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PRC)政府為什麼要控制氣象發布許可權,禁止民間發布氣象信息?


6.7應該是最後一次更新
上了日報,在朋友圈還有不少師長分享,實在是惶恐
相對於資深預報員或氣象人來說,我對於氣象的理解還很膚淺,回答這一問題純粹是因為怕我們的羽毛沾上污水
補充評論區的QA,真的非常感謝大家的關心,這或許就是拳拳之心的來源
@兔子媽V :上海為什麼要手繪天氣圖?

A:上海台是少數堅持手繪天氣圖的省級氣象台,它在過去一度放棄了手繪天氣圖。有一次幼兒園春遊打電話到氣象台諮詢天氣,預報員給出錯誤預報導致小朋友淋雨生病,後來老預報員通過手畫天氣圖就分析出了該系統。從此以後恢復手繪。

@楓林晚 @kk7mz 如果計算機圖比手繪圖差不是應該考慮改進演算法么?為何又回到手繪的老路上。氣象部門用的計算機應該是很高級的吧。意思是手繪的要比自動的準確么?為什麼呢?

A:手繪天氣圖費時費力,看上去過時且並不經濟,中國氣象局自己開發的micaps系統,自動畫等值線問題不大,但是氣象上有很多缺測和錯誤的數據,站點分布也不均勻,所以有時就有問題;手繪的好處是,在畫的同時也在進行診斷,剔除異常點。空軍手繪能力很強,天氣學紮實,可以單靠天氣圖進行預報。氣象部門確實是很早運用了高性能計算機,但主要是用於模式積分。micaps系統在存儲和自動繪圖上還有一定問題。

@soleshaw :上海的天氣預報經常不準,說下雨沒下雨,說沒雨就下雨

A:氣象預報的不確定性是由大氣運動的非線性造成的,這並不是我國才有的問題。由於我國起步較晚,距離國際先進水平還有20年的差距,但是相信通過氣象人的不懈努力可以在本世紀中葉追上。PS:除去中央台,上海台的實力在國內數一數二,有自己的模式,加之颱風所科研優勢,博士就有好幾十個。
PPS:夏天更不準些,冬天比較准。這是大氣運動固有屬性造成的

@草茶茶 上次看到墨跡發文說氣象轉播權的收費蠻貴的,簡直就是躺著掙錢。不允許別人預報,這錢就能繼續掙吧。 那個盈利貌似不少吧...我記不清細節了,好像各省也沒有權力自己預報?

A:氣象局正在改革,以後會有民營公司的參與,但肯定需要執照。墨跡目前是沒有資質自己預報的,只能從氣象局買數據。氣象業務單位分四級,中央-省區-地市-縣台。主要的預報是由省台和地市台完成的,中央台指導並匯總,縣台主要是觀測和訂正預報。氣象預報實際是很依靠預報員經驗的東西,中央台的首席未必能比地方台老預報員好。而且如今各省台,甚至東部的縣台只收研究生,技術更新和科研能力不比中央台弱.
關於盈利的問題:氣象局的盈利是要上交的,然後再由財政同一撥付(小金庫除外)

@伍洋 加粗部分好像把責任都撇的很乾凈

A:那些「責任」是強加上來的,當然不能接受,氣象部門管風溫壓濕,環保部管三大污染。責任是明確的,沒有絲毫模糊的區間,而且環保是肥差,氣象部門受不起.

