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明朝有這麼嚴厲的刑罰整飭貪官,但貪風卻是越來越嚴重?


我就是來講自身例子的——大學畢業之後,考上了公務員,筆試面試體檢都過了之後要求我在七天之內拿報到證和檔案去人社局,否則沒有編製。然後我去學校,學校說辦下來需要兩個月,我去教育廳,教育廳說剛畢業的畢業生不接受個人辦理,讓我再去找學校,等候統一辦理,我打電話給考入公務員的部門希望等等,直接對我說不行,讓我自己想辦法。

好的,事情到這裡似乎已經沒有辦法了,我四年大學畢業,辛苦考上公務員,就因為不能在七天內辦好報到證而沒有工作…………

再然後,我們找了認識的人,寫了張條子,幫我辦了。

請問,錯在誰?誰是貪官,誰在行賄受賄?

又——感謝大家的討論,還有那個在評論里搗亂的那個人,我猜想他要麼沒仔細看我的答案,要麼就是理解不了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大概是我說的太簡單了??我不是不想按規矩來,當時我一直在想盡各種辦法希望可以在七天之內把報到證給人家拿過去,一直去學校跑,去教育廳跑,給用人單位打電話溝通……他們都用很不耐煩的口氣告訴我「那你自己想辦法」,活人不能被尿憋死不是,所以我想了辦法。——————評論里那個人說我以權謀私,什麼叫以權謀私,我明明認識熟人,但我沒一開始就去找他,讓他給我走後門,我一直在努力的想通過正規的手續來找到工作,可是都不給我這個機會;而且在這件事上,我沒有利用關係獲得我不該得的任何東西,工作是我一步一步正正經經考試得來的,是我應得的,是我該得的,就是我的,所以哪裡謀私了?就像我說的,活人不能被尿憋死,也像大家說的,規矩是人定的,何況法律還有漏洞。

【關於評論里一些神邏輯】貌似很多人覺得我不應該得到這個工作,我也是鬧不明白你們怎麼想的。
如果答主我遭遇車禍重傷被送往醫院,有個醫生違反了醫院先交錢後看病的規矩,幫我挽回了生命,你們是不是恨不得一個個去把他當做菩薩供起來。
他喵的在這件事上,答主我還是個交了錢的,只不過因為我沒辦好住院手續,我就活該在醫院門口默默流血而亡,而且那裡面的醫生還不能搭救我。
每個正當的權利跟生命一樣神聖不可侵犯。你們那些邏輯我也是醉了。


感謝厚愛,還沒回答就有人點贊並且還有人直接收藏了。這個話題其實是個大話題,需要長文回答,我爭取能夠講明白。
簡單的說,貪官怎麼來的?:被逼的 , 沒有人是天生的相當貪官。

一隻公兔子可以不加思索的分辨出:」母兔子好,大灰狼壞。「不過我們從生物學的常識很容易的理解,並不是狼是大壞蛋,就喜歡吃兔子這種可憐可愛的生物,而是在整個食物鏈條里,兔子是他為數不多的能吃的食物,狼不吃兔子很容易餓死,吃兔子是一種自然選擇。貪官的行為也一樣,並不是他想貪,而是不貪在官場根本生存不下去。
人是社會關係的總合,在歷史洪流中,大部分情況下的人是活的很被動的,很難做出出格的行為的,出格的人往往會死的很慘。
所謂的」出格「,顯然是要有個格子,這個格子是誰來劃分出來的呢?
其實現代的經濟學理論已經能解釋的很清楚了:
這個"格" 其實是一種自然選擇的結果,是一種連續不斷的,多次數,多層次,多級別,信息不對稱狀況下的複雜的博弈後的均衡狀態。
一種普遍的人的行為模式,實際上是滿足了某種納什均衡狀態下的行為模式,不滿足這種平衡的模式是一種不穩定的模式。
一種行為模式的普遍化,必然說明這種行為模式滿足了某種納什均衡,是多方面合力博弈的必然結果。
什麼是納什均衡呢?專業的解釋太複雜, 我在知乎搜索了一下看有沒有人簡介的容易理解的回答,搜到了這個回答不錯

怎樣簡潔的解釋「納什均衡」? - 劉曉淳的回答 感謝 @劉曉淳

現在我們明白,這個格,也就是絕大部分人的判斷的傾向,是一個符合納什均衡均衡區間。
這個概念看起來是不是非常讓人頭大?古人真的明白嗎?
大部分通過科舉考試的讀書人,他們讀了十幾年聖賢書,滿腦袋都是理論上的人際關係,如忠君愛民、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之類,非常不接地氣,未必明白建立在利害算計之上的真實的人間關係,但是不要緊,有人給他們上課,《紅樓夢》第四回詳細描寫了一個學習過程。

  卻說賈雨村走了賈府的後門,當上南京知府,一下馬就受理了一件人命案。當地名門望族子弟薛蟠,打死了小業主馮淵,搶了個丫頭,然後揚長而去,受害方告了一年多也告不下來。賈雨村聽說,登時大怒道:「豈有這樣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來的!」說著就要發籤,派人去抓。這時他看見旁邊一個門子向他使眼色。
  進了後邊的密室,門子問:「老爺既榮任到這一省,難道就沒抄一張本省『護官符』來不成?」雨村忙問:「何為『護官符』?我竟不知。」門子道:「這還了得!連這個不知,怎能作得長遠!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個私單,上面寫的是本省最有權有勢,極富極貴的大鄉紳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時觸犯了這樣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連性命還保不成呢!」說著拿出一張抄好的「護官符」來,上邊就有薛家。
  賈雨村問門子此案該如何處理,門子說,薛家和幫助你當上知府的賈家是親戚,何不作個人情,日後也好去見賈府的人。賈雨村道:「你說的何嘗不是。但事關人命,蒙皇上隆恩,起複委用,實是重生再造,正當殫心竭力圖報之時,豈可因私而廢法?」門子聽了,冷笑道:「老爺說的何嘗不是大道理,但只是如今世上是行不去的。豈不聞古人有云:『大丈夫相時而動』,又曰:『赴吉避凶者為君子』。依老爺這一說,不但不能報效朝廷,亦自身不保。還要三思為妥。」

  賈雨村低了半日頭,最後嘴裡說著不妥,還要再研究研究,最後的行為結果實際上完全遵循門子的建議, 賈雨村是個機靈人,很快明白了利害關係,不明白厲害關係的人秉公執法的人結果怎麼樣了呢?
門子說的很清楚:「不但不能報效朝廷,亦自身不保。

 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出,一個人當官是否秉公執法,除了要和他私慾作鬥爭,還受到很多其他的壓力,比如說家人對十年寒窗苦讀後物質回報的期望(苦讀也是投資啊) 同儕的壓力(你願意餓著我們不願意餓著啊) 上級的壓力(得罪誰別來得罪我) 雖然一個人經過十年苦讀,可能腦子單純的很,但是實際實踐的過程中,很快會發現理論上的概念不能用來指導實際上發生的事,最關鍵的是,秉公執法丟命的可能性比不秉公執法丟命的可能性更大,關於貪污的判斷其實很被動簡單:貪是死,不貪也是死,那麼還是貪好。
在古代,皇帝和官員形成勞資關係市場是個無效市場,信息根本沒辦法正常流通。經濟學上把這種競爭關係形成的市場叫做檸檬市場,會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系統。
陶淵明說過一句話:不願為五斗米折腰。實際上陶淵明的把現實看的很明白:要在官場上生存下去,是不可能堅持原則的。 以當時的生產力,是無法從技術上根本解決這個問題的(現在也不可能完全解決)。
在這種情況下勞資市場下,即使懲罰的措施再嚴格,有原則的人也無法在這種官場下生存。
看來寫的不有趣啊,沒人點贊,我考慮考慮怎麼寫的更有趣。
-----------------------------------------1月30日半夜睡不著更新--------------------------------------------

