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性上不上桌吃飯是小事,不應為這事鬧得一家不安寧」這種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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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感150·中國現在的女性理論有問題,誰信誰倒霉#一次研討會,一位女子學院老院長發言,說性別平等理論讓女學生受益:一位農村女學生學了後,放假回家就同父母爭論為什麼不讓她上桌吃飯?為什麼家務事她就應該多做?本來平平靜靜,出去一學期就變成這樣,這是對的嗎?中國現在的女性理論害人不淺!

今天很火的一條,來自王東華母親教育V的微博
王東華是王逅逅的父親,貌似在推廣「母親教育」,大概的思路可以從他的微博中讀出,我悉數貼出:

#雜感151·女權的本質是母權,讓母親帶薪才是對女性最大的尊重#中國現在的女性理論讓女人同男人拼,拼的結果是女性更受傷,孩子得不到撫養,弄到上億的棄養母親,丟不丟臉!離婚率大增,家庭幸福度大降,這種女性理論比其他理論更可惡! //@羅愛萍-Angela:你想維護以犧牲女人權益為代價的平靜么?

#雜感152·好的女性教育可以想像成這個樣子#這位院長講的那位女學生,回家照樣可以不上桌,照樣可以多做事,但這些家務勞動是要折算成金錢的,一旦生子,國家給以補助,這才是最大的尊重!日本女性以家庭作為自己的職場,孩子得教育,丈夫得鼓勵,老人得安慰,自己得安寧,這才是正道。

#雜感153·看到越來越多的女性離婚,現在的女性理論應該反思#因為工作關係,我接觸到不少很優秀的母親,遺憾的是有相當比例離婚了。這些母親品行好素質高,為什麼走上離婚這條不歸路?是當下的女性理論錯誤引導的結果!西方女性理論是在保證母權的基礎上,再讓不願生育的女性有同男性一樣的職場待遇的!

回復@marylisa:我以為女性上不上桌吃飯是小事,為這事鬧得一家不安寧,合適嗎?最關鍵的是一旦做媽,國家要給補助,這不比現在與男人拼好嗎?

回復@KIKILINGLING:國家應該給母親這樣的待遇,這是我在呼籲的。

回復@KIKILINGLING:總比上億的棄養母親要好吧!不是母親棄養,是社會逼著母親棄養,這種女性理論對在哪裡?//@KIKILINGLING:日本女性婚後通常掌管全部家庭財政,男性如收入過低,會遭受全家人的冷眼;另外生子補助跟計劃生育共存,您真的認為可行?

回復@囈言blog:現在的統計是6100萬留守兒童,十年前是5800萬,上億的棄養母親有問題嗎? //@囈言blog:上億,教授,請數據說話! //@王東華母親教育V:回復@KIKILINGLING:總比上億的棄養母親要好吧!不是母親棄養,是社會逼著母親棄養,這種女性理論對在哪裡?

對於孩子是留守,對於父母是棄養//@騎士之舞722: 棄養等於留守?這叫偷換概念! //@王東華母親教育V:回復@囈言blog:現在的統計是6100萬留守兒童,十年前是5800萬,上億的棄養母親有問題嗎? //@囈言blog:上億,教授,請數據說話!

#雜感156·中國現在的女性理論真的要反思#一位從事女性研究的同志說:搞女性研究的在家同丈夫斗,同孩子斗,同公公婆婆斗;在單位同同事斗,同領導斗;在社會上同男人斗。斗的結果是自己離婚,讓乳腺增生,得子宮肌瘤……連自己都不喜歡自己。這有什麼意思呢?理論再好,也沒有你幸福更能說明問題。

#雜感157·希望有更多人關注母親和孩子問題#這次有數千網民扔磚,雖有些語言不太文雅,但總的來說網民素質大有提高。中國的家庭問題、女性定位問題、獨生子女教育問題是一個世界級的問題,比三峽、轉基因要複雜也形勢嚴峻得多,遺憾的是關注的人不多。我有幸用了近三十年時間關注,歡迎大家繼續拍磚!

#雜感158?從跑步進入到初級階段,大方向都錯了,婦女理論居然沒有錯的#奇了怪了!中國女性解放與實踐獨樹一幟,婦女地位提高有目共睹。但是把母親天職與婦女解放簡單對立,一提母親職責,就說婦女解放倒退,導致母親這一第一監護人嚴重缺位,受害者是自己的孩子丶家庭與整個社會!必須深刻反思婦女理論!

一個世紀婦女解放的奇葩——江青同志,就是這種女性理論的最好詮釋。
#人物11·江青#原名李雲鶴。幼聰慧,青年時被五四文化裹協,認丑為美,以毀女德為榮,私生活極為不堪。延漂寶塔山下,從小三上位。貴為國母,卻無慈母之心,文革中凡知其年輕風流醜事者,無不除之而後快。以鬥爭為樂,禍國殃民,為武則天第二,我民族女德精華從此不復存矣。今之女性多為其化身,痛矣。

#對雜感150的說明#在一次家教教材的編寫會上,一位70多歲的老院長提出要在婦女理論的指導下編寫,並說了這樣一個故事。聽完後會場鴉雀無聲氣氛怪異,會後大家交流說這是什麼奇葩婦女理論,把孩子教成刺蝟還說是成功?近日大家又談起這件事,於是寫了這樣一則微博,不想引起網民狂轟濫炸。現在才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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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就是提倡女性回歸家庭,盡到母親的責任,由政府補貼,和丈夫一起工作而疏於對子女的教育反而是一種損失。並且他以自己的女兒為成功案例開了相關的「母親教育」培訓班,頗受好評。

但我覺得這對於女性應該是個是個「想不想」的問題,而非「能不能」

如何看待這種言論?西方女性主義的發展也遭到過類似觀點的反對嗎?


「交不交保護費是小事,不應為這事鬧得整條街雞飛狗跳。」
說這種話的人完全弄錯了,搞得整條街雞飛狗跳的,不是不願意交保護費的商家,而是收取保護費的小混混;搞得全家不得安寧的不是要上桌吃飯的女人,而是不讓女人上桌的老古板。


瞎扯。


假如今天女生還要裹小腳,有人願意嗎?如果今天女生不能上大學,有人同意嗎?不能在飯桌上吃飯和其它這些也不算久之前的習俗,有什麼區別?如果不是像題目里這樣的女生受了教育,不願意再在廚房裡吃飯,中國性別平等如何一步一步、一個人一個人地改變?


