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喜歡的英文原版小說是什麼?為什麼?

微加理由。


英文系讀了三年比較喜歡以下:

大一精讀老師的yin威下啃完《紅字》,在英語系讀的第一部嚴肅文學。霍桑的用詞令人膜拜,複雜的修辭和對照更令人膜拜。紅字A是象徵,人可以是象徵,名字是象徵,樹是象徵,地名是象徵,什麼都是象徵,什麼都是鋪墊,沒有一處不是精巧設計,沒有一個詞不是逼格詞。

見下圖,紅字的閱讀難度level是11,算很高了, 如綠野仙蹤是6,湯姆叔叔小屋是3.7,霧都孤兒8.1,呼嘯山莊是10。

順便安利這個美國的英文有聲書網站Welcome to Lit2Go ETC

The Scarlet Letter

(後來跟老師抱怨說紅字好難,老師說知足吧,這才只是romanticism,等你學到modernism看你怎麼辦,果然…)

喬伊斯《都柏林人》,由獨立的短篇故事組成。也是大一讀的,是一門喬伊斯選讀選修課。都柏林人刻畫眾生相,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從題材到語言都是愛爾蘭魯迅。絕妙的語言,複雜的用典。難度怎麼形容呢,就是一篇故事要看20多頁ppt的西方典故才知道某一個選詞的意義。喬伊斯選讀那門課的老師真的很好…

大一泛讀課的Color Purple, 第一次讀非裔女作家的小說,一個黑人女孩的自我尋找和成長曆程。娓娓道來。想了解feminism, mother-daughter relationship和黑人英語的不要錯過Alice Walker。

大二泛讀課的Joy Luck Club喜福會。華裔女作家Amy Tan。舊中國幾個家庭背景不同的女人移民到美國,又各自生了女兒在美國生活。舊中國的苦痛,新社會的酸楚,母女之間的代溝與文化差異表現的淋漓盡致。語言很簡單,也很詼諧,動情處又令人嘆惋。

後來老師還推薦了類似題材的The Woman Warrior. 湯亭亭和譚恩美算是美國社會接受度和流行度最高的華裔移民文學人物了吧。我對The Woman Warrior一直覺得害怕又喜歡、怪誕又奇妙。它的副標題叫做Memoirs of a Girlhood Among Ghosts, 是用拼貼、解構、重述中國民間傳說和「鬼」文化來講述家族故事的,不管是在中國的往事還是在美國的經歷,人人是鬼。研究後現代主義的話可以讀讀。

毛姆的各種。經張愛玲推薦。

大二精讀課布置了The Jungle,辛克萊寫於大蕭條時期,揭露食品工業黑幕,反映移民和工人的生存慘狀。精讀老師說,可以看看當時的美國是否就是現在的中國。不怕噁心的請看書中如何描寫香腸廠的作業過程和自來水廠如何取水。羅斯福一邊看這本書一邊吃早點,看著看著就把火腿扔了。

大二精讀老師說他最愛Willa Cather的小說,中西部文學的典範,算是不以劇情為主打的小說,很有鄉土、自然氣息。比如拓荒者(O! Pioneers)等。

Virginia Woolf的各種,比如Mrs. Dalloway, A Room of One"s Own等。想學英文用詞的一定看伍爾夫,而且要讀出來。大一精讀課文有一篇《飛蛾之死》,裡面形容蛾子死前掙扎的翅膀,羸弱、孱弱、奄奄一息等足足用了十幾種同義詞。
(話說回來,世上也沒有絕對的同義詞。

大三《瓦爾登湖》。美國文學老師很喜歡超驗主義,課程教材就是他編的……閱讀體驗並不是很「好玩」。由於是梭羅在森林裡的小木屋(好萌)隱居期間的筆記、日記、隨筆的整理集,略有流水賬感,很考驗耐心。但讀到大量的quotation和allusion的時候還是很驚喜,比如希臘神話、中國古語、論語等典故信手拈來。知網上有很多把梭羅和陶淵明拿來做對比的文學論文。加上大一精讀講過愛默生和超驗主義,最後竟鬼使神差把它選為了畢業論文選題……

戲劇課,蕭伯納的Pygmalion,語言犀利入木三分。那是我第一次知道witty humor的寫作風格,第一次知道社會語言學中「口音決定階層」。 很多人是看過赫本演的《窈窕淑女》才知道,但其實30年代黑白片已有《賣花女》,反倒覺得比赫本版驚艷。

