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理論都是可證偽的」這句話本身科學嗎?

波普爾的這句話如果科學,那這句話本身也可證偽?

「科學具有可證偽性」在科學上能被證偽嗎?
或者說,科學能否對「科學具有可證偽性」進行證偽?

如果「科學具有可證偽性」這個結論能被科學本身所證偽,當然它在科學上就是個錯誤的結論;
如果「科學具有可證偽性」這個結論不能被科學本身所證偽,能否說,這個結論本身是個偽科學命題?

請各位答主盡量用科學來證真或證偽。
如果不能以科學來證真偽,而把該問題推向科學以外的學科進行解決,其答案將被視為「科學不能解決所有問題」的證據之一。


很多人都對「可證偽性」一知半解,光知道波普爾把它當作劃界標準,但是劃界首先要指定範圍,要明確是在對什麼範圍內的東西劃界。波普爾要考察的顯然不是一切命題,而只是對涉及經驗事實的全稱命題劃界。數學命題、邏輯命題都是沒有經驗內容的,還有哲學命題通常也不包含經驗內容,根本就不在考慮之列。波普爾說的「證偽」,指的是「被經驗觀察證偽」,因此不含經驗內容、不涉及經驗事實的命題根本就無所謂證不證偽。「科學理論」這個東西不是人的經驗對象,所以「科學理論都是可證偽的」這個命題不需要經受可證偽性標準的評判,它是一個科學哲學的命題,只需要對它做邏輯上的分析、論證或反駁。

另外我猜測題主的意思可能是想問「科學理論都是可證偽的」這個論斷對不對。應該說它過於嚴苛了,「可證偽」與「不可證偽」之間的界線其實不是那麼分明的,在「一次經驗觀察就能證偽」和「任何經驗觀察都無法證偽」這兩種較為少見的極端情形之間,還有廣闊的空間。一個主要的原因在於,經驗觀察本身也必定要依賴於一些理論預設,比如望遠鏡觀察木星,就要依賴光學理論、視覺理論等,所以當某一次經驗觀察與某一個理論的預言相反的時候,往往沒法判斷究竟是待檢驗的這個理論被否定了,還是經驗觀察所依賴的其他背景理論和隱含預設被否定了。許多科學哲學家已經從邏輯和科學史兩個角度對此作了詳細論述。其實波普爾本人也並不主張把科學與非科學的界線劃得太分明。

(附註:或許有人不知道「經驗」一詞在哲學上的用法,不得不說明一下:在這裡「經驗」不是指人的經歷、歷練,不是指通過反覆試錯積累起來的的技能或實踐知識,在近代以後的哲學中「經驗」指的是人通過感覺器官獲得的一切事實,例如「這朵花是紅的」「這個人救了一個落水兒童」「太陽在望遠鏡中看起來有黑點」等都是經驗事實。)


1.「科學理論都是可證偽的」這句話本身科學嗎?
這個問法就不對,因為科學是研究對象是經驗世界,而這句話卻不是對經驗世界的研究,而是對「科學」這一概念的語義和邏輯分析,換句話說,這句話是一個哲學命題(波普爾是一個科學哲學家而非科學家)而非科學命題,所以你不能問這句話是否科學,因為你只能問一個科學命題(如:水在被加熱到100攝氏度時就會沸騰)是否科學。
2.那麼這句話可以證偽嗎?
當然可以證偽,任何一句話,只要它的含義是清楚的並且是有意義的,就是可以證偽的。只是科學命題必須依靠經驗觀察來證偽,而哲學命題是依靠邏輯和概念分析來證偽的


很多人關於波普爾和證偽主義的了解估計也就停留在聽說過這句話的程度了。但關鍵是怎麼理解這句話。

波普爾和證偽主義小科普:

按照波普爾的話說,我們的知識有著各種各樣的源泉,「但是沒有沒有一種源泉具有權威性」。[1] 基於邏輯經驗主義的立場,他將經驗事實作為檢驗科學理論的唯一手段。同時提出,科學理論不可能被經驗所證實。他認為,科學理論都是一個普遍有效的全稱陳述,但在現實之中,即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和空間的具體地點,它們卻又只能表現為一個個別陳述。比如「所有天鵝都是白的」這樣一個陳述,波普爾就認為它無法為真,因為我們無法保證將來在任何一個地方都不會發現一隻非白色的天鵝。但是,只要一個黑天鵝被發現的話,那麼就可以證偽這一陳述了。這也就是波普爾所謂的「關於普遍陳述的證實和證偽在邏輯上的不對稱」。因此,「衡量一個理論的科學地位的標準是它的可證偽性或可反駁性或可檢驗性」。[2]
波普爾的這一論斷,我們似乎可以在邏輯規則上給他找到一個很好的辯護,如下所示:
如果H,那麼Q1∧Q2∧……∧QK
~Qi(1≤i≤k)

~H
我們可以將H看做是要檢驗的科學假說,而Q1∧Q2∧……∧QK就是根據假說應該得到的經驗事實,然而,我們永遠無法預料沒有一個經驗事實是與假說相矛盾的,但是一旦我們找到了一個反例的話,就能證明假說為假。這在邏輯上是完全正確的,即通過否定後件來證明前件為假。這也就是證偽主義賴以立說的根本所在。
但是,現實畢竟不像形式邏輯一般簡單明了。經驗事實真的可以這樣完全的證偽一個科學假說么?我認為不是這樣的。
在開始討論是,讓我們先對我們考察的問題進行一下限定。首先是關於「完全證偽」這一概念,根據一般的認識,我將其看作是「徹底被證明為謬誤」,即「導致假說被拋棄的證明」。其次,在本文中不會談論到經驗證據本身的問題,即經驗事實是否可信、經驗事實是否不是幻象或者經驗事實存在觀測誤差等,這些都不屬於討論範圍。本文要做的,是基於「完全證偽」即「徹底被證明為謬誤」和經驗證據充分可信這兩個條件之上,來探討對於科學假說的證偽問題的。
現在先讓我們回到實際的科學研究之中,讓我們想想看,一個科學假說是如何提出的呢?很明顯,一個科學假說的提出本來就是基於一定的經驗事實,並為了解釋這些被我們觀察到了的經驗事實而提出的。也就是說,任何一個科學假說至少都是能和一些經驗事實相符合的。所以,如果證偽主義確實是主張只需一個經驗事實的反例就可以將假說整體所證偽的話,至少在現實之中是讓人難以接受的。就比如牛頓的物理學理論,雖然經典力學被證明與宇觀以及微觀領域的經驗事實相違背。但這並不影響它能與宏觀低速運動的各種經驗事實很好地符合。那麼,我們真的就能說牛頓力學被經驗事實「完全證偽」了嗎?恐怕不是的。這麼一個直觀的事例就表明了「經驗事實能完全證偽一個科學假說」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
那麼我們該如何解釋這一問題呢?首先讓我們再回到證偽主義的基本觀點上來。首先,證偽主義主張,科學理論都是一個普遍有效的全稱陳述,就像「所有天鵝都是白的」這個陳述一樣。事實上,這種對於科學理論的規定並不正確,第一,並不是所有科學理論所作的陳述都是這麼一個演繹模式的,比如說自然科學中的生理學以及大部分的社會科學實際上其理論陳述大多都是歸納性的。就比如說「食用含有誘變劑過多的食物的人更加容易的癌症」,這很明顯不是一個全稱陳述,甚至不是演繹的。但這種基於歸納的陳述有誰會說不是一個科學陳述呢?而對於這類陳述要進行證偽,顯然不是舉一個反例就可達到的。第二,即使是演繹模式的科學陳述,也不都是全稱的。簡單地,如「有些節肢動物是昆蟲」、「有些含碳的化合物是無機物」等,這些陳述都是特稱的,但是也是標準的科學陳述。而這些陳述,明顯的是證實比證偽要容易的多。就比如說「有些節肢動物是昆蟲」這一陳述,就邏輯規則而言,要證明它為假就必須說明所有的節肢動物都不是昆蟲才行,但這又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們同樣無法保證將來在任何一個地方都不會發現一個節肢動物是昆蟲。相反,要證明其為真就只需要指出一個節肢動物是昆蟲就行了;由以上兩點可以看出,證偽主義對於科學理論的規定頗為強詞奪理,與實際的科學理論是不相符合的。
然後,即使是對於一個全稱的科學陳述,同樣也有了一個確信無疑的經驗證據作反例,我們也不可能做到完全證偽,問題就出在了證偽主義的第二個理論的基本點,就是邏輯規則那一條。在這裡面,有問題的並不是邏輯規則,而是我們對於科學假說前提的符號化,在剛才那個範式中,科學假說使用H來表示的,但這極容易產生一種錯覺,就是在最後推導出~H時,我們就以為這個假說被完全證偽了,但正如剛才所說,這與我們的現實中的情況是有出入的,而我們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說去否定我們在現實中的一些做法(如保留牛頓力學),但邏輯規則又是肯定的,那問題出在哪呢?
問題就在與對於科學假說的符號化,之前說的,當我們將科學假說僅僅使用H來表示的時候,這就已經錯了。實際上,任何一個科學假說都不會只是一個單一的陳述,不是「鐵板一塊」。它必然是包括一個中心假說以及與之配套的輔助假說的合取。還是舉牛頓力學的例子,牛頓力學的中心理論是其三大定律以及萬有引力定律,但是還包括著諸如對萬有引力常量規定、具體計算時所使用的公式等輔助定律。如果沒有這些輔助定律的話,牛頓力學也無法得到實際的運用。因此,一個科學假說比較恰當的符號化結果應該是H∧P1∧P2∧……∧Pk,H表示的是中心假說,P則表示與之匹配的一系列的輔助假說。這樣的話,原來的邏輯範式應該寫成這樣:
如果H∧P1∧P2∧……∧Pk,那麼Q1∧Q2∧……∧QK
~Qi(1≤i≤k)

