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標、圍標、陪標他們分別怎麼操作?為什麼要這麼做?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嗎?

幾個同行業甚至同類產品的商家圍標對於他們自身的意義何在?看到 採購過程中,和甲方已談妥還未簽合同,之前的競爭對手突然惡意殺低價,甲方隨之要求降價,這該如何應對? @紐約老李 說幫忙圍標想到這個問題。其實也是中間的問題,為什麼要這麼做?中標不是只能一家得利么?


1、幫忙也有錢分,沒得賺不會有人做噠。
2、很多時候其實是同一個圈子的人,你有賺等於我有賺,這次你賺下次我賺,女人何苦為難女人是吧。
3、有時候就是這個地方這個行業有個頭兒,只搞一家公司要競爭的,多搞兩家公司反而沒競爭啦~啦啦啦~有沒有聽過那個賣西裝的故事呢?兩家對門的西裝店,激烈競爭得不行,今天你降價來明天我打折,大家都覺得艾瑪好傻的老闆,不買幾件占點便宜都對不起自己。其實兩家都是同一個老闆嘛豬頭。
4、在特定領域,尤其是不那麼正規的中小型房地產開發,其實甲方經常都是蠢萌蠢萌的,雖然表面上看起來又挑剔又摳門,但是其實甲方工作人員對專業分包的內容和行業狀況一點都不了解,只要價格不是很離譜,甲方其實只要驗收能看到滿意的東西和態度就會乖乖付錢了,實際上誰來做這個事情,他們還真的不太關心,大家都知道這個行業水深,哪能個個都一身好本領淪落到工地去呢。
4、在我看來,主要就是因為世界太小啦。行業劃分其實已經很細緻了,能賺錢的地方都有人在賺,能賺錢的人都不光賺一個項目一家公司。表面上只有一個人得利,其實真的「只有一個人得利」啊,啊哈哈。


怎麼操作真的不能多說。
違法是肯定的。
那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根本原因就是甲方單位不具備寫招標書的能力。
你別給我說,那些工程他們能懂,最多也就是知道個基本流程,具體細節一知半解。
一般甲方負責這些的都是部門主任或者副手
他們年紀也都不小了
工程內容不懂,看人用人他們在行
所以,對甲方來說能掌控的是:哪家單位的人靠譜,聽我話會辦事,我就讓誰中標。
現在的工程一般都是交鑰匙工程
標書你寫的再專業甲方也看不懂
看懂了也不可能一直盯著你干啊
在隱蔽工程里玩貓膩,標書很漂亮的單位不要太多

綜上
對於甲方來說
標書寫的好未必乾的好,僅僅靠標書來決定所選單位的風險太高。
還是在項目實施階段就選好一家單位,招標要求就讓這家單位寫
這樣做,更符合現在的國情。


說實話,如果國家真正讓串標圍標的付出沉重代價,比如直接處罰吊銷資質,或者直接罰破產,還會有串標圍標么?說白了,利益大於受到的處罰,圍標串標,在中國將永遠存在。首先解釋串標,就是事先知道哪些人去投標,要麼投標人互相串通,要麼和招標人串通。其次解釋圍標,圍標就是不知道哪些人投標,然後聯合其它幾家幾十家公司,將報價控制在一定範圍,確保某一家公司中標。中國的招投標法,漏洞太多,處罰太輕是一方面,關鍵是舉報還必須是參與投標的公司才有資格,否則不予受理,試想行業中的公司有多少會去舉報?除非不想在這個圈混了,見過太多奇葩的招標文件,什麼資格要求技術負責人必須是82年以前的本科畢業啦,什麼業績必須指定是某一個地區的啦,在中國,政府招投標永遠都是一個腐敗高發地,每個工程都保證能查出大大小小的問題


1.你可以聯合幾個關係好,資質夠的公司,分好標段,各自互陪,整個圍死。保證利潤還可以中標
2.找幾個公司陪你圍標,因為大多數評標辦法是按照經濟標平均值計算的,所以家數越多,中標幾率越大。
為什麼這麼做呢?為了接工程……有些時候是為了保證自己能有最大的利潤
你要問違不違法,詳見招投標法。抓住就是黑名單


中國的招投標就是一個所謂公平的笑話!