大三讀的福克納,虐人典範,一句話長達一頁也有,各種時空跳轉精神錯亂。《八月之光》《喧嘩與騷動》,南方文學的翹楚。還有大二寫作課讀的著名短篇A Rose for Emily,懸疑大師。

大三讀的《太陽照常升起》《永別了武器》,雖然對海明威的英雄主義不感冒,但有一點很崇拜,那就是能從輕描淡寫中深深體會到戰爭的可怕。《永別武器》中告別難產而死的妻子那一段像過火車一樣在我腦海里過了一夜。海明威本身經歷的戰爭創傷波及到生理心理婚姻家庭工作方方面面,落實到文字上卻可以如此冷眼旁觀。很像張愛玲。張愛玲說看《老人與海》不下百遍,也翻譯過。

The Portrait of a Lady貴婦畫像。威廉詹姆斯首創意識流,但真正寫好意識流小說是從亨利詹姆斯。另外還能體會到美國文化與歐洲文化的不同。

純真年代The Age of Innocence。尤其是最後一章,寫的真的很好。這類故事女作家來寫總覺得會有不同,Edith Wharton本人也來自舊式貴族家庭。

弗蘭肯斯坦。瑪麗·雪萊,雪萊的妻子。抱著這個名頭去看,看完帶著對文筆的欽佩而歸。好故事。

格列弗遊記。Jonathan Swift跟喬伊斯一樣善用諷刺,但卻以童話冒險的故事呈現出來,很有趣也很辛辣。既然是「喜歡的小說」,那就不提散文了,其實最有名的還是大一精讀布置的A Modest Proposal, 花樣吃小孩兒什麼的真是開了眼了……

Moby Dick(《白鯨》)是大三文學課和大二泛讀課都要求過的。Herman Melville語言全程高能,詞句美至極。曾看到一個帖子「世界名著的著名開場白」,我覺得應該有這句「Call me Ishmael」。 出國讀碩寫PS就是以「 I am tormented with an everlasting itch for things remote" 開篇的。

22萬字,135章。看過一個帖子說,哥大的學生為什麼在圖書館熬夜,因為要寫Moby Dick的論文hhh。

王爾德。毒舌的少年你威武雄壯~

大四讀了一點哈代。作為Wessex novelist,他比較喜歡以鄉村、自然為背景寫小說(《還鄉》《苔絲》等),而且和霍桑一樣,喜歡在各種自然非自然事物上面附加隱喻和象徵,讀來覺得精巧。比如《苔絲》中玫瑰、草莓、房子的紅漆、路邊紅色符號、聖經標語、馬流的血等等紅色事物都影射少女失貞,與苔絲常穿的白裙子作對照。

曾經精讀課上老師和我們探討過什麼叫「全篇不著一字而境界全出」。後來引申閱讀了Alice Munro的Runaway,如何全文沒有一個「逃」字,卻全書都在講逃離。

想起來了!大三還有一門課叫topical study in English and American literature, 是劍橋文學系的英國大叔的口碑課程。裡面讀過To Kill a Mockingbird(殺死一隻知更鳥),了解南方中產家庭和兒童成長的好故事。特別喜歡早熟、smart的女主,記得課上外教讓我們找小女孩用大人的語言說話的片段,很有趣。這門課還有一整本英詩系列還有剛才提的《永別了武器》。

最近補了幾本現代暢銷小說,Gone Girl不錯,分敘事手法不錯,故事出人意料。書中挖掘出的人性問題非常發人深省(冠冕堂皇,明明就是愛上了腹黑天蠍偵查反偵察集於一身的高能女主)。兩年後讀了Behind Closed Doors, 主旨和題材驚人的相似。外人看來光鮮美滿的婚姻,關起門來是另一個樣子。

其實不太想說傲慢與偏見蓋茨比簡愛等,說蓋茨比的大多因為電影,說奧斯汀和簡愛的不少因為中文版。固然是十分偉大的作品十分十分喜歡,但總看到這些作品的一面也挺膩的。外教明確告訴我們寫蓋茨比的論文不許寫美國夢,不許寫daisy家的綠光,不許寫社會階層,寫簡愛的論文不許寫婚姻與戀愛,不許寫女性獨立,不許寫階級差別,讀出新意挖掘出更多寶藏才好。

碩士階段先不說了,日常書籍推薦都在我的微信公眾號dr_yuuan。讀的大部分是暢銷書,業餘當故事看。專業課讀的大部分是移民文學和兒童文學,因為感興趣 hybridity 和third space theory。這兩年名著類讀到最喜歡的是包法利夫人,Middlemarch, 還有Edith Wharton 的 The House of Mirth.

