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微博上人被狗咬了評論清一色指責人?
如圖
這些人是聖母還是愛狗人士?
謝邀
我覺得先不論被咬的人有沒有對狗做出不適當的舉動,讓寵物犬脫離自己的掌控,飼主是絕對有錯的。
再來,我覺得,除了原生的野生犬之外,流浪狗在街上、寵物狗沒有被控制等,這些全部都是人造成的,因為這個不負責任的行為衍生出的任何事情都應該歸咎於人而不是狗身上。謝邀,根本不知道事實如何,不站隊
不發表意見....
因為見過的狗太多了,金毛暖男?同樣有攻擊性極強的金毛
我也見過教的特別好的卡斯羅,小孩子當玩具玩根本不發脾氣
任何狗,到底乖或者不乖,我覺得歸根到底是看主人看教育
不拴繩都該擊斃
你的金毛在你家再溫順再聽話它也是一隻大型犬,大型犬不是大型娃,它有一嘴的尖牙和強壯的咬肌,並且你還無法安裝一個隨時讓它停止動作的開關。
我不太明白那些說自家狗絕對溫順絕對安全的人是把自家狗的牙全都拔掉了嗎?如果沒有,那就栓繩。
遛狗注意點周圍的人,不是所有人都喜歡你的小寶貝,很多人對大狗恐懼的要命。
首先狗是動物,不要擬人化,沒有特定學習過或者受過訓練的人不可能知道狗的每個行為是什麼意思,很可能無意中就刺激到了狗
而且個體是有差異的,有些狗過去碰到過不負責任的垃圾飼主養成了很糟糕的秉性,還有些狗曾被虐待遺棄或者流浪,於是產生了一些負面行為,這些都是有可能的。
孩子夠天真純良了吧,但你試試看那些被熊爸媽寵的作天作地的熊孩子,能讓你感覺時刻耳邊縈繞著一隻嗡嗡的蒼蠅,而且還不時飛你臉上嘴上,還會沒事惹你,折騰你,狗也一樣,雖然狗的大腦很簡單,但耐不住有熊主人啊。
再溫順的動物都可能會失控,被家暴的女人夠無力馴順的吧,比起狗來說只怕更無力了,狗被打急了還會逃,有些女性被打急了都不會逃,這樣都有自衛殺人的。
扯遠了,溫順?沒有絕對的馴順,任何生物的本能都是有底線的,有可能一個無意的觸碰就會碰到這個底線,比方說如果一條狗曾被人所虐待,經常被毆打,有可能有人只想伸手摸摸狗,但狗認為又要挨打於是就會咬人。
好了,這些情況都有可能,流浪狗很容易受到刺激,我不知道情況,我不站隊,有可能是女的刺激到了狗,但也可能女士完全就是無辜的,什麼離奇的可能都有,包括有可能狗被人打過,然後路過的無辜女士只是用了同一種香水或者什麼,就讓狗聯想到了恐懼於是進攻,這些情況都有可能。
甚至可能狗挨餓了幾天,聞到女士的包里有吃的,就自己跟上去扒人討要,女士出於害怕而逃跑(這個真的很可能,畢竟沒受過訓練的人的本能就是尖叫和逃跑)於是刺激了狗作為動物的一面的狩獵本能,於是狗開始追逐咬人,你說這種情況難道也是女士的錯么?那就很明顯不是了吧,我們可以說你站著它反而不咬你,但是我們學過啊,我們不能拿自己的知識去要求別人,別人還沒叫你解高數呢對吧。
最可怕的是,金毛狗在痛苦的流浪中罹患了疾病,病痛的刺激讓它好一時壞一時,痛起來時,如果這女士剛好路過,也不是沒可能被狗當成是使它痛苦的人,畢竟它無法理解什麼叫做疾病,而就要看這是哪種病了,總是注射疫苗是必須的。
我狗和人都不會站,畢竟真相沒水落石出,也不要忙著站隊吵架,什麼狗都該死啦,肯定是畜生咬人,或者一看這女的就不是善茬,百分百她欺負狗,咱先靜靜,等事實真相唄。
兔子作為食草動物也會在受到驚嚇的時候咬人。金毛就變成完全無攻擊性了?這個邏輯我不懂。
謝邀,流浪狗就是這群愛狗人士棄養的,流浪狗咬人,他們當然不能罵狗了,那不等於罵自己嗎?
