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愛狗人士冒充特警救狗事件?

新聞來源:一對男女為救狗冒充特警,一路狂奔閃警燈鳴警笛逆行闖紅燈 - 綿陽新聞網

愛狗人士冒充警察去救狗 「警車」出發5分鐘就被攔-新華網

在眾多救援人員中,一名愛心人士還穿上「警服」,開上「警車」一路狂奔闖紅燈,不過剛出發 5 分鐘左右就被攔截。據綿陽交警介紹,7 月 31 日晚上 10 點左右,當事人謝某開著一輛白色雪佛蘭,駕駛室上方放著一款老式警燈,拉響警報疾馳。不過,這輛車碰上了正在高新區石橋鋪例行檢查酒駕的綿陽市交警直屬四大隊民警。遇見真警察,謝某趕緊繞開,一路鳴著「警笛」逆行向石橋鋪大橋快速行駛,不過前方還有一個檢查點,他被當場攔截。
當時,交警檢查發現,這輛車裝配的是一款老款警燈,配有警笛設備,同時車上一男一女身著「特警」制服,從外觀看與真警察沒有什麼區別。交警要求查看兩位「特警」的證件及警燈使用證時,對方稱證件放在家中,馬上要到三台高速服務區抓捕一起非法買賣狗肉案件。交警詢問其所在單位,「男特警」一會兒稱「塘汛特警大隊」,一會兒又稱「城南公安分局」。交警立即聯繫其所稱單位進行核實,確認沒有兩名「特警」的任何身份信息。得知兩人為假警察後,立即對兩人進行了控制。
除了警燈、警笛、警服,交警還在車上發現了手銬。「謝某自稱所有的警用設備都是前幾天在網上購買的,也是第一次穿配警服和使用警用設備。」警方介紹,當地派出所對兩人進行了連夜審訊,嫌疑人謝某交代,此前自己加入了一個公益微信群,7 月 31 日晚,群里人員說有愛狗人士跟蹤了一輛拉狗的車,並在三台服務區將其攔下,自己也是因為擔心雙方發生爭執,才穿上了「警服」、掛上了「警燈」,準備前往事發地點進行阻止,沒料到剛出門就被交警攔下了。
昨日,兩名涉案人員已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同時還因非法安裝警報器、標誌燈具將被處以 2000 元罰款。冷先生了解此事後則表示,謝某並不是群里的網友。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並不是名字中有個「愛」就代表美好與希望。
比如:
愛撕逼。


北京狗肉火的那幾年,一家店一天消耗的狗肉,全靠偷那把方圓幾公里狗偷光也供不上,那種時候誰說那狗都是偷的抱歉沒人信,全北京寵物狗也不夠全北京狗肉館賣一個月的。

現在,狗肉館子都迫於輿論紛紛關門,正經養殖場越來越難干,不法分子才獲得了空子,才會有腦殘老闆選擇偷狗賊這麼不穩定的供應手段。

偷狗的多了,都是你們「愛狗人士」自己作的


愛狗人士扮特警開假警車救狗,這是明顯的違法行為。

愛狗人士沒有特權。

愛狗人士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


假警察,不是只是拘留的問題了吧
應該判刑啊


一、《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

二、《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我:理性愛狗人士,我老婆也愛狗。當初我和老婆剛認識彼此還不熟悉時狗是我們打破彼此陌生感的話題。 但是我們家不養狗。下面是我的觀點: 你有愛狗的權利,他有不愛狗的自由。在法律的框架內彼此井水不犯河水。現在有些愛狗人士實在是很過分了。他們把愛狗作為一個道德至高點。他們的邏輯理論是「狗狗很可愛,狗是人類的朋友,狗對人很忠誠。所以我們必需要愛狗,不能吃狗肉。不能殺狗,為了阻止流浪狗被人道毀滅,必需用一切辦法去阻止,哪怕違反法律。因為我們出發點是為了就可愛的對人類忠誠的狗。所以就算違法了,但我們是群道德高尚的人」。 按照這個邏輯我可以引申出這樣的理論: 」 「我是男人,高圓圓是女人。我很愛高圓圓,我對高圓圓很忠誠,精神上忠誠為此我沒找過女朋友,肉體上也忠誠沒早過小姐沒擼過管子。所以高圓圓必需愛我,必需和我結婚。我就算強上了圓圓高,我道德上是高尚的因為我是男人,我愛她我忠誠於她」。還可以引申出: 「真zhu很愛我們,他創造了世界萬物和我們。所以我們必需愛他,信他。對所有不信真zhu,不信他教義的,我們要想盡一切辦法去阻止。就算最後違法法律在肉體上消滅他們,至少我是為了真zhu,在道義上我們是高尚的」 如果任由他們這樣發展,這世界將會多麼可怕。 我只佩服尊敬那類愛狗的人,為了收留救治那些流浪狗,不惜傾家蕩產,不惜拋妻棄子或者拋夫棄女。在偏僻的山腳建個狗場,幾十年如一日的照顧那些可愛忠誠的流浪狗們。如果你真的愛狗可以這樣做。而不是假扮警察去劫車。 最後我想陳述一個歷史事實「希特勒是個愛狗人士,世界上第一部動物保護法是在納粹當政時的德國頒布的」