更新問答:本科英語專業,不分方向,有文學、文論、語言學和文化研究。書目都是基礎課、專業課的要求讀物,包括兩年的精讀泛讀、一年的美國文學、英國文學、英美文學topical study、一學期的英美戲劇、喬伊斯選讀、小說閱讀、寫作(fiction writing)、英詩賞析、英美文化等。還有一些書目木有寫上來是因為……因為……那些小說我不喜歡o(╯□╰)o


作為P大英文系的大三學生,牆裂推薦艾略特的Middlemarch。Virginia Woolf稱讚它是為數不多的為成年人寫的小說,我在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收穫了許多人生的真相,句句經典。個人覺得很有必要再讀一遍~~
另推第一本完整讀完的「還鄉」,哈代的小說悲劇色彩濃厚,如果你和我一樣相信宿命論,你一定會喜歡的。PS,語言稍稍有點晦澀。
最後的最後,如果你時間有限不想讀大部頭,喬伊斯的「死者」超經典也不長就40多頁。事實證明,喬伊斯好好說話的時候還是很好讀的。我讀第二遍的時候可謂五內沸騰。


這個學期我在上叫「英語小說選讀」專業課,雖說是選讀,也基本上讀完了整本。到現在還有一個月就要考試了,在老師的「逼迫下」,我已經讀完了「傲慢與偏見」,「簡愛」,「名利場」,「小杜麗」,「Hard Times",這一周我剛剛讀完了Middlemarch。我不喜歡把Middlemarch翻譯成所謂的」米德爾馬鍥「,實在是難聽。在這幾本書中,最喜歡的無疑是Middlemarch,Eliot小說的風格非常獨特,對主人公心理的描寫非常的多,有時候甚至出現了好幾頁沒有對白的情況。
讀完Middlemarch之後那種感覺,就如同讀完《百年孤獨》一樣,雖然只是關於男女主人公各自愛情與婚姻的故事,但是那種大氣蓬勃和蕩氣迴腸的感覺讓人難以忘懷,我甚至無法描述這本書的內涵。Eliot簡直就像把人生的悲劇與喜劇看透了一樣。
順便說一句,這門課的老師本科在UCLA讀的是歷史,看了Middlemarch之後決心讀文學,然後他就去了哈佛讀文學。Middlemarch絕對是可以影響人生的一本書。


Joseph Heller的Catch 22.

黑色幽默的巔峰之作。不論是對我寫作上的影響,還是對我性格上的影響,都是特別大的。你們說我在作為一名專業三角鐵演奏家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 知乎用戶的回答這個問題下的回答是瞎扯,一本道(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有些人看了不習慣,還把我這個回答給摺疊了,但是,如果你們看過Heller的作品的話,就會知道,我在他面前,簡直連個拎包的級別也達不到啊。

我是高中時候開始讀的Heller,那個時候正是人格、世界觀價值觀、思維方式成長和初步定型的時候。很不幸(或者說很幸運),我在這時候讀到Heller。他給我的感覺是,簡直給我打開了另一扇觀察世界的大門,提供了另一種看生活的方式。去年和一個久未謀面的朋友聊天時,他問我過得怎麼樣,我說,有時候我覺得我是Heller小說中的人物。熟悉我的朋友和我課堂上的學生都知道我喜歡講冷笑話(所以他們冬天的時候都不願跟我玩,不願來上我的課),但是其實估計也很少人知道,我的冷幽默的來源是Heller(其實還有王小波)。搞笑的背後透著一股深深的無奈,彷彿除了對生活大喊一聲Fuck以外,別無他法。


我說你們怎麼都這麼Geek...小說一定要是書嘛?這麼多男生沒人看過Lone wolf ??!

Lone Wolf is a series of 28 gamebooks, created by Joe Dever and initially illustrated (books 1-8) by Gary Chalk. The series began publishing in July 1984 and sold more than 9 million[1]
copies worldwide. The story focuses on the fictional world of Magnamund, where the forces of good and evil fight for control of the planet. The protagonist is Lone Wolf, last of his caste of warrior monks known as Kai Lords.