其實在這個問題下的其他答案,我開始很囂張的說:還沒入讀史的門。
為什麼這麼說?其實他們想到的直線型的思路,古代的皇帝們智商見識不比他們低,很早就想過而且進行過積極的嘗試
有人覺得拿紅樓夢舉例不合適,接下來就拿真是的明朝的案例進行舉例了。
首先是冷哲的貪腐成本說,這個是最容易想到的直線型思維。
朱元璋大概是歷史上著名的工作狂之一,經常工作的半夜焦慮的睡不著覺,平定中國之後,朱元璋建立特務網,監督官員,努力維持著處罰貪官污吏的概率和力度。不斷地發現,不斷地處罰,不斷地屠殺。但是貪官和韭菜一樣,總也殺不光,殺光一批又一批。到了後來朱元璋絕望的說:「我想清除貪官污吏,奈何早上殺了晚上又有犯的。今後犯贓的,不分輕重都殺了!」(吳晗《朱元璋傳》)
就和樓主說的一樣明朝初期就形成了懲治貪官最嚴厲的制度,但是有用嗎?
經過一系列的殺殺殺,殺到無人敢做官無人可做官,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按,朱元璋一口氣就殺了
兩萬人, 吳晗《朱元璋傳》說空印案與郭桓案一共殺了七、八萬人,
結果如何呢? 要知道明初總人口統計也只有160萬戶,基本上把能當官的都殺完了,可以說,在明代當官,貪腐成本是很大的,隨時要掉人頭的,結果如何呢?
派下去的官員,如同冒著槍林彈雨衝鋒的戰士,一排排地被糖衣炮彈擊中倒下。如同股市裡的散戶,被割光一批,立刻長出來一批,朱元璋最後總結:
「朕自即位以來,法古命官,布列華夷,豈期擢用之時,並效忠貞,任用既久,俱系奸貪。朕乃明以惠章,而刑責有不可恕。以至內外官僚,守職維艱,善能終是者寡,身家誅戮者多。」
也就是說,朱元璋總結:經過古法嚴格篩選出來的讀書人,剛工作的時候能老實一陣,但是上班一久,就全變成貪官了,我拚命的殺啊殺,結果也沒有效果,大家還是前赴後繼的去死,能善終的幾乎沒有。
其實這才是題主提出的困惑的第一層意思,他讀書讀到了這裡發現殺人毫無震懾力,所有人都是冒著生命危險拚命貪污,其實邏輯很簡單是各地官員工作後都在實踐中受到了教育,貪也是死,不貪也是死,兩相權衡取其輕。
有的回答說朱元璋不擅長洗腦,精神文明沒有建設好。
其實不是的,朱元璋有嘗試過從厲害角度給官員洗腦,被歷史學家成為守井理論。
他對那些即將走上工作崗位的官員們諄諄教導:「老老實實地守著自己的薪俸過日子,就像是守著井底之泉。井雖不滿,可卻能每天汲水,長久不斷。若是貪污受賄,一旦事發,你就要受牢獄之災。家破人亡了,贓物都成別人的了!」
他也從理想主義的角度上和官員們談心過
「朕昔在民間時,見州縣官多不恤民,往往貪財好色,引酒過度。凡民之疾苦,視之漠然,心實怒之。故今嚴法禁,但遇官貪污蠹害吾民者,罰之不恕。」 這也是朱元璋的原話。
有用嗎?
呵呵

有的回答說明朝工資低,經過歷代的通貨膨脹後確實不高,但是最早設計工資制度的時候。官員工資並不低,朱元璋自己做過統計
以下引用自《百家講壇》 雜誌2009年第九期。

洪武二十五年八月,朱元璋頒布了一份反腐教材,叫做《醒貪簡要錄》。這份教材詳細記載了朱元璋制定官吏工資標準的理論依據。明代正一品官員的俸祿是每月支米87石,一年1044石。明代的一石米大約是現在的155市斤,按現在一斤米值2元錢算,年薪大概是32萬元。在明代,正一品官員相當於現在的總理副總理一級,一個大國總理,年薪32萬元不能算高。

  但是,《醒貪簡要錄》的演算法卻讓我們震驚,讓我們感覺到這份工資其實並不低:米來自稻穀,加工1044石米需要2620石稻穀。而要生產2620石的稻穀,則需要用田873畝。種田需要耕牛,按一頭牛耕地50畝計算,需用牛17頭。田間勞作方面的人力花費,按一個人種田15畝計算,需要57個人耕種。收割之後,農夫挑一擔未脫粒的稻禾只能出4斗稻穀,所以1044石米需要6550挑。如果從田裡把稻禾挑到打穀場是一里路,再回去挑也要走一里路,來回就是2里,這樣算下來為了挑擔就得走13100里。因此,正一品官員俸祿每月87石米看起來似乎不多,但為了這份俸祿,老百姓卻不知要花費多少勞力和辛苦。光是挑擔就是一個萬里長征的路程,你能說這份工資少嗎?

  「如此筋骨勞苦,方得許多糧米。」朱元璋反問道,「為官者既受朝廷重祿,尚無饜足,不肯為民造福,專一貪贓壞法,亡家果可怨乎?」

  由此可知,朱元璋在制定官吏工資標準時並沒有讓官吏空著肚子幹革命的意思,相反,他認為官員「若將所得俸祿養家,盡自有餘」。

  以七品縣令的工資標準而論,月薪是7.5石大米,年薪只有90石,與一品官員的月薪差許多。但按照《醒貪簡要錄》的演算法,也需要70多畝地、5個農民專門為之生產,光是挑那些稻禾就需要走1000多里地,所以,很難說這個工資標準低得讓人無法接受。

缺乏監管和制衡說
皇帝們發現貪官怎麼殺也殺不光後,就動了其他念頭,其中一條就是引入競爭和制衡。
於是他們想到了一個好主意:太監們沒有子女,沒有家人,沒有金錢需求,是用來監管的最好人才。
 明成祖永樂十八年,組建了一個以宦官為主體的緝捕機構,希望嫌棄一股廉政風波東廠首領由秉筆太監兼任,下設掌刑千戶和理刑千戶各一員,合稱貼刑。貼刑下設掌班、領班、司房,直接負責偵察告密任務的是役長和番役,每名役長率領十名左右的番役,總數大概1000人。 值得指出的是,太監並不都是文盲狗腿子,秉筆太監是經過嚴格篩選培養,明朝有建立內書唐,專門給太監做先進性教育,太監們其實也是滿腦子聖賢書的知識分子
以下引用自《萬曆十五年》

一般人往往以為明代的宦官不過是宮中的普通賤役,干預政治只是由於後期皇帝的昏庸造成的反常現象,這是一種誤解。誠然,有不少宦官出自貧家,因為生活困難或秉性無賴而自宮,進入內廷。但如果把所有的宦官統統看成無能之輩,不過以阿諛見寵,因寵弄權,則不符事實。從創業之君洪武皇帝開始,就讓宦官參預政治,經常派遣他們作為自己的代表到外國詔諭其國王,派遣宦官到國內各地考察稅收的事情也屢見不鮮。中葉以後,宦官作為皇帝的私人秘書已經是不可避免的趨勢。皇帝每天需要閱讀幾十件奏章,這些奏章文字冗長,其中所談的問題又總是使用儒家的傳統觀念和語言來加以表達,很不容易弄清其中問題的主次和它的真正含義,更不用說還夾雜了極多的專門名詞和人名地名。所以皇帝必須委派五六名司禮監中的太監作為「秉筆大監」,由他們仔細研究各種題本奏本,向自己作扼要的口頭彙報。秉筆太監閱讀研究這些奏章需要付出很大的耐心和花費很多的時間,他們輪流值班,有時要看到夜半,才能第二天在御前對奏章的內容作出準確的解釋。經過他們的解釋,皇帝對大多數的奏章就只需抽看其中的重要段落、注意人名地名就足夠了。皇帝閱讀過的奏章,通常都要送到文淵閣由內閣大學士票擬批答。從道理上說,皇帝可以把大學士的票擬全部推翻而自擬批答。但這並不是常見的現象,因為這種做法表示了他對大學士的不信任,後者在眾目睽睽之下會被迫辭職。按本朝的傳統原則,為了保持政局的穩定,如果沒有特殊事故,大學士決不輕易撤調,所以上述情況是必須盡量加以避免的。一個精明的皇帝能夠做到讓大學士的票擬永遠體現自己的意圖而不發生爭執,這種微妙的關係又少不了秉筆太監的從中協調。