基本流程:

業主方(使用方、出資方等),說白了就是寫招標參數的那個人或單位,
在寫參數時做了很多的門檻,但又不能讓別人提出質疑。而且參數量化的東西又很少,參數主觀性條款過多,例如:服務!無論什麼樣的商品、產品都會涉及到服務!那麼怎麼能把「服務」給量化呢?客觀評定哪家投標人服務好呢?

說陪標和圍標:

一場投標,投標人不能少於3家,在招標參數出來後,很多人一看就知道這個標有指向性(但又無法提供法律意義上的質疑),那麼大家就不會去參與,因為已經看到結果了,參與也是白忙活!

那麼埋標人就會找另外2家具有資質的公司進行陪標、圍標,這樣就滿足3家投標單位的。


中國的投標法不健全,最大的問題在於第三方招投標公司!!

能在中國開招投標公司的人不是一般的人,沒有政府背景想也別想!

在做產品參數的時候,規定是招投標公司來做,表面上這個公司是公正公平的,實際上所有的招投標公司都是一頭豬!

他們屁的不懂,例如我是做樂器的,那麼有單位要招標鋼琴,產品參數就是業主方(使用方、出資方)來提供,並不是招標公司寫參數!因為它們是頭豬!鋼琴有幾個鍵都不知道他們怎麼寫???

這樣一來寫參數的人就是,運動員和運動規則的制定者了還他碼的是裁判!!!

好了,接下來有人會去質疑中標單位和另外2家的關係=陪標圍標。
那麼你質疑的理由是什麼呢???
向哪個部門反映呢?公檢法?沒有一個執法部門會去踩你!

所以說,中國政府採購網上90%的都是埋標—陪標的,根本談不上公平!!!

還有,題主說到低價搶標,現在這個大家早都不玩了,人家現在玩「平均價」!

就是說3家平均價100W,那麼誰離平均價越近價格分越高!你投10w,根本就拿不到分!

這樣埋標人還會找3-4家的陪標,這樣價格就稀化了…

所以說:中國招投標就是一個天大的笑話!


當然不合法。
我在這需要說的是,如果沒有招標人的參與,投標人是不可能有機會圍標的。


題主懂的還真多啊。
中國特色地產及中國特色的招標模式嘛。


不合法,招標文件上明文規定不準這種行為,基本上是廢標條件。氮素~這是市場常態,都不好意思說是潛規則,哈哈。


經常遇見非招投標雙方的中間商、關係戶之類的第三方拉紅線,當時我也不懂他們(第三方)到底如何牟利。
但不得不說,如果他們經常這麼干,那麼他們為之表現出胸有成竹的對象可不止你們一家。

以下親身經歷的個例不具代表性:
在一個看起來很可觀的項目公開招標之前就能到與招標方溝通的機會和所謂「內部消息」,甚至有機會就本企業優劣勢對招標條件作出建議和修改,但正式文件出來後卻發現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可此時你們說不定已經投入了一定的前期準備,騎虎難下了。
正式的招標條件篩選掉了大部分資質不夠的中小企業,留下的候選人都是財力雄厚背景顯赫的看似強力的競爭者。
然而實際投標時卻會被幾個匪夷所思的扣分點難住,舉例——投標人為GD省內註冊企業+1分,省外企業不得分;SG市內企業+3分(而你公司顯然不是)。在一個商務總分為30分的全國招標項目中,這個點佔據了10%的分值顯然是不可思議的,說是地方保護主義顯然牽強,你公司輕鬆入圍但被扣分扣在了奇怪的點上,這跟信誓旦旦拉你下水的「關係戶」初衷顯然相違背呢~
不用想,你們被拉去墊背了——或者說「被」陪標。


