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二甲苯製造中間體有什麼?是否是強致癌物質?
對二甲苯本身並不屬於強致癌物質,反對其化工生產的願因據說是其中間體,那他的中間體又是什麼?是否致癌?其危險性究竟是中間體本身還是其產物過低的閃點?
沒有公開的環評報告就沒有工藝的評價,沒有工藝就不知道中間體是什麼。不止中間體, 原料、催化劑、溶劑、甚至助劑都應該考慮。 如果環評報告靠譜,這些都應該調查過了,裡面會有一個獨立的章節叫做風險評估。
這次寧波PX項目的事件我找了半天都在說環評報告有問題但就是看不到環評報告在哪,新聞可不是這麼報的。環評報告法律上開工前都要做並且公示,即便技術涉密也應該有簡本可查,而且環評報告在編製時需要考慮社會影響,所以周圍居民的意見按說也是徵詢過的。
當然上面都是理想條件,實際怎麼操作就不知道了。
此外,是不是強致癌物可以從世界衛生組織下屬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 IARC的網站查到。知道中間產物的結構的話輸個CAS號就查出來了,如果還不放心,OECD有個QSAR工具箱,可以用來推測毒性。美國EPA有EPI suite也可以用來推測一些環境行為,不考慮最新研究進展的話這些就夠用了。因為很多類似工具自帶資料庫,如果收錄了毒理學相關文獻報道成果會優先顯示於計算結果。
IARC IARC Monographs- Classifications
OECD http://www.oecd.org/fr/securitechimique/evaluationdesproduitschimiques/theoecdqsartoolbox.htm
EPI suite EPA/OPPT/Exposure Assessment Tools and Models/Estimation
Program Interface (EPI) Suite Version 3.12 (August 17, 2004)
順便一提,可能的原料苯是致癌物,但要是工藝上說二甲苯是拿木炭和氫氣在特定條件下生成的也沒什麼問題。問題就在於:不公開,無真相。
如果工藝中出現了甲苯,那在氧化過程中就可能有環氧化物出現,這貨也是強致癌物。
不過也別看見致癌就害怕,酒精飲料,檳榔也是致癌物,只是很多人對所謂化學物質不熟,所以恐懼。毒理學的核心思想——劑量決定效應,但不見得離得近劑量就大,還得考慮天時地理等各種問題。即便現在出現了很多模型與理論,暴露問題依舊是研究的前沿與熱點,沒有定論 。所以讓我說,即便有環評報告,也僅供參考,心理安慰作用更大 ,更不要說很多人連這種安慰作用都信不過了。
難得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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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日更新
額,我不太清楚緣何這個答案答過這麼久又有贊,早些時候有答題不寫標點的壞習慣,現在都加上了方便閱讀。我後來在專欄里寫過一篇污染物危害評價攻略 - 土鱉的論文修養 - 知乎專欄 可作為這個答案的擴展,知乎里不少做過環評的前輩高人,他們比我更有資格來回答這個問題,僅此拋磚。
對二甲苯的原料沒有強致癌物質。
家裡油漆都是用這個東西。
但是說沒污染是不可能的
對二甲苯的傳統工業生產是甲苯和甲醇在ZSM-5沸石催化下形成鄰、間、對混合物,基於這一反應有很多優化方法來增加對產物的選擇性,首先就是進一步利用異構化反應增加對的比率,再就是進行分離。分離這一步主要靠重結晶。因為對產物的熔點跟其他兩種異構物差得比較遠。膜分離是另一種分離方式,基於這種方式有一個成熟的成套技術叫Parex。異構化反應那一步,轉化率和產物的選擇性是一隊矛盾,而分離這一步的成本是很高的。
