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簡潔準確地定義春節(農曆正月初一)?
今天大物老師上課問的,感覺不那麼簡單。
給幾個容易出錯的年份供自行檢驗,2034年,2243年,3359年,萬年曆網頁鏈接 (如果有更好的請告訴我)。
維基的定義(含雨水的月稱為正月)在2243年出錯,老師的答案(大寒後第一個朔日)在3359年出錯。
謝邀。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查閱了一些資料,也考慮了 2034 年、2243 年、3359 年等特殊年份,最後得出的結論是:由於農曆是陰陽曆,而日、地、月之間的運行有諸多不確定性,所以,在確保完全準確的情況下,無法用非常簡潔的語言來定義春節,一個稍微複雜點的準確描述是:
在確保【冬至】在農曆冬月的前提下,按照 「無中氣之月即置閏」 的規則,在冬至後的第 2 個「朔日」 或第 3 個 「朔日」(出現 閏冬月 或 閏臘月 的情形) 為 農曆正月初一(即春節)。
逐句解釋。
【1】確保冬至在農曆冬月(即農曆十一月)
這是現行的【農曆】的定義。
根據維基百科詞條 農曆依現行農曆曆法,每年以朔分月(朔日為每月初一)。 冬至所在月為十一月,之後為十二月、正月、二月……復至十一月。若兩冬至間有13個月(否則應有12個月),則置閏於冬至後第一個沒中氣的月,月序與前一個月相同(閏月在幾月後面,就稱閏幾月)。
該農曆曆法來源於 崇禎曆書。
*註:這個立法解釋了 2033 年 為什麼是【閏冬月】而不是【閏七月】,參見 2033年問題。
【2】朔日
朔日,又稱新月,即每月的農曆初一,它是 陰曆 每個月劃分的標誌。關於朔日的定義,可以參見新月 (維基百科),這裡提供一個簡潔版的解釋:
每月太陽、地球、月亮最接近一條線且月亮在日地之間的那天(北京時間 UTC+8)為 「朔日」。
(實際上大部分情況下並不會嚴格成一條線,反之就會發生 日食)
在日地參考系中,月球繞地球轉一圈平均為 29.53 天(實際上,月球繞地球公轉周期 27.32 天,但月球繞地球公轉的同時,地球也按照相同方向繞太陽公轉,所以月球要多轉過一個角度,才能在日地參考系中轉一圈),所以兩個朔日之間通常相隔 29 天或 30 天。
【3】「無中氣之月即置閏」 的規則
這是通常情況下的農曆置閏規則。
簡單地說,首先,我們根據地球繞太陽公轉的規律,我們制定了 「二十四 節氣」.
規定 「太陽沿黃道運行中,自南向北穿越赤道時的交點」 (實際上是地球繞太陽運行) 為 春分點;
並約定:黃經 每經過15° 為一個節氣,共 24 個節氣;每經過 30° 為一個中氣,共12個中氣。
所以,中氣總在公曆月的下半月中。
所以,二十四節氣 是完全根據日地運行規律,實際測量得到的。
根據之前 「朔日」的定義,我們定義了陰曆月,如果一個陰曆月不含有任何中氣,則這個月為閏月。.