僅憑皇帝的寵信,目不識丁的宦官被擢升為御前的司禮大監,在本朝的歷史上雖非絕無僅有,但也屈指可數。一般來說,秉筆太監都受過良好的教育。當他們在10歲之前,就因為他們的天賦聰明而被送入宮內的「內書堂」,也就是特設的宦官學校。內書堂的教師都是翰林院翰林,宦官在這裡所受的教育和外邊的世家子弟幾乎沒有不同;畢業之後的逐步升遷,所根據的標準也和文官的仕途相似。有些特別優秀的秉筆太監,其文字水平竟可以修飾出於大學士之手的文章辭藻。所以他們被稱為秉筆,在御前具有如上述的重要地位,決非等閑僥倖。

結果怎麼樣呢? 你們電影電視劇看的多了,都知道後來發生了什麼。


腐敗的平均成本=被抓住以後的懲罰力度 × 被抓住的概率

當被抓住的概率極低時,懲罰力度無論如何高,腐敗的成本都高不起來。成本收益兩相對比,自然有一大堆的官僚會去腐敗。

關於腐敗如何治理的問題,可以看另一個答案http://www.zhihu.com/question/27619901/answer/37400056


看了以上答主的回答,覺得很有必要寫點東西了。
這都是什麼時代了,居然還有人認為,貪腐的原因是 人性/低薪/社會風氣/政治鬥爭——從來不是這些,從來不是。

我們從小看的歷史書,都教導我們,每個朝代都是由幾位節儉發奮的君主,開創一番盛世;而後他們的子孫,忘了教誨,從小嬌生慣養,不知體恤民情,奢靡之風盛行,官員橫徵暴斂,貧民無以為生,不得不揭竿而起,推翻舊朝,blablablabla
全是胡扯,全是。我們的所有歷史,包括現在的官修歷史,都在教導我們:節儉興家,腐化亡國。似乎只要每朝帝王都吃糠咽菜,不近女色,那麼每個王朝就能千秋萬載,長治久安。這是我們三千年一貫的看法:人的品質決定一切,地震是因為君主失德,貧窮是因為官員貪婪,瘟疫是因為有人通姦,腐化是因為社會奢靡。
但是從來沒有人,向我們揭穿這個真相:專制就必然會有貪污,專權就必定會有賄賂。連「權力導致腐敗」這句名言,都是老外教會我們的。
不錯,你朱元璋可以剝我們的皮,你胤禛可以沒收我們的「火耗」,你某某某可以禁我們的茅台酒,但是你們不會明白,你們就像是給Windows打補丁的程序員,忙天昏地卻還是bug不斷,而在你們死後/退休後,鬼知道這些補丁接著該怎麼打。

1、貪污的本質是什麼?
貪污的本質是某人侵吞了本不屬於他的東西,就這麼簡單。
在理想情況下,如果 所有權/治理權 的擁有者都是一個人的話,是不會出現貪污的。
這句話怎麼理解?
我們回到兩千五百年前,春秋時期。你聽說過那個時代有和珅、劉志軍嗎?我敢擔保你一個例子都舉不出。
為什麼?因為那個時代,每塊土地都有領主,分封出去的是所有權,郡縣制還是很稀奇的東西。所以,所有權=治理權,我管著我的所有財產,怎麼貪污?歐洲的中世紀,也是同理。
但是後來,生產力發展了,帝王們需要一大批人幫助自己統治,而財產的範圍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從最開始的土地山澤,到銅礦,到食鹽,到鑄鐵,到商業稅,等等。所有權與治理權的分離越來越大,官員手中的權力也越來越大,貫穿社會各個方面。頂峰是啥時候?就是現在。

2、朱元璋怎樣才能成功地禁絕腐敗呢?
老朱的做法算是登峰造極了,以至於一些讀書人都不願做官了。但是他成功了嗎?
要是他早點想通,何必弄這麼麻煩,殺這麼多人,兩眼一閉,和他的不肖子孫一樣,逍遙快活,有啥不好?

3、這是一出悲劇
我敢斷言,這出悲劇會在中國不斷地反覆上演。
除非未來有一天,我們的政府徵稅要過五關斬六將,不能打著國有旗號虎踞鯨吞;你的鄰居只要長得不賴/名聲在外,也能選上鎮長,他能夠為了你們街坊花錢省錢,他能體會到你辦准生證有多麻煩。
這一天,估計你兒子都看不到了。


補充:
這篇倉促寫成的小段居然有這麼多贊,以至於我不得不補充一下觀點,回應一下評論區了。

1、關於「封建時代(春秋)沒有貪污腐化」的論點

評論區有朋友指出了吳越的例子,額,我確實沒想到,原因是我心底里一直沒把那鬼地方當做春秋正統之地,造成的謬誤,抱歉。
我舉這個例子,是為了說明一點:治理權與所有權距離越遠,貪腐就會越嚴重,治理的成本就會越高。因此,從秦漢至今,中央集權愈來愈完善,導致的後果就是貪腐機會越來越大。
怎麼理解?
官僚制度的出現,就是因為「國家」愈加成為「國」而非「家」,中央集權必然需要一個龐大的官僚體系,自古而今皆然。正如馬克斯韋伯所言,官僚體系的強大,與中央集權程度是正相關的。中央集權收穫了大量的公共權力,徵稅、徭役、礦產、以及各種審批、准入權力,等等,這些公共權力原本屬於村莊、城邦,而現在卻遠離其所有者(以前是皇帝,現在是「國家」「人民」),被一批與之毫無關係的官僚管理。怎樣監督他們?古有「御史」,今有「寄委」,隔靴搔癢,萬代不絕。

2、「皿煮」與「貪腐」

我不同意「皿煮」能解決「貪腐」,尤其是中國人理解的皿煮:一人一票,輪流坐莊,普選就是「皿煮」。
在西方社會也存在貪腐問題。但是與中國不同的是三點:

  • 我們的文化傳統。為政是一種光榮的職業,擁有不被限制的權力尤其光榮。而光榮背後,太多太多的潛規則,「人治」之下,氣象萬千。
  • 我們有一個「家長式政府」,需要龐大而穩定的官僚體系維持運轉。不論遙遠的皇帝,還是今上某某某,都離不開他們。所以,每代都在強調「官德」「勤儉」,給他們碩大如斗的蜜糖,還不許他們粘到手。
  • 我們「工友製為基礎」。再說就要違法了,我還是打住吧。

這三點都是可以改變的。
但是問題繞回來了,如果這三點都改變了,那是變天了,你覺得「皿煮」還是個問題嗎?

3、明君聖賢,可以重整乾坤嗎?

君主在進化,或嚴刑峻法,或以身作則,或厲行改革。但是,我們的父母官也在進化,你有一條鞭法,我有額外增派;你有火耗歸公,我就要養廉銀;你不讓我喝貓台酒,那我把它裝進水瓶;你要剝我的皮?那好,大不了我不做官,等你死。


低薪是問題的原因之一,但是為什麼統治者還喜歡官員低薪制呢?
這個問題要具體一些,在明清官員低薪制的情況下,靠工資官員是沒法生活的,所以除工資在官員還有陋規收入,也就是灰色收入,灰色收入是受潛規則調整的,這些潛規則掌握在各衙門的胥吏。那時候清官也是要收陋規的,除了海瑞這種個別的異類。
所謂貪官應該是在陋規之外還貪得無厭的,或者超出潛規則收陋規。
除了像宋朝這樣的另類,多數朝代都實行低薪制,實行低薪制的原因易中天《帝國的崩潰》中有解釋:不改低薪制不是不想改,實在是財政太緊張。帝國財政主要用途有三個:養兵、養官和養皇家。這三者只有養官的錢可以馬虎擠佔一下。其他兩項開支是萬萬不能動的。只有雍正四爺下決心發了些養廉銀子。
我朝也繼承了前朝低薪制的傳統,部分也是財政太緊張。現在財政收入的用途大頭是四項項:國民的社會保障、維持經濟增長和財政收入、國家安全保障、養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這四者中也是養官的用途可以馬虎些。畢竟低薪制有好處,第一,可以哄一哄低收入的老百姓;第二,可以打擊底層官僚的自尊,讓他們覺得自己少了這個鐵飯碗沒法活,做慣了奴才;第三,可以控制高級官僚,有實權的官員不得不貪,這樣就有很多把柄,上面推行什麼政策,下面都比賽執行,誰不聽話隨時就可以以腐敗罪名拿掉;第四,可以發泄社會不滿,凝聚民氣,新上台的可以抓一批腐敗分子,百姓都叫好。
雖然統治者對低薪制很上癮,但是除非自己作死,或者到了末日沒辦法,都不會對軍隊實行低薪制,軍人,警察的工資總是說漲就漲。


首先是因為低薪一定無法養廉!

