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2015年1月即將實行的銀行存款保險制度?
11月27日下午,人民銀行召開系統內的全國存款保險制度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各省級分行領導到京參會。研究部署於明年1月份推出存款保險制度。
另外,當天14:00,央行各地分行召開《關於召開存款保險制度相關實施工作的會議》,傳達總行存款保險制度會議精神,研究部署存款保險制度相關實施工作。
政府不想為銀行買單了?
存款保險制度對大銀行是大利好,對中小銀行是利空。
想明白這個問題首先要弄明白商業銀行怎麼賺錢,我們僅以從事最簡單的存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為例來分析。
1.商業銀行從儲戶手裡吸收存款在資產負債表上體現為商業銀行的負債,而發放出的貸款體現為資產,商業銀行對儲戶每年付息而對貸款每年收取利息,存貸利差就是商業銀行盈利的源泉。利差=貸款利率-存款利率。利差越大,商業銀行的盈利能力越強。
2.理論上講,存貸款利率都應是浮動的。其中每個銀行的存款利率差異的背後主要是銀行綜合實力的差異(比如服務、便利性等等,但最主要的是這個銀行的風險水平差異)。對於風險水平較高的銀行,儲戶會要求額外的利率作為風險補償。而貸款利率則是由貸款人的綜合風險水平所決定的。
3.在我國,貸款利率實際上是放開的,但存款利率卻受到限制。這其中了隱含的一個事實,既所有銀行的風險水平是相同的,也就是說政府為所有銀行進行背書。(當年海南發展銀行破產後也是工行接盤,個人儲戶沒有任何損失。)
4.現在回到存款保險制度,存款保險制度的目的就是在商業銀行破產後對儲戶的保障(50w以下)。也就是說政府不再為商業銀行進行背書,這時存款利率也就可以放開了,存款利率差異則體現了每個銀行不同的風險水平。當然,存款保險不是白給的,肯定需要保費,這個保費是保險機構根據每個銀行不同的風險水平向銀行收取的。從簡單起見,我們假設所有銀行在50萬限額以下的存款面臨的風險相同,存款利率相同。這時商業銀行所能獲得的利差=貸款利率-存款利率-保費。
5.現在我們可以發現,銀行對外放貸的貸款利率是根據貸款人情況決定,存款利率基本相同,差異就在保費上了。有人也許會問,為什麼銀行不想辦法貸給能給高利率的貸款人?其實高的貸款利率體現了貸款人的風險水平,貸款利率越高,風險越高,銀行資產的質量越差,其風險水平越高,保費越高,很可能保費提高的幅度高過了貸款利率提高的幅度,所以貸款給低質量貸款人是得不償失的。
6.饒了這麼一大圈,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為什麼說存款保險制度對大銀行是大利好,對中小銀行是利空?我們從存款保險制度後的利差說起,利差=貸款利率-存款利率-保費。大銀行風險小,保費低,中小銀行風險大,保費高。所以大銀行在存款保險制度下的盈利能力會顯著高於中小銀行。
7.我們現在考慮一下限額以上的存款,假如想獲得全部的保障,那麼只能每50萬存一個銀行,100萬就要存兩個不同的銀行,200萬4個,以此類推,有1000萬的話就需要20個不同的銀行!這對存款人會造成極大的不便,這時存款人會傾向於只存於少數幾個銀行以方便自己使用。存款人的風險偏好是較低的,屬於風險厭惡型。這時大銀行的優勢就體現出來了,雖說允許商業銀行破產,但系統性商業銀行的破產在短時間內仍是不可能的(你敢想像宇宙行破產後的情形嗎?),所以工農中建交、郵政儲蓄、中信、光大、招商、民生這些你經常聽說的銀行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是很安全的。大額儲戶也會傾向於將存款存於這些銀行而不是中小銀行。商業銀行需要存款派生出貸款進而獲利,沒有存款便沒有盈利的來源,所以這時中小銀行的市場份額會受到極大的擠壓,盈利水平下降。(對於大額儲戶,上述分析我們假設存款利率不變,在現實中可能會有適當上浮,但不會很多,因為大額儲戶不是看上了那一點利息,而是大銀行背後隱含的國家信用;對於極度風險厭惡的存款人,甚至為了得到國家的隱性擔保會接受較低的存款利率。)
8.我們簡單考慮一下貸款市場的情形,由於大銀行的存款成本較低,所以其在貸款上可以給予的優惠力度相較中小銀行也會大(貸款利率適度下降可以擴大市場份額)。存款保險制度這也是政府降低社會融資成本的措施之一。
9.綜上所述,存款保險制度對大銀行是大利好,對中小銀行是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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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14.12.1補充
