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氣候對犯罪有沒有影響?

或者說,犯罪有沒有季節性?


實證犯罪學派創始人龍勃羅梭提出過自然氣候因素影響犯罪,其中主要是氣候:過冷或過熱的氣溫會消耗人的精力,減少犯罪激情;適宜的溫度就像酒精那樣刺激人的神經中樞,在激動的情況下容易實施犯罪行為。
此外,炎熱的月份/國家以暴力犯罪居多,寒冷的月份/國家以財產犯罪居多。


如果以傳統犯罪類型來看的話,是的,起碼在過去是這樣。
很簡單,比如強姦,對於犯罪人來說,被害人穿牛仔和裙子得手概率是完全不同的,想想看扯掉一條褲子(穿牛仔基本都會配皮帶吧)和掀起裙子的用時,時間越短犯罪人得手率越高。而夏天穿裙子的姑娘肯定比穿褲子的多。
但如果是新興犯罪比如白領犯罪、信息犯罪啥的,應該就沒什麼影響了


月黑殺人夜,風高放火天


謝邀。
有影響。


在急診科如果天特別不好陰雨連連那種,就特別容易收到自殺的患者


一般來說,強姦罪季節性最強,這東西跟生理關係最大,另外取決於褲子好不好脫
盜竊全年都比較普遍,但冬天會有上升,主要是小偷也想過年
行賄受賄逢年過節是免不了的


如果是指的時間間隔,參看「候鳥殺手」馬漢慶。
如果是實施過程,可能指的是季節中特有的環境造成的犯罪條件,如果冰刀、高溫等。
如果是指的犯罪心理、、聽說月圓之夜犯罪率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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