寵物狗咬人,絕大多數都是因為主人不戴牽引。他們當然也不能罵狗,那不就是罵自己嗎?
所以,只能是被咬的人挨噴。
有空上高速攔運狗車,卻沒空收養流浪狗。嘖嘖。
小區居民樓下開起了寵物店,每天幾十隻貓狗叫聲不斷,還散發著惡臭,讓樓上住戶難以忍受。最近,港洲路巴厘島小區的陳先生、江女士等多位業主反映他們所住的3號樓下寵物店的擾民情況。居民們認為寵物店不應該開在小區樓下,且雜訊和衛生問題長期沒有改善,應該儘快搬離。而寵物店方面則表示已經儘力做好衛生工作。
在港洲路巴厘島小區東門旁的沿街店面中,隔著店門的玻璃,可以看到裡面的鐵籠子里圈養了好幾隻寵物狗,其中不乏大型犬類。隔著四五米就能聞到一股惡臭和聽到陣陣狗吠。各種貓狗籠子隨意擺放,地板上遍布著貓狗的糞便,工作人員正忙著清掃。
兩隻寵物從店內跑出,在店外的人行道上「散步」,還不時鑽到邊上停放的車輛下。在寵物店邊上還開有一家養生館和一家茶藝居。養生館的工作人員說,自從這家寵物店在這裡營業以來,他們的生意就差了許多。「天天不是惡臭就是狗吠,哪有人會願意來光顧!」茶藝居的老闆也表示,寵物店的臭味也對他們做生意造成了一定影響。在寵物店正上方就是各單元房的陽台,但這些單元房的門窗無一例外全部緊閉。
居民陳先生就住在寵物店所在的3號樓樓上。提到寵物店對家人的影響,他就氣不打一處來。「每天從早到晚,只要稍有動靜,店裡的貓狗就會叫個不停,我年紀大了,哪裡受得了這樣的吵鬧?也影響家裡孩子學習。」
寵物店使得鄰里之間關係緊張,一些業主生活還受到很大影響。「現在天氣轉熱,臭味更大了,我們去陽台晾晒衣服都要捂著鼻子,有些貼身衣服甚至都不敢曬在陽台了,要不然穿上就會過敏。」還有業主反映,由於家裡有小孩,受到貓狗臭味的影響,經常患鼻炎。
業主們認為,小區居民樓下不適合開設這樣的寵物店,小區應當禁止養寵物。業主聯名在一份意見書上簽名表示抗議。
狗有錯還是人有錯?答案是:不知道。至少目前的信息沒法讓我們知道。
為什麼明明連真相也沒搞清楚,就有的人如此肯定地站在狗一邊,還有的人如此肯定地站在人一邊?
站在狗一邊的人,要麼是愛狗人士,覺得自己的狗狗對自己溫順,友好,所以是「自己人」,就順帶覺得所有狗都是「自己人」,這種情況下要支持「自己人」;要麼是被人冤枉過,誤解過,傷害過,不再信任所有人,對人性產生懷疑,敵人的敵人是朋友,所以站狗。
站在人一邊的人,要麼是覺得人是自己的同類,而人類是高等動物,狗是低等動物,高等動物怎麼會有錯呢,當然是低等動物的錯了(但別忘了「人類是高等動物」這個結論是人類自己得出來的);要麼是被狗咬過,對所有狗產生恨意,敵人的敵人是朋友,所以站人。
我愛狗,但我不覺得所有狗都不會攻擊人,我自己被狗咬過兩次。有一次我媽走在街上,看到一隻發狂的狗咬一個女人的腿,這個女人事前根本沒有看到這隻狗,更別提撩逗它了。
我是人,但我不覺得人不會犯錯。我自己會犯錯,我疏忽大意,沒注意狗表情不對,也沒搖尾巴,也沒理會主人已經用圍欄把它圍起來了,還要摸它頭,學它的樣子,被咬了。我只能認栽自己去打狂犬疫苗,提醒自己以後謹慎些。
知乎上關於狗咬人的問題,幾乎無一例外地認為是「狗主人沒素質」,「狗瘋了,狗是畜生」,並且說微博上的人是「聖母婊」,「腦殘狗粉」。
那麼微博上的人是不是也可以說:「知乎上都是無腦狗黑。」
彼此都認為「我是對的」,但其實,事實才是對的。
我們應該關心事實,而不是費盡心思證明「我是對的」。找到狗主人,賠償受害者損失
如果沒有狗主人,那就抓起來,三天後處死
三天內可以有人來認領這條狗,然後賠償受害者損失
我們老實人安安穩穩養個狗招誰惹誰了?