就說小事兒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如果不是Rosa Parks 1955年在車上一時不願意為白人讓座,哪來美國種族平等運動第一槍?在1934年,調查研究還說,92%的賓館和飯店不願意接待中國客人。現在中國人在海外能夠自由地旅遊、訪問、留學、工作,當然得益於種族平等運動當中一件又一件的小事。性別平等亦然。


所謂什麼「棄養母親」,一個又一個學術研究證明,女生在家全職照顧孩子對孩子的發展沒有任何正面影響。1991年The Early Child Care Research Network對這個問題做出了目前為止最權威的研究,跟蹤了超過1000個兒童15年時間,2006年報告得出的結論是:被母親全職照顧的小孩和其他小孩在認知能力、語言能力、社交能力、母女/母子感情上沒有區別。相比較而言,對小孩的健康積極成長有影響的是:父親對小孩給予合理和積極回應,母親鼓勵小孩自主行動,以及父母關係良好。


願意在家裡全職照顧小孩是一個人的自由選擇,但是因此而毫無根據地指責同時肩負家庭和工作職責的其他女性,我認為是非常不負責任的。


楊貴珍不需要改名,因為她沒有名字——像絕大多數女兵一樣,她們是在成為一名抗聯戰士後,才有了自己的名字。

楊貴珍是林口縣東柳樹河子村人。父親楊景春為人豪爽仗義,過往行人都愛到他家搭宿,免費吃住,人稱「楊家店」。天有不測風雲,父親眼睛瞎了,一家人陷入黑暗。1936年初楊貴珍十六歲出嫁,半年後腦後盤著的小疙瘩髻上,就插了朵戴孝的小白花,丈夫病死了。這年秋天,5軍婦女團戰士徐雲卿住到楊貴珍婆家時,婆家人正合計著要把她賣了。
當過童養媳的徐雲卿說:不行!這事得咱自己做主。你樂不樂意上隊?

她捂著臉哭起來:你們能要俺,他們也不能讓俺走。俺是人家用5擔包米換來的,俺家把包米都吃了。

徐雲卿給她擦著眼淚,說:女人一輩子就值5擔包米?你別怕,誰也擋不住你抗日!

最終,作為「八女投江」的烈士之一,楊貴珍英勇的犧牲在抗日的戰場上


《婚姻法》頒布的最初幾年,中國的父母們對允許子女自主婚姻的規定普遍感到不滿,尤其在廣大農村地區,抱怨「制定《婚姻法》是毛主席他老人家糊塗了」的老人絕非少數。現實的情況是,包辦如故,買賣依舊。1951年9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在《關於檢查&<婚姻法&>執行情況的指示》中曾公布的數字觸目驚心:僅中南區就有一萬多名婦女,因為婚姻不能自主,受家庭虐待而自殺或被殺。而這是在《婚姻法》公布實施一年多時間裡發生的事情!儘管解放了,《婚姻法》也公布了,但廣大婦女真正獲得婚姻自由,絕不是一蹴而就的。

我們中國人民歷經多少年的艱苦鬥爭,流了多少鮮血終於爭取到了包括婦女解放在內的各種權利,就成了「這些母親品行好素質高,為什麼走上離婚這條不歸路?」

借用賈志國同志的一句話

打1911年就建立了民國,你現在讓我搞復辟當皇帝,恐怕廣大勞動人民不會答應吧


「女性上不上桌吃飯是小事,不應為這事鬧得一家不安寧」
所以就應該讓那些想上桌吃飯的女性們上桌吃飯,免得"鬧得一家不安寧"嘛.


婦女同桌吃飯,在大革命期間就是我黨婦女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怎麼會是小事?


《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毛澤東(1927.3):

第七件 推翻祠堂族長的族權和城隍土地菩薩的神權以至丈夫的男權

中國的男子,普通要受三種有系統的權力的支配,即:(一)由一國、一省、一縣以至一鄉的國家系統(政權);(二)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長的家族系統(族權);(三)由閻羅天子、城隍廟王以至土地菩薩的陰間系統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種神怪的神仙系統——總稱之為鬼神系統(神權)。

至於女子,除受上述三種權力的支配以外,還受男子的支配(夫權)。這四種權力——政權、族權、神權、夫權,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縛中國人民特別是農民的四條極大的繩索。

衡山白果地方的女子們,結隊擁入祠堂,一屁股坐下便吃酒,族尊老爺們只好聽她們的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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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革命幾十年,觀念還不如1927年湖南衡山白果地方的女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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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更新:

1922年的中共二大,即選舉向警予為婦女部部長,通過《關於婦女運動的決議》。《決議》說:

「全國所有的婦女,都還拘囚在封建的禮教束縛之中...所以中國共產黨...為所有被壓迫的婦女們的利益而奮鬥...目前為婦女奮鬥的是:

1.幫助婦女們獲得普通選舉權及一切政治上的權利與自由;

2.保護女工及童工的利益;

3.打破舊社會一切禮教習俗的束縛。

1923年中共三大通過《關於婦女運動的決議案》:

「一般的婦女運動如女權運動、參政運動、廢娼運動等,亦甚重要...本黨女黨員應隨時隨地指導並聯合這種種運動,口號應是『全國婦女運動的大聯合』、『打破奴隸女子的舊禮教』、『男女教育平等』、『男女職業平等』、『女子應有遺產承繼權』、『男女社交自由』、『結婚離婚自由』、『男女工資平等』、『母性保護』、『贊助勞動女同胞』。」

從此婦女作為一支獨立、自主的力量融入了中國革命的洪流。紅軍時期就有獨立的婦女團,如1933年通南巴根據地的婦女團有上千人,她們同男戰士一樣,剪短髮、穿軍裝、扛刀槍,並隨軍兩過雪山、三過草地,參加了長征。

「為花季少女解開裹腳布,為廣大婦女爭取參政權,為底層娼妓尋求獨立人格,誰說我輩不女權?」------中國共產黨創始人 向警予


以下節選自貧窮有多可怕? - 豆子的回答:


在我們那裡一直流行著一種禮教的變種,無論是女人還是小孩子,在逢年過節的宴會中,都不得上席,只能在廚房裡或是犄角旮旯解決吃飯問題。可惜我偏偏不是聽話的那一個,如同小時候打針,旁人家的小孩在哭鬧過後被摁著屁股上挨上一針,我卻總能想出別緻的辦法讓醫生無可奈何。要麼砸盛藥品的玻璃瓶,要麼不停扭屁股,以使針頭無法捕捉我臀部的震顫。大人吃席的時候,我也會湊上去看。
如同這般:

我對吃席有一種別樣的情懷,小時候家裡窮得叮噹響,一年到頭吃不了幾回肉,偶爾買上一斤,也是鹵成就頭,每次下麵條後拌在麵條里。這直接導致我對吃肉的渴望與日劇增,我一度認為白如冰雪的麵條中的肉,才是我想要的未來。我沒有往事,不要來生,彼時彼刻,我就想多吃幾塊又咸又有滋味的肉。
我交學費總是交不起,每回被老師叫起來問怎麼還不交錢的時候,我都說家裡正在借。我記得有一回在我哭鬧了二十分鐘後,媽媽終於領著我去村裡的衛生室借了我同族大爺的幾十塊錢,我才放心地拿著錢把雜費給交了。我後來被老師撕臉,臉上還留著火辣的感覺時,卻還得幫家裡推著地排車去交提留。
我對於場景的記憶力常常令人感到震驚,我可以記起中學時候的多數場景,猶如電影的畫面一樣在我腦中快進和縮放。我記得三歲時候的場景,自然也記得我在小學時跟著媽媽借錢的場面。
事到如今,我都對我媽借錢時候的赧然無法釋懷。

1997年的時候,家鄉颳了一陣暴風,雷電劈碎了學校里的一棵樹。我家的老槐樹也被狂風連根拔起,巨大的根木帶著黑褐色的泥土,宛如張揚的叢林。而我家的老屋因為是土坯的房子,中間裂開了龍一樣蜿蜒的縫隙。外面下著大雨,屋裡就會下小雨。水柱夾帶著泥沙往下落,用大大小小的破鐵盆接著也無濟於事,於是只好暫時呆在院里的廚房裡。
我唯一的擔心就是這所房子的風雨飄搖,生怕哪一天忽然坍塌。
我家和奶奶家僅僅隔著一道牆,年節里來了客人,奶奶家的廚房裡透出一股讓我著迷的香。我肚子里的饞蟲實在是太不爭氣了,我對算不上美食的食物也很感興趣。有一回奶奶家在燉白菜,我餓得難受,我媽讓我拿著碗去要一點。我蹣跚著小步,端著瓷碗到了奶奶家的廚房裡,當時我的一個小姑把碗接過去,然後一甩手,把碗從門口扔了出去。

窮是讓人瞧不起的,而貧寒之所以讓人感覺辛酸,並非它本身只能啃饅頭喝白水,而是至親之人的人情冷暖。貧賤夫妻百事哀,貧賤人家的人際里,更顯得無比的可笑和辛酸。
年節里的四八席有各色各樣的菜,魯菜里有滋有味有形有色的四八三十二種大小菜碟,碼得整整齊齊,有雞,有魚,有肉絲,有丸子。
奸饞如我,怎麼可能放過這些好吃的?
於是,在大人安排完就座後,我雖然知道座位上沒有一個女人,也沒有一個孩子,我還是想坐上席,還想伸手去拿那些好吃的。為此我挨了不止一次揍,大人用簡單粗暴的理論揍孩子我早已習慣,我媽爸從來沒有打過我一次,但我卻被其他人拉走。我一邊嚎啕大哭一邊使勁往嘴裡塞東西,我一邊試圖用哭聲使在座的各位侃侃而談的叔伯姑父感到我的可憐,一邊在心裡想著這東西真他媽好吃。
可是沒有用啊,女人和小孩不得入席。
我問,這算是什麼講究?
他們說,這是禮節。
我問,婦女做了飯,卻不能吃,這算什麼禮節?
大人就急了,奉勸我不要妖言惑眾。
如果這算禮節,那麼一群人餓得眼冒金星還要假裝客氣,半天不動一次筷子,吹上十分鐘牛逼才下筷子的風氣也該算禮節嘍?好在這兩種禮節都在歲月的奔流中被衝垮了,因為本來就不合理。

有一回我哭得驚天動地,跟竇娥似的,真的感動了在座的所有大人。大家表示不要為難孩子,讓他坐下吃。我入座,吃了個心滿意足。等很久後我才知道,我被廣泛稱頌為沒有教養,還是幫襯做飯的婦女說我沒教養,非要上大席。於是在下一次吃席中,我被指責為教子不嚴的媽媽硬生生拉著離席。她要把我拉到廚房裡去吃那一點整理後的剩菜,那個時候,我手裡還拿著一顆鹹鴨蛋,我的手被拉扯得老高,那一半的鹹鴨蛋的蛋白和蛋黃分開了,蛋黃掉到了底下,摔成了一個大塊和幾個碎片。
沒有人理解我為什麼會問為什麼,女人在廚房精心準備了飯菜,然後躲在廚屋裡,坐著矮板凳吃些殘餘,她們也覺得應該這樣。
既然道理是這樣的,那我只能自己殺雞吃了。
有一天,我吃雞的慾望讓我拿起了刀就沖向雞欄,我追著一隻母雞就要朝它身上砍。可是雞跑得真是快啊,我實在追不上。媽媽在我身後大聲喊著,說那是下蛋雞,不要殺它,我給你殺一隻公雞。
可惜那個時候,我已經把那隻母雞抓住了。我當然不知道該怎麼殺雞,我把它的一根腿砍破了。那隻母雞被扣在籃子下養傷,雞腿上綁了一塊白布,我至今記得那隻雞趴在那裡一動不動的樣子。我覺得的確有點對不起它,因為我吃的熗鍋面里的雞蛋一直都是它下的,它正值壯年,是下蛋的好年紀。
我的夢想就是以後能吃好的,喝好的,每天都可以過得自由自在。但我卻沒有走入酒肉聲色的迷途,在那樣窮酸的環境下,我沒有感覺一絲絲的羞愧和亢奮。我的不卑不亢一直被朋友稱頌,說我心如止水。

