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理不饒人為什麼會是錯?
得理不饒人為什麼會是錯的?得理說明確實是受害者,接受道歉或選擇報復都是人之常情,為何一定就得饒人,不饒就是錯?
道德問題放在特定情景下來評判才有意義。
對於一個殺人犯,得理不饒是社會普遍能接受的;
對於老師的板書錯誤,學生緊抓不放,這時就未免顯得過分了。
當我們用道德標準來衡量一個行為的對錯時,首先會對行為背景、動機進行考察,才有評價行為的資格,一個詞語缺乏它運用的語境而妄加評判它的意思顯然是不妥的。「饒不饒」是一個程度問題,現實中,「得理不饒人」通常是形容一個人故意放大行為的過失,在爭執中只要有理,就不肯退讓,明顯的一個貶義詞。用這個詞的時候,就默認了「不饒人」是的錯誤的,其他情況下「饒」這一行為並不帶有這麼多的評價色彩。
從道德角度來說,一個人過度運用自己的權利去懲罰別人本身就是錯誤的;從心理的角度來說,某類人為了維持對自我的卑微認可,不擇手段地維護自己的觀點,甚至傷害他人,難以令人接受。緊那羅王。菩薩復有三十二法凈忍波羅蜜。何等三十二。
不堅著身 是名知忍。
不住壽命 是名知忍。
無侵害心 是名知忍。
堪耐惡言 是名知忍。
悲於下劣 是名知忍。
不輕未學 是名知忍。
有大勢力能苦切他而不為之 是名知忍。
節節支解不起嗔恚 是名知忍。
無有粗澀 是名知忍。
不生嗔害 是名知忍。
無不與語 是名知忍。
有於志意 是名知忍。
其心無濁 是名知忍。
無嬈亂心 是名知忍。
護他人心 是名知忍。
以財利益 是名知忍。
知覺大悲 是名知忍。
滅除憍慢 是名知忍。
謙下一切諸眾生等 是名知忍。
不增熾然 是名知忍。
樂於寂靜 是名知忍。
閑晏無為 是名知忍。
自觀己過 是名知忍。
他人有缺不見其過 是名知忍。
如法財封 是名知忍。
有於信財 是名知忍。
心無熱惱 是名知忍。
意念安樂 是名知忍。
先意問訊無有嗔面 是名知忍。
順甚深法 是名知忍。
順三脫門 是名知忍。
解無生無起 是名知忍於無生法忍。
因為得不到公平,其實也不想跋扈
得理不饒人 指的是極端的態度吧!
追究 查人兇手的刑事責任不叫得理不饒人,見到別人往地上吐了一口痰就記一輩子,每見人家都要大罵其沒有公德心才是。
極端的一般都不好。
那是因為很多得理不饒人的人在得到對方真實的道歉之後還是不斷糾纏~那時受害者與加害者的立場就完全翻轉過來了~個人見解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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