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醫生是不是專指給人做心理諮詢,治療心理疾病的那些人?
從心理醫生到心理諮詢師的稱謂變化,其實是歷史遺留問題。
最初以精神分析為代表的心理治療,脫胎於精神醫學。它們對諮詢的理解,和傳統精神醫學一致:諮詢師是醫生,來訪者就是等待醫治的病人。但發展到人本主義以後,對諮詢師和來訪者的關係變成了,諮詢師提供的不是醫治,而是作為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支持和接納。人本主義心理學認為,不是諮詢師醫治來訪者,而是諮詢師創造合適的環境,讓來訪者能夠自我成長。這時候諮詢師和來訪者的關係,就不好意思叫醫生和病人了,變成了羞答答的諮詢師和來訪者了。這背後的邏輯是,沒有誰需要醫治,也沒有誰有資格醫治別人,除了我們自己。諮詢師和來訪者不過是解決問題的工作同盟。在這樣的同盟關係中,來訪者有能力解決自己的問題。
今天當然我們有時候也按照場合來分心理醫生和心理諮詢師。在醫院做的,常常叫心理醫生,在學校或者機構做的,常常叫心理諮詢師。有時候也按處理的問題的複雜程度來分。處理從神經症到精神病這類複雜心理問題的,叫心理醫生,處理一般心理困擾的,叫心理諮詢師。但其實這些都沒有明確的界限和規定。
那心理醫生是不是專指給人做心理諮詢,治療心理疾病的那些人,那也不是,還有專門吃人的那些人,比如《沉默的羔羊》中漢尼拔醫生那樣的。題主保重。
先上一枚鏈接心理醫生這是維基百科上對於心理醫生這個詞條的解釋,是一個消歧頁面,意思也就是沒有一個專門的職業叫做是心理醫生,同樣在百度百科裡也出現了這樣的情況。心理醫生這個詞語其實在大眾眼中重心是在醫生身上的。心理醫生是一個大眾化的叫法,是大眾對於處理心理疾病、心理障礙和精神類疾病人員的總稱。所以,心理醫生其實在我看來不是專指,而是一個泛指。但是這個問題我還是要好好多啰嗦點,因為是一個好問題啊。
從心理諮詢的前世今生開始說起來。@動機在杭州 老師說的言簡意賅,因為老爺子自己就是一名臨床經驗豐富的醫師,所以在以後的精神分析創立以後他也就還是沿用了「醫生——病患」這種精神醫學的模式。我個人也認為在精神分析中沿用這樣的模式是有益於精神分析的開展的,因為這樣可以比較容易的建立起一種「權威」,讓患者可以更快的信服,也就更快的信任產生移情。歷經了二戰之後(清流老師也說過,二戰後,大量的士兵返回家園,然後發現他們有PTSD,急需大量心理臨床學家出馬,人手不夠就開始允許心理學家經過培訓進行諮詢活動)人本主義開始興起,人本主義強調要給予來諮詢的人足夠的關注,並且相信治癒來諮詢的人的力量就存在來訪者自己,還有一點就是人本主義並不贊同給前來諮詢的人貼上什麼標籤,要放棄標、弱化標籤,那麼自然的「醫生——病患」這種模式肯定不能適用於人本主義興起的時代,因為這種模式之下,似乎就暗示著必須要有一個結果,一個診斷才可以算的上是「大圓滿」。這個時候也就出現了咨訪關係聯盟建立這個在以後的心理諮詢中經常會出現的名詞,因為我們始終相信來訪者是可以自己的成長的,所以也就別在去叫人家什麼病患、患者或者是病人了,就叫咨客或者是來訪者,自己也就相對應的要變化名稱為:諮詢師。之後,隨著後現代主義的不斷興起、精神分析的沒落和科學心理學的不斷發展與其他學科的緊密聯繫尤其是腦科學、神經學、精神醫學的聯繫等等,醫生這個詞語就再也不能回到諮詢師的身上了,原因很簡單,有些病症的治療只是用諮詢手法明顯捉襟見肘了,需要配合相關的藥物去治療,而處方權就是隔開心理諮詢師/臨床心理學家和心理醫師的那條界限,葯是不能亂吃的,治療更不是隨意就能放棄的。
關於處方權
處方權是一個很重要的點。有了處方權後就可以給比較重的神經症患者或者是其他精神類疾病的患者開藥進行藥物治療。比如做心理諮詢,經過諮詢和其他的輔助的測量之後發現來訪的人只是心理問題需要疏導,那麼就採用適合的諮詢手法進行諮詢,如果發現問題已經超出了範圍到了更嚴重的地步,比如重度的抑鬱症或者是精神分裂,那麼因為來訪者變化了,這個時候諮詢師就需要做出轉診,建議來訪者去醫院的精神科就診。而擁有處方權的醫師,開藥治療然後再根據具體情況做出後面具體的醫囑。這個就是心理諮詢師/臨床心理學家和精神科醫師的重要分別點。若是要嚴格的劃分,只有擁有處方權的精神科醫生才是「心理醫生」,才能符合醫生這兩個字的,而諮詢師/臨床心理學家(部分臨床心理學家具有處方權)是不具備處方權的,他們只是運用心理學原理去診斷和治療的,對於需要用藥的是必須做出轉診的。放心,每一個諮詢師都會把需要轉診的人轉診出去的,因為很簡單——「臣妾不能啊」
部分的臨床心理學家部分也擁有處方權的,所以僅僅區別只是一個處方權這麼簡單的嗎?有具有醫學背景的也不是沒有不在做諮詢的啊。當然了,處方權是我們必須要澄清的一個大問題。
關於心理問題=精神類疾病!?
