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南京夫婦低價代購抗癌藥物而被公訴?

《現代快報》報道了一例因從印度非法代購藥品被公訴的案例,再次引起了社會對抗癌藥品內外價格差異巨大的關注。
夫妻開淘寶店幫人代購印度抗癌藥 因涉嫌銷售假藥面臨刑罰 - 現代快報多媒體數字報刊平台
在印度工作的孫平夫婦,先是零星幫朋友代購易瑞沙、格列衛等抗癌藥,之後開了家淘寶店,從印度藥品代理商那裡拿到低價葯賣給國內客戶。不料卻被溧水檢方提起公訴。
據悉,他賣的葯價格只有國內和美國、瑞士等國家正常價格的1/15到1/20。

那麼請問:

  1. 世界各國抗癌藥價格為什麼會高於印度?定價機構和定價機制是什麼?
  2. 目前中國的藥品管理體制及價格有無改善可能?

————————————法制進行時的分界線————————————————

兩高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銷售少量根據民間傳統配方私自加工的藥品,或者銷售少量未經批准進口的國外、境外藥品,沒有造成他人傷害後果或者延誤診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報道中提到的其他藥品我不太了解,但是有一種藥品我還是很熟悉的,那就是格列衛,用來治療慢粒白血病的絕佳良藥。其革命性意義在於只要不間斷吃藥就可以將慢粒白血病變成一種慢性病來控制,像吃降壓藥那樣來控制血壓一般簡單,患者生存期也得到極大的延長。而這種葯的研發者正是瑞士諾華製藥。

我爸在2010年的時候被意外確診為慢粒白血病,我們在晴天霹靂後被告知有一種特效藥可以治療這種病,那就是格列衛,但是當得知這種葯需要長期甚至是終生服用,並且葯價高達每月2.4萬時,家人又陷入絕望。這對於一個並不富裕的家庭來說,要想治病也就意味著傾家蕩產,砸鍋賣鐵。那時候自己研究生尚未畢業,在我爸得病之前,自己一直對未來充滿樂觀,爸媽也計劃著儘快幫我買房結婚,家庭雖不寬裕,但也還算有一定的生活質量。老爸確診之後,突然覺得一切都變了,瞬間覺得家裡好窮,還買房結婚呢,不賣房就不錯了,以後唯一的任務就是想怎麼打工賺錢湊醫藥費了吧,所有對未來生活的美好憧憬全部破滅。

就在這時,得知還有一種印度產的仿製葯,藥效和格列衛差不多,但是價格還不到瑞士諾華產的十分之一,花費僅為1600元每月。抱著試試看的態度,我們在網上郵購了這種印度葯,當然我是和印度藥商直接聯繫郵購,試用後發現效果還是很不錯的,我爸的各項異常指標迅速恢復到正常水平,最關鍵的是,這葯我們吃得起啊。從此,我就一直在網上給老爸定期購買印度產格列衛。隨著時間的推移,現在這葯也越來越便宜,前段時間買的價格也就不到350元每月,這個價格完全是大部分家庭都可以接受的了。所以,我很感謝印度產的格列衛,也正是這種葯的存在,沒有讓我們家陷入砸鍋賣鐵的境地,在保證了老爸的治療以外也保證了家庭的生活水平沒有發生大的波動。

當然,我也見過周圍的很多剛開始只吃瑞士葯的病友在吃了幾年後,賣房賣車後最終頂不住,也只得改吃印度葯的情況。大家購買印度葯的渠道也不盡相同,有的是像我這樣直接聯繫印度藥商購買,也有的病友是組團托印度的人幫忙購買,還有很多由於語言受限,沒法直接和印度方聯繫的便通過類似於問題報道中的淘寶中介購買。其實這兩年慢粒患者的情況要好很多了,隨著諾華格列衛專利的到期,開始出現了很多國產葯,再就是很多地方將慢粒格列衛的用藥納入到醫保報銷的範疇。極大的緩解了患者的經濟壓力。

在經歷這個事情之前,自己對印度的感覺就是一阿三、髒亂差國,但是自打我爸開始吃印度葯後,對印度多了百分之三百的好感,甚至有種救命恩人的感覺,沒有這種經歷的人很難理解。至於印度的藥品為何這麼便宜,我想回答的人差不多已經說的很清楚了,有興趣的話可以看這篇文章,第三世界藥房:印度藥品為什麼這麼便宜。

至於題主所說的這個新聞,我在之前也看到過類似的報道,夫妻代購印度抗癌藥被判刑 印度葯為何便宜。

問題的原因應該在於,歐美藥商的的藥品價格過於高昂,讓相當一部分人根本吃不起葯,而印度仿製葯由於價格低廉,藥效也還不錯,但由於國內對於印度仿製葯的銷售限制,以及國人通過印度直購藥品的不便,產生了新聞中這對夫婦的盈利機會。她們的行為在滿足了眾多病友的購葯需求後,也給自己帶來了利潤。但是,確實是違反國內有關法律的。警察刑拘夫妻倆也確實是依法執行,這一點並無過錯。

我們之所以感到難以接受,主要是覺得夫妻倆的行為確實是為廣大病友提供了購買廉價印度葯的機會,否則要不就是砸鍋賣鐵買進口葯,要不就是採用其他治療坐等病情惡化。從某種意義上他們雖說是不法牟利,但做的卻是救人的好事。財知道253期:荒唐的「假藥」

那問題到底出現在哪兒呢,

瑞士諾華等歐美製藥商有錯嗎:沒錯。首先,沒有他們投巨資研發的這些特效藥,自然也談不上眾多的仿製葯,那麼治病救人就無從談起。而且他們研製成功後,將葯價定的足夠高也是情理之中,一來為了回本,一來確實是為了追求高額利潤,從企業的角度上沒有任何錯。

歐美設定專利保護制度有錯嗎:沒錯,沒有歐美的專利保護條款,藥商自然也就沒有足夠的動力去研發新葯,也不利於醫藥業的進步。

印度設定允許仿製藥物的專利制度有錯嗎:沒錯,如果沒有這項制度,不知道印度會有多少窮人會因生病而無葯可治,也將極大的增加了國內不安定因素。這種制度雖然不利於全球製藥巨頭的專利保護,但從保障自己國內百姓以及扶持本國醫藥產業發展的角度來講,確實是一項實在的政策。

