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地閱讀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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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太困難了……


覬覦這個問題許久,終於有時間一答。

第一遍讀《百年孤獨》最好一口氣讀完,時間越短越好,最好濃縮到一天。

早上跟著奧雷里亞諾去集市感覺冰的熱、與整個馬孔多一起失眠;中午看著馬孔多的房子由白色變成藍色,參加那場被鋪天蓋地的黃花淹沒的葬禮;晚上痛惜白蟻吃掉了布恩迪亞家最後一個人,卻發現那早已被寫在羊皮卷上。

不要試著記住那些人名,不要深思,不要懷疑,不要問為什麼有人會隨著風飛走,不要問失眠症為什麼會傳染。

對第一次翻開書頁的讀者,有些書適合細細咀嚼品鑒其詞句,有些書更適合你囫圇吞棗一氣呵成。《百年孤獨》,無疑屬於後者。作者刻意將角色們的名字寫得那麼接近,一是為了顯示家族百年的宿命感,二也是不想讓讀者糾結於某個具體的名字而影響整本書的連貫與流暢。讀後掩卷,作者希望你記住的不是書里複雜的家譜,而是太陽底下亘古不變的人世循環,是愛恨,是掙扎之後的無力,和絕望後卻突然在塵埃中開出的滿世界的黃花。

讀完之後,你若記住這些,並為這些瑰麗的想像震撼得久久不能忘懷,那麼這一次的閱讀就算是好的。這也是我為什麼不同意在閱讀的時候拿著筆和紙,梳理時間線和家譜的原因。

另外,如同音樂一樣,好的作品都是有自己的節奏的。像《百年孤獨》的節奏感就非常之強。開篇寫馬孔多還是一個小聚落的時候,描寫何其細膩,用詞何其紛繁。那些故事彷彿一天接一天地發生,每天都有新鮮的事情。可是到了後期,馬孔多的屋頂頻繁變換顏色,小聚落逐漸繁榮成小城市,再逐漸破敗凋亡。就像書中那句話:

時間的機器散架了。

當你跟上了書的節奏,你將產生一種控制時間又被時間控制的感覺。你將不是一個讀者,而是一個真真切切生活在馬孔多的人,看著孩子越長越快,看著時間一點點縮水,無能為力,別無選擇,甚至想問自己生命的意義是否只是孤獨。
這就是了。

至於第二遍第三遍,你將越發驚訝於《百年孤獨》詞句的優美,比喻的恰當,誇張手法的運用,你將可能臣服在拉美文學充滿巫妖之氣的荒誕中並想要閱讀更多。
但那不是我能寫出建議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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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寫一點自己當時讀《百年孤獨》的記憶吧。
當時是高三的上學期,早上到校得早,又不想浪費大好晨光刷題。順手從班級公共書架抽出一本書,就是《百年孤獨》。
之後一天的課都沒有聽,從早上一直看到晚自習結束。
掩卷後揉了揉眼睛,既沒有悲傷,也沒有喜悅,卻有哪怕刷一千套題也帶不來的安心。

奧雷里亞諾,馬孔多在下雨。


20世紀備受推崇的小說,很多都是很難讓人讀下去的;相較之下,馬爾克斯的作品,已經是比較業界良心了。您要是不信,可以去抓本《喧嘩與騷動》來看看,也可以去抓本《萬有引力之虹》來讀讀;讀完之後,您就會發現,馬爾克斯老先生,是多麼隨和親民啊。

但我們作為一般的讀者,讀起《百年孤獨》來,還是會覺得比較艱澀難懂。如果要想能順暢地完成閱讀,我們必須先了解清楚,為什麼這篇作品會構成閱讀障礙。

解決這個問題之前,咱們先來聊一下外國文學史吧。

小說興起的時候,文本的驅動力,是由情節提供的。我們看《魯濱遜漂流記》,首先,是魯濱遜這個人進入到我們的視野;然後我們了解他做的事,知道了他的個人背景;接著,魯濱遜遭遇災難,我們跟隨他的腳步,看他如何化解危機,解決問題;最後,陪伴他榮歸故里,衣錦還鄉。

傳統的小說與戲劇有著相同的血脈,它通過一個又一個的「起因-衝突-高潮-回落」的結構,驅動文本前進和發展。有時,這種結構是偏於線性的,如衛斯理式的科幻;有時,這種結構則是環狀的,如金庸所著的幾部長篇。

有時候,這種血脈表現為另一種形式,它通過懸念,持續地提供文本以動力;並通過懸念的解開,製造出作品的高潮。比如各類的偵探小說即是如此。

這種以情節為文本主要驅動力的小說,有效地吸引了讀者的閱讀興趣,使讀者不自覺地跟隨文本的腳步進行閱讀。

但以情節為驅動力的文本,面臨的是一個自身無法解決的問題:讀者為了追逐情節,找出懸念背後的真相,會在閱讀中不可止遏地發足狂奔。於是,文本中細節被忽略、被丟棄。作品中著力表現的人物形象、個體特徵在讀者眼中,都只剩下模糊的輪廓。當讀者終於面臨作品的高潮,迎來作品的結局之後,就再也提不起精神,重新細品這部作品了。

如同把佛跳牆,捧給一個飢腸轆轆的食客。果腹之後,不知真味。

而一個有野心的作者,遠遠不止滿足於此。

比如卡夫卡,選擇的是在一個無止境接近的結局前迂迴,在城堡 的邊緣徘徊;昆德拉,則是通過復調的手法,早早地把結局呈現出來,構建文本的蒙太奇,以探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 ;卡爾維諾,這位寒冬夜行人 ,則把10本小說都撕得只剩下開頭,然後把它們拼在了一起。

他們通過種種的方式,去消解文本的情節驅動力。所以當我們進行閱讀的時候,我們的閱讀行為就不僅僅是一直苦苦追逐懸念和高潮;而是能動地挖掘一些潛藏得更深層次的東西,在文本中、在文本外,引發出多一點點的思考和回味。小說不再是一條單程的高速公路,它有了迴廊,有了屏風,有了層次。

他們致力創造的,不再是一本閱完即棄的一次性產品;而是一本能在真正意義上能反反覆復地激起讀者閱讀興趣的書籍。

如果這批作家穿越回19世紀,他們的作品一定乏人問津。一部缺乏情節的小說,完全不會引起一個傳統的閱讀者的興趣。

但19世紀的作家,卻訓練了一批閱讀能力更強的讀者。這批讀者,閱讀能力更強的同時,口味也更刁鑽。他們能夠理解作家的意圖,懂得在小說失卻驅動力的時候,自主探尋更加豐滿的世界。

20世紀,也長出了一批對作家更加挑剔,但也更加嬌縱的文藝批評家。

於是,作家們,就開始興緻勃勃地寫起了那些對初讀小說的入門閱讀者而言平庸乏味,不知所言;但能使初窺門徑的閱讀者讀得津津有味、閱後繞樑三尺的作品了。


馬爾克斯也是其中的一員,他選擇的對情節的消解的手法之一,是迴環式的時空結構。

以《百年孤獨》的開頭為例:

多年以後,奧雷連諾上校站在行刑隊面前,準會想起父親帶他去參觀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

如果換成英譯本,有更明顯的時態變化,可能會更有說服力。

Many years later as he faced the firing squad, Colonel Aureliano Buendía was to remember that distant afternoon when his father took him to discover ice.

作者的觀察視點,是立足於某個不確定的「現在」的。以一種預言式的篤定的語態(多年之後、準會)描述未來的情景,而後通過未來的奧雷連諾上校的視角,對過去進行回顧(遙遠的下午)。

這種迴環式的視角,在保留了作品的敘事性同時,極大程度消解了作品的戲劇性和懸念。這部小說,從視角到情節,都是非線性的;敘事視角大幅度漂移穿插。所以一個傳統的小說閱讀者,讀到這篇小說的時候,會覺得跟不上作者的視角,進而覺得乏味犯困。

除此之外,與迴環式的敘事相互呼應的另一個問題則是不同角色重複出現的人名。

小說中人名高度重複,尤其是男性的姓名高度重複。凡是名字相同的角色,其性格特徵都相近。作者通過相同的人名,表徵這些人群具有相似的特徵;但這些相同人名的不同角色,因為經歷的不同,其行為模式也各有不同。

作者通過大量重複使用相同的人名,並且在情節上設置亂倫的情節,消解了人物形象的個體性,刻意讓讀者對角色身份,形成模糊混亂的認識,使小說呈現的,不僅僅是多個個體的經歷,而是一個大家族所共同面臨的孤獨困境。作品以重複的人名,反覆強調家族的整體性。血脈傳承百年,孤獨也蔓延百年。

所有的阿爾卡蒂奧都是強壯、重視肉慾、有掌控欲、感性的;所有的奧雷里亞諾都瘦削、執著於追求真理、堅韌、理性的。
(奧雷里亞諾第二與阿爾卡蒂奧第二由於是雙胞胎,且有疑似被互換身份的經歷,因此雙方都兼具兩個姓名對應的特徵,而奧雷里亞諾第二更傾向於屬於阿爾卡蒂奧,阿爾卡蒂奧第二更接近於奧雷里亞諾)

最後,還會對閱讀構成障礙的,自然還有這篇小說的敘事特色了。文章中,作者隨時都可能用篤定的口吻來敘述一些荒唐離奇的事情。比如載著雷麥黛絲飛上天空的床單:

「俏姑娘雷麥黛絲話剛落音,菲蘭達突然發現一道閃光,她手裡的床單被一陣輕風捲走,在空中全幅展開。悄姑娘雷麥黛絲抓住床單的一頭,開始凌空升起的時候,阿瑪蘭塔感到裙子的花邊神秘地拂動。烏蘇娜幾乎已經失明,只有她一個人十分鎮定,能夠識別風的性質——她讓床單在閃光中隨風而去,瞧見俏姑娘雷麥黛絲向她揮手告別;姑娘周圍是跟她一起升空的、白得耀眼的、招展的床單,床單跟她一起離開了甲蟲飛紅、天竺牡丹盛開的環境,下午四點鐘就跟她飛過空中,永遠消失在上層空間,甚至飛得最高的鳥兒也迫不上她了。」

這種亦真亦幻的敘事,成為了文本的一大特色。當你試圖刨根究底地去探索什麼是真,什麼是假的時候,這種特色就會阻礙你的正常閱讀;但當你如同空杯一樣接納文本呈現的世界的話,那麼你就自然而然地覺得一旦接受了這種設定的話,看起來似乎也變得有點可愛了。


簡要概述一下常見的閱讀障礙:

  1. 情節乏味,使人犯困;
  2. 內容荒誕,不便理解;
  3. 人物繁多,關係複雜,重名角色多。

羅列一下克服這些閱讀障礙的舉措:

  1. 針對「情節乏味,使人犯困」的舉措

    這個問題應該不會算特別嚴重,因為百年孤獨本身的敘事節奏已經是比較快的了。

    但如果仍出現這種問題,主要應該是在於閱讀者在閱讀之前有著與文本不符的預設。認為小說應該是通過情節進行驅動,閱讀的目的就是了解情節發展。

    這部分閱讀者,應該還不是《百年孤獨》的主要受眾。他們還沒有準備好走進現代小說的世界。與作者的思維相互追逐碰撞,去迎接新的閱讀體驗。

    如果您是這部分未做好閱讀準備的讀者的話,您可以嘗試先閱讀一些中短篇作品:如《沒有人給他寫信的上校》以及《迷宮裡的將軍》,以及線索相對較簡單的長篇,如《霍亂時期的愛情》。

    或者說先嘗試閱讀一些其它在藝術創作上先鋒性沒有如此強烈的作品。比如《1984》《挪威的森林》,甚至更乾脆地去讀一下《尋秦記》《笑傲江湖》吧。

    每個人,都有自己彌足珍貴的個體閱讀體驗。小說,本身就是一種我們並沒有非讀不可的必要的藝術品而已。如果您讀得開心,那麼不妨繼續往下讀;如果讀得不夠愉快,稍微先把它放下,閱讀經歷和人生經歷漸長之後,或許總有一天,你會重新愛上它的。

  2. 針對「內容荒誕,不便理解」的舉措

    當您認為它內容荒誕、情節混亂的時候,您不一定已經被它吸引,但您至少獲得了第一份作者試圖傳達給您的閱讀體驗了。

    請珍惜她!

    作者煞費苦心描述了一個光怪陸離的馬孔多,就是為了讓你擁有這份異彩紛呈的閱讀體驗。您不需要逐字逐句去品鑒。只需要囫圇吞棗地把這部小說看下去就好了。看過之後,您或許會記得患了失眠症的馬孔多,在全鎮貼滿了「牛」、「山羊」、「豬」的標籤;你或許會記得長有豬尾巴的嬰兒奧雷里亞諾;你或許會記得軍隊用機槍打死一群聚集在車站上的三千多名工人,血水瀰漫。

    但您或許不能將這些片段,拼接在一塊。

    這正是作者希望達到的效果,這使讀者和文本間構建了一種陌生化體驗。

    (關於陌生化體驗,可以參考:《霍亂時期的愛情》一書中,霍亂本身有什麼特殊的含義?書名表示這段愛情與霍亂有什麼關係?的第三點,篇(da)幅(zhu)有(tai)限(lan),恕不展開。)

    建議您在閱讀過第一次之後,把您的思緒清空,然後重新讀一次。這一次,手邊放一支筆、一張紙,按著故事的時間線,梳理出整個故事的重大事件,理清事件發展的邏輯。

    第一次的閱讀過程中,我們主要是為了獲得感性層面的認知,讓小說自然而然地在感性層面與我們相交互;而第二次閱讀時,則梳理故事情節、找出故事大綱的方法來使我們對小說的認知,從純粹感性的層面,走向理性層面,幫助我們釐清人物關係,情節發展。

    這一種分多次重複閱讀,並寫出故事綱要的閱讀方法,其實是非常簡單的,但這個習慣,相信對於您之後閱讀其它的現代主義小說的嘗試,都會很有幫助。

  3. 針對「人物繁多,關係複雜,重名角色多」的舉措

    這就是要發大招的節奏了。

    如果您有讀過外國文學史之類的科目,有過徹夜不眠,把一大堆一大堆外國人名在一個晚上塞進自己腦袋的經歷的話,這個問題應該是難不到您的。

    但一般的青年,誰樂意當個苦逼文青啊。

    所以在這邊推薦一個記憶小說人物的方法:

    男性角色是不需要記憶的,他們遵循之前提到的
    「所有的阿爾卡蒂奧都是強壯、重視肉慾、有掌控欲、感性的;所有的奧雷里亞諾都瘦削、執著於追求真理、堅韌、理性的」
    這一原則。在閱讀的時候,同樣人名的,不妨先把他們看作同一個人就行了。

    而女性角色的話,記憶過程中,可以不斷地把小說中的人物,和現實中的人物一一做個映射。

    比如老蘇爾烏拉,就是隔壁的劉婆婆;俏姑娘雷麥黛絲,則是同專業的蔡蔡。

    這種記憶方法,把未熟悉的東西,和自己已經熟知的人物進行了聯繫;那麼,我們只要想到我們熟知的人物,就能馬上回憶起小說中,我們未熟悉的那個角色了。而我們通過這種記憶方法,充分調用了視覺記憶功能。因為激活了多種感官記憶功能,它們之間形成相互刺激,我們記憶的效率會大大提高。因此,應用這種方法其實是能夠非常快速地記住一些本來需要費勁記憶的東西的。

    這個記憶方法,百試百靈。本來有點想藏私的,畢竟文學類的話題,關注度比較低,這個答案放到記憶術範疇中,或許更多人能看見。

    但想想大家辛苦看了這麼長的文章,不給多點乾貨給大家,挺對不起的。所以還是寫下來了。

    最後,如果大家還是整理不清人物之間的關係的話,可以點開文末的大圖:

來源:《百年孤獨》的筆記

(第五代這行當中有小疏漏。由於圖不是自己做的,就不作修改了。)


馬爾克斯老先生,RIP!


Daniel FC

2014-04-22


相關問答:
為什麼《霍亂時期的愛情》中女主角一見思慕了幾年的愛人後突然不愛他了呢?
《霍亂時期的愛情》一書中,霍亂本身有什麼特殊的含義?書名表示這段愛情與霍亂有什麼關係?


要讀懂《百年》這樣的作品,每一個讀者都需要理解那個時代,並且把自己代入到那樣的時代和社會中。那麼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誕生在怎樣的時代呢?

《百年》是1956年馬爾克斯在墨西哥閉關18個月寫成的,但是書中最重要的地點——馬孔多,確是以作者馬爾克斯家鄉:阿拉塔卡拉(Aracataca)。馬孔多雖然是個虛構的時空,但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了,在之前寫作枯枝敗葉的時候,馬爾克斯就第一次用到了馬孔多這個地名。18個月對於寫成這本巨著時間不算長,可看做馬爾克斯之前已經有了長期的醞釀。

從空間上看,阿拉塔卡拉位於哥倫比亞的北部,靠近加勒比海海岸線,典型熱帶氣候。今天,在馬爾克斯故居的後院,還有繁茂的花花草草和大榕樹。小鎮人口不多,生活閑散,優哉游哉。在沒有成名之前,最有名的是殖民時期的建築:白頂紅瓦的教堂,一座涼棚支起來的車站,隨著馬爾克斯的出名,白磚白牆上鐫刻了他各個時期的名言,郊外仍然是廣袤的香蕉園,在陽光下茁壯成長。而文中常提到的香蕉園,可能有兩種隱喻,一個是這種熱帶地區常見的經濟作物,一種是在阿拉塔卡拉緊鄰省,叫做巴南內拉省,其意思就是「香蕉園省」。而百年孤獨里提到的沼澤,我們也可以在當地找到原型,就是阿拉塔卡拉的聖瑪利亞大沼澤。

這是繪製出來的馬孔多圖,中間 MACONDO 是馬孔多,西邊是大沼澤,南邊是香蕉園,東邊是JAB穿過的山,北邊是大海。

這是阿拉塔卡拉的地圖,如果我們扭一扭,把地圖向左旋轉90o。

是不是就很像了?

