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愛與復仇可以讓人毫不猶豫的付出很多東西,甚至是生命?


因為人活著的根本動力就來自於愛。

而恨與復仇,不過是愛的衍生物。


因為激素衝動會抑制大腦負責理性計算的區域……


有一些感受,是天生的、基因的、集體無意識的,這些感受能夠讓人忘記生命的存在。

極端的愛與恨,是人的自我人格被外在的投射完全吸收之後的結果,無論這是愛情還是宗教熱忱,這時候,他自己如同無魂,忘記存在。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等等等等。

顯然,不僅是愛與恨,自由,義,blabla都可以讓人拋棄生命。
我覺得因為生命是可衡量的一個人最有價值的實體,所以為了表明情感這種虛無的東西的可貴,就可以為它付出生命。


謝邀,身處社會很多時候人只是在模仿隱藏偽裝,甚至很多人根本不認識自己,只有愛的時候才是真正的自己,哪怕只是一部分。


為什麼愛與復仇可以讓人毫不猶豫的付出很多東西,甚至是生命?

答:人本身就是動物,憤怒、激動、情緒化可以讓腎上腺素瞬間飆升500倍,那個時候人就不是人了,完全恢復了動物的本能。


活著不就是為了念頭通達啊


愛和恨只要你在其中,就像信仰一樣,能讓人過度付出,克服障礙,也能讓人內心蒙蔽,沒有是非對錯的概念,成魔而毫不自知。愛恨容易,自我救贖很難,要更寬廣、深厚、洒脫和心存悲憫和善念。。。推薦萊昂納多的 荒島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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