於洪武四年(1371)正月命中書省和戶部制定了文武百官歲祿標準,其數額是:正一品900石,從一品750石;正二品600石,從二品500石;正三品400石,從三品300石;正四品270石,從四品240石;正五品180石,從五品160石;正六品100石,從六品90石;正七品80石,從七品75石;正八品70石,從八品65石;正九品60石,從九品50石。


我懶得翻書,就不給大家慢慢換算各級官員的年收入了。感興趣的請參考著名清官海瑞的生活。就知道明朝官員收入甚至不足以支付一個官員正常小康的生活水準。而且請注意,師爺等都是需要官員自掏腰包支付薪酬的。

在明朝官員不貪腐連正常的生活的維持不了,你還真讓官員一個個都喝西北風?

這裡我甚至不能完全贊同 @冷哲 大神的答案。的確一直以來中國的腐敗成本都太低了。
可朱元璋難道不知道?否則又何必大大提升被抓住的懲罰力度?為什麼他不提升被抓住的概率?
很多州縣的衙門都快讓他做成人皮稻草人恐怖場了~~~他對貪官可是從來手不留情的。
可官員仍舊是前腐後繼。老朱是出了名的勤政,不用宰相自己一個人大包大拿。
可他的後世子孫和歷史上的絕大多數統治者是不具備這個能力,一個國家的正常運行,靠的不僅僅是一個皇帝,更重要的是一整套完整可以持續運行的官僚系統。
這也是日後明神宗幾十年不上朝,國家元首長期罷工,怠工,國家依舊可以正常運行的原因所在。
整個國家已經成為了一個巨大的機器,你可以更換每個零件,但你不能任用官員,不用這個國家機器。

官員前腐後繼,你能把所有的官員都殺光么?自己一個人頂起大明的全部?
今天也是如此。今天總是有很多人說不應該這樣,不應該那樣。可很少有人能說出來這個國家究竟應該哪樣?人都不是傻子,每個人都不過是做了自己當時認為的最優選擇,

當一顆大樹的根腐爛了,那麼它滿樹的葉子也都將是枯萎的。無論你吹多猛烈的風,吹掉多少枯萎的黃葉也是徒勞。


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而中國長時間的專制體制,腐敗則是必然的衍生品。

時至今日,我依然不對今天運動式的反風、反腐運動抱有過高期待,因為這至多治標,而不能治本。當然,王岐山也說了,首先治標,為治本提供時間。關鍵還是在於下一步的政治體制改革。

@rush zerg 順便反對下這位的答案。
他說 我們回到兩千五百年前,春秋時期。你聽說過那個時代有和珅、劉志軍嗎?我敢擔保你一個例子都舉不出。

這種打臉的事情,我最喜歡了。不過被人搶先了。
@狼牙白菜
淺析春秋戰國官吏賄賂問題 第9頁就討論了春秋時期的賄賂問題。「勾踐被包圍,無路可走,準備自殺。這時謀臣文種勸住了他,說:"吳國大臣伯嚭貪財好色,可以派人去賄賂他。""。春秋時期「卧薪嘗膽」的勾踐,就是靠賄賂吳國的大臣才有機會的。

分封制沒有腐敗,民主制沒有腐敗。國外沒有腐敗。。。腐敗是中國特產?全世界就只有中國有腐敗?呵呵

腐敗的根本在於權力能夠腐蝕人心。

當官為了什麼?官方的回答是為人民服務。這個回答真是高大上,但太過片面。
其實所有人當官都是為了獲得權力,當更大的官是為了獲得更大的權力。
有了權力才能做一些有錢也做不到的事。才能讓群體貫徹個人意志。
只不過有的人掌握權力是為了更好的為人民服務,
有的人掌握權力是為了更好的為自己服務。

權力腐蝕人心。讓人誤以為個人意志就是集體意志。權力讓人產生各種幻覺。
這才是為什麼要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里的原因所在。


先說觀點:一切以為「反腐就是為了反腐」的想法,都是不懂政治的表現。

以上觀點適用於大多數國家,尤其中國這種集權國家。在這種由上而下的政治結構下,因為權力源自上級,所以腐敗是官員們的天賦官權,無論政治層面或技術層面,都不可能杜絕腐敗。因為就權力的來源而言,這種政治制度本身就是腐敗的。

朱元璋為什麼對貪官那麼狠,比較多的說法是他出身貧寒,特別痛恨官員腐敗,所以一律殺殺殺。可以理解為朱元璋帶著底層烙印,對權力階級有種本能的痛恨。

那麼請問,能從要飯的和尚成為義軍首領、身邊猛將謀士如雲、過五關斬六將一步步走到皇位,朱元璋懂不懂人心、政治、權力?他不知道千里做官只為財?他自己當皇帝不是為了權力?他不知道養狗都得喂肉?

我認為朱元璋對貪官的懲罰,是由於極度缺乏安全感,將殺戮作為維持權力的一種手段,而貪腐只是一個借口。作用有三:

1、對不滿意的人,可以用貪腐的借口清除;
2、利用這種手段震懾其他人;
3、利用殺戮不斷清洗,避免官員中出現穩固的權力階層。

所以反貪不是因為貪腐,而是因為權力鬥爭。

再來說說為什麼貪腐無法制止。

其實很簡單,制度給了貪腐的機會,甚至不貪不行,也就是說皇帝從根子上就不想杜絕貪腐。都不貪了誰給他賣命?都不貪了他怎麼抓把柄消除異己?都不貪了他還有什麼權威?

以上,真的只是在說明朝啊…………


證明了一個道理:高薪能不能養廉不知道,但低薪顯然是不行的!


說白了就是被剝皮實草的傢伙不是因為貪污而死,而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

死和貪污,只有表面上的因果關係——即便你不貪污,照樣立個明目搞死你。


看了眾多答案,覺得都沒答到點子上。

一言以蔽之——此乃千古帝王之術也。

p.s.上文只針對明朝,以及萬惡的舊社會。

以下是後人杜撰的一段君臣對話,托古《北史》

(上)問曰:國何以立?

(臣)曰;具官。(即配備官員)

問:何以具?

曰:用貪官,棄貪官。

問:貪官何以用?

曰:為君者,以臣忠為之大。臣忠則君安,君安則社稷安矣。然無利則臣不忠,官多財寡,奈何?

問:為之奈何?

曰:予其權,以權謀財,官必喜。

問:雖然,官得其利,寡人何所得?

曰:官之利,乃君權所授,權之所在,利之所在也,是以官必忠。天下洶洶,覬覦御位者不知凡幾,臣工佐命而治,江山萬世可期。

上嘆曰:善!然則,貪官既用,又罷棄之,何故?

曰:貪官必用,又必棄之,此乃權術之髓也。

(宇)移席,謙恭就教曰:先生教之!

(蘇)笑對:天下無不貪之官,貪墨(指貪污)何所懼?所懼者不忠也。

凡不忠者,異己者,以肅貪之名棄之,則內可安枕,外得民心,何樂而不為?此一也。

其二,官有貪瀆,君必知之,君既知,則官必恐,恐則愈忠,是以棄罷貪墨,乃馭官之術也。不用貪官,何以棄貪官?是以必用又必棄之也。倘或國中之官皆清廉,民必喜,然則君危矣。

問:何故?

