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負一個人是一種怎樣的感覺?
我辜負了愛我三年的初戀。體現在,我對他的付出置之不理,而我以為對他很愛,卻沒有讓他感受到實實在在的關心和愛護。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明明覺得自己愛他卻沒有為他付出呢?
鏡像問題:
被一個人辜負是什麼樣的感覺? - 人際交往
你將餘生寫一首長詩,卻不能提及一個與她有關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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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愛一個人的能力,其實是辜負了自己。
之後遇到的所有傷痛,都覺得是因為當初狠心扔掉你的懲罰。
你哭了一個星期,而我卻在三年有你的夢中醒來
——————謝謝大家的贊,匿名準備更新故事,卻發現知乎取消了草稿功能,等我慢慢寫吧
拆了一盒吃不下的冰淇淋
如圖 。
就是這種感覺吧
我以為當時對他很好 還覺得他對我不夠好 現在看來並沒有 是他包容我更多
一個人越過萬水千山只為見你。只有一句我忙。再說
我想看看那個辜負我的人,會不會來回答這題
《採桑子·明月多情應笑我》
——納蘭性德
明月多情應笑我,笑我如今。
辜負春心,獨自閑行獨自吟。
近來怕說當時事,結遍蘭襟。
月淺燈深,夢裡雲歸何處尋?
明明他哭了 你卻不敢遞紙 怕再給他希望
辜負,這個詞怎麼說呢?
有一個同學,有一次喝酒,一大杯,他跟人碰了,就開始喝。對方想善意阻止他,說我還沒說喝呢,你幹了,我不幹,你就虧了。他說我不介意你是什麼樣子,我只是告訴你我是什麼樣子。
當時我想了他這句話。這句話對嗎?對,第一次見面就告訴別人真實的自己。不對嗎?不對,因為他的直率,對方也不得不幹了,可能當時對方並不想喝下那杯酒。有時想,人究竟要什麼?是一個真實的自己不算辜負,還是給了對方要的才不算辜負?
就如題主,你愛對方嗎?顯然你認為你是愛的,你也給了,但你也很清楚他沒接收到。這或許是他告訴你的,也或許就是你內心真實的感受。你知道自己不愛他,給不了真實的愛,你在騙自己。你給的是你自以為能給的愛,但已經缺乏愛的能力了。
這世上真有缺乏這種能力的人。不會愛。但以題主的年齡,應該不是。那麼就是你並不愛對方。
不愛就不愛,明白告訴就是了。不貪戀別人的好,也不浪費別人的時間。這個不叫辜負。
如果你和他結婚了,共度了一輩子,仍然不愛,到了80歲,你還是想來問這個問題,而那時你已經享受了對方几十年的照顧,卻沒有好好地去愛他一場,哪怕一瞬,那才叫辜負。
真實不是辜負。偽裝成真實才是。
人生若只如初見,停在那一天就好了。有多少遺憾和情愫就冒冒失失的錯過就好了。這樣,也就不來最後我傷害你,也就不來最後我辜負你。
我沒能給你的都變成我的遺憾,給你的都變成你的沼澤。你知道,這杯酒就算你斟滿了給別人,也不代表別人倒掉的時候會有一點不舍。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十倍折磨奉還我,可是你沒有。
「願你未來愛人,愛你勝過我,懂你如自己。」
真正去辜負別人的人,根本都不會覺得自己辜負了別人,哪裡還會有什麼感覺?