而從歷史背景來看,《百年》裡面多次提到的內戰,在哥倫比亞的歷史上也是真實存在的。馬爾克斯出生於1927年,在馬爾克斯出生前20年,也就是19-20世紀之交的時候,哥倫比亞當時總統拉法爾·努涅斯領導了革新運動,這個時期,哥倫比亞經過獨立,逐漸拜託了歐美列強的影子,成為了一個聯邦國家,但是成立不久,羽毛還不豐滿。這時候需要一個鐵腕的人物,用強有力的手腕,領導這個國家向前。

這個鐵腕人物是誰呢?就落到了鐵腕實權黨法爾·努涅斯身上,當時馬爾克斯還沒出生。1886年,法爾·努涅斯的政府頒布了新憲法,史稱1886憲法。在這部憲法里,規定了強有力的中央政府來調控經濟、政治各個領域,這黨人稱為保守黨,在小說中出現多次。和保守黨相對的就是自由黨,自由黨是誰領導的呢?就是當時大地主出身的政治家吳里維·吳里維,這個人雖然是大莊園主出身,但是是信奉自由黨,他們信奉經濟不要用政府插手,而是通過建立強有力的企業社會主義和工會,給社會以更大的自主性。

在隨後的三十年中,保守黨和自由黨陷入了無休止的內戰,給哥倫比亞人民帶來了諸多苦難。像1895年的內戰,像1899年的千日戰爭,都是兩黨政治爭鬥不止,進而拓展到軍事上對抗的結果。像《百年》開頭就寫,JAB將軍(Aureliano Buendía,因為百年出場人物太多,名字雜亂,我們後面還用到這些縮寫)就被槍決了,裡面的JAB將軍就是以吳里維·吳里維為原型,藝術創作出來的人物。雖然自由黨理念更加進步,但是軍權、政權都掌握在保守黨手裡,所以大部分的戰爭,都以自由黨失敗告終。

在這個過程中,自由黨的一撥人,就有點沉不住氣了,他們就找到保守黨,說他們想從自由黨分離出去,和保守黨聯合,一起攻打最忠誠的那幫自由黨。

就這樣,第一代自由黨的將軍死的時候,正好是馬爾克斯初生之際。

馬爾克斯童年時期,自由黨在第二代領導人阿豐索·普馬雷荷帶領下,逐漸鞏固住了地位。他們開始推行保護個人資產,加強工會,保護勞工。這樣的政策受到了外國資本的歡迎,很多歐美公司就回到了哥倫比亞,帶來了新的機器,前所未有的墾殖技術,各種新奇事物。就如同小說中吉普賽人梅籍亞德斯帶來的那些奇巧淫技。包括小說中提到的香蕉園屠殺,就是反映了1928年,美國公司進入哥倫比亞後,發生的真實的屠殺香蕉園工人的那場殺戮。當時因為工會勢力大了,工人罷工,政府「管教」不了,於是乾脆發狠屠殺了很多手無寸鐵的工人。而當時正是自由黨黨政,他們卻做出和他們打敗的保守黨一樣的事情:屠殺工人。自由黨上台了,並沒有帶來國家的穩定發展,外國公司來了,又成長為了新一批的大資本家、大莊園主。自由派上台了,淪為了新的保守派,《百年》從始至終就是這樣的一種悲劇色彩,寫亂倫,寫豬尾巴,寫跟隨這個家族天生的一種「惡」,循而復始,永不消磨。B-U家族就是哥倫比亞社會的縮影。所以過了百年,才破解了梅的羊皮卷。

到最後經過七代人,整個馬孔多消失了,吉普賽人也消失了,什麼都沒留下。這種結尾又是一種蒼茫結尾,經過一百年,什麼都不剩下了,消失的乾乾淨淨。是一種悲劇性質的,和「落個白茫茫大地真乾淨」是有相似的。大的悲劇都是這樣。魯迅講「悲劇就是把美好的東西毀滅給人看」,金庸講「悲劇是求而不得,得而不求」,而《百年》的悲劇,寫的就是一個家族,一個社會,一個國家想要救贖,但就眼見著逃不出這麼個魔咒,到最後忽喇喇似大廈傾。所有的家族、惡、善、鬥爭、妥協都消失了,不見了,一百年過去了還是孤獨的。這也是南美洲的悲劇,

關於百年「孤獨」,這個孤獨是什麼意思,有好多種解讀,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解。馬爾克斯自己講的也很煙雲模糊。孤獨在書里是布恩迪亞(B)家族天生的,內在的,揮之不去的東西。馬孔多這個村子,是遠離現代的,你從吉普賽人來的場景就能看到,他們沒接觸過現代文明,一群鄉巴佬,現在突然來了這麼多現代文明,馬孔多是不適應的,這是它渴求的,但是真的來了,他又是不適應的,要拼著命去保留它的那份原始的蒙昧,這就是馬孔多的悲劇性,也就是馬爾克斯寫出來的那種「孤獨」。除了孤獨,一無所有。

最早寫馬孔多,是「二十幾戶泥牖草廬,建在水波清澈的河岸旁,水在礫石河床上奔騰,石頭白皙、巨大,如史前巨蛋。」(劉員外譯)

到了最後,馬孔多是「幾年後,馬孔多成了個整齊、勤勉、如常的村子,300多居民,是個幸福村落,沒人超過30歲,沒人死去。」

就是一個循環,如果略去中間的內戰、香蕉公司、政治仇恨、貧窮、屠殺、乾旱、興修鐵路這種種事迹,到了最後,一切又歸於平靜,好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

馬孔多另外一個深深縈繞的詞就是遺忘,小說里寫布恩迪亞家族得的那種嗜睡症。每到發生悲劇性事件的時候,家裡就出生一個得嗜睡症的人。我認為嗜睡代表遺忘,代表不對過去的錯誤進行總結,進行清算。這多像哥倫比亞的政治,一個黨派上台,犯了錯誤,另一個黨派上台,還犯同樣的錯誤。就一代一代這樣遺忘上一代的經驗教訓,無法超脫。

從第一代老JAB和UI結合,每一代各有各的活法和死法。一直到家族的第六代,JABa(Aureliano Babilonia)和AmaU(Amaranta úrsula)是最後一代因愛結合,他們的孩子長出了豬尾巴,最後被螞蟻吞掉了。好多人都不明白什麼豬尾巴,什麼螞蟻是什麼意思。在西班牙語裡面,螞蟻的含義是勤奮,豬無疑是懶惰,最後綁在樹上,被螞蟻吞掉了。現在南美洲,還有一個詞叫Bachaquero,是指二道販子,原意就是那種屁股很大的紅螞蟻,特別能搬東西。南美人天性樂觀,加上物產豐饒,因此養成了樂天知命的性格。但是說不好聽了,就是「懶散」,這是他們骨子裡面的東西,而這種二道販子在物產奇缺的地方,是唯一勤奮工作的人,也就是「螞蟻」,到了馬孔多的第七代,就已經被這種代表「勤奮」吞噬了,就剩下了代表懶惰的「豬尾巴」,所以我覺得馬爾克斯寫這個是有寓意的。家族受到不能愛的詛咒後,只有一個例外,就是AS和PC,他們之間是相愛的,但是他們就沒法有孩子。也就是這個詛咒:相愛就不能有後代,只能和家族另外一個成員,進行亂倫,

小說裡面另外很有意思的是宗教,有很多宗教的映射。在南美洲,宗教是生活中一劑重要的成分。美女R升天的是引用了聖母瑪利亞升天,布恩迪亞家族從瓜基拉到大沼澤的那次遠行,是仿照摩西出埃及記,馬孔多下了5年的大雨,是史前很多文明都有記載的大洪水。還有尼卡諾爾神父來到馬孔多之後,在他給小JAB和RM見證婚禮的時候,寫到他看到整個村子縈繞的罪惡、看到自然法則,看到不辦宗教節日,都有很濃厚的宗教意味。

讀這本小說,最讓人頭疼的就是出場人物多。原來有個笑話,說精神病院有兩個精神病人,其中一個說自己寫了本小說,另外一個精神病人讀完,說還不錯,就是出場人物多了點。這時候院長過來了,說你們拿著電話薄幹嘛呢,趕緊放下。

馬爾克斯這麼寫當然不是無聊之談,但是他特地設置出這麼多出場人物,就把我們帶入了一個荒誕、無稽的世界了。關於為什麼要寫魔幻現實,知乎上有個DANIEL JC說了很多,總結出來一句話,前人小說寫完了,讀者愈來越有品了,所以讀書不再光注重情節了,而《百年》之所以偉大,在於用前所未有的敘述方式展開來談。為了讓百年孤獨不再晦澀,甚至有人編出了一個「鄉村愛情」版的百年獨孤,是這樣子的:

趙四和表妹(玉田娘)結了婚。趙四表妹怕生下長有豬尾巴的孩子,不肯和丈夫同房。鄰居謝廣坤嘲笑趙四不通人道,兩人決鬥。謝廣坤被長矛刺中咽喉,頓時斃命。從此,死者的鬼魂纏著趙四一家。夫婦倆只得遠走他鄉,村裡一些年輕人也跟著去了。他們翻山越嶺,長途跋涉了兩年多,終於在人煙絕跡的一條小河邊定居建村,並取名為象牙山。

當然這是玩笑,不過我們如果讀西班牙語原版,把人物用代號編起來,情況就會清爽許多了。

基本來說,在沒有計劃生育的馬孔多鎮,一代目老JAB和UI有兩兒一女,分別是小JAB,AB上校和女兒Ama,他們三個就是二代目。中間引入了一個PT,然後就出生了三代目:兩個兒子AR, AU和17AU(17 Aurelianos)。其中只有AR又生出了四代目的兩兒一女,分別是JAS, AS和美女R(Remedios la bella,加個「美女」為了和Renata Remedios區別,又稱Meme,所以我稱為R或者「郭美美」)。

然後只有AS生出了五代目的兩兒一女,分別是R、JA和AmaU,然後郭美美和MBa生下了ABa,最後ABa又和五代目自己的姑姑AmaU亂倫,生下了豬尾巴的七代Aur,然後全劇終。