再次謝謝大家,不論是鼓勵還是批評我都接受,但毀謗我是拒不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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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先謝謝大家的支持,看了其他人的回答,頗有教益。
有一點提醒:有些同學樹錯了靶子,PM2.5之類的監測和預報是環保系統的工作,和氣象局沒有半分錢關係。環境預報不是氣象預報!氣象局沒有許可權發布環境預報!另外,預報不是實況!
6.5補充一下氣象預報是怎麼製作的。
1觀測:地面觀測、探空觀測、地面雷達、氣象衛星
地面常規觀測台站:

地面雷達台站:

有個新聞不是說,俄羅斯經濟危機導致西伯利亞觀測數據減少,影響我國預報能力,那個是真的。
有很多值守在偏遠氣象站的同行,他們在圖上只是一個點,卻是分量很重的一個點。
2.1匯總診斷
在電腦還不普及的時候,預報員通過手工畫天氣圖,把毫不相關的點聯繫起來

現在有micaps了,自動繪圖。但是中央台,民航,空軍,還有一些地方台(比如上海台)堅持手繪
通過連續的天氣圖可以診斷一些天氣尺度的系統,運用天氣學預報未來的移動和強度變化
2.2模式模擬
觀測得到的數據除了可以用天氣學進行分析以外還可以作為初值放到計算機進行積分,這就是模式
我國除了引進外國的模式以外,也發展自己的模式(雖然比較挫),下面就是集合預報郵票圖

一般預報員綜合分析天氣圖與模式結果,然後給出結論。
2.3短臨預報,預警
為什麼把這個提出來呢?因為很重要。短臨預報一般是在6小時以內的預報,通過雷達資料的外推,可以得到比較準確的預報結果,有時需要發出預警
大體上預報就是這麼來的:觀測是基礎,天氣學原理+模式+統計=天氣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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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在這裡,昨晚爪機回答的所以排版什麼的就不要在意了。
這次出台的《辦法》真的是針對媒體轉載和傳播氣象信息的,總共十二條,其中超過一半是關於媒體與氣象部門的責任。對於個人發布天氣預報這件事,我很贊成,因為氣象愛好者推動了氣象知識的普及,他們通俗易懂的分析很好地補充了官方口徑。但是一旦允許個人發布天氣預報(注意是發布天氣預報,不是小明媽媽告訴小明下雨帶傘,不是在強對流來臨前貼雷達圖),那媒體也有違反的借口了(我也是氣象愛好者,你管得著么?),所以就一刀切了。而且不允許個人發布天氣預報,是《氣象法》規定的,不是新的政策。
氣象局:氣象愛好者討論分析天氣,不會受到處罰 氣象局官員:氣象愛好者進行天氣預報不會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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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問題前,先去閱讀全文。這次的《辦法》實際是對《氣象法》的重申,並對媒體傳播氣象預報及氣象災害預警做出規範。

一,媒體(特別是新媒體)對於天氣預報的錯誤解讀。微博和微信上經常會有一些聳動的標題諸如:颱風xxx直逼本市,有史以來最強。。。颱風鯰魚的巔峰強度確實很強,但不代表在經過呂宋島的削弱以後強度還能維持,在影響粵閩一帶時已是強弩之末。這種把巔峰強度理解為登陸強度,造成錯誤信息傳播難道不該禁止?
氣象信息一方面通過媒體傳播,一方面又受到媒體和公眾在專業上的短板的制約。 4.28晚江蘇南部發生強天氣,多地出現冰雹。上海台發布了冰雹橙色,大風橙色,雷電黃色預警信號以後,大家的留言是這樣的:"明天不放假?""醉了,白天三十度,晚上下冰雹""有冰雹么?我沒看見"。這就是公眾對於氣象認知的現狀。不知道中尺度強天氣的持續時間,不知道超級單體的影響範圍,不知道冰雹就是在高溫高不穩定度條件下生成的。。。。 所以,在氣象專業知識不普及的情況下,對媒體傳播進行約束是很有必要的。
二,別再讓那些過期的天氣預報出現。天氣預報的時效性其實是氣象科學建立發展的動力,無數氣象人窮一生之功只是為了把短臨預報提高几十分鐘,把中期預報延長一天,研究長期預報的可預報性。 但是,氣象部門一天至少在5、8、11、17、20點發預報,而我們看到的預報是哪一報你關心過么?氣象部門不過是想讓公眾看到最新的及時的預報,而不是拿著昨晚的預報說,「今天明明已經下雨了,你們氣象局連改都懶得改?」氣象部門確實做不到100%的準確,但是從不怕承認錯誤,上海台從前兩年恢復了手繪天氣圖的工作,就是從一次幼兒園旅行事故中總結的,廣東台700多頁的預報手冊,是千百次教訓組成的。
三,只針對無償業務,不會影響商業應用軟體。首先澄清一點,應用軟體的數據都是從氣象局來的。要澄清這一點的原因是因為我之前聽說「xx應用軟體的預報比你們氣象局好多啦,那麼多氣象站浪費錢,滾粗啦」。但是不可否認,相關軟體的出現確實提高了氣象預報的傳播力。這次的辦法只是約束這些軟體及時更新信息,並不會封殺。
四,一切的根源在於氣象系統的弱勢地位。雖然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卻兩頭不討好。公眾總是記住氣象局預報失誤,卻沒有統計預報正確。在其他部門眼裡,這個清水衙門還很好欺負,在媒體更是沒有足夠的地位。所以呢,你個小綿羊居然敢說我媒體不專業,我就亂解讀《辦法》,你來打我呀