你們還耿耿於懷,就不算辜負,這足夠了。小時候我喜歡買各種美少女戰士的貼紙,漂亮花哨的筆記本,我捨不得撕下貼紙,也捨不得在筆記本上面寫字,我把它們用心收在抽屜里,用小鎖子鎖好。
多年後,大部分的東西搬家中不見了,留下來的如今看那些落滿灰塵微微泛黃的空白頁面,幼稚的圖案,驚訝自己原來那麼珍貴過它們,可現在,我不喜歡了,也用不著了。
不知道它們在黑暗的柜子里,等了多少個日日夜夜。
2008年,我們考進同一所高中。但我們不認識。
2011年,我們的教室在同一層,共同好友無數,每天都會在同一個樓梯口碰到。但我們不認識。
2011年9月,我們正式認識了。熙熙攘攘一年。吵架無數次,開心了無數個時刻。他告白兩次,因為初戀拒絕了他。高考前幾個月,我想在一起,被他拒絕。他說,像我這樣的人,高考以後,有了新的朋友和生活,沒有他也過得很好。
高考以後,失去聯繫。
2013年,我打電話給他。他接電話幾秒,問我,你是***吧。只有你,才會用這種語氣跟我講話。
2013年寒假,我和他還有一個相識七年的共同好友一起出去壓馬路。我在對街看著他,覺得他一點都沒變。而我。變太多。
2014年7月20號,他騎車走川藏線。溺水。
7月22號,他爸爸看到我,眼淚就留下來。我和他最好的朋友,站在殯儀館,連他屍體都沒看到。因為是夏天,在重慶就火化掉,帶著骨灰回家。我們連最後一面都沒見到。
7月23號,他下葬。他哥抱著他的骨灰盒,我抱著他從高中開始背的書包和大學兩年的獎狀證書,一起埋掉。他爸說,他出事前一天,他爸打電話給他說,剛賣完一車菜,下學期的學費已經給他準備好,讓他不用擔心。葬禮結束了,我送他爸爸上車回農村老家,他爸爸穿著濕透的襯衣,站在車門那裡沖我一邊揮手一邊抹眼淚。我就那麼一個人站在那兒。
他是那樣一個人,在不在我身邊都不影響我的生活質量,但是,不在這個世界上了,就是不行。除了難過和愧疚。我想不出還有其他情緒。
不管是友誼還是愛情,他始終是被辜負的那一方。
但是你看,辜負他並沒有讓我變得開心。相反,我無數次的想起他,公交車上,吃飯的時候,逛街的時候,半夜醒來。我都會想起他。
沒辦法原諒自己就是那樣一種心情。
畢竟,人一輩子那麼長。我和他卻只有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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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謝謝@韓奕秋指出我的時間軸有問題。那我現在跟大家解釋一下。我們是08年考進同一所高中,直到11年第一次參加高考我們互相都不認識,可能只是停留在聽說過這個人的階段。11年高考我們都失敗了,所以在11年九月份選擇了復讀,然後分到了一個班,這才算正式認識。12年高考完,他去了重慶而我來了武漢,從那以後我們就只在寒暑假見過幾次面。所以我們只在高中朝夕相處了一年。而這一年,我們有幾個月不熟,有幾個月用來變熟,其實好好相處的時間並不多。我愧疚的是,他是所有我認識的男生中間對我最真最慣著我的那一個,但我從來沒有用心對他好過。
另:答主只是在表達一種情緒,也沒什麼值得借鑒的地方。大家的感謝和贊同值得給真正貢獻了知識的人,而不是我這種把傷心事當段子講的裝逼犯。
謝謝。
自問此生,愛情上未曾負人,初戀便是夫君。所以這方面談不出什麼體會。
但我辜負過一些人,他們是我的前同事,一起在武漢博文視點共事過的一些前同事。尤其是其中一位女同事A,我對她辜負之情尤切。
她很美麗,也很文靜,是個善良厚道,不多言不多語的人。在我們公司工作了5年。所有的作者和譯者對她印象都非常好,一位作者甚至對我說,他心目中的黃蓉就是A這個樣子的,我嗔他:黃蓉有A這麼文靜嗎?
我當時比較偏執地喜歡找「聰明人」,但我忽略了要找心智成熟的聰明人。我自詡是聰明人,所以總是只把注意力放在團隊里的一兩個明星員工身上,對他們給予較大的自由,甚至完全放權而不加約束限制。反之,對在我看來不那麼聰明,其實做事勤勤懇懇的員工,我則多有不耐煩,嫌他們想問題不深入,但我自己又不去經手那些繁難事務,並不知道這樣的員工勤勤懇懇做好日常工作自有很大的價值——保證了公司業務的平穩運行,不出亂子。
由於實施這種不成熟的管理模式,團隊里的明星員工脾氣越來越大,老黃牛們越發斂眉低首。A負責好幾塊工作,都是需要耐心和細緻才能達成的,我讓她負責編輯部的管理工作。漸漸我發現,她雖然未必長於選題策劃,但卻是一把行政好手:能把繁瑣事務理順,能讓團隊里的同事愉快工作,編輯們很願意聽她安排工作。
記得有一天,下著很大的雨,她開車從家裡來公司,路上堵的厲害。我坐立不安,擔心她的安全,不斷打電話給她。這時,我感到編輯部的編輯們的表情都和平時不大一樣,都有些激動。過了好半天,A到了,我衝到門口去接她,她沒有想到我會為她這麼著急,臉上是明顯的感動,還有感激。
那次,我的心微微受了一些觸動。可惜,當時的我,自我意識太強,過於看重個人的聰明,但卻沒有能力建立起合理的團隊評估激勵機制,對組織結構的平衡缺乏理性認識,看不到團隊中這些老黃牛的作用,對他們給予的關注太少。乃至於稀有的給予了A一次關心,讓A和她的團隊都為之感動,卻沒能將這種感動內化在心並去指導行動。這次過後,我依然遇到問題總是不給A這樣的老黃牛面子,嫌他們反應慢、笨——實際上是我自己訓練團隊的能力不夠。
我當時也非常需要幫助。離開武漢博文幾年後,讀到「以其昏昏,何以使人昭昭」這句話,心想,怎麼中學老師不好好強調這句話的意思呢?