這些人物之上,還要加上他們的配偶,以及他們的其他親戚。才能構成整個一個家族的圖譜。比如小JAB的老婆Reb(Rebecca),AB上校夫人RM,AR的老婆SS(聖索菲亞),AS的老婆是FC,最後AmaU的原配是G(Gastón),後來聽說和侄子ABa亂倫,就獨自跑到了英國。

《百年》有幾種家譜,可以參考看,理出一個梗概,會更加易懂一些。即使馬爾克斯刻畫了這麼多人物,但是每個都栩栩如生,好的小說家可以寥寥數筆,通過明線暗線,把一個人寫活。比如寫美女R的天真爛漫,不諳世事,寫PC的那種豪爽,敢愛敢恨,寫AS的脾氣暴躁,都是留下了深刻印象。

除了人物描摹的淋漓盡致,栩栩如生。既然是魔幻現實主義,我們就不能越過寫作手法。這種新的作為這一手法開山鼻祖式的作品,裡面有很多值得借鑒的東西。馬爾克斯善用不同的筆法,去寫出矛盾,寫出衝突。但小說本身就寫矛盾和衝突,《百年》是第三人稱、故事外的敘述體,彷彿我們從祖母的角度,站在故事外,去看待這個家族的興衰。但是又不局限於平鋪直敘,如果馬爾克斯只是寫一個故事,而在創作手法上沒有創新,那我們可以稱《百年》是一部鴻篇巨製的家族史,但不能說開了一個體裁的先河,既然這樣講,我就把前人總結的幾種馬爾克斯善用的獨特記敘手法:

l 矛盾語:什麼叫矛盾語,就是把反義的詞堆砌起來,但是又不是憑空堆砌,而要形成某種邏輯。比如「la soledad sonora」(一個響亮的孤獨)就是矛盾語,孤獨是無聲的,怎麼能是響亮的呢?但是如果我們細想,孤獨當特彆強烈的時候,給人一種震撼,反而是一種「強烈的、響亮的」,於是就構成了一種邏輯關係。馬爾克斯很多地方都用到了矛盾語,比如這句話:La región encantada que exploró José Arcadio Buendía en los tiempos de la fundación, y donde luego prosperaran las plantaciones de banano, era un tremedal de cepas putrefactas(在草創時期,JAB探索的那片鬧鬼地,後因種植香蕉而繁榮,當時還是腐蔓朽藤的沼澤地。)鬧鬼地,為什麼又繁榮,為什麼又成了沼澤地?正通過這樣的矛盾語,寫出了這個地方的腐朽、荒涼、反覆無常,這種筆法在馬爾克斯筆下是經常出現的,不細讀有的時候就會錯過。

l 知覺交錯(Sinestesia,也叫聯覺,就是本來是一種知覺,卻用另一種知覺表達出來),馬爾克斯也經常寫到,書里能找到很多,比如amarillo chillón(黃色的刺耳聲)、se oye la luz(聽見了那道光)、delicado viento de luz(柔和光線的風)等。

l 疊詞:幾個相同的詞,重疊起來用。veía los muertos hombres, los muertos mujeres, los muertos ni?os que iban a ser arrojados al mar como banano de rechazo(他看到那些死的男人、死的女人,死的小孩,要被扔到孩子,如扔掉的香蕉)。

l 比喻,馬爾克斯的比喻經常很荒誕,比如Amaranta úrsula fue cerrando los dedos como un molusco(AmaU把手指像蚌一樣合上,)

l 歸納性結尾,用說話者想的、總結的,或者預言,來總結他說的話:El coronel Aureliano Buendía apenas sí comprendió que el secreto de una buena vejez no es otra cosa que un pacto honrado con la soledad(AB上校差點沒懂,好好衰老的秘密,不外乎與孤獨中的尊嚴協議)。

讀百年,還需要明白一點,偉大的小說家之所以偉大,在於很多是半自傳性質的。我們看百年,在感嘆馬爾克斯想像力天馬行空的同時,要知道很多是發生在他童年、青年的記憶。如一代UI晚年凄涼,眼睛也瞎了,看不清東西。但是憑著對房子的瞭若指掌,打理家務事與明眼人無異。這個人物,就是按照馬爾克斯的親戚,一個眼瞎而心不瞎的老太太為原型寫的。而AB上校雖然以吳里維·吳里維為原型,但是寫到他有一堆私生子,就是以馬爾克斯的父親為原型,因為他父親真的有一堆私生子,後來回來認親,馬爾克斯的母親把他們都收留了。但是寫到AB上校被槍決,寫到和聖索菲亞的關係,又帶回到歷史中,可以說,是在歷史-親身經歷-歷史-親身經歷中來回穿梭,這種半自傳的性質,給書又增添了一層魔幻色彩。馬爾克斯有本自傳,叫《活著為了講述》,可以幫助更好了解人物的原型。

最後,關於讀哪個版本的問題,有人推崇黃本,有人推崇範本,有人說黃本範本,不如原本。當然對於沒能力讀原本的同學,當然會需要選中文譯本,所以我覺得這種爭辯,對於我們大多數業餘讀者,是無關緊要的。我們只要能享受、欣賞《百年》這樣一本偉大的小說,就夠了。

之前我記得有次講不同小說欣賞的樂趣,講到《百年》用了一個詞叫做「sumo」,就是終極的。就是說,這本小說出場人物又複雜又難背,故事有時間艱澀艱冗,有時候像爬山,我們為什麼還要讀這樣一本小說?難道只為了感受一種前所未有的寫作手法?當然還有人建議,先讀馬爾克斯的其他短篇比如《霍》,《沒人付信的上校》等,然後再開始看《百年》。但是我覺得看《百年》,是要掌握一些方法,如果掌握了,我們再看這部小說,能感受到一種「終極」的樂趣。中學時我看紅樓夢,看賈史王薛四大家族看大觀園裡的種種軼事,發現怎麼那麼亂,每天就是鶯鶯燕燕,錯綜複雜,人物像流水席一樣,上一個還沒品嘗到味道,不見了,撤掉了,下一個又出場了。第一遍讀就想把書扔了。但是讀進去後,發現原來有這麼多意味在裡面。我們讀百年這樣的作品,很多時候第一遍很頭疼,看不懂,覺得太亂了。想把書扔掉。但是讀進去後,就發現有這樣的一種「終極」的樂趣。

@陳古 使用的中文版的族譜,還加上了演員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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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很難讀下去,那就……放下它,不要讀了。

我認真的,不是抖機靈,不是開玩笑,也不是諷刺。

天底下不存在什麼不讀就終身遺憾的小說,也不存在這樣的電影、音樂、戲劇、遊戲……

說到底,閱讀是種很私人化的行為,所感受到的內容也與你自身的年齡、經歷息息相關。說得更抽象一點,是要講緣分的。

40多年前的《百年孤獨》最近又在國內掀起熱潮,契機之一是去年官方正式授權了中文版,之二則是今年作者去世。有很多人在此前很久就讀過,有人最近才接觸但一讀之下就欲罷不能,但更多的人只是跟風買了書看個開頭就扔進了書櫃里落灰。這再正常不過了。

如果是為了信息輸出,比如為了在寫作中引用、或者作為談資、作為融入某個圈子的話題、甚至純粹拿來泡妞,那倒是有個值得硬啃下去的理由;
如果只是為了輸入的話,那就完全憑自己的心情而定了。

有人被一本書感動得淚流滿面,你完全可能無動於衷;
大多數人對一本書反響平平甚至未曾聽說,但你就是喜歡到顛來倒去地讀,甚至願意背下來;
或許你上個月沒啃下去而放棄的一本書,下個月忽然就絲毫沒有障礙地沉浸其中;
或許十年前扔在書架角落的書,十年後拾起才發現和它如此投緣;
也可能終身都沒有再看它一眼,但這並不是什麼值得遺憾的事。


我從小就讀過四大名著其中的三本——三國、水滸、西遊,而且興奮地一翻再翻,原因無他,精彩、刺激、熱鬧、打打殺殺。唯獨紅樓,怎麼也提不起興趣,從頭看起,幾頁就放下,從中間看起,幾頁就放下……直到今天,我仍然沒有完整讀過一遍紅樓夢。

金庸小說是中學開始痴迷的,從三聯版到新修版都讀了無數遍;古龍呢?除了小李飛刀楚留香陸小鳳絕代雙驕這四大名作之外,大多不是草草翻過就是根本沒搭理了;溫瑞安根本記不太清,零零散散看過幾本,有的還只看了中間沒看頭尾;黃易只讀了破碎虛空和尋秦記;至於很會自我宣傳的英雄志,模糊記得很久前讀過兩卷,剩下的都忘了。

魔戒三部曲讀過兩遍;哈利波特一本也沒看;冰火只翻了第一卷的前半,後半本就在我手邊,卻完全提不起興趣去翻。

國內作家我最喜歡的王小波,黃金青銅黑鐵和雜文集都愛不釋卷,唯獨白銀時代,總覺得與裡面那股飄忽虛幻的氣場不合,試了幾次都沒讀進去,就放棄了;對莫言則是學生時代超愛檀香刑,但所有現代農村背景的都看不下去,他得諾獎後我試圖撿起當年看了一半的《生死疲勞》,結果讀了幾頁又合上了書……