大學畢業後我決心走文學的道路,頭一年我不停地換工作。我跟人說那是為了體驗生活,積累素材。事實上也的確是這樣的,雖然當時我這麼說沒有人相信。在第二年和第三年里,我幾乎是舉債度日,日子又拮据到了要餓肚子。
我把大把的時間用來讀書和寫東西,借了兩年的錢。我跟家裡說,我的工作和事業簡直太順利了,所以你們不用擔心我。那個時候,家裡已經為我和哥哥還清了助學貸款,因為我們都已經畢業,生活早有巨大的改善。那個時候,我每天要碼7000字,累到腦疼腰酸。寫出的書,現在看來真的是一塌糊塗。
但事情就是那樣子,第一冊的錢就還清了所有的負債,往後的三本更是讓我幫家裡買了許多大件,也可以讓我至少可以在吃飯上從容一點。
我一夜賺十幾萬的牛逼在空中流傳,但我知道這是一場賭注,當時如果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我就得老老實實,該找個踏實的工作就找個踏實的工作,該放棄夢想就放棄夢想。
但我偏不。
我的偏不不是較勁,我從來都只做我想做的。
我曾經幻想過我的夢想,後來《那些年》里柯景騰居然把它說出來了:我想讓這個世界因為有了我變得有一點點不一樣。
我大學時因為覺得沒人能理解,所以沒有跟誰說過這種東西。可就算不說,我所做的事也不能讓所有人理解。所以每當我做的事說的話讓別人感覺匪夷所思時,往往遭遇貶低式的諷刺。好在我的內心還算強大,這種話畢竟傷不了我分毫。我拿著古籍繼續看,我從書里看到了幾千年的風雲往事,看到了另外一個宇宙。
我如同渴望著參與這場盛宴一樣,站在浩瀚縹緲的世界裡,輕輕叩著那些可愛的人家虛掩的柴扉。

我深沉地愛著這些名垂青史的真名士,與他們促膝長談,同他們把酒言歡。我把寫滿了的信箋寄給辛棄疾,把三行的情詩丟在溪流里,然後在轉身後跟舍友一起坦蕩嬉笑。後來的後來,我的舍友越來越喜歡我,大一一開始與我不對眼的舍友,在最後分道揚鑣的時刻,就只管抱著頭痛哭了。
現在我曉得這個禮節裡面的玄機,說實話,女人和小孩不得入席,也不見得男性成人在吃席的時候有什麼獨到的見解。他們通常只會誇讚自己的某位朋友,或者乾脆擺出一副認識省委書記的架勢。所謂禮節,是建立一個尊卑的秩序,一旦這個秩序被人為演繹,就意味著它喪失了原來的意義。
在許多人眼裡,尊卑並不是由人格決定的,尊卑只關乎金錢、性別和年紀。眼下的情況是,這些痼疾正一步一步被時代所打破,而那些真正的道理又一批一批被提及,讓我稍感心安。而所謂文明的驕傲,大概就是女人和孩子可以得到更多法律和道義上的保護,而在其他方面不會因此而受到歧視。

但這一切無關貧寒。


上不上桌吃飯,確實不算大事。但是為什麼不上桌吃飯,才是大事。
如果今天家裡客人太多,我本來也有個聚會,那我出去隨便吃點,或者盛飯回屋裡看電影吃,我不覺得很受傷。
問題是,單純的因為一個人的性別,就要用特殊的行為或者禮儀去標記她的特殊,這種歧視就一定不是小事了。別說鬧的一家不安寧,就是全國不安寧也是應該的。
居然還有學者公然否認,女性的權利與男性沒有任何差別,卻在生活中,尤其是落後地區受到種種歧視的事實。最後還要說是女性的錯。
你們的聖賢書,都他媽的讀到狗肚子里去了?
對了,誰跟我扯這事的言論自由,拉黑舉報滾蛋不送,別問我為什麼。


和前幾天某報評論的邏輯如出一轍:拐賣婦女是小事,不應為這事鬧得一村不安寧……


這是一個就算明天有兩門期末考試也要回答的問題。
我老家山東,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家均在農村,每年過年過節要回鄉下串門走親戚這是背景。
剛記事沒多久,大概五歲的時候,某個節日去農村的姥姥姥爺家。家裡來了很多親戚,中午一起吃飯的時候,堂屋中間擺了一張大大的八仙桌,雞鴨魚肉好酒好肉都擺放妥當,男人們紛紛坐上桌來,其中包括:姥爺,我爸,幾個姨父,舅舅。然後,所有的女人們,包括姥姥,我媽,幾個姨,表姐,還有我,照例被要求端著幾盤鍋里剩下的菜在偏房隨便吃。
作為一個從小就不要臉的吃貨,當時我就不幹了。憑什麼只有男人可以上桌吃飯?這不是重男輕女嗎?要求我還有媽媽必須一起吃飯。當然大人們以為,小孩子嘛,就是嘴饞,給我端了肉哄我吃飯。可是我可是一個不要臉的哄不住的小孩,於是繼續大吵大鬧,要求「平等的在桌子上吃飯的權利」。最後,我假裝聽話出門,把所有的集中到偏房(同時也兼作廚房,所有的菜都是在這裡做好端到堂屋的)哄我的女性長輩們都用一把明鎖鎖在了偏房裡。。。包括姥姥,我媽和一堆過節串門的女性親戚。。。然後拿著鑰匙跑了,聲稱如果不答應我的要求,就把鑰匙扔掉,你們今兒就別想好好吃飯。。。
偏房裡的女性親戚們都傻了,堂屋裡開始推杯換盞的男性親戚們更傻了,因為我爹是一個民主的爹,他內心認為我是對的,所以默不作聲作壁上觀;我爹是我姥爺看重的女婿,所以也不好說什麼;其他一干男性親戚更沒辦法直接來打我了,都在旁邊圍著哄(騙)我趕緊交出鑰匙。但是朕從小就智力過人,豈能被一群大人空口哄(騙)住?倒是我媽在偏房裡哄我也不聽,打我也打不著,覺得我給她丟臉,下不來台階,氣得簡直要抄傢伙跟我拚命。