(例如:2014年10月24日~11月21日 這 29 天中,僅有 立冬 一個【節氣】,不包含 霜降 和 小雪 這兩個【中氣】,由於上個月為九月,所以這個月被定義為 「閏九月」。)
現在,我們知道了 「無中氣之月即置閏」 的規則,並考慮了 「冬至在冬月」 的農曆上的特殊規定,於是,我們終於找到了 「春節」 的準確定義(如回答開頭的黑體字所述)
而剩下的定義,如 「含雨水的月稱為正月」、「大寒後第一個朔日」 均由於並非嚴格遵循農曆的定義,因此在 日、月、地 變幻莫測的 三體運動 中,總會有一定的幾率出錯的。
【參考資料】
維基百科詞條:
農曆;崇禎曆書;2033年問題;新月;節氣;黃經;春分點;中氣;春節;
中國大陸地區現行農曆(因其為紫金山天文台所編纂,故稱紫金歷)是陰陽合曆,每個月的平均長度等於一個朔望月,每年的平均長度等於一個回歸年,然而回歸年長度和朔望月長度之間不是整數倍關係,因此需要通過增加閏月來調整,也就是置閏,而置閏方法用到了天干地支(其實主要是地支)。
古有三正之說,就是指古代有三種確定正月的方法,分別是正月建子、正月建丑、正月建寅,從後往前依次是夏、商、周確定正月的規定,我們現在採用的是夏朝的正月建寅(所以農曆又叫夏曆)。正月建寅的具體方法是規定冬至所在月份為冬月(十一月稱冬月,十二月稱臘月,故十冬臘月就是指整個冬季),故冬月建子,往後數臘月建丑,到正月就建寅了。偶爾有冬至落在十月末或臘月初的情況,主要是為了前後幾年都能保證冬至大致落在冬月里。
二十四節氣是紫金歷中的陽曆部分,分為十二節氣十二中氣,立春為節氣,雨水為中氣,往後交替以此類推。實際上這二十四節氣就是把地球繞日公轉的360度黃經等分成24份,然而由於地球公轉速度並不均勻,相鄰兩中氣之間的時間長度也不盡相同,有的間隔可能超過30天,也就是超過一個朔望月(29天半左右),這就有可能造成有的月份完全沒有中氣。
從一次冬至到下一次冬至為一歲(用現代天文學術語就是一個冬至點回歸年),從正月初一到下一個正月初一為一年,當冬至無法落到冬月時,需要置閏以確保一年的平均長度和一歲大致相等。置閏的月是冬至後首個無中氣的月份,每年至多置閏一次,也就是說就算一年裡有兩個月都沒有中氣也只有第一個月可能成為閏月。注意,只有不置閏冬至就無法落到冬月時才需要置閏,否則就算有某個月無中氣也不是閏月。
於是,確定正月的流程就是:
1. 找到冬至所在月定為冬月。
2. 找到下一個冬至所在月,看是否需要置閏。
3. 如果不需置閏,那麼冬至後的第二個朔日即為正月初一。
4. 如果需要置閏,然而置閏不在冬月後的二個月中,則同上。
5. 如果置閏恰好在冬月後的二個月中,那麼冬至後的第三個朔日為正月初一。
話說只有感謝沒有贊同是幾個意思?
簡單說,
第一步,以月亮定月份,新月為初一,滿月為十五,從這個初一到下個初一之間,就是一個月;
第二步,以太陽定節氣,白天最長為夏至,最短為冬至;
第三步,以冬至所在月為十一月;
第四步,結合節氣和月份,看有無閏月,是否會有閏十一月、閏臘月出現;
第五步,十一月已定,是否有閏十一月、閏臘月已定,那來年的正月就自然出來了,正月出來了,正月初一也就自然出來了
我嘗試給一個全面而簡潔的定義吧。這裡的日以東八區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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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來說,中國新年是冬至日後的第二個朔日(新月)。但是,如果該冬至和下一個冬至之間有13個朔日,且在該冬至和黃經300度之間(太陽位於摩羯宮)、或在該冬至後黃經300度到黃經330度之間(太陽位於水瓶宮)有兩個朔日,則中國新年推遲到冬至後的第三個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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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問題歡迎指正。