由Joe Dever撰寫的一部奇幻互動式RPG遊戲小說,最早於1984年出版。
遊戲開發商 Bulkypix
已經確認,《Lone Wolf》的第一部——《Lone Wolf - Blood on the Snow(孤狼-雪地上的血)》將於11 月14
日正式上架,屆時用戶可通過app store或PP助手免費下載,敬請期待。

(論百度百科與維基百科的差距)

卧槽我能說我想把整個app都背下來好嗎?!我擦環境描寫語言神態簡直就是大神級啊!!
尼瑪還有兩部16Gpad臣妾做不到啊!!!

App上就是這個樣,簡直吊炸天(°ε(#°)☆╰╮o( ̄▽ ̄///)

我不會告訴你easy模式我打到幫萊妹修電梯那就差點玩不下去的。。。

主創團隊

么么╭(╯3╰)╮總有一天我也會在裡面啊哈哈哈!!!

筆記狂人。。。

寫一遍順便複習一下:

You would prefer not to be where you find yourself now;in a narrow mountain pass,blanketed with crisp snow,flanked by shadowy timberlands where icy wind whistle the cranches and chill you to the bone.

As Lord of Rockstarn ,you are duty bound to protect the village and its people.

These prints are more than a day old and all have since covered by fresh snowfall.

The smell of wood smoke is being carried along on the chill air,and its acrid aroma unsettles you both.This is not the reassuring smell of smoke that ariese from hearth or furnace in the depth of winter , this is the smell of wanton destruction.

……有多了一個筆記貼。。。


《了不起的蓋茨比》,那迷惘昏黃的美國夢。


王爾德的作品不錯,對人性辛辣與獨樹一幟的見解我很喜歡。


如果今後不打算做英語的學問(指文學、語音學、語義學等,而不是 英文做學問)的話,其實應該多涉獵小說以外的東西 ---- 無論是哲學、歷史,還是市場開發、推銷術、清潔能源。一句話:努力的方向是「只要不是專業性非常強的東西,只要我能用中文說明白的,那我也一定能用英文說明白!」 因為最後在大學當老師、造學問的畢竟是英專大學生中很少的一部分。


有一年,到瑞典找朋友玩。那時候是秋天,我們去的那個滑雪勝地冷冷清清,十分蕭清。當時還沒有kindle,我隨身帶的書看完了。車站有個小書店,我在流動書里撿了一本舊版的Then there were none,帶上火車。
下一個目的地是朋友的老家。連本地遊客都沒有。火車上人少,都三三兩兩地捧著書看,好幾個人在看村上春樹。我坐在窗邊,開始看人生中第一本阿婆。(真的,以前都沒看過)

抵達朋友的祖居,我們當晚在那裡住下來。那是個超級小的偏遠小鎮,而她所住的地方,附近沒有鄰居。屋子已經廢棄很久。她說,自從祖父死後,就沒有人在這裡住了,他們準備要將這個地方賣掉。她指著這些地方,告訴我,自己小時候在哪裡玩過,哪個地方有什麼回憶。對面有一棟舊房子,她說,也是早就沒人了。

然後夜色降臨。朋友開了錄音機,說「這樣防止有賊。」我站在窗前,看到外面荒無人煙,只有遠處的田野、樹林和河流,最近的小鎮還要開一段車才到。坐下來繼續看阿婆那本書,裡面人物陷入孤島,逐一被命運之手扼殺,外面傳來荒野特有的聲音和寒風的呼嘯聲。我第一次感到了身臨其境的恐懼。我問她:」有沒有一點呼嘯山莊的感覺?「她笑。當然,那是她從小長大的地方,很難跟呼嘯山莊、孤島聯繫起來。對我而言,心境卻是不一樣,然而印象深刻。

回國後看阿婆的書,再精彩,也是找不到這種感覺了。


Irvin Yalom 歐文亞隆 的哲學心理小說三部曲

劇情好似偵探小說般引人入勝,談論的卻是有關人生生死愛情自我的大事。亞隆本身是斯坦福大學心理學系終身教授,醫學博士,自幼熱愛文學,所以他的語言既有文學大師的優美流暢,又極富邏輯性,給人閱讀的快感,又令人深思。最好讀原版。