首先明確一點,我的分析角度是站在二級市場投資者或者說商業銀行股東的角度進行分析,那麼分析對象就是各個銀行的股票,核心指標就是ROE,分析存款保險制度下差額費率對大銀行和中小銀行ROE的不同影響。
假設A、B兩家銀行,為了簡化分析,我們假設其均只從事最簡單的存貸款業務,資產負債表上資產全部為貸款,負債為一般性存款且均在保護範圍內,兩銀行面臨的存貸款市場利率相同,存款利率1%,貸款2%,A銀行保費每年10bp,B銀行保費每年20bp
A、B兩銀行資產負債表如下:
A銀行: A:1000 D:900 E:100
B銀行: A:100 D:90 E:10
所以A、B銀行的槓桿率相同,資產負債質量相同,保費差異僅體現在銀行的規模上,大銀行的優勢就是too big to fail,這也是很合理的,特別是在中國,就像上面提到的,我們無法想像宇宙行倒閉時的情形。在08年,就連FED都給金融機構注資了,更別說出事時候的我國央行了。所以說這10bp就體現出了當局對系統性風險的容忍程度較低導致大銀行很難破產,所需要的保費較低。
開始計算ROE
ROE(A)=(1000*2%-900*1.1%)/100=10.1%
ROE(B)=(100*2%-90*1.2%)/10=9.2%
可以發現,雖然保費相差10bp,但通過槓桿放大後ROE差了90bp。
以上只是簡化分析,但也能清晰的體現出大銀行的優勢。更別說我們再考慮一下同業存款、理財資金、還有50萬以上的一般存款賬戶的資金流向大銀行後中小銀行的存款流失問題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存款保險制度只是說覆蓋99%以上存款人,考慮到我國的貧富差距和工商企業在銀行的一般性存款後,這99%以上的存款人到底佔一般性存款的多大一部分也是我們要打個問號的。雖然說佔比越小對不同銀行的業績影響越小,但也說明未受保護的資金越多,這些資金流向大銀行的傾向就越強。
關於存款保險制度,已經有很多專業的好答案,還是來講故事吧。
2013年6月,中國經濟發生了一件大事,引發了全球關注,便是所謂的「錢荒」。
事件剛發生的時候,「The cash crunch of Bank of China」 連篇累牘出現在海外財經媒體,對新興市場感興趣的投資者都很緊張,什麼?中國銀行不是四大行之一嗎?它都拿不出錢來?要違約了?中國經濟一定出現了系統性風險!硬著陸了!泡沫破了!狼終於來了!……相關討論如此熱烈,以至於行業外人士和本國居民也開始關注,儲戶甚至打電話到各大國有銀行詢問——「聽說工行/農行/中行/建行鬧錢荒了,儲戶的錢取不出來了,是真的嗎?」
當然不是真的。
形容中國和美國經濟,resilient是一個常用詞。次貸危機之後很多人說美國經濟要垮,結果仍然迅速恢復,因為體量大,市場大,基本面複雜,足夠resilient,和維度單一的日本經濟是不一樣的。同樣地,中國經濟也很複雜,因此具有彈性,那些令西方投資者談虎色變的地方債、光伏產能過剩等熱議話題,其實只佔經濟生活的一小部分,若說毫無預兆一家銀行就垮台了,那是不大可能的。
(奇怪,青春活潑的我為何有一種百家講堂腔 ?捻須。。。)
過了幾天,WSJ和FT都修改了措辭,將cash crunch改成liquidity crunch,因為中國市場委實是不缺錢的,只是銀行間市場流動性出現錯配,某些銀行缺錢而已。而早先聳人聽聞的「中國銀行市場違約」,其實是某個中文不靈光的外媒實習記者將「中國銀行間市場違約」的「間」字看漏了,鬧了一出烏龍。
(天下烏鴉一般黑,臨時工和實習生又躺槍。。。)
簡單理解,銀行間市場就是銀行之間拆東牆補西牆的地方,如果打開一家銀行的年報,在資產負債表上能看見「同業資產」和「同業負債」,這些資金活動大多發生在銀行間市場,臨時錢不夠了,和同行拆借一筆,隔夜就還,或者更長一點,一般1-7天,短期為主,各家銀行用來管理流動性,這是同業拆借傳統的用法。
不過中國人民一貫是不怎麼願意遵循傳統的。
別說我們沒有創新意識,如果去問金融監管,他們會跳著腳說,我國的銀行從業人員比美國的律師還要有創造性,還會鑽規則的空子,永遠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不是不讓我過度發放貸款嗎?不是弄了一個貸款/存款比率不得低於75%的剛性指標嗎?我可以想辦法從銀行間市場弄錢,幾度包裝,換個通道,變成貸款發出去——通常都是發給那些不怎麼符合政策,已經出現局部泡沫的行業了,比如,房地產。
低借高貸,一本萬利的買賣。
於是,一些中小銀行像吸水泵一樣從銀行間市場借錢,再流到渴求資金的固定資產投資領域……
提問:一水池裝有一個放水管和一個排水管,單開放水管24小時可將空池灌滿,單開排水管1小時可將滿池排空,如果邊排邊放……
是的!一元一次方程史上著名的吃飽撐的浪費寶貴水資源的問題,在這裡出現了!
