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力超群是种怎样的体验?


这是要首答的节奏啊。初三的时候复习数学,可以清楚的说出来现在做的复习题我以前做过,在哪本书的第几页。见过的人长什么样叫什么,还没忘记过。大学同学的手机号全部背得出来,上课考勤点名,完全不用考勤表。我觉得记忆力算好了吧,可是马勒戈壁,我是个路痴啊卧槽!!

体验的话,考试之前复习效率高,临时抱佛脚成绩超过了好多学霸。

大一的时候辩论赛,比赛前一夜,会召集几个人针对明天的辩题模拟辩论,讨论如何应对各种问题,完全不用做笔记。然后默默的拿到了学校辩论赛的冠军。这里吐槽一下,奖品不是奖杯,是塔马一个保温杯一张奖状和一人一箱加多宝卧槽,敢不敢再傻逼点。。。


其实我自认为还是有一些可以提高记忆力的好方法的,赞多的话写出来分享下。

⊙▽⊙

并不是吊大家胃口,我只是一只苦逼大学狗,也得上课不是。


首先给大家信心,记忆力完全是可以自我训练出来的。

关于方法,且听我讲讲我的小学。
小学的时候丢三落四,花样忘记带作业,花样忘记用过的东西放在了哪里,总之就是鱼的记忆。小时候总是被同学嘲笑粗心大意,被父母指责,还要被老师说。

我并不是粗心大意,真的是塔马记不住事情啊卧槽。

革命性的改变是在我四年级的时候。

当时学校发了一本小书,优秀古诗词精选。当年真的是无聊吧,不知道为什么就和所谓的“别人家的孩子”比背这本书,看谁背的多背的快。那货爸爸是个语文老师啊,理所当然,被碾压了。还他妈冷嘲热讽我啊卧槽。小学的孩子什么样大家都懂。 大家全他妈来笑话我,当年脆弱的自尊啊。委屈你了。当时决定有朝一日,我要让那些嘲笑我的讽刺我的人全部跪下来仰望我(当年并不能懂这么多,当年只是觉得不服) 从那以后就很少和旁边的朋友交流了,因为我记仇!!!

然后嘞我就天天六点钟起床背书, 然后在家里放了一块小黑板天天背写古诗词 。两三个月之后,我就能把200首古诗词全部 背写下来了。期间每天晚上八点开始写日记,给自己的规定是九点上床睡觉。但是小学生的日记能写多少东西呢,所以写完日记以后到九点睡觉这段时间,是无聊的是寂寞的,是没事干的,又不想睡觉,干什么呢,只能把最近发生的事,看到的事,非学习上的事,回忆梳理,想来想去,自己的心里就会对每件事情有自己的看法自己的疑问,有时候还能想起来一些自己当时做的不好的一些事怎么做能更好一些,或者想起来自己之前找不着的东西放在哪里了。一来二去 ,初中了。

写日记回忆总结已经变成了习惯,莫名其妙的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并不差还好像出奇的好,经常被一个特别漂亮的女孩(现女朋友)夸记性真好 ,我现在还能回忆起她夸我时候的场景,真的是她的眼睛会发光,流光溢彩,让我的虚荣心蹭蹭蹭的膨胀。从那以后就很有意识的记住自己能记住的所有东西。

但是记性好怎么显摆呢,也就好好学习最直接了吧。

然后数理化历史生物习惯满分(这个和记忆力没什么关系,对,就是因为我好好学习来着)。

这时候大家心里一定已经开始骂我了吧,切,说来说去并没有什么卵用。

这你就错了。

干货就得留在最后讲。

初中放假的时候花样无聊,自己就老在想,人能记的住东西到底是个什么原理。现在想想,要是大学报志愿的时候选个什么哲学系,是不是早就走上人生的巅峰了。

扯远了,接下来再讲一句废话,直播剁屌。

想来想去,还是没想明白,但是却让我研究出一套用来记忆的方法。

来来来大家跟着我一起回想,回想留在记忆深处因为自己感受特别深刻从而留在内心里的一句话,想到了没? 重点来了,努力回想当时看见这句话是自己的心理状态,好好感受这种感觉。

对,就是你心里称赞你看到的这句话好有道理或者这句话好美的前一瞬间的那种感觉。 记住,是称赞感叹前一瞬间的感觉。

没找着的话说明咱俩没有缘分。

感觉找到了的话,保持这个感觉和心里状态。

然后让我们给这个保持这个感觉的状态起个名,就叫他高能状态。

好继续,保持住这个感觉,拿起来书,报纸,名片,打开电话本,反正能让你背的东西,开始一字一句的念,不要念太多,两三句话,一定慢,不要急。

然后闭眼,想想刚才念的那几句话,看看记住了没。
应该是记住了的,然后重复上边的步骤,往后背。记住了之后,再重复,再往后。

然后你会发现, 前边记住的好像又忘了,很正常,从头开始,再来一次。然后你会发现 前边的只能隐隐约约记得住。对,没错,去干别的,去想别的事情过一会再回忆,刚才背的东西。能不能想的起来?

估计是有点悬,莫慌,慢慢练习,你的记忆力真的会提升的特别快。


其实高中的时候我就想明白了,这其实是一种让自己注意力高度集中的一种方法 ,只是我用来记东西罢了。
这种我所谓的高能状态,还可以帮助大家快速睡眠。

相信大家都有胡思乱想然后慢慢睡着的经历,对,方法类似,抓自己睡着前一瞬间的感觉,记住。
以后想要 快速睡眠就努力的回忆模拟当自己抓到的这种感觉,我个人觉得是异常的实用。
5
好了,方法就是如此。背东西这方面找不着感觉的话,可以先从睡觉方面学习下怎么抓感觉。


我的方法就是这样了。没帮助到大家的话,还是很愧疚的。

以上。

收藏之前点个赞让我满足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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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恩爱死的快,真的是不变的真理,心好塞。求美腻妹子安慰。


长文预警,分享一些独特的记忆心得。时隔数月,再来一次更新。11/21/2015
总摄关键词:
视觉位置记忆
回忆recalling
眼跳位置
阅读框
记忆块chunk
心智资源
学习的本质是大脑神经元的变化
思维烈度
学习效果
long term working memory(请wiki)
线索

远远算不上记忆力超群,但是被很多人夸过羡慕过记性好。集中注意力可以把百字左右的短文背下来,不论是是中文,还是英文。试过一句一句地倒背古文,一字不差,就记忆过三遍。考前一天认真预习,文科类基本过85。之前我也一直以为自己挺牛逼的,直到上大学后别人岳阳楼记还诵读如流,自己记忆里却只剩下残篇,才意识到我只是背得快而已。

而背得快的技巧很简单。

背诵背诵,普通学生就是一直诵,机械重复,非常passive的记忆。我一旦要背书,注意力就高度集中,眉头都拧成一把,以比正常速度略慢的语速念一遍文章,同时要把句子看进眼睛,看进脑子里。
念完第一遍,我就立马闭上眼睛背诵。(很多人都是念很多遍才敢背诵,这其实很浪费时间。recalling对大脑刺激是很大的,可以帮助我们更好集中“心智资源”)。这一点非常重要。第一次背诵,视文章长度和难度而定,我一般可以记忆到75%到100%。我一般会以两百字左右为一个模块,正确率一般能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这样我再睁眼查看原文,修正自己的记忆。第二遍就都接近百分之百了。
而在我闭眼背诵的时候,也是有技巧的。我难免卡壳。很多同学卡壳之后背不下去,是因为他们都是靠诵读的流利度,就像是水流一样,中间一截断,就难以持续了。而我不同,我脑子里还储存着模糊的二维图像,而且二维图像和声音是相匹配的。我闭上眼睛,就像是在读自己脑子里的一本书。这本书是现实的拙劣复印,有些地方印刷得不清不楚我认不出来,那我就先放过,继续读。读过的地方,字迹变得更清晰。所以我记忆一句话,我记忆了诵读时肌肉的感觉,耳朵听到的声音(我读书有一种怪异的很古人的语调),汉字或英语的字形,句子在书中所在的位置。这些信息在我的大脑中是整体输入进行的,我在背诵时,也整体输出。因而我的记忆是成块的,有声有色,栩栩如生。但我总是一背会就不读了,没有重复记忆,这些记忆块在时间的冲刷下似乎就支离破碎了。而其他同学靠简单重复而形成的接近肌肉记忆,或者程序式记忆的片段却比我的更牢固。
有人说你骗鬼吧?怎么可以同时做到这么多。
可以的。
一是我注意力好,在我的记忆力受老师同学认可前,我上课时的专注和回答问题的反应速度也是一般同学不能相比的。归结起来就是,我就是比较active,我调动了我更多的大脑的“心智资源”
二是我刻意训练了,在我发现我能背得比别人快一点之后,我开始为背诵着迷。高一的时候就一直热烈地背诵唐宋诗词精选。可惜后来我做错决定,选了理科,没有取长,做了补短的苦工。所以现在就只能在帝都读一个普通的211。突然意识到,我可能是擅长背书,记忆力稍好。但之后的高中生涯,我再没能像以前一样琢磨这些很本质的学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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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是描述性的语言,下文总结一下。
一是,视觉位置记忆。一般人机械诵读的背诵方法,决定了他们句子背诵的顺序不能凌乱。有时候漏背了自己也发现不了。而我把句子在书里的位置记住了,就等于把书页放在脑海里。倒背对我来说就很简单了。我顺着会背了。脑海里书页上的字迹都能在注意力所过之处依次清晰浮现。我倒着读出来不就是倒背吗???只不过念的磕磕绊绊。别人见我倒背,都问我昨晚是不是花了很多时间背书。我说不是,没人信的。
二是,recalling。书读过一边,半生不熟的时候就要开始背诵。这一点非常重要。每个人都是可以这么操作的。我前文说的很多东西,都非常个人化,描述比较形象,但是非常难操作。但是recalling谁都能做。recalling应用于背诵课文的话,可以如下操作:
材料:一篇课文。步骤:第一步,将文章拆分成几个部分。最好是一段一段地背,段落的划分背后有逻辑的支撑。但如果一个段落太长的话,我们可以自己分析划成两半。每个人背书的习惯都不一样,我喜欢两三百字的单词量。第二步,以比平常稍慢的阅读速度仔细默背part 1,可以用下文中的阅读框方法辅助。第三步,默背后,立即闭眼,尽量回忆所学的内容。1.可以在脑子里回忆,按照视觉位置,从第一句到最后一句。2.实行完1后,拿出纸笔,仍旧不能看原文,写下这篇文章你印象中的关键词,和你特别注意到的句子。3. 睁开眼,检查缺漏。这次阅读速度将会加快,快速略过会的,重点关照遗忘内容。
4. 重复2,重复3。5,对下一部份,实行1,2,3,4,直至背完全文。6,对全文进行2,即整体recalling,再如3所描述进行全文检验。
注意:看流利程度调整重复2,3步骤的次数。每个人的记忆速度是不一样的,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范。关键是自己学着的时候只是感觉有点小挑战,不是轻而易举,也不是难如登天。要把握这个度,慢慢地锻炼出自己的记忆力。