知乎已經具備了其他所有網路社區具有的共性:連問題是什麼都沒搞清楚就先站隊,然後互相攻擊。所以,我的回答只希望能從中立的角度對搞清問題本身做些貢獻,不指望能給出回答。

(1)題目本身的疑問:

國家為什麼要控制氣象發布許可權,禁止民間發布氣象信息?

氣象信息概念太大太模糊,這個問題受到關注是因為《氣象預報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的發布,而這個辦法寫得很清楚,針對的是「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2)預報、預警是指預測未來會發生什麼,監測則是記錄正在或已經發生的。因此,美使館監測PM2.5並公布數據和這個辦法完全沒有關係。當然,我不知道我國是否還有其他明文禁止了諸如PM2.5監測信息的發布。儘管這屬於環境範疇,與本題無關,但我反對這種「根據有關部門要求」之類的讓人困惑的行為。

(3)《氣象預報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並不是橫空出世,它的前身是中國氣象局第6號令《氣象預報發布與刊播管理辦法》,而這個第6號令又脫胎於《發布天氣預報管理暫行辦法》(國家氣象局1號令)。在這個1992年發布的1號令中,第八條為:

國家鼓勵有關科研單位、學術團體和個人研究探討天氣預報技術、方法。他們研製預報得出的結論和意見,可向當地氣象台站提供或在各級氣象台站主持召開的天氣預報討論會和其他專業會上發表,但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公開發布。

也就是說,對於新辦法引起最大爭論的部分,其實已經存在了至少23年。

(4)氣象局官員接受採訪時言明:

對於個人基於興趣愛好所作的氣象預報信息,通過各類媒體的各種方式,在朋友圈、QQ群中進行討論、分享的行為不在《辦法》規範內。

(5)題外話,正如 @宇文述學所說,天氣預報是個非常複雜的工作,把溫度計、風速計、濕度計之類的買齊了對做天氣預報毫無幫助。

希望知乎的討論能夠一直圍繞問題,尊重事實


氣象發布許可權的限制重點在於權字。而這個權字里包含很多內容和細項。
而裡面最重要一點,就是突發信息發布…就是大家在電視上看見紅黃藍的圖標。而一條突發信息是,牽連很多具體事項的。
例如,氣象部門發布了颱風預警信號。之後地方的應急辦,防汛辦,防滑辦等等相關機構會針對此次颱風預警信號內容,進行工作的逐層部署。提前轉移群眾到安全地區,消防武警和武裝部提前做好搶險救災的工作準備以及物資的提前分發,武裝部提前動員民兵協助消防武警搶險。醫院提前在安全地區最好急救準備等等。
可以說是,牽一髮而動全身。
如此重要的信息豈能讓民間組織發布?