答案是:ASAP
這就是當初「錢荒」問題的真相,很快就被解決了,監管部門連續打了好幾個補丁,嚴格監管同業業務,堵住了這種會造成流動性錯配的違規操作。不過當時那場茶杯里的風暴還是挺驚人的,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狂飆578個基點,基準利率完全失控了。
後來有人分析說,這就是中國市場的問題,沒有基準利率(benchmark rate),shibor遠不成熟,央行利率在那個時候形同虛設,對市場定價完全起不到作用。與之相反,成熟市場是有benchmark的,不是美聯儲和英格蘭銀行規定,由市場來發現價格,不會出現脫節,也不會因為一個小小的茶杯風暴就成倍扭曲,比高利貸還誇張——附帶說一句,中國對高利貸的定義是超過法定利率4倍,而在6月20日的驚魂一刻,盤中沖高的隔夜利率和7天利率一度高達25%……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利率市場化」,讓市場來決定利率。
這也是我們為什麼需要存款保險制度。
中國經濟從計划到市場,歷經多年改革,利率定價權一步步放開,從銀行間、到債券、到外匯、到貸款利率下限,終於走到了最關鍵的一步,存款利率上限。
存款保險制度一個重要意義,就是使銀行破產成為可能。中國的銀行多年來都有政府的隱性擔保,(新中國怎麼可能有妓女、電影分級和銀行破產!?)如果不建立存款保險,直接放開存款利率上限,必然會出現這樣的局面:銀行為了爭奪存款進行惡性競爭,存款利率上限不斷飆升(銀行想,成本先不管,反正國家不會讓我們倒閉),最終市場機制完全失效。
所以,存款保險制度的提出,提供了一個市場退出機制,使得從業者會認真考慮財務成本,將資產負債管理能力差的銀行淘汰出局。儲戶自然是希望銀行吸儲的利率越高越好,但從大局著眼,只有提供了這樣的退出機制,市場才能在利率決定的過程中真正發揮作用。
寫到這兒想到一個笑話,說中國人民和政府的關係就像女朋友和男朋友,而且是超難哄的那種,一會兒說你為啥對我管東管西!別管別管別管我!等真的不管了,又滿地打滾,說你為什麼不管我了!一定是不愛不愛不愛我……
呼喚了那麼多年的「讓市場的歸市場,行政的歸行政」,如今總算開始嘗試,就不要哭鬧說為什麼打算撒手不管了。
當然,橘生淮南,到底移植成不成功,需不需要繼續哭鬧,還得再看。
參考:
網易特別策劃_銀行間市場上演高息風暴 分析稱7月中旬望緩解
先回答題主的問題——中央銀行為銀行的買單的行為只是一個暫時的妥協之舉,不適合金融業長遠的發展。
為了有個全面的認識,讓我們從頭開始。
0.規定如下
存款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
0.1有關說明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存款保險條例(徵求意見稿)》的說明
1.存款保險制度的定義
存款保險制度有隱性存款保護制度和顯性存款保險制度之分。
隱性存款保護制度是指以國家信譽對存款進行擔保,清算清償都是以全民財富作為保障。這種制度對國家財力要求巨大,卻有利於維持金融業的穩定,世界上接近半數的國家仍採用這種方法。
顯性存款保險制度是指金融機構繳納一定的費用作為其不能清償存款時而由存款保護組織代替支付的資金來源。
截至2011年3月,世界上共有111個國家建立了顯性存款保險制度,正在研究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有41個國家,其中包括中國。截至2014年3月,已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國家達到112個。
接下來我們的提到的存款保險制度皆為顯性存款保險制度。
2.存款保險制度在我國金融體系中的地位
總的來說,存款保險制度是國家對商業銀行監管的最後一步。國家對商業銀行的監管一般分為三種——事前預防、事中救援、事後補救。
目前,我國的金融監管體系在事前預防以及事中救援方面已經比較完備,而在事後補救方面還處於一個相對空白的階段。
而事後補救的主要手段就是存款保險制度。
3.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性質
3.0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討論即將推出的存款保險制度,以及其與世界主要國家存款保險制度的差別。
- 存款保險機構的設置
- 投保方式
- 保險範圍
- 保險費率
- 理賠標準
3.1存款保險機構的設置
機構的設置大致分為三類——官辦、私辦、官私合辦
官辦的代表有美國、加拿大、荷蘭,私辦的代表是荷蘭,官私合辦的代表是日本。
而我國採用哪種方式在這次公布的條例中並沒有給出,但是在2008 年國務院在提交的《政
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了存款保險制度的基本框架,其中提到了
款保險機構由政府管理並具有履行職能所需要的職權。
由此可見我國的存款保險機構很有可能是屬於官辦,這對於我國來說並不奇怪。
美國存款保險制度的發展十分值得我國借鑒,存款保險基金最初於1929 年在紐約設立的紐約州安全基金。之後美國不少州也開始效仿,但是之後都由於基金的規模太小,無法應對較大的金融問題後來倒閉。之後有經歷了幾次相似的事件,最近一次是20 世紀的 80 年代末期出現的嚴重的儲貸協會危機。
這些問題的出現讓美國推動了美國進行金融業的改革,其中包括一點值得我們注意
- 廢除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中限制混業經營的條款
- 我國的金融業的監管規則是分業經營、分業監管。而美國在儲貸協會危機後改變了這個監管規則,這意味著新的監管體系——相互合作、交叉監管——形成。既然我們已經走到了存款保險制度這一步,下一步混業經營也應該不遠了。
- 擴大了存款保險基金的規模