中國執法者的行為有錯嗎:沒錯。他們的執法確實是依照國家的法律來執行,並沒有什麼濫用執法權的行為出現。

病人買印度仿製葯有錯嗎:於法理上確實是不可取的,但為了生存,購買印度葯是唯一的選擇,還有什麼比生存的意義更重要嗎,希望能原諒病人的無奈選擇。

我想,其實國內有關部門對於此事其實是應該做些什麼的,企業的立足點是利潤,但是政府的立足點應該是民生。從嚴格執法的角度上,取締夫婦的這種違法行為也無可厚非,但是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夠考慮到那些無錢買葯的病人的處境。發達國家的做法是將這筆費用納入醫保,讓政府或者保險公司買單,印度等不發達國家的做法則是規避專利保護或者是強制性仿製,以降低製藥成本,間接地降低百姓的醫療花費。而我國在製藥上雖然追隨了發達國家的專利保護制度,但是並沒有健全特殊疾病的醫療保障,結果就是治病只能選擇進口葯,但價格卻高的驚人,而大部分地區的醫療保險又不能報銷,所以大量的病人只能選擇更為便宜的印度仿製葯。

現在好了,不作為的有關部門總算是作為了,於是便有了題主的那篇報道。


首先,這是個好問題,先說下印度
如果你關注製藥領域的,應該知道印度就是一個奇葩的存在,他們在藥品方面幾乎沒有專利保護可言,對於中國製藥企業來講,外國製藥巨頭們在藥品研發方面的專利牆幾乎是不可逾越的,其實多數的藥品,生產成本都是極為低廉的,國外製葯企業最主要的成本就是研發成本,篩選活性化合物、結構優化、動物實驗驗證、臨床實驗驗證,幾乎每個能最終走向市場的新葯背後都是數以億計的投入,高風險高投入當然是高回報,所以新葯的利潤多高的難以想像,而這種制度幾乎是為發達國家量身定做的,他們的醫療保障體系能夠承擔的起高昂的研發費用,但是換到我們身上就不一樣了,一方面,國內企業基本都無法和製藥巨頭們的體量相提並論,自然也無法按照人家的遊戲規則來參與進來,另一方面,國外企業通過大量的專利註冊,幾乎堵死了我們山寨和抄襲他們已上市藥品的路子,我們能夠生產的,基本都是已經過了專利保護期的藥物,巨頭們的藥物領先了國內企業10年20年以上,又享有專利保護,我們又沒有強大的醫療保障體系,就只能裸露在巨頭們的屠刀下面了。
其實這個問題不僅僅是患者們不滿意,這些年隨著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的推進,政府同樣感受到了高昂的藥物費用的壓力,其實包括不少發達國家,這些年經濟形勢不景氣也導致了他們赤字高漲,所以不少國家在推仿製葯,就是盡量的繞過專利牆,找到結構類似,藥效差不多的化合物,來代替昂貴的進口新葯,也有一定的成果,比如江蘇正大天晴的格尼可等,較之同類進口藥品價格已經下降了一個量級,但由於這樣的藥物依然是通過正規的研發途徑推出,一是成本依然較高,二是出於鼓勵企業創新,保護企業利益的角度講,這樣的藥物較之印度的仿製葯依然是昂貴的(當然這種仿製葯業內同樣是有激烈爭議的,一方面它是法律的擦邊球,另一方面,考慮到巨頭們的專利牆,既然人家沒註冊這個結構,會不會就意味著這個結構的藥效或者是安全性有缺陷呢?)
而印度的藥品,則是完全的、赤裸裸的、不帶掩飾的抄襲,中國有WTO框架內的諸多法律制度約束,而印度是完全沒有的,中國企業要做仿製葯還要花不少的本錢和心思,也只有相對規模大些的企業能做,印度可不是,一家庭小作坊就能把國外最新的藥物原封不動的做出來,當然就是按白菜價賣了,所謂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就是這個道理
其實說到根上,並不是咱們國家的藥品監管部門不作為或者是跟國外巨頭們穿一條褲子,而是目前的中國是處在一個很尷尬的境地上,一方面我們在提倡依法治國,尊重知識產權,鼓勵創新,力圖去融入國際遊戲規則,所以不能像印度一樣通過照抄來獲得低廉的新葯,另一方面,我們的硬體條件跟理想又有較大的差距,國內企業弱小,無法利用市場的6力量,通過正當的競爭來拉低外企們的葯價水平(這可能是你所說的大陸的某些葯價比香港和美國還貴),人們的收入和目前的醫保水平和財政投入,也無法使人們承擔的起高昂的進口葯。
總之,前進還是後退,每個人的利益出發點不同,看法也自然不同,爭議是必然有的,一方面是患者的利益,一方面是國內醫藥企業的利益,而恰恰兩者的利益又是相互依存的,患者所要求的新葯研發和生產質量控制都必須建立在企業能夠生存發展的基礎上,所以只能說要有個度,這個度就是你看的這個判決結果


補充: 社會醫療負擔過重對於很多政府來說都是頭疼的事,一些昂貴的新葯即便是社會保障發達的歐洲都無力承擔的,以咱們國家來說,醫保的覆蓋面和報銷比例不足,大家看病的經濟壓力很大,而進一步提高保險比例和覆蓋範圍是需要巨額的財政投入的,所以從政府決策層面說,國內企業如果也像印度一樣「抄襲」國外巨頭,可以降低政府的財政壓力,所以政府會鼓勵仿製葯,但也僅此而已,想印度那樣我們做不到,既然如此,出於維持國內市場秩序的目的,走私葯即便便宜,也不能被法律允許,至於扯出其他的,我只是想說明一下我們為什麼上比不了歐美,下比不了印度…在印度由於無限的抄襲,即使是一些國際巨頭在印度賣的也有不少是白菜價(大家可以百度下索非布韋),既然題主提到了政策,當然要提一下我們政府的政策和對於仿製或是抄襲的態度


問題1. 你可記得當年中國加入WTO,舉國歡騰說要跑步進入世界貿易組織。但是像印度,巴西和俄羅斯等國家都沒有跑步進入,而是開始了長達多年的談判。原因是要加入世貿就要簽署一攬子協定包括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下稱TRIPS)。這個協定規定了美國制定的知識產權最低保護標準(也比大部分發展中國家高)。一般發展中國家可以有長達十年的緩衝期,但是中國很酷炫地擺擺手,叔叔我們不需要緩衝,跑步進入世貿。
以印度為代表的國家,認為藥品對於一個國家至關重要,因此申請了緩衝期並且有所延長。在這段時間中通過國內專利法故意的漏洞允許製藥逆向工程。所以他們的藥廠在新千年的頭十年大量對已有的專利藥品進行逆向設計產生自己的製藥方法並且在其國內註冊專利。
結果就是,雖然現在緩衝期已經過完,印度專利法已經按照TRIPS標準修改好,但是國內的藥廠已經具備一定實力,而且有很多本土方法專利保護自己假冒在國外未過期的專利藥品的逆向工程產品。
問題2.問題就來了,中國目前還沒有在國際上註冊的自主的製藥專利,(可能有一兩個吧,呵呵)大部分的新葯依賴進口。國外藥廠在國內都有專利。假如中國藥廠做反逆向工程,就會被告專利侵權,那麼等於再也沒辦法研發仿製葯,專利葯價格都是國外定的價加上國內藥商的"行政成本",所以價格是不可能像印度那麼便宜的。
而且我國的製藥水平,目前都停留在搗鼓中藥成藥和過期專利葯的水平,說實話,太低了,而且從來不提起重視,永遠宣傳中藥多好,呵呵,有癌症給你全吃中成藥能好,我給你磕頭。

所以那些說印度沒有專利制度,印度法律奇葩的說法都是片面的,其實原因有很多,WTO之後也給印度來了一個出口許可,可以賣愛滋病等關鍵藥物(因為是逆向工程產品,價格低,世界衛生組織推動的因為便宜)到非洲某些極端貧困的地方。而中國,某程度上就是沒那麼大的頭戴那麼大的帽,拒絕了發展,覺得藥品沒關係,就只好自己嘗這個苦果。兩夫妻的行為涉及專利平行進口,專利侵權的問題,在這些歷史原因和法律框架每,兩高的決定是沒錯的。


羅氏中國
想讓葯治病,還不讓廠家回本,這樣真的好嗎?!