曰:清官或以清廉為恃,犯上非忠,直言強項,君以何名棄罷之?棄罷清官,則民不喜,不喜則生怨,生怨則國危,是以清官多不可用也。…… 綽復厲色問曰:所用者皆貪瀆之官,民怨沸騰,何如? (宇文泰)上再移席而匍匐問計。

綽笑曰:斥之可也。斥其貪墨,恨其無狀,使朝野皆知君之恨,使草民皆知君之明,壞法度者貪官也,國之不國,非君之過,乃官吏之過也,如此則民怨可消。

又問:果有大貪,且民怨憤極者,何如?

曰:殺之可也。檢其家,沒其財,如是則民怨息,頌聲起,收賄財,又何樂而不為?遂言之:用貪官以結其忠,棄貪官以肅異己,殺大貪以平民憤,沒其財以充宮用,此乃千古帝王之術也。

上稱善。
個人比較懶,諸君如果想看白話文的版本,直接呈上傳送門如下:http://blog.sina.com.cn/s/blog_5bc26f070101941m.html


看看當時的清官海瑞,中央大員,竟然吃不起肉。
簡要總結幾點:
1、官員俸祿低(其實中央財政情況也不理想),權力卻不小
2、缺乏公平公正的監督手段,錦衣衛,東廠都成了政治鬥爭的工具(本來職責中有肅貪,可以繞過司法直接逮捕用刑,但可惜主要用來消除異己)
3、黨爭,各集團抱團取暖(也就是抱團腐敗),排擠他人


