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組屋的繼承問題是怎麼處理的?
看到一篇文章,談到新加坡的組屋制度,成功解決了政府組屋與商品房的供求問題。評論:李光耀如何實現「居者有其屋」
那麼,問題來了,組屋便宜,可以享受升值,可以賣嗎?怎麼賣才不會衝擊市場?
謝邀。
組屋可以賣,但是買賣有較私有住宅(condo或landed)更為嚴格的要求。從買租屋開始,租屋就有嚴格的限定:
1. 一個core family僅可持有一套組屋。core family的定義是最少兩個人,一般是夫妻,少數情況是子女與父母共同持有一套HDB。所以如果父母離世,繼承其財產的子女如果已經有一套組屋的話,那麼父母的那一套組屋一定要賣掉或者「還給」政府(HDB)。
組屋絕大多數時候只能以家庭為單位購買,企業,機構都不能購買,個人(單身狗)想要購買,必須等35歲之後,才能買(答主淚奔ing)。
結婚買了組屋,離婚的話政府要收回的,假結婚騙組屋是找死……而且新加坡的離婚非常麻煩,男人成本非常高,基本是半條命沒了。
購買組屋有收入限制,家庭平均月收入不能超過1萬新幣(46000人民幣),超過了就買不了了。
2.組屋可以享受升值,其實組屋是新加坡人的個人(家庭)財富的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新加坡人(公民)可以以非常非常低的價格來買入BTO(可以理解成期房)組屋,政府還有幾萬元新幣的補助,建成入住後這套組屋的價值會有非常大的升值,這部分增值實際上就是一個新加坡的家庭的財富累計部分。好多新加坡新婚夫婦都是買新組屋,住5年賣出去,升級成公寓或者EC。
3.組屋買進之後5年之內不準出售。
4.購買組屋——就是剛才說的core family的成員——名下不可以持有任何其他房產。也就是說,如果你已經買了一套公寓,那不好意思,你是買不了組屋的。如果你買了組屋,那麼5年之內你也是不可以再買一套公寓的。
5.組屋的估值會有一個官方的指導價格valuation price,全新加坡的每套組屋都會有valuation report。交易的時候價格基本上是根據這個valuation price來的,高出的部分叫COV(cash over valuation),一般不會超過10萬新幣,市場不景氣的時候,很可能幾千塊甚至是0,也有可能是below valuation就是低於估值的價格成交。
6.組屋的供應完全由政府控制,比如2014年的供應量大概是22000套,2015年政府覺得應該收緊直接降低到約17000套。
7.組屋的交易除了有時間限制,還有其他的身份限制,比如種族限制,新加坡為了種族和諧,不允許同種族人過度集中居住,某一組屋區內的不同種族比例必須平衡,比如華人70%,馬來人20%,印度裔8%等等,如果你想要買的房子所處的區內,你的族裔的比例已經滿了,那是沒辦法成交的。
8.組屋出租有嚴格的限制,新買的組屋三年之內不能整套出租,只能出租一部分(一間或幾間房間),同一組屋區內出租的總數不能超過8%,同一棟樓不能超過10%的單位。如果超過了,不好意思你再想租就不能租了。
9.新加坡的幾乎所有房產交易:出售或出租,基本都有政府備案的,信息高度透明化。調控機制非常精準且有效。
10.除了買賣條件限制,新加坡貸款額度和比例也有條件限制,組屋貸款會有比公寓貸款更嚴格的貸款比例要求,比如組屋貸款的最長還款年限是25年,公寓是30年,公寓貸款每個月的環款額不能超過總收入的60%,組屋是30%。
基本上以上的種種條件,即保證了組屋能滿足絕大多數新加坡家庭的需求(說實話,在新加坡買組屋簡直太容易了),又能促進婚姻和生育率(這絕對是虐單身狗的最狠招術),又能保障組屋不會被爆炒讓少數人犀利,又能保證家庭財富穩定增長但不會暴漲。簡而言之,組屋就是給你住的,財富會升值,但不會讓你僅靠房子升值就能致富,新加坡的HDB政策基本上可以說是這個星球上最完美的居住解決方案,沒有之一。
以上
我也寫一點自己了解的情況吧(第一次在知乎發言,不好請諒解)我來新加坡一年多,也慢慢了解新加坡的組屋政策,對第一名的有一些補充。
1. 單身:新加坡公民滿35歲仍未結婚的可以購買。永久居民(PR)單身滿35歲是否可以購買不太清楚。
2. 組屋出售的對象僅限新加坡公民和PR。但兩者的待遇有很大差別。首先是新加坡公民結婚登記後可向政府申請新的組屋(也就是在建的期房),並且政府會給補貼,一般夫婦只要具備合法婚姻關係就可以排隊申請,近年來因為新加坡人口出生率奇低,政府會給新婚夫婦開綠燈,讓他們插隊。其二PR在新加坡購買組屋的待遇會相對差些:以前政策未變時PR兄弟、兄妹關係也能購買,現僅限夫婦關係;PR不可以購買在建的新組屋,除非夫婦關係中有一個是新加坡公民;即使購買了組屋,因為房子是屬於政府的,政府會統一安排時間對房屋進行維修(比如刷牆,更換水管等),維修是針對整棟樓,因此只要一棟樓(新加坡叫Block)大部分人同意維修,那麼即使你不願意也得就從,維修的費用是自己負擔,但PR要支付的錢比新加坡公民多太多,甚至1萬新幣,這也是一種保姆式政府管理下的無奈。新加坡公民夫婦如果登記了申請購買組屋,但在交房前關係破裂的,需要交納政府違約金2萬新幣(我一個同學就是這樣,訂婚後劈腿,女方與他分手,婚結不成了不說還得賠政府錢)
3. 如第一名說,假結婚騙組屋是非法的,但新加坡也有些家庭婚姻破裂但其中一方無法負擔離家後的租房費用而不願離婚的案子也很多,往往造就的就是同處屋檐下,相對如路人。新加坡很多年靠引進外國移民也富了不少當地新加坡人。聽我一個新加坡同學說現在新加坡出現了這種現象,早早得排隊買組屋,拿到房後住個幾年就把房子賣出去,因為公民享受很多政府優惠,又因為PR只能購買二手房,所以PR必須拿出更多的錢去買一套二手組屋,新加坡公民則拿著賺到的差價去購買公寓。
我有朋友說新加坡的綠卡應該是世界上最不值錢的綠卡,不知道其他第一世界的國家如何對待永久居民,就現在了解的新加坡政府一系列政策對公民和永久居民的差別化待遇,真正感覺到做個二等公民很無奈。我有一個中國同學的老婆換國籍就是因為產假,新加坡公民4個月,永久居民2個月。
組屋使用年限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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