- 2006 年美國改革了《聯邦存款保險法》,將原先分立存在的兩個存款保險基金進行合併,即將銀行保險基金和儲蓄協會保險基金合併為存款保險基金。這一方面是美國混業經營的結果,另一方面也是對大規模基金需求的結果。
可以看到,銀行業乃至金融業都需要一個規模龐大的存款保險基金以及一個合適的經營環境,而這些由官辦機構來做將比私辦機構來做安全、高效許多。
日本存款保險公司與我國即將建立的存款保險體系最大的區別就是存款保險公司與銀行業監管分離。
而我國是這樣規定的
第十三條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履行職責,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進行核查...
第十四條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參加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並與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金融管理部門、機構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第十五條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發現投保機構存在資本不足等影響存款安全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情形的,可以對其提出風險警示。
第十六條 投保機構因重大資產損失等原因導致資本充足率大幅度下降,嚴重危及存款安全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投保機構應當按照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及時採取補充資本、控制資產增長、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槓桿率等措施。
這直接賦予了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監督銀行業的權力,總的來說我國存款保險機構的設置進一步加強了政府對銀行業的監管力度,這種情況可能在實施存款保險制度後的幾年內得到改變。
3.2 投保方式
首先,這裡是否需要投保的標準有屬地和屬人之分,我國大致屬於屬地這一種,除去了境內的外國銀行。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統稱投保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投保存款保險。
投保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設立的分支機構,以及外國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不適用前款規定。
投保方式分為三種——強制、自願、強制與自願相結合。
強制投保的代表國家有日本、英國,自願投保的代表國家有德國,強制與自願相結合的代表國家有美國。
我國是強制投保的,希望所有銀行都可以參保。即使是在自願投保的德國,在歐盟的要求下也設立了一個強制的存款保險制度,所以說德國也不能算是一個完全自願投保的國家,但是德國的大部分銀行依舊參保,因為德國的存款保險體系屬於互助性的,參保可以獲得更多的經營便利。而美國則是美聯儲體系的銀行強制投保,其他相關金融機構自願申請,通過審核後可參保。
從上面來看,存款保險制度的初衷就是讓銀行參保進而保護儲戶的利益。而我們則選擇了一個簡單粗暴的方法來規定投保方式。這在相關體系還不健全的時候是一個明智的方式,而要改變這種強制的投保方式可能需要等待很長時間。
3.3保險範圍
當下存款保險制度的保險範圍主流是儲蓄存款排除掉銀行同業存款,而我國的規定大致也符合這個標準。
第四條 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但是,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投保機構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不予保險的其他存款除外。
3.4保險費率
並未公布,不過大都是基於風險計算得出的費率。
美國使用的是駱駝評級法,對不同風險評級機構的不同風險資產採用不同的保險費率。我國的對銀行的信用評級系統並不完善,我國則不大可能採用這種方式進行保險費率的規定。
印度的存款保險制度採用的是單一費率制,但是引起了銀行的普遍不滿,又採取了保險費返還的辦法來緩解。
而日本在實施了一段時間固定費率制後,後來改為使用差額費率制,而我國很有可能採用與日本類似的費率制度。
3.5 理賠標準
我們採用的理賠標準是
第五條 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執行。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併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償付存款人的被保險存款後,即在償付金額範圍內取得該存款人對投保機構相同清償順序的債權。
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存款的償付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報國務院批准。
人民幣50萬元的最高償付限額對我們來說不算高也不算低,不過上面提到的是「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也就是說不同銀行的存款可以分別拿到賠付金,如果和發達國家比的話那還是差一點。