科幻三巨頭中,海因萊因出了中文版的每一本我都讀過不止一遍,但阿西莫夫和克拉克呢?完全就是隨緣了。可能因為某個契機,比如偶爾看到有人提及時忽然來了興趣,就跑去讀完了那本書。感想也是很不錯的,但總是沒有迸發出那種想把他所有作品全看一遍的執念。
許多年前,我買了弗諾·文奇、奧森·卡德等人的一堆科幻作品,有的當時就興緻盎然地看完了,有的翻幾頁就隨手扔在一邊,日後想起來再抽出一本來讀。就這樣,不到十本書,用了七八年才陸陸續續讀完。


或許拿我自己做例子會缺乏說服力,但無非是打算告訴你一點:
如果讀《百年孤獨》不是為了工作、為了稿費、為了他人、為了談資……而純粹是為了自己的話,一旦讀不下去時真的不必硬讀,更不必邊查人物表邊看劇情梗概也要啃完,這樣雖然便於理解,但閱讀的樂趣也失去了大半。
與其這樣,還不如先放下,等哪天有心情了再讀;
也可能會把它扔進書堆,幾年後偶爾看到,抖抖灰塵,再翻開第一頁;
或許你終身沒有再碰它,或許嘗試過幾次都折戟在開頭,但這真的不算什麼遺憾呀。

任何一本書都是這樣的。
任何一首歌曲、一部電影、一本漫畫、一款遊戲也都是這樣的。

它們為你的人生錦上添花,但沒有它也不代表你的人生有了殘缺。


嫖一生先生註定孤獨的九十年

嫖一生先生89歲的時候,覺得自己很老很老了,又彷彿覺得,自己從未年輕過。
嫖一生先生的本名肯定不是這個,這是那些有惡意的閑人們給他貼的標籤。那些人還言之鑿鑿地說,嫖一生先生之所以不結婚,是因為性取向異於常人,有人補充說,他就親見過,嫖一生先生到碼頭哄騙了幾個可憐的小男孩,到他陰森黑暗的屋子裡。

嫖一生先生對這些傳聞從來不回應,他幾十年如一日,在某家報紙寫專欄,掙的錢足夠維持自己一個人的生活。
嫖一生先生89歲了,從未不花錢跟女人上過床。
大概十幾年前,或者幾十年前的一天吧,他看到保姆在家裡彎腰幹活,突然有了感覺,於是走過去,撩裙子脫褲子,後進式來了一發。
當然,他沒有忘記留下錢。
然而這位女士卻聲稱,她欣賞他這個人,想和他生活在一起,並且很喜歡後進式。嫖一生先生對此的回應很簡單:他辭退了這個保姆。

看到馬爾克斯《苦妓回憶錄》里這個橋段,我不費腦子就能理解:嫖老先生試圖用一種簡單粗暴的方式,逃避生命不可承受之重——那就是所謂愛。

就讓閑人們議論去吧,任由他們把我議論成一個性變態吧——那又如何呢?

然而,即使這樣幾十年一日地自我催眠,在嫖一生先生的心裡,總還是有那麼一塊柔軟的小地方,似乎一直感覺有那麼一點點不對勁。

很快,嫖一生先生捕捉到了這個令人鬧心的小不適,也找到了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他打電話給幾十年交情的老鴇:來一個處女,新鮮的,不用包郵,我自取。

都是老主顧了,只要出錢,這還不容易——可是,嫖老先生89歲了,第一次強調要一個處女。
嫖老先生想以此作為送給自己的90歲生日禮物。

他可能覺得,他已經原諒了這個世界太多太多,而似乎一直沒能真正為自己爭取過什麼。

貨源肯定是不缺的。
於是,在一個春風沉醉的晚上,嫖一生先生踏上了那條熟悉的路,來到了熟悉的地方,推開了一扇熟悉的房門。
貨源看起來似乎不錯,新鮮粉嫩,彷彿可以捏出水來。
在這樣一個溫暖的夜晚,她已經自己先睡了。
嫖老先生沒有急著脫褲子,而是在一邊醞釀情緒:她究竟是為什麼,到了這裡呢?是家庭貧困,還是無知被騙?
不知不覺,他已經觀察了好一陣子。從頭到尾,那個小女孩一直熟睡著,沒有醒來。

在經歷了一番不為人知的心理活動之後,嫖一生先生留下錢,關上門,獨自離開了。

他為什麼這麼做?
我給出的理由很簡單:生命終究難捨藍藍的白雲天。
嫖一生先生嫖了一輩子,孤獨了一輩子,被人誤解攻擊了一輩子,他根本不想感謝上蒼,相反,他很可能恨透了所謂上蒼。但是,他最終無法容忍自己淪為禽獸。
雖然,在那些閑人眼裡,他一直都是離經叛道特立獨行禽獸不如的非人類。
或者可以說:他以為他會報復,但是他沒有。他看到無數次傷害過他的世界,這些虛偽的人類同胞,有時候也正如孩子一樣無助。
這何嘗不是一種領悟,讓他把自己看清楚。
看清楚自己就是一個天生的倒霉蛋,總好像上輩子欠了別人許多債,要用一世的孤獨與傷害,耗盡生命去償還。

命運如此,本無公道。
不服來戰。

嫖一生先生當然不服。
所以,故事的結局是,他又一次撥通了老鴇的電話:要一個處女,新鮮的,不包郵,貨到付款。
PS:支持手機當面支付。


第一眼看到這個結局,我以為嫖老先生竟然最終淪落了。
後來想了想,不對,這不過是一個苦逼的輪迴。像是西西弗斯推石頭上山,周而復始。

嫖一生先生的宿命輪迴,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到並理解的。
馬爾克斯發現了,我並不驚訝:這是一個為了人類生命本身的意義而寫作的嚴肅作家,應有的洞察力。
然而,故事的結局,仍舊是走不出的輪迴。

我就是加繆《局外人》里莫爾索那樣的人,在無盡的孤獨輪迴中,看不到任何希望。


年輕人最大的毛病是什麼,是浮躁。這種浮躁無處不在。比方說,聽別人傳聞一本好書,也想去看,看了點看不下去,就想問別人怎麼看這本書。想找個捷徑趕緊看完,而不是想要自己慢慢摸索。彷彿目的只是為了快點讀完這本書,好告訴別人我看過了,並不是真要細細欣賞。


同樣的例子還有。有些人出國旅遊,爬山,只為了登上山頂拍個照片,沿途的風景拍個照片,發在社交網路上,告訴別人我來過這裡,並不關心路邊樹下的苔蘚、苔蘚旁邊的小花、小花上的蜜蜂,這些都不重要。


我在看《百年孤獨》前也問了多少人,這本書怎麼樣。很多人跟我說,很好看,很好看,真的很好看。但他們的評價只有很好看三個字,怎麼很好看卻不說了。只讓我自己看。我看了好幾遍,每次都看了個開頭就看不下去,覺得沒意思,就沒再看。


插一下之前寫的一篇文章:有些書不是不好,是你還沒到讀這本書的時候


後來過了幾年,我又翻這本書,我之所以翻這本書是因為某個朋友跟我提到說這本書很好,然後他舉例,你看頭一句:多年以後,奧雷連諾上校站在行刑隊面前,準會想起父親帶他去參觀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是不是很贊。我說,有什麼贊的。其實我很早就聽說這句話很有名,但一直不曉得有名在哪兒,別人也從來沒告訴我。那個朋友就說:你看,這短短一句就包括了過去時、現在時、將來時。馬爾克斯開創了一種新的敘述方式,讓小說回歸到了敘述的本質。對後來的文學創作影響很大,許多人都效仿了這種敘述方式。


——後來我看《白鹿原》的時候發現了。《百年孤獨》在文學界的影響真的很大。


但在那時,我忽然覺得,也許大家說《百年孤獨》是本很好的書,並不全是人云亦云,——只不過有些內行人看門道,有些外行人看熱鬧,——搞不好真有可欣賞的地方,也許我該用心讀了試試看。然後我就再次看了,這回算用心看了,做了筆記和評論。


《百年孤獨》的筆記(32)


關於內容,我看懂了一點,看懂孤獨的意思了。《月亮和六便士》第四章里說:天天做一樣的事,讓我感到膩煩。朋友們過著老一套的生活,再也引不起我的好奇。有時見了面,不待他們開口,我就知道他們要說什麼。就連桃色事件也是枯燥乏味的老一套。我們就像終點站到終點站往返行駛的有軌電車,連乘客的數目也能估計個八九不離十。生活得太有秩序了。簡直可怕。


《百年孤獨》里奧雷連諾上校晚年不停地做金魚。金魚一共十六條。他每天都做兩條,達到二十五條時,他又拿它們在坩堝里熔化,重新開始。

阿瑪蘭塔的晚年是在縫製殮衣中生活的。她白天縫,晚上拆,直到死。

烏蘇娜瞎了之後發現:當其他的人在房子里漫不經心地來來去去時,烏蘇娜就憑自己剩下的四種感官注意別人的活動,使得誰也不會突然撞著她;很快她就發現,而家裡的每個人卻沒覺察到。他們每天走的都是同樣的路,重複同樣的動作,同樣的時匆幾乎說同樣的話。

這個家庭里發生了無數巧合的重複,就連愛上姑媽這種亂倫的事情也隔了兩代人之後重複發生了。

重複,幾乎是每個人生命里最大的一件事。起床、洗漱、上學、上班、回家、吃飯、睡覺……我們每天都在不知不覺中重複著過日子。如果你仔細回顧,會猛然發現你幾個禮拜、幾個月幾乎都是這樣的日子,毫無特色。尤其是中年以後的人。

張愛玲在《半生緣》里說,對於年輕人,三年五年就是一生一世。但對於中年以後的人,三年五年不過是指顧間的事。

有時候我在想,平淡的生活究竟好不好。年輕的時候誰都想熱烈澎湃的生活。但那也累。過上幾年就吃不消,想要安定。可一旦安定了,冷寂了,日子開始重複了,又倍感無聊。無聊得可怕。可怕到精神空虛,坐吃等死。

如果有個人陪著,應該大大不同吧。不僅僅是生活里的陪伴,更是心靈上的陪伴。

百年孤獨里幾乎都是獨自一人。有的愛上了不該愛上的人(亂倫),有的曾經愛上一個人,但那人不在了,後來再也沒愛過,有的對年輕時候犯的錯懊悔不已……總之,都把自己封閉在一個人的房間里,走不出去。

我們活著,固然每天都有同學、同事一起吃飯、上課、上班,但真能懂你,走到你內心深處,讓你不覺得孤獨的,真有嗎?你的男朋友、女朋友、妻子、丈夫……真的能懂你?讓你覺得不寂寞?