世上哪有後悔葯。直到我讀了何飛鵬的這篇公司主管的真情告白,見他寫:因為不會當主管、不會管理,我害了自己、害了組織、害了公司,浪費了金錢,錯過了青春與虛耗了時間!我花了 14 年才學會「主管學」,而且是完成後才知道他博大精深,專業分工細密。但如果我「早知道」,其實一年也可有小成,二年早可以畢業,根本不需要走這一趟冤枉路。
如此,我方有所釋懷,知道自己的問題不是個案,裡面有著很強的時代背景。
雖是如此,可回想起那些跟隨我七八年的武漢博文的前同事們,我心裡是有愧疚的。那時的我,遇到的問題多,家裡家外的麻煩纏身,得到的帶領少,受到的鼓勵少,因此,內心變得封閉,漸漸地總是看到麻煩,不懂得拿已經做出的成績鼓勵自己,因此也不懂得鼓勵跟著我一起乾的同事們,我總是盯著他們的錯,所以就看不到他們的可貴和可愛。現在回想起來,A是個難得的行政人才,形象落落大方,舉止不慌不忙,對枯燥事務忍耐力強,不多說話,帶頭工作,便能讓團隊里的同事跟著她一起不怕麻煩地梳理一些疑難環節。如果我能善加引導和鼓勵,她進步會很快的。但我當時只有那個能耐,所以雖然也訓練了同事們一些工作技能,使得武漢博文解散後,我們的編輯成為其他團隊的搶手人才,但我知道,光有這些技能訓練遠遠不夠,我還應該讓他們的心底留住溫暖,而不是被上司認為「反應慢,笨」的陰影。
相比之下,我曾經高看的一些明星員工,恰恰負我最多。所以,很能理解趕集網的這位主管的難受。
前不久,一位前同事和我聊他帶領的開發團隊的問題,吐了一堆苦水,我一看就樂了。曾經負我苦心栽培的他,如今正在經歷我曾經歷過的錐心之痛。天道公平,出來混,遲早要還的。面對他的訴苦,我笑笑而已。希望他有一天,能像我一樣反思,如此,他也能走出苦海。
一個人的成長是有起伏的,我自己能認識到這一點,尚且花費了這麼多時間。因此,如今來到知乎,我才能看待一些問題相對變得更有耐心,也更平和。
謝邀。
我想,我終究還是虧欠了你。
時間回到2005年的那個高三,剛經歷初戀失敗的我萎靡不振,猶如窗外慵懶嘶叫的蟬,有聲無力。
第一次見你,是在學校門口的麥當勞。那天的武漢陰暗低沉,下著大雨,可是我卻被你驚艷。
是的,到現在我都承認你是我遇見過的最美的女孩子,你比任何一個明星都美,美的發光美的安靜美的自然,甚至一度讓我對美女免疫。
兩個18歲的小孩子,因為共同朋友的熱情被安排相親,只是我沒想到這一見便是孽緣,糾纏不清。
我用一封情書俘獲了你,是的我喜歡寫信,喜歡文字被拿在手裡的份量,喜歡一筆一畫間流露的真誠。我知道追你的人能排到月球,我知道那時的自己配不上你,我知道那時是高三我不該考慮戀愛,可是我只有寫下自己的真心,只有接受在錯誤的時間遇到「正確」的人。
我們經歷過在家在學校偷偷發簡訊的激動,我們經歷過午休時偷偷約會的羞澀,我們經歷過填寫志願時的為難。
最終,可以去北京的我為你留在了武漢,我一直嚮往未名湖的美,不過沒關係,這裡有櫻花,這裡有你,還有在櫻花里漫步的你。
高考後的那個暑假我們四處遊歷,北京、山東、山西、重慶、四川、雲南都有我們的足跡,我背著你爬泰山,你纏著我游平遙,我抱著你看熊貓,你挽著我漫麗江。
可是你我之間總有些無法改變的東西,你一直耿耿於懷。你說你是專科學歷,你說你家庭不和睦,你說我要出國,你說我無法為你犧牲。
可是你不知道的是,家教甚嚴的我,為了能留在武漢第一次有所堅持。
或許我想,我們要的終究是不同的,這也導致了我們的分分合合。
我問你你想要什麼樣的生活,你說安安穩穩平平淡淡。
我問你你有什麼追求,你說你的人生沒有追求只求平凡。
你反問我,我沒有說話。
那時的我,年少輕狂。男兒千年志,吾生未有涯。我拼了命的想去見更大的世界,我不安穩於平凡,我被雞湯毒害的喪心病狂。
我們吵架,我們分手,我們和好,我們糾纏。
不停的有女孩子向我示好。你笑笑,你說如果我覺得她們比你好,就去吧。
我為了出國不停的實習發論文。我忙,瞎忙,沒有時間陪你。你說,去吧,去做你該做的。
你專科三年畢業,我大三那年你工作了,你的父親託人給你找了份安穩的工作,你很知足。我出國的事情也在按部就班。
