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足球運動員在《福布斯》最具商業價值運動員榜單上排名不高?

據商業雜誌《福布斯》公布,2013 年度最具商業價值運動員榜單顯示,網球費德勒、高爾夫運動員伍茲兩人,一年收入高達 4600 萬美元,並列榜首。中國網球選手李娜以1500萬美元排名第八。足壇明星C羅、梅西只位列第九、十位。

足球作為世界第一運動,為什麼足壇巨星 C羅和梅西在「最具商業價值運動員榜單」的排名卻不高?

外媒評最有商業價值選手:李娜超越C羅居第8_體育


很贊同 @Lau Yufo的答案
由於美國人對足球的喜愛遠不及其他運動,導致足球明星很難開拓美國市場,使他們的商業價值沒提升到更高一個檔次。
我想補充幾個

往小里說,足球明星缺少個性化包裝
1.個人品牌特製球鞋(足球鞋無法上街,而不打籃球的人卻會買喬6)
(大羅小羅C羅都有定製鞋,但銷售量無法跟籃球鞋並肩,喬丹2013年球鞋銷售總額是22億美元,阿迪達斯今年預計足球類產品總銷售量約為20億歐元,今年還是世界盃年)

曝喬丹年收入達9000萬 球鞋銷量超現役巨星之和
阿迪達斯足球產品銷售將達20億歐元
賣出的球鞋並不全是籃球鞋,但喬系列、科比系列都是以籃球鞋起家的,這一點足球運動員是真的沒有優勢,貝克漢姆的個人品牌建立已經算是足球圈的翹楚了。

2.個人數據炒作(更注重團隊協作,刷個人數據的太少,也就羅梅二人能炒作)
3.個性文化(足球隊員穿太多、鏡頭太遠,除了髮型、球鞋顏色和鬍子,沒有更多的個人特徵。ps:我老婆06年世界盃能記住羅本,是因為他的禿頭。。。)
等等。。。

往大里說,市場開拓相互掣肘
1.歐洲各國聯賽分流了轉播市場,比賽密度一周一輪,比賽時間衝突太大
2.球隊的足球文化太強勢,忠誠、德比死敵、家鄉球隊,數量眾多的球迷支持的是二三級聯賽的隊伍,特別是家鄉球隊,越是足球發達的國家,越不會買豪門球會的帳
3.各大洲貧富不均,球迷的購買能力與球隊的知名度普及相互脫離(踢球不願意買正版球衣的大有人在)
4.大多數球迷對球星的黏著度不夠高,更注重球隊以及球隊文化(你是曼聯球迷還是C羅球迷?你喜歡蘇亞雷斯所以會愛上巴薩?)

我不由得想起當年的G14組織,確實是一個能夠把足球極端商業化的構想。


看到問題後就跑Forbes搜索來源去了,因為Forbes每年兩個最主要的對於運動員的排名(最高收入和最有影響力)的2014年版在6月份都出來了...於是,我找了N久也只找到ATP官網有一個同樣數據的報道,其餘不論是2014還是2013版,數字和排名均有一定出入...
如果有同學找到原Source的話,請告訴我,謝

然後是回答,我只能按最高收入和最有影響力兩個榜單來說
體育項目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團隊型運動,一類是個人型運動;而運動員收入一般也分為兩類,一類是工資和獎金,一類是代言和贊助。
一般來講,工資和獎金在從事團隊型運動的運動員收入中佔比更大,而個人型運動則正好相反。
而這樣的特點也是運動類型所決定的
首先,曝光度。運動員在個人型運動中的曝光率有著團隊型運動不可比擬優勢,縱使你是梅西詹姆斯,也不可能做到一場比賽有一半的時間鏡頭對著他們,而對於網球選手來說這並不難。而高曝光度自然是贊助商選擇代言人的重要標準之一,由此個人型運動中的精英便會是一個極佳的代言選擇。
其次,運動類型。多數個人型運動不涉及直接身體對抗,也就是說他們是我們通常認知中的「紳士運動」。運動員普遍形象較好(不是長相,而是運動時體態),更適宜成為高端品牌的理想對象,比如費德勒與勞力士的「天作之合」。而橄欖球就是個很好的反面例子,在美國這塊大蛋糕中最大的一塊,NFL球員在代言贊助收入最高的佩頓-曼寧只有1200萬美金,排名第18,橄欖球本身的暴力因素是其中關鍵。
第三,工資和獎金。2014年溫網男單冠軍獎金是176萬鎊,假設2015年四大滿貫男單冠軍獎金全定為200萬歐元,那麼如果某人一年內狂攬四大滿貫,也就只能拿到800萬歐元的收入,即使他還參加其他大師賽或者公開賽,但是考慮到自己需要要一個教練團隊,最後到手也沒多少。而梅西新合同稅後年薪2000萬歐元,詹姆斯在騎士新合同也有2000多萬美金。所以,個人型運動的運動員自然就更需要在商業贊助代言上彌補自己的虧損了。

除了運動類型外,就是市場這個因素了。
14年總收入排行榜只能排第41位的李娜在代言贊助上有多達1800萬美金的收入(排名第15)有沒有我天朝市場的功勞;印度板球運動員東尼(Mahendra Singh Dhoni)能有2300萬美金代言收入(排名第8,高於梅西)有沒有印度可怕的板球群眾基礎的原因;在中國遠不如足球籃球普及的高爾夫,能夠有那麼強大的招攬贊助商的能力,與美國/歐洲市場有沒有關係;詹姆斯一年拿鉤子家2000萬美金的代言費,跟身處美國這個世界上最大的商業化進程最完善的體育市場有沒有關係?