容我先吐槽下,這個坑絕對是一個高質量的坑,宣傳的不到位,科普的不到位導致了大眾對於心理問題的談及色變和精神類疾病的對等,這簡直太讓人生氣了啊!你出那麼多集喜洋洋,出個幾分鐘的幾十分鐘的關於心理問題、心理障礙和心理諮詢的短片能怎麼嘛,完全不影響那頭羊繼續吸金的啊喂。好了,吐槽完了。
我認為對於心理問題的不清楚和缺乏相應的心理健康常識是讓人們將心理諮詢=精神類疾病的罪魁禍首之一,也是人們對於心理諮詢師的誤解最大的來源。
我們必須要明白一點,就是每一個人都可以有心理問題。當你在事業低谷想尋死覓活的時候、當你高考落榜覺得人生失去了光芒和希望的時候、當你戀愛失敗覺得世界上的男人/女人都是壞人的時候、當你經受了重大的災難和變動後你脆弱的心靈急需人呵護的時候等等這些時候你都可以去諮詢,解開自己的心結,當你覺得自己為社么和這個社會格格不入的時候不是把自己的鎖起來繼續閉鎖而是要去尋求心理諮詢和心理幫助的,勇敢的去面對你的問題才是解決的問題的態度啊。
去看心理諮詢也是完全了自己的心理健康和心理發展著想的一種對自己的負責的態度,進入到諮詢室這並不和你的精神狀況有多大的聯繫的。一般心理問題_百度百科這個可以作為參考,這是心理諮詢的一部分內容,吶你看見了,並沒有什麼奇怪的東西或者是想像當中的那些精神類疾病吧,其實心理諮詢很普通,只是諮詢師通過一些心理學原理來對你進行心理上的疏導和幫助,和你一起走過一段你可能無法一人完全走過的道路,而這之後你就又可以繼續自己的道路和在自己的世界中馳騁。
而就算你有神經症類的心理疾病也不要認為自己就和精神病連在了一起,這些通過治療也是可以回復正常人的生活的。
在這裡可能多說點就是有時候因為沒有及時的進行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一再的壓抑和忽略最終釀成苦果的例子不是沒有的,所以正視心理諮詢也是對於自己的負責和對於他人的負責。關注你的心理健康就和關注你的身體健康一樣,身心缺一不可。
總結
- 心理醫生是一個大眾泛指的名詞,實際上存在的職業名詞應該是:心理諮詢師/臨床心理學家和精神科醫生
- 作為心理諮詢師/臨床心理學家和精神科醫生的重要區別之一在於是否擁有處方權,但不排除那些部分擁有處方權的臨床心理學專家且具有行醫資格的。還有的區別就是在於來訪者性質的不同,區別於心理問題和精神病不同,前者對應於心理問題、危機干預、神經症(部分神經症需要開藥)等類問題而後者主要是精神病。
- 心理問題、神經症(神經症_百度百科)和精神病(精神病_百度百科)是有很大的區別的,所以那些給我們做心理諮詢的是心理諮詢師,而那些在醫院治療精神病諸如精神分裂等病症的是精神科醫生。
- 當你有了心理上的問題,學業、職業、婚戀、重大災難過後情緒無法恢復也包括有經歷過一些比較激烈的事件(比如被強姦、目睹了殺人或者是自殺而自己情緒無法抑制的、自己親人逝去無法從悲痛中自拔的)或者知道有自殺念頭的或想自殺的(自殺可以直接撥打相對應的熱線電話,會有專業人員在電話一頭為你提供最專業的幫助)這些情況你都是可以去找心理諮詢師的。
- 反之若是出現了3中精神病的情況就請儘快的去醫院就醫,按照醫囑吃藥控制病情是最穩妥和安全的辦法,沒有之一,這是最好的辦法,不要去輕信其他的什麼謠言更不要迷信,那樣只能拖延病情,加重損失。
- 重申,諮詢師能夠幫助你的是幫助你自助,獲得能夠幫助自己的方法或者解決自己問題的態度,授之以漁。因為不是醫生,所以不能像醫生那樣去命令下醫囑,諮詢的效果一半在諮詢師的技術另一半就是在來訪者的身上。
謝邀!