ps:如果不需要细背的内容,可以读完之后,直接闭眼回忆个大概,能回忆多少都无所谓刚开始。闭眼回忆的时间随心所欲,想回忆得细点,考试的deadline远一点,就闭眼长些。如果很急的话,就短一些。睁开眼,再看文章时,就是第二遍了。这是简化版,应付考试够了。上周考合同管理,虽然几乎没听过课,如此学了十个小时,分数就过了90。当然也是因为考试有英文内容。

我们在阅读的时候,眼睛的关注点是在跳动的,心理学有个专有名词叫眼跳位置。眼睛在移动的时候是无法阅读的。当眼睛不动时,关注点集中在句子某一部分,围绕其形成一个隐形的阅读框。这是我能记忆视觉位置的生理学基础。但是根据文本内容的不同,我们投入在每一个阅读框的注意力是不均匀的。有些阅读框里的内容你感兴趣,大脑一兴奋,啪一下就全记住了。有些内容你不感兴趣,或者不知什么原因你就是忽略了,每次读过这些内容都没用心,那么啪啪啪啪啪啪你也可能记不住。

所以recalling就非常重要了,啪一下就记住的内容是不是在脑海里面已经印刷清楚了,你轻松地背出来。其他没记住的你心里留下印象。背完拿书检查一遍的时候,你的注意力自动会转移到之前没注意到的地方。在检查的过程中,记忆是非常高效的,因为你的注意力很有针对性。我想说,一般智商正常的人,读一遍,背一遍,检查一遍,基本上就能把全文记忆得差不多了。检查一遍的速度是非常快的。

以上两点结合起来,就是我背书较快的原因了。强烈建议知友尝试一下我的方法,你肯定不会吃亏。多经历这样的训练,对注意力,记忆力的培养是很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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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把原理降解成方法步骤吧。
关键词:阅读框,记忆块(chunk),心智资源。
前文提到,人的阅读因为眼球感知的特性,是会形成一个个的阅读框的。而作为曾经的捕食者,我们的眼睛实际上对运动的物体更敏感,而对于静止的文字,眼睛是很不适应的。因此,我们阅读的时候,眼球会时不时地“游移”,习惯性地准备着感知突然冒出来的猎物。而眼球移动的时候是无法摄入信息的。
为了纠正阅读时眼球不必要的游移,有些速读书提议用一只笔或手指顺着句子移动,以引导眼球阅读。我不知道这个方法是不是有用,我自己没实验出效果。
我自己的方法也是依据上面的原理。一般人的阅读框是因其阅读习惯的不同而有大有小,阅读中,前面的阅读框也可能与后面的阅读框有部分的重合。

如上图所示,这样的阅读框是很没有规律的。同时每个阅读框投入的注意力很不均匀。因此你可能会记住词根和原始意义单位,却没能记住单音节。
因而,我们要根据文本的特点,特意形成一个个地阅读框。然后用一个个阅读框把文本信息一段一段地筐进眼里,筐进脑子里。

如图所示。只要你受过良好的文法教育,就可以在阅读中,快速地划分出斜杠所示的阅读框(阅读时思维虚拟划分一下就行)。这样的阅读框是没有重合的,也是有意义的,自然也是有利于记忆的。
我阅读需要记忆的内容时,就是这样一个阅读框一个阅读框地“瞪”过去的。对,就是有一种瞪的感觉,眼睛的关注点是从一个阅读框跳到下一个阅读框的。这样的阅读方式,可以有效改正一边读书一边默念的毛病,也能形成对注意力投射到一个又一个阅读框的自我感觉。既提高了阅读速度,也提高了阅读时心智资源的调动。英文也是如此。

认知科学的研究发现,working memory或者短时记忆的容量普遍是四个记忆块(chunk),远远比我们想象得小。刻意地阅读“阅读框”就是刻意地形成记忆块。Mr.C always 人容易形成一个记忆块,hithers and thithers又一个记忆块。如此类推。有些复合句可能会超过四个记忆块。那些从句,尤其是定语从句,是可以拆分出来的。这就是英文断句的技巧了。
而一个句子在整篇文章中又可以看作一个记忆块。我们用每个句子的意思把一个段落串起来。这样一个段落成为一个记忆块。而一个段落的中心句或者大意又可以把整篇文章串起来。这就是chunk在不断地联系中不断增长,最终使我们成为博闻强记的砖家叫兽。知友可以去学习一下coursera中一门名为learning how to learn的课程,很有启发。
上文的长篇大论的目的,一是帮助知友形成上一次更新所说的视觉位置记忆。我们以中文为母语并经过多年教育的人,普遍都是善于视觉记忆的(中文是世界上唯一的视觉加工语言)。形成的视觉位置记忆就可以与recalling结合,形成背诵自查的效果。

第二个目的,就是要纠正阅读方式,加快阅读速度,形成跳跃式的阅读方式(这么说其实不确切,所有人的阅读都是跳跃的,我强调地是去掉不必要的游移)。同时改善注意力的投放,调动起来更多的心智资源,根本上加快记忆速度。
有人可能会不屑地问,这么复杂,背一篇文章岂不是要背一整天。大家需要理解的是,我背书的技巧是自我训练形成的技能,是一种隐形知识。我把隐形知识,这种独特的个人技能,翻译成可理解的文字,可学习的显性知识,类似于高维降维成低维,所有细节铺展开是比较繁琐复杂(相对比其他技能,就根本不算什么了吧)。如果能把每一个小点训练清楚,那么这些繁琐的的细节就从二维的纸面收拢成三维的思维模块,成为每一次记忆都可以套用的简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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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都是干货为主。突然很想提一些原理性的东西,一些本质的我认为不可忽略的东西。

任何人,无论贫穷还是富有,都有两种跟重要的资源——时间和心智,对学习尤其如此。学习的本质是大脑神经元的变化。下文的学习都指广义的学习概念。即便你什么信息都不摄入,你某一天你突然肯定地想到“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女人都是绿茶婊啊”这么烂俗的东西。从学习心理学的定义上来说,你也学习了。

本文的general idea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调动起尽量多的心智资源。(天才有两种,一种是天生心智资源多于常人的。比如,普通人工作记忆容量四个chunk,他可能六个,这差距可能比人与狗的差距更大,不过我不知道这个例子现实中存不存在。我也不知道怎么测量自己的工作记忆容量。另一种天才就是不知怎么地就是能比常人多利用那些心智资源(当然大脑未完全开发那是伪科学啊)。同样是听课,有些人能控制自己的注意力;读书也是如此。就跟举铁似的,有些人善于控制肌肉,更懂得收缩发力,对肌肉生长的刺激比常人更大。最终这种天才的脑子也会越来越“强壮”,既拥有更多的心智资源,又拥有使用心智的技巧。)

我们以时间为x轴,单位为t;心智资源调动的烈度为y轴,单位就是e(excitement啊)吧;可以为自己每天的学习(广义的,心理学上的学习)画一条曲线。如图手绘

标着1直线的意味着完全的心智利用率,应该是可以无限趋近而不能达到。而下面那条曲线的值应该难以确定。理论上每个人每个小时都在学习,包括睡觉。你就想象你的神经元无时不刻不在挥舞着小触手互相交流。所以学习烈度有个最低值。毫无疑问,曲线下方的面积就是真正的学习效果。(我真是个天才!!!)

所以关键是E有没有,关键是是思维烈度啊。所以我们都应该选择高思维烈度的学习活动。写作肯定比阅读相比是一种更深刻的学习活动,但两者锻炼到的大脑功能肯定不一样。所以,我特别喜欢用kindle做读书笔记,主要是字丑其实。说英文和写英文肯定比听读更深刻。所以练听力,要么听读,要么听抄,单听太慢。在这里不得不感谢一下@恶魔的奶爸关于听读ESLPOD的方法,帮我推开了英语的大门。
上面是活动的选择,不多举例了,自己思考,效果更好。
真正能帮助我们狭义的学习的,就是兴趣了。比如宅男能记住很多四个字的名字,这是一种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冲动。我一看到关于大脑,认知,记忆的文章资料,脑子就兴奋,跟看到美女一样兴奋,所以这是一种低级冲动。好冷的笑话。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是最靠谱的天赋。如果你想真正学有所成,依旧是广义上的,一定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东西。因为那是你的天赋,是你的天生我才,是你的年少轻狂。然后琢磨吧,实践吧,想尽用尽除了兴趣之外的提升思维烈度的办法吧,改造你那颗无语伦比的天才大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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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根据long term working memory理论,阅读框方法其实把文本中的部分语法线索,直接在思考中区分出来。这样,新线索就少了一个,有助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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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忽略知友的玩笑话(严肃的哭脸)

觉得说的中的点下赞,实验后有效果的还不点关注。

看看有没有人打赏。加油,开始认真写文章,看看能不能形成passive in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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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学小提琴,不知道为什么我始终认不下来五线谱,同时也听不懂音和音之间的巨大差别【没错我就是那种一首歌听五百遍仍然找不到调的人】

但是老师好严格啊!还要求背下来,不看谱子拉琴,简直是要了我的狗命啊!