~(H∧P1∧P2∧……∧Pk)
這樣的話,根據邏輯規則,H∧P1∧P2∧……∧Pk這一合取式的否定並不代表著其中每一個合取支都為假,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為假。所以這種證偽不能算是所謂的「完全證偽」。另外,這種證偽甚至無法對中心假說構成威脅,因為很有可能只需要對輔助假說進行一些調整的話,整個假說就又能與經驗事實相符合了(這樣的情況有很多)。由於以上的種種考慮,證偽主義要想完全證偽一個科學假說幾乎是一個不可能的事。
最後我們再來考慮一下證偽主義所主張的科學的可證偽性的究竟是有什麼含義。當初,波普爾提出證偽主義的基本主張時,其目的主要在於將可證偽性作為區分科學與偽科學、非科學的標準。他表示「我提出可證偽性標準所要解決的問題………是在科學的陳述或陳述系統與一切其他陳述之間劃一條線的問題」[3],因為只有科學才會真正正視那些與其理論相違背的經驗事實,而諸如迷信、宗教等是都會千方百計地將所有經驗事實囊括在其體系之中。因此,即使我們說明了科學假說不可能被完全證偽,但是它確實是可錯的。

[1] 《猜想與反駁》 波普爾著 傅季重等譯 上海譯文出版社 34頁

[2] 《猜想與反駁》 波普爾著 傅季重等譯 上海譯文出版社 52頁

[3] 《猜想與反駁》 波普爾著 傅季重等譯 上海譯文出版社 55頁


這是一個定義包含謂詞的情況。「科學」二字的定義本來就是指一系列特殊的認識方法,而這其中『可以證偽』是作為定義包含在科學的概念中。通俗的來說,就是不可證偽的東西,科學不研究。

回到題目,也就是說,科學本身不是科學研究的對象。


我沒有在國外上過小學和初中,不知道別的國家怎樣,但我覺得在中國有一個非常不好的習慣,就是背名人名言。一句話,如果拋開它的背景,上下文,論證過程的話,不但不可能理解這句話的意義,甚至很容易就按照自己的想法自行腦補到相反的方向。這不但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也是對原作者的不尊重。波普爾的這句話就是一個十分典型的例子。

波普爾在他的許多著作中反覆重申過一個十分簡單的理論:
科學理論都是可證偽的,但是,這句話本身是無法證偽的。

比如,在《開放社會及其敵人》第二十四章《神諭哲學及對理性的反叛》里,波普爾有過這樣的闡述:

未加批判的或全面的理性主義,可以被描述為這樣一種人所持的態度。他說:『我不準備接受任何無法通過論證或經驗來支持的事物『。我們可以以如下原則的行事來對此進行表述,即任何不能為論證和經驗支持的假設就應該被人拋棄。人們很容易注意到這條未加批判的理性主義是不合邏輯的。因為它本身也不能為論證和經驗支持,從而自己也應該被加以拋棄。

很明顯,認為一切都是可以證偽的,這在波普爾眼中,是一種「未加批判的」,「全面的理性主義」,是不足取的。而這種理論之所以錯誤,恰恰是因為它本身無法經受理性的檢驗。這說的難道還不夠明白嗎?