在我們東北,滿族的傳統是不吃狗肉,朝鮮族的傳統是愛吃狗肉。
但你聽說過滿族人為反對朝鮮族人吃狗肉打砸搶燒狗肉館的么?


今天你要去救狗就可以假扮警察那我明天上班要遲到能不能開個假警車穿個假警服一路閃燈去上班呢?人人都有自己的借口,那這個國家的暴力機關還有什麼敬畏可言這個國家還有什麼秩序可言?犯法就是犯法,不管你是因為什麼,即使你媽媽差二十萬不能做手術你也不能去搶銀行


一粉頂十黑聽過么

不光對明星有用


就是警察,就能光天化日之下強制把一車狗拉走?這是人民警察被黑的最慘的一次


轉,侵刪

我堅決反對6.21玉林荔枝狗肉節,荔枝是我們人類的好朋友,請大家不要傷害荔枝。

我警告你們玉林人,吃狗肉我管不了,但是誰吃荔枝,我弄死他。荔枝很忠誠,你不摘它,它就一直在那,你摘它,它也不會咬你。荔枝很可愛,居然下的去口。那些吃荔枝的人,你們的惡習是時候改改啦。


這股精氣神要是用在攔截人販子身上 那就太值得敬仰了 整個世界都為你們點贊
我明白狗是絕對通人性的 這些人不通而已。。


為了救狗就可以違法?我們來推一下邏輯

愛狗人士覺得愛狗,救狗是正確和高尚的

所以為了救狗,高速逼停貨車,假扮警察也是正確和高尚的行為

正確和高尚的行為是不應該受到懲罰的

所以不僅要做,還要號召大家一起來做,因為這是正確和高尚的

看起來環環相扣邏輯清晰,實際上有個大問題,這個正確和高尚的定義權,不是以個人喜好來決定的。所以我如果高喊消滅人類暴政,世界屬於三體,別人會以為我是瘋子。

而且這種思想很危險:我認為是對的,就可以做,別人管不了我。

我們平時生活中遇到有這樣思想的人會怎麼評價?根據不同情況有時候是素質低,有時候是二愣子,有時候是喪心病狂等。只不過愛狗人士批了件狗皮外衣。

再往深處想,這樣思想的存在,是不是對社會的良好運行有很大影響?我覺得雖然紅燈但是沒車,我亂穿馬路不影響,所以我該亂穿?我覺得收別人的錢是我幫人辦事的合理報酬,所以我該收?我覺得跟我不是一個信仰的都該死,所以我就該殺了他們?

愛狗人士也如是。自以為是愛心無限,實際上一是強行別人按自己價值取向來,侵犯他人權益,二是做出危險甚至犯法的舉動,破壞了社會公義。


愛狗人士這是要向愛豬人士看齊嘍?


一覺醒來發現問題被修改,某某人士拿一張出處不詳的圖片,試圖撇清關係,立刻去網上搜索相關新聞信息,未發現更正聲明。不得不感嘆下狗保人士公關速度及能力遠超豬保人士啊。

從該某某人士的其他回答中可以看出,他熱衷於救助流浪狗卻反對救助遇險驢友,雖然我也認可某些驢友確實挺招人反感,但無論如何也應該比流浪狗救助的價值大吧?並且該某某人士極端反對實驗用狗,並對用狗進行醫學實驗的院校及學生極盡挖苦諷刺之能事,最後還口號般抵賴聲明不反對,哈哈;對實驗室里的狗流淚卻不會同情病床上等待新葯和新治療方法的病人,跟救助流浪狗不救助人的價值觀如此一致,無不凸現出將狗凌駕於人之上的扭曲三觀,這樣的人為了幫同類脫罪所想出來的借口理由你敢信嗎?