我渴望成功,我渴望得到認同,我渴望去見更大的世界。我也知道我與你已不再是一個世界的人,可是我無法開口,真的無法開口。
幼稚的我用了愚蠢的方式讓你知道了我的「出軌」,你傷心欲絕甚至一度要跳樓,可是我的心早就已經碎了一地。
我想你恨我終究比把我忘了強吧,畢竟恨,也是一種感情。
但是我想我終究是虧欠你的,是我辜負了你。
你在無數人中選擇了我,你把你最美的年華給了我。而我,卻導演了自己的離開。
大二那年和你逛街,在美特斯邦威的旗艦店,你看上了一件白色羊毛衫。現在我還記得價格:398元。店員說只有這一件了,我說買了吧,你穿上真好看。你說太貴了,不要了。但我知道你喜歡,第二天我偷偷去買,結果已經沒有了。
你知道我心高氣傲,不願讓我為你找爸媽多要錢。以至於一次逛街後我們發現身上連開房的錢都沒有了,只有在麥當勞面對面的過一夜。
現在想想,恐怕這個世界上再也沒有哪個女孩子願意和我在麥當勞過一夜了吧。
可是最終我們還是分開了。
可是現在的我,可能因為昨晚喝的有點多,腦海中浮現出你的樣子,還是那麼的美那麼的純真。
這個世界紛紛攘攘人來人往,你就是那麼單純的喜歡著我,你總是努力把你最好的一面帶給我,可是我,終究是沒有對我們的感情有所堅持。
即便是我出國了,即便是頂級名校,即便是萬人艷羨,即便是人模狗樣,又如何?
我還是要每天累成狗的工作,我還是要處理複雜的人際關係,我還是要面對各種二代們的不公平競爭。原來我終究是個普通人,原來我終究還是歸於了平凡,原來我當初的雄心勃勃也只不過是我自己的選擇。
原來這一切,你早就懂了。
我們已不再聯繫,以前的介紹人告訴我你要結婚了。
我飛回武漢,來到你的婚禮現場。
我不敢進去,紅包也未署名,我就躲在門口,看著熱鬧的現場,看著五彩的燈光,看著那個美輪美奐的你。
那天,我盛裝出席,卻只能躲在門口看著你,對他說我願意。
那天,紅包里有39800元,但我知道無論多少倍,我都無法彌補你。
那天,武漢大雨,和我第一次見你時,一模一樣。
那天,我像個落湯雞一樣走在臨江大道,哭的像個傻逼,其實我一直都是個傻逼。
這麼多年過去,我經歷過很多凡世的誘惑,我遇到過很多美好的女孩,我錯失過很多不錯的愛情。但是唯有你,刻在我的青春里,我的整個青春都有你的影子,揮之不去。
若有來生,定不負你。辜負的不是別人,是自己。
在這三年里,對方用盡全力付出過,她感受到了愛一個人的美好感覺,而你沒有。
你從來沒有感受到過全力愛一個人的美好,你才是比較悲哀的那個。
好像一個道德潔癖者欠了一筆永遠還不了的錢
辜負一個人的感覺就是,好像之後每次類似的不幸,都是對自己的報應。
——
大一時候曾經遇到一個男生,大我兩屆,遇到他的時候他燙著陳奕迅一樣的頭髮,穿騷騷的豹紋襯衫,靴子。
然後在一起了。他說他已經經過最愛玩的年紀,大三了就想找個人好好生活。
於是他對我無微不至的好,帶我去見他的朋友,甚至父母。他說他從來沒這麼喜歡過一個人。
可是當時才剛剛接觸大學豐富多彩的生活的我,哪裡會懂啊。
我做了很多很多糟糕的事情,肆無忌憚的傷害他,無法忍受他對我過度的保護欲雖然現在看來多少已經能夠理解。
最過分的是,我對他真的喜歡不起來,在一起是因為他當眾表白無法拒絕,可五個月過去了我還是沒法掏心掏肺的喜歡他。
所以就分手了啊。而且還是糟糕的劈腿,當時他在悉尼,我手機一關電腦一合他求爺爺告奶奶都沒用。
索性後來他找到了新的人。但因為他太擅長死纏爛打所以我拉黑了他所有的聯繫方式。
——
這件事一直讓我很良心過不去,當時和他規划了太多的未來,雖然說的時候知道不可能實現,卻又不忍對他的熱情沒有回應。
後來的戀情,一直持續到現在。這次是我愛的比較多了,於是所有爭吵的時候,我都會想起那個讓我辜負了的人,我做的一切都和他那麼那麼的像,以至於我覺得這就是報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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