以下轉自史老柒的blog:

從業兩年的製藥狗,冒昧的給諸公陳述一下仿製葯
(2014-12-13 09:47:14)

史老柒

我是一條十年的老化學狗,如果算上大學四年的話,就是十四年的老化學狗。

但是我進入製藥行業只有短短兩年,2012年12月我進入第一家葯企,小作坊。

三個月不到跳到了製藥百強滬市中小板第一股,全球最大的維生素生產廠,第三大蛋白粉生產廠。

幹了一年被開了,又進了一個小作坊,幹了一個月跳到現在的企業。

也在百強名單里,但是排名很靠後很靠後。

因為我在製藥行業從業時間短,所以不敢說自己說的就一定是權威,但是大體上我可以保證沒什麼大問題。

重點就是幾個領域:

1.中國為什麼要認可美國的專利,不能像印度一樣干?

2.仿製葯為什麼國家打擊這麼嚴格,放寬點不行嗎,救命的啊!

3.藥品境外購為什麼要打擊?是不是和外購奶粉一樣官老爺擔心稅收?

首先我要說在前頭,那就是藥品真的不是一種普通商品,很多藥品的半致死量遠比氰化物小,說句不好聽的,治病還是要命真的就是一步之遙。

不管是新葯還是仿製葯,質量都是第一位的也是最重要的。

質量合格的藥品是一切醫療系統的基本大前提。


所以,藥品質量方面的口子絕對不能開!一條縫也不能開,今天你可以因為格列衛可以救命開一條口子,明天就會有幾千人死於劣質葯的不良反應。

中國對藥品質量監管在全世界都排名前列的嚴格,尚且出現疫苗劣質幾百兒童不良反應很多刪號了的事情,諸公你們在說格列衛可以救命的時候難道就沒想過劣質的格列衛可以要命?

藥品太特殊了,特殊到全球單獨為藥品制定了一個質量標準和生產標準也就是俗稱的GMP,0.001%的單雜都有可能造成不良反應甚至致命,所以對藥品的所有單雜都是要確定結構,確定藥理,確定臨床吸收峰和波曲值,我曾經工作過的一個小作坊當年就是一個單雜賣了一百萬美金,製藥行業賣雜質做雜誌的是一個龐大的產業鏈。

舉個例子,某成藥有效成分含量99.5%,另外的0.5%是雜質,這裡面0.1%的主雜有兩種,剩下的0.3%是十種小劑量雜質。

GMP標準是要把這12種雜質全部都要確定結構,分離提純,每一種都要做完整的臨床和藥理包括毒理,確定這12種雜質都對人體沒有損害才能夠合格。

因為0.001%的雜質有強烈不良反應甚至致命的例子太多了。

藥物就是這麼特殊。

然後說說為什麼印度可以這麼囂張的防治仿製葯而美國不管。

這個就都是小道消息了,九十年代,美國大量的製藥廠在印度建廠,然後九幾年杜邦還是輝瑞我忘了總之是製藥巨頭廠區周圍發生大規模居民高燒不退,甚至死亡的病例,印度醫院束手無策,後來經過調查,是該製藥廠排放的廢水中的某些成分導致的,這可是稀釋了千百倍之後,依然有這麼牛逼的效果。

然後不久之後,印度發生大規模化學物質泄漏,死了幾千人,又是美國的化工廠(化工製藥關係還是很緊密的)。

雙管齊下,美國政府在印度國內沒有藥物專利法的前提下,對印度開放了FDA的資料庫。

現在的情況就是,美國所有製藥行業的申報專利數據,三哥可以直接看,直接拿來用,美國不管。

然後美國繼續在三哥國內進行藥理臨床的數據,給三哥一份,怎麼折騰三哥的兩腳羊,三哥不管。


這就是我所謂的睾丸捏在美國手裡。

這個代價中國承擔不起,藥物臨床雖然需要這種科研精神,但是跟美國在三哥那邊一樣折騰,在國內那絕對是要動搖統治的。

三哥的仿製葯賣得很好,不單單賣給中國,其他國家也有,但是返銷美國的情況不多,這也算三哥腦袋沒進水,不幹作死的事。


再說說中國為什麼必須承認美國專利,忍受新葯在國內的高售價?

因為如果你不承認美國專利,不保護新葯知識產權,沒關係,美國對你關閉資料庫,FDA資料庫基本上就代表了全球新葯研發方向,關了這個你就自己黑暗中摸索吧。

你仿製了一個,然後其他所有你就徹底沒戲了,丟西瓜撿芝麻就是這意思吧?

再然後,美國一種新葯上市,你要不要買?

牛逼你別買!

對於有大規模仿製美國新葯而且不遵守專利保護的國家,美國要麼不賣,要麼賣的死貴。

所以我才說,三哥是特例。

比如中國現在很多葯企都在仿非布司他,這個可以說是21世紀跨時代的新葯結構,我們單位很早以前就成功的仿出來了。但是因為專利沒到期,不敢申請批件,現在到期了,批件申請ING。

但是如果沒有美國的資料庫,你都不知道什麼藥品結構有什麼效果,從定結構開始研究……


那可是浩瀚的工作量外加更多的錢。

所以總的來說,中國在沒有可能把睾丸交給美爹捏著的前提下。

中美互相承認藥品專利,對中國是有利的。

不但可以加速國內製藥行業的整體發展,而且現在已經有中國的一類新葯逆襲美國製藥界了。

雖然是被國內中醫黑很開不上的中成藥,但是人家也過了美國FDA的審核了。

總的來說,長遠的來看,三哥的模式不可重複,那麼捏著鼻子認了就是最優的選擇。

最後說說為什麼海外代購國家打擊這麼嚴厲。

這個歸根結底還是藥品的特殊性。

雖然影響稅收是其中一個方面,但是一類新葯本來的關稅就很低,有些還是0關稅。

大多數進口葯的關稅稅率是3%,2013年將人血白蛋白和人用疫苗共4個稅目產品的進口稅率由目前的3%降至0。

所以藥品不是奶粉,奶粉的關稅我沒查,但肯定比藥品高。


嚴厲打擊境外葯更多的還是處於藥品安全的考慮。

比如印度葯格列衛,你私下進口沒法保證渠道的安全性和藥品質量,萬一是印度假冒偽劣葯呢?