重複的生活已經夠無趣了。無趣的生活里不能找到一個彼此相知的人,更是空虛到極點。

有時看了一部電影、一本書,很想跟人分享,但聯繫人列表裡看來看去,總覺得他們的口味與我不同,不會喜歡我這本書。

出去吃飯,沒話說了,掏出手機不停地刷社交網路。刷到最下面,回到頂部,再刷新。刷到最下面,回到頂部,再刷新。手機放回去。過會兒再拿出來。刷新。

就好像奧雷連諾上校不停地做金魚,做好了融化,再做;或者阿瑪蘭塔的不停地縫製殮衣,縫好了拆,拆完了再縫……

或者把手機上的社交軟體裝了又卸載,卸載了又重裝,然後又卸載……說到底,還是心裡寂寞。

渴望能被人懂的感覺。有那人在,不孤單。重複的日子也覺得不一樣。


百年孤獨讀後感(1):真的有人懂你嗎 (評論: 百年孤獨)


關於寫作特點,我仔細看完之後,終於明白為什麼這本書這麼難讀了。


1、人名太多、太長、重複性大,經常看著看著就不記得這人是誰了,或者以為這個人是那個人。這是我之前幾次看不下去的原因。就包括這次,看到雷貝卡和阿瑪蘭塔的三角戀還是頭暈了。但後來漸漸發現重複是這本書很大的一個主題。阿瑪蘭塔重複縫製殮衣、上校重複做小金魚、十七個兒子一個接一個地死、隔了兩代人重複出現的侄子愛上姑姑的亂倫……在一個宏大的時代背景中,家族內部出現了許多重複的故事,但因為有時間跨度,你不會覺得是在簡單地重複,而是覺得是一種家族性的詛咒。包括最大的詛咒——性格的孤獨。


2、各種奇葩的想像力。也就是魔幻現實主義。感覺有點像中國古代的浪漫主義,比如《竇娥冤》的六月下雪。我稍微整理了下書里的魔幻現實主義,包括但不限於:吃石灰的雷貝卡、全鎮人都患上失眠症,白天站著也做夢、奧爾雷諾的神奇預言、黃花雨、姑侄亂倫、母子亂倫、無限繁殖的牲畜、雙胞胎的通靈、神父浮空術、會自己流動的血、無窮無盡的夢、紙牌預言、阿瑪蘭塔無休止地縫製殮衣、上校重複做小金魚、十七個兒子一個接一個地死、抓住床單升天的俏姑娘雷麥黛絲、雙胞胎同時死亡、下了四年的雨、整整十年都不再下雨、家裡的東西自己會動、長了豬尾巴的嬰兒、整個馬孔多被暴風捲走……更多可見我對《百年孤獨》的筆記:《百年孤獨》的筆記(32)


3、第三人稱平穩語氣的敘述。不管發生了什麼荒誕的事情,敘述語氣都非常平淡,據說受到了卡夫卡《變形記》的影響。讀者還在震驚之餘,馬爾克斯已經往下寫了。


4、多主線、多時空敘述。不同於一般敘事的結構,百年孤獨主線很多。通常一章節主要講A1、A2、A3的事情,從時間點T1講到時間點T2、T3、T4,中間順帶提到了人物A4、A5;然後下一章節就講A4、A5、A6的事情,從時間點T3開始講,講到T4、T5、T6,中間順帶提到了人物A2、A7、A8;然後下一章節就講A7、A8、A9,從時間點T5開始到T6、T7、T8,順帶提到人物A1、A4、A10、A11……經常說著說著就說,很多年以後,(後人……)然後回來繼續——貌似《白鹿原》借鑒了這種手法。


5、很少人物之間的直接對話,幾乎都是第三人稱的講故事,把大量的人物交流內容壓縮成描述句。這應該是《百年孤獨》很難讀的原因之一。馬爾克斯把事件壓縮了,通常我們看小說推動事情發展的都是大量的對話,而《百年孤獨》里幾乎都是:a告訴b發生了某件事、c讓d做某件事、e發生了某件事、f怎麼樣了……的直接描述,就好像一個老人在跟你講一個神話故事:從前啊,發生了……很少有普通小說里直接的今天a遇見了b,a說:bla bla。b說:是嗎,bla bla。(我準備改我的小說稿,把部分推動情節的對話改成直接敘述。)


6、為了讓魔幻主義更真實,馬爾克斯例舉了許多具體數字(具體到個位),當然,某些誇張的程度也加倍了,比如:

在雷貝卡和皮埃特羅·克列斯比的婚期之前七天,年輕的雷麥黛絲黛絲半夜醒來……
他懸起吊床,一連睡了三天,醒來以後,他一口氣吃了十六隻生雞蛋……
星期二夜晚,在不顧一切的大膽行動中,二十一個三十歲...
奧雷連諾上校發動了三十二次武裝起義,三十二次都遭到了失敗。他跟十六個女人生了十七個兒子,這些兒子都在一個晚上接二連三被殺死了,其中最大的還不滿三十五歲。他自己遭到過十四次暗殺、七十二次埋伏和一次槍決,但都幸免於難。
雨,下了四年十一個月零兩天。
他忍不住叫嚷起來,說是沒有什麼力量能夠使他離開這兒,說他不想看到兩百節車廂的列車,因為列車上裝滿了屍體,每晚都從馬孔多向海邊駛去。「在車站上被槍殺的人都在那些車廂里,三千四百零八個。」
地窖里放著三隻帆布袋,用一條銅絲拴著,裡面總共七千二百四十個金幣,它們在一片漆黑中光采熠熠,猶如一塊塊燒紅的炭。
門廊上放不下她的行李,菲蘭達的那隻舊箱子,是家裡送她上學時給她的,此外還有一對豎著的大木箱、四隻大手提箱、一隻裝陽傘的提包、八個帽盒、一個裝了五十隻金絲雀的大籠子,另外就是丈夫的自行車,這輛自行車是拆開來裝在一隻特製箱子里的。
他非常喜愛本地的飯食,以致有一次他一頓吃了八十二隻鬣蜴(產於美洲或西印度的一種大蜥蜴蛋。)
更多見我對《百年孤獨》的筆記:《百年孤獨》的筆記(32)

7、作者只陳述故事發生了什麼,而不解釋為什麼會發生這件事,不把時間浪費在邏輯上——所以整個故事是沒有科學邏輯的,畢竟是魔幻現實主義嗎,如果你太追究「為什麼會這樣子啊」肯定很難讀下去。比如誰誰誰愛上了誰誰誰,比如誰誰誰瘋了,比如誰誰誰愛吃石灰,比如誰誰誰成了暴君……從來沒有細細解釋為什麼的,都是長篇敘述故事。角度非常宏觀。無論是雷貝卡、阿瑪蘭塔的三角戀,還是阿瑪蘭卡跟侄子的亂倫,還是奧雷連諾的軍事,完全可以寫成一整篇故事,但在百年孤獨里就只是很小的一段篇章。而正因為時間跨度非常大,這本書不可能排成電視劇、電影。很多年發生的一整個事情,只在一個段落中講故事一樣敘述發生了什麼,很少有慢慢的對話。真要改編成多集電視劇慢慢嘮叨的話,就失了原著的味道了。


百年孤獨讀後感(2):寫作特點 (評論: 百年孤獨)


這都是我個人對《百年孤獨》的看法,不一定對,但都是我自己的思想。假如我問別人,怎麼看《百年孤獨》呀,別人告訴我,把人名換成張三李四,保證馬上好看。——我相信,我沖著這樣的心態去看,——當然是能很快看完這本書的,但同時,我絕對不會做這麼多筆記。因為這根本不是讀書的心態。


抱著走捷徑的態度,抱著我要趕緊把這書本看完的態度,——那麼,你也就只能看完了。別人問你,這本書怎麼樣。你說,好啊,太好了,太棒了。別人問你,怎麼棒,哪兒好。你說不出來了。你只告訴別人,雖然人名難記,你換成張三李四就好了嗎。


這讓我再次想到那句話:會看戲的,看門道,不會看戲的,看熱鬧。


我一直覺得,你要看網路小說娛樂,無可厚非。但如果你真要欣賞一本書——我是說欣賞,不是讀完,——不要走任何捷徑,不要投機取巧,這種心態不對。——不要為了看完而去看。那沒意思。


如果你非要問我怎麼看《百年孤獨》,那我的回答可以通用於閱讀所有書(我的方法適用于欣賞書,不實用於看網路小說)——


1、關門(家裡的門、房間的門、宿舍的門),確保你在一個安靜的環境,能去學校圖書館最好,畢業的可以到市裡的圖書館,比如上海的浦東圖書館,距離我家比較近,我有時會去。