而大家都會覺得天氣預報官方沒有民間的准。這個問題,說來真是有苦衷的。

首先是人力資源上的問題,第一批大概是兩千年前退休的氣象老輩人,是氣象系統最早一批人,對於地方氣候特點,拿捏的可說是非常准。但是由於,這批人都是五幾年讀氣象中專學校畢業,當時建國初,百廢待興,可以說真就是在摸著石頭過河。最終導致空有一肚子的經驗,不能給新人傳授好。(不排除有些會有教會徒弟餓死師傅的想法)而真正的氣象專業本科生年畢業人數不過八百人(08年的大概數字,現在也不過一千)。全國有2862個縣級單位,每個縣局平均10人(大縣翻倍),有市級333,平均在100人,省級34個,大概平均300人(04年數據)。拿人口大省四川來說,全省編製不過22000左右。而每年800的畢業生,進氣象系統工作的能佔500人。其餘的進機場,海事居多。就這樣,越是條件艱苦地區的本科生越是匱乏。老前輩干到六十,想退不能退,返聘回來再干兩三年的居多。08年以前氣象系統資金緊張,對於人事的再培訓非常有限。直接影響氣象系統的建設,所以氣象技術和國際差距20年就是這麼來的。而後資金有了富有才開始補舊賬。當然也有,累死年輕的,玩死老油條的情況。

其次,氣象技術發展並不是僅僅氣象專業技術的發展,更多的是其他技術的進步。就拿一個電子濕度感測器來說,現在還要從芬蘭進口。沒辦法,感測器中的關鍵部件,國內沒有生產技術。國外又搞技術封鎖。
而近幾年氣象預報準確度有所提升,貢獻最大的就是,計算機技術進步。而各個省台手繪雲圖,也純粹是無奈之舉。電腦繪圖的技術有限,導致有誤差,只能通過人工來彌補。
而民間的氣象信息來源,基本都是用的國外資料(墨跡最開始好像和北京氣象局合作,獲得氣象資料,而後就沒有繼續合作,改用的雅虎數據,也是聽說不確定,反正現在肯定用的不是國內數據)。國內一方面受《保密法》限制,不會向私人機構組織提供原始氣象數據。唯一官方氣象類軟體和APP是中國天氣。(聽說有在和阿里合作開發)另一方面就是所謂的信息發布全許可權問題。萬一國外故意提供錯誤信息導致國內動亂。不是誇張,2012末日說,某地震說,某傳染病說等都會引起一定的民眾恐慌,大肆搶購囤積物資,不法商家哄抬物價的事不是沒有。

更何況,日常生活中遇到天氣預報的誤報多是下雨報的不準,其他的重大天氣還是沒問題的。國內氣象和國外是有差距,氣象局也在努力反超中,又不是一直原地踏步。

氣象局可以說是眾多單位機構里,存在感最少的單位,打的士給司機說去氣象局,司機對半會補問一句,在哪條路上?但是,大家所關注的天氣預報,是多少氣象人的勞動成果。雖然有不足,但也不至於一巴掌拍死吧?

平原地區還好,氣象觀測站工作條件算好,擱在山區縣,十有八九都在山頂上,有甚者連上山大路(通車)路都沒有,上下班都得爬山。(08年以後,台站建設方面資金投入慢慢加大,但是很多地方依舊如此)。有名點的,華山,峨眉山,黃山,泰山上都有氣象觀測站。尤其是西藏青海高原上的觀測站,條件更艱苦,高原雪封期長,遇到被封在山上,只能全靠罐頭和脫水蔬菜了。拿的都是一樣工資(補貼不同,高原有特殊補貼)的江浙滬地區(地方補貼標準高)又是什麼樣的工作環境。而且西藏地區平均壽命不到五十歲,三十多歲躺在高原上的大有人在,這些人又是圖啥?你們動動嘴皮就否認他人工作,這又算什麼事?