而且私下進口必然會造成進口葯市場的魚龍混雜,到時候對於國家製藥行業整體都是一個很大的損害。

老百姓不會管這葯是合法進口的還是非法進口的,大活人吃藥吃死了那就是你政府的責任。

而我在前面說了,治病還是要命,真的就是一步之遙,劣質葯吃了就死絕對不新鮮。

藥品不是食品,我以前不在製藥廠我還沒感覺,進了製藥廠我才知道GMP是一個放屁都有規矩先走那條腿都有說法的東西。

就是因為藥品太特殊,太重要了。
一個疏忽大意,就意味著無數條人命。

我說完了。


我對這方面認識不多,只能憑印象大致談談。

由於印度奇葩法律,歐美新研製的藥品在印度不必受專利期限保護,可以被直接仿製的,導致印度葯價便宜。正因如此,印度已經形成完整的仿製新葯的利益鏈,目前印度初步估算有2萬餘家製藥企業,大多是作坊式的小企業(完爆天朝啊,誰說天朝葯企渣!)。加之印度有不少從歐美留學歸來的醫生,以及英語的普及,以及最關鍵的廉價。印度憑藉以上要素為基礎吸引了大量(主要是歐美)的患者前往印度就醫,使用新葯,又被稱為「醫療旅遊」,就2012年創造了22億美刀價值。

但是也存在相當的問題,比如結合各國不同法律,歐美大型葯企對印度仿製藥品在他國銷售可能有法律訴訟,要求禁止或者限制印度葯的使用,畢竟藥品研究前期投入是十分驚人的,公司也需要利益。其次,大家對中國食品安全吐槽不已,但大家就不擔心印度那2萬家作坊製作藥品的質量自控?或者有無黑心的印度製造假藥,甚至出於善心添加了包治百病的原始「恆河水」?或者乾脆有「聰明的」中國人去印度開一個仿冒的製藥廠或者乾脆在國內貼皮生產,網路銷售(我又想到了一條發財的好途徑。。。,淘寶、百度推廣,跪謝我吧!)

我查找了下原始鏈接,他們銷售的印度神葯沒有葯監局的批文,並被認定為假藥。大哥,你真不擔心這些葯有問題,問題可能出現的情況太多了:葯是中國產的澱粉製品,葯是中國產廢物垃圾,葯是印度產恆河水系列......

即使該夫妻的葯是印度大藥商的正品,這還涉及到沒有葯監局批文。沒有批文就無法銷售,我不懂為何沒有批文,可能涉及到歐美葯企在中國的訴訟,印度葯自身自控不合格,印度葯不需要中國市場沒申請。但是沒批文就不合格,就違法,不要小看批文,中國目前貪官這麼多,有幾個判死刑的?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就是因為收受賄賂,亂髮批文給直接斃了的。國家和百姓對食品、藥品13億個不放心,對這方面的容忍力已經快到極限了,葯監局近年來的批文已經越來越困難,要求越來越嚴格(當然最泛濫也比不贏三哥)。

坦率的說,他們已經觸及葯監局底線了。也許有人會說這是葯監局為了自身利益、自身方便亂抓,其實不然,中國的藥品監控再渣,批文再爛,但好歹也算有內褲。沒有批文就讓過,葯監局監管不到,他最多少賺錢,高興的是廣大中國造假者,到時產業鏈形成,你抓得過來嘛?

最後,國產葯定價因素我並不清楚,但是只要能國產的,不管藥效如何,肯定比進口的便宜,滿足了部分百姓的需求。但天下沒免費的早餐,因為專利保護不利,且新葯前期投入太多,所以沒人願意當冤大頭,也導致了中國葯企也沒有像樣科研能力。葯企都在打擦邊球,積極仿製歐美新葯,多是添加一些無作用的基團,修飾包裝成新葯,或者乾脆等歐美藥物專利期過期,如最近「偉哥」的眾多乾兒子密集問世。歐美葯企在有完整科研梯隊的情況下,研究新葯也要需10、20多年,10+億美金的投入,還要準備好投資失敗的風險。即使給國內葯企完整的科研團隊,可以說沒有或者沒有幾家葯企的支撐這套運作。

至於改善定價機制,我就連說廢話的能力都沒有了。


題目被改了,我的回答也只能跟著一起改。
你要問怎麼評價?
我只能說:非法賣盜版貨,被抓也是沒辦法的。
你說盜版貨救命了,沒有這盜版貨你活不了,沒問題,你可以感謝盜版商,但是我希望你能牢牢記住,他始終非法。

有人說制度之惡就是讓所有人都看起來沒有責任。
我不知道別的事情是怎麼樣處理的,醫藥研發,我倒是真的很想知道體現了制度如何惡?
你的解決方法不外乎政府出資研發,那每年多出的幾千億的科研支出誰來付賬?
然後就是「三公」啦,「腐敗」啦,「打老虎」啦,是吧?
人類不是真社會性生物,只要有人,就有貪腐。一個家庭三口人尚不能平等,都會有私房錢。按你的說法,制度之惡,永遠都禁絕不了。
還不如驅之以利。
另外,印度政府允許仿葯,沒那麼多善良的想法,只是為了GDP而已。基礎科研能力差,根本拼不過西方大葯企,乾脆放棄正面戰場。我們中國以前不也是這樣做的么,西方開發新戰機新艦艇,馬上跟著學,等到自己有能力了當然就自主創新了。如果有那一天,你再看印度葯,絕對不比西方葯便宜。
你還真以為三哥是什麼好人?

最後就是,印度可以不講規矩,反正他已經自暴自棄,準備做南亞次大陸的一坨X,誰都懶得踩也沒人去親近。中國是要「崛起於東方」繼續引領東方文明以期取代北美文明的,你不講規矩以後怎麼自己定規矩?

原答案:我只能回答第一個問題的前半部分。
為什麼印度藥物價格便宜?
因為印度基本不做藥物的研發,只仿葯。
一種成熟的抗癌藥物要想投入市場,需要數年乃至數十年的研發,之後為了投入市場,在絕大多數國家是需要有臨床試驗的,證明療效和安全性。
整個周期基本需要十年,這十年里作為研發方的葯企,不僅沒有任何收益,還需要不斷投入經費,並承擔失敗的風險,畢竟科研沒辦法保證一定出成果。


十年時間,養一群科學家,並且保證經費充足,需要投入的是billion級別的美刀。

所以新葯出來之後,專利期內都會賣的很貴,畢竟葯企不是慈善機構。你不讓人賺錢,誰還樂意去做研發?沒有這些不斷出現的新葯,人類的健康事業怎麼進步?