2、關電腦。


3、關手機。如果你看的是電子版,請把手機調成飛行模式。


4、如果是紙質版,拿支筆,看到不錯的就劃線,寫點筆記。筆記不要求多高深,寫出你真實看法就行。你不同意的也可以寫。也許多年以後你再看這本書,看到此處,會有與當年不同的見解。


5、開始看吧。


我故意把怎麼看的回答寫在中間。正如我一開始提到的,浮躁,是當下社會年輕人最大的毛病。他們就喜歡你直接瞭然地告訴他們想要的,而不願意自己摸索,連看書這種事都靜不下心來,非要找個攻略,找個捷徑,跟著人家的思路走。看到長篇的回答,就覺得在講廢話,沒意思。


是的,我寫這麼長就是要淘汰掉那些人。我不希望那些人看到我的方法。我希望那些人就選擇換名字的方式,湊湊《百年孤獨》的熱鬧。這種經典,不需要太多人去欣賞,大多數人看看門道就夠了。我只希望少數人能懂我的意思。我相信,能看到這邊的,看到我上面的筆記和評論,會更相信我這麼說是有道理的。


許多年輕人心浮氣躁,希望把大道理濃縮了塞到他們腦子裡。這些人註定不能欣賞文學。因為文學是相反的事。文學就是把一件很簡單的事,加以瞎想、描繪,為你創造出一份豐滿的複雜的精細的世界。比方說,《三國演義》寫什麼,一句話就夠了,三個地方的人打群架;《紅樓夢》寫什麼,一句話就夠了,石頭精玩女人。但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看《三國》看《紅樓》?因為對他們來講,這兩本書遠不是一兩句話那麼簡單,它們值得被欣賞,慢慢欣賞。而不是一口氣,為了讓別人知道我讀完了,而去看。


你要學會感受文學藝術給你創造的氛圍,而不僅僅是情節和內容。之前我寫了篇日誌(2014年7月14日)提到澤維爾多蘭的電影《幻想之愛》的色彩搭配。《幻想之愛》講的是一個小gay和他的女閨蜜碰上一個小帥哥的三角戀。青春故事。拍得挺文藝的。澤維爾多蘭拍電影的特點:慢鏡頭、大提琴或搖滾配樂、氛圍多於情節……。畫面色彩處理很好。截了幾個圖舉例。

女生的衣服,電話,唇彩,窗帘的掛飾,都是粉色系。

房間的背景、衣服、皮膚都是一個色系。

多蘭的衣服、牆壁,都是一個色系。

性愛畫面2:綠色系。

性愛畫面3:明黃色系。

性愛畫面4:藍色系。

之前看《天使愛美麗》也覺得裡面的色調處理很美,比如這個:愛美麗的綠色衣服,後面的箱子,水果店,還有房間的紅色系。整部片子里很多紅綠色系的搭配。

Lady Gaga的《G.U.Y.》MV也有不錯的白色系:

我舉這些例子是想說,有些電影用心看,還是能看出不少有意思的地方的。看電影不要急,有些電影值得慢慢欣賞。比如這部《幻想之愛》,其實沒什麼情節,但看畫面聽配樂,那種意境很美。


文學也是這樣。有很多書,——我不僅僅是在談論《百年孤獨》,你非要說講了什麼,其實也沒講什麼,但是,你能從書裡面讀到的不僅僅是故事情節,還有一種感覺,一種意境。這種感覺你抱著走捷徑的心態,是讀不到的。只有老老實實、靜下來心、慢慢看,才有可能從字裡行間讀出來。


比如前段時間我看杜拉斯的《情人》。開頭那經典的兩段話——


我已經老了,有一天,在一處公共場所的大廳里,有一個男人向我走來。他主動介紹自己,他對我說:「我認識你,永遠記得你。那時候,你還很年輕,人人都說你美,現在,我是特為來告訴你,對我來說,我覺得現在你比年輕的時候更美,那時你是年輕女人,與你那時的面貌相比,我更愛你現在備受摧殘的面容。


這個形象,我是時常想到的,這個形象,只有我一個人能看到,這個形象,我卻從來不曾說起。它就在那裡,在無聲無息之中,永遠使人為之驚嘆。在所有的形象之中,只有它讓我感到自悅自喜,只有在它那裡,我才認識自己,感到心醉神迷。


說實話,真的是沒什麼情節,沒什麼意思。但是,她給了你一種意境,一種情懷,當你慢慢讀這段話時,你腦海里也許會有一個畫面,甚至,你會想起某個人。——如果你不能慢慢讀的話,你是沒這個感覺的。你甚至不能察覺到這段翻譯多有韻律。杜拉斯的短句用得有多精妙。


就像《小王子》里小狐狸跟小王子說的,正因為你對你的玫瑰花費(不是浪費)了時間,你的玫瑰才對你如此重要。——一本書,正因為你用心去讀了,慢慢讀了,花時間讀了,你才有可能讀到內在的東西。


這世上就是有人永遠不能感觸到文字的美好。他們不僅自己不能感受,還要來反駁別人去用心感受。之前我推薦過三毛的兩本書《夢裡花落知多少》和《撒哈拉的故事》,我對《撒哈拉的故事》寫了篇書評——


據說有人跟蹤三毛當年的足跡,說根本沒那些撒哈拉生活,都是三毛杜撰的。我覺得很好笑。就好像我今天在路上聽到鳥兒唱歌很好聽,你也走了我的路卻沒聽到一樣。三毛那種人,隨便走到哪兒都能生活得很好,因為她用心生活,而一個從來沒有認真聽過鳥兒叫的人,走遍世界各地都覺得沒意思。


很久之前我聽過一句話:如果你吃一個三鮮餃子都覺得快樂,那你根本沒有必要去環遊世界。我覺得很有道理。許多人旅行,不停地拍照,回來跟別人炫耀,就好像拍了照就是去過某地似的。後來我又見到一個人寫他旅行途中遇見的一個姑娘,那個姑娘本來很白,旅行了兩三年曬得很黑,身上也沒幾個錢,就隨便走,窮游,也沒拍什麼照片。那人問她,你旅行幹嘛。她也說不上,就說是喜歡。


比起那些不停拍照的遊客,我覺得這個姑娘更懂得真正的旅行。——就是喜歡。


三毛的生活,並不是刻意的多姿多彩,而是她用心感受生活,喜歡生活。我相信,這應該就是大多數人喜歡三毛的原因。不是因為她的生活,而是因為她的態度。


這世上很多人都覺得生活無趣,沒意思,要尋求刺激。以我看來,那樣的人,即便給了他所謂的刺激,他很快又會覺得沒意思,要新的刺激,內心浮躁,根本不能安於生活。


我很喜歡喝鮮榨的果汁,有時跟朋友出去玩會喝。每次我都會細細看菜單,選一種混合果汁,然後仔細品嘗裡面的味道,這一口是那種水果,是不是喝到了果肉,是不是很甜,是不是很酸……我一直覺得我的生活很有意思,因為我會看上班路上的花與樹是不是比昨天更好看了,地鐵上今天的人是不是比昨天的多,小區門前買早餐的幾個阿姨是不是比昨天忙碌,天氣是不是比昨天好,太陽是不是更烈,風是不是更大,菜是不是咸了……我關心我周遭的生活,我用心生活,我感受許多細節。


而我知道,沒有這種生活態度的人,即便我們身處同樣的環境,他也不能感受我所能感受的一切。


下次喝果汁的時候,感受一下每一口是什麼味道吧,慢慢地吞下去,感受新鮮的水果汁水從喉嚨滑到胃裡的感覺。


不懂用心生活,走遍萬水千山也是徒勞 (評論: 撒哈拉的故事)


我很遺憾,有些人不能細心地感受生活的美好,有些人不能細心洗感受到文字的美好。對於那些根本不想感受的人,只想湊湊熱鬧的人,我無話可說。但是,對於那些想感受,卻沒有找到方法的,我多說一句,還是那句:真要欣賞一本書,沒有任何捷徑,不要心浮氣躁,靜下心來,用心看,慢慢看,多做筆記,前後對比,多思考。然後你會發現,這本書比你想像中有意思。你甚至能讀到很多別人沒告訴你的東西。是的,你的筆記和評論不一定對,可那又如何,你要讀到了自己的思想,這才不是湊熱鬧。


附:

五星推薦的圖書豆列(幾乎每本書都寫了筆記和評論):五星推薦

我的所有讀書筆記:筆記(526)

寫完後補充:這篇回答花掉我兩個小時。我覺得很值得。把之前看的東西又梳理了遍。溫故知新。我願意靜下心來,為讀書和寫東西花費時間。


新書《總有些路要獨自行走》淘寶/噹噹/京東均有售,搜索書名可購買。


稍微給點建議,看的時候不要太糾結於情節與人物時代的清楚,那麼多的布恩迪亞奧雷連咯你其實大可以把他們這個家族的所有人看成是一個人,這麼多人的經歷不同,立場各異,但都有一種靈魂深處的孤獨,每一個人都渴望認同,每個人都無法被別人理解.雖然每個人的具體情況都有不同,有的是由於超脫於這個時代的智慧,有的是不容於塵世的獨清,有的是死水中綻放的愛情…但實際上本質是相同的,他們都由於某種傑出的品質而與這個世界脫軌,哪怕至親至愛之人也無法理解,對自己而言,無論是守住還是放棄都無法驅逐悲哀,這就是最本質的孤獨,那種純粹毫無雜質而又抽象充滿思辨的孤獨,理性與感性之外的孤獨