特例:
1.弗洛伊德-梅威瑟:拳王「五月天」過去一年打了兩場拳賽,總計72分鐘,收入1億美金。當然,全是獎金,沒有代言費,這和拳擊這項特殊的運動(賭博+暴力)有關,賭博帶來高收益,暴力導致沒有代言(人家也不需要Orz)。作為2014年收入最高的運動員,梅威瑟一年除了練習以外的正事就是出席拳擊賽的宣傳活動了...
2.勒布朗-詹姆斯:2014年代言費收入前三的運動員分別是伍茲(5500萬刀),詹姆斯(5300萬刀)和費德勒(5200萬刀)。代言費排名能夠擠入這兩位個人型運動精英中的精英之中,老詹和NIKE每年2000萬的代言自然是主要因素,但是蘋果公司收購Beats才是能夠將皇帝今年贊助收入吹到幾乎接近13年全部收入的關鍵,自08年奧運會親自佩戴後,他就擁有了一小部分股份。

扯完感覺自己跑題了,上邊的原因基本能夠總結為什麼足球運動員商業價值沒有那麼高了。比賽中難以獲得那麼高的曝光度,運動本身有一定暴力元素,工資足夠高,歐洲本身體育市場化發展沒有美國那麼完善應該是四大因素。


福布斯排的可以無視了,它都能說超級碗商業價值大於世界杯,而世界盃竟然還在奧運會之後,呵呵呵,不愧是美國的雜誌。。。不用看了,在美國人眼裡,美國就是世界,在美國球迷眼裡,最高的足球運動員人氣榜也只是第七,有啥奇怪的,敢把那些美國人放世界嗎。。。。看看C羅梅西的facebook和推特粉絲數吧。。。雖然它的大量用戶為美國人,一個美國本土的超級碗推特量都能達3億多條,呵呵。。。
而且足球雖然是世界第一運動,但它是比較分散的,足球目前是歐洲中心,但是電視市場等一些方面未必是了,也就是說足球還不是一個全球統一的市場,像網球那樣,各大洲都有自己的東西,比如說,對於世界盃參賽國來說,沒有他們國家的比賽日就等於沒有比賽,基本是個國家都有聯賽的。。這種分散性也是原因之一。


因為足球的轉會費,球員的稅前收入都沒有算上。伊布一年交的稅夠養活一個中上游nba球隊了。


簡單說說:C羅梅西主要是從屬某一球隊,拿工資的,李娜費德勒作為網球運動員是獨立個體,拿贊助的。換句話說比如各項運動都是一塊蛋糕。網球比較小,但是各個網球運動員直接分,而且少數頂尖選手拿走了大部分;足球蛋糕很大,但是皇馬巴薩等俱樂部先分;然後再把自己分到的部分拿出一點分給手下隊員。所以這兩者看似都是運動員,在各自的領域地位都不一樣。真要比的話你應該拿費德勒和皇馬去比較。


足球球星人太多!!!
你浮現一下現役男子網球球星的名字
你浮現一下現役女子網球球星的名字
你浮現一下現役高爾夫球星的名字
你浮現一下現役足球球星的名字


NFL球員才苦逼呢!平均職業生涯2.8年。NFL選秀每年256人。一個d1(總共三個級別)的NCAA 橄欖球隊差不多80個球員(最終可以出現在場邊的激活球員52人),你可以查下d1有多少只球隊,然後你再想想每年選秀277人,然後你再想想平均職業生涯2.8年,然後你再想想大部分球員簽的是非保障性合同,然後你再想想每周傷病5、6個球員。你就會發現,足球收入少真不是事。
--------------------------------------------------------------------------------------------------------------------------------------------放幾個比較燃的視頻視頻封面NFL最兇殘衝撞集錦-----太特么硬了視頻視頻封面吊爆了的NFL宣傳片,這畫面配這音樂。。絕了視頻


因為是美國人評的,美國人不踢球


生活不順別再知乎噴人,哎,現在的人吶


我怎麼覺得題主說的數據完全是收入??如果我沒記錯的話,C羅和梅西的收入再怎麼都超過三千了


明星的商業價值跟工資收入獎金無關,跟廣告代言密切相關。
觀眾群體和消費能力決定是主要因素,高爾夫明星商業價值通常最高。


就跟每年評勞倫斯最佳男女運動員一樣嘛,從來沒有足球、籃球運動員得過,從創辦至今15個最佳男運動員,網球運動員就拿了六個(費德勒蟬聯四屆,另外兩個分別由納達爾和德約科維奇獲得),另外伍茲和博爾特也是拿過兩屆或兩屆以上。而籃球、足球一般在最佳團隊里競爭,因為本來就是團體運動吧,而這些排名卻比較個人,所以個人項目的明星會吃香一些


網球明星、高爾夫球明星、拳擊明星、賽車明星、斯諾克明星...全都加起來也沒有足球明星多。物以稀為貴的道理就不再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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