最終鬧了也不知道多久,二十幾個大人對一個四五歲的小丫頭片子反而束手無策(女的打不著,男的不好意思下手),而我又堅決不妥協,堅決不談判,要求就一個「所有人都有平等上桌吃飯的權利」。最終姥爺發話,八仙桌坐不開了,給我在堂屋八仙桌旁邊另擺一張桌子,把所有的菜都給我分一部分。於是我就遵守諾言把偏房的人都放了出來。結果是我沒心沒肺的坐在桌子旁邊吃了飯,後來好像也沒有挨打。。。

不過,從那以後,每次過年過節姥姥家吃飯,都是兩張同樣的桌子,擺同樣的菜色,男人一桌,女人一桌,同時吃飯了,還特地解釋「男的要喝酒所以男女一桌不方便」。。。不知道是不是有我的影響在裡面。

去年來美國前去看望姥姥順便辭行,一大家子不分男女老少一起坐在一個大圓桌前,雖然吵吵鬧鬧,但是也覺得其樂融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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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跑題了。不過在二十年前的我看來(現在我依然這麼認為),上桌吃飯是件大事;我也因此而鬧得全家雞犬不寧,甚至牽連到了很多親戚。我相信在場的人絕大多數會留下我是個沒有家教胡攪蠻纏的小孩的印象,我也冒了挨暴揍的大風險。但是至少我這一鬧,讓在場所有的長輩有機會得以思考這個問題是不是合理的,進而是不是需要改正。要知道,在這之前是沒有任何人對此提出異議的,哪怕是比較開明的我爸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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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考完導師的課,跑過來看看。
謝謝大家的支持,更加感謝竟然沒有人懷疑這件事情的真實性。。。畢竟那時候我才五歲怎麼可能有這麼崇高的覺悟呢是不是== 說實話我自己看到這個故事都快懷疑它的真實性了呢==
但是我記得非常清楚,甚至很多細節都可以回憶出來,所以並不是我瞎編或者臆想的。我屬於早慧的類型,兩歲就知道不能隨便跟大人要貴的零食(在我的另一個回答里有寫),三歲開始全面記事,三歲半有了第一個喜歡的人而且知道要保守秘密不能告訴大人(恩,那是同一個幼兒園的小朋友)
至於我五歲時候為什麼這麼思想開放離經叛道,我想這和我爸媽的教育有關係,尤其是媽媽,她是個非常要強的女人,男人能做的事情,她也一定要做到而且要做的最好。很小的時候就教育我說:你雖然是女孩,但是你和男孩子是一樣的,你要比他們更加優秀。至於我媽媽為什麼對上桌沒有提出反對,是因為我姥姥姥爺是那種非常非常重男輕女的家庭,連續生了四個女孩(我媽是第二個女兒)也堅持要生兒子的,而且從小就不讓我媽上學,我媽媽是自己報名堅持念書才走出吃不飽飯的農村的。。。面對這樣幾十年的父母,我想她也是習慣了吧。我想她的不服從命運,不甘心聽話,永遠抗爭的精神,多少融到了我的血液里吧。
我從小是從城鄉結合部的土堆子里和一群城市最底層的小夥伴兒一起長大的。到了大學、留學之後,每每和周圍的人講小時候的往事,大家都和聽天書一樣驚奇的豎起了耳朵。雖然身份低微,但是生而為人,對得起自己;生而為女人,對得起自己;生而不富有,對得起自己;生而能力低微,對得起自己。都說顏值高才能高冷,咱顏值負分,仍舊一生低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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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剛剛看到有人把這個回答收藏在了自己勵志的收藏夾里。。我想說,我從來不是個勵志的人,平生也最討厭各種雞湯,高考動員的時候我都一臉鄙視的說這種空口的鼓勵有個卵用。。我只是做我認為應該做的事情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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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最後一門期末,容我再逼逼幾句。
有人評論中提到了,關鍵在於「我有個民主的爹」。這絕對是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不是父母潛移默化的教育和影響,我小小年紀怎麼有堅持自己是對的,挑戰權威的勇氣和膽量呢?話說回來,他們雖然有這種思想,但是頂多跟我羅嗦羅嗦,並沒有把這些想法付諸實踐的行動,而我在某種意義上替他們做到了。所謂社會的進步,正是如此。前人提出來,未必敢作,能做,會去做;後人接過來,敢作,能做,去做的時候,前人的默許和支持,也是很必要的啊。話說你們為什麼不稱讚我機智,把可能直接揍我的女性親屬鎖起來,而留下了揍我可能性比較低的男性親屬來談判這點呢?
至於為什麼男性長輩下不去手打我。。嗯,我小時候極其瘦極其小,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也就110cm 20斤出頭吧,而且長著一張蘿莉(完全不是)臉,雖然現在顏值負分嗯。。


那啥,體重是我根據後來的估計的,誤差大了不是一點哈。。於是我特地問了老媽她說我那時候有三十多斤了。。下面評論糾正體重錯誤的專家抱歉了。。


你們想想看,如果沒有破四舊,這就是大部分地區的主流文化。沒有新文化運動,在大城市這些思想也會是主流。沒有土地革命,這種思想就有了強大的經濟基礎。那樣的話,中國會是怎樣的一個國家?
對封建勢力妥協,就是對人類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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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覺得女性的解放只是經濟發展的副產品,就像他的腦子就是錢的附屬品一樣。


我對女權的理解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 女性擁有自由選擇的權力。
2. 能夠正視女性和男性的差別。

題主說的這個觀點算是為了達成2而要求所以女性去犧牲1。
女性在生育孩子方面所做的貢獻現在確實是被低估了,但是要以完全犧牲女性的選擇權來達到使社會有效補償女性生育成本這一目的,不覺得偏離了本意么?
讀完了之後感覺提出的人把自己對人生的追求強加在了所有女性的頭上。

事實上,我一直覺得所謂的追求女權實質上是追求人權。並不單是女性由於社會固有印象而被扭曲了人生,很多對事業沒啥追求而又更肯定家庭生活的男性不也被人詬病么。

針對標題,貼個我寫的評論。
你說的能忍的限度在哪裡呢?怎麼衡量?父母重男輕女不準女孩子上學算不算能忍?要求女孩讀書之餘進行繁重的家務勞動而男孩不需要算不算能忍?以家庭困難為由不準女孩念大學而要求出外打工支持弟弟上學算不算能忍?往小里說,不給女孩辦生日只給男孩大辦,或者,不準女孩上桌只給男孩上桌,再或者,經常說女兒是賠錢貨,再再或者,女兒出嫁索要巨額彩禮否則不同意。所有這些哪些算能忍哪些不算?父母的行為是有一貫性的,不是說小的你忍了這個矛盾就不存在了。
說明一下,以上所有的舉例都曾發生在我某個朋友身上,她是top2的學生而她弟弟只是個二本,然而她父母的態度可說是一如既往。

至於西方如何,抱歉真的不知道啊。
感覺我這答案只寫了些常識似乎沒啥幫助……


我只想知道什麼叫做*走上離婚的不歸路*?