于是我干了一件我觉得极其机智的事情【抛出一个骄傲的眼神】,我找了我的小提琴班同学,把老师要背的所有谱子都标上了数字【注意!不是简谱!!而是比如我标上1,代表要按食指,标2,代表要按中指…然后在前方小小的标上他们的把位…】

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我每背一个谱子,就要背一串可能上千甚至好几千的无序数字orz…………………………………………………………………………………………………………

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熬过来的…
我觉得我又蠢但又记忆力好…
更重要的是…
我爸我妈并不知道…
我学了这么些年小提琴…
至今还不会…
认谱……………………………………


陈谌/时光若刻

1、

我开始发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是在5岁那年,准确地说是在1990年的11月2号。

那是一个起风的星期五,天气有些阴霾,早晨起床时妈妈让我多穿点,因为今天开始要降温。那天早上一进幼儿园,我就因为和一个名叫高恒的小胖子打架,被我们的孙老师给抓住了。孙老师是一个很温柔的女老师,那年她23岁,刚从大学毕业不久,那天她穿着一件暖黄色的线衣,梳着一个很好看的马尾辫。

她把我和高恒揪到角落,问我们为什么打架,高恒一脸茫然地摇摇头,说:“我不知道,他今天一进来就打我,说要找我算账。”

于是她转而问我要跟他算什么账,我义正词严地告诉她:“三天前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他在我屁股上踢了一脚,他说有本事三天后找他报仇,所以我今天就打他了。”

孙老师笑着摸了一下我的头,说你这孩子可真是记仇呢,小朋友之间要相互友爱。

我说:“他才没跟我友爱呢,他从认识我到今天总共踢过我7次屁股,揪过我5次耳朵,还捏过我两个8次脸。”

那时候我只学到10以内的算术,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来描述16。

听我这么说完,原本微笑着的孙老师顿时就表情凝固了,她把高恒打发走,然后就拎着我到园长办公室给我妈打了个电话。

后来事情的发展就没有什么悬念了,她们惊奇地发现我是一个不正常的孩子,我能清晰地记得从自己记事开始的每一件事的每一个细节,细致到每天的每一顿饭吃的是什么东西,电视播了什么节目什么新闻,天气是好是坏刮风还是下雨,甚至谁在什么地方和我说了什么话,每一个画面都历历在目,只要我去回忆,它们就像过电影一样清晰。而且除了睡觉的时间外,没有任何的空白之处。

而我也从那一刻才开始明白,原来人是种会“遗忘”的动物,他们会把眼前这如此清晰、真实而不停流动着的画面在转瞬间忘得一干二净,甚至连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听过的歌,读过的文字都能够在一段时间后无情地抛之脑后,而且遗忘的比率和效率都是如此的高,就好像西瓜经过后榨汁机后留下的那些少得可怜的残渣一般,我甚至有些担心他们会不会有一天连自己是谁都忘掉呢。

可我自己却完全没法体会这种“遗忘”的感觉,就好像活着的人永远无法领悟“死亡”的虚无感一般,我只能无助地坐在那里,看着家人因我将前一天晚上的新闻联播一字不差地背出来后那惊奇而又惊恐的眼神,然后忧愁地交谈着这究竟是一种什么病,会不会对大脑的发育有影响之类的话题。

然而成人的世界终归是功利的,当我在邻居面前把《三字经》、《弟子规》像倒豆子一样倒背如流的时候,我看到了父母得意的眼神,尽管这只花了我总共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而已。而他们打电话的时候,也只要喊一声“七大舅”或者“八大姑”,我就能把号码完完整整地报出来,比查电话簿要方便快捷多了。甚至连我奶奶也会问我“缝衣针放在哪里了”,“昨天午饭吃的是什么”,“早晨我说要去谁家串门来着”之类的问题,从此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讨论过我脑子的结构,只夸我是个聪明的孩子。

不过其实我并不是个聪明的孩子,只是我的头脑像影印机那般清晰而高效,又像电脑一样冰冷而精确。

2、

很多年后,当我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后,我才知道原来我的病叫“超忆症”。

得这种病的患者记忆力会异于常人,能够记得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且过目不忘,这就是我之所以能够毫不费力地考入名牌大学的原因,我从小学开始就基本没有认真学过什么,只要是我看过的书,上过的课,做过的题,到考试时就能像放电影一般在脑海里回放,简直就像作弊一样。由于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并没有那么出众,只是单纯记得原有的题目而已,所以我的理科一直都不好。但自从我报了文科,我的高中生活便再也没有学习二字了,历史地理政治三年所有的课本,我一周就全看完了,从此以后大小考试都和开卷考无异,需要引用书上的论点时,我的答案从来都是一字不差,连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

据我所知,全世界得这个病的也就那么几个,而能够病到我这个程度的,估计应该不会有第二个了。

从小到大我都过得很开心,因为父母从来没有担心过我的学习,而我也因为我的特殊能力交到了很多朋友,我会跟他们讲各种各样的笑话,说千奇百怪的故事,甚至可以告诉他们在某年某月某一天,他们穿什么衣服,在什么地方说了一句什么话。而他们也会听得津津有味,瞪大眼睛如痴如醉般出神地望着我,就好像在听别人的故事一样。

也就是在这样的时刻,我开始羡慕他们,羡慕他们眼神里流露出的那种东西。我从来无法理解他们对于回忆的眷恋,他们总会很怀旧地拿起一个多年前的明信片,围在一起回味一张泛黄的旧照片,甚至看一部很久之前看过的电影,这些东西对我来说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毕竟在我的脑海里它们清晰到触手可及:明信片上的每一个字我都能默写下来,照片上发生的事情我一眼就知道是哪一天的哪个时刻,而旧电影的每一个剧情每一句台词,我都能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完整地放映一遍。

这是一种痛苦的羡慕之情,甚至渐渐演变成了一种嫉妒,我感觉自己是一个没有回忆的人,只因为我的脑海里满满都是所谓的“回忆”。

我开始变得郁郁寡欢,也不再愿意与人接触,在大学里我开始翘课,躲在宿舍里打一天游戏,或是在图书馆看一下午书,甚至仅仅只是坐在湖边发呆,什么也不去想,因为这些都是除了睡觉之外减少回忆的最有效的方式。只要我不去创造回忆,那我就不会有回忆了吧,我默默地想着,看着湛蓝的天空中云卷云舒,看着树叶从树上掉落到草地上再滚落到林荫小道上,看着年轻的人们匆匆的脚步,以及随着时光流逝的青春。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名叫如冰的姑娘。

那是2006年9月14日,她穿着一袭碎花连衣裙走到我的身旁,问我是不是那个什么事情都知道的人。

我笑着对她说:“我并不是什么都知道,我只是什么都记得。”

然后她就跟我聊了起来,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我发现她其实懂得并不比我少,而且我仅仅只是记得发生过什么而已,她却能对发生过的事情有着自己的看法。

“你虽然什么都记得,可是‘记得’本身又有什么用呢,发生过的事情终归是发生了,你又不能改变什么,如果你不能将它们赋予属于自己的意义,只是像个放映机一样放着那些东西,那它们终究也将成为虚妄不是吗?”

我看着她的眼睛,陷入了久久的沉思中,那是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空中有五只飞鸟飞过,一对情侣从湖的一端走到了另一端,不远处还开过一辆黑色的汽车。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她道。

“如冰。”

“像冰一样的意思吗?”

“如果你非要这么理解的话。”她噗嗤一声笑了,她笑起来很好看,就像七岁那年路过自家楼底时,俯身在墙角看见的那支鸢尾花。

“唔,就像我的脑子一样,冷冰冰的。”

“怎么说?”

“我时常觉得它很无情,总是把一切无论好的坏的快乐的悲伤的都这样一丝不苟地记录下来,丝毫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也没有给过我任何选择的权利。”

“但你知道吗,遗忘也未曾是我们的选择呀,有时候在不经意间就把曾经刻骨铭心的东西就这样忘掉了,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就连后悔的余地也没有,毕竟你怎么会去惋惜某个你已经忘掉的东西呢。”

她说这番话的时候眼神里有很复杂的情绪在涌动,让人很想认真从中阅读出更多的故事来。

“我可以知道你的电话号码吗?”我弱弱地问她道。

“可以啊,我发给你?”

“不用了,你说一遍就够了,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她很羞涩地看了我一眼,但我却没有告诉她这其实并不是什么虚情假意的肉麻,而是一句真真切切的实话。

3、

后来的10天里我又见了如冰7次,一起吃了5顿饭,去过1次图书馆。

那天傍晚在图书馆里,她忽然问我,如果给我足够多的时间,我是不是能够把图书馆里所有的书都装进脑子里呢。

我笑笑说:“给几只猴子几台打印机,他们在无限的时间里也能打出莎士比亚全集呢。”

“别贫嘴,我只是很好奇。”

“可以是可以,不过我似乎没有这么做的必要吧,而且这将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就算你把图书馆里的书全拿去打印店打印一遍,不也得很久很久么,更何况我必须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过,才能记下来,而且我读书不是为了背下来,我对文字本身还是很依赖的。”

“所以其实你是一台有感情的机器,并不像你形容的那么冷冰冰。”她笑道。

“嗯,我不知道,有时候我觉得我在感情上的确很迟钝,或许思维的速度太快了,在情感上反而变得笨拙起来,上天是很公平的吧,我终归不是个善于表达自己的人。”

“你喜欢过女生么?”

“没有。”

“从来没有?”

“从来没有,我的记忆力太好了,我觉得如果我喜欢上谁,也许永远也不会忘掉了。”

“所以你只是害怕。”

“害怕?害怕什么?”