最好的辦法就是政府對研發進行扶持,這樣才能把葯價降下來,但是政府增加支出,就只能多徵稅。
葯價這東西,要麼集中起來讓病人承擔成本,要麼分散開來讓全國人一起承擔成本,不存在「打倒」誰誰誰就能讓葯價下降的。你強製藥企調低葯價,那就沒人研發,你強制醫院降價,那就沒醫院進這種葯,最後你強制「革命」,那就醫藥市場全部崩潰,所有人都沒藥吃沒醫生治。市場就是這麼簡單粗暴。

印度為什麼這麼低?就是因為他不研發,少了幾十億刀的成本。
假如一盒藥材料成本5刀,研發花了十年經費花了20億刀,專利期內預計能賣一億盒(這個銷量不少了,遇到那種發病率萬分之一十萬分之一的罕見病那真是哭都哭不出1億的銷量),你說定價多少合適?50刀算不算「黑心」?
唉,手機插張圖,大家將就看:

(為什麼說定價50刀不算貴。
第一,研發成本20億刀要分攤到每盒葯上,20刀。
第二,材料成本,5刀。
第三,人工成本、運輸、儲存,進入各國市場的灰色支出,算10刀。
第四,分攤失敗科研項目的經費,5-50刀都有可能。
第五,完稅,5-10刀。
第六,賺錢。不到5刀。)
醫院進口這種藥物,各種運輸以及儲存成本,售價60刀黑不黑?
媒體一披露「xx藥品成本價僅5刀,醫院售價竟是成本的12倍」,你說是不是天下大亂?
但問題是誰真正賺錢了?

反正藥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已經列在說明書上了,三哥完全可以自己做,定價僅20刀,是國內醫院的三分之一,效果也勉勉強強,反正有效成分相同,有毒成分基本沒有,真正出現問題只要不明顯患者也不知道是自己的病加重了還是藥物的問題。
最後一看,反而是各種「代購」的三哥靠著三分之一的售價大賺。

這就是同人逼死官方,也叫盜版驅逐正版。


補充

我來說說為什麼各國抗癌藥價格會高。

新葯的研發,是個漫長且投入巨大的過程。

上面有評論說,就是一個化合物,誰都做的出來。

但是化合物作為藥物,要考慮的就不只是化合物的性質和合成。


從實驗室發現這種化合物,一直到上市,大概有以下的流程,有不周全的地方,歡迎指正。

1. 找到化合物,研究它的性質,合成方法,藥理學特性等等。(這個周期長度不等,1年到幾年,幾十年都是可能的)

2. 確定該化合物有效,可以用於某疾病的研究之後,做動物實驗。動物實驗的目的,在於確定藥物的療效,安全性,和基本的劑量。

3. 動物實驗通過之後,開始一二三期的臨床實驗。一種藥物的臨床實驗,一般會設計幾個到幾十個protocol,每個protocol的病人量少則幾十個,多則上萬。耗時幾年到十幾年不等。這個過程中,製藥公司會投入大量的金錢,精力。這些臨床實驗的目的,在於收集足夠數據來確定藥物劑量,確定是否確實有效,更重要的是,是否安全,有哪些不良反應。我們在藥物說明書上看到的不良反應說明,都是這麼收集來的。

4. 臨床實驗過後和過程中,公司對臨床的實驗結果進行統計分析。為了確保公平公正,有第三方機構參與。

5. 最後公司會把這些材料提交FDA審查。關於審查,「公司將分析所有的試驗數據。如果數據能夠成功證明藥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公司將向FDA提出新葯申請。新葯申請必須包括公司所掌握的一切相關科學信息(包括不良反應)。典型的新葯申請有10萬頁甚至更多。根據法律,FDA審核一份NDA的時限應該為6個月。但是幾乎所有案例中的新葯申請從首次提交到最終獲得FDA批准的過程都超過了這個時限;在1992年對於新分子實體的新葯申請平均審核時間為29.9個月。」這一段來自度娘。據我所了解,新葯審核時間確實是以年計算的。


6. 上市之後,FDA經常要求進一步的研究,也就是四期臨床。

這麼長周期里,製藥公司都是在投錢,沒有任何回報。少的幾億美元,多的幾十億。更可怕的是,在上面每一個過程里,都隨時有失敗的可能。很多葯,做完了三期,發現有嚴重不良反應,公司只能忍痛放棄,也還有通過了FDA審查,上市後有問題,不得不下市的。
抗癌藥物,比一般的藥物更要小心,投入只有更多。

題主問,為什麼抗癌藥物這麼貴。

製藥公司不是公益組織,成本這樣高昂,定價自然不會低。

藥物有專利期。專利期內,禁止別的公司仿造,才能維護公司的利益。如果大家都仿造,如果定價低,他們沒辦法生存,以後誰還來做新葯的研發。即使是公益組織,也不能餓著肚子砸鍋賣鐵造福人類。

印度葯定價低,他們只要一個生產線就夠了,不用投入幾億美金做研發,照抄即可。說不定,印度藥廠比原廠葯利潤更大。。。


關於價格有兩方面原因,一是葯企的定價策略,葯企通過不同地區的不同定價,不同生產方式來獲取最大利潤,這是很複雜的技術,不多展開;二是印度等國不太保護藥品的專利,很多跨國企業的專利葯在這些地區會被強行仿製。這些仿製葯價格上自然會便宜,而與此同時中國因為專利等等原因沒有仿製葯所以被專利葯壟斷,價差就出來了。關於合法性,沒有經過葯監局批准的藥品,甚至沒有經過合法流通的藥品都可以被視作假藥,你從印度帶葯回來賣和自己拿澱粉壓點葯來賣性質差不太多。對此進行處理是正當的,藥品是特殊商品,生產得符合gmp,流通得符合gsp才能保證質量。如何解決這些藥品吃不起的問題呢?首先現實情況下醫療水平的公平是不存在的,大多數地方都一樣,完全改進也非常難。其二,不可能取消新葯的專利與保護期,得讓研發企業掙錢啊。其三新葯審批的流程確實需要加快,讓更多的新葯進來。其四定價方式應該改變,應該評估藥品得藥物經濟學。最後得改進醫保體系,保障更多的人。


@二手科學家說建議我把這個評論變成答案貼出來,那當然恭敬不如從命啦嘿嘿

以下以美國葯企為例

一,fda過審過程花錢,幾百萬刀起。原因是審查過程的實驗都是葯企掏錢

二,研發到「能過審的程度」,超級燒錢。fda標準越高,葯想過審越難,越難就花越多錢。這部分才是大頭,研發全過程幾億刀起。成本和定價的關係大家懂得

三,人家葯企沒那麼多錢「大多數是公關費用」,這意味著每個葯幾億刀公關(起步!),奧觀海上次選舉資金才多少……一年多少葯?