串通招投標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司法認定

串通投標實質上是一種無序競爭、惡意競爭行為。它不僅破壞了建設市場的正常管理和誠信環境,嚴重影響到招標投標的公正性和嚴肅性,而且也損害了大多數投標人的利益。本文根據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梳理相關法律、案例、專家觀點,供讀者參閱。

A4.H9590

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十五條 投標者不得串通投標,抬高標價或者壓低標價。

投標者和招標者不得相互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一條 禁止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一)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並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二)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三)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

(四)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五)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六)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採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3.《關於禁止串通招標投標行為的暫行規定》

第四條 投標者和招標者不得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進行相互勾結,實施下列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的行為:

(一)招標者在公開開標前,開啟標書,並將投標情況告知其他投標者,或者協助投標者撤換標書,更改報價;

(二)招標者向投標者泄露標底;

(三)投標者與招標者商定,在招標投標時壓低者或者抬高標價,中標後再給投標者或者招標者額外補償;

(四)招標者預先內定中標者,在確定中標者時以此決定取捨;

(五)招標者和投標者之間其他串通招標投標行為。

【相關案例】

1.認定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可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具體情形,從投標單位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資質要求、其投標產品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招投標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進行審查——天津市中力神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訴上海聯電實業有限公司等串通投標不正當競爭糾紛上訴案


本案要旨:法院可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認定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的具體情形,從投標單位是否符合招標文件的資質要求、其投標產品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招投標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逐一進行審查,認定串通投標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否成立。

案號:(2015)滬知民終字第182號

審理法院:上海知識產權法院

來源:2015年度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2.串通招投標不正當競爭的證明標準應為高度蓋然性標準——北京智程景頤科技有限公司訴北京現代汽車有限公司等串通投標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本案要旨:在無直接證據證明被訴投標人和招標人通過意思聯絡形成了排擠該投標人競爭對手公平競爭的共同意圖時,如果原告提供的間接證據能夠形成連貫一致、合乎邏輯、真實完整的證據鏈條,同時被訴投標人和招標人無法作出合理解釋的,仍可認定被訴投標人和招標人之間串通招投標。

案號:(2013)東民初字第14132號

審理法院: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來源:《人民司法(案例)》2015年第8期

【權威觀點】

1.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行為的要件


招標人與投標人之間串通招投標行為,是指投標者和招標者相互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的行為。這種行為的要件是:(1)行為人是投標人與招標人,而投標人只能是所有投標人中的特定投標人,招標人與其串通。(2)相互勾結,即投標人與招標人相互串通一氣,實施行為。(3)目的或後果是排除了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串通行為,招標人有意選中某個投標人中標,從而使其他投標人成為陪襯和擺設,使招標投標成為形式。

(摘自《反不正當競爭法原理》,孔祥俊著,知識產權出版社2005年出版)


2.招標人與投標人相互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的主要表現


投標者與招標者相互勾結,以排擠競爭對手的公平競爭。其主要表現是在確定中標企業是不是以報價合理,能保障質量和工期,人員素質和技術裝備好,社會信譽高為標準,而是採用不正當的做法決定取捨。

比如有的預先內定承包企業,並已暗中達成了承包意向,但為了規避國家對有關工程或具有一定規模的項目必須進行招標投標的規定,而以招標為幌子,弄虛作假,掩人耳目。如國家計委、城建部發布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規定》中規定「列入國家、部門和地區計劃的建設工程,除某些不適宜招標的特殊工程外,均按本規定進行招標。」招標者內定承包企業即違反了上述規定的精神,破壞了市場競爭秩序。再如有的招標者出於地方或者部門利益,採取保護主義,親疏有別,與投標者或在事先協議或在招標投標過程中串通,明招暗定。對外部門、外地區的投標者採取歧視政策或者借故阻礙其參與競標。還有的投標者採用賄賂手段,買通招標者搞私下交易。招標者徇私舞弊,或向投標者泄露本應向投標者保密的工程概算,即標底;或暗中通報其他情況;或協助投標者撤換標書、更改報價。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釋義》,胡康生主編,法律出版社1994年出版)