美國的存款保險制度最高賠付金額為25萬美元,對未受保護的存款採用預先支付50%的方式進行賠付。歐盟在最新的規定中,保險金額的上限最低為5萬歐元,最高10萬歐元。法國為個人存款提全額擔保,德國為個人存款提供不限額擔保。
大的方向就是個人小額儲蓄存款給予保障,大額的存款不一定給保障,在2004年的世界平均的賠付限額是人均GDP的三倍,如果按當時的標準來看的話,中國的賠付比率也是挺高。
4.其他的話
4.1 存款保險制度將給銀行帶來巨大的挑戰
競爭是顯而易見的,根據以往的數據顯示,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會進一步降低,一場有趣的金融改革將會拉開帷幕,我倒是希望民營的這些銀行可以在銀行業有個立足之地,能在未來的十年里看到教科書式的金融創新。
在美國建立聯邦存款保險制度之前,其銀行一般保持將近 20%的資本充足率,但在實施存款保險之後,銀行的資本資產比率降到了創歷史紀錄的水平。50家最大的商業銀行平均為 5%,大型國民銀行控股公司平均為 6.3%,大型儲蓄貸款協會平均為 5.1%。在相同時期,與銀行競爭但是不受保險的金融機構卻擁有高得多的資本資產比率。其中,綜合性保險公司為 10.9%,人壽保險公司為12.4%,短期商業信用貸款公司為 13.3%,個人信用公司為 13.8%。
4.2 結束語
綜上,我國即將實施的這一套存款保險制度是一個中規中矩的存款保險制度,借鑒了以往各國的經驗,結合中國當下的經濟體制狀況,得出了這一套「簡單粗暴」的保險體系,其中並沒有創新可言,但這對我們來說也是一個好消息,畢竟有跡可循。
銀行業的金飯碗可能又要動搖啦,大家快去學精算什麼的吧【笑】
5. 不對的地方歡迎大家指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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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張同功, 趙英偉, 宋鵬. 我國銀行存款保險費率計量模式的合理選擇[J]. 青島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7(1).
題主的一個疑問是「政府不想為銀行買單了?」,在我看來,這裡面還有政府深一層的考慮。
簡單來說,從政府的角度看,此舉背後的邏輯是:存款保險制度→存款利率市場化→匯率市場化→人名幣國際化
就「存款保險制度→存款利率市場化」這一層而言。目前,我國利率市場化還是個半拉子,貸款利率已放開,但存款利率市場化還沒放開。存款保險制度是存款利率市場化的制度前提,因為存款利率市場化會有銀行因過激經營,風險大增,甚至破產。沒有存款保險制度,銀行破產就只能回到國家買單的老路上。
就「存款利率市場化→匯率市場化」這一層而言。在匯率市場之前,存款利率必須市場化,否則會在人民幣與其它幣種之間,形成一個穩定的、由國家買單的套利空間。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存款保險制度的目的是打破剛性兌付,讓市場決定什麼樣的經營風險應該匹配什麼樣的利率水平。這一變化不禁在銀行業發生,證券市場,債券市場也有類似打破剛兌的需求和措施。
剛兌的傳統是從國有經濟,計劃經濟的體制下流傳下來的,與市場經濟是格格不入的,必須打破,同時又要避免給社會帶來過大衝擊。
50萬的限額是為了保護小儲戶,最壞情況下至少還能拿回50萬,維持一個家庭的基本生活沒有問題。
至於是利好大銀行還是小銀行要看具體細則是如何制定的。一般來說小銀行倒閉可能性更高,需要提高利率來吸引存款。假設所有人都是0風險偏好的情況下,對於&<50萬的儲戶來說可以把存款全部放在小銀行。稍大一點的儲戶可以每個小銀行都放50萬,直到自己的資產規模超過一定限度之後才放到大銀行。因此,存款保險制度對小銀行吸引小儲戶有利,對大銀行吸引大儲戶有利。對誰更有利就看50萬的門檻與社會人均財產的比較情況了。此外是否執行差異化保費(即大小銀行的保險費率是否一樣?)也有影響。
醞釀了22年的銀行存款保險制度終於要在2015年5月1日正式實施了。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存款保險條例》。《條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一、
首先來看看該《條例》具體說了什麼
1、
三大主體:
①投保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規定投保存款保險。在中國境外設立的分支機構,以及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不適用該規定。
②被保標的(儲戶):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投保機構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不予保險的其他存款除外。
③保險人: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
2、
投保方法:投保機構應當按照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的要求定期報送被保險存款餘額、存款結構情況以及與確定適用費率、核算保費、償付存款相關的其他必要資料,並每6個月交納一次保費。
3、
存款保險費率:由基準費率和風險差別費率構成。費率標準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經濟金融發展狀況、存款結構情況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的累積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調整。各投保機構的適用費率,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投保機構的經營管理狀況和風險狀況等因素確定。