退一萬步講,商業賄賂就算很嚴重,人家也沒必要對著天朝跪舔,天朝官員不配。噴天朝體質的,洗洗睡。有錢賄賂,朝著國外議員(推動有利立法)、fda工作人員(你懂)、各醫院和醫生(推薦自己的葯)扔才對。

四,幾億刀十幾億刀一個葯,這是西方大葯企的成本。所以人家賣貴葯,天經地義(可以合理貴,不應該宰人貴)

五,印度無視專利,相當於直接省了幾億刀的研發成本,直接抄襲當然便宜。這是對西方研發人員成果的掠奪。之所以印度這麼做可以,是因為很多廉價葯僅限於印度人使用。印度那個人均收入你懂得。

六,其他國家的人吃印度葯,無可厚非。畢竟救的是你自己的命。但是,注意,這並不表明這是對的。通過對於西方葯企勞動成果的掠奪,保全自己的性命,應被視為「可以接受的錯誤行為」

七,天朝政府把「絕大多數人有飯碗」的重要程度,置於「極少數患者可以吃到便宜葯」之上。光明正大無視他國專利,這在國際上是要被群起攻之的。中國極度依賴出口。所以必須查處印度葯,但出於道德,不應該過度查。


八年前,我剛大一,那年暑假我覺得我還是個傻逼孩子
後來我媽有一天回家,跟我說,得了慢性粒細胞白血病。
南京的夏天悶熱又延長,我騎著單車,穿過烏龍潭,去人民醫院取確診報告

化驗室真是個奇怪的地兒,彼時40度的南京,竟然冷的像個地窖
化驗報告花花綠綠排著許多,也許是線粒體,總之是確診了。

我在樓下吃了八根花臉才敢上樓回家,話說那年也19了,照理應該全盤承擔了。

然後大家是找治療方案,醫生沒有提過,一句沒有提過格列衛,諾華公司生產的慢性粒細胞白血病靶向葯。

我跟我爸每天刷許多論壇,直到把谷娘問吐。
後來我們知道了VEENAT,印度的格列衛仿葯,八年前市面上幾乎無法尋找,少量病人本著延續生命出發,自己從印度買,或者,我們今天叫團購。

當時的確是不敢吃,仿葯在我爸媽的腦子裡呢,大概就是假復方新諾明,吃完會畸變。
於是再去看醫生的時候,我爸問了醫生格列衛。
彼時的格列衛,我也只能呵呵了,成為實驗者,要經過申請,評審,用藥,一個月支付2.5w人民幣,吃三年,送終身。
對了 ,不是醫保葯。

申請評審用藥流程的時間無法預估,實際上2.5w負擔困難,我媽決定了吃印度仿製葯veenat,絕症病人總是抱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當時的確吃這個的人太少了。

開始用藥以後的第一個月,各項指標都正常了。
今年是第八年,一切正常。
期間我媽還遭遇了一次腰椎間盤突出手術,

出國一次
港澳台三次
到處亂跑無數次

去年我也開始工作了,我媽自我比喻為一名糖尿病症患者,定時嗑藥,嗑藥終身。

如果用最簡單的邏輯來說,假藥救了我媽的命,救了我們全家。

這件事我無法從法律的角度去發表任何觀點,諾華對於格列衛10年的研發、臨床投入,VEENAT如何違反的專利法,如何破壞利益鏈條等等,上面還有答案提到吃假藥的飲鴆止渴,違背人類科學的發展。
我和cooper一樣簡單粗暴,我無法考慮人類大義,我只有plan A。
我媽能每天卯足勁跟我渾攪,我家娃兒未來能知道外婆是個啥人,我就知足了。

最後,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是唯一的出路,我也完全不想再說什麼了,看著辦吧。

最後,這可能是一個普通家庭最後喘息的機會,憋掐滅了。


你們說來說去,都沒有說到關鍵點。
中國的問題是社會保障不夠,沒有醫保的人也很少能得到社會救濟。
格列衛貴嗎?馬上專利就到期了。會便宜的。
這個葯是終身吃的。會降價的。

排名第一的藥物每年五十三萬六千美刀啊合人民幣近300萬。
但是別急,保險公司會報銷,只要公司給買保險,醫療保險通常覆蓋全家。
在中國,千萬富翁吃四年這個葯就身無分文了。

gilead的丙肝葯索非布韋一個療程十二星期8.4萬美刀合人民幣50萬。
同時授權給印度900美元一個療程。
這個差別定價說明,印度的專利政策有其可取之處。也是救濟窮病人的一種方式。

中國第一醫保覆蓋人群少,覆蓋了人群這些貴葯也不報銷。社會救濟通道又少。病人要麼自救要麼等死。
至於藥物為什麼這麼貴,專利藥物確實應該貴。

排名前二十的製藥企業2012年研發費用差不多要900億美元,2013年FDA全年批准新葯27種。平均每種新葯開發費用超過30億美元。不精確估計。專利葯如果不貴,實在是覆蓋不了研發成本。


站在付不起高額合法藥物的病人角度,如果買印度葯是唯一出路怎麼辦,一條生命。

在沒有有效、及時的救助渠道的情況下,病人買印度葯救命完全可以理解。
非法賣葯的人會帶來巨大風險,抓起來判也沒有問題。

這個現狀就維持吧,灰色地帶留一點,直到葯便宜或者有暢通的求助渠道為止。


1,不是每種葯都是國內價格高,也不是每種抗癌藥都是國內價格高。
2,高價格藥物之所以定價高一般是因為有專利保護,專利保護期較長,在保護期內實際效果是壟斷,所以定價高。
3,藥物在各國定價策略有可能不一樣,再加上稅收,營銷成本等原因,也會導致葯價差異。
4,專利期內的高價格實際效果上促進了製藥公司不斷研發新葯。
5,研發新葯需要投入巨額資金,可高達幾十億美元,和很長的時間,可能長達十幾年,才能進入市場,很多製藥公司倒在半路。高風險高回報。
6,專利保護不到位是組織中國創新葯發展的重要因素。
7,海外代購抗癌藥如同黑市,充滿了假藥,騙子等。
8,生命是無價的,但生存需要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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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為什麼同樣一種葯,在外國賣的便宜,在中國賣的貴,我己經明確的回答了葯企在各國家定價策略有所不同,且稅收和營銷成本不同。這還不算是正面回答嗎?真的有在認真看嗎?有朋友己經貼出了文章,拜託仔細看看再來問。

稅收:舉兩個簡單的例子來說一下,同樣的iphone香港蘋果店比內地蘋果店便宜1000多塊,日本也是,為什麼?因為稅收,對,稅收就是差的這麼多,再研究一下進口豪華車?稅收差更多。切諾基這種中檔車在中國硬生生變成了中高檔車,但這不完全是稅的問題,後面再說。