百度百科-二十四氣:由於我國農曆的歷月及二十四氣都是嚴格按天文推算的,有時兩中氣之間的長度可能小於歷月平均長度(平均大於歷月平均長度),這樣有時可能在一個歷月中出現兩個中氣,下一歷月則沒有中氣,這樣的情況叫「假閏月」,不視為上一月的重複(即前文所述特殊情況)。
由於冬季地球處於近日點,繞日運行速度快,所以兩個中氣的時間間隔較平均值30.4天短,近似算了一下,地球以今日點速度運行30°需29.42天,所以有可能兩個中氣落到同一個朔望周期中,即出現上文中的情況。這是這個月既有大寒也有雨水,我們默認這個月為臘月,下個月為正月。春節,應該是離立春最近的一個朔日。
如果有出現錯誤,那是規則設置有問題。
冬至雖然是太初曆的歷算起點,但在平氣時代,每宮時間永遠超過三十天。也就是說,並不存在一個農曆月有兩個中氣的情況,也不會出現一年有兩個無中氣月的情況。因此,在順治二年以前,曆法只會有「無中氣的月份為閏月」的規則,並不會有「冬至月為歲首月」的規則。
順治二年,頒行《時憲歷》,採用了定氣的方法,出現了在近地點附近,宮長短於30天的情況,也衍生了新的問題,那就是一個農曆月內有可能有兩個中氣的情況,以及一年內可能有兩個無中氣月的情況。這就有一個抉擇的問題。民間流行的老曆書,大致都是選擇將靠近近地點的假閏月剔除掉(並不糾結冬至會不會出現在十月三十、臘月初一),但是官版選擇冬至一定處於十一月,這個大家也沒辦法,儘管爭議很多,但還得遵循。
其實,糾結「驗天」,會讓農曆越來越不適用,讓農曆變成一個玩意兒。採用19年235月的平朔平氣歷,雖然不那麼「應天」,但讓老百姓掐手指就能算日期,才有生存的空間。特來說高票之謬。一者,冬至必在冬月,此建子法,故首句之「前提」多餘。二者,無中即置閏,是罔顧歲實,設若有雙中氣月仍不行假閏,則月序不完矣。
例:2033年冬至,乃小雪冬至雙中氣,次月置閏冬月,十二月大寒雨水雙中氣,次月無中氣假閏,當為正月。按此說則豈閏臘月乎?若置閏,則春節在冬至後第四朔,又自謬矣。
今去其廢話、謬誤,仍用原句之後半「冬至後第二或第三(有閏冬月或閏臘月)為正月初一春節」差可,然此亦是廢話,不異說「正月初一」即春節:「正月」建寅也,去子(冬月建子)有二,間有閏(閏冬、臘)則益一為三;「初一」者,朔日也。是以此說形同未說。
然則何以盡廢話也?蓋提問之不高明甚,倘欲以一言定春節,等同乎以一言定置閏之所在,故除推曆之外,余別無它法可以概說之矣。以下是飛蠓的科普文章《農曆新年話農曆》:
我們現在使用的公曆(格里曆)和農曆,都屬於一個叫「曆法」的東西。所謂曆法,通俗地講,就是安排與協調年、月、日以明確一個時間序列的法則或者說制度。曆法的制定,雖以天文學為基礎,但嚴格意義上講屬於「約定俗成」即文化範疇,而不屬於科學範疇(天文學上用以確定時間序列的東西叫「儒略日」,不分年月,逐日排列)。所以,說某個曆法科學或者不科學,沒有意義(網上歷改人士動輒稱自己的曆法比格里曆科學,對此我一概嗤之以鼻)。
曆法的制定依賴於天文學觀測,這是有原因的。因為年、月、日這些生活概念最初產生就是基於天象觀測的,比如太陽兩次升出地平線相隔時間為一日,傍晚時月亮兩次出現在西方地平線上相隔時間為一月,天狼星和太陽兩次一起升起相隔時間為一年等等。但是,即便是最粗疏的觀測也能發現,年的長度、月的長度和日的長度並不是整倍數關係。現在我們知道1回歸年=365.2422日,而1朔望月=29.5306日,對於古人來說,無論怎麼安排都不可能讓年月日和天象嚴密吻合,所以只能是盡量安排曆法年(簡稱歷年)和曆法月(歷月)的*平均長度*和回歸年、朔望月的長度相接近,使得年月日儘可能地吻合天象不至於偏離太遠。這裡這個「盡量安排」就體現出古人的文化差異了。
不同文化區域的人們制訂出各自的曆法,這些曆法大致可以區分為三類:太陰曆(只考慮月亮也就是太陰運動規律和曆法相協調的)、太陽曆(只考慮太陽運動規律和曆法相協調的)和陰陽合曆(同時考慮太陰和太陽運動規律並協調二者關係的)。伊斯蘭教曆法(希吉來歷)是典型的太陰曆:太陰圓缺一次為1月,集12個月為1年,這樣1平年即為354曆日,完全不考慮太陽在天空中的位置,所以伊斯蘭教的齋月(希吉來歷的9月)在公曆中飄忽不定。現行公曆(全稱叫格里高利曆 Gregorian calendar,簡稱格里曆,施行於1582年10月15日)是典型的太陽曆:平年365曆日,每400年置97閏日,閏年366曆日,完全不考慮月亮在天空中的位置,很難讓人把它的「月」和月亮聯繫起來。