4、
保障額度:最高賠付50萬元。(50萬以上存款,依據破產清算結果進行分配)
5、
賠償方法:當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擔任投保機構的接管組織、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實施被撤銷投保機構的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對投保機構的破產申請以及經國務院批准的其他情形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依照條例規定,在情形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足額償付存款。
二、
對利益相關者的影響
至於該制度的實施具體對整個金融市場有什麼樣的影響,我想通過主要的利益主體來一一細說。
1、
儲戶
首先,作為最為龐大的一個群體,其實該制度的實施對儲戶影響是最小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
存款保險制度實施之前,銀行其實是由國家信用進行隱性擔保的,所以即使發生破產風險,國家(主要是央行)也會出面,對儲戶的損失進行安撫性的賠償。畢竟銀行業作為金融業中體量最大、與社會關係最為密切的一個部分,如果單個銀行的破產導致整個行業的恐慌,那麼後果是不堪設想的。所以國家會很迅速的來補漏,將個體風險的影響扼殺在搖籃里。
制度實施之後,將會新設立一個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建立起一個蓄水池。這個機構很可能由央行進行統一管理,其實也是代表著國家。至於這個基金的管理水平、收益能力其實是次要的,主要會選擇中國人民銀行、投資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信用等級較高的金融債券以及其他高等級債券,比較穩定,即使發生償付能力危機,央行也一定會撥款。
所以說,無論該制度是否實施,儲戶的資金都會得到保障,換湯不換藥。
那麼,存款保險制度還會可能給最為廣大的儲戶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呢?
上面也說過,以前是國家隱性擔保,現在銀行需要自行參保,自己掏腰包繳納保險費用,所以銀行的盈利能力定會受到些許影響,所以有人擔心了,銀行會不會將保險成本轉嫁給儲戶和貸款人,通過降低利息率並提高貸款利率或者其他方式?預測這樣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首先保險成本相對於銀行的體量是微乎其微的,而且大家還不要忽視另一個重要的政策背景,國家正在逐步放開金融市場,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內容就是利率市場化,加上民營銀行設立的放開,銀行業的競爭肯定會日益激烈,銀行存款利率不會低。那麼,儲戶應該關注的是,面對這麼多的選擇,選擇高利率必定承擔高風險,銀行門檻降低,業務能力必會良莠不齊,如何權衡,見仁見智。值得注意的是,存款保險制度只保護存款,銀行推出的理財產品不在保障範圍內,所以購買需謹慎。
至於最近頻發的銀行存款被盜事件,也不在該制度的保障範圍之內。這個機制只有在銀行面臨破產風險時才會啟動,這樣的概率在當前還是很低的。但是該制度的出台,也發出了這樣一個訊息:以後會有銀行破產。
2、
銀行
關係最為密切,到底是一個好消息還是壞消息,在這裡先不說,大家繼續往下面看。
首先,何為保險?就是花小錢規避大風險,雖然說銀行破產這種風險很小,但是一旦發生,需要承擔的責任及帶來的危害極其巨大,所以降低了銀行業總體的風險。這一點還是值得肯定的,這樣可以吸引更多的儲蓄流入銀行。
但是,上面也提過,存款保險可以說是為銀行的破產打下伏筆。在利率市場化的大背景下,必定有一些銀行因為經營不善、競爭力不強而破產倒閉,但是之前沒有相關制度來進行「善後」,於是存款保險來了。同時,存款保險制度不僅僅只是給銀行上了一份保險,更是加強了銀行行業的監管。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可以通過多種方式來監管銀行的風險,首先可以根據投保機構的經營管理狀況和風險狀況來進行風險提示,或者調整保險費率,還可以參加金融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借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等金融管理部門、機構之手對銀行產生間接影響。
3、
保險公司
存款保險制度,一般人乍聽,銀行也要上保險了,那麼對於保險公司一定是個利好。看過上面的介紹,你就會知道,這個存款保險,其實沒商業保險公司什麼事,銀行又不是在商業保險公司投保。
但是,對保險公司的的確確產生了利好效應,為什麼呢?首先,我們可以看到,國家對於金融業的監管越來越緊,主要監管的什麼,就是風險。那麼與風險直接相關的是什麼樣的企業?當然就是保險公司了。在金融混業經營的大背景下,其實金融業的三大板塊(銀行、證券、保險)也展開了更多的合作。保險公司作為風險的最後承擔者(當然還有再保險公司)業績肯定會有一個提升。再說來,中國的幾大銀行已經躋身世界前列,證券也如火如荼,2014年年底中國股市總市值再次超過日本,成為全球第二大證券市場。而保險的發展卻顯得很滯後,遠不如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水平,所以中國的保險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次的存款保險制度算是打了個擦邊球,日後直接與保險業相關的政策也會越來越多,大家可以期待!