同時,波普爾也清楚的指出,任何理論,都必須依靠一個不證自明的假設作為基石,否則就是無法立足的。
(本來想一直手打的,打完一段以後發現要引用的太長,剩下的部分只好截圖了,望見諒)

他甚至承認,理性主義不但是有缺陷的,而且在邏輯上是不完善的。

但是,他也闡述了為什麼選擇這種邏輯不自洽的理性主義的原因。
首先,他告訴我們理性主義並不是絕對的真理,但至少也是眾多選擇之一。

為什麼要選擇理性主義呢?波普爾認為這和理性本身無關,而更多的是一種價值判斷上的抉擇。即通過理性來檢驗事實,「我可能錯,你可能對,但是我們一起討論,會更接近真理」的態度比通過激情、宗教等非理性因素相信某種真理在價值判斷上更可取。

關於在價值判斷上為什麼要選擇理性主義,後面波普爾有長篇大論的闡述,這裡無法一一截圖,建議最好去參考原書。但是我想說明的是,波普爾從一開始就說明,科學理論都是可證偽的這句話本身是不可證偽的。而極端的理性主義也是不可取的。他將這當作了一個十分嚴肅的問題予以認真對待。儘管他的論證過程不是無懈可擊(在這種深度的哲學問題上沒有人能做到無懈可擊),有許多地方值得探討。但是在探討之前,我們是否應該對他所做過的工作予以一點最最基本的尊重?如果不提波普爾則罷,如果提他,是否應該先搞明白他的理論究竟是什麼?第一次在知乎回答,不知道是否符合這裡的習慣。如有問題請大家諒解。


舉個例子,數學不是可證偽的,那麼數學屬於「科學」么?
事實上要清楚「可證偽理論」的應用範圍以及「科學」這個術語的準確含義。可證偽理論是波普爾提出的區分科學與非科學的重要標準之一,但是這個理論本身並不屬於科學,而屬於「科學哲學」。

數學是講究邏輯的,數學體系邏輯自恰即可,不需要現實經驗的支撐和證明。而科學立足於觀察,研究的是可測量的對象,致力於揭示自然真象,所以數學本身不是科學。


不科學。

不僅不科學,如今證偽主義甚至連主流哲學都算不上,雖然還在四處流行,卻只能算民哲了:

1) 主流哲學現在已經不承認證偽主義的正確性了,見「可證偽性原則不能作為科學分界的通行標準」一文,其中寫到:

「今天的科學哲學界不僅早已放棄了證偽主義,而且也淡化了尋找統一的科學分界標準的努力。比較一致的意見是:不存在一個單一的、得到普遍認可的、既必要又充分的科學分界標準。」

2) 上面已經提到了,更加一般地,主流哲學界明確承認自己並沒有找到任何「區分科學與非科學的標誌」,「科學劃界」問題是哲學界公認未被解決的懸案。進一步可見「論科學與非科學的劃界問題」,摘錄一段:

「劃界問題成了20世紀的科學哲學發展中首先被研究的一個核心問題。在20世紀的科學哲學中,對劃界問題作出了突出關注並深入研究的,主要是兩個理性主義的科學哲學學派,即邏輯實證主義學派和波普爾學派。往後的歷史主義學派在這個問題上的貢獻主要是對以往的劃界理論進行解構,對於如何正面解決這個問題卻無多大的建樹,由於這個問題本身面臨的困難,其中一些人甚至企圖消解這個問題,實際上是逃避這個困難。蒯因、費亞阿本德、勞丹等人都有這種傾向。勞丹就寫過一篇著名的文章,其題目就是《劃界問題的消逝》。但劃界問題畢竟是不可能消逝的,所以,進入20世紀80 年代以後 ,有些科學哲學家,如馬里奧?邦格和薩伽德等人就企圖另找思路,提出了多元主義的劃界標準。但這些努力雖有啟發,卻仍然難以令人滿意。經過科學哲學界將近一個世紀的努力,迄今為止,關於劃界問題似乎仍然難以找到能夠為學術界普遍接受的、令人滿意的解答。但是,這隻能說明這個問題的難度,而不是這個問題不存在。」