營銷成本:以賣菜為例,河北的菜到北京郊區的蔬菜批發市場的價格,和最後你從小區旁邊小菜場買的價格可能差幾倍,5毛變3塊是常事,這是因為這中間存在各種成本,菜販要賺錢,要交攤位費,要交各種管理費還有運輸成本。葯也是一樣,有各種代理商,批發商,渠道商,經銷商,零售商,進醫院沒有門坎嗎?醫藥代表是個什麼工種大家想必有所了解,這一切都是成本。

定價策略:學過微觀經濟學常識的同學們一定不陌生,壟斷企業是怎麼給產品定價的想必大家都知道,上面說過有些豪車在中國定價比國外高很多,不光是稅收問題,還有就是他們在中國走的就是高大上路線,故意把價格提起來,因為不愁沒人買,這中間如論是買家還是賣家,都是自由的,你買不起可以不買,賣家敢賣這麼貴也是承擔了銷量減少的風險的。至於發改委逼人家降價,那就是另一個噁心人的問題了。總之在市場規則之下,商家有定價的自由,買家有買或不買的自由。這個問題在車上好說,但到了葯上好像就不那麼順理成章了。

在中國談什麼都別談錢,一談錢,不管你站在哪個立場,結果都是有人把你罵到狗血噴頭。比如我寫幾條自己了解到的知識,好像就站到了這對倒霉夫妻的對立面上去了。這個問題變成了一個癌症病人買不起抗癌藥是不是活該死的問題。但我想說,這個問題不該是通過讓藥廠降價來解決的問題。

假定我們規定所有葯藥廠都只能收生產成本或再極端一點,免費提供,那麼可以想見所有藥廠都會消失,這件事情就會變成由國家主導的事情,藥廠變成靠納稅人養的國有企業,那麼這有利於新葯發明嗎?結果顯而易見,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些人經常會要求別人無私,這是非常愚蠢的行為。

藥廠研發新葯的所投入的成本是實實在在的,高風險高回報也理所應當的。每年能夠獲准上市的新葯相對於這個似乎無所不能時代來說還是少得可憐。研發出新葯除了需要極其雄厚的才力,有力的法律保護,嚴格的風險控制,高度協調的研發管理外還需要好運氣。

新葯研發流程大家也可以自己上網搜一下看,這也是我之前說中國其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研發過新葯的原因,因為即使在後期先導化合物之後的一系列流程上完全自主,前期靶標和生物模型確立上目前好像還是難題(這一點我不確定,歡迎指正)

從貧窮的癌症病人的角度出發,更好的解決辦法是更好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慈善事業的發展。也就是說我們實際上沒有辦法從道德上要求製藥企業,因為他們是商業機構,他們在尊守法律和商業道德之外,沒有義務為病人提供便宜的葯。

我說生存是要付出代價的,這道理其實顯而易見,一個快餓死的人是否有權力要求路邊的饅頭店提供其免費或低於市場價的饅頭呢?那一個癌症病人是否有權力要求藥廠降價呢?

解決這一問題,我所能想到的是幾個方法,
1是減稅,有調查說中國一個饅頭裡含幾十種稅費,中國的財政收入增長速度常常大大高於GDP速度,說明中國有降稅的必要和空間,這也會從客觀上促進經濟。
2是監督,鼓勵市場建立更高效的藥品銷售渠道,改變目前的醫療體制中藥品銷售的一些弊端,減少中間環節,降低葯企營銷成本。
3是建立更高效的藥品審批流程,使國外的新葯能儘快在中國經過各項檢驗,使符合標準,被證實有效的藥物儘快在中國上市,擁有合法的渠道
4是更加開放的市場態度,這裡不得不吐槽一下,報怨國外產品在中國賣高價和呼籲保護中國企業的經常是同一批人,有要馬兒跑有想馬兒不吃草,有可能嗎?
5是擁有一批中國的,真正的,致立於研發和生產新葯的製藥企業,現在我們己經在這條路上前進了,首先基本上所有的大型跨國葯企都在中國設力了研發中心,中國科研人員相對低很多的工資成本和其它成的低廉是他們不能拒絕的,這也為中國培養了大批的人才,與葯明康德老闆一樣的很多海歸從外國的大公司里出來,回到中國,與這些在大葯企研發中心出來的員工一道,開啟了越來越多的新項目,各種資本也非常看好這些項目,願意投資。但是真正想做出成績,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等真正有這樣一批企業,中國相對低的成本和對本土環境的適應,必然降低藥品價格,從而拉低整個市場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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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再寫一小段,其實這問題挺大的,要談解決方法,醫保是不能繞開的問題,很多發達國家和一些奇葩的不發達國家,比如我大朝鮮帝國,都實行全民免費醫療,這中間的效果大家都看得到,英國的實際效果是支出不斷加大(這要是在中國這麼多人口的國家整個財政收入填進去也不一定夠),過分追求「公平」,導致所有人在這一系統內的醫療條件都下降,富人會選擇主動脫離這個系統,花錢追求更好的治療,窮人自然留在這一系統內,實際效果是不可能公平。而朝鮮就更奇葩了,確實全民免費醫療,但是水平之差,大概醫院倒給你錢,你也不想去看病。中國,大家上班交所謂五險一金,裡面包括醫保,我沒研究過這個醫保能cover的範圍,但想來是不可能解決像癌症病人這樣的費用問題的。另一方面,一些全報銷的群體,如老幹部,這個我接觸過很多,他們接受的是過度醫療,耗費巨大資源,維持一個腦死亡病人的生命體征,而真正需要這些資源的人卻得不到。
另一個問題是,我在營銷成本裡面說到了渠道問題,醫院是重要渠道之一,舉個醫療器械的例子吧,醫院進價7000塊的支架,最後37000一個放進病人身體里,有的還放兩三個,這中間可能存在著各個環節上的腐敗,最終是病人和全社會買單。這也是降低人們看病成本的一個重要環節。

評論我大致看看,我記得我之前看過一個知乎的問題,大概內容是為什麼有些人一辯論就提到對方家人,這個問題我找不到了,不過那個回答我大概還記得,這種辯論方法或討論問題的方式很低級,你們用這種方法既不能改變我的觀點,也不能使我生氣,所以,祝福你們吧!


