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想愛的人有了她愛的人,你會怎麼做?好好繼續關心她,還是應該由自己來愛,還是應該早點走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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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你這麼多年的人生感悟來講,拋開說教和虛詞,想看一下各位內心怎麼想,假如你是我會如何?
選擇一個讓自己和對方都感覺好的方式。
如果只是自己感覺好,對方感覺不好,或許有必要評估這份愛的真實性。
如果只是對方感覺好,自己感覺不好,或許有必要找找自虐的原因。
之前碰到過跟題主一樣的事情了。我一直追的女生突然有了男朋友,而且也是一個追了她更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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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你想多了,我當時也是問她我能不能一如既往的對她好。她說,可以。 但是後來你就知道,你這種關心就是找虐,虐多了你自己就乖乖走開了。
什麼叫想愛的人?一般只聽說過I love you,沒聽說過I am going to love you.
退一步來說,你的意思是是否要繼續關心他/她,那很簡單啊,你開心就好啊。現在的狀況是她有了她愛的人,你已經不開心了,如果你繼續關心她,你會更加不開心還是會開開心心的呢?你覺得這麼做開心,你就做,你覺得不開心,你就別做了,做點其他讓自己開心的事情。
如果你要好好對她,請不要計較得失。這種事情啊,最怕扭扭捏捏,猶猶豫豫了。坦坦蕩蕩,還落個磊落的名聲。
愛上一個人,不愛一個人,都不是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我會選擇離開。她不選擇我必然是因為我身上的某些特製不能符合她的要求。這是我理智的時候的回答。說不定哪天不理智了我會回來改答案。
我覺得應該是止損,當斷則斷,泥足深陷的時候痛苦的只有自己。
當時你對他也是愛吧,姑娘,你這輩子到底要用愛這個借口趕走多少人,享受多少真摯關心照顧直到膩煩,然後繼續下一步愛
「我想愛」是我的事,情感上注重一種願望和期待,充滿不確定性的意味。
「她愛的」是她的事,情感上已經作出決斷,充滿確定性。
我有把握作出的決斷,只是關乎自己能做的事,正如她的決斷。
我若愛她,便,深愛下去。
我若猶豫,轉身就走。
她若有情便回首,若無此情誼,不強留。
就像暮春的時候。
天熱的時候,就會吹來風一樣。你的心裡已經有了答案。
這種情況我都碰見十幾次了,第一次遇到的時候我也挺糾結的,後來遇到了別的姑娘,就有了後面的十幾次。
反正她都不愛你 ( ̄ˇ ̄)
談了兩年的對象愛上了別人,他們在一起了。
這兩年我深愛過。
此生富貴貧窮不會讓她所知;她若不如意,盡我所能相幫。
扯淡的事兒,趁早打住。我是不相信,分了手的還能做朋友的。如果曾經愛過,還分了手,之後還能沒心沒肺的做朋友的,只能說明,當初所謂的愛,就是扯雞巴蛋!愛的最深最後還傷的最深,之後,可能成為朋友嗎?
看見她和他在一起心裡就特別煩躁,還談什麼和她好好說話對她好,反正現在我是盡量不會和她單獨在一起,和她相處之時,我都會拿自己是不是和別的同學相處時也這樣做來對比,雖然有點累,但好在要畢業了,決定以後沒事就不要見了,拜拜了學生生活………
也許會和她愛的人打一架,然後徹底離開
該做什麼就做什麼去。
作為一個資深情感大師(嚴肅臉),一般人我都勸他放手留個好念想。
但既然你問的這麼實在,我實話實說,如果是我愛的人,那必須是我的,畢竟這點本事還是有的。這種情況要不從我 要不從你 要不從她選一個角度突破。而成年人最基本就是管好自己。所以。嗯。
既然可以想愛才愛,那還是默默走開吧。
畢竟她已經有了愛的人,而你才開始想而已。
止損也是極好的。
我喜歡的那姑娘三年了(因為是當初自己太任性太衝動說要追個4年) 她說大學現階段不管是誰追求也不答應 她目前一次也沒談過戀愛 我在想她畢業前要是有發現自己喜歡的人的話 我會選擇祝福她 並離開她 因為我想我要追求她 就是希望她能幸福 也相信自己能給她幸福 畢竟她自己的選擇也是她的幸福
愛的太平太不平衡,會怎樣呢?
默默的關注對方 在不打擾對方兩人交往的前提下和ta做朋友即可 其他做法都太做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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