「入座運動」的黑人青年爭的也是一個座位。為個座位不惜鋃鐺入獄,值得嗎。?

「小石城事件」美國總統調動王牌空降師,就為了幾個黑人孩子入學如此大動干戈應該嗎??


要讓一個人擁有向傳統陋習說「不」的勇氣,擁有追求平等的抗爭意識,你造這是多麼不容易嗎??


之前魯縣有傳說,中央打算從科協派一位女同志負責魯縣的工作,魯縣的老幹部反對,說男女分桌坐是傳統,但是黨委的會議室太小了,只放得下一張會議桌,於是女領導就沒來,換了一位姓張的男同志。張首長上任,當地幹部先請新領導參觀剛落成的井村廣場,張首長參觀時興緻盎然,說魯縣經濟數據好看,新農村建設的也不錯,咱們什麼時候進城轉轉?

魯縣距離文明的北京、上海、青島足夠近,儘管它並不是天朝最落後的地方,但它經常被文明社會的人用來揭示天朝的落後一面。在長期資源匱乏的小農社會,民眾傾向於按照血緣親疏分配資源,侵犯一部分沒血緣關係的人、犧牲一部分有血緣關係的人,集中資源生兒子!生兒子!生兒子!讓自己可憐的基因得以延續。毫無疑問,沒有經濟地位的婦女是犧牲的必選。

血緣在資源分配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所以這類地區的群眾喜歡看關係,生人見面寒暄會自然而然的問「你家兄弟幾個、你爹兄弟幾個」。婦女在婆家的地位,依附在「舅權」也就是娘家人的地位上的。一些地方嫁女如賣女,就是為了得錢壯大娘家的勢力,讓小舅子蓋房子娶媳婦生兒子生許多兒子,嫁出去的女兒才有保障。

在天朝,因為農村社會接觸不到嚴格的生產規章和社會組織規則,人們傾向對大量超出自己經驗的事物進行簡單化的理解,覺得這些事情辦不成是因為沒有社會關係所以被刁難。為了不被刁難,一些人熱衷採取爭狠斗勇的依鬧分配,這個時候就看齣兒子多的好處了。很多地方的人們喜歡軍備競賽一樣的生兒子,並不僅僅是為了今後有人養老,而是為了不被村裡人欺負。農村小媳婦一吵架就是昏天黑地、拼死拼活的吵,也是爭狠斗勇的一部分。太慫就會被全村欺負,既而生存不下去。在這類地方,「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之所以難以抗拒,因為不改嫁、能持家的寡婦,必然是凶煞得超過一般男人。否則寡婦不嫁人就是半夜被人砸門、被人上屋揭瓦,被全村趕回娘家,娘家還不讓進門——沒法多擺一副碗筷。祥林嫂的年代就是這樣的,兒子沒了,寡守不下去了,婆家人立即來收房收田。

歸根結底,低下的婦女地位是經濟基礎決定的。過去人們沒覺得農村婦女地位低下,現在這類事件卻在新媒體和網路上卻越來越顯得刺眼,這正是快速的經濟發展撕扯著社會。幸運的是,得益於經濟進步,「文明」和一系列基於「存在即是合理」的落後的衝突,在當前的時代已經比過去縮小了不少。

下文來自1988年發生在一名知名女歌唱家故鄉的復旦大學女研究生被拐賣事件,更加戲劇化的描繪了社會的撕裂。村支書和其他村民一樣接受村民拐賣婦女,但是聽說受害者是復旦大學的女研究生,卻配合了打拐行動,因為「大學生是珍貴的國有資產,不能留在鄉下給光棍生兒子」。如此典型的矛盾體,真是罕見。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村裡可能在建國前就參加了「支前」,配合解放軍渡過黃河的老黨員身上。他們對光棍漢買媳婦表示理解,對打拐導致光棍漢「人財兩空」甚至永遠失去傳宗代接這個立命之本表示痛惜,甚至認為政府解救女研究生表現出的特殊對待會失去民心。這樣的事情,對知乎的多數用戶來說,遙遠得像在另一個世界上。

【背後】女研究生被拐騙?

「女研究生之所以能被搭救,原因在於她是"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代表人物研究生。搭救她立了功的黨支部書記說:"她如果早告訴我她的身世,她共產黨員的身份,我說啥也不能讓她在這兒受這麼大的委屈,國家培養一個人才不容易呀!"這裡道出了她之所以能被搭救,只是因為"她的身世"、"共產黨員"、"國家培養"。其餘那些一般身世的非黨員,又不是國家培養的,就只好繼續當人家買來的媳婦了。這個例子只是水面上浮現的冰山頂端,虧得人口販子販賣了一名研究生,這才揭露了我國農村人權問題的一個小角。」

實際發生的事,比想像的還觸目驚心。有一份公開發行的簡報,是鄆城縣公安局發給有關部門的《關於打擊拐賣人口、解救婦女兒童的情況報告》。這份報告上記載著這樣的數字:自1978年至今(1988年),共有2700餘名外地婦女流入該縣。其中14歲以下16名,14—18歲75名,18歲以上1900餘名。其中未婚婦女佔70%,已婚的佔30%。

  這份報告上還有如下記載:

  「……在我縣被拐賣的婦女中,有9名因抗拒成婚,不堪受辱而自殺。在大人鄉徐庄村、王井鄉王皮村,兩名少女都是在賣身的5天之內自殺的。至今尚未查明死者的身份和地址。」

  「一位懷孕7個月的外地婦女來菏澤看牡丹花會,被犯罪分子騙賣。因不同意與買主同居,而被買主兄弟數人扒光衣服按在床上,當眾讓買主強姦。」

  「郭屯鎮傅宦屯村傅東良,男30歲,以800元錢買一11歲的幼女(四川人)同宿姦淫半年之久。」

  「由於拐賣人口的犯罪活動,殺人、傷害、強姦等刑事案件不斷發生。楊庄集鄉程屯村一男青年將買來不從逼婚的『媳婦』連砍7刀,造成重傷。」

  「被拐賣女方不從逼婚而被轉手倒賣的案件也時有發生。湖北省紅安縣一38歲婦女被拐賣到鄆城後,半年時間被倒賣8次,每次轉賣都抬高價格,由最初的700元抬到1700元。」

80年代後期,有人敬仰哈德遜河口的銅像,同一片土地上另一批人卻在維持著奴隸制度。「拐賣」這個詞太輕描淡寫了。

議政網-文學園地

至此,被非法囚禁、受盡折磨的小A終於恢復了自由。宮長恩被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李敏母女倆也被依法逮捕,正在進一步審理中。除兩名主犯仍在追捕中外,女研究生被拐騙案似已終結了,然而,案件所告訴人們的似乎還有很多很多。但這都有待社會學家、教育學家、倫理學家來進一步深入探討,本文不想說三道四,只想以作者與宮庄村的黨員、幹部、農民的對話實錄於後用作結尾:

「不是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為啥別人買了媳婦,頂多是人一走了事,可長恩弄了個人財兩空,還被抓到監獄裡,我看這不公平。」這是該村的人民政權代表——村委會主任的觀點。

「俺村這兩年先後買了六個婦女,有兩個在這兒生兒育女,還有三個也都被領走了,這三個買主,政府都沒管,唯獨把長恩抓走,群眾心裡服誰?」

「長恩那錢來的真不容易啊,八百塊錢是他出外給人家甩了兩年磚坯子掙的,那一千多是在信用社貸的。」

「長恩和他娘並沒有虐待小A呀,他娘倆吃包米面,白面叫小A吃,母雞下的蛋都讓她吃了,這還不行?」

上述是宮庄村一些黨員、幹部的看法。作者問一位五十多歲的老黨員,也似問的大家:「要想公道,打個顛倒。假如這件事發生在咱親人身上,咱該怎麼看呢?」

人們都啞然了,那位老黨員也連連點頭。

「××支書,小A一進村發現受了騙,就向你們講明了她的身份,作為黨的一級組織,怎麼能坐視不救呢?」

「她說她是××大學的研究生,又沒拿出證件,怎麼能輕信呢?」支書也振振有詞。

「那你不能花上八分錢,寫封信問問?」

「可人家買她花了兩千多塊呀!」

「咱都是人,能賣嗎?誰能說說咱值幾千呢……」

知乎眾是幸福的。更大的世界裡充滿兇險,可見大家日常的生活多麼美滿。


所有傳統糟粕的遺留問題,都喜歡用這句話來辯解。意思是大家本來好好的,重男輕女也好,女人不能上桌吃飯也好,都是約定俗成的,你為什麼非要搞點事情出來反對呢?
說這句話的人,大都是站在優勢方的,所以可以站著說話不腰疼,忽略所謂的和諧局面之後是劣勢方一直在隱忍犧牲。
事實上,打破目前「和平」局面的不是壞人,試圖把歧視和壓迫變成「規矩」的人才是。
如果用題目中的邏輯來判斷的話,那人類至今的一切革命都是錯誤的了。反正約定俗成沒錯,鬧得全家不安寧才有錯。
如果我們要延續所有的規矩,繼承所有的糟粕,不做出一點改變的話,那幾百萬年前,我們就不要從猴子變成人好了。變成人也是小事啊,為什麼要為了這件事鬧得猴群不安寧呢?
人之所以為人,區別於所有的動物,就在於我們能夠克服自身的慾望,脫離出自身的利益,以人性為本,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好,哪怕只是一點點。


其實我最奇怪的是這種言論的邏輯:「中國現在的女性理論害人不淺」。

細想想,這種理論到底害了什麼人呢?是女性自己嗎?顯然不是。

能夠與全家人一同上桌吃飯,並要求丈夫做家務,對女性自身只有好處。

所以提出這樣的要求,妨害的只是男人的特權和利益。

但這位估計又得說了,妨害了男人,男人對女人不好了,所以變相等於害了自己,妨礙了家庭和諧。

首先,男人對女人不滿,就一定是女人的錯?就得檢討、反省、退讓、忍辱、聽話?

其次,為什麼整個家庭的和諧、平靜必須建立在女性單方面、毫無道理的犧牲上?這樣的所謂「好」,意義何在?說離婚是不歸路,這種婚姻才叫不歸路吧。


有人說,有些事情不用講理,和諧最重要。
這沒問題。
但這種時候可以仔細看。
如果他的理論,是一邊倒的向著讓較弱者屈服的。
那基本可以肯定,這是個小人。


如何看待黑人婦女佔用白人公交車座位,拒絕給白人讓座是小事,沒必要鬧得沸沸揚揚?
如果人們都是那種看法的話,也就不存在黑人的人權運動了,也就沒有馬丁路德金的i have a dream 了。
也許女人不上桌吃飯是小事,女人不讀書是小事,女性在職場收到不公平待遇是小事,但是這一件件的小事疊加起來就是一件大事。
認為沒有必要鬧得沸沸揚揚的人,恰好就是這些不公平制度的隱形支持者,也許中國人善於中庸之道,遇事總有些能忍則忍,以和為貴的心態。凡事求穩多於求變。就像是魏庄人對革命的態度,對阿q的態度一樣。我們總是安於既已形成的規則制度,而怯於挑戰。得過且過。
如果沒有一次次的不滿,革新,現在的女性是什麼樣?從出生起,我們就沒有受教育的權利,在家習女工,讀女誡,三從四德,不出深閨,相夫教子,甚至沒有自己的名字。我們還裹著小腳,不能上桌吃飯,事公婆,事姑舅,還生怕不能生兒子。還得給丈夫張羅納妾傳香火,不敢嫉妒。生怕犯了七出之條。就連生大病都不行,因為丈夫可以因為你有病而休了你。 如果丈夫不是人,打罵虐待你,你想和離,說不定你還得坐牢。在李清照的時代,和丈夫離婚妻子是要坐牢的。
如果我們一直都是得過且過,沒必要改變抗爭的心態,那麼怎麼會有今天解放的女性?
古代聖賢早就教導我們,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
這世上沒什麼大事,有的都是一件件小事。而正是這些小事,鑄就了多少歷史的大事。
至於女權主義和女權運動,其實我們對於女權運動真的了解嗎?對於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女權運動的核心精神是不是有過認真的研究呢?這些雜感對女權運動的曲解和貶斥是值得我們去思考的。同樣是女性主義,不同時期不同地域都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愛麗絲沃克的婦女主義,祖母精神和西蒙波伏娃的第二性看法不盡相同。
我總以為,我們在批判一個東西的時候,必然是基於對它的了解上,而不是以偏概全。