When Nietzsche Wept 當尼采哭泣

The Schopenhauer Cure 叔本華的眼淚

The Spinoza Problem 斯賓諾莎問題

【當尼采哭泣】寫的是十九世紀末的維也納,尼采接受心理治療,治療師是佛洛依德的老師布魯爾,主題圍繞著生命意義。

【叔本華的眼淚】則將存在主義哲學家叔本華的一生,和標準的團體治療過程交錯編織;一虛一實,相互呼應,探討生命、存在和死亡,是個動人的故事。

【斯賓諾沙問題】則是Dr. Yalom 對自己的猶太背景以及宗教信仰的反思。斯賓諾沙是十七世紀理性主義哲學代表人物,羅森堡則是二十世紀納粹領導人物之一,兩位相隔300年的人物,被Yalom巧妙的編入故事,交織出虛構的奇想和歷史的縱深。

有關 Dr. Irvin Yalom
 .他是美國最重要的精神醫學專家和心理治療學家之一,也是團體治療領域具有開拓性貢獻的領袖!

  .他是當今世上最著名、著作流傳最廣、有影響力的精神心理學家,在全世界擁有數以百萬計的讀者,深深觸動無數人的心靈。

  .他把哲學及文學帶入心理治療領域,成為存在主義心理學的治療大師。他的治療是一種深度的治療,跟隨病人走到生命的深處,觸及人類終極關懷的基本主題:苦難、死亡、自由、選擇、責任、孤獨、意義,並從中獲得真正的覺察。

  .他真實、坦誠,對人充滿溫情,對人性有深刻洞察。他將治療過程視為人與人的親密相遇,強調彼此是「旅程的夥伴」,一起經歷艱難的旅程,一起專注於「當下的體驗」,坦率分享彼此的困惑、不同看法與掙扎。透過真誠互動,治療師可以幫助病人獲得全新體悟。

  .亞隆所有作品都在講故事:講他身為治療師與人相遇的故事、講他如何指導年輕治療師與病友建立有意義聯結的故事。他對人類生存困境的深刻理解,讓讀者深受感動,也變得更加睿智。


Lone Survivor.

Lone Survivor.
其實我是一個不太喜歡讀小說的人,很難進入別人描繪的世界。但這是我唯一推薦的一本我自己特別樂意泡在那樣的幻想里的小說。
書的內容不算多,主要講紅翼行動中海豹部隊四名隊員為了不濫殺無辜,結果被牧羊人坑,最後浴血奮戰,僅剩一人的悲壯故事。
老實說,我是先看的電影「孤獨的倖存者」才想去買的書。電影看了大概好幾十遍,每次看到他們被迫跳崖、隊長捨生取義慷慨赴死的那段都不忍心看,直接跳過去。這本書,我在泰國逛的時候,突然瞥見海報,直接衝進去就買了。
你慢慢讀,你會發現書的作者,Marcus Luttrell, 就是一個精神的導師。無論你陷入多麼慘的境地,你想起他,你都會有一種發自內心的力量,一種生存的本能,一種殘酷中捨生取義的利他主義。Mike Murphy, 逃亡過程中冒著槍林彈雨求援的隊長,臨死之前對Luttrell說的最後一句話就是「Never out of the fight.」
那麼我們,also, never out of the fight.

ps. 很推薦這部電影以及OST, 其中最愛的一段叫「Lone Survivor」, 由Explosion in the sky 後謠樂隊演奏的。一聽就想起Marcus.
p.s., Marcus Luttrell是德州人,去年年末大熱電影 American Sniper的原型Chris Kyle也是德州人。這不是巧合。

以上。


《魯賓遜漂流記》,初中時成天拿個電子詞典啃下來的小說。


更多關於閱讀英文原著見 如何閱讀英文原著? - Sabrina Ma 的回答

我讀過的原著:

The Painted Veil, by Maugham,閱讀時間一周。
The Devil Wears Prada,閱讀時間橫跨2年,實際大約花費三周。
Emma, Jane Austen
Sense and Sensibility, Jane Austen,閱讀時間6天。
Eat, Pray, Love
Confessions of a shopaholic
The Sun Also Rises,閱讀時間一個月。
Alice in Wonderland
Marva Collins" Way
Lean In
Divergent, 閱讀時間3天。
Insurgent, 閱讀時間3天。
Allegiant,閱讀時間3天。
The Kite Runner
A Thousand Splendid Suns
Persuasion
The Great Gatsby,閱讀時間2周。