最後,想說明一件事,這種醞釀很長時間才出台的政策,其實真正實施所帶來的的影響很小,該做的基本都已經做好了,就差一份文件了。
而且政策效應可能會在很久之後(10年甚至是20年)才顯現。
以上為鄙見,有誤之處還請指點!
我來說說今年以來的體會吧,結合我的體會說說存款保險的意義。
近幾年開始經濟一直都在探底過程,但是13年樓市卻還在漲,實際上這是銀行過度放貸導致的,錢嘩嘩嘩的流到樓市上吹泡泡。13年以來,槓桿率的不斷放大,商業銀行的人民幣超額備付金在逐漸下降,3月末超額備付金率從去年年底的3.51%降至2.58%,銀行初現流動性緊張的端倪。
13年5月3日受標普破1600點影響,資金面臨外流風險。加上外管局發布《關於加強外匯資金流入 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外幣將納入貸存比考核的壓力,銀行開始大批購買美元,這更加加重短期拆藉資金的壓力。這時候碰上光大和興業同業拆借違約傳聞。各大銀行國有行業開始警惕起來,拆借率飆升。大概到了6月20前後惠譽發布了一季度銀行理財到期的量,高達13萬億,如果包含理財,信貸量高達35萬億,沒記錯的話GDP才65萬億。一方面需要應付檢查,一方面要考慮兌付理財。怎麼辦?只有變賣資產,回收流動性,或者催貸款。直接引發股市幾天連日的暴跌,和債券的拋售(收益率暴漲,各位也可以想想這段時間到14年基本都是各種寶的黃金時期)。這個時候,央行算是教訓了這些中小行了,開始逐步向市場注入流動性,要求幾大行參與拆借,市場慢慢穩定了。同時在股市上予以支持,這事就了了。這件事暴露一些嚴重問題,我國銀行監管尚需改進,黑天鵝事件的應對缺乏有效地應對機制。後續事情緩和了,銀行收貸也開始了,放貸開始謹慎了,樓市隨之回調。這件事之中,我們大體可以體會到一些問題,如果這件事繼續發酵導致其中一家小銀行率先倒下,那麼後續的事情誰敢承擔?想必就像是美國,在很多家小行陸續倒閉之後推出存款保險制,由FDIC(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提供保險。我國正是在類似的情況下,醞釀多年並最終李總拍板確定了此事。首先是錢荒,其次是我國正在進行利率市場化改革。之所以如此,其實也是為了經濟改革鋪路,經濟轉型過程中,大批量中小企業需要融資,而大行趨向於給國企這種低凈資產回報率的企業融資,不利於資金的市場化配置,同時股市和債市融資功能也比較差(2013-2014股市世界第一熊),只能放開利率浮動範圍,從而引入中小銀行的競爭,而一旦進行市場化改革之後,儲蓄少的中小銀行必然會提高利率並進行激進的投資從而改善經營追求高增長(這裡默認銀行中小行追求高風險高收益,具備高風險偏好),給高風險創業企業、中小企業開闢融資渠道,當然利率也較高(市場定價,自然有風險溢價的考量),如此以來如果不用存款保險進行兜底的話,後續擠兌的事情爆發就完了。就在這種情況下,著手準備了存款保險制度。當然也是為了告訴人們,教育人們銀行存款的風險,畢竟我國的保姆制社會一切都靠政府兜底,什麼都相信政府。這點,本屆政府有意導向人們調整思維了。
當然後續的事情,大家也知道了,中小行拿了這麼多錢,如果沒有這麼多好的項目怎麼辦?只能流入股市(那時候的股市,股息率都高於定期存款,變現也方便,超額備付金投資這個最實際)。正好,國家有轉型預期,經濟又觸底預期,政府也通過媒體透露高層態度。股市就漲咯。
(參考本人這裡的分析)大跌當前,如何從股市中倖存下來?