明朝貪污的根源還真不是權力的稀缺性,皇帝各個不務正業,國家政府卻能正常運行,該收稅收稅,該打仗打仗,皇帝被擄都沒問題。可見明朝的君主專制其實已經沒落了,而官僚集體決策制度即內閣制則悄然的成為政府運轉的核心。明朝之貪來自於他沒有清晰的認識到自己的統治階層,最終導致滿清入侵,一觸即潰!官僚地主及後來成長起來的官僚及產階級才是明朝最大的統治階層,明朝最終沒能保護他們的利益,讓滿清得了便宜。
~~~~~~~~~~~~~~~~~~~~~~~~~~~分割線~~~~~~~~~~~~~~~~~~~~~~~~~~~~~~~~~~~~~~
朱元璋建國之初願望是集權,之後各個皇帝都是如此操作的,八過結果卻是促成了集體領導制度。
滿清也是集權,八過與明朝不同的是,明朝是中央集權(中央機構分權),滿清是個人集權(權力盡歸皇帝)
明朝機關多而繁雜僅次於宋朝,但又沒有宋朝的冗員情況,是古代官僚體制較為先進的體制。不管是內閣制、六部制、監察制還是廠衛制都是現代民主國家的政治體制雛形。內閣掌決策權、六部掌行政權、監察御史掌監察權、廠衛掌特權。然這些中央機構之間是相互分權又相互牽制的,看似權力在於帝王,實則權力在於官僚(文官集團)(官僚地主、官僚資產階級)。
明朝的鬥爭主要在於帝權與相權(官僚)之間鬥爭,整明一朝農民起義除了李闖,完全沒神馬成氣候的,也能體現出,明朝是轉型階段,自耕農經濟轉向商品經濟,並且這個過程對自耕農沒有產生大的傷害。這跟對外貿易(掠奪)有極大的關係。
~~~~~~~~~~~~~~~~~~~~~~~~~~分割線~~~~~~~~~~~~~~~~~~~~~~~~~~~~~~~~~~~~~~~
貪污的本質是權力的尋租,權力尋租來自於權力的稀缺性,而專權制度就是人為的製造這種稀缺性!只要權力的稀缺性還存在貪污、賄賂就永遠不可能被消滅,而權力的稀缺性在近期內(近百年?)是無法消除的,別指望貪污受賄能被消滅,而民主制度最大的作用在於分權,當權力分散,不在那麼稀缺了,貪污受賄現象自然得到緩解!
權力的稀缺性不能得到解決的根源在於我們每一個人身上,掌權者不願放權,未掌權者渴望掌權,未掌權者在獲得權力之後會變本加厲的集權。不要跟我談大道理,今天喊打倒貪官最狠的那批未掌權者,等他們掌權,貪得更厲害。
世間為何不公?因為人們從沒想過要公平!他們只是不願站在不公面而已!
尼瑪變成明朝雜談了~
~~~~~~~~~~~~~~~~~~~~~邪惡分割線~~~~~~~~~~~~~~~~~~~~~~~~~~~~~~~~~~~~~~~
第一次有那麼多贊,好激動啊~看到評論欄裡面對政治、權力那麼熱衷,鄙人拋磚引玉在探討一些問題。
其一、什麼是權力?權力是分配各種資源的能力,整個社會產生了勞動成果(物質的、精神的、宗教的、科學的,一切一切人么賴以生存發展的外在條件),有誰來進行分配,誰就是權力的掌握者。權力的背後是什麼?暴力!暴力機關:軍隊、警察、特工!
其二權力的內容?賦予與剝奪,賦予你資源,剝奪你資源(甚至剝奪的生命)
其三、權力的表現形式?暴力、金錢、美色,還有一個絕大部分都想不到——騙!
其四、為什麼人們都熱衷、崇拜權力?這個就不需要回答了吧~
其五、權力為何會稀缺?誠如
@張驍勇 所言,不稀缺就不是權力,因為權力本身就是一種資源,一種控制其他資源的資源,這種資源包括一切,思想、文化、物質甚至是人。資源永遠是稀缺的,原因呢?因為人類無止盡的慾望,人類無止盡的慾望與社會無法滿足人類慾望的生產力之間的矛盾,導致資源(包括權力)的稀缺!
其六、如何解決權力稀缺性?萬法歸宗有兩條:一、提高生產資源的能力;二、搶!
自是一家之言,大家看之聽之,輕拍輕噴!
PS:關於第五點,我想說的是,一夫一妻制保護的是屌絲的利益!
~~~~~~~~~~~~~~~~~~~~~~~~~~繼續邪惡分割~~~~~~~~~~~~~~~~~~~~~~~~~~~~~~~~~
再有一點:很多言論都在講權力來自於公民轉讓,就此一點鄙人不敢苟同!
權力從來不是從來就有的,翻翻上古史,階級怎麼誕生的?統治者怎麼誕生的?
權力來自於暴力與知識!
~~~~~~~~~~~~~~~~~~~~~~~~~~最後邪惡分割~~~~~~~~~~~~~~~~~~~~~~~~~~~~~~~~
怎麼解決貪污?三個解決方案!一、分權!二、分權!三、還是分權!
歐美式分權,三權分立,我朝必不會那麼做,但是切切實實,我朝在分權。
獨 裁——集體領導這是進步,至於以後如何?借用小平同志的話,大家都是摸著石頭過河,走一步看一步吧~


轉自李中堂:
人人所切齒者,貌似痛恨貪腐,實乃痛恨自己無緣貪腐、痛惜自己貪腐太少也。
有何等土壤,即有何等收成;有何等人民,即有何等政府。
吾國之風氣,但知指天畫地,痛責當道之人,彷彿世風日下、與己無關,
卻不知防微杜漸,正在於「匹夫有責」四字。
賣官鬻爵,貪污受賄,執法犯法,此乃廟堂之貪也;
米中摻沙,酒里灌水,雞鴨脖頸里硬塞碎石,此乃匹夫之貪也。
廟堂之貪,敗壞法紀,
匹夫之貪,敗壞綱常,
而匹夫猶憤憤不平於廟堂之貪。
孟子曰「上下交征利,則國危」,即今日之謂也。

......................................................................................

我國貪腐之氣,千年未變,皆源於國人(不含知乎部分人)心目中對特權的羨慕和嚮往。

妻知夫之貪,極少去勸阻;

親見子之貪,鮮少見斥責;(那位坐擁37公斤黃金的處長的母親)

我們的土壤里就有貪腐的種子,地面上未免有貪腐的草藤,

割草人再勤快,也無法完全清除啊。

哪怕你一把火燒得乾乾淨淨,來年春風一吹,還不是……

試問眾位:所痛恨之貪官,真是因為他為害一方了嗎?


@rush zerg
都什麼年代了,居然還有人認為,民主是腐敗的療傷聖葯。

民主很重要,這沒有什麼疑問。但是每當你說「民主能很有效的解決xx問題」、「民主能帶來xx好處」的時候,你都會使自己的論點變得薄弱。
因為你不僅總是會被舉出反例,而且你還變相承認了自己和那些實用主義者沒什麼區別。

「政治民主」在國家發展強大中的作用到底有多大? - 張詩正的回答


對於相關貪腐的情況,首先就是官員之間的貪腐,其次就是監察人員的貪腐。總之就是多次的博弈過程。所以對於貪腐我有一些自己的看法,現在和大家分享一下。
一、模型構建
(一) 靜態博弈下的反腐模型

1、基於期望值的博弈方選擇

在模型構建之中,根據張維迎

的博弈論思想,我們首先明確博弈的參與方是政府官員和紀檢人員,雙方有著不同的策略選擇空間。對於政府官員來說,有著兩種策略選擇,分別是貪污和清廉。對於紀檢人員來說,也有著兩種策略空間,分別是不查處和查處,在查處的策略下,分為查處成功和查處失敗。紀檢人員在查處反腐過程之中,除去職業要求之外,反腐也給他們帶來了相應的收益,設定查處失敗或者不查處的得益為P(不考慮因為查處失敗或不查處給紀檢人員帶來的負效應),查處成功得益為B,但是查處的成本是C,因為紀檢人員會花費時間、精力去反腐,甚至冒著生命危險去查處貪污腐敗,所以紀檢人員在進行反腐活動時存在著成本問題。對於官員來說,選擇清廉的得益為E,選擇腐敗的得益為F。腐敗被查處之後的得益為G,三者之間的關係是G&

通過劃線法,我們可以找到最優決策,若P&>B-C,那麼最優決策就是反腐官員不查處和政府官員選擇貪污,因為這對於雙方的利益來說都是最大化,所以在反腐過程之中,我們要注重紀檢人員的利益和反腐的成本。當B-C&>P時這個博弈模型就沒有純策略下的最優解,我們可以通過政府官員和紀檢人員的期望值來分析雙方的選擇。

政府官員清廉時的得益為:Ug1=abeE+a(1-b)eE+(1-a)eE (1)

政府腐敗時得益為:Ug2=ab(1-e)G+a(1-b)(1-e)F+(1-a)(1-e)F
(2)

(1)-(2)=eE-(abG-abeG-abF+abeF+F-eF)


=eE+ab(eG-G)+(ab-1)(F-eF) (3)

從上式可以得知,因為0≤a,e,b≤1,由此可以得出,F&>eF&>0、ab&<1,所以(ab-1)(F-eF)&<0,在此式當中,通過調整變數的大小可以確定(3)式的正負,變數亦就是決定著政府官員清廉或腐敗的因素,G是政府官員受懲罰的量,如果G&<0時,即貪污官員受到的懲罰致使其收益為負時,eE+ab(eG-G)&>0,只需與(ab-1)(F-eF)進行比較。若G&>0,則E&>G(1-e),則需討論e與ab的大小,若e&>ab,則eE+ab(eG-G)&>0,即在官員清廉概率高於查處成功的概率時,將(3)式變形為:(1)-(2)=eE-(1-e)(abG-(ab-1)F),e越大則貪污的收益越小,官員保持清廉則會使得效益更大,這是主觀因素,紀檢人員可以通過宣傳等手段提高其清廉程度;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ab的值與G的正負有關,當G&>0時,則ab越小越好,即當政府官員貪污被查處的情況得益仍為正時,查處給予其帶來的損失較小。當G&<0時,則ab越大越好。E的值是越高越好,則可避免貪污的風險,當然這在很多國家暫時還無法實現,若實行則會加重政府的負擔,尤其在中國公務員數量如此龐大的現實情況下,實行高薪養廉還需要論證其可行性。