心理醫生是社會稱呼,比如心理有問題往往涉及到是不是有精神病之類或者說神經腦兮有毛病,泛指精神科醫生和一切處理心理問題的人。心理老師教育避免心理問題,心理諮詢師預防處理心理問題發生,心理治療師處理神經症,精神科醫生處理精神病性障礙,中間各有穿插。
所以題目的答案是。
手機打字好麻煩啊。
【心理諮詢師、心理治療師、精神科醫生】
「心理諮詢師、精神科醫生和心理醫生」三者有什麼區別?從屬性上來說,根本就沒有心理醫生這個說法。我們現在口頭上所說的心理醫生是用來科普的。像我們做專業的人,以後強烈建議大家不要使用「心理醫生」這種說法。只有三種準確的說法:心理諮詢師、心理治療師和精神科醫生。其實心理治療師和心理諮詢師的區別極其微小,如果硬要說它們的區別就是心理諮詢師做的工作具有很多的引導、指導、勸告和教育的味道。而心理治療是非治療性的,是直接重建一個人的人格的。它們的區別是前者搞得淺點,後者搞得深點。沒有醫學背景的人,一樣也可以做心理治療,因為這個治療並不是藥物治療。你只要心理學的知識學得多,而且經驗比較豐富,幫病人搞得深的時候,這就叫心理治療。實際上是如果心理諮詢師做得足夠熟練的話,你說幫別人做心理治療也是沒有問題的。
哪些人算做「心理醫生」?
「心理醫生」是老百姓通俗的叫法。在行業內,有幾種人屬於「心理醫生」的範圍:心理諮詢師(counselor)、心理治療師(psychotherapist)、臨床心理學家(clinicalpsychologist)以及一部分受過心理諮詢或心理治療專業訓練的社工人員(social worker)和精神科醫生(psychiatrist)。
他們的區別是:
心理諮詢師主要服務的對象是心理問題較輕的人,特別是不構成心理疾病診斷的一些心理問題,比如在婚戀、學習或工作、社交上遇到的一些情緒困擾。目前在中國大陸的心理諮詢師在非醫療機構執業,《精神衛生法》出台後,心理諮詢師不能對來訪者進行精神科診斷和從事所謂的「心理治療」。
心理治療師主要服務的對象是心理問題較重但不是精神病的人,特別是已經構成一些心理疾患診斷的人,比如:焦慮症、抑鬱症、強迫症、人格障礙等,這些疾病不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大多能覺察到自己有心理問題並願意尋求專業幫助。在中國大陸的「心理治療師」一般在醫院心理科工作,但是目前在衛生系統還沒有專門的職業設定,心理治療師屬於衛生系統的「技師」系列,與放射科技師類似。
臨床心理學家一般具有心理治療的能力,同時做一些相關領域的科研,他們通常在高校從事心理治療、心理諮詢和心理病理學的教學、實踐和科研工作,一些接受過系統心理治療專業訓練的醫學心理學的教師也屬於此類。
精神科醫生主要對嚴重的精神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礙)進行藥物治療,他們其中較少的一部分同時接受過系統心理治療專業訓練,因此在精神專科門診也從事心理治療(受過嚴格心理治療專業訓練的精神科醫生一般不給自己的心理治療患者開藥或者會讓其他精神科同事給同一個患者開藥,嚴格區分心理治療師和精神科醫生的角色)。
社工人員是做社區健康促進工作的專業人員,在美國,家庭和婚姻心理諮詢是起源於社工人員的。在中國大陸,接受過系統心理治療專業訓練的社工人員很少,一般分布在一些較好的社會團體、民政系統或非政府組織。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這些「專家」如何介紹自己,只有受過專門的心理治療或心理諮詢專業訓練的人員才可以算做是「心理醫生」。
目前,我國大陸從事「心理醫生」工作的主要有三類:
第一類是在各個地區的精神衛生中心、各級醫院臨床心理科的醫生。這些業人員大多數是醫學背景,少數具有衛生部認可的「心理治療師」資格。他們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各類精神疾病患者,服務形式目前主要以精神科診斷以及藥物治療為主。在我國不足2萬名精神科醫生中,僅有少數精神科醫生系統接受過一些較好的心理治療的專業培訓(如知名的有:德中心理治療學院的各類培訓班(簡稱中德班)、中國——挪威精神分析培訓班、香港林孟平教授主持過的心理諮詢博士生研修班,中美精神分析協會CAPA培訓班等),能夠進行比較規範的心理諮詢與治療服務,但是這些醫生的人數不多,其餘的都只能「見面就開藥」或者對求助者做「教育工作」。