讀完百年孤獨的時候,彷彿有許多話要講,講不出來。後來雖然沒有重新閱讀,倒好像滋味更濃了些,只是還是講不出來。南美洲文學能以五個字概括之:豐饒的苦難。


日常生活是多麼乏味啊,偉大的文學作品,拍下了上帝眼中世界的照片。忘記人類慣常的思維方式吧,嘗試著戴上帝的眼鏡來看。

16歲的夏季太陽曬得茂密,《百年孤獨》中的意象投射到現實:在浴室中透過時間的塵埃看見自己剛死去丈夫的迷茫、在七天七夜全是死人的火車中探頭出來的懵懂,在遊園會上看見世界上最漂亮女人的悲傷,在母親的院子里看見未來自己的驚奇~~~~~~從此看世界有了另外一種視角,這種能力一旦產生就再沒有改變。
又過了16年,今天,新聞上說馬爾克斯去世了。我很意外,因為我都不知道也不關心他一直還活著。在這16年里,無數次的場景會讓我想起《百年孤獨》里的句子和意象,它是獨立活著的個體,有如神助,脫離了作家所能控制的範疇。


我高中的時候讀了兩遍,當時完全沒有記不住名字的障礙,所以後來有人說這個障礙,我也努力回想了下當時怎麼讀的,覺得可能是讀小說的時候每個人的大腦活動方式不同,印象有點模糊,只能回憶起個大概,就是這裡面有個竅門,我把阿卡蒂奧和奧雷良諾兩個名字是形象化的,所有的阿卡迪奧都是的精壯的黑皮膚的大塊頭的很生猛濃眉大眼的漢子(具有酒神精神),所有的奧雷良諾都是身體瘦長,窄臉,金髮,薄嘴唇……生下來被人們搞混的那一代不算。


然後第一次閱讀不要摳太細那些族譜,其實就是第一代阿卡蒂奧和奧雷良諾最重要,他們是開闢鴻蒙最初的兩粒種子,後面的都是他們的子子孫孫,你可以把所有的阿卡蒂奧看成是一個人,所有的奧雷良諾是一個,是他們一次次的命運輪迴和重生,血脈的延續,最後到消亡,這才是這個書的重點——百年孤獨。

另外記得的就是當時一邊讀一邊有很多即視感,讀這本書要把視覺想像的天線打開,把心竅都打開,不能只靠語言中樞,不能單純的「讀」文字才能參與進去。我記得當時讀的時候完全不知道馬爾克斯是誰,也不知道什麼諾貝爾,圖書館看到的,就是單純覺得百年孤獨這名字好酷(少年嘛,就喜歡孤獨啊,一百年什麼的這些詞兒),結果小孩子心無定見,沒有任何預期,也沒覺得這書是非讀不可的大師作品,反倒是順順噹噹的看完了,只用了兩天,覺得好HIGH。現在大家對讀書這個事兒想太多了。思想負擔太重了。


其實馬爾克斯的語言本身是相當簡單的,沒什麼晦澀難懂的地方。

以上僅供參考。


多讀幾遍。


眾所周知,這是一本好書。好書就是你不用理會什麽時代背景、寫作手法甚至記不清名字也能讀的津津有味的書。拋開預設的『難』,像逛酒吧一樣去尋樂子吧!


6年前,我覺得這是一本奇怪的書,盛名之下,其實難副;4年前,再一次拿起,讀完它,認為這是此生讀過最美妙的小說。

今天馬爾克斯去世了,寫下一些文字,紀念他:

我一直以為馬爾克斯早已離開人世了,在《百年孤獨》里,他建造了一個瑰麗神奇繁複的世界,這世界離現代的21世紀太過遙遠。


直到最近看到病危新聞,才意識到天才尚活在人間。想到與此等人物同在一個宇宙,儘管相隔甚遠,也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清晨醒來,看到他去世的消息。他的離去,使我想起《百年孤獨》中印象最深的情節,這也是我閱讀記憶中最美麗的死亡。家族的老祖母死去時,開始下一場漫天的花雨,延續了幾天幾夜,它將城市與村莊覆蓋,街道上滿是被塵土碾壓過的香氣。


兩年前,我在宿舍里獨到這一段,真真百感交集。我體會到荒謬,無數親人在書中一一死去,死於千奇百怪的方式,而生是何意義無人所知;我感知到惆悵,在漫長的家族歷史中,這將是告別的時刻,不再有難以捉摸的事情發生;我內心又有喜悅誕生,一種升騰於失望之上的喜悅,彷彿聽到空谷中的琴音。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馬爾克斯把天下事都寫盡了,古往今來,物是人非,興亡交替,不過如此而已。

我把書放下,走到陽台,稍遠處是高聳的光華樓,暮色西沉中,有一種晦暗的光芒。這光芒,好似自拉丁美洲而來,在中世紀就已射出,跋山涉水才來到身旁。


彼時,離我第一次讀《百年孤獨》已有4年。繁忙高中間隙,曾拿起這本極富盛名的小說,沒讀完幾章,便被各式各樣的人名與古怪的情節嚇退了,心裡想得是:有誰會奇怪到去喜歡這樣的小說呢。


幸好,我在一個合適的時間與《百年孤獨》重逢,如同愛一個人需要在對的時間一樣,讀懂一本書,也需要你擁有相匹配的見識與心境。


我慶幸有這樣的經歷,它讓我明白——每個人能體會到不同事物的美妙,這和閱歷與先天條件有關。但以自己所愛為貴而恥笑他人的喜好,是一件極其low 逼的行為。


下午我看到駱軼航的微博,他用言語表現了這種low:

"這個世界上我就佩服兩類人:一類是共產黨員,一類是能把《追憶似水年華》和《百年孤獨》看完的人。"

馬爾克斯這樣的天才與小說家曾經屬於人類一員,他讓凡夫俗子離美妙與複雜更近一些,我們因著他見到更大的光景,也對自己的判斷愈發小心,愈加謹慎。


世上有如此多我們未曾見過的好,這便是活下去很重大的理由。


醜話說在前頭,這是一部很好讀的小說,只需要高中語文水平就能通暢得讀下去,並且感受它無窮的魅力。

我讀高中時,是在語文讀本上讀到了《百年孤獨》的開頭;而後去學校圖書館借了全書,很快就讀完了。當我讀到一半時,我從心底希望這本書永遠、永遠不要結尾,能讓我一直、一直讀下去。太幸福了。

大學後重讀。我讀一個工科學校,學商科專業,學校對本專業沒有任何「語文」方面的要求。我和我的同學們也樂得輕鬆。但我宿舍里八個糙漢子,每一個都讀完了《百年孤獨》。他們和我一樣,語文教育到高中為止。但我們所有人都樂在其中。

根本不必從語法、文學分析、如何記名字諸如此類的分析來回答這個問題。因為答案就是如此粗暴:很好讀、不難讀!就怕你不樂意讀。


《百年孤獨》是這個星球上最暢銷的小說之一,在南美,曾經幾乎每個人都讀過這本小說。中譯本也非常明白通暢。難道你認為你的理解水平,比不過布宜洛斯艾利斯的菜市場大媽?


讀不下去?分享我的讀書秘訣:

下一個txt或doc版本的,放到word里,一邊讀一邊改錯字和格式。

改完了就讀完了。


我用這個辦法讀完了追憶逝水年華。


我高中基本是一口氣看完的,還反覆看了幾遍。當時還真沒覺得很難啊……

我當時因為看了一部分之後發現總是得往前翻這個誰是誰(因為家族名字總是起得非常類似,翻譯的名字那麼長更覺得記不住),於是自己在一張稿紙上做家族譜,出現一個新人物就寫上一個。就這麼看完了。據說新版的書都是自帶家族譜的了,或許可以考慮不看那個,自己順著做一個。其實蠻有意思的。

當時深深被這種魔幻現實主義吸引,不過當時還不知道這個詞就是了。就是很喜歡裡面誇張的想像和細緻的刻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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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裡面最美的女人飄走了~~~家族的創始人被綁在樹上瘋著死了~~~~家族創始人的老婆在一個小柜子里乾枯著死掉了~~家族的最後一人被白蟻吃掉了~~~倔強的上校一直用靈巧的手藝做著一條又一條小金魚~~還有五大三粗如野人一般的男人把女人幹得嗷嗷叫~~~多麼有意 (qi) 思 (pa)的情節啊。


如果是電子版,把全文拷貝到寫字板,用全局替換把「奧雷連諾」替換成「劉能」,把「阿卡迪奧」替換成「趙四」,你就獲得一部蕩氣迴腸的南美版鄉村愛情故事。

不過說實在的,我每次看這本曠世奇書,都感覺停不下來。如果你感覺看不下去,可能真的是和這本書沒緣分吧。


在男友和我說不要去讀很難懂的!!!情況下。。。我用三天看完了。。。簡直。。。太著迷!!!

我想不出有任何讀不下去的理由,除非你的生活比魔幻世界要精彩得多:)


第一次沒讀完。
最近要翻第二次。
準備工作:列印下圖當書籤?


年初偶然在豆瓣上讀到一篇書評,說是在你覺得閱讀困難的時候不要勉強,高中的課本里有選節,當時努力的試了又試,那個選節終於沒有讀完過,但是今年買回來之後,拿起來就放不下了,當你有了一定的經歷,美好的或者不美好的,會被深深的震撼到,會自然而然的讀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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