至於壟斷一說,真太片面。氣象局做天氣預報,盈利不過就是插的廣告費。能有多少錢?墨跡那小公司來說是塊大肉,擱在氣象局也就塞牙縫而已。跟那些財大氣粗的電力,煙草能比?

以上。


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巨大的經濟利益問題,本答案也僅做此方面解讀。

不僅僅是民間發布違法,就算是國家媒體也沒有法律權利獨自發布氣象信息。

這裡我們只談電視台方面,以眾所周知的央視新聞聯播之後的天氣預報為例。很多朋友可能現在還不知道,這檔家喻戶曉,風雨相伴幾十年的天氣預報,並不是由央視來負責製作,就連節目前面幾分鐘的廣告招商以及廣告收入都不完全屬於央視,而是由中國氣象局下屬的氣象製作機構負責。

這其中重要的因素就是氣象法的存在,這檔天氣預報,每年的廣告收入有幾億元。央視與氣象局按照商議好的比例去分配所得收入。

氣象系統早年所頒布的氣象法,正是從經濟利益方面給予了自身最大的保護,保證了每年獲得不菲的廣告收入。不僅僅是央視,各地方電視台所發布的氣象節目都是由各地方氣象局所製作,與電視台協議進行廣告利益分配。

央視天氣預報節目的廣告招標經常會成為標王,氣象局在央視面前完全弱勢,也失去了在廣告收入分配談判中的話語權。


感覺 @宇文述學@金悠悠 等諸君答點的視角都是從氣象專業本身出發的,而不是立法的角度,所以在這裡我提供另一個更直接的視角。

在這裡我先聲明,我只是前氣象系統從業人員,不是法律專業,所以我只是介紹我了解的內容,當一下搬運工。


先看來一下對岸關於這個問題是怎麼說的。

對岸的「氣象法」,繁體字大家應該沒有問題吧?

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四月三十日(七三)華總(一)義字第二一七二號令公布

機關、團體、學校或個人違反規定,擅自發布氣象、地震、火山、海嘯、波浪等現象之預報或警報者,處負責人或行為人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然後是日本:

那個誰, @sea bluest 懂日語不?來翻譯一下吧。

気象業務法(昭和二十七年六月二日法律第百六十五號)

気象庁以外の者は、気象、地震動、火山現象、津波、高潮、波浪及び洪水の警報をしてはならない。ただし、政令で定める場合は、この限りでない。

德語這裡有人懂嗎?

Gesetz über den Deutschen Wetterdienst (DWD-Gesetz) § 7 Quellenschutz

Die Verbreitung meteorologischer Daten, Produkte und Spezialdienstleistungen, insbesondere der Warnungen nach § 4 Abs. 1 Nr. 3 des Deutschen Wetterdienstes, ist nur unter Angabe der Quelle zul?ssig. Ein weitergehender Schutz nach dem Urheberrechtsgesetz vom 9. September 1965 (BGBl. I S. 1273), zuletzt ge?ndert durch Artikel 5 des Gesetzes vom 19. Juli 1996 (BGBl. I S. 1014, 1017), bleibt davon unberührt.

然後是美國,據說知乎的受眾水平很高,我就不譯了:

18 USC 2074. (June 25, 1948, ch. 645, 62 Stat. 795.)

Whoever knowingly issues or publishes any counterfeit weather forecast or warning of weather conditions falsely representing such forecast or warning to have been issued or published by the National Weather Service, National Oceanic and Atmospheric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of Commerce, or other branch of the Government service, shall be fined not more than $500 or imprisoned not more than ninety days or both.