隨便有個狗咬人的新聞,結果所有養狗的都得挨罵。
大型犬和狼有本質區別嗎?
我要是上街遛一條「絕對溫順」的眼鏡王蛇,不知道聖母們會作何感想。
所以這就是逼乎和微勃的區別
狗狗不受挑釁的話,不會咬人???
我吃檸檬!!!
就在前天被狗咬了,現在還在打針。
對,我沒有挑釁它,沒有惹怒它,沒有驚嚇它,事實上我都沒有看到它,它直接上來咬了我。
用你們狗奴的話說,我就是活該,誰讓我在狗大爺不開心的時候路過了呢
看到題目內容:接到報警,女士被狗咬傷,狗狗情緒非常不穩定
人被咬傷了,傷情不去關心,卻開始關心狗的情緒。這還是個女士…唉
看到狗的樣子就知道狗不會傷人,恕我直言,看到這些人的回復我就知道他們腦子裡都是狗屎,沒毛病
不是第一次了,上次北京國貿的流浪狗咬人,愛狗人士和打狗人士在網路上直播尋狗,中國的社會現象何其魔幻。
人命在聖母眼中還不如可愛的狗狗,一個社會千種價值觀,還動不動就拿三觀來說事呢。來來來,請田園女權鬥士和愛狗人士上場。
我一直很好奇兩邊誰厲害。我一直覺得,寵物即使你再寵它,它也是個動物,是畜生。既然是畜生,那就不應該帶入人類的思維邏輯去理解寵物的行為,更應該時時刻刻的處於飼主的控制之下,尤其是具有攻擊性的寵物,例如貓、狗 。哪怕是我現在也成為了一名寵物飼主,我也依然這樣認為。這樣的做法不光是保護他人,更是保護自己的寵物。
不要認為金毛以溫順出名,那麼它就不具有攻擊性,就不可能咬人。每隻寵物的飼養環境、訓練情況、主人條件都不一樣,可能我們正常走路撿個瓶子、踢個石子就會對正處於極度敏感狀態的狗產生刺激;也可能你對一隻德牧拳打腳踢,德牧確夾著尾巴跑到一邊。
至於看法,僅憑這點信息,只能說我沒看法。女人做了什麼才被咬?狗到底有沒有生病?有證據嗎?都沒有。那還看個屁啊,等後續吧。
的確要譴責人 ,不是被咬的人而是狗主人
又不想接盤賠償受害者損失,又不想拋棄狗狗,只能抹黑受害者唄,這套路多見了,習慣就好。
依我看,這事恐怕和狗也沒太大關係
咱們可以用別的什麼人物替換文中的女士和狗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
有一位男士被6歲小孩刺傷,小孩情緒很不穩定。。。發現小孩並沒有像報警人描述一樣兇狠。。。乖乖的坐下來並且讓他握手。。。
孩子們向來純真,可愛,如果不是因為xxx是不會輕易傷害人類的。。。
評論區
a:搞不好男的是人販子
b:我不信,我叔叔家小孩就很乖的
。。。
所以說問題不是狗,是看和發微博的人
整篇文章怎麼biased就不用說了,再說看微博的人,標題大大的合肥犬業協會小動物關懷中x很難看不到吧,怎麼就沒想過質疑這篇文章?有一部分人急吼吼就衝上去發表言論,通過鄰居家x姨等案例推出結論。而另一部分人嘛,恐怕也是覺得這文章有問題,不過,他還是加入了前面那幫人,為什麼呢?簡單啊,顯得自己又機智又有愛心。這樣發微博的人和發評論的人豈不是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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