簡單的說一下 不管圍標串標 目的就是瓜分招標人的利益

(1)、招標人:

規避招標,是指招標人以各種手段和方法,來達到逃避招標的目的。

容易發生規避招標的項目:

一是附屬工程。附屬工程一般比較小,建設單位容易忽視,有些單位還認為只要主體工程招標了,附屬工程就不要招標的認識誤區;

二是在項目計劃外的工程。計劃外工程從一開始就沒有按規定履行立項手續,所以招標投標也就無從談起;

三是施工過程中矛盾比較大的工程,建設單位為了平息矛盾,違規將工程直接發包給當地村民。

表現形式:一是肢解工程來進行規避招標。建設單位將造價大的單項工程肢解為各種子項工程,各子項工程的造價低於招標限額,從而規避招標。例如在審計過程中就發現某單位將辦公樓裝修工程肢解為樓地面裝修、吊頂等項目對外單獨發包。

二是「大噸小標」的方式進行招標。這種做法比較隱蔽,主要是想方設法將工程造價降低到招標限額以下,確定施工單位後,再進行項目調整,最後按實結算。具體體現在某一項目「快速」招標完畢確定中標人後(可能手續都沒有辦齊全),重新進行設計,最後工程結算造價也大大超過投標限額。

三是「未招先建」、「虛假招標」。這種情況在實際工作中比較常見,有些項目在未進場招標的情況下業主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並進場施工的情況。我們一般把這種行為叫做「未招先建」,將建設後要求進場招標叫「虛假招標」。

四是在信息發布上做文章,要麼限制信息發布範圍,要麼不公開發布信息,規避公開招投標。

(2)、投標人:

圍標。它是指幾個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進行投標,通過限制競爭,排擠其他投標人,使某個利益相關者中標,從而謀取利益的手段和行為。

表現形式:一是一家投標單位為為增大中標幾率,邀請其他企業「陪標」以增大自己的中標幾率,邀請的「陪標」單位越多,中標幾率越大。二是幾家投標單位互相聯合,形成較為穩定的「竄標同盟」,輪流坐莊,以達到排擠其他投標人,控制中標價格和中標結果的目的,然後按照事先約定分利。在採購活動中往往是代理商們或輪流中標,或由一家公司中標後大家分包。三是個別項目經理(包工頭)和社會閑散人員掛靠數家施工企業參加投標,通過編製不同的投標方案攔網圍標,從而將其他投標人排擠出局;在有的工程招投標中,表面上是幾家單位在參加投標,實際上是一人在背後操縱。

串標:是指投標單位之間或投標單位與招標單位相互串通騙取中標,是一種投機行為。

表現形式:

一、投標者之間串標。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在招標項目中分別以高、中、低價位報價。投標人之間先進行內部「競價」,內定中標人,然後再參加投標;某一投標人給予其他投標人以適當的經濟補償後,這些投標人的投標均由其組織,不論誰中標,均由其承包。

二、投標者與招標者串標。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並將投標情況告知其他投標人,或者協助投標人撤換投標文件,更改報價;招標人向投標人泄露標底;招標人商定,投標時壓低或抬高標價,中標後再給投標人或招標者額外補償。招標人預先內定中標人;招標者為某一特定的投標者量身定做招標文件,排斥其他投標者。


國家招投標法明確說了禁止圍標串標行為。
操作這種公開招標項目你居然拿到互聯網上來聊,只能說你連招標、投標行業最基本的素質都不具備,那就是嘴必須緊,信息盡量在最必要和最小的範圍內流通。任何細小的漏洞都會產生嚴重的、大家害怕的結果。
如果你是四川的,可以私聊。