以上幾個中,數美國的是最寬鬆的,事實上在這個問題上,美國怕也是世界上最寬鬆的了。這其實與美國NWS的絕對專業強勢和長期對媒體的公關是分不開的,幾乎所有的美國天氣服務商都要買NWS的單。但就是這樣,美國也出現了下面這樣的中二:

Meteorologist Kevin Martin

簡單地說,這位專門做了網站,除了自行發布預報外,甚至仿美國NOAA/NWS(大體相當於中國氣象局)發布的氣象預報的格式造成混淆。影響極為惡劣。於是,FBI 只好上他家喝茶去了(節省納稅人的錢,值得國內有關部門學習!)。現在美國商務部好像還拿這位仁兄還沒有辦法,……

回到問題,簡單地說,真的要比較的話,這個東西與只有警察可以執法是一個道理。只有警察可以執法據說是普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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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sea bluest 的回應。

@sea bluest 的評論真的很奇怪。

首先,還有德國的條款,也被無視也就罷了。對岸的「氣象法」,直接被他無視了。大約 @sea bluest 真的不識得繁體字吧?

其次,日本的氣象業務法,我貼出來的只是其中針對警報的一條,即第二十三條。針對預報管理另外專門條款,比如說,下面的第二十四條。

第二十四條,我先貼出來,作為對 @sea bluest 這句話的回應:

美日的法律條文那條提到事先限制普通人發布常規的氣象預報?法律條規的適用對象都不一致還就跑出來洗地。

我看 @sea bluest 怎麼解釋。

形象、色彩、燈光又は音響による標識によつて気象、地象、津波、高潮、波浪又は洪水についての予報事項又は警報事項を発表し、又は伝達する者は、國土交通省令で定める方法に従つてこれを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我提一下,法律不是我的專業,所以我不譯法條,不釋法條。@sea bluest 大約是學這一塊的,估計取得日本相應的資格(法曹資格),要不然,這麼牛氣哄哄的架勢我真沒有見過。

是的,我之前說了,美國是管的最松的,我也給出了結果。那位馬丁,有沒有觸犯相應的法條,我暫時還不知道。大概沒有吧?但是已經有人貼出馬丁對其的人身威脅,不止一個。結果怎樣呢?你要覺得這個結果很免煮,我無所謂。

我只是對在幾個國家中,相應的機構是怎麼實際操作的有個大概的了解。對美國的NWS來說,由於其權威地位,以及媒體的自律,類似的事情以前沒有發生過,至少據我所知。但是現在已經有一個例子在這裡了,未來會怎樣,我們可以看看。

另外,我提一下。在實際的操作中,如果真要執行,那麼氣象局只能通過法院來執行。相應的NWS卻可以直接召喚FBI,這一點中國的氣象局根本不能比。


因為他的到來會導致一見終晴,百姓自測畢竟還很na?vё。


人類在自然力量面前如螻蟻一般脆弱,而氣象又是可能會嚴重影響國民生活乃至於生命安全,從這點來講,國家機器掌控氣象預告十分必要;再者說了,民間發布的氣象信息,又有誰關注呢~
希望《辦法》出台之後,能更加公開透明~

加一句,排名第一的那個 Sea Bluest 一口一句 你國的,怎麼不敢說支那呢?微博(Sina Visitor System)上罵「支那豬」可是很歡呢~


看到這題目,我從局外人的觀點說說看吧。

社會上發生的事情,無非都是權利與義務。社會交往也好,法律也好,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很重要。

所以,民間發布氣象數據不是不可以,問題是對於採用民間氣象數據的當事人造成的成本(損失),作為數據發布方是不是需要承擔責任?答案如果是肯定的,那麼發布方有沒有能力承擔這個責任?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禁止民間發布有什麼錯?反正說話和放屁一樣。

舉幾個極端的例子,大家自行領悟。

1.鄰居老王家有唐伯虎字畫,想拿到院子里晒晒,怕會下雨,問了隔壁的民間專業氣象謝耳朵,謝說:不下雨。於是老王曬了字畫離開了,最後字畫被暴雨淋濕,價值受損,老王是否應該向謝耳朵索要賠償?