而我們日常所謂農曆,其基本成分有兩個,一個歷月,一個節氣,前者體現出太陰曆的特點,而後者體現出太陽曆的特點,所以稱其為陰陽合曆。先說歷月,按農曆規則,一朔望月即為1歷月,上文提到,1朔望月=29.5306日,這就意味著一歷月長則30日,短則29日。顯然,如果機械累計12個歷月為1歷年,則農曆就會和希吉來歷一樣成為太陰曆,那樣的話,咱們就有幸大夏天過大年初一了。以農業立國的中國古人為避免出現這種尷尬局面,就必然要考慮設置閏月,即在正常的1年12個月之外,某些年份額外增加1個月,通過19年7閏的辦法,可以調整1歷年平均長度為365.2469日,與1回歸年長度相差無幾,這樣可以確保大年初一在冬季度過。
那麼,怎麼安插閏月呢?按現行農曆規則,這取決於二十四節氣。在天文學上,太陽的周年視運動在天球上畫了一個大圓圈,這個圈叫「黃道」,地球的赤道平面在天球上也截出一個大圓,叫做「天球赤道」,黃道和天赤道有兩個交點,一個上升時交點,叫春分點,一個下降時交點,叫秋分點,這兩個點在黃道上相隔180度,從春分點沿黃道逆時針90度有一個點,這個點叫夏至點,從秋分點沿黃道逆時針90度,這個點叫冬至點。太陽沿黃道過夏至點時,其直射點在北回歸線,過冬至點時,其直射點在南回歸線,過春分、秋分點時,其直射點在地球赤道上。黃道上兩分兩至這4個點全世界公認,但在古代中國,黃道上共分出24個點,從冬至點開始每隔15度一個點(這種劃分法叫做定氣法),依次為冬至、小寒、大寒、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太陽在黃道上依次經過這些點的那一天就叫做「氣」,其中小寒、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稱「節氣」,而冬至等稱「中氣」,合稱「二十四氣」,俗稱「二十四節氣」。
按現行農曆規則,在兩個冬至日之間,如果是12個歷月,則當年不需要置閏,如果有13個月,則需要置閏(原因下面解釋),具體辦法是,從上年冬至所在歷月開始選擇第一個沒有「中氣」的歷月為閏月,其名稱為其前一個月的名字加「閏」字。舉例來說,2008年(戊子年)冬至日為當年的十一月廿四,2009年冬至是當月初七,如果不加閏月,則順序排下來是己丑年十二月初七,因為要保證冬至日在當年十一月(按古代中國傳統,一年十二個月按地支排序,冬至所在月為子月,次月為丑月,依次類推。中國傳統曆法中以寅月初一為歲首的曆法稱為「夏曆」,這樣一來,夏曆中冬至所在月必須為上年十一月,而現行農曆屬於夏曆),所以需要在從甲子年十二月(不含)開始到己丑年冬至所在月之間的11個歷月中找一個倒霉蛋充當閏月,根據月球運動表和太陽運動表,我們很快查到己丑年五月之後的那個月只有一個小暑(在當月十五)節氣,沒有中氣,好,就是它了,「己丑年閏五月」。需要注意的是,雖然五月之後的第四個月也是只有一個節氣(寒露)而沒有中氣,但因為不是第一個沒有中氣的月,所以很幸運有自己的正式名字「己丑年八月」。談到這裡我們就明白了,所謂「二十四節氣置閏」只是人為規定的用來置閏的一個辦法而已,看起來很「科學」,但本質上不過是建立在科學已經預測出來的事實基礎之上的一種人文關懷罷了。
不過,正是因為有了這個置閏規定,節氣成為農曆的一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而正是因為二十四節氣的不可或缺,再加上二十四節氣完全反映太陽的周年視運動(這顯然利於農事安排),所以,它體現了的是農曆中的陽曆成分。農曆就是因為它即包含太陰曆成分又包含太陽曆成分,所以才被稱作「陰陽合曆」。