再進一步想到,幸虧寶強哥足夠有耐心能夠捉姦在床,假如宋吉吉剛出門就被抓了,他一定會說,哎呀你們都是假新聞,我才不是宋吉吉呢,我是隔壁老王,不信你去問馬小姐,她肯定會說不認識我


看過一個回答,引用一下
極端穆斯林都不搶運豬車,這些愛狗人士比極端穆斯林還狠吶


說那麼多,依法提起公訴,下一題。

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為。依照《刑法》第279條的規定,對招搖撞騙罪根據其罪行輕重分兩個量刑幅度處罰:其一,構成招搖撞騙罪而犯罪情節一般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其二,犯招搖撞騙罪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


愛狗人士自己不清理門戶,就別怪「愛狗人士」的名聲越來越臭。

穆斯林同理。


問了下組織者,人家表示裝警察的人完全不認識,並不是他們救助站的志願者,原始新聞發出者在知曉澎湃新聞造謠後,立刻進行了闢謠,以下是救助站義工發給我的相關內容:

另外,據我所知:
參與這次事件的除了部分救助站工作人員,大部分是近期丟狗的失主,也並沒有做什麼違法亂紀的事情,反而在之後幾天,本地警方打擊了一批偷狗毒狗團伙。對了,前面那個講「不相信偷狗能那麼大批量」的匿名答主,我給你講:就是因為那個片區死、丟、了100多條狗,搞得當地居民民怨四起,民警這才出的手。
如何?偷狗的規模遠比你想像的大,甚至在旁邊城市還有專門的集散地,救助站經常告知失主前去尋狗,怎樣?開眼了吧?

救助站的負責人為此還專門聯繫了報社進行解釋,也在微博上買了熱門想要澄清,可是沒有任何回應和澄清效果,我是不能理解,有些人被狗怎麼過,想著辦法來造謠。

而闢謠的信息卻被人無視和遮蓋,估計我這條回答也一樣

----補充----

讓我最覺得可怕的是,提問者在知乎上的偏激言論,以下是引用自他回答中的一段:

但是,只要你養狗,你必然侵犯我的合法權益
因為你必須遛狗,你會用電梯,狗會大小便,會叫,狗毛會引發部分人過敏,而且你永遠無法百分百保證你的狗不咬人。
就在昨天,還差點被一個帶狗上電梯的嚇到心臟病突發。
所以,我們黑的不是狗粉,而是侵犯自己合法權益的人,只是恰好狗粉幾乎無一例外會侵犯別人而已。
再次重申,如果你只是單純的喜歡而不去養,我絕對不會黑你。
當然,如果你能保證你養的狗從出生到死亡都未曾出家門一步,也未曾叫一聲,我也不會黑你。畢竟不影響我生活的話,我管你那麼多做什麼呢,大家都好忙的。

作者:可可鹼 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3986374/answer/197988217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他的這段話已經不是正常人的思考邏輯了:在他的世界裡,即使是法律允許,即使是人家合法養殖,只要你養的狗只要被他看見,被他聽見,就是對他「合法權益」的傷害,

點開她的TL,你會發現她所有的回答都是關於「仇恨」的……每個回答都充滿了戾氣和憤怒,但又沒有絲毫的數據內容和論證過程。我真的無法想像一個人登陸知乎不為增長知識交流觀點,單純為了發泄怒火。

一個人經歷過什麼,才會這麼極端這麼仇恨——也正是因為看到提問者的TL,我對提問者提出這類謠言問題,對我莫名進行人身攻擊的行為,突然開始理解了——當然,我更擔心的是提問者沒有認知到自己思維模式的極端,拒絕請求心理醫學上的幫助。

順帶一提: @知乎小管家 這個謠言提問,為什麼不關閉?難道是因為知乎管理員也跟提問者一樣?


初衷正確不代表你做什麼都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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