2.另一個隔壁老王,種了一片果林。颱風季節來了,老王問謝耳朵:颱風會不會影響我這果林?謝說,必然啊,狂風啊,暴雨啊,果子嘩啦啦的掉啊。老王聽取之後,為了避免損失擴大,提前採摘果子。結果謝耳朵預報錯誤,颱風不過境,老王的損失要不要賠償?

如果氣象局是謝耳朵,那麼理論上,老王可以提出賠償要求,氣象局背後是公權力,有能力承擔,也必須的承擔責任(現實再說)但是,反過來看,某個謝耳朵也好,QQ彈窗也好,某個大V也好,某公眾號也好,某氣象公司為好,是否可以承擔這樣的責任?

當然,作為氣象愛好者,在同好圈中的交流,肯定不在討論單位。


總結整理一下關於這個問題的我的觀點:
從來沒有說禁止民間測量氣象數據,只是說禁止民間發布氣象預報!
從來沒有說禁止民間測量氣象數據,只是說禁止民間發布氣象預報!
從來沒有說禁止民間測量氣象數據,只是說禁止民間發布氣象預報!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這兩個之間是有本質區別的!
首先,民間測量的數據因為其局地性,短時性和不規範性很大程度上並不符合氣象數據的要求,因此,本身對於預報是有干擾的,僅僅能夠作為當前情況的參考。而對於預報來說,是需要廣泛的長期的數據採集作為基礎,這一點本身就是民間無法達到的,而現代氣象本身拼的就是數據的精細化程度。其實現在幾乎所有的氣象預報軟體的數據都是來自於氣象局,只不過氣象局限制了什麼可以發布,什麼不能發布而已,幾乎沒有公司自己進行天氣預報。
其次,天氣預報這種具有重要戰略意義的數據其重要性和高解析度地圖的重要性幾乎一樣。不說戰爭,就打個比方,你所在的地方發生了強地震,緊接著會有暴雨發生,這個時候如果沒有國家統一發布數據,而是誰都可以發布預報,一旦造成恐慌誰來負責?地震之後的暴雨本來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如果有很多人蓄意發布洪水預報,你是信還是不信?不要說這是突髮狀況不能算數,很多規定有時候就是為了突髮狀況考慮的。
最後,現代的氣象預報能力幾乎是一個國家科技實力的綜合體現。即就算我國的氣象能力已經很強,但還要講究個韜光養晦吧?我憑什麼把最好的數據全部拿出來分享啊?我自己知道就行了,全告訴你要是國外針對我國的氣候條件研究氣象武器怎麼辦?我國本身氣候條件就夠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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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當時想到什麼寫了什麼的原答案……

首先,要弄清楚國家禁止發布的是氣象預報,而不是氣象信息。這兩個之間是有本質的差別的。
我國對於發布預報還是有一套非常嚴格的流程的,基本來說就是普通天氣各省市自行發布報備中央台就可以,而極端天氣事件就必須通過中央台進行協商統一。畢竟大部分的極端天氣不是發生在一個行政省內,而是在某一地區。通過會商至少能夠統一不同地區的發布情況,這對於維護社會穩定還是很有必要的。
而且,目前來說,天氣預報還是一個主觀大於客觀的工作。一個好的預報員能夠起到非常關鍵的作用。而主觀就意味著人和人之間會有較大差異,你報中雨我報大雨你覺得一般人能感覺出來區別么?但是字面上的含義就不是這樣了,所以一個統一的預報絕對非常必要。至少,要保證一個國家發出來的東西不會自己打自己的臉吧。一般的氣象軟體這種也是從其他地方獲得數據,真正有幾個是自己跑模式畫天氣圖看傳真圖自己預報的……如果隨便都可以發布預報,對於平時來說確實沒啥,但是一旦面臨極端事件而你又身處其中,你又會怎麼想呢?
我國的氣象事業還太年輕,還有太長的路要走,所以,大家多一點耐心,多點包容,這樣才能讓氣象事業更好的發展起來。畢竟作為內部人員,雖然看到了這個行業太多的不盡人意,但還是希望他能一天天強大。