從上面的介紹可以看出,制定中國傳統曆法是一件非常繁瑣的事情,而且在古代,歷算家們還要用預測日月食的辦法來驗證曆法的「合」與「不合」,顯然這非得精確掌握、預測日月位置才能做到。明代以前,中國的傳統做法是這樣的:觀測一個周期(例如三五年或七八年)的日月位置,根據這些原始位置數據整理出一次差、二次差乃至三次差計算表,然後用這些基礎計算表通過外推法或插值法預測未來時日的日、月位置,再根據這些位置來排定年月日次序,並預測日月食以做校核。如果日月食不準,要麼基於天人感應理論歌功頌德說當朝帝王德感天地、上天取消日月食抑或危言聳聽稱天降警示有佞臣出,要麼就要重新來過。這中間在數學運算上有進步,但大的框架是這樣的,沒有突破,所以中國天文學在這幾千年里進步並不是很大。
直到明朝末年,因為依前元郭守敬所定曆法預測日月食連連失誤,無法再拿老天爺矇事,所以只好重訂曆法。這時候西方傳教士已經和中土有所接觸,初步了解歐洲天文學成就且已經受洗為基督徒的徐光啟就建議請西洋人協助修歷,而耶穌會傳教士湯若望等人也恰好想藉此機會打入我朝內部,所以雙方一拍即合,合作修歷。置閏法則什麼的文化方面的規定還是從舊,但用來預測日月位置的演算法發生了革命性變化,從中國傳統的代數法改為西方的幾何法。包括小到分圓周為360度大到哥白尼理論某些學術觀點在內的歐洲天文學基礎知識第一次大規模地被引入中國。1634年新曆書編成,取名「崇禎曆書」,因為當朝內憂外患,沒有來得及頒行就垮台了。清軍入關後,湯若望把崇禎曆書進行刪改取名「西洋曆法新書」,呈交新的統治者,急於確立文化統治地位的清統治者將其命名為「時憲歷」,於1645年頒行,乾隆年間又進行了修訂(1742年),引入開普勒第一第二定律等西方天文學較新成就,並改稱「時憲書」(避清高宗愛新覺羅·弘曆諱)。辛亥革命後,新政府採用格里曆,並以民國紀年,傳統曆法遂廢,唯民間用之,稱「舊曆」。新中國成立後,舊曆逐漸改稱農曆,歷年農曆曆書均由紫金山天文枱曆算室發布。
回過頭來再說說「曆法」。曆法摻雜一些文化傳統因素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曆法本質上是安排年月日的一種規則,當然越簡單越好。從計算機處理的角度出發,格里曆顯然有不可比擬的優勢,其中的一些人為的安排也不是絕對不能容忍,所以我估計這個東西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發生太大的改變,雖然歷改人士依舊會提出一個又一個自認為「無比科學」的曆法改革方案。
2015年的農曆春節,比以往時候來得更晚一些。
據新華社2月18日電稱,農曆乙未羊年春節是1986~2033年這48年中的「最晚」春節。查萬年曆可知,1985年春節是2月20日、1996年春節是2月19日、2034年春節是2月19日,2015年的春節同樣為2月19日,勉強算得上是這48年間最晚春節。我們還記得,2012年春節是1月23日,那麼,春節日期為什麼會在公曆的日曆里跳來跳去?春節的公曆日期有沒有規律可循?理論上最晚春節會出現在2月的哪一天呢?最早的春節呢?
第一個問題要從我們國家現行的曆法體系說起。在辛亥革命以前,我們國家一直使用中國傳統曆法;辛亥革命後,孫中山發布政令規定,採用全世界通行的格里高利曆(公曆)為國家曆法。但傳統曆法在民間依然根深蒂固,尤其是農村或其他較封閉的地方的老百姓都更願意按舊曆安排生活。魯迅先生的小說《祝福》里開頭第一句話就是「舊曆的年底畢竟最像年底,村鎮上不必說,就在天空中也顯出將到新年的氣象來」,這反映了當時的實際情況。1913年7月,內務部總長朱啟鈐呈文提議定農曆元旦為春節,「凡國民均得休息,在公人員亦准給假一日」,得到時任民國大總統袁世凱的批准,從而變相恢復了傳統曆法在中國的合法地位。新中國成立後,雖然再次確認採用格里高利曆為國家曆法,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於1949年12月23日規定每年春節放假三天,也等於承認了傳統曆法的地位。因此,我國在事實上形成了兩種曆法並行的局面,我國出版的日曆上往往均標註公曆和農曆兩個日期。順便說一句,中國傳統曆法是陰陽合曆,很多人就把日曆上同一天標註的農曆和公曆誤認為是陰陽合曆,這是不對的。陰陽合曆指的是農曆的曆書中,既有以月亮運行為依據的大小月安排,也有以太陽運行為依據的二十四節氣安排,看傳統的曆書就能一目了然。