重要的寫在前面,串標、圍標、陪標肯定是違法行為,違法!違法!違法!重要事情說三遍!
再來解答為什麼要這麼多,問下,為什麼現在貪官這麼多,答案很明顯了,利益的驅使!
最後解答怎麼操作,關於串標、圍標、陪標操作方式少說50種,多說100種,所以想要了解詳細的朋友可以點擊文章鏈接&>&>推薦收藏 | 圍標、控標、串標、陪標的50種方法,100種表現形式!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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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標很簡單,其它不知道,說一下建築行業。
比如現在有個標,最低三人開招,我再去聯繫兩家同樣擁有投標資質的建築公司就行了。不認識也沒關係,這個是業務,過去談攏,繳納服務費和標書錢,並向基本賬戶存入保證金即可。現在有資質的建築公司都有這個業務。
並不是互惠互利,而只是單純的業務而已。目前服務費一次5-6k,標書錢150-300,保證金投標後退回,程序很完善。
其實還有另外一種人。有很多時候,工程都是內定的,也就是招標結果還沒出就已經開工了,甚至還有完工再補標的行為。這時候有人會出來投標,但是會聯繫施工負責人,出錢就退,否則就招標。不過這種人一般不太招人待見就是了。
圍標實際上還算比較正常,陪標則有一種欽定的感覺。陪標,實際上甲方早就選好誰中標,欽定乙方,乙方再去聯繫其它公司一起投標。
當然,舉例子只是個別情況,實際應用範圍要大的多。有些時候看起來有十幾家投標,實際上只是兩三家在競爭而已。


生意場,你幫我一次,下次有錢我們一起賺,做生意講究的就是這個面子和人情。
另外除非純隨機摸球的,很多標在招標公告出來時候就是大概誰誰誰會中大家心裡有數了。用資質業績項目經理要求這些基本就卡死了範圍了。況且現在很多玩報價,還不是一次平均,先算個平均數,去掉低於某個範圍的幾家,然後再一次平均。這時候你是老闆會不會想辦法找幾家幫忙?


匿了算了,最近被圍標這件事辦噁心了。


圍標也稱為串通投標,它是指幾個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進行投標,通過限制競爭,排擠其他投標人,使某個利益相關者中標,從而謀取利益的手段和行為。圍標行為的發起者稱為圍標人,參與圍標行為的投標人稱為陪標人。陪標人嚴格遵守雙方合作協議要求以保證圍標人能順利中標,並對整個圍標活動全過程保密。
如有不懂的也可諮詢電話18301131091


說圍標。
某二線國企看中一個項目。前期關係也都打通了。花了三十萬。這個項目很火。投的單位很多。我是個一線國企的投標人員。資質和業績都比這個二線企業好很多。我用我的人脈找來十幾家圍標的單位一起投。而且我在招標人那邊也有關係。我找一家圍標的花5000。二十家是十萬。二線國企也找了十幾家。但是他人脈不如我。找來的單位都不夠穩。最後 十二家單位入圍。我佔了五個。他佔了七個。他既然想圍死這個標。那好。這五家我五萬一個賣給你。保證這五家絕對進不了複審。但是。這麼操作非常容易得罪人。就看你願不願意搞了。


不請自來!!
good。我來簡單解釋一下,這事兒放之四海,都不合法!國家法律從來都是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這個世界的不公平,對於每個人才是公平的!
無論串標、圍標、陪標,都只是為了讓自己獲利,有的事情,正著做對自己有利,有的時候,放棄對自己有利。
基於這個原則,如何操作反而不重要,因為每個步驟都會有很多人做很多事,一言難以蔽之。
建築行業是中國的支柱行業,也是基本行業之一,准入資格太低,無論什麼學歷,無論什麼身份,魚龍混雜,技術難度偏低,尤其彰顯我國的人情特色,你會發現很多現象,也許和學校學的知識相去甚遠,這個時候,我覺得最重要的是 管她黑貓白貓,抓住耗子就是好貓。


圍標就可以控制報價,讓中標價貼著上限價來報,增加利潤!行業潛規則,大部分都這樣搞,但一般也是甲方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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