還有這些中小行如何籌資?很大程度上也是發理財,畢竟好多櫃檯都是說保底的、、、哈哈。人們還沒有風險意識。自然,這些錢跑到了股市。後來的後來你們懂得,信託等一堆產品在國家經濟觸底轉型的宣傳下也開始逐步介入了。好在我們有存款保險,50萬覆蓋了99.7%的儲戶。這也是後期股市暴跌,銀行理財能夠淡定處之的原因之一。
說了這麼多的好處,說說這個存款保險的壞處吧。一旦有了這個保險,就會使大多數的資金流向高風險產品中,流向中小銀行,一定程度上衝擊四大行,增加了金融風險。小企業貸款在大企業貸不到,只能在中小行貸款,由於市場大部分資金開始由低風險流向高風險,但是由於流入的資金量大,以及中小行的市場准入機制降低,而市場由於股市暴跌缺乏投資渠道,加上降息,整個市場會趨於一種略高於市場利率的情況,而個別銀行競爭性吸收儲蓄資產,最終會引發部分銀行的高利率以及高風險。這整體上就達到國家的改善融資的目的,反正是市場化了,銀行自己管理風險,只要符合監管的要求就行。但是整個儲戶資產肯定處於一種更高風險的形式,比如投資信託。如果經濟形勢不轉好,會出現一家又一家的銀行倒閉,這時候儲蓄保險制度會入不敷出,對整個經濟是非常不利的。而儲戶呢?卻一次又一次的追求高利率。反正有保險。哈哈 原諒我是個虔誠的辯證法信仰者。
至於真出現銀行倒閉怎麼辦?呵呵,那就再說咯。反正無非是以下幾種,清償法、購買並承擔法、直接協助法。如果大家有興趣,大家可以關注我們。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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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最近銀行股市大漲。降息,降准,存款保險制度。
今兒周六下午,人行緊急通知各家金融機構一把手開了會。明天下午公布 徵求意見稿 30天公示期。
為了存款利率的完全放開做準備
我覺得存款保險制度是一個扯淡的事兒,假設銀行破產,如果小的村鎮銀行也就罷了。
想像一下任何一個中等銀行破產,是不是連帶相應保險公司也必然破產?
假設存款保險費率為0.5%,賠率就是200倍,哪個保險公司能撐住?必然是聯合承保分散風險。
其結果就是相當於全體保險公司聯合承保全部銀行。
但其中如工農中建交招商之類一家破產,就會導致全體保險公司破產,還賠個鎚子?
所以這種東西最多只對城商行有效。
同樣,假設某家城商行資產不佳,保費會提高,保險公司會慎重提高費率,但中國的事向來是掙錢不要命,總會有人搶著干。
再加上銀行業破產風險是一個面,而不可能是只有一家或幾家先倒,一倒必然是一片。
所以,這個制度的根本就是將銀行業利潤轉到保險公司頭上。
至於你指望銀行破產保險公司賠錢,銀行破產保險公司也必然破產。
本來儲戶存款前就明白商業銀行就有破產的風險,會慎重考慮選擇。而且假設一家銀行倒了,倒霉的也只是這家銀行相關的儲戶,著火也相當只是一條線,一個局域,自認倒霉,自我消化,誰讓你在這家銀行存錢了?
如果是存款保險制度會造成什麼後果?
前面說過,因為為了分散風險,必然是保險公司聯合承保一家銀行。
如同龐統告訴曹操將船綁在一起對付風浪是一個後果,就是萬一有事會形成保險公司火燒連營,只要一家中型銀行被點著了,就會形成所有承保的保險公司金融大崩潰。
絕對是放大了系統風險。而不是減輕了系統風險。
同樣,銀行業本來利潤可觀,現在為了交保費且不對稱降息,利潤下降。銀行為了保持利潤必然追求高風險資產,反而進一步提高了銀行破產的風險。
同樣,銀行交了保險就覺得有保險托底,加劇銀行的高風險驅動。
本來銀監會只要強調嚴格檢查控制商業銀行的幾個關鍵指標,就會管控全行業風險底線。
萬一地方小銀行破產,影響有限,也可以用來教育市場,教育群眾。
中等銀行破產,可以採用局部輸血金融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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