傳統曆法按實際月相規律設定大小月(大月30天,小月29天),那麼,就算某一年全是大月,一年最多也只有360天,與1回歸年長度365.2422日差別不小;所以必須在某些年份里多安排一個月(即所謂閏月),使農曆年的平均長度儘可能接近1回歸年的長度。舉例來說,中國曆法曾長期使用「19年7閏」的置閏方法,19年內一共是12×19+7=235(月);已知一個朔望月的平均長度是29.5306日,則19個農曆年=235×29.5306=6,939.691(日),平均1農曆年=6,939.691÷19≈365.2469(日)。與回歸年的長度相差約0.0047日,相當於200餘年才出現1天的誤差,精度相當高了。
閏月制度的引入雖然使傳統曆法中1年的平均長度以很高的精度接近回歸年的長度,但某些年份12個月,某些年份13個月,又造成具體的年份里一年的實際長度相差很大(平年353~355日,閏年383~385日)。相比較而言,公曆的年長度要均勻得多(平年365日,閏年366日),所以農曆中那些特定的日子,如正月初一,就會在按公曆編製的日曆里飄忽不定。當然反過來也一樣,如果我們用農曆編製日曆,同時標註公曆日期,也會發現公曆的特定日期(例如1月1日)在日曆里飄忽不定。
所以,春節的日期在日曆上跳來跳去的原因,就是由於中國實際上並行著兩種曆法,而兩種曆法的年長度相差甚遠的緣故。同時,由於19年內大約7個閏月的置閏現象(請注意:中國傳統曆法自唐麟德歷之後就已經取消閏周制度了,改采「無中氣之月為閏」制度,所以這裡只能說是現象,不能說是規則)使得19個農曆年的總長度非常接近19個公曆年的總長度。所以總的來說,某年春節所在的公曆日期往往與19年前或19年後相同(1985年是個特例)。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找萬年曆驗證一下這個現象。
那麼,春節日期在公曆日曆中跳躍的範圍是相對固定的嗎?答案是肯定的。春節最早不會早於公曆的1月20日,最晚不會晚於公曆的2月21日。
怎麼知道這一點呢?且聽我慢慢道來。首先,現行農曆中規定冬至日所在的月為農曆十一月——原因很簡單,農曆中12個月份從冬至日所在月開始,依次以十二地支命名:冬至所在月為子月,次月為丑月,第三月為寅月,余類推。自漢太初曆以後,除極少數時期(王莽、魏明帝、武則天和唐肅宗等)之外,大多數曆法以寅月為正月,所以子月(冬至所在月)即為農曆的十一月了。
其次,我們知道冬至日在公曆里的日期是相對固定的,最早是12月21日,最晚是12月23日。如果某一年冬至日為公曆12月23日,且當天是朔日(當日為農曆十一月初一);如果接下來兩個農曆月都是大月,則次年2月21日為下一個農曆年的春節。同樣,如果某一年冬至日為公曆12月21日,且冬至次日為朔日(即12月22日為農曆十二月初一);如果接下來的農曆月是小月,則次年1月20日為下一個農曆年的春節。
這是冬至日與朔日相互關係中的兩個極端情況,而根據現行農曆規則,這也是春節在公曆日期中的極限情況。所以我們完全可以斷定,公曆中春節出現的最晚日期是2月21日,最早日期是1月20日。查萬年曆可知,最近200年里沒有2月21日春節,倒是在1985年(乙丑年)出現了2月20日春節。網傳並經過核實,2月21日春節將在2319年(己亥年)出現;至於1月20日春節,在1901~2100年之間都沒有查到記錄,倒是查到三條1月21日春節記錄:1966年(乙巳年)、2061年(庚辰年)和2099年(戊午年)。
簡單的說就是:冬至之後的第二個非閏月為正月。正月第一天為春節。
以下是農曆所遵循的幾條基本規則:- 朔日為一月之首。
- 夏曆規定,冬至所在月為子月,其後按子丑寅卯順序命名。
- 自漢以來,寅月為正月。(唯一例外為武則天定子月為正月)
- 兩個子月之間,如有12個月,則其中第一個無中氣的月為閏月。所謂中氣,即以冬至為1,奇數序的節氣。
- 閏月視為對應非閏月的附屬,不計入排序。
最簡單的說法是公曆1月20日以後的第一個朔日就是春節,當然個別時候也有例外因為日月的運行並不是完全那麼規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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