若G&>0、e&0,表示官員貪腐被查處之後的得益依然為正數,即對腐敗官員處罰太輕,即使政府的查處概率非常大,官員在很大程度上選擇貪污,依然會有eE+ab(eG-G)&<0,在這種理論下,即高貪污率和高查處率,但是低的處罰程度,依然會導致政府官員腐敗。這六個未知數對於政府官員來說,每一個未知數都是一種整治貪污的途徑。

通過對於紀檢人員的收益分析,我們通過紀檢人員的收益的影響因素,來激勵紀檢人員更加願意積极參加反腐行動。分別計算紀檢人員查處時得益和不查處時得益:

Uf1=abe(P-C)+a(1-b)e(P-C)+ab(1-e)(B-C)+a(1-b)(1-e)(P-C)


=(abe-ae+a)(P-C)+ab(1-e)(B-C) (4)

Uf2=(1-a)ep+(1-a)(1-e)P


=P-aP (5)

(4)-(5)= (abe-ae+a)(P-C)+ab(1-e)(B-C)-( P-aP) (6)

影響(6)正負的因素是a、b、c、P、C、B,在這六個因素之中,a越大,則(6)式越大,e值越小,則整體是正數的概率越大,C的大小,也決定著(6)式的大小,減小C的量,即減小紀檢人員反腐的成本,會增加紀檢人員去更主動的去進行反腐。增加B的量,即給予紀檢人員反腐更大的動力有助於工作開展。在整個博弈之中,政府官員的貪腐金額越大,也就是貪腐的收益越大,則會促進政府官員去貪污腐敗。

2、混合策略下的博弈模型

通過上述模型,我們可以得知增大對官員的處罰或者加大對紀檢官員的激勵,都可以有助於反腐工作的開展,我們可以通過模型來了解通過這些具體措施能夠給反腐工作帶來的變化。我們將上述模型的簡化,並且考慮紀檢人員因查出失敗或不查處而給自身帶來的負效應。分析通過單項措施實施給雙方帶來的變化。如果政府官員清廉,紀檢人員亦不進行查處,則紀檢人員得益為E。我們假設紀檢人員在進行查處時有一定獎勵,但是由於查處貪腐官員存在著成本問題,所以假設紀檢人員得益為B-C,但是如果不查處,則會被人們認為紀檢人員不作為,但是其也有相應的收益,所以其綜合得益為A,有G&<0、A&

由箭頭法我們可以得知在模型之中,沒有最優解。所以我們可以用圖解的方式來分析混合策略中的概率分布問題。如圖所示:圖3

在圖中我們可以得知政府官員選擇貪腐的概率是P*1,則清廉的概率為1-P*1。在縱軸反映的則是紀檢人員在政府官員清廉或腐敗下不同得益,E是紀檢人員在清廉時選擇不查處的期望得益,A是紀檢人員在貪腐情況下不查處的得益。圖中E到A1的連線就是在橫坐標對應的政府官員貪污的概率下,紀檢人員選擇不查處的期望得益為A1。

圖中該線與橫軸的交點P*1,就是官員選擇貪污的概率的最佳水平。不貪污的最佳概率則為1-P*1。紀檢人員的得益為E(1-P1)+A1P1,假設政府官員貪腐的概率大於P*1,此時官員不查處的得益小於最佳水平時的得益,在這種情況下,紀檢人員則會加大對政府官員的查處,所以政府官員貪污帶來的效用更多是負數,政府官員則會選擇清廉,則紀檢人員的期望得益為最大值,但是在長期紀檢人員則會放鬆對於政府官員的查處的頻率,政府官員選擇貪污的概率則會增大。在這種不斷循環情況,加重對於紀檢人員的譴責在長久不會有利於政府官員的反腐工作,必須採取其他配套措施持久保持紀檢人員的鬥志和持續的監察工作。

政府官員貪污與不貪污的概率分布,也可以用同樣的方法確定,如圖所示:圖4

由於對政府官員的貪污處罰加大,促使政府官員減少貪污的概率,從原來的均衡P*3變為P*4,紀檢人員認為官員加大對政府官員貪污的處罰加大會減少政府貪污的概率,所以促進了紀檢人員減少查處官員的頻率。綜上可以得知,加重對政府官員的處罰,並非能夠從長遠解決貪污的問題,加大處罰力度會促使紀檢人員產生偷懶的心理。但是短期內的效果是明顯的,這也要求我們拓展新的方式防止腐敗。在加大對官員處罰力度同時,需要其他方式協助反腐行動的開展。

通過以上模型分析,我們可以得知,僅僅通過加大對紀檢人員不查處或查處失敗的處罰或加大對政府人員貪腐的處罰,在短期內會有顯著作用,但是由於腐敗問題在短期內無法解決,所以長期需要通過其他方式輔助這些方法的實施。上述模型是給予紀檢人員和政府官員的懲罰量增大,在短期內可以達到預期效果,同樣在短期內給予政府官員清廉或者增大紀檢人員查處反腐人員的獎勵在短期內也可得到相應效果。在加大政府官員犯罪成本的同時,我們更應該讓其相信如果其貪腐一定會被查處,即加大威脅的可信度。

(二)動態博弈下的反腐模型

在現實之中政府官員貪污數額巨大,並非是一次而是多次貪腐所得,通過構建動態博弈模型去分析政府官員與紀檢人員的最優解。假設政府官員選擇清廉時得益為E;政府得益為P;官員貪腐被查出所得為G;不查處或者查出失敗得益為F;紀檢人員查處貪腐得益為B-C。如圖所示:1代表政府官員,2代表政府即紀檢人員。圖5

我們假設政府官員職場生涯分為有限多個階段,在不同階段,紀檢人員都有查處或不查處兩種選擇,如果紀檢人員成功查處貪污官員,則該階段結束,如果沒有查處成功或者選擇不查處,則官員繼續有兩種策略選擇,清廉和貪腐,選擇清廉則該博弈結束。因為官員在選擇清廉之後,很少因為之前的事迹被查處,更多被查處是在近期內發生的貪腐案例。官員也並非會一直選擇貪污,政府官員會根據現實情況選擇是否繼續貪污。現階段對於官員的查處頻率不是很高,並且查處的成功率也較低,從本模型來看,若政府官員在前一階段貪腐,在下一階段博弈選擇清廉,其得益也將是大於清廉時得益,作為一個理性人,如果在風險在可接受範圍之內,政府官員還是會冒著風險去進行貪腐。我們可以通過逆推歸納法來尋找此模型的最優解。如果在最後一階段Bn-C &Pn+1時,即反腐官員更願意去查處腐敗官員,在這階段腐敗官員的得益是Gn,因此必然會有Gn&

四、官員互相監督下的反腐模型

上述模型分別分析了反腐需要哪些形式,不僅僅需要提高對貪腐官員的懲罰,更應該保證這個威脅是可信性,即讓官員感覺自己一旦貪腐,那麼一定會得到相應懲罰。所以我們提出了官員反腐,來提高反腐的成功率。官員反腐是新形勢下必不可少的一種反腐方式,現在諸多學者提出網路反腐、明主黨派監督等方式,但是由於現實之中,公眾對於腐敗官員的貪腐信息並非能夠清楚了解,尤其對於政務信息還不夠公開的今天,所以這些反腐的方式還存在的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官員反腐則有著很大的優勢,官員之間互相接觸,尤其是同事之間,某些審批等是否涉及到內幕交易,官員可以有著更迅速和更可靠的信息來源,如果沒有這些官員參與信息披露,則很多腐敗分子無法得到有效查處,並且國家領導人提出的要打破官商之間利益鏈,政府官員之間的利益鏈嚴重阻礙了反腐工作的開展和被查處人員得到相應的懲罰,所以打破官員之間的利益鏈能夠有效推進反腐工作。但是在查處的貪污案例之中因官員舉報而被查處的比率還是很小,紀檢人員應該充分利用官員之間對於彼此了解的這一優勢,通過調動他們的積極性,提高反腐的成功率。首先我們分析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政府官員的策略選擇,政府官員有兩種選擇,貪腐和清廉。圖6

在整個博弈之中,我們假設兩位官員都選擇貪污或者腐敗的得益是相同的,並且根據現實情況來設定F&>E,在政府官員博弈之中,如果發現身邊的官員沒有被監督的話,則可能引起周圍官員的效仿,所以在這種無監督的機制下,必然會導致官員集體腐敗。所以在下一階段模型,我們採取的是引入監督機制來分析。即紀檢人員的介入,通過這種模型我們需要考慮的是政府官員在貪污的情況下的期望收益U,則官員在貪污的情況下的得益是U=pF+(1-p)G。圖7

在上圖中用劃線法得知,我們可以得知政府官員要麼都選擇都貪污,要麼都選擇清廉,政府選擇貪污或者清廉的關鍵是在於pF+(1-p)G與E的大小,我們可以得知如果我們能夠盡量減少貪污的期望收益,或者增加E,但是根據目前中國的實際情況,官員工資不是很高,並且公務員數量巨大,增加E是不現實的,則需要減小貪污的期望收益U。由於政府內部現已經形成一條完整的利益鏈,普遍存在著官員互相保護的局面,因紀檢人員的查處成功率不高和頻率較低,所以現有U的值不會改變,從社會現實情況來分析, U值明顯高於E,所以很多官員選擇貪腐。解決的辦法則是在U值之後再添加一個負值,則是官員之間的互相監督機制,因為可以有效減少官員貪污的期望值並提高反腐的成功率即增加威脅的可信度,但是現實情況是官員選擇互相不舉報,共同合作貪污帶來的收益要高於一方選擇舉報帶來的收益,政府目前要做的就是打破這種平衡。我們可以用模型模擬出政府官員之間的得益,我們假設政府官員有兩種選擇,分別為貪污被舉報和清廉舉報別人。我們假設官員被舉報查處的概率為q,則貪污被舉報的期望得益qM,模型如下圖所示:圖8

如果定義圖7為A,圖8定義為B,則在添加官員舉報環節之後,我們可以A+B,在相加之後,我們可以得到下圖:圖9