我很早就開始計劃讀英文原版小說,拖了至少有兩年,才真正的有所進展。再次說明了There"s nothing you can"t do if you put your mind into it (引自電影Love, Rosie)。第一本讀完的小說是毛姆的《面紗》,The Painted Veil,讀過之後寫了長長的影評。有興趣可以來看看Review of The Painted Veil。毛姆的小說The Painted Veil比較好懂,閱讀過程中沒有太大的障礙。因為看過電影的緣故,對於劇情很熟悉,也有助於閱讀原著。

之後讀完了兩年前就擱淺的小說The Devil Wears Prada, 就書來說,反而沒有電影精彩節奏緊湊,就是通俗小說。讀過之後又找了類似的小說《一個購物狂的自白》來讀,Confessions of a shopaholic,讀完又去看電影了。

海明威的The Sun Also Rises 是海明威最傑出的作品之一,語言的運用真的很有海明威硬朗簡潔的風格,同時有散文詩的流暢。絕對值得一讀。不過海明威的作品讀起來還是比較有難度。

簡奧斯汀的小說是有難度的,但是讀她的小說都是因為深愛BBC改編劇。《傲慢與偏見》凱拉奈特莉版本看過三遍,《愛瑪》2009 BBC版看了四五遍,《勸導》也是早年看過的一部影片,印象極為深刻。《理智與情感》2008版,《曼斯菲爾德莊園》1999版。一開始很喜歡《傲慢與偏見》,並讀過中譯本的小說。後來讀原著,最喜歡的簡奧斯汀作品是Emma《愛瑪》和 Persuasion 《勸導》。Emma的故事風格完全不同於她其他的作品,《傲慢與偏見》和《理智與情感》沿用了類似的故事線。Emma 語言的運用最成熟老道,詼諧幽默。Persuasion也算是非常特別的一部作品,不像大部分小說的女主,有錢嫁了個好人家。個人喜歡Sense and Sensibility 多於 Pride and Prejudice。

Eat, Pray, Love 《美食祈禱愛》也是看過電影之後才讀的,書比電影好太多了。推薦!

過了這麼多年,終於讀完了The Great Gatsby。心心念念已久的Gatsby,也終於堅持在讀完書後去看了小李拍的電影。作者菲茨傑拉德,被譽為美國「迷惘的一代」(Lost Generation)的代表作家,也是「爵士樂時代」(Jazz Age)的桂冠詩人,他的代表作《了不起的蓋茨比》被譽為當代最出色的美國小說之一(同時也是村上春樹最為喜愛的小說)。

《了不起的蓋茨比》寫的根本就不是一個小資愛情故事,以至於故事本身毫無吸引力,這也就是為什麼讀中譯本會覺得無聊。書的精彩之處全在於語言。菲茨傑拉德的簡潔、精闢以及概括濃縮能力遠遠超過了海明威。曾經幼稚的我讀過 The Sun Also Rises 以為領略了海明威式的不多一句廢話,然而 Gatsby 才是無比的濃縮的精華啊!全書僅僅 5.3萬個單詞!

The Great Gatsby 評論戳這裡:So We Beat On 領略下作者的語言。下面是全書著名的也是我反覆讀來讀去也不怎麼明白的開篇:

In my younger and more vulnerable years my father gave me some advice that I』ve been turning over in my mind ever since. 「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 one,」 he told m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

He didn』t say any more, but we』ve always been unusually communicative in a reserved way, and I understood that he meant a great deal more than that. In consequence, I』m inclined to reserve all judgments, a habit that has opened up many curious natures to me and also made me the victim of not a few veteran bores. The abnormal mind is quick to detect and attach itself to this quality when it appears in a normal person, and so it came about that in college I was unjustly accused of being a politician, because I was privy to the secret griefs of wild, unknown men. Most of the confidences were unsought — frequently I have feigned sleep, preoccupation, or a hostile levity when I realized by some unmistakable sign that an intimate revelation was quivering on the horizon; for the intimate revelations of young men, or at least the terms in which they express them, are usually plagiaristic and marred by obvious suppressions. Reserving judgments is a matter of infinite hope. I am still a little afraid of missing something if I forget that, as my father snobbishly suggested, and I snobbishly repeat, a sense of the fundamental decencies is parcelled out unequally at birth.