第二類就是各大學心理學系的教師或心理諮詢中心的從業人員。他們多數具備心理學或教育學知識,理論好於實踐,其服務對象主要是學生為主的各類神經症患者,服務形式主要是心理諮詢或輔導,但除了少數參加過上述的較為系統的心理治療實踐性的培訓外(如上述的培訓項目),多數人缺乏系統專業的培訓,面對大多數心理障礙的患者,沒有深入治療的能力,有的人甚至做的就是「政治思想工作」。
第三類是社會上的心理諮詢公司或者心理熱線。這些機構的從業人員目前人數較少,但有增加的趨勢,他們知識背景比較混亂,主要來自教育學、社會學、哲學、文學、管理學、商學、法學、傳播學等各種不同的背景,有的甚至不具備高等學歷(但一般具有勞動部頒發的心理諮詢師資格證書),他們的服務形式主要是心理諮詢和熱線服務,其服務對象主要面向有心理問題的社會人群,而服務質量也最為參差,出現極端的職業道德問題情況也最多(如利用求助者滿足自身的各種心理需要、甚至與求助者發生性的關係等嚴重違反職業倫理的行為)。目前僅有極少數在中國大陸私人開業的從業人員具有較好水平,但是私人開業在中國大陸尚不具有法律依據,一般都是掛靠在某諮詢機構從業。
文字來源:
中國有靠譜的心理醫生嗎? 文/鍾傑:北京大學博士,副教授,現就職於北京大學心理學系臨床心理學研究中心。
就是這意思,如果心理諮詢師給你開百憂解,那你就告他,因為他只能做諮詢不能開處方。這就是諮詢師和醫生的區別
心理醫生和心理諮詢師都提供心理諮詢服務,其中心理諮詢師通常分為三級、二級心理諮詢師,只可以提供心理諮詢服務,不可以進行心理治療。只有精神病學或醫科畢業的才可以進行心理治療工作。由此可以理解為:
1、自認為心理或情緒出現異常或不適的,應當尋求心理諮詢師的諮詢幫助,通過一定的心理學方法和技術,從而幫助來訪者建立新的認知關係,達到去苦擾的目的。
2、自己也許意識不到心理或行為的異常,而身邊的家人意識到時,我們說有可能此人存在心理與精神異常,或患有精神疾病。這樣的情況下,需要在家人的帶領下,去醫院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和治療。
3、需要補充的是,意識到的心理異常或苦擾,可以尋求心理諮詢師的幫助,也可以去醫院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
這個涉及到了心理諮詢師和心理醫生的區別:
心理諮詢師可以對有心理問題的正常人進行心理諮詢和輔導,注意是正常人,也就是說出現短期的心理困擾的人群。
而心理醫生治療的群體更廣,比如處於恢復期的精神病患者,還有部分神經症患者(包括我們常說的強迫症)。我在這裡用的是「患者」,也就是說他們是心理異常的。
區別心理正常和異常人群才是心理諮詢師和心理醫生職能區別所在。
主要的判斷標準有 來訪者是否有自知力(精神病不覺得自己有病),是否是主動求醫,心理衝突是否由現實因素引起(異常人群會出現幻覺和妄想)。
所以,心理諮詢的對象都是有心理困擾的正常人,很多人都會有誤解,去看心理諮詢就是有病,這是錯的。
還有最明顯的區別就是,心理諮詢師是沒有處方權的,心理醫生有,可以輔助藥物治療。
理論上,心理醫生的工作場合是醫院,提供的服務是心理治療。他們的對象是有心理疾病的患者。他們採用行為主義、認知行為療法等手段,矯正精神病患的一些問題行為和認知偏差。
心理諮詢服務的提供者是心理諮詢師,他們的服務對象大多情況下不是精神病患。心理諮詢師服務的方式以人本主義的談話為主,通過共情、積極關注等方式營造一個氛圍,輔導來訪者自己找到解決問題的力量和方法。
總共提了倆問題,前者答案是「是的」,就是心理諮詢。後者是「不準確」,並非是疾病,疾病傾向於特指心理異常,但多數人其實都是有些正常的負面情緒需要疏解罷了。順便,心理諮詢師,一般不自稱醫生,而是更傾向於以「老師」為尊稱。至於開處方葯的,那是精神科醫生。
對題主的問題做一個小小的補充,習慣上一般人所說的心理醫生,包括諮詢師和治療師兩種,兩者看似一樣但是差別很大,治療師需要經過專業的醫療知識的系統培訓,拿到專門的醫學學位,並且至少臨床執業5年才有資格考治療師,此時有處方權。
而諮詢師,就寬鬆很多,如果你願意,也有錢交學費,一般人都能考,但是沒有處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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