在相加之後,我們可以得出,因為M是負值,N的值則較大。所以我們最後可以通過劃線法得出政府官員的最佳得益為選擇清廉。由於現在中國的官員之間的利益鏈已經形成,隨著經濟增長的放緩,經濟改革帶來的紅利已經到達瓶頸期。所以必須要進行政治改革,當然導致整個貪污反而得不到足夠懲罰和查處的原因是因為現有官員的利益鏈的形成,在長久時間之中,這條利益鏈已經非常堅固,所以我們必須打斷整個現有利益鏈,才能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現狀。對於這些利益鏈之中官員來說,我們將官員作為理性人來分析,則無非是為了獲取更大的利益,如果能保證在政府官員之間的博弈之中,選擇舉報能夠獲得更大的利益,則可能打破這種穩定的現狀。所以我們可以將舉報官員,作為政府官員政績的一部分,在晉陞時給予更高的比重,並且給予將被查處官員的財產的一部分給予舉報人作為獎勵。當然有些貪污官員不願舉報,因為自身的經濟問題,導致其選擇沉默,所以必須給予這些官員一些刺激的動力和威脅。我們可以選擇如果舉報別的政府官員,坦白自身問題,可以從輕處理甚至以功抵過。則被舉報者舉報其他貪污的情報不予以獎勵。這是一種激勵,更是一種威脅,因為政府官員害怕被人先於自己舉報,所以肯定會選擇舉報別人,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官員必然會選擇清廉。反腐之路需要的不僅僅是一味加大懲罰,而是需要更多的動力給予已經貪污的官員舉報的動力。


類比於人販子死刑的推論:如果販賣人口直接判死刑,那麼人販子對於其他犯罪行為(虐待、強姦,甚至殺人)都不會再有任何顧忌,反而會更容易產生更多罪行。

販毒也是,既然販毒已經夠死刑了,那開槍殺人也無所謂了。

——————————————————回到原題————————————————————

明代對待貪官的政策,就和上面這幾個例子一樣殘酷:稍微貪點兒,按朱元璋的說法,就足夠你死一百遍了。

用最簡單的邊際成本來解釋:

假如:

貪一百兩銀子,被發現了是個死;貪一萬兩銀子,被發現了也是個死——

那麼理論上來說,貪污一百兩銀子之後的所有貪污,都是邊際成本為0的行為。我繼續貪或者不繼續貪,結局都是一樣的。

那我為啥不去多貪一點?
貪了一百兩之後,還有任何理由能阻止我去貪下一個一百兩么?


解決上面這個問題,有三種理論可行的途徑:

1、教育大家,連一百兩都別去貪。

……顯然是無稽之談。

2、加強監管,大力提高貪污被發現的概率。

這就是鼓勵舉報,當舉報獲得的收益超過不舉報獲得的收益,人們就會踴躍地去舉報其他人。當然,這就容易走向另一個極端,小題大做甚至無中生有的事情會層出不窮。

剛好50年前,天朝就干過一輪這事兒……

3、優化制度,使違法行為和懲罰力度相匹配

這才是正解。讓每一次違法行為,都有相應的邊際成本;每一次選擇,都有兩種不同的結局。這樣人們才會在每一次選擇之前,都衡量一下收益和風險。


官員俸祿太低是這個問題的核心本質。明朝中後期官員的俸祿仍然停留在朱元璋時代立的規矩。
沒有根據GDP上漲,一個大官員的俸祿養一家老小以及僕人開銷等都不一定夠用。
參考《明朝那些事兒》海瑞的節選:

明朝官員俸祿低,大部分官員靠折色火耗和淋尖踢斛(具體方法可以參考明朝那些事)從百姓那裡獲得點油水,不過也有隻靠俸祿過日子的人,最出名的是海瑞.
這位仁兄實在是第一號正人,幾十年如一日,辛辛苦苦幹活,沒有什麼奢侈的享受(也沒錢),不該拿的他一分錢也不拿,火耗和淋尖踢斛的好處他從沒有貪過.每月就靠那點俸祿過活,家裡窮得叮噹響.
他最後的官職是南京右都御史,是個二品官,相當於監察部部長,可以說是文官中俸祿最高的人之一了.但他家裡請不起幾個僕人,什麼事情都要自己動手,吃得也不好,長期營養不良,他死後,僉都御史王用汲來處理後事,一進門看見海瑞的家便痛苦失聲.他想不到海瑞臨死竟然如此凄慘,家裡到處吊著舊布帘子(買不起新布),用的箱子破爛不堪,家裡人都穿著補丁衣服,用家徒四壁來形容毫不過分.更讓他難以置信的是,海瑞家連辦喪事的錢都拿不出來,棺材也買不起,出殯的錢還是大家湊起來的.
(朱元璋時期的宏文館學士羅復仁和吏部尚書吳琳也非常為官清廉).

當然,海大人除了工作認真,生活儉樸之外,有時也會奢侈一下,比如有一次,他的母親生日,海縣令無以為賀,便決定上街買兩斤肉,當他走進菜市場,在一個肉攤面前停下來的時候,現場出現了死一般的寂靜,大家都目不轉睛地看著這驚人的一幕.
人人都知道,海縣官是自然經濟的忠實擁護者,自己砍柴,自己種菜,完全實現了自給自足,別說買菜,他不把自己種的菜拿出來賣,搞市場競爭,就算積德了.
然而他買肉了,竟然還買了兩斤,等他付完錢,接過肉一聲不吭地揚長而去時,在場的人這才確信,他們剛才看到了一幕真實的場景.
肉販子激動了,他壓抑不住自己內心的衝動,壯懷激烈,仰天長嘯:「想不到我這輩子還能做上海縣令的生意?海縣令竟然買肉了!
在那個沒有電話,送封信要好幾天的年代,海縣令的這一壯舉以驚人的速度被傳播到了大江南北,知府知道了,巡撫知道了,很快,胡宗憲也知道了.
於是,在之後召開的一次政務會議上,胡總督高談闊論一番抗倭形勢之後,突然神色一變,以一副極為神秘的表情向大家通報了這個消息.所有的人都被震驚了,海縣令竟然買肉了!似乎很可笑,不是嗎?我不覺得.

在海瑞死後,他的好友僉都御史王用汲來為他收屍.遍尋海瑞的住處後,他只找到了幾件打著補丁的破衣服,和幾口裝著破衣服的破箱子.為官三十年,二品正部級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海瑞,這就是他的全部財產. (正二品吶!)

看吧,如果不做貪官,大抵就是海瑞這樣的生活。
不貪不行,生活所迫。


答案很簡單,人的本能戰勝了社會法律。
 讓一個30歲的幾個月沒性生活的壯男,夜總會包間安排林志玲,柳岩范bb等頂級美女坐你大腿上陪吃,陪喝,結果朱元璋一個紅頭文件,看看可以,就是不能動和摸。
 你認為有多少男人扛得住,沒錯,是有海瑞,焦裕祿等柳下惠,或者少數陽痿男不犯錯。
對財富,美色的追求是人本性趨勢。
任何完美的制度,最後都要通過人來實現的,你們真的以為歐美的民主是制度來保證嗎?錯了,民主是思想,而不一定是制度。
我曾經在國內某通信巨頭和外企500強都工作過,都簽訂過成文的勞動合同,從條文看,外企對員工更加苛刻,而國內公司條文看起來很寬鬆,但是實際工作後發現,國內it公司對員工的壓榨程度遠超外企。
這說明什麼問題?同樣的條文,代表一樣的制度,但是在不同的人實施那效果真是杠杠的。中國人有一個本事,就是高大上的東西經過改造就變了味。
我可以預見歐美的民主如果引入中國,一定會變成中國特色的民主,最後淪為權貴操縱民意的工具。


那些說專制所以腐敗的我也是醉了。這完全無視了全世界那麼多民主而又腐敗成風的國家啊,比如我大印度,夠民主了吧? 加上小清新喜歡舔的台灣,有時候腐敗起來也是杠杠的,還有我大棒子,幾個總統都進去了,更別提亞非拉那一堆過個海關都要塞錢的民主國家了。被知乎精英一說, 好像中國明天開放選舉,後天就能吏治澄清了,跟誰搞笑呢,你自己信嗎? 一句民主能解決腐敗,是不是太輕飄飄了一點?


在天朝的電審制度下,我們通過正規渠道看不到正版的無閹割美劇,但是這就能阻止我們看美劇的步伐了嗎?即便一個人人倒下去,千百個人人也會站起來,直到有一天國家徹底開放文化方面的管制。

天朝歷代政府特別喜歡壓制各種慾望,古代天朝喜歡用儒家"存天理,滅人慾"的標準來要求百姓克己,現今的天朝喜歡用"共產黨員"這一標準來要求政府人員奉公。總之就是變著法兒的要把活的人,變成死的"聖人",卻從來不願意正視人的慾望,用合理的辦法疏導,而不是打壓慾望。這和我們傳統文化里樂於談"義"而恥於談"利"的思維頑疾有直接關係,任何敢於明目張胆談論金錢利益的人都是小人,因為聖人說了:"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在這種思維主導的社會中,你怎麼敢談錢?敢談,你就是小人,小人,就一定會為主流社會所不齒,儘管不齒"小人"的"君子"也未必就是什麼好東西,但至少人家很聰明的不表明自己的態度,嫖的一手好暗娼。士農工商,商排末位,就是這個原因。


直到今天的中國,這種思維多多少少還在作祟,在很多經濟欠發達的三線城市和鄉村,談錢依然傷感情。

然而,慾望光靠蠻力壓制閹割是殺不死的,當它不能通過合法渠道被正常滿足的時候,就會通過各種非法渠道變本加厲的被滿足。

當今中國金錢至上,利益之上的拜金主義就是這種慾望的報復性反彈。


推薦閱讀:

《女醫·明妃傳》,歷史中確有其人嗎?
嘉靖隆慶萬曆三個皇帝,和康熙雍正乾隆三個皇帝比較如何?注意,不是單個對比,是三朝對比。
東林黨為何沒能阻止明朝滅亡?
如何看待明末小說《遼海丹忠錄》里袁崇煥一炮摧毀三十里外後金營寨?
如何評價明朝在中國歷史中的地位?

TAG:明朝 | 歷史 | 歷史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