從大一開始我們有原著閱讀課,一個月內讀三本書,做pre,寫筆記,然後一個月後考試。一個學期總共分三個階段閱讀。我來講講自己目前最喜歡的吧!
tender is the night 夜色溫柔
the great gatsby 了不起的蓋茨比
我就是scott的腦殘粉 不接受批評!
看這兩本書的時候,我真的看得特別的慢,我可能是個非常悲觀的人,但是悲觀並不代表我不自信,我覺得我喜歡這種感覺。網球教練的每次啟迪都讓我在閱讀上更加清晰的認識自己。所以我還是改不了每次讀scott的書之前都要聽聽悲傷的歌來醞釀情緒。很感謝世界上有這樣的作者。每當想起,都會覺得很幸運。午夜巴黎和天才捕手這兩個電影也推薦看!

the old man and the sea 老人與海
不要被以前語文課的中文版 住了!!!!
千萬不要!不要!不要?
我是帶著"啊為什麼要讀這種無聊的書"的想法讀的。。結果啪啪啪打臉。。真的很喜歡Santiago, 讀完之後,很多的感受,現在只能化作一團,和林庚先生的詩相呼應:我聽見遠方獅吼~
從老人與海開始喜歡海明威的,他與scott都是我的心頭愛!
海明威的其他書雖然買了,但我還沒有看,但我之後會繼續看的!

middlemarch
推薦給有毅力的人

東方快車謀殺案
我覺得真是太喜歡裡面的Mrs Hubbard了....
同時推薦英劇: 馬爾普小姐

jeeves and wooster的全部系列!
他們真是..我永遠占的cp!
作者真的特別幽默,也可以去b站看劇~修叔和油炸叔演的~

the happy prince 王爾德
我記得我當時做的pre選的題目是swallow對the Reed的愛與對prince的愛有什麼不同
反正很短 十分推薦看!
夜鶯與玫瑰大家都在推薦!推薦看看看!
我沒有看理想丈夫的書..但是我看了Jeremy Brett演的劇~真是帥得我一臉啊~

巴斯維克的獵犬 ( ????? )
特別喜歡Sherlock在裡邊說的一句話
你們自己去看吧!哈哈哈哈哈!

重遊英倫小島遊記???大概中文翻譯是這個..我記不得原名是啥了,當時看的時候就直接稱呼這本書為 英國小島了
是個遊記,作者的吐槽真是笑死我了,還包括對自己的嘲諷,也是特別厲害!十分風趣!推薦看!

我懶得寫了...但是最喜歡的吧,還是Fitzgerald,印象最深的還是夜色溫柔。就這樣!以後再補!


Oscar Wilde的童話,看到快樂王子和夜鶯與玫瑰的時候真是覺得壓抑啊,半夜聽有聲書差點聽得睡不著。以及他的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文字很華麗,很多觀點很有趣,描寫生動。
另外一本是Nothing to Envy,算是紀實小說?寫的北朝鮮人民生活,寫了幾個脫北者不同的生活和命運。那種似曾相識與壓抑感挺讓我感慨的。
還有就是莎士比亞的Hamlet,是他悲劇作品中最愛的一部。很多句子都印象深刻。


A Song of Ice and Fire!看完電視劇之後開始追書,覺得很精彩,不會讓你有讀不下去的慾望…好多英文名著我真的是連中文版都得耐著性子才能看下去…


認真想了想題主這個問題,喜歡的作家是巴爾扎克,博爾赫斯,偏偏這兩位的母語都不是英文。另外一個王爾德看到已經有很多樓推薦了,那,就這樣吧…
The Garden of Forking Paths ,雖然原版也不是英文。第一本也是唯一一本抱著詞典硬生生吃進肚子里的小說。推薦喜歡偵探題材的朋友看。
喜歡主人公藐視一切孤芳自賞的設定,看完之後能就關於時間的問題思考很久——「時間循環不止,過去未來即是現在。」


《傲慢與偏見》是我最喜歡的英文小說,我看過它的簡版,完整版,翻譯版若干,和原版,黑白到彩色電影以及BBC那版的電視劇。像樓上有人說的,國內翻譯的版本確實有時不能傳神,有時甚至根本沒有體會到作者的意思。我記得這本書里有一句俗語:keep my breath to cool the porridge,被翻譯成了留口涼氣吹粥喝,我當年看了半天都沒懂,還是後來看了原著又仔細琢磨才體會到這句話的意思是:省省吧,或者少說為妙。


Gone with the Wind


O.Henry的短篇小說,篇幅短而且非常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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