“就像有的人永远不会养宠物一样,大多数宠物的生命必然比主人要短,这注定了未来将要有一场生离死别,有的人觉得自己既然承受不了这种既定的悲伤,索性选择永远不养宠物。”

“这听起来似乎有那么点道理,但是谈恋爱这种事情用养宠物来打比方,似乎有点奇怪。”我笑着摇了摇头道。

那天晚上从图书馆出来后,我们在操场上坐了一整夜,南方的9月依然燥热,但夜晚的微风总能消散许多白天积累的烦闷与不安。

“我还有个问题,你有想过未来自己要做什么吗,我觉得你很有成为画家或者音乐家的潜质,只要你看过的画或者乐谱,马上都能牢牢记在脑子里不是吗?”如冰忽然转过头问我道。

“有种东西叫做‘天赋’,就拿画画来说,有的人即使看着画临摹,不也画得很差劲嘛,弹琴这种东西,更是需要情感和技巧啦,光记得谱子有什么用。”

“所以看来还真是没什么用啊,真替你的未来感到担心呐。”她冲我调皮地笑笑,月色下她的笑容很美,我清晰地记得,那时候的空气里,掺杂着她洗发水的香味,操场上塑胶的怪味,还有那属于夏夜特有的气息。

我轻轻闭上眼睛,聆听着耳畔的虫鸣声,还有如冰均匀的呼吸声,这时她将手偷偷搭在了我的手上,那时自己的心跳声,至今依然有回响。

4、

我和如冰在一起总共不过1年零7个月18天,那是一段刻骨铭心的日子,尽管我似乎并没有资格这么说,毕竟所有的日子在我的脑海里都是如此的平等。

但每当闭上眼睛回想起那些日子的时候,我却又真切地感到它们是如此的特别,我发现自己第一次开始从某段特定的回忆里感到一丝温暖和感动。

每次牵我的手,她都会问我这是我们第几次牵手了,我总能一次一次地把数字报给她听,从十到一百再到一千,而我也会在她耳边告诉她,她一共说过几次爱我,每一次分别在哪一天,哪个时刻,哪个地点,她穿着怎样的衣服。我们之间从来都不需要什么承诺,她也从来不要我给她承诺,因为她知道我都记得,而且一辈子也忘不了。

我们之间也会有闹矛盾的时候,比如我翻她的旧账,说她在几时曾经无理取闹过,或者否认她翻我的旧账,反驳她某天我其实应该是怎么怎么样的,这些都让她出奇的愤怒,尽管她知道我不是有意要记她的不好。不过无论怎么生气,事后她总能原谅我,从不会跟我大吵大闹,毕竟她知道对我而言,事情无论好坏都是会深深刻在脑海里的,她不想等到几十年后我再把这事提起来。

但很遗憾的是,她最终还是没能等到几十年后的那一天。她最终选择离开了我,原因是她无法接受一个我这样的人,我会给她太大的压力,毕竟在我这里她必须小心翼翼,不能犯错,不然这样一个残缺的她就会永远留在我的回忆里,无法抹去。

如冰走后,我又回归了自己一个人的日子,每天发呆,看书,打游戏,睡觉,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世界里,与世隔绝。朋友们都来劝我,试图给我点安慰,但他们最后却都无奈地走了,毕竟他们也知道,“时间会治愈一切”这句话对我并不管用,我不是一个会自动痊愈的人,我的伤口会不停地流血,直到流干的那一天为止,只因为我没有一种叫做“遗忘”的能力。

我时常想,或许她比起我来,要幸运得多,因为她至少和所有人一样,都在时间的洪流中,不停地被冲刷着,总有一天会淡忘关于我的一切,而我却只能站在岸边,在一个所有情感都被凝固成一堵大堤的港口,直到生命的终结。

但事实上我却比他们想象中要来得坚强,我只要一直在做事,不给自己留下时间空间去回忆,自然也不会感觉到悲伤。于是我开始尝试着写文章,把自己二十年的记忆改编成小说,有如此清晰的回忆,加上自己曾经看过那么多的书,这是一个并不困难的过程。而且我发现,写文字的速度要远远慢于自己思考的速度,因此只要我的笔在动,我的思维就会跟着一起慢下来,它让我不再沉浸在那些冰冷的回忆中,让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

于是我无端想起了如冰对我说的那句话:“发生的事情终归是发生了,你既然无法改变,不如给它赋予属于你的意义。”

合上自己写完的稿子,闭着眼睛想象她第一次吻我时候嘴唇的温度,我的嘴角竟然开始微微上扬。

未曾想过,这个“像冰一样”的姑娘,让我二十年冰冷的回忆,顿时变得温暖了起来。

5、

今年我三十一岁,现在是一名作家,我的书卖得很好,却没有人记得我是一个超忆症患者。

前天跟出版社的编辑一起吃饭,他问我现在新书写得怎么样了,让我说一下大致的剧情,然后我就把最近一章的内容完完整整背出来给他听了一遍,把他怔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话说你竟然把你自己写的东西给背下来了,你真是太有时间了。”他的表情像极了二十二年前幼儿园里孙老师的模样。

“时间这东西,留着不用,也不能省下来以后再用,不是吗。”我笑道。

“背东西不是很浪费时间吗,我从小到大记忆力都超级差的,前一天晚上背的课文,第二天老师一抽背就忘了,那时候经常抄课本,就总琢磨着,要是真有那种记忆面包该多好啊,想要记住的东西,吃下去就马上记住了,而且永远都忘不了。”他摇头晃脑地说着,像是陶醉在了自己的幻想中。

“那要是有想要忘记的事情呢?”

“貌似不用刻意去忘记吧,毕竟没有什么事情是永远忘不了的,在当时看起来再了不得的一件事情,总有一天你都会什么也不记得了不是吗,人的记忆力是这个世界上最靠不住的一个东西了。”

我喝掉杯里的咖啡,笑着摇了摇头。

“对了,我这段时间在做一个读者调查,也想把这个问题问问你,看你怎么回答。”他说道。

“什么问题?”

“如果有一个机会让你询问死神自己死亡的具体时间,你会不会去问他?”

“当然问了,为什么不问。”我很干脆地回答道。

“那你知道了以后呢,要做什么?”他似乎觉得很惊讶。

“我会提前1年零7个月18天躺在床上。”

“然后呢?”

“回忆我的整个人生”


今天去兰州银行取100块钱,发现竟然是前年在北京某饭店花的那一百!。、没错的,号码我记着呢。


谢邀~
1、英语成绩超级好,满分150的卷子基本都在145+,扣的那几分怎么回事?因为老子不会语法啊,艹!作文写得一塌糊涂啊!但是我有特别的技巧,就是单词过目不忘,只要看一遍,所以我的词汇量是海量的,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因为我对语法至今一窍不通。。。。然后在四年没有学英语的情况下依然去拿了个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奖。。。因为单词忘不掉。。。。
2、感觉大脑像个自动编程机,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只要目光扫到就会归纳进神经元记得特别清楚,比如和我妹的日常就是,她天天把钥匙手机等等乱七八糟扔的找不到,甚至好久之后我都能清楚的告诉她被她放在哪里,然后她就越发的乱扔。。。我简直是身边所有人日程安排、东西归类、人脸识别的人肉记忆器,至今从未失手过一次。。。
3、有时候会觉得很累,大脑总是特别活跃的想记下整个宇宙的感觉,这种感觉真的超不爽。。。


