在期間我竟然有一點喜歡她了…答應分手也是無奈之舉,總感覺不答應就是拖著,分手也罷,喜歡歸喜歡,這是兩碼事。分手當天晚上,她給我打電話,告訴我不要再也不和她說話,要像以前還沒在一起的時候一樣(在答應她分手的時候,我表達過要躲著她的意思)。可我果斷覺得那是不可能的,這不光是尷尬的問題,但凡你有一點喜歡對方,在繼續做朋友的過程中,勢必會在意對方的言行舉止…看到一些你受不了的,怎麼辦?你的身份只是朋友,但你心裡還有一個放不下的喜歡的感覺…所以呢,相見不如懷念吧,也許這不是一個好的處理方法,但至少我覺得是最簡單的方法吧…
可以吧,一想到這一輩子就這樣錯過了你,撕心裂肺的痛。那就做朋友吧,至少我們彼此陪在身邊呀,只是我們不會牽手不會擁抱不會接吻不會上床,但也會偶爾一起逛街看電影,一起ktv。我勸他去相親,他總說習慣一個人了。
不在一起就不在一起唄,放不下就放不下唄,我對世俗道德做了妥協,我心裡想誰,你管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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