可怕。真的可怕。

不讓女性上桌吃飯可怕,更可怕的是上了桌也不當你是平等的人。更更可怕的是,身處的環境里大家都理所當然,並且維護這些觀念的人好多是女性。

我家裡是潮汕的,這個地方寫作潮汕,讀作重男輕女,這個觀點在潮汕就和太陽從東邊出來一樣天經地義。我從小就很少在家裡住,現在一年都沒有幾次回家的機會,家裡除了媽媽爸爸,還有我兩個弟弟,弟弟們和我都很親,但媽媽爸爸一直都很嫌棄我。可是超級諷刺的,我現在大三,除了學費要自己賺,自己養自己,還要出來賺錢給家裡用。

因為工作關係還有上學,我在家裡吃飯的機會很少。平時都超級累的,也一直一個人,總覺得自己無依無靠。有機會和家人在一起,多少會覺得不那麼寂寞。特別是看到我弟弟們有好好讀書長大。潮汕人真的超級不喜歡讀書,如果我不能自己掙到學費,他們不可能讓我上大學的。

就是這樣的日子,他們還是不要讓我好過。

2016年,我很難得回家一次,可以一家五個人坐在一起吃飯。我那天剛剛在外面出差回來,整個人都快要散架了,但是心情很好,胃口也很好。我吃掉一碗飯後,因為電飯鍋離我比較遠,我就把碗給弟弟,讓他幫我盛一碗。弟弟幫我盛飯時,我覺得好幸福滿足,有家的感覺。

然後我媽媽打了我一巴掌。罵我,是個不要臉的女人。又罵我弟弟,說他怎麼可以這麼沒有出息,給女人盛飯。

我媽媽打我罵我的時候,我不知道她有沒有想過,她自己也是女人,而且你們嘴裡吃的飯,都是我在外面辛苦掙錢才買回來的。一家人都是我在養,你們還不拿我當人,不給我好臉色。

到現在,我再也沒有回過家。

可是我能怎麼辦呢?他們伸手要錢,我還是要給。他們罵我打我,埋怨我沒用,我也不能不要家人。我媽媽爸爸已經沒辦法改變了,他們從小就在那個環境里,一直都這樣。所以我一定要離開那裡,再也不要回去了。

不然我媽媽爸爸可能早晚會把我賣給別人吧?她一直都在埋怨我,和別人家攀比,然後怪我不會找男人,沒有早早用自己一輩子的幸福來做賭注,給他們換錢。他們可能真的不愛我吧。

問題里提到的王東華先生,我不知道他是那裡人。可是他的思路,和我老家人好像。他們從來都不會考慮女性自己想要什麼,只會像上帝一樣宣判我們應該是什麼樣子。女人放棄職業回去顧家還要拿錢,那是不是對女人的一切要求都更加理所當然了呢?反正我們顧家有報酬了,做的不夠好,擦的不夠乾淨,或者不夠讓男人們滿意,那就更應該打罵侮辱了對不對。

我好害怕這樣的世界,這樣的環境。在這種環境里出來的人,無論他以後受到過什麼樣的教育,有多成功的事業,但天天耳濡目染女性低人一等的事實,他也會根深蒂固的相信這種觀點。

我媽媽爸爸,王東華,這些人都沒法改變了,可他們還是要繼續干擾,影響這個世界,維護那個歧視女性的環境。家我可以不回去,爸媽我可以不見面,但是我還是好害怕。

我最最害怕的事情,就是我兩個弟弟,他們現在都很好很乖,很懂得體貼女性。但是他們每天都和我媽媽爸爸生活在一起呀,每天都在聽,都在看,他們那些可怕又頑固的思想。

如果有一天,我弟弟也變成那樣呢?我弟弟也打我,罵我,把飯碗摔在我臉上,罵我是不要臉的女人呢?我不敢想,那樣的話我可能就真的沒有家人了。

2017年。哪都不是家。


女性地位若能被看為與男性地位相等,那麼根本就不會有這些問題。

首先不清楚這種明顯帶有性別歧視傾向的:不允許女子上桌吃飯,讓女孩子多幹活的傳統糟粕與女性應該回歸家庭有何干係,要說破壞家庭和諧的話,請注意,主動挑起矛盾的不是這個女孩子,而是她遵守傳統不給她平等地位的父母。就像暴權下的起義一樣。女孩子是忍讓和被剝奪利益的一方,她是沒有錯的。而那些認為女孩子做錯了的,和迂腐的晚清士大夫衛道士沒有區別。

另外,如果男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那麼兩方自然都有權利去做自己的選擇。不說父母雙方均參加工作對孩子是否有明顯影響這一問題尚未確定。若一定要選一方去照顧家庭,男人與女人是應該都要被均等考慮進去的,更甚至,在女人已經經歷過懷孕生子這樣的痛苦的情況下,男人應該對家庭付出更多才對。這是純理性情況下推出的結果,儘管鑒於傳統的強大影響,目前女主內仍然居多,但這並不應該成為男人強迫女性放棄參加工作權力的理由。如果一個女性在希望參與工作的情況下仍然願意選擇去照顧家庭,男性應該心懷感恩,別把女性的寬容當成理所應當。

再加一句,一件事情對某人而言重不重要,不在於旁觀者的想法,而在於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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