神話就這樣破了實在是太可惜了,嘖嘖嘖。不過看見這類問題下面總是有那麼多人屁顛屁顛地給已經被大佬們扔掉的垃圾神話作續,還是能被砸到不少智力上的優越感。


  1. 「科學理論都是可證偽的」這句話不是科學問題,而是哲學問題。
  2. 「科學理論都是可證偽的」這句話並不表示「可證偽的屬於科學理論」

科學不等於真理
真理不等於科學

題主混淆了這兩個詞語

科學理論都是可以證偽的,這裡的科學是經驗科學的意思,與其相對的是形而上學
這句話科學么?這裡的科學是正確的意思,與其相對的是謬誤

所以科學理論是可以證偽的,這句話本身並不是經驗科學的陳述


應該說很多科學理論都是有其適用範圍的,超出這個範圍這些理論就會失效,從這個角度說也並不算是證偽,而是要確認其適用範圍。


「科學是可證偽的」這種證偽主義的本質,實際上是非常狹隘的,如果深刻的了解它背後的含義,就會明白,它實際上是反數學,反實證主義,反邏輯主義,反歸納主義,幾乎是反智的代表。

科學中一個分支叫形式科學(formal science),而數學,統計學,邏輯學,理論計算機學都屬於形式科學,這個是公認的。

「Formal sciences are disciplines concerned with formal systems, such as logic, mathematics, statistics, theoretical computer science, information theory, game theory, systems theory, decision theory, and theoretical linguistics. Whereas the natural sciences seek to characterize physical systems using empirical methods, the formal sciences are concerned with characterizing abstract structures described by sign systems. The formal sciences aid the natural sciences by providing information about the structures the latter use to describe the world, and what inferences may be made about them.」 ----摘自維基百科 formal science

所以像那些拒絕承認數學,邏輯學是科學的,可以洗洗睡了,還有那些認為數學具有不可證偽性的,麻煩也洗洗睡了。

因為哥德爾的不完備定理表明任何一個允許定義自然數的體系必定是不完全的,它包含了既不能證明為真也不能證明為假的命題。也就是說,表面上單獨一個數學命題可能看似不具有可證偽性時,但它所在的數學體系是具有可證偽性的。

通常認為在卡爾波普原來的描述中,應該是「經驗科學是可證偽的」,而國內一般流行的說法,卻是「科學是可證偽」,完全不區別具體的科學種類,這句話幾乎是用來進行詭辯的工具。

但實際上,波普自己未必真正考慮過要區別這個,因為波普是拒絕承認歸納法的,認為歸納法是毫無意義的,換句話說事實上的源頭,他就在否認形式科學也是科學的。

「卡爾˙波普爵士,撒了個彌天大謊,當他向世界吹牛,他單槍匹馬,把魯道夫˙卡爾納普推下了維也納學圈的王座。」——打油詩,Armand T. Ringer

「當波普寫作《科學發現的邏輯》時,他剛剛三十齣頭。儘管主題有些缺陷,書中還是充滿靈光的,當時波普或許是與維也納學圈有點關係的傑出年輕哲學家中最出色的。但從那時起,別人在不停地學習,進步,並最終在哲學傳統中留下自己不可磨滅的印記,而波普卻特立獨行。他拒絕修正他的證偽主義,並因此為一個壞思想付出了終生勞役的代價。

卡爾波普的《開放社會及其敵人》集中於對柏拉圖、黑格爾和馬克思三個思想家的社會政治哲學的批判,然而最烏龍的是,實際上他壓根沒有讀懂黑格爾。

實際上,無論在科學領域,還是在哲學領域,卡爾波普實際上都談不上優秀,嚴格來說根本連個二流哲學家也算不上,如下的表現:

首先 ,卡爾波普是反歸納主義者,並反對實證。

卡爾波普是反對實證主義,因為他認為完全的證實是不可能的,所以無法證明只能證偽,即你只能證明什麼是不對的,而無法證明什麼對的。


時他是堅決反對歸納法的,並且不承認歸納法有效性,也就是說,當科學研究在研究嘗試成功了一次,成功了兩次,成功了三次,哪怕成功了一萬次,也是沒有用
的,因為這樣並不能保證結果是絕對正確的,同樣的於是在這種基礎上進行的歸納也是毫無意義的,進一步甚至可以說,他是反統計原則的,堅決反對概率性的思維
方式。

這實際上只是反映他的頑固與思維狹隘,在現實中所有的科學研究中的大膽嘗試與進步,大多是在歸納統計的基礎上進行的,在現實意義
上,當歸納的結果達到一定的可接受度時,那麼就是可以認為是接受的,起碼在一定範圍內是可用的結果,這在現代生產實踐中已經普遍運用,而這種方法實際上仍
然是「不可證偽」的。

比如說,你扔一個硬幣,兩面一樣重的話,正反面機率各是50%,無論做多少次實驗,你是永遠無法證明這個概率值是真
的,最多只能發現現實的數據隨著扔硬幣次數的增加,會逐漸向50%靠攏,而且會圍繞50%進行波動,但你永遠做不出來精確的50%的結果,因為你可以無限
扔下去。

然而你並不能說統計學是不科學的,因為它屬於形式科學。

其次,卡爾波普哲學上,實際根本沒有搞懂黑格爾,便開始了自以為是的胡亂批評。

他對黑格爾及其影響而來的馬克思義批評,幾乎屬於栽贓陷害,然後自己繞來繞去說了大堆東西,基本上扯到最後,提出來的見解,本來就是黑格爾所表達的東西。

他在理解黑格爾的辯證法時,竟然說認為格爾辯證法的基本原則「對立的統一」分為對立的方面、即「矛盾」,和統一的方面即「同一哲學」,並把這兩個「原則」稱之為「黑格爾主義的兩大支柱」(下卷第81頁),這種劃分方式本身就說明了他對辯證法根本還沒有人門。

另外還有對黑格爾的「凡是現實的就是合理的」命題,解釋更是拍腦袋臆想,它將此曲解為「「一切現在是實在的或現實的事物就必然存在,必然是合理的和善的」,這就是「現實存在著的普魯士國家」(下卷第82頁)。

然而實際上在恩格斯在《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中關於黑格爾這一命題作出過詳細的解釋,即在黑格爾那裡,「現實的」不等於「現存的」,而是在歷史中必然地實現出來的。

換句話說,黑格爾這句話的意思是,在歷史中已然必然地實現的那些事物是合乎道理的

這個錯誤非常嚴重,以致於讓人懷疑他究竟有沒有認真研究過黑格爾在說什麼。


我只知真理四海皆準,無法證偽。依波普爾的這句話,真理不是科學。這說明科學比真理還要科學。但這是不可能的。所以,無法被事實證偽,又自身一致的理論,就是科學的理論。


作為一個科研工作者,可以說,波普爾是對我影響最深的思想家。

您提這樣的問題,我覺得您更像是一個哲學家,而不是科學家。「科學理論都是可證偽的」,在我看來,這句話本身是哲學論點,而不是科學理論,因此,論證其可證偽性似乎不是科學上的任務。

「科學理論都是可證偽的」,這句話,我用更容易理解的表達方式:至少存在一個例子,使得科學理論不成立。也就是,對於任何科學理論,我總能挑出它的毛病來,不然,它就不是科學理論。

為什麼科學理論要能挑出毛病才好呢?因為,不能挑出毛病或沒有反例的科學理論是沒有解釋能力的,沒有解釋能力的科學理論你要它做什麼呢?你問我:明天下雨嗎?我回答說:要麼下,要麼不下。我的回答就是典型的不能挑出毛病的,但你不能得到任何新的信息。

為什麼科學理論都可證偽呢?其實,這裡包含著另一個問題:就是科學理論在這裡是如何被界定的?科學理論本質上是現實世界的一個模型。它的完整表達是這樣的:如果滿足某某特定條件,那麼,有這樣的規律。而特定條件在真實世界中是不能被滿足的,這就是科學理論必有反例的根源。如果你不設定這樣的特定條件,那你大腦必須直接面對真實世界,必須考慮真實世界的所有變數,這是大腦應對不來的。

