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人員不能獲批澳門簽注是真的嗎?如果是真的,為什麼要施行這樣的一個制度?


不是不批,是手續比較麻煩。
銀行員工屬於公安局備案人員(國有行全部員工、股份制銀行大部分員工都是,每家銀行的收緊程度不太一樣,按公安要求應該全員備案的),在辦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時都需要紙質申請,加蓋單位公章和意見。之所以被備案是因為他們所從事的職業相比其他行業更容易誘發產生重大負面影響的職業犯罪,犯罪後潛逃出境的可能性也比較高。
多數銀行公章都實行了上收管理,蓋章是需要走一個內部的審批流程的,至少都是三級審批,如果是關鍵職務的領導,還需分行行長、總行分管行長甚至董事長簽字,而所有審批人都要對申請人在境外的活動承擔一定責任的。澳門是什麼地方想必大家都清楚,領導一旦放你過去他是沒辦法盯著你不去賭場的,不出事還好,一旦有亂子就全部被問責。也許你真的就只是想參觀一下,也許你確實是想去玩幾把,這些對各級審批人都是風險所在。所以儘管銀行沒有明文規定不能去澳門,但審批通常會卡得比香港嚴。也許領導心情好就啪啪啪簽好蓋好,你就可以去公安局辦理了(到了這個階段公安局通常不會卡的),也許恰值某些關鍵時刻(如兩會、銀行重大項目期間)領導就不會這麼爽快了。
作為備案人員的另一項限制就是,出入境相關的證件(護照、港澳通行證之類)平時需要上交給行裡面保管(通常是交到人力資源部),需要用到時再打申請領出,然後要在規定期限內歸還。有人會想鑽空子不上交或者借出後不歸還,對普通員工銀行一般不會主動追究,但是當你證件過期、簽注用完或者到期時,就沒有辦法越過單位待審批自己去公安局申辦了,這個時候行裡面一定會給你好臉色。這個規章直接限制了你出境的時間和次數,實屬殺手鐧。
所以坊間傳言「銀行從業人員不能獲批澳門簽證」並不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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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休息了幾天沒上網,發現這個問題一下子熱了,補充了一些東西,謝謝大家關注


假的。身邊若干同事都去過澳門。


不是不能批,只是各行各社都有各自規定,一般都是單位給公安系統列黑名單,然後員工的港澳通行證、護照交到單位里,要申請簽證什麼都要通過單位提前申請。其實只是麻煩也不是不能,畢竟銀行是經營風險的行業,稽核審計都要嚴格吧。


UPDATE : 情況已變,越來越嚴了


作為銀行工作人員,同時又去過澳門的人,我來說一下吧。
首先,我們是前宇宙行,這方面管理還是很正規的;其實目前我的級別,中等偏下,所以了解的是普遍情況,級別更高的領導如何,就不清楚了。
下面開始辦理護照和港澳通行證了~作為銀行員工,如果你直接拿著材料就奔出入境大廳去了,那麼很遺憾,你會在在線核對身份證信息那一步,直接被趕走。在入職的時候,你的身份證號就進了出入境黑名單了,不能個人辦理護照和通行證。
那麼回公司以後,要搞一份特殊的申請表,和普通人的區別就是,多了一項叫「所在單位審批意見」,銀行要在這項上蓋章。我們是要當地分行級別的。那麼怎麼能蓋上章呢?這個就看每個銀行的策略了,採用內部審判機制;我們行是填申請表,說明前往地點,出行時間,然後依次找部門經理簽字,所在機構人力簽字,然後發往分行統一處理。流程走完就蓋上章了。
拿著蓋上章的申請表,就可以去辦理護照和通行證了,和普通人相同。
注意上面說的關鍵就是護照和通行證!而不是簽證和港澳簽注,護照到手簽證是各國使館辦理,不會再管你是否是銀行員工了。同理,通行證到手,港澳簽注自行辦理,而且可以隨便辦理n次了。有效期內都不需要銀行重新簽字。
所以原則上,銀行從業人員是通過辦理護照和通行證那一步攔截的,只要你搞到護照和通行證,就不再受這政策的限制了。所以說,如果你上大學的時候就搞定了,那銀行根本關不著你了。
那麼銀行後續如何管理人員呢? 就是回收護照和通行證,原則上再你外出回國後,要把這兩個證件上交,後續再用內部申請臨時拿回,這個也是行內自行管理。當然了,你說丟了。。。然後偷偷留下,誰拿你也沒轍了。


完全沒有。我就去了。

修改一下,因為我不是國資銀行的。

國資銀行有這個要求。要申請。


如果有扣押行為,這應該算潛規則了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國籍和身份的證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押護照。
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當事人的護照。


額 不知道 不過已經聽過兩個分行行長挪用公款去澳門賭博了金額數億


好吧,是真的。我行中層的護照,通行證通通上交人力資源部門。要出國,寫申請。但也沒什麼麻煩。除非你申請上明目張胆的寫「去賭博」一般都會批准。就是要噁心一下你。


大夥寫了如何限制,重點不是在為何限制嗎

小人物一個,匿了也是極好的


供職於四大國有銀行之一,銀行規定澳門簽證是無法獲批的,香港、其他國家可以獲批但需申請。我好奇為什麼只是澳門不能獲批?


不是不批,有個請假流程,提前報備還是能批准的,只是不能來一次「說走就走得旅程。」我做為銀行基層員工,我的護照和通行證反正是交給單位了的,前幾年還可以貓起麻起,自行保管,這兩年管理風格變了,護照收不齊,一個都別想出國,於是我陷入了人民內部矛盾的海洋中,最後我也老實上交,用的時候再打申請去領。用完再交給單位,用完不交還,下一個申請用護照的就申請不到了,要等你交還了,他才能領。


排名第六的銀行 明文規定不給去澳門


我們銀行是扣留了護照和通行證的。去的話要審批,並且有次數限制。


就銀行么,國企都要審批。。。都要公司開單子。。。


所在農發行沒有任何限制,只有副科以上需要上繳護照,通行證。


可以獲批,但不同行要求不同,我們行有次數限制的……


你也是ABC的嗎?太苦逼了
一年兩次出境(一次香港,一次出國) 審批時間超過三個月 申報時間與出發時間不能超過兩個星期
別的四大行都不用這樣 就我們這樣 苦逼啊


小魚小蝦自然不會受限制,只是需要報備。


這個匿名好嗎?作為銀行一線苦逼員工申請護照的時候看見我填寫的單位後被告知要回去簽署單位意見,於是回答我是臨時工不在名單上,事實情況是我們單位沒有來得及把我們最近幾批入職的名單上報。只是護照到手後就沒心情出去了,至於澳門就不知道了


只有中資才這樣要求吧,外資行從沒聽說過


部分銀行員工屬於報備人員,能否去首先要單位同意才行,然後再去辦理相關的簽注。能否去澳門,這不能一概而論,有的銀行可以,有的不行,就算同一銀行,也有可能不能地區不同分行也有不同做法。反正我們的就不能去澳門。


這個各行應該沒有明確的規定,樓上的陳振玥已經解釋地很詳細了。我們行內部直接是護照上收,需要出境時向上級申請,回來後再把護照交回行里統一保管。至於辦護照手續確實需要提供一系列單位審批證明。


各行政策不一樣,有的行可以,有的行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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