簡單寫這反應就是C7H8+CH3OH -&> C8H10 + H2O,產物和反應物都混在一起,所以核心問題就是盡量把混合物中的甲苯反應掉,盡量把混合物中的鄰和間產物異構化成對產物。催化劑可能會失效無法復活要找地方處理了,假如是這樣我也不知道都是怎麼處理的,應該有環保的方法。
以上可能是很老套的工藝了。現在上馬的項目更定是用全新工藝,可以節省成本,據說只要小心地控制催化劑接觸時間,可以做到完全不用Parex分離技術,出來就是足夠純的對產物。所以我知道的事情都是廢的。問題是涉及到工藝有很多技術秘密。
考慮生產一種化合物,還是比較簡單。一個化工廠不可能只生產一個化合物,應該會從這個化合物延伸出去幾個有價值的衍生物。例如對二甲苯最有價值的用途之一就是合成PET的單體PTA。PEG是用途非常廣泛的聚酯。所以我看建一個PX廠不知道會不會也賣PTA。諸如此類的話,光知道個PX就大家都盯著PX來審問,審得再清楚也不及其餘。
如果民眾必須通過變成化學工程師去檢查化工生產工藝來讓自己放心,那他們是有多不相信整個世界?中國的老百姓已經發展到對社會任何其他分工都零信任的程度了,在他們心中整個社會正常情況下沒有人是稱職的。凡需要較真的東西,只信自己,寧可因噎廢食。
你了解「一般情況」的做法,也不等一地解寧波項目的做法,了解這麼多也沒用,問它它也不會說的。民眾應該關注的只能是,在不需要知道具體工藝流程的情況下,現有的法律是否足夠細緻來規避凡類似此類化工項目中的不安全因素(有法可依)?整個項目是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有法必依)?有沒有漏洞甚至舞弊(執法必嚴)?是誰(違法必究)?現在遇到任何事情絕大多數人都立馬關心後面兩條,貌似大家對中國法律的完善性非常自信了?覺得凡是出問題只會出在執法不嚴上了?實際情況往往是,你一開始很想較真,很想按規章制度辦事,可是規章制度太白痴,而且自相矛盾,你看了之後往往會認為只有傻子才按它辦。往往是豬一般的法律逼人有法不依,那違法往往都是迫不得已又怎麼好意思「必究」呢?難得糊塗
有一種拔河叫對方突然鬆手。你們不是反對么?那我就停,我寧願中途立刻下馬——反正信息是不會公開給你的,想得美!當下搬運工,下面是對二甲苯的工業製法,來自Chemicbook:
石油二甲苯、煤焦油二甲苯中,都含有相當量的對二甲苯。由於對、間二甲苯的沸點差只有0.75℃,故不能採用精餾分離法,目前國內外研究發展的方法是低溫結晶分離法、吸附分離法和絡合分離法。低溫結晶分離法利用二甲苯異構體的熔點差異進行分離,主要方法為深冷分步結晶,工藝技術成熟,目前在二甲苯分離中佔優勢。但此法設備龐大,對二甲苯受共熔點的限制,回收率低,只有60-70%。吸附分離法是70年代發展的新方法,此法比深冷結晶法投資少,生產總成本低,對二甲苯收率高,純度也高,有可能取代深冷結晶法。2.原料甲苯在烷基轉移反應器中,進行烷基轉移反應,生成二甲苯和苯。混合二甲苯在異構化反應器中,使部分間二甲苯異構化生成對二甲苯,反應物在穩定塔中除去輕餾分後與烷基轉移工段來的二甲苯混合進入脫C9餾分塔,在塔頂獲得對二甲苯含量較高的混合二甲苯,塔釜為C9以上組分。從穩定塔塔頂得到的混合二甲苯進入吸附分離工段,採用非分子篩型固體吸附劑吸附對二甲苯,解吸得純度高達99.9%的對二甲苯產品,同時副產間二甲苯。此外,還有氟化氫-三氟化硼抽提法。
個人不懂化工方面的知識,說是中間體致癌,個人理解應該是石油中高不飽和度雜環芳烴,不過這些東西也會是化工原料吧,這沒必要過分擔心,個人覺得出現PX項目遭到如此抵制倒不是科學上的問題,比PX毒的東西多了去了,政府行政措施的不合理使得民眾覺得政府只顧政績不顧自己,加之這樣的企業不少布局確實不合理,遭到大力抵制就難以避免了,政府進行社會治理有效的吸收民眾的意見才是正道,很可惜現在很多政府部門不會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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