總的來說,真實世界非常複雜,人的大腦無法處理,二來,人也很懶圖省事,必須通過科學理論把現實簡化到大腦能認知的程度。既然科學理論是特定條件下簡化的現實世界,因此,當現實世界不能滿足特定條件時,科學理論就出現反例。而滿足特定條件一般發生在實驗里,現實世界是不能滿足特定條件的,也因此科學理論必有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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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是有範圍的。
在上大學時,第一個接觸的就是化學玻璃瓶實驗。第一個概念,就是量。實驗室里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超過監測的量度,超過了,就沒辦法測量。
我們知道聲波有波長。動物能聽到的,人聽不到。機器可以測量的聲波會是全部嗎?這就是科學不可證量的本質。科學的局限性。
當科學碰到不可測量時,就陷入了尷尬。可以證偽嗎?有量的限制啊!引力波,這幾年才測量出來。因為機器跟不上。那麼,這幾年之前的引力波,就是偽科學。因為,沒有證量。現在被證量了,就是科學。這個變來變去,不就是局限嗎?
那麼,回到問題,科學理論,都是可證偽嗎?分兩個內容,科學理論,不是真理,而是人通過觀察而看到表面,進行的可能猜測。這本身就是偽科學。因為,猜測就不是科學嘛!
這個猜測,進行了證偽,也就是實驗,通過實驗結果出來了!可以測量,不可以測量。分的很清楚。問題是,這個結果就是真理嗎?不是。這個測量的結果只是說明這個情況下的一點反應結果。通過這個結果,研究者進一步再次猜測。一步步驗證,深入。所以,科學研究,不是大家認為的什麼可以證偽的就是真理。科學,是不斷通過不確定的塞選,找到有效的部分的過程。作為依據,但是,不能依賴。前端的科學家都清楚一點:沒有可以確定的內容。隨時可能打破常規。而這個認識,傳到民間,就變成了:沒有絕對肯定的。依據這個進行反駁。這就是一個惡性循環。科學宗教主義的萌芽。


對科學工作者來說這句話沒啥問題。但硬要在哲學層面上討論的話,科學工作者們基本不關心。


先不管科不科學,先看這句話有沒有成為理論吧。


科學理論是分層的。
事實一般是這樣的,我們從實驗事實a,b,c,d...中總結出了一些唯象規律alpha,eta,gamma,delta,dots,然後由這些規律倒推更基本的規律,即科學理論。通常,在唯象規律不多的時候,待選的理論有很多A,B,C,D,我們會挑一個比較好看的A作為預設的理論,然後進行推導得到新的唯象規律mu,
u,
ho,sigma,dots,這些由上級理論得到的規律要經過實驗驗證,如果驗證失敗,我們說A被證偽了,然後我們轉而預設B理論。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科學理論是可證偽的。
但是可證偽性遇到的問題是,有些理論太基本,很難通過一兩個實驗證偽。比如相對論,怎樣的一個實驗可以推翻整個相對論的框架呢?難。任何現象,只要不是太誇張,通常都可以通過微調理論來補救。比如有名的暗物質,就是有非常靠譜的觀測結果與引力理論的預計不符合,所以我們假設存在的一些東西。它們至今沒有得到直接觀測證據。科學家不會因為這些觀測結果而推翻整個廣義相對論。為什麼呢?因為相對論太成功了,它解釋的唯象規律太多,以至於遇到不符合的唯象規律的時候,我們不會假設相對論錯了,而是這個規律有問題。暗物質的例子即是,我們「可觀測」的物質總量無法解釋一些引力行為,所以我們假設是有一些我們「無法觀測」的物質存在,使得引力解釋不需要修改。
這說明了科學理論不需要可證偽嗎?我覺得未必。其實這裡已經有兩個理論了,一個是「廣義相對論 with 暗物質」,另一個是「廣義相對論 without 暗物質」。觀測結果證偽了後者。為什麼我們感覺廣義相對論理論沒有被證偽呢,因為它是一族理論,它們的特點是承認廣義相對論,但是除此之外任何細節都沒有指定。一次觀測結果不能證偽整個一族理論。


不科學,因為屬於哲學範疇,只能算作知識,而非科學。


一本書:
《這才是心理學》,雖然標題是心理學,但卻充分講述了科學和偽科學。
比你在知乎上尋求答案要可靠的多。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這句話本身如何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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