很有意思,本來我認為這個問題在知乎上應該是一邊倒的。。
就是抓了賣盜版葯的,和抓盜版碟販子其實是一樣的。。。
說到底,用盜版葯和用盜版藥理由都一樣,——就一個太貴。
在中國執法上其實也差不多,個人用用盜版軟體沒人管,幫朋友裝個盜版軟體也沒事,但誰要去淘寶開個盜版軟體專賣店,肯定一樣被抓。
在知乎這個高度認同購買正版軟體的鄙視盜版軟體使用者的地方,在本問題下贊同和同情賣盜版葯的居然這樣多。。。。一個不太靠譜的推論就是——看來知乎主體用戶應該是IT行業居多,化學/生物行業的居少。。。


家裡沒病人的覺得他們是因為利益,家裡有病人的卻把他們當成救星…有的時候國家很奇怪,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也不讓別人做,即便是關乎生命…


許多人提到印度法律奇葩,實際上並不是印度法律奇葩,而是印度在法律的執行上奇葩。各國專利法都有強制許可的規定,即國家為公共健康或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對專利進行強制許可。印度就是濫用了這一條款。試想如果某公司有埃博拉病毒疫苗的專利,假如埃博拉出血熱在中國出現嚴重的流行,那麼國家肯定會找這家公司協商讓它許可各疫苗企業生產用於抗擊疫情。如果協商不成,肯定會走強制許可的方式。而印度則是寬泛的解釋了公共健康需要,認為治療各種癌症都是公共健康需要。
那麼專利保護造成的這種窮人買不起葯的局面合理么?我認為是合理的,而且窮人也終將從中獲益。專利的就是以公開換取壟斷保護,壟斷保護是有期限的,過期後技術就成為社會公共財富了。這樣葯企在壟斷期內高價賣給富人收回研發成本才能繼續投資研發新葯,整個社會包括窮人才能不斷有新葯可以用。


筆者在瑞士,諾華的老家。筆者就說一句話:
瑞士強制全民醫保,而處方葯醫保100%報銷。

所以我給出的解決方案:中國醫保部門和諾華談判,共同推出一個國人能接受的價格。好處是:
醫保部門和諾華有議價能力(一個較為浮動的內部價格),患者對諾華毫無議價能力。
走醫保渠道可以監控藥量,防止轉賣他國套利。
中國市場龐大,且是新興市場。諾華當年研發此葯的時候想必是沒想到賣到中國的。對諾華來講完全是藍海。這樣一來同時提升諾華在華的企業形象(瞧它的翻譯都這麼親華,先天優勢),未來潛在利潤空間無窮。

諾華在其它國家就是這麼做的。 中國也慢慢開始了。路是一步步走,飯是一口口吃。 已有地區開了先河,全國推廣也不遠了。

備註:
醫保很貴:工作人員強制醫保300+法郎/月,每年1500法郎以上起報。1法郎=7人民幣。
看病很貴:一次門診幾百法郎。一次體檢幾百至幾千。一次大病(骨折/急性病)住院一周肯定破萬。 醫療成本普遍高過歐盟國家很多倍。
工資很高:人均GDP 逼近10w美金。最低工資4k法郎/月。
瑞士和中國根本不是一個市場,諾華以為所有國家都這樣么。

點贊熱烈的話,筆者再補充。


是被抓的是我同事,匿名來答。人不能太貪,太貪了就容易被人搞。我的主管之前在印度呆過幾年。受人委託帶過這個葯,非盈利目的,就是為了同事親人治病。他原來是不相信這個特效藥的,帶了一段時間就不帶了,不是病人走了,病人痊癒了,他就信了。好多同事都會往回帶,不過一般都是受人托,治病用,量少非盈利,也沒出過什麼事情。印度的價格也因為中國人買漲了很多,原來賣的很便宜的。現在肯定不止報道的什麼1/20,但1/3也是巨大的差價。自然就有人覺得是個機會。殊不知你動了別人的大蛋糕,就會有人動你了。這個葯印度便宜,主要是專利費的問題,好多人解釋了。其實除了專利因素這種特別的,很多東西在國際貿易中都有巨大利潤。幾個月前,我剛去南美某國出差,也帶了點「東西」入境,差價竟然有10倍之多。主要就是那邊特多,外國人當垃圾,中國人當寶貝。我也不好多帶,一公斤,回來分了送送人。當時也有一位同事被當地政府抓了。走私,還上了當地頭條新聞。華強北的u盤30元買進,去那裡零售單價200以上,批發價100直接賣給店家,搶著要。他和家裡人(四人)身上夾帶了4000個u盤入境被抓了。
這事怎麼評價?經常出國的人總有很多賺錢的機會。自己賺點小錢沒人管你。要是還上淘寶公開了賣,那簡直是自首行為,應該從輕處理。


1,無專利無法收回成本和盈利,科技進步慢
2,不是全部葯都是進口的,很多進口葯都有國產,尤其一些輔助藥物,化療葯等,即使國產也要幾千元,進口基本上是國產3倍。
3, 最早的易瑞莎,格列衛等靶向葯,在發達地區是進入醫保的,國內醫保某些地區社保可以報幾成,靶向葯在外國如果不是有醫保,一般平民都消費不起。
4,國內沒有大規模進入醫保,個人認為有兩原因,一 「行政問題」 具體我想各位比我了解, 二,靶向葯沒有看起來那麼作用好, 如果有了解靶向葯和懂得看醫療報告,如易瑞莎,只是達到6成患者可以長期服用,長期服用3個月以上, 其實1,2個月可以看到其效果,大部份都是有效延期6到12個月左右,其他靶向藥物一般在5成左右,所以中華慈善送葯的一般拿不了多少次。
5,癌症基本上在每個個體是不一樣,現今靶向葯只能做到緩解病情,極少個例可以完全痊癒。

總結以上,在癌症面前不要認為自己多有錢,如果沒有準確客觀治療方案多多錢都是浪費。
所謂二代,三代靶向葯,靶標不一樣,有少部分人群是不反應一代葯的,價錢更高,幾萬一個月。

在生存希望與法律間,我相信很多人都會選擇買盜版,這已不是普通的侵權問題了。
看到這裡,你可能認為藥用不了多久其實不需要太多錢, 其實不然,因為在各病友試驗中,已經發現新的治療方法,就是不停換藥, 這個月耐葯了,馬上換上其他標靶藥物,下次繼續換,或者換回原來。 具體機制就不談了, 但可以告訴你們,不是什麼葯都可以買得到,有些貴到普通人一年的年薪, 有些因專利問題沒有廠家生產, 有些還是1,2期臨產試驗。而這些葯哪裡來,有些靠買主要成分自己製作,有些買印度翻版葯。

在末期癌症的生存希望中,你會選擇嗎?
市場上有兩類賣葯的人,一種就是托,賣假藥也是這種人, 另一種,都是因為有家人朋友患病,託人買,不如自己買的安全,同時也幫助其他無能力患者。 一般這種賣家,都不會賣假藥,因為自己都是受害者。

利益相關: 病人家屬
由醫院認為無藥可救的情況,通過在論壇上的病友經歷學習,把家屬從死亡關帶回 來,順利延長1年生命期。

另外點1萬贊給永不放棄精神的 各大癌症病友和家屬,是他們群眾精神創造出比醫院更有效的治療方法,同時感謝他們無私奉獻,提供自己寶貴經驗給新者,學習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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