拉到最下面准备回答问题的时候,突然忘了题主问的是什么。


文章是复制的,手机版不知道怎么引用。如有侵权,请告知,尽快删除。

时光若刻:一个“超忆症者”的独白
文/陈谌,one一个
1.
我开始发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是在5岁那年,准确地说是在1990年的11月2号。
那是一个起风的星期五,天气有些阴霾,早晨起床时妈妈让我多穿点,因为今天开始要降温。那天早上一进幼儿园,我就因为和一个名叫孙宇的小胖子打架,被我们的孙老师给抓住了。孙老师是一个很温柔的女老师,那年她23岁,刚从大学毕业不久,那天她穿着一件暖黄色的线衣,梳着一个很好看的马尾辫。
她把我和孙宇揪到角落,问我们为什么打架,孙宇一脸茫然地摇摇头,说:“我不知道,他今天一进来就打我,说要找我算账。”
于是她转而问我要跟他算什么帐,我义正言辞地告诉她:“三天前下午放学回家的时候他在我屁股上踢了一脚,他说有本事三天后找他报仇,所以我今天就打他了。”
孙老师笑着摸了我的头一下,说你这孩子可真是记仇呢,小朋友之间要相互友爱。
我说:“他才没跟我友爱呢,他从认识我到今天总共踢过我7次屁股,揪过我5次耳朵,还捏过我两个8次脸。”
那时候我只学到10以内的算术,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来描述16。
听我这么说完,原本微笑着的孙老师顿时就表情凝固了,她把孙宇打发走,然后就拎着我到园长办公室给我妈打了个电话。
后来事情的发展就没有什么悬念了,她们惊奇地发现我是一个不正常的孩子,我能清晰地记得从自己记事开始的每一件事每一个细节,细致到每天的每一顿饭吃的是什么东西,电视播了什么节目什么新闻,天气是好是坏刮风还是下雨,甚至谁在什么地方和我说了什么话,每一个画面都历历在目,只要我去回忆,它们就像过电影一样清晰。而且除了睡觉的时间外,没有任何的空白之处。
而我也从那一刻才开始明白,原来人是种会“遗忘”的动物,他们会把眼前这如此清晰,真实而不停流动着的画面在转瞬间忘得一干二净,甚至连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听过的歌,读过的文字都能够在一段时间后无情地抛之脑后,而且遗忘的比率和效率都是如此的高,就好像西瓜经过榨汁机后留下的那些少得可怜的残渣一般,我甚至有些担心他们会不会有一天连自己是谁都忘掉呢。
可我自己却完全没法体会这种“遗忘”的感觉,就好像活着的人永远无法领悟“死亡”的虚无感一般,我只能无助地坐在那里,看着家人因我将前一天晚上的新闻联播一字不差地背出来后那惊奇而又惊恐的眼神,然后忧愁地交谈着这究竟是一种什么病,会不会对大脑的发育有影响之类的话题。
然而成人的世界终归是功利的,当我在邻居面前把《三字经》,《弟子规》像倒豆子一样倒背如流的时候,我看到了父母得意的眼神,尽管这只花了我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而已。而他们打电话的时候,也只要喊一声“七大舅”或者“八大姑”,我就能把号码完完整整地报出来,比查电话簿要方便快捷多了。甚至连我奶奶也会问我“缝衣针放在哪里了”,“早晨我说要去谁家做客来着”之类的问题,从此之后他们再也没有讨论过我脑子的结构,只夸我是个聪明的孩子。
不过其实我并不是个聪明的孩子,只是我的头脑像电脑一样冰冷而精确。
2.
很多年后,当我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后,我才知道我的病叫“超忆症”。
得这种病的患者记忆力会异于常人,能够记得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且过目不忘,这就是我之所以能够毫不费力地考入名牌大学的原因,我从小学开始基本没有认真学习过什么,只要是我看过的书,上过的课,做过的题,到考试时就能像放电影一样的在脑海里回放,就像作弊一样。由于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并没有那么出众,只是单纯记得原有的题目而已,所以我的理科一直都不好。但自从我报了文科,我的高中生活便再也没有学习二字了,历史地理政治三年所有的课本,我一周就全看完了,从此以后大小考试都和开卷考无异,我的答案从来都是一字不差,连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
据我所知,全世界得这个病的也就那么几个,而能够病到我这个程度的,估计应该不会有第二个了。
从小到大我都过得很开心,因为父母从来没有担心过我的学习,而我也因为我的特殊能力交到了很多朋友,我会跟他们讲各种各样的笑话,说千奇百怪的故事,跟他们说起曾经任何一天发生的有趣的事情,甚至可以告诉他们在某年某月某一天,他们穿什么衣服,在什么地方说了一句什么话。而他们也会听得津津有味,瞪大眼睛如痴如醉般出神地望着我,就好像在听别人的故事一样。
也就是在这样的时刻,我开始羡慕他们,羡慕他们眼神里流露出的那种东西。我从来无法理解他们对于回忆的眷恋,他们总会很怀旧地拿起一个多年前的明信片,围在一起回味一张泛黄的旧照片,甚至看一部很久之前看过的电影,这些东西对我来说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毕竟在我的脑海里它们清晰到触手可及:明信片的每一个字我都能默写下来,照片上发生的事情我一眼就知道是哪一天的哪个时刻,而旧电影的每一个剧情每一句台词,我都能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完整地放映一遍。
这是一种痛苦的羡慕之情,甚至渐渐变成了一种嫉妒,我感觉自己是一个没有回忆的人,因为我的脑海里仅仅只有回忆。
我开始变郁郁寡欢,也不再愿意与人接触,大学里我开始翘课,躲在宿舍里打一天游戏,或是在图书馆看一下午书,甚至只是坐在湖边发呆,什么也不去想,因为这些都是除了睡觉之外减少回忆的最有效的方式。只要我不去创造回忆,那我就不会有回忆了吧,我默默地想着,看着湛蓝的天空中云卷云舒,看着树叶从树上掉落到草地上再滚落到林荫小道上,看着年轻的人们匆匆的脚步,以及随着时光流逝的青春。
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名叫如冰的姑娘。
那是2006年9月14日,她穿着一袭碎花连衣裙走到我的身旁,问我是不是那个什么事情都知道的人。
我笑着对她说:“我并不是什么都知道,我只是什么都记得。”
然后她就跟我聊了起来,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我发现她懂得的并不比我少,而且我仅仅只是记得发生过什么而已,她却能对发生过的事情有着自己的看法。
“你虽然什么都记得,可是‘记得’本身又有什么用呢,发生过的事情终归是发生了,你又不能改变什么,如果你不能有自己的东西,只是像个放映机一样放着那些东西,那它们终究一点意义也没有不是吗?”
我看着她的眼睛,陷入了久久的沉思中,那是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空中有五只飞鸟飞过,一对情侣从湖的另一端走到了这一端,远处还开过一辆黑色的小汽车。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她道。
“如冰。”
“像冰一样的意思吗?”
“如果你非要这么理解的话。”她笑了,她笑起来很好看,就像七年前路过我家楼底时,俯身在墙角看见的那支鸢尾花。
“我可以知道你的电话号码吗?”
“可以啊,我发给你?”
“不用了,你说一遍就够了,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她很羞涩地看了我一眼,但我却没有告诉她这其实并不是虚情假意的肉麻,而是一句真真切切的实话。
3.
我和如冰在一起总共不过1年零7个月18天,那是一段刻骨铭心的日子,尽管我似乎没有资格这么说,毕竟所有的日子在我的脑海里都是如此的平等。
但闭上眼睛回想起那些日子的时候,我却又真切地感到它们是如此的特别,我发现自己第一次开始从某段特定的回忆里感到一丝温暖和感动。
每次牵我的手,她都会问我这是我们第几次牵手了,我总能一次一次地把数字报给她听,从十到一百再到一千,而我也会在她耳边告诉她,她一共说过几次爱我,每一次分别在哪一天,哪个时刻,哪个地点,她穿着怎样的衣服。我们之间从来都不需要什么承诺,她也从来不要我给她承诺,因为她知道我都记得,而且一辈子也忘不了。
我们之间也会有闹矛盾的时候,比如我翻她的旧账,说她在几时曾经无理取闹过,或者不承认她翻我的旧账,反驳她那天我其实应该是怎么怎么样的,这些都让她出离地愤怒,尽管她知道我不是有意要记她的不好。但事后她总能原谅我,从不会跟我大吵大闹,毕竟她知道对我而言,事情无论好坏都是会深深刻在脑海里的,她不想等到几十年后我再把这事提起来。
但很遗憾的是,她最终还是没能等到几十年后的那一天,她最终选择离开了我,原因是她无法接受一个我这样的人,我会给她太大的压力,她在我这里必须小心翼翼,不能犯错,不然这样一个残缺的她就会永远留在我的回忆里,无法抹去。
如冰走后,我又回归了自己一个人的日子,每天发呆,看书,打游戏,睡觉,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世界里,与世隔绝。朋友们都来劝我,想给我点安慰,但他们最后却都无奈地走了,毕竟他们也知道,“时间会治愈一切”这句话对我并不管用,我不是一个会自动痊愈的人,我的伤口会不停的流血,直到流干的那一天为止,只因为我没有一种叫做“遗忘”的能力。
但事实上我却比他们想象中都要来得坚强,我只要一直在做事,不给自己留下时间空间去回忆,自然也不会感觉到悲伤。于是我开始尝试着写文章,把自己二十年的记忆改编成小说,有如此清晰的回忆,加上自己曾经看过那么多的书,这是一个并不困难的过程。而且我发现,写文字的速度要远远慢于自己思考的速度,因此只要我的笔在动,我的思维就会跟着一起慢下来,它让我不再沉浸在那些冰冷的回忆中,让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
于是我无端想起了如冰对我说的那句话:“发生的事情终归是发生了,你既然无法改变,不如把它赋予属于你的意义。”
合上自己写完的稿子,闭着眼睛想象她第一次吻我时候嘴唇的温度,我的嘴角竟然开始微微上扬。
未曾想过,这个“像冰一样”的姑娘,让我二十年冰冷的回忆,顿时变得温暖了起来。
4.
今年我二十七岁,现在是一名作家,我的书卖得很好,却没有人记得我是一个超忆症患者。
前天跟一个出版社的编辑一起吃饭,他问我现在新书写的怎么样了,让我说一下大致的剧情,然后我就把最近一章的内容完完整整背出来给他听了一遍,把他怔了半天说不出话来。
“话说你竟然把你自己写的东西给背下来了,你真是太有时间了。”他的表情像极了二十二年前幼儿园里孙老师的模样。
“时间这东西,留着不用,也不能省下来以后再用,不是吗。”我笑道。
“背东西不是很浪费时间吗,我从小到大记忆力都超级差的,前一天晚上背的课文,第二天老师一抽背就忘了,那时候经常抄课本,就总琢磨着,要是真有那种记忆面包该多好啊,想要记住的东西,吃下去就马上记住了,而且永远都忘不了。”他摇头晃脑地说着,像是陶醉在了自己的幻想中。
“那要是有想要忘记的事情呢?”
“貌似不用刻意去忘记吧,毕竟没有什么事情是永远忘不了的,在当时看起来再了不得的一件事情,总有一天你都会什么也不记得了不是吗,人的记忆力是这个世界上最靠不住的一个东西了。”
我喝掉杯里的咖啡,笑着摇了摇头。
“对了,我这段时间在做一个读者调查,也想把这个问题问问你,看你怎么回答。”他说道。
“什么问题?”
“如果有一个机会让你询问死神自己死亡的具体时间,你会不会去问他?”
“当然问了,为什么不问。”我很干脆地回答道。
“那你知道了以后呢,要做什么?”他似乎觉得很惊讶。
“我会提前1年零7个月18天躺在床上。”
“然后呢。”
“回忆我的整个人生。”


小学到高中在山东某市读的书。小学用的鲁教版课本。我来说下小学一年级的课文名称吧:
一年级第一册,从第七课开始用汉字书写课文(之前用拼音写)
第七课:秋天到了
第八课:小猫种鱼
第九课:小山羊
第十课:鹅
第十一课:小小的船
第十二课:蒲公英的种子
第十三课:雪地里的小画家
第十四课:哪座房子最漂亮
第十五课:过桥
第十六课:小公鸡和小鸭子

