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上吃貓狗肉真的違法嗎?

加多寶贊助狗肉節引來了不少關注,罵聲,有愛狗人士更是以此來倒戈支持國企王老吉。本人不吃狗,但是一直無法理解吃狗肉會被愛狗人士攻擊至死,前提是專門的肉狗。愛狗人士的"瘋狂"一直受社會關注。這個微博里說希望加多寶還能拍部公益廣告片,電影來勸慰大家就不吐槽了。不過,對於轉發中說「在國際上吃貓狗更是違法」。這說法正確嗎?鄙人才疏學淺,希望答者能給出點具體依據。


要是沒有偷狗賊,誰管你吃什麼。

現在肉狗養殖根本不成規模,那些小型狗肉店大多從偷狗賊手裡買的人家寵物狗!人渣!

記得在微博上看見一張照片,一隻被偷走賣到狗肉店的金毛,被黑心老闆活生生砍掉一隻後腿,但是從小被教育不能咬人的金毛,即便這樣並沒有咬人。

我不知道你們愛吃狗肉的人怎麼想,我是很痛心的。養了幾年十幾年如同家人一般熟悉的狗,被人生吞活剝。

可能在那些丟了愛犬的人眼裡,就像自己孩子被人拐賣一般心痛無助吧


Dog meat

Cat meat

其實除了中國之外只要有一個國家把吃貓肉狗肉定為非法,就能說「國際上」了……
在有些國家合法,在有些國家非法。


這個論調根本就站不住陣腳,在別的國家違法,在中國不違法,那麼你何以拿他國的法律限制中國人?你美國各州都有許多令人哭笑不得的法律,是否中國人也要遵守?

美國肯塔基州伊麗莎白市警察局長魯本.加德納對記者稱,肯塔基的一些法律條文可以用「愚蠢」兩字來形容。譬如在肯塔基的法律文本中,有一條就規定人們每年必須至少洗一次澡,否則就將面臨處罰。加德納說:「在肯塔基州,還有好多愚蠢和瘋狂的法律。」 另一條肯塔基州法律條文規定:「任何一個女人都不能穿著游泳衣出現在本州的公路上,除非她身邊有至少兩個警察護送,或者她手中拿著一根棍棒。」這條法律條文的後面又畫蛇添足地補充道:「這條法律條文不適用於那些體重低於90磅(約40公斤)或體重超過200磅(約90公斤)的女性,當然它也不適用於母馬。」


沒有一條只吃素的狗(特指愛狗人養的)。
你可以不吃狗肉,反對吃狗肉,呼籲對動物人道,推動立法。
就是不能跑到別人攤子前跪著騷擾別人做生意。
起碼你這是明顯違法了,還噁心人。


世界上有50個左右的國家是禁止食用豬肉的,按照反狗肉人士的邏輯,在所謂國際上吃豬肉也是違法的


頭一回聽說過國際違法,感情還有法律能管得了全世界的。


國外合不合法和國內吃狗肉毫無關聯。除非國內明確立法規定吃狗肉違法,否則照吃不誤。

至於那些抵制吃狗肉的,他們抵制他們的,我吃我的,毫無關聯。但若是敢跑到我家來打擾我的正常生活,另外的情況了(其實除了高速救狗作秀的明星,誰會這麼沒頭腦?)


這樣愛狗,那豬和羊怎麼辦。。


你有你的立場,他有他的堅持,請尊重任何人合理合法的選擇,不要用所謂的「愛心」來包裝「一己私慾」。我愛狗,也愛吃狗肉,不服來辯。


大概就是這個原因吧。。。


君子之於禽獸,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人之常情嘛,無可厚非。牛羊和貓狗,一個是幹活的奴隸,一個是深受寵愛的近侍,得到不同等的對待也合情理,但是這場較量中部分人的過激行為都應該是不恰當的,不能夠被大眾接受的。


我養狗,愛狗所以不忍心吃狗肉,但是對於愛狗人士的這種行為,我實在無法苟同。你於心不忍,可以勸說但我們沒有權利去限制別人吃狗肉,這就和兔兔那麼可愛,怎麼可以吃兔兔一樣。私以為這是一種道德綁架。
PS:這裡說的吃狗並不包括偷別人的狗來吃的情況


韓國人全國違法


還沒見過「國際上」三字被用得如此荒謬的。


首先,「國際」一詞可以指:
聯合國公認的國際法;
聯合國各成員國之自行立法。

從這個角度來說,
1. 聯合國並無對各成員國進行具有有普遍性的,符合國際法範疇內的且具有法定約束力的專門立法;各國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或不進行立法,乃是該國的內政,聯合國作為國際組織,不干涉各成員國的內政。

關於食用狗肉的專門立法;
2. 聯合國架構內的各成員國,出於本國之實際需求,對於食用狗肉的問題,有不同的國內立法,是為國內法;

3.各國之國內法,對國與國之間之間的國際性議題,無法定約束力;
4. 根據屬地原則,食用狗肉事件如發生於該(有國內立法禁止食用狗肉的)國境內,得該國法律具有法定約束力。

結論就是,國際上並無具有普遍約束力的,關於食用狗肉方面的專門立法;各成員國之國內法對於食用狗肉有專門立法,為國內法。如在立法禁止食用狗肉的國家使用狗肉,可能違反該國法律;且由於國內法對於國與國之間的不具備約束力,所以須分情況討論。


個人覺得其實不論是雞鴨魚肉,牛羊肉,還是豬肉,又或者是貓狗肉,說什麼吃其他肉,貓狗是我們的朋友不能吃有點太聖母了,但是去捉人家養的貓狗這叫偷,就算是流浪貓流浪狗我們又怎麼知道有沒有病菌,又或者瞞著消費者,讓他們不知道這是什麼肉,這是對消費者不負責任。你想要販賣,可以,但是必須有一條正規的養殖宰殺生產鏈。有一切合乎法律的手續。說個題外話,有看到一些虐貓虐狗虐兔。又或者是虐豬,虐羊,虐牛,其實都是一樣的,我們不是聖母,但是宰殺養殖動物是人類生產製造活動的正常一環,虐殺就是變態發泄心裡的一種手法了,這樣的人心裡特別不穩定。你怎麼知道他下一步會不會把手伸向和小動物一樣弱小沒有抵抗能力的孩子。


澳洲幾年前有2個中國留學生,宰了鄰居的狗吃了。
被遣返。
要吃就吃,回家好好吃。不要到處嚷嚷,不是丟臉的事但也不是光彩的事。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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