我只講兩個事吧,起碼能夠得出兩個原因

中國剛解放那一會兒,國家是全面禁止天氣預報的隨意發布的,那個時候為了想控制台灣海峽,隨時準備打過去……
後來好像是因為江浙那邊很多漁民出海打魚因為沒有天氣預報,經常碰上不好天氣,出海難……後來好像是上海市長陳毅(沒記錯的話應該是他)的強烈要求下,天氣預報才公開對全國人民公布……
所以啊,最起碼,天氣預報是重要的軍事情報之一!國家現在對外公布的天氣預報也都是經過一定脫敏處理的!
還聽說某個教授講過,美國某些金融炒家,經常發布一些天氣氣候分析什麼的,得出一些聳人聽聞的結論,說什麼玉米啊大豆啊什麼的這些大規模種植的重要農作物今年會增產啊,減產……balabala………然後影響國際上這些農作物的期貨市場的震蕩,於是乎這些炒家可以從中牟利,套取巨額利潤…………
有次可以知道起碼天氣預報具有軍事和金融市場這兩個重要的作用……當然肯定還不止於此……
你說作為如此有重要作用的信息,以我dang的這麼愛管控的尿性,他能不管控嗎


不知道什麼叫環境監測,什麼叫氣象預報就開噴,知乎的平均智商越來越低了。


我來回答一個根本不對題的答案,看到好多人說要解釋為啥不準美領事館發布pm2.5,我的十分憤怒,居然把洋大人權威的pm2.5檢測給禁了,心想著定體鍋,轉眼就在百度上搜到了
http://aqicn.org/city/shanghai/us-consulate/cn/m/上海
http://aqicn.org/city/beijing/us-embassy/cn/m/北京
http://www.stateair.net/mobile/mission/1/index.html北上廣沈成,別抱怨這個是英文,人家本來就不是給你看的。
看來我家的百度和諸位都不一樣了。


居然有人說利益問題,瞎想的人太多,萬一朋友圈風傳大地震不是嚇死一片...


不是體制內的人 不受體制的約束 誰也不能保證這樣的人會不會為了個人利益發布一些虛假的消息 就跟現在充斥著的土律師跟外包記者一樣


氣溫高於三十幾度開著?就不讓上班了,各大國企怕溫度真過了影響生產,於是就壟斷預報權,永遠不讓溫度超過限定溫度。


古人還不讓私印黃曆呢。。。


因為氣象局也想釣魚,你看,那麼多魚已經上鉤了…………


我不站隊,也不抨擊誰。如許多解釋指出,氣象局沒有環境預報資質,應由環境系統給出。我一個屁民是這麼揣測的:如果環保系統給力,霧霾還會不會這麼嚴重?我想應該不會。如果霧霾嚴重,會不會打環保系統的板子?應該會。在明知道要打板子的情況下,環保系統會不會給出真實的結果?我不知道………


氣象也包括pm2.5,那可以敏感的。
外交部曾經抗議過美國大使館發布北京的pm2.5。


講道理,天氣預報不是你測測溫壓風濕就好啊!報天氣預報,就算自己不跑模式,你也至少參考EC,GFS,T639的預報結果,還有民間發天氣預報,出了事你擔不起啊!預警信號發不好,社會要恐慌啊!就像現在某些微信公眾號發的有關颱風還是其他什麼的,簡直嚇死人啊!
就算你自己要測溫壓風濕,不是說你家樓下空地或者後院,擺點儀器就好啊!這樣測出來的數據毫無代表性吧,你至少得符合大氣探測的三性要求吧!
最後,預報不是你想報,想報就能報!個人感覺短時間內不會放開,哪天放開了,氣象行業也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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