第二册:
第一课:春天
第二课:花园果园
第三课:泉水小溪
第四课:我们的祖国多么广大
第五课:热爱中国共产党
第六课:画
第七课:乌鸦喝水
第八课:小猴子下山
第九课:司马光
第十课:谜语
第十一课:春风吹
第十二课:燕子飞回来了
第十三课:好孩子
第十四课:两只小狮子
第十五课:小白兔和小灰兔
第十六课:我选我
第十七课:王冕学画
第十八课:三只白鹤
第十九课:蔬菜
第二十课:庄稼的好朋友
第二十一课:浪花
第二十二课:跳伞
第二十三课:奇妙的眼睛
第二十四课:小八路
第二十五课:王二小
第二十六课:明明上学
第二十七课:小羊羔
第二十八课:要下雨了
第二十九课:小壁虎借尾巴
第三十课:达尔文和小松鼠
第三十一课:锄禾
第三十二课:吃水不忘挖井人
第三十三课:她是我的老师

小学一年级的同学,记起了四十人,应该只有一两个漏网的吧。

课文是当时学了就没再看过的,同学也是经常分班。

对了,再过几天,我大学毕业。


这个问题我实在体验深刻至极!!不是记忆力超群就是好事啊,真的!让我慢慢道来!
似乎挺轻松地上了全国最高的两所高校之一,现在在宿舍手机码字。
小学时候就发现自己记忆力似乎特别好。当时语文老师只会让大家朗读课文朗读课文,然后每次我读了两遍就差不多记下来了………然后基本是闭着眼睛读。所以其他小朋友都在头疼课后要求的背诵全文时,我已经开开心心看后面的文章了。当时似乎都能记得每篇课文的页码…真是巅峰时期……
初中之后的语文开始有矫情的阅读理解了,也会有好多课外书作业要写,老师会把课外书后面附的答案全撕掉,只留一份给班长,也就是我,哈哈。本意是为了让我帮忙改作业,结果初中三年我的语文课外书作业,我永远都是抄的书后面的答案,还带着周围同学都抄。一到考试其他人哀鸿遍野,我一如既往滴高分…(典型的学婊啊哈哈)真不怪我,我一边抄一边就记下来了,抄得多了就自然摸索出了得分点规矩~其他人就惨了……当然这也导致了我在未来的高中三年,继续保持抄语文答案的惯性,哈哈!
对了,当时有一次老师布置大家回家提前背课文,舒婷的《致橡树》。我回家就看电视去了,全忘了这个作业(这个意义上来讲,似乎记性还蛮差的,哈哈)第二天上课,让大家先齐读一遍,然后抽查!得亏有这齐读一遍,我就这样背下来了。然后抽查还真抽的我……………其实我觉得老师并不是想抽查,因为他知道大多数人都没背,找了一个最安全的好给大家树立一个榜样罢了~~

语文只是一个例子啦,超好的记忆力在其他科目也都很有用。数学作用一般般啦,主要还是靠理解和兴趣,嘿嘿!

你以为这是一个炫耀自己记忆力和好成绩的回答么?并不是啊!!!让我慢慢道来记忆力好带来的2个巨大的副作用!!

————————分割———————
第一点,我变得奇懒无比!!主要是心智上。由于记忆力太好,在应试教育体系里学东西实在是很容易,直接导致我花在学习上的时间比一般人少很多,每天就知道看电视,一回家就写作业,迅速写完看电视看一晚上。很多公式一下子就记住了:在初中之前的公式还比较简单,看一眼就完全理解了,到高中时开始、到大学时明显,公式变复杂了,我却还保持着记下来然后懒得花比一眼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理解。所以考试我依旧成绩不错,但我知道,在同样的高分下,我比学霸学神们的理解深刻程度差得太远太远。
而且由于以前学得太容易,所以没有特别用功的习惯。现在学的建筑,这个要求你勤学勤看勤模仿才好入门的专业,我最开始真是太无所适从了…只好硬着头皮逼自己勤!勤!勤!但懒已经深入骨髓了啊,任何时候都在潜意识里想着怎么偷懒……所以我觉得吧,虽然我记忆力好,看似有优越性,其实这辈子也没啥大出息了。因为我懒。 真的是任何时候任何事情,都在情不自禁地想偷懒啊!!深入骨髓融入血液里了都!

第二点,我很健忘。如何解释这个看似矛盾的话呢———因为太容易记住,所以不会刻意去记,甚至会有意懒得去记。美其名曰,给更重要的事留有内存——于是,在很多潜意识“不重要”的事,展现出丢三落四忘性极大的特点。比如大学总共丢了接近10次学生卡,3次水杯,2次衣服,2次钱包,3次手机其中2次被好心人送回来(唉这些数我怎么记得这么清啊…囧 ),时不时找不到钥匙,出门忘带门禁卡,请人吃饭忘带钱包……大概这样子。我努力想改但多年犯懒的习惯真的改不掉啊!!!于是我在某宝上买了姓名贴纸,可以印电话号码的那种(其实一般都是幼儿园宝宝用的,桑心)在所有可能丢的物品上贴上姓名贴纸 包括水杯钥匙笔记本u盘移动硬盘钱包手机…只能倚仗着本校好人多,等捡到的人联系我送回来,哈哈!很有效哦!!你问手机丢了怎么联系我,我有专门准备带邮箱的贴纸哦!哈哈,如果你跟我一样丢三落四爱忘事,强烈推荐下!!

大概就是这样!总之大学之后,身边优秀的人变多了,优秀而又超级努力的人也不少。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开始意识到年少时被记忆力超群惯坏的深远影响。在专业课不顺的时候,我经常想,要是我以前记忆力没那么好就好了…就不会在最可塑的时候被惯坏,也不会清楚地记得当年的从容来对比今日的局促了,哈哈(笑得好像很凄凉啊……)

但是!我觉得这里还应该有一个分割线!!!
如果没有惊人的记忆力,我和现在的男朋友就不会在一起了!真的!!哎呀好想讲啊,但困得不行了,一讲起来可以写好多。明天清醒点时,如果真的有人关注的话,长话短说言简意赅地给大家讲讲!


晚安大家!
—————————~———————
我来更了!放了好久没来补充跟男朋友的故事,其实还是因为懒…其实已经在另一个答案里讲了:
http://www.zhihu.com/question/35626056/answer/64101707你所经历的最奇妙的缘分是什么?

摘取一段好了,专为跟我一样懒得点进链接的知友……
“直到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打完羽毛球,梳着高高的马尾,骑着我的小蓝车,吹着小风心情舒畅。
我不知道其他女生是不是这样,当自己心情大好时,会觉得自己风华正茂,自恋感爆棚。我觉得生活美美的,自己美美的,我觉得每一个细胞都洋溢着快乐,我觉得世界简直不能更美好了。可就有那么一瞬间,脑海中闪现一个念头,要是能遇到他,多好!我就可以带着满满的骄傲,装作不认识他地经过!
(多么心酸多么悲哀…原来过得再好,都只是想给他看…………)

这个念头出现不过三秒,前面的路口拐出来一个人影,迎面过来,居!然!是!他!真的是他!!老天你可真逗!我开开心心地向前骑车,微微抬起骄傲的下巴,装作不认识他地经过,内心充满了得逞的快感。
我觉得简直不能更美妙了!
可是为什么,回到宿舍的我,脑海里像幻灯片一样,一帧一帧过着以前所有与他的记忆。夏令营他在我前排初次见面,高中他在前排逗我调戏我,军训他在我右后方指着我 跟前面的同学窃窃私语,他是不是在说:这是我前女友?哦前女友!毕业旅行他牵着我在拥挤的人群里,开学后他带我去情人坡软磨硬泡,他在飞信里合种旁敲侧击,他在高中同学聚会时套近乎,他在遇到水坑时下意识把我抱了过去,他在有女朋友后纠结地拒绝我,他在得知我有男朋友之后的痛苦……太多太多事,却记得太清楚。为什么你总是恰好在我身边?为什么我们总是恰好错开?为什么我总是假装不认识你?不知不觉,才发现衣服已经被泪水湿透。此刻,我才终于明确读懂了自己的内心——在乎至极,却又骄傲太多。
忽然发现,下周六刚好是我们在一起的五周年纪念日,尽管我们不到一年的恋情中,从来不曾庆祝过。

于是我鼓起勇气,拿起手机,从班群里找到他,添加好友。
他是否会接受?他是否有女朋友?他是否早已忘怀?…曾经有多骄傲,此时便会有多卑微;脑海中的记忆过得多快,此刻的等待便显得多么漫长………

5分钟后,对方接受好友。”

跟这道题有什么关系呢……大概就是那“一帧一帧”的真切感,因为其中许许多多微小的细节都还记忆尤新。
比如我什么时候知道他喜欢我的?
有一天晚自习课间,他说要去化学实验室拿东西,但怕黑让我陪(当时关系很好所以并不能由此确定对方的心意)到走廊里,我们俩一左一右走着,余光中我发现他微微转头看了我一眼,又迅速地转回去。就这么一个细微的动作,当我立刻领会到…而直到后来遇到他的那天,时隔五年,这些细节我都还清清楚楚记得,记得走廊里根本就不黑,记得他当时微微有点长的头发,记得他当时还颇为颀瘦的身形,记得他转头看我的微妙和谨慎……
总之,如果不是记得与他五年来的点点滴滴,记得每一个场景里扣动心弦的微小细节,也许我就不会那么伤心,也就不会发现我有多在乎他,也自然不会放下矜持,给他也给自己一个机会。


就这么多啦……本来以为没有人认识我,写得放心大胆的…昨天才发现高中同学可以从链接里的故事里认出我,吓傻了……大家将就着看看吧


记忆力超群的………差。


导致跟男朋友吵架无法翻旧账……无法举例说明……张着大嘴 憋得心塞(按胸口)


跟老板、师妹去湘雅开会,适逢中秋佳节,于是驱车前往岳阳楼游玩。

来到景区,正欲前往购票,却听一旁的游客说到,如果能背出岳阳楼记,便可免去门票。

哇塞,当时就觉得这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装逼技能!

结果嘛,当然是技惊四座(其实就只惊了师妹,背记亭的工作人员表示见怪不怪,老板一直都知道我记性好),哈哈哈哈!

最后,免去了门票费的我请老板和师妹吃饭。。。


文 | 格致健康

大概那个靠一盘烤鱼找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少年最有发言权吧!

————————————————————————————

前不久央广新闻,讲述了一个真事……

某男子一直长到三十好几都没有吃过川菜,因为他们全家吃饭向来很清淡,所以从来不知道麻辣味是个什么味

后来,这个33岁的大小伙儿在一次阴差阳错间吃了一盘烤鱼。

神转折就粗来了……

他瞬间被那麻椒、辣椒的味道征服了,觉得自己的人生被彻底改变了!

他开始怀疑人生、怀疑自己、怀疑父母……

人间如此美味珍馐,为什么自己父母从不下筷子尝尝?自己会不会不是他们亲身的?会不会是川渝籍的被拐少年?

细思恐极之下,怀揣着一颗忐忑的小心脏,少年将自己照片挂到了走失儿童网上。

于是乎,神转折又粗来鸟……

竟然,所有的怀疑都成立了,自己真真是个重庆娃儿

庆幸的是在今年4月,被拐男子终于通过DNA鉴定找到了亲生父母。

亲子鉴定时做DNA匹配的原理也很简单。只要筛选出合适的基因位点,做PCR扩增之后跑个胶看长度分布就好了。如果用SNP(单核苷酸多态性)做身份鉴定的话,取45个位点就可以在中国人群(1.4e9数量级)中区分出99.9%以上的人,足够精确了。

▲图为被拐男子与亲生父母的视频通话

所以你看: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因为基因不会出卖你。

毕竟,从科学角度来看,口味偏好与基因确实存在某种联系。尤其美国康奈尔大学的研究人员在一项针对36个国家的4500种菜的研究发现,远古时期的食辣者在艰苦环境中更容易获得生存优势。

后来意大利的学者还发现了与辣味基因有关的8个突变位点,探究出人类经久不变的饮食习惯确实受基因的影响。

因而,美食不仅与味觉、嗅觉的基因有关,还蕴含着丰富的感情与历史。无论游子在外漂游多久,大多数人都忘不了小时候形成的故乡味觉记忆。

想家,谁说不是想家里的饭菜呢?

记忆力超群谁说不是天生灌溉在生命体中的一种本能?


我初二时候发了一次烧,39 40度持续,之后记忆力超级好,文言文读2。3遍就会背,数学题我都不是解答的而是背答的。到初三快结束时候这种状态结束。期间考试8科800考了756,题很难,年级第二才700不到。里面很多题目是初三的,我就随便看一遍就会答对。老师都惊了。


回答: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卯用,高中时候这特异功能丧失了,又贪玩到高三时候知道努力也晚了,高考才618考了个一般的一本,在初中老师眼里我是个考清华北大的料。于是乎变成了我签名中的状态。
你必须十分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
你必须十分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

你必须十分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


-看-腿-识-人-
百米开外 一眼从人群中辨认出见过几次的妹子哪怕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
热裤超短裙的话只要一秒,紧身牛仔裤的话需要她走动几步,宽松运动裤的话恕我无能。
因为有这个技能,总是不经意地惹恼前任,久而久之就成为历任…

老师要求背课文,从来不背(只背古诗)
第二天检查背诵,被第一个提问的可能性非常小,等第二个人站起来,我差不多也突击完了,可以比较顺利地背下来一两页纸。
当然也有被第一个叫起来的时候,我会在站起来的瞬间看一眼第一段,不是一个字一个字或者一行一行的看,是看整个段落,也就一眼,然后抬头,虚焦,画面出现在眼前,开始从容地有感情地“朗读”。一般第一段落还没有结束,老师就示意我可以坐下了。
小学的技俩,已经很久没有锻炼了。有时候第二天要见外国客户,提前查了下大概能用到的词汇,第二天居然就忘了。
我可能是老了。
补充一个,小时候上学前在父母单位的家属院生活,现在二十年过去了我重新回到家属院,见到从前的“老朋友”都认识我,我却怎么也认不出他们了,可能小时候对面部特征不怎么在意。但是只要他们一开口说话我就可以迅速给他们家庭成员对号入座然后推算出他是谁。可能这只是记忆不完整了的缘故。另外家里的座机没有来电显示,再就是运动时候用耳机接电话,不看来电显示,只要对方说“喂”,或者“小亮”、“X亮”,我马上可以知道他是谁,哪怕是十年没有讲过话的老同学。感觉每个人的音色与语调都是独一无二的,反而是我的口音很难“标准”下来,和谁讲话,口音就会开始模仿谁,不由自主的,就像婴儿学说话一样。
另外记忆方面令我很纠结的是,自从有一次极限运动摔到头以后,过去的有些事情整个场景被剪掉了,比如有一次和初恋去公园,有个塔楼,我很兴奋地拉她上去看有什么景色,她却告诉我我们来过这里了,我还在哪哪的跟她休息跟她聊天的…我当时脑子就短路了,特别害怕,感觉特别孤独,扶着楼梯扶手发呆,她说我当时就这个姿势上的楼,我眼睛就湿润了,然后到了楼上的平台,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就开始发脾气,想她是不是跟别人来过的…后来想想自己好禽兽啊…


第一次在知乎上作答~上初中的时候,最喜欢老师抽查背课文,反正从来没有不会背的。英语、化学、历史、地理、生物都不愁,反正课本都会背。看了三遍《三国演义》和《红楼梦》以及其他很多世界名著、小说故事,剧情人物细节都记得很清楚,课余聊起来都可以开评书了。


高中的时候,背完了一整本古诗词。所有科目做过的课外习题都记得,以至于考试的时候碰到相同的题目,答案都背得下来,甚至英语考试碰到一样的听力题,不听都可以写得出答案。

后来大学学了电子工程,硕士期间来到美国,直到去年毕业成为一名电子验证工程师。上班一年多来,做过的100多个测试,编号是多少,几月做的,内容是什么,测试结果如何,测试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难题,后来又是怎么解决的,都记得十分清楚。开会的时候老板就让我做他旁边,当人肉电脑查以前的资料用。

去年圣诞节,亲友来美国游玩,去shopping了几次,买了一大堆东西。临走前收拾行李的时候,他们自己很多都想不起来自己当初为啥要买这些礼品了。但是我还记得每一样东西是在哪里买的、多少钱、为什么要买、是要送给谁的、当时买的时候出了什么问题但是后来又是怎么决定就买这个的。

我本人其实对生活也十分困惑。常常是十几年前的一件小事,什么时候发生的、和谁在一起、过程如何、谁谁表现如何说了什么什么表情,我都能记得清清楚楚。经常是我说起一件事,有模有样讲得绘声绘色,但是当事人已经完全不记得了,一直在问我“有吗”。

有时候会突然想起来很久以前的一件事情,甚至是一个人,一句话。但是物是人非,常常让自己感觉到很难过。有时候会想,自己好像总是记得那些细枝末节,好像不曾往前走,一直在回头。但是以前曾经说这些话做这些事情的人却已经早也见不到了。或者那些曾经信誓旦旦说着这些话做着这些事的人,早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而我的脑海里却还记得以前他们的模样。
我也不知道这种“记忆力超群”对我自己来讲,是件好事还是件坏事。我愿意记住每一个美好的瞬间,可我也同样记得每一句撕心裂肺的话,每一个面目全非的人。
所以记忆力超群对我来说的感觉呢就是:我确实可以做个学霸,我也可以记得很多快乐;但时常回想起来的有些故事,却能让人泪洒心间。


见&<时光若刻&>via 天马行空 陈谌。


在英剧《神探夏洛克》中,卷福运用记忆宫殿(mind palace)和反派斗智斗勇的情节令人印象深刻。第三季的大反派马格努森甚至用记忆在脑中构建了一个档案库。

这样“过目不忘”的本领也并非只存在于影视作品中,电视节目《最强大脑》中选手强大的记忆能力也让人折服。(与此同时也催生了大量打着“最强大脑”旗号的所谓的“脑力训练营”。)

似乎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神奇的记忆术”。

光背不复习,等于无用功

如果按照记忆形成的过程阶段划分,可以分为:感知→短期记忆→长期记忆。

比如学白居易的《琵琶行》,通读一遍后在脑中就会形成一个大概的印象,一些琅琅上口的句子也能够张口就来。可到了第二天,老师检查背默情况,常常记着上句忘下句,只记得“去来江口守空船”,不记得“绕船月明江水寒”。

一些学生在开始上课之前急急忙忙地看几句,背默的情况就要好得多,好比老话说“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大部分的记忆达人也是精于短期记忆,同样的内容隔一天问他们,就不一定还能记住。

从理论上来说,人的生理能力可以存贮10的15次方比特的信息,可以将全世界图书馆的所有图书信息记住。但是因为记忆存在自然遗忘,如果不加巩固,短期记忆就难以形成长期记忆,再牛的“记忆术”也敌不过时间啊。

当然,对于信息量较小的记忆内容,记忆难度并不大,加之调用方便,随时都会遇见,所以比较容易记住。比如“杜甫”“琵琶行”这样的词,或者耳熟能详的诗句,比如“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但是对于信息量较大的记忆内容,如果不经过反复巩固,必然会丢失细节。正如艾宾浩斯记忆曲线揭示的,人类自然遗忘经历一个先快后慢的过程。

为什么很多学生觉得背了忘背了忘?因为遗忘其实是人类记忆过程的一个正常阶段。如果不进行任何的巩固,任凭遗忘发生,就不可能把重要的知识记牢。

要形成长期记忆,有计划的复习巩固就必不可少。比如背单词,就可以采用“学20个生词+复习80个旧词”的方式滚动复习。比如背课文,每段时间老师的抽背抽默都是在帮助学生形成长期记忆。

下次再有学生说自己背不下来,背了忘忘了背,就应当让他好好反思下——是不是光背不复习,光背不反复。


死记硬背不是硬道理

对于高中生也好,大学生也好,需要记忆的信息并不总是如同“白居易”“琵琶行”这样简单的文字,更多时候需要同时记忆大量的知识和信息,比如历史的朝代分期,地理的各种地图,生物的减数分裂阶段等等。

这时候采取死记硬背的方法其实是最无效的一种方式。死记硬背,不仅效率低下,更容易让学生对需要背诵的内容产生厌倦,更不用说长期坚持反复巩固的过程了。

因此,即便是背诵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的。比如前文提到的艾宾浩斯记忆曲线,如果把无意义的音节换成诗歌或者散文,遗忘率就会大大下降。

在大段的信息当中,善于提取和记忆信息的学生总能够关注到下面三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核心、框架、细节。

以让很多学生头疼的屈原作品《离骚》为例:

核心:《离骚》大概的故事就是:屈原被楚怀王甩了,诉说内心的苦闷怨忿,表达自己不一样的节操。

框架:必修二中节选的《离骚》可以分成几个部分,第一段:百姓惨(哀民生)→我惨(朝谇而夕替)→我为什么惨呢→君王笨(怨灵修)→小人坏(众女嫉余)→我要吐槽世俗(固时俗)→我要坚守节操(余不忍为此态也);第二段:我后悔了(悔相道)→不跟你们玩了(回朕车)→我要把自己打扮漂亮(制芰荷)→觉得自己真有节操啊(唯昭质其犹未亏)→我就是不一样的烟火(余独好修以为常)。

细节:《离骚》当中有特别多的细节词句需要学生额外注意,比如:鞿羁、蕙纕、揽茝、偭、 忳郁邑余佗傺兮、方圜、攘诟......把这些细节的词句弄清楚,不仅是字形,还包括意思,才能把《离骚》完全背下来。

清楚了“核心”,对大段的信息进行整体感知,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文段,也不至于闹出“小弟闻姊来,琵琶声停欲语迟”的笑话。

熟悉逻辑上的起承转合,能够减少信息的丢失。比如把课文按逻辑顺序梳理清楚,背完一节就知道接着的下一节是什么。很多学生背默忘词的时候,从头背起就能回想起来,就是这么回事。对于一些没有逻辑的零散信息,同样可以将其串联成有逻辑的信息,比如高中生物当中大家耳熟能详的“新铁臂阿童木猛”、“一家写两本色书来”、“细线织蓝衣””。

一大段信息总是有不方便记忆的细节,比如《离骚》当中种种生僻字,如果不额外地去刻意记忆,即便能回忆起句子,下笔也还是出错。

事实上,“核心”“框架”“细节”,互有交叉,只有从内到外综合运用,才能有效记忆。

从被动模式,到主动模式

事实上,很多的知识和信息,并不是单纯通过背诵来记住的。比如:很多数学学得不错的学生,其实并不会专门地去背公式;很多英语学得很好的学生,也不是天天都在背单词。

下图的学习金字塔(尽管理论和数据的可靠性得到众多质疑,但我们只截取合理的部分)则反映了不同的学习活动对于知识掌握程度(记忆程度)的影响。

比如一个数学公式,听老师讲授觉得懵懵懂懂,看教材掌握了一些,看别人做题的过程觉得又注意到一些细节,而只有到自己解题的过程中,甚至在给别人讲解的过程中,才能彻彻底底掌握(或者记住公式)。

又比如同样一篇课文,上课听老师讲一遍,自己读几遍课文,看几遍课件,只有尝试自己默写一遍,自己合上课本背一遍,才知道自己哪里还有薄弱,一来二去才能完全记住。

因此,在尝试记忆的过程中,还有一些实用的小技巧:

视觉听觉,协同记忆

记忆是主动性很强的活动,比如大声诵读、听力训练、默写巩固等多种方法都可以巩固记忆。无论是琅琅上口的古诗文,还是音形意相互联系的汉字或英文单词,或者就单纯一段数字一段电话号码,都可以通过听音、诵读等方式加强记忆。

一些学生在背诵的过程中也会发现,背得多了,总能回想起一些句子一些字词“应当”在课本的大概位置,跳过一句或者察觉到“位置”不对就知道自己背串了。

主动回想,会提问题

每次记完大段的信息,都可以合上课本,自己回想下刚刚背过的内容,包括:主要内容、逻辑结构和关键细节。

除了回想,也可以尝试自己给自己提几个问题,逼迫自己去思考,一问一答的过程中更容易记住关键的信息。回想和提问回答的过程就是主动调用记忆。

主动输出,画思维导图

正如前文的学习金字塔所展现的,输出是最好的记忆方式。将庞杂的知识体系变成思维导图,或者总结成精华的复习笔记,都能很大程度上帮助记忆。

需要注意的是,老师也好,教辅书也好,都能给你现成的思维导图或者笔记,但是如果没有自己主动输出的过程,而直接偷懒取了结果,别人的东西终归是别人的东西。换句话说,主动输出的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新旧知识相关联,循序渐进

对于高中生来说,每天都在学习新的知识,而新知识与旧知识之间并非是绝无关联的。一些语单词量大的学生,就会采用近义词的方式背单词,记住了strengthen(加强),再学enhance、boost、build up都是相似的词义,一下子就少背了很多中文意思。

新旧知识关联起来,其实就是在不同知识之间建立“超链接”,这个工作可以在做题中完善,也可以在记诵的过程中进行。比如地理学科中的“土壤”,连同土壤黏性、湿度、颜色、酸碱度、有机质、与气候的关系、水土流失、土壤污染等等都应当回想起来。这样不仅能降低记忆的难度,也能在考试时直接提取调用“超链接”,省去了很多思考时间。

积极情绪,锻炼身体

大量实验表明,高情绪下青少年的选择性注意时的反应成绩优于低情绪下的成绩,保持积极情绪,能够提高记忆效率。不仅如此,保持体育锻炼的习惯,健康的饮食和规律的作息,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都有助于提高记忆力。

尽管高中知识重复率高,可能让人感觉乏味,但是如果怀着积极的心态,明确目标,制定计划,按部就班地完成,终究能拨开云雾见天明。


过目不忘不难,难的是过目三年不忘

“过目不忘”或许不难,难的是“过目而三年不忘”。

背了忘是正常的,而忘了不背就是懒惰。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神奇的记忆术”,但对于普通学生来说,仍然离不开艰苦卓绝的努力。

《圣经》箴言有言:“The fear of the LORD is the beginning of wisdom.”(敬畏之心是智识之始)我们应该对所学知识保持敬畏之心,不轻视每一个部分,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不忽视每一个小点。

不浮躁、不功利,认真对待、谨慎思考,这种态度是记忆的前提,也是学习的基石。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创知路教育帮(czljyb)


我能记得每一个给我点赞的人,这算不算记忆力好啊

每一次看到消息里有人给我点赞,我辨别这个ID之前有没有感谢过我/给我点赞的正确率高达95%以上。


楼上好多高手,看得好欢乐啊。

我的记忆力属于画面和声音式的记忆。相当于有个摄像机/照相机在脑海里。随机拍到的画面、影像、声音,可以留存很久,或者说一辈子。

比如,16年10月嘉兴的朋友加了我微信,聊天中我提出12年夏末曾经去过嘉兴。住过嘉兴的博雅酒店。然后嘉兴的一个体育馆里有家超市,超市的名字里有个【梦】字。对方表示很吃惊。说那家超市叫戴梦得。随着聊天的深入,慢慢可以把在嘉兴那几天发生的事情,坐在出租车上看到的一部分画面,回忆起来。然后回忆起花了45元左右从市区打的去嘉兴的动车站。以及在嘉兴火车站和同事分别时,谁谁谁说了什么话。4年前的影像,在脑海里很自然会播放出来。

如果是比较重大的事件,那更容易产生录影式的记忆效果。比如高考,我是2004年参加的,自己的高考分数,同学的高考分数。数学最后一题的选择题样子,语文的小作文大作文等,都能跳动到记忆的播放器里。再比如周边花絮。高考第一天午餐奶奶专门准备了一道猪杂,高考第二天午饭后刷牙时发现数学倒数第三题数列题自己一开始就做错了,整道题只能得6分。再比如高考完走得那条路回家,遇到了谁,都能较清晰地播放出来。

不是很重大的时间,也能录音拍照。比如,恩恩,大一第一次期末考试,主科,我们班分数最高的同学姓吴,分数是92分。我是87分。。

再说说没有意义的事,或者意义不大的事。比如大脑可以随机放出一个画面。高二的时候,在家附近的游戏机室打实况足球。穿着橙色T恤的曹姓同学在别的局输的很惨,跑过来邀我打一局时的画面。比如小学四年级一个毫无特别意义的暑假的某天,在老家山路上的某个位置,外号老黑的同学拿着一盒当地产的橙汁,在烈日下吮吸的画面。比如小学一年级有小商贩来学校买印着一休哥的读书神器,一个卖6.5元的画面。再比如小学五年级老师给家长的学杂费清单里,给我们的练字模子开价是13元,而明明课堂上说是12元。等等。

再往前,可以准确地回忆起小学二年级一次数学考试考了90分,里面将45+45错算成100。那次考试老师是用水红色水彩笔改的考卷。小学时候最后一次课间餐吃排骨稀饭是一年级,那一年在一次夏天的数学课上,学校突然送进来了花生雪糕。然后有位陆姓的同学一直等雪糕化了都不肯吃。原因是【妈妈不让我吃外面的东西】。幼儿园的时候一位姓王的同学站在桌子左边说,要是我的口袋是机器猫的口袋,就可以把所有东西装进去了。。

再继续放开写的话,比如爸爸买的第一个变形金刚是一个能变成摩托车的蓝色机器人,第二个变形金刚是一个紫色的恐龙蛋。幼儿园里小乐队自己使用的乐器是个小花蛤一般的发音器,排在前面的姓韦的同学用的是三角铁,最前面姓石的同学使用的乐器是铜锣。

如果还要继续,4-5岁时我们居住的社区里的电影院上映了一部电影,坐在我斜后方的女生和她爸爸买了一个塑料碗装的